山风的远离

已经不记得“风”离开多久了。是一年两年,六年八年,还是十年及以上?

人的记忆会错乱的可怕。不知道是不是越是在意的,就会忘得越加干净?我的记忆已严重模糊,忘记了所有时间。不论是相遇还是相别,通话或写信,散步或阔谈,分享或交流,玩闹和相伴,乃至推心置腹,每一个时间点都快模糊成了虚影。没有过什么刻骨铭心的对白,没有一起的合影留念,没有过对未来的任何期许,我只知道人生知己难寻,而我们却幸运的成了人生知己,其中真情实意你我都不曾怀疑。

如果人生有四季,我最爱冬季,萧瑟之风,万籁俱寂,银装素裹,心静如雪。有一年的冬天,一场及膝深的大雪,带来了我的诞生,从此拥有了我的人生。但我的人生最难忘的,并不是冬季的来临,而是山风的远离…

可怕的感情从来不在于轰轰烈烈,卿卿我我,而是相儒以沫,相知相伴,知根知底,知心知性。你可以完全地信任对方,仿佛信任与生俱来,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侵蚀了心。两个慢热又单纯的人,是那样小心翼翼地珍惜保护这份友情,从来不曾有逾矩的心思和行动。那个时候,我们是如此深信友情的坚定,除了彼此的家人,我们便是最了解对方的人。似乎什么都可以交流,我们一起吃饭,一起聊天,,互通消息,交流文学,分享观点,也谈彼此的朋友和家人,甚至也互相聊着对方的初恋,在青春迷茫的时候互相提出一些适当的建议。我们看对方推荐的书和电影,看对方推荐的歌和词,分享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那时候,我们都青涩初浅,却仿佛懂得了深刻,摒弃了世俗和肤浅。

偶尔很小的一个念头,觉得我们有超越朋友的可能吗?又总是自己觉得可笑。不不,他只适合最好的朋友,他不高也不帅,我不美也不靓,我们都不是对方一眼定情的类型。我们的眼里没有小星星和小花火的出现。

他就像来自小山上的轻风,轻轻柔柔地吹过我的世界,带来渗透和煦的阳光,带来有氧的山林空气。看见他,除了长得不够帅,眼里没有小星星,其他就再没有不完美的地方了。爱好广泛,知识丰富,性格温文尔雅,低调亲和,风趣幽默,不假装大方也不小气,懂尊重平等也懂进退自如,别有一番君子之风。和他相处的所有时间里,都觉得生活是舒适自在的。

风给我单独唱过一首歌,那是郑筠的灰姑娘,不疾不缓的调子,灰姑娘像我。那时我的心有一点特别感应,但仅仅瞬间,很快就被我掩过忘记了。他不会表达什么,我也自然不会,这是属于我们的默契。

后来,风提前毕业边考研边参加工作,而我还是个将毕业的穷学生。像平常一样,周末他约上我见面,叫我去台北餐厅吃饭,说请我吃好吃的。那天,他不再穿得随意,一套像样的休闲男装相衬倒有几分别样精神。我笑着说:“认识这些年,难得看你穿正式的男装啊!有点不一样。”他笑呵呵地说:“快工作一年,平常也没多大花销,就买了件相对好点的衣服偶尔穿穿。”“今天你放心点吃的,有我呢。”我自是没有一点客气,吃他的饭就像吃自己的没区别。但如果一起买东西,我们会默认AA制,如果没有带钱会以借的方式事后再还。这也是我们相处中很大的一个原则,互相独立不依赖,没有男女的纠扯。

也是这次吃饭,他和我谈起了他认识的一个女孩,也是后来他的初恋,燕子。他不掩藏自己的心思,我也听得出,燕子是个不光漂亮还有点可爱的女孩,是适合他的人选。我自是为他高兴,也同时心里苦笑,现在我不再是他最亲近的女孩了,他恋爱了!女朋友第一,但我也有有初恋男朋友,所以扯平。

这之后我们都有花更多的时间在恋爱上,联系虽然不那么紧密,但从来没有间断。我们还是对方最好的公开的朋友。我的男朋友都知道他,燕子也知道我的存在。也许因为我们都把对方当成真正要好的朋友,心无藏私,所以爱情和友情才能并存,也能得到对方恋人的同样信任。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世界有超越男女关系的真正友情,当时的我们就属于吧。

再后来我也毕业了。离开这座城市时,我的手里还有好几本他的书。我们在电话里交流了我将去外地的消息,他也和平常一样,给我提供各种建议,希望我发展得好。那时正是我失恋他热恋的时候,我们没有特殊的道别,他的书我也没时间还给他,他也忙得无时间来取,于是就这样分开。年少总觉得相聚容易,却不知从此路途遥远,遥遥无期。

这一分开便是不知道多少年。我们还是经常通电话通信,但再也不能随意相聚了。那个时候他已经考上研究生,在另一座非常遥远的城市读书。两三年的时间过得很快,我也在忙碌的城市中努力工作,想要扎下脚跟。这个时候的我,已经没有任何幻想,开始彻底相信,我们的友情永远只会是友情!在我的观念里,我想如果对方从来没有说过什么,应该就代表没有这个意思。而我自己怎么想的,也似乎不明确。我还是觉得友情是最可贵,不能替代的!

很快,风就快研究生毕业了。这次,他再一次面临选择工作。有几个城市的单位都邀请他加入,他可以选择留校,也可以来到大城市的单位里。正当我以为他会去另一座城市时。我收到了他的一封邮件。

这是一封有别于任何时候措词的邮件,邮件里有很多朦胧的话语,从我们的相识点点滴滴细水长流地记载着。终究没有说出更露白的话,也许是惯性使然,我们相处的字典里没有和情爱有关的词语。在邮件的末尾,他说他想来到我在的城市…

那封邮件让我陷入了思考。这是一封委婉的类似告白的信,而我一直希望对方的告白不要委婉,我更喜欢直接的听到他的想法,甚至希望他更勇敢点,不想有误会。这到底是好感多一点,还是友情之上的恋爱?让我疑惑,我不懂。显然,平常相处默契的我们,在对对方心意的揣测上并无默契。若即若离,尤如游丝般的牵连,让我们对待感情的处理方式完全不同。

我的确在刚去到新城市的前两年,总是幻想着他会也来到这个城市,像以前一样与我相互鼓励,互相扶持。但是慢慢地,我感受他在研究生学校的那个地方待着其实是很快乐的。他经常和我说那里的生活,那里的风景,那里的人们,那里发生的有趣的事情,甚至那里可能有的感情心迹。如果没有我郑重提出,我相信这座城市并不会让他更快乐。而随时时间变变演变,我的环境也发生了变化,我有后来与我走入婚姻的第二任男朋友。那封信我只回复了一句话:“我有了新的男朋友。”

后来几天他没再联系,隔了大概十多天,我俩通过一次电话,他没有以前那样轻松的言谈。话语中带着一丝尴尬,说觉得留在学校任教。我知道他的心有点受伤,我们小心地度过那段时间,很快又回到熟悉的朋友生活。他依然是为我出谋划策的幕后挚友。

其实,我早该知道,以他在感情上如此被动的性格。又怎么会,怎么会把话说清楚呢?他分明在生活中是个勇敢做决定的人,不拖泥带水,和我在一起什么都可以谈,但感情却如此羞涩腼腆。

风所在的城市美女如云,我总是笑着让他挑选个漂亮的妹子。结婚时邀请我,我好送上大大的红包。他也笑呵呵地说好。我结婚很多年了,他也在恋爱中度过,慢慢有了自己的感情生活。我们的距离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慢慢地有点远了,因为距离,因为时间,因为互相不愿意去打扰对方现有的生活。

自由惯了的我,婚姻中开始出现在很多问题,甚至让我处在崩溃边缘。风每次打电话,都好好开解,叫我好好过生活。就在那段时间我想了很多,才意识到自己对风的不一样感情。这种感情可以说是后知后觉,当时不觉得有什么了不得的,可以成年懂事后却忽然明白那就是错过的感情。不论是风的委婉,被动,还是我的坚持矜持,都令我们彻底错过。

但我们不会为错过的人生,再去做什么。真正的爱是懂得争取也懂得放手的。作为他的角度,他一直把握君子之风,从未越矩,他希望我婚姻过得顺利。我也希望他可以在新的恋爱中修得正果。有时候爱,虽然没有爱过,却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爱。

该到了我们退守的时候的。有次他告诉我他来到了我的城市,想起了我但还是没有联系。还有一次我去掉了他的省会,但他正和留学同学在一起,不能从另一个城市赶过来,在错失见面的那天,我在机场留下了眼泪。突然就想起陈奕迅的歌《好久不见》里唱的:“我来到 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和你寒暄,好久不见。”

感叹世间缘份的奇妙,可以让人不断地错过错过。在没有认识他的时候,我恋爱了,在我失恋的时候他恋爱了。在我异地的时候,他忙碌着。当我心动时候他是懵懂的,当我放弃时他又懂了,当他表白时再一次晚了。当我意识到真正的感情可贵时,我们都已经回不去了!

从前一别,便是永远。现今世易时移,各在不同的生活和圈子,在人的一生中,能曾经拥有一份坚固的友情是多么可贵。带着这份可贵留在箱底,不拿出来,才能彼此更好地面对今后的生活,面对各自己的恋人。这一切,不必追悔,唯有祝福!

有一天,我们聊着天,决定正式道别,删掉所有联系方式,从此很多年模糊了时间。只在恍忽间看见眼前有一个人,他的背影越走越远,我越边走边退,对他摆手,像所有世俗的离别。

再见了,风。

十年的婚姻,把我过成了女汉子,总是自己一个带着孩子,孩子的爸爸是个对家庭不走心的人,对我和孩子都不怎么关心,他因为经常出差不在家,我们的关系日渐疏远,我也渐渐的对这段婚姻失去了信心。而就在这段婚姻的第十个年头,他因为赚钱心切,将我们住了十年的唯一的房子赔掉了,还欠了很多外债。在婚姻里,关爱和责任,他什么都没有给我和孩子,更重要的是,他对孩子也是不冷不热的态度,让我对这段婚姻彻底失望了。就这样,我独自一人带着孩子,搬到了孩子学校附近一间出租屋里,过上了单亲妈妈的艰辛生活。而此时,另一个男人,已经渐渐走进了我的生活。

久先生对我,也许算是一见钟情吧。可是在我的概念里,一见钟情这种事,是很不靠谱的,了解多了就不一定那么喜欢了。可是他颠覆了我的这个想法,他从看见我第一眼,到后来我们分开,他始终爱我如一,对我的呵护备至,也是对其他人没有过的。也许他是我这辈子,唯一的爱我入骨的男人吧,我觉得老天对我很偏爱,让我遇到这样的幸运,也算这辈子没有白活吧,可是就这样的一个人,却被我伤害了一次又一次,最终他还是选择离开了我。

在认识他之前,我有过一段极其短暂的恋爱经历,也许是在婚姻里长期的孤独寂寞,我很快投入到那个错的人的世界里,渐渐的我发现,那并不是我想要的,那个人也给不了我未来,就在这时,认识了久先生,他比我小八岁,但是却在为人处世上比我成熟很多,在他面前,我永远像个小孩子,总被他批评我笨,可是我还是很幸福的噘嘴撒娇,似乎甘心情愿自己比他笨。我就这样被他宠了起来,在跟他相处的日子里,他几乎每天都会带我去吃各种好吃的,我们几乎吃遍了街头所有的他认为好吃的饭店,我们还拍了很多关于吃的短视频,发布在某个视频APP里,粉丝与日俱增,后来粉丝达到一万以上的时候,还开通了直播功能,一度火到不行,我们每天的乐趣就是边吃边傻乐,然后回答各种粉丝的问题。每到休息日或者周末,他都会想办法带我出去散心,有时候我的父母没有时间帮我照顾我的女儿,他就带着我和孩子,一起出游,我看得出,他努力想要做个合格的后爸,他把孩子的教育问题,深深的放在心里,总是想办法尽自己的所能去让孩子开心快乐的成长。后来他也搬到我跟孩子的出租屋里住,因为离婚没有分到什么钱,我的经济条件除了工资,没有多余的钱,房子租的自然不够宽敞,一室一厅的房子,他就每天睡在沙发上,每天早上起来都会腰酸背疼的他,却从来没有埋怨过,我以为他会因为住的不舒服而偶尔回他的房子里去住,可是他却每天下班迫不及待的回到我这里,他说这是他的家,他一直想要一个家,他很珍惜这个家。

其实我也很珍惜这个家,这个家里有他,才有家的味道。我是个别人对我好一分,我就会还回去十分的人。刚认识久先生的时候,对于他对我的爱,我既感动又感激,渐渐的我也深深爱上了这个男人。爱不是用嘴说的,我对他是越来越爱的那种,从开始他会挑我的理,他总说我啥都不想着他,到后来,我心里想得全是他,他爱吃什么菜我就学着做,我原本是个不爱做家务的人,有一次他无意中提起他前女友以前每天都给他洗衣服,我便从一个自己衣服都不洗的人,变成了每天给他用手洗衣服,后来他搬到我的出租房里,才用上洗衣机。他做生意中午经常吃不上饭,我都会前一天晚上就做好,第二早上装进饭盒里让他带着,还经常一带就是两份,因为与他一起做生意的伙伴同样没有饭吃。活了三十几岁的我,从不会做饭,到学着做他喜欢的菜,而且还很成功,他吃得经常赞不绝口,每次吃完都会说,“媳妇,真好吃,还有没有?”久先生是个不爱早起的人,但是自从住进这个家之后,因为心疼我早起给孩子做饭辛苦,也曾天不亮就从沙发上爬起来,给我们做了早饭,而且手艺还不错,我们那天早上都吃很香……爱是愿意为对方去变的更好,这比说什么情话都真实。他无论做什么生意,我都一直陪着他,苦了累了都不会让我退缩,我内心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大了,应该就是跟他在一起之后吧,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愿意为他这样付出,可就是愿意了,控制不了的吧。

可是就是这样的我,却在跟他相处一年的时间里,断断续续地还在跟之前那个人联系着,虽然只是偶尔发发信息,互道一下近况,可是被久先生发现之后,还是变成了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因为当初我跟那个人分手的事情,久先生都知道,我当初的伤心、难过、放不下,他都深深的记得。也许这在久先生心里,是个不能触碰的雷吧,他总担心我忘不掉那个人,而我也会在某个不经意的顺间,想起那个人,想起一些所谓美好的回忆。所以就在我们还有联系的时候,我选择了继续保持联系,虽然很久才会问候一次,但是还是给了那个人幻象的空间,那个人曾两次约我出去,我拒绝了,但是因为念及旧情,我决绝的比较委婉,而这些聊天记录,在我跟久先生相处的一年里,断断续续都被久先生发现了,第一次他爆发得很厉害,狠狠地报复了那个人,嘴上说着我们结束了,我也以为是结束了,可是他是真的舍不得我,又哭着回来找我,一个一米八大个子的大男人,在我没面前哭得鼻涕眼泪的,后来他因为能看看我,能跟我吃顿饭,他都开心得像个孩子。于是我们和好了,比以前更甜蜜了。久先生有一辆送货的特别大的黑色的电动车,有一天我说这个车怎么骑啊,他就让我坐在前面,他坐在后面,在院子里带着我骑了一圈又一圈,那感觉既害怕又兴奋,我就像个游乐场玩娱乐设备的小孩子,开心得又喊又叫。三十几岁的人,感觉自己在这场爱恋里,享受着电影中才有的幸福情节。

但是好日子不长,就在我生日的时候,前任又联系我,给我留了一段留言,内容里有些暧昧的词汇,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留着他的留言,就像歌词里写的,“你总爱让往事跟随,怕过去白费”,但是因为真的没感情了吧,所以说几句话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就在我完全忘了这段留言还在我的手机里时,我的久先生又一次的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又一次的暴跳如雷,怒火冲天。这一次他不仅又一次地报复了那个人,还把我撵走了,当时我还住在他的房子里,他还没有搬到我租的房子里去住。我至今还清晰得记得,我收拾东西时,我蹲在地上哭得不成人形的场景。我想我可能已经不值得他爱了吧,一个人的恶习是自己慢慢养成的,我跟他在一起后,直接间接地改掉了很多,当初因为婚内孤独寂寞冷,我选择了借酒消愁,选择了找人聊天填充孤独的时光,几年下来习惯了,认识久先生后,当我意识到我要改,却已经对他造成了无尽的伤害。但是这一次,他因为心疼我失去他的痛苦,也是因为他确实很爱很爱我,他还是再一次的选择原谅了我,就这样我们又一次的和好了。

之后的日子里,我们每天除了幸福快乐的吃吃喝喝,也在一起奋斗着他的事业,我尽全力地帮助支持他,每一个不眠不休忙碌的夜晚,我陪他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取货,几乎每晚都要去,他心疼我陪着他太辛苦,一直坚持不让我去,可我也一直坚持要去。我觉得我这辈子睡得最舒服的地方,就是在他小货车的副驾驶上,还有等货时,我躺在他的腿上,他的手抚在我的脸上,那时候的感觉,真的是“一起吃苦的幸福”。然而就在我们好成一个人的时候,前任又出现了,那时正赶上我来例假第一天,整个人都很不舒服,我打电话向久先生求救,他当时因为他父亲的病上火发愁,并没有理会我,我带着失望的心,在前任那里寻求了几句安慰,谁知他说着说着又要约我出去,我依旧委婉的拒绝了,可是这种委婉,在久先生后来发现的时候,被认定我是在犹豫,更甚至认为我在默认,他认定如果他发现的晚,我一定会去的。可是这一次,久先生没有发火,没有以往的愤怒,他只是淡定地对我说,“我们结束了!”,就消失在我的生活里,我试图去找他回来,可是他看见我的表情让我绝望,那是一种比陌生人还多了一份厌弃的表情。我打电话向他哭诉自己失去他的痛苦,请求他的原谅,发誓再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可是这一次,他无比的坚决,无论我是真的哭到窒息,还是在他面前自杀,他都没有再一次的接受我。到最后他很温情地劝我放过他,他说他不恨我,因为我在他的生活中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在他低谷时,对他不离不弃的帮助,但是他真的无法再次原谅我,因为我与那个人始终没有彻底断了联系,这是一种对爱情的不忠,他看见我就会想起这些欺骗和伤痛,他真的无法再面对我。

此时此刻的我,才真正意识到,那个全世界最爱我的人,我却把他弄丢了。就像歌词中写的,“别再说是谁的错,让一切成灰,除非放下心中的负累,一切难以挽回,你总爱让往事跟随,怕过去白费,你总以为要体会人生,就要多爱几回,与其让你在我怀中枯萎,宁愿你犯错后悔,让你飞向梦中的世界,留我独自伤悲,与其让你在我爱中憔悴,宁愿你受伤流泪,莫非要你尝尽了苦悲,才懂真情可贵,才懂我最珍贵,别懂我最珍贵”,到最后,他已经不需要我懂得他才是最珍贵的了,因为他的心已经死了。而我,在这场痛彻心扉的爱情故事走到散场的时候,我的人也跟着他的心,一起死了。

伤口有多深,心里有多疼,永远都只有自己知道。有些伤害就像坚硬的刺,插在肉里,长在心上,拔不出来,也化解不掉。他可以不恨我,却永远无法原谅我。久先生,这个我此生最爱我的人,却被我弄丢了。

楔子

在姜萱宁搬到南城的第三年,柠柠死掉了。

柠柠是她养的猫,具体一点说,是替苏翎养的猫。在它离开的两天前,姜萱宁刚刚从医院里搬回来。刚毕业的她连房租都交的费劲,才换的廉价猫粮不合柠柠的胃口,可它不吵不叫,就蹲在她的脚边静静的看着她。

第三天,她一睁眼,就看到了躺在床脚的柠柠,它枕着尾巴,将自己缩成一团,安安静静的,像是做着一个安详的梦。

姜萱宁在床边坐了一上午,才摸出电话打给方媛,语调平静地说,“媛媛,柠柠死了。”

它死了。苏翎和她最后的联系,也断了。

1

姜萱宁在第一次知道苏翎养的那只猫名字叫柠柠的时候,差点把西瓜汁一口喷在对面那人的脸上。

方媛带着笑意慢条斯理地看笑话:“柠柠,这个名字真好听,啧,长得也和你一样,都是大富大贵之相,对吧,宁宁?”她故意把最后两个字咬重,满脸促狭。

宁宁是姜萱宁的小名,从小到大,也只有她爸妈和闺蜜方媛能这么叫她。如今突然蹦出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赖在她家,还让一个又懒又胖的傻猫和她重名,这不是摆明了故意占她便宜吗?

姜萱宁的目光如刀,方媛恍若未见,撑着下巴眨着亮晶晶的眼睛打量着她:“我听说你那个小表哥好像也会弹琴,和你这个古筝大神还是有几分相似的嘛!”

她话音未落,姜萱宁的书已经砸到方媛的头上,什么叫“咱们的小表哥”?她根本就没有承认过好不好?而且,她从来不喜欢别人说她会弹古筝!

最开始的时候她本来是不愿意学古筝的,只是当初爸爸威胁她,说如果不学琴就会给她报名两个奥数班,她抗争不过,只能委委屈屈地背谱。

可是没想到她竟逐渐显露出令人惊讶的天分,考级,比赛,到如今学了七八年,连自己都不怎么记得已经拿到了多少个奖。

只是弹得再好又能怎样?在这向来以考试成绩为重的学校里,她弹得再好,也只不过是给一群书呆子做消遣罢了。就算她在晚会上多么引人注目,到最后,她还依旧是那些“学霸”眼里成绩不好、考不上大学又不务正业的“艺术生”罢了。

周日下午练完琴的时候,天空刚刚下过雨,橙红色的夕阳被雨水洗刷的格外耀眼,她踏暮光缓缓走来的步子,在门口看到苏翎的时候,微微一顿。

他静静的站在她家门口的花坛前,抱着一只肥胖的橘猫,薄薄的衬衫和带着点微笑的眉眼一同被夕阳染成淡淡的橘红,他的身后花木丛生,却抵不过这个带着羞涩的男孩子那样耀眼。

姜萱宁捏着半截烤翅站在原地,出了神。

那猫似乎闻到了她手里的肉香,扭着肥胖的身躯从他怀里钻出来,飞快地朝她跑过来,姜萱宁从小到大不曾养过宠物,见到如此气势汹汹的猫忍不住退了一步,少年匆忙叫它一声,抓住猫的后颈将它抱起来,有些歉意的对她说:“抱歉,吓到你了,我叫苏翎,”他有些不好意思的顿了顿,“我暂时,在你家住一段时间。”

她扯扯嘴角,又看了看那只猫,它一双眼睛始终没离开她手里的鸡翅膀,喉咙里渐渐发出呜呜的恐吓声。苏翎赶紧安抚这只危险的小动物,“柠柠才换了新环境,比较怕生,它平时很温顺的。”

姜萱宁没有应声,他那声温温柔柔的“柠柠”让她后背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踌躇几秒,还是把那半截烤翅塞进了那只肥猫的嘴里。被这么大只的动物觊觎过的东西,她怎么还吃得下去?

她父母常年不在家,方媛从小就喜欢腻在她家里,后来更是不知怎么,爸妈非要把苏翎也接过来,美其名曰有个男孩子照看更安全。姜萱宁无语,他们难道不知道男女生住在一个房子里有多不方便吗?况且,他还带了一只看起来就不好惹的猫。

只不过,姜萱宁想起刚刚在门口那应该算得上“惊鸿一瞥”的初见,和他柔和又带着点拘谨的声线,心想如果没有这只名字怪异的猫,她对他的印象大概能勉强打到九十分。

姜萱宁睡眠浅,晚上好不容易酝酿出一睡意,就被一阵隐隐约约的笛声吵醒了。她原本有些厌烦,只是听着听着,不由自主地就出了神。那断断续续的声音从夜风里飘过来的时候,仿佛每个音符都沾了露水,有些寥落但并不悲伤,清清凉凉的,径直钻进人的心里去。

她听了好一会,终于忍不住偷偷拉开一角窗帘,花坛上参差的花影遮住了他大半的身躯,一只毛茸茸的胖猫追着一朵残花玩的不亦乐乎。

“喂!”姜萱宁忍不住叫他一声。

笛声戛然而止,那只胖猫也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唬了一跳,转头呆呆地望着她。她皱起眉毛扬起下巴指指那只猫:“你能不能给它换个名字?”

2

她家不小,只是这个时候突然住进来一个人和一只猫,好像原本有些空旷的空间在一瞬间变得有些拥挤。

严格来说,如果那只肥猫没有取一个和她一样的名字,她原本倒也不讨厌它。只是最近,它对周围环境熟悉之后,也就愈发肆无忌惮——偷偷钻进她的卧室,摔碎了方媛送给她的烤瓷杯;跳进鱼缸中偷鱼不成,顶着湿漉漉的毛在床单上打滚……姜萱宁终于忍无可忍,强烈要求苏翎把猫关在院子里。

苏翎尝试遵从她的要求,可是失去了柔软床铺的猫趴在门口叫的凄婉,苏翎于心不忍,只能让它吃喝拉撒都在自己的房间,辛勤铲屎,乐此不疲。

姜萱宁偶尔能看到他捏着它肉嘟嘟的爪子叫它柠柠,温煦的声音像蔷薇花瓣一样柔软。直到有一次他的声音顺着风飘进了甫一进门的方媛耳朵,险些让她笑岔气。她不怀好意地凑近去瞧这个与她同名的猫,那只对外人爱答不理的猫竟主动让方媛摸了它的爪子。

真是天大的恩赐。

姜萱宁趴在窗口对言笑晏晏的二人一猫撇了撇嘴,将做好的菜端出厨房。这个苏翎不光温柔的像个女孩,竟然还有一手不错的厨艺。从不必再绞尽脑汁想办法填肚子之后,也不怎么计较那只猫会窜到她的腿上,甚至偶尔还会纵容它溜进自己的卧室,只是最后会喊苏翎过来收拾它滚落一地的猫毛。

周五,放学前,教导主任匆匆过来通知,说周一的时候会有艺术高校前来招生,有省领导陪同,届时学校会在礼堂中举办一场小型的晚会,让她准备一下演出。

方媛听闻艺术院校招生,忍不住有几分激动,目光灼灼的盯着她看。姜萱宁本想婉拒,但话到嘴边,却又想起那天晚上苏翎的笛声,脱口而出地对主任提了他的名。

苏翎原来和她们同校,高她一级。在他搬进她家之前,她甚至都不知道学校里还有这么一个人。

主任随便摆摆手,你看着安排。话音未落,人已匆匆走了。方媛看着主任的背影,再望过来的眼神有些复杂:“苏翎在学校从来没有上过台,你不问问他是否愿意?”

姜萱宁没有接话。刚刚自作主张替他报名多少有些冲动,只是想起那晚听到的笛声,她始终觉得,他才是最应该站在舞台中央大放异彩的那个。

3

姜萱宁拿着喷壶,站在花坛之前心不在焉的浇花,透过层层叠叠的枝杈可以看见苏翎奋笔疾书的侧影。从周五晚上开始,除了厨房和卧室,她几乎看不见他的影子,就连肥猫柠柠也感觉得到主人的冷落,趴在窗台上意兴阑珊的拨弄着一个小球。

她踌躇几番,始终莫名别扭地不肯敲他的门,让他上台的消息,她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告诉他。

他会怎么想呢?姜萱宁忍不住想,发脾气吗?应该不会,他那样温和的人,哪怕再恼火,也只会皱一皱眉头吧?但无论如何,他心里也一定会责怪她多管闲事的吧?

她忍不住有些烦躁,最后心下一横,反正是个小晚会,多一个节目少一个节目都无所谓,她直接找主持人,把苏翎的表演从节目单中砍掉,就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好了。

只是当她找到周婉仪的时候,才知道这个晚会不是主任交代的那样轻描淡写。来招生的是全国最好的艺术学院之一,所有的艺术生为了这个晚会没日没夜的排练了一个多月,苏翎不仅会上台,而且和周婉仪是钢琴舞蹈组合,并被安排到她之后,成为压轴节目。

姜萱宁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原来周婉仪与苏翎同班,也曾经听到过苏翎弹琴,并且在她不知道的时候,他就已经答应了会上台表演。

舞蹈教室四面明晃晃的镜子照出周婉仪膝盖上大片的青紫,她在转过身关门的刹那,还是听到了那一声暗含讽刺的“天之骄子”。

没错,在太多艺术生看来,她都是天之骄子,就连她自己又何尝没有过独孤求败的高傲,甚至会因为没有对手而感到厌倦。却不知她不经意间流露出的这份倦怠,无形中伤害了多少没有天分、默默努力的人。

但这都没有关系,从小到大这样的羡慕也好嫉妒也好,她其实见得多了,就不怎么在乎了,可真正让她有些恼火的是另外一件事,是苏翎答应周婉仪会在舞台上弹琴的事。

她始终记得有一天晚上,苏翎帮她修理灯泡,她喂猫的时候看到他细长有力的手指,鬼使神差地问苏翎会弹钢琴吗?苏翎顺口接了句不会,又说,不过我听过弹你的古筝,很好听。姜萱宁有些失望,不再作声。苏翎从凳子上下来,过了一会,将一个烫金的缎面小盒子递给她,是一套玳瑁色的古筝指甲。

姜萱宁敲敲门,苏翎从书桌前抬起头来,见是她,有些意外,随手合了手里的书,开了门。她没有进来,视线定定地落在他的身上,问:“苏翎,你到底会不会弹琴?”

苏翎微不可见的皱了一下眉头,垂下眼去。

姜萱宁冷冷的扯了嘴角,将那个精致的缎面小盒子塞进他的手里,一言不发转身就走。

4

姜萱宁觉得自己有点不可理喻。

距离晚上的表演晚会还有一个小时,学校的小剧场后台空无一人,她就坐在这里,已经一个人练了四个小时的琴。手指有些发颤,手腕僵得快抬不起来,可她执意要与自己较劲,似乎只有手上的那些痛楚难过才能暂时抵消她心底的恼火。

虽然假装不在意,可是这么多年来她都已经习惯了压轴出场,突然被替换,她还是多少有些不平。尤其是,取代她的人,又骗了她。

门被推开,是苏翎。

她坐着没动,看也不看他,苏翎的手一把按在琴上,琴声戛然而止。

姜萱宁冷冷地看向他。

两人僵持一会儿,还是苏翎先开口说,别弹了。

不去找你的搭档练习,管我的闲事做什么?!她垂下眼睛,让开。

对不起。苏翎的声音弱了几分,掺杂了些不明的情绪。

姜萱宁噌的站起来,你不走,我走!

晚会开始的时候,她没有坐在安排好的嘉宾席,而是在侧门旁边的化妆间坐着,不管方媛给她发了多少消息,她始终固执地不肯出去。

表演完就下台回家——她想,绝对不会看到你和别人一起表演的样子,还假心假意地为你们鼓掌!

“接下来,有请姜萱宁同学为大家带来古筝独奏!”

灯光渐渐暗下去,她坐在舞台中央,吸了一口气,缓缓地挑动琴弦,眼角的余光看到最前排艺术院校的老师们眼中闪过的亮光,终于有一丝得意冲破层层的阴霾。

苏翎换上一身精致的白衬衫,梳起刘海,露出棱角分明的额头,站在灯光闪烁的边缘,有一种如梦似幻的缥缈。

姜萱宁的心不知为何涌起一阵不安,还没来得及将这份莫名的情绪压下去,右手的无名指突然穿过一阵剧烈的疼痛,瞬息之间就蔓延到整个手腕,整个右手筋脉拧在一起,疼痛钻心。

铮的一声,原本轻灵的曲子陡然划出一道难听的噪音,她的手失控落在弦上,立刻被化开一道细长的口子。

全场哗然。

骤然而起的窃窃私语与手上遏制不住的痛感都化作密密麻麻的噪音,直直钻入她的耳朵,她的大脑一片空白,怔怔地呆在场上。

一个人影从侧门冲上台,用一个手帕裹住她的手,扶着她下了台,她机械的跟着他走,左手抓住那双扶着她的手,紧紧地,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那个晚会的最后一个节目是周婉仪的舞蹈,一身舞裙的她在斑斓的灯光中翩翩起舞,婉转的腰肢吸引了无数的目光和尖叫,只是缺了琴声伴奏,在导师的眼里终究有几分逊色。

从校医室出来,她看见在槐树之下她的那个人,洁白的衬衫配上黑色的领带,他本该在那个舞台上大放异彩。

他放下手里那个有些陈旧的手机,对她说,姜萱宁,我得回家了。

5

苏翎没有说理由,只是走的时候将这只懒散又馋嘴的猫放进她的怀里。

她抱着猫,看着他拉着行李箱渐行渐远的背影,心脏里像塞了个柠檬一样,灌满了不可言喻的酸。

柠柠在四处寻找不到他的气味之后,开始不再吃饭了。圆滚滚的肚子瘦得看得见嶙峋的肋骨。姜萱宁想尽了办法也没有用,最后和方媛说,我去找他。

她从父母那里打听到他的住址,方媛不放心,执意要跟上来。她在车上靠着方媛的肩膀,说媛媛,我有点累,以后不想再弹琴了。

苏翎的家住在城郊的一个旧房子里,门前是一条波光粼粼的河。

姜萱宁和方媛一路打听,还没来得及敲门,就已经听得见狭窄的房间内传来暴躁的谩骂,她和方媛相视一眼,眼底都浮现出淡淡的不安。

门突然开了,从里面撞出一个人,姜萱宁吓了一条,那人见了她也是一愣,躲闪不及,从门里追出来的一根棍子结结实实的落在他的背上。

所有的人都愣住了。

姜萱宁这才看清,撞到她的人是苏翎,而他们身后,站着一个浑身酒气的中年男人。

那男人见了她们也是一愣:“你们是干什么的?!”

方媛瞥了一眼苏翎,他的额角还都留着青紫的伤痕,心口一阵火气控制不住涌上来:“你凭什么打人?!”

苏翎一把拉住方媛,垂着眼转过身去,语气轻淡:“爸,她们是我的朋友。”

那男人的目光烈烈的扫过姜萱宁的脸,柠柠在她的怀里不安的扭动,挣扎着要往苏翎的身上爬去。

苏翎的眼底滑出一丝黯然,伸手挠挠柠柠的下巴,柠柠低低地喵了一声。

“你不是说那野猫扔了吗?扔到别人家去了?!”男人怒极的声音再次响起来,姜萱宁看着他赤红扭曲的眼睛,脸色不由有些发白,“还有你和你妈,有本事离家出走,怎么她不回来,你倒还有脸回来?!我让你回来!”

男人的声音陡然变大,一个巴掌落在苏翎的脸上,姜萱宁还没有来的及回神,柠柠发出一声尖叫,继而怀里一空,她仓皇抬头,那男人提着柠柠的脖子,一把将它丢进湍急的河里,它挣扎一下,就沉了下去,姜萱宁想也没想,也飞身跳进河里,拼命把那一小团黑捞起来举出水面,浑浊的河水带着淤泥令人作呕的味道,她换气不及,大口的河水灌进咽喉。

外界骤然慌乱起来的声音仿佛都隔着一层厚重的塑料膜,河水呛进气管,她的肺部如烈火灼烧一样痛苦难忍,控制不住的往河底沉下去。

她忘了这里不是城里的游泳馆,没有值班的救生员。

6

姜萱宁住了半个月的院,苏翎也彻底离开了那个家。

从医院里回来的姜萱宁渐渐习惯了抱着柠柠等苏翎投食的生活,也习惯和他一起去图书馆,看着在整洁的书本上写下一行又一行清新娟秀的字母。

六月的风格外缱绻,他高考结束后,姜萱宁按照和苏翎的约定打开琴房的门,窗户中斜斜泄进的阳光里,他第一次在她面前拨响了琴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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