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以为的爱情,不过是山寨货

这个房间里头,弥漫着烟和酒以及混杂着各种古龙水和油炸食物的味道,几十个酒瓶倒成一片,几乎铺满了沙发前面的地毯。沙发上,各种小吃和零食散落的到处都是,几根还带着火星的烟蒂,窝在茶几上,就像是奄奄一息的病人。小逸就歪在这张沙发上,他吃力的想拿起一根地上的烟,刚抽了两口就吐了出来,烟里兑了其他东西。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切会变成这样。

年初的时候,他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一个人,按照他的说法,就是那种“痞帅”的感觉,他总觉得邪气和恶劣是一种别样的性感。他们在酒吧见了面,小逸完全没有想到天底下会有这么符合他想象的男人。他们聊了一会,就到了小逸的住处。这个时候,我们的小逸开始了一些犹豫,这一切似乎有点太快了,他开始问自己是想找个男朋友,还是一夜的朋友。这种想法让他稍稍冷静了一点,他们一起看了一部电影,林超主动把他揽在怀里,小逸就像一只雏鸟,依偎在这个男人的臂弯里。他已经放弃了之前矛盾的想法,反正都已经这样了,该发生什么就发生什么吧。

看完了电影,他们又聊了一会,林超这才准备要走。小逸忽然有些失落,望着窗外稀稀拉拉的灯火,他想留又怕林超看低了自己。可另一方面,他也很欣喜,这表明对方不是只想玩玩而已。送走了林超,小逸蜷缩在沙发里这个男人刚刚坐过的地方,喝完了茶几上他剩下的饮料,一丝羞耻感撩过他的心,可随即又被兴奋取代,他想象着也许会发生的一切,意乱情迷。

只不过用了几天的时间,他们就成了情侣,小逸恨不得跟全世界宣布,他有了一个男朋友,而这个男朋友,就像是为他量身定制的一样,可是,小逸却忘了,他只定制了一个外表,而内在,在他的“订单”中却只字未提。那几天,他们几乎每天晚上都在一起,小逸怎么也看不够他的男朋友,恨不得一直留在家里,不分昼夜的跟他耳鬓厮磨。过了半个月之后,小逸才注意到林超似乎没有工作,事实上,他从来也没有问过,他觉得在爱情面前问这些问题反而会伤到对方的自尊,何况只要林超真心爱他,他的工资也不是不够维持两个人的生活,天真烂漫的人总是会想象这么遥远的事。

不过,林超似乎也在进步,有天下午,他打电话给小逸,告诉他,他要去面试一个工作,想让小逸开车过来送他,小逸很高兴,立马就跟主管请了假,可就在他正准备走的时候,主管又找他说总经理要找他谈话,可能是升职的事,还提前恭喜了他。小逸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他知道总经理一说起话来就没完没了,这种谈话没有个把小时是聊不完的,可是林超还在等着他。他连忙打电话给林超,跟他说了对不起,可是,让他惊讶的是,林超的反应很大,一直在那头大吼大叫,甚至还带着脏话,小逸完全没有想到他是这种反应,这是他第一次开始冷静的审视自己的男朋友。

是不是一切来的太快了,他觉得对于林超他的确一点也不了解,除了在一起的那几个晚上之外,林超的生活对他而言完全是个秘密,他回忆起在酒吧的时候,林超对服务员大呼小叫,在电影院的时候,随意的拿起电话就骂咧咧的和另一头的人聊上半天,即使是在他家里,垃圾随手就丢,烟灰到处弹的都是,可在之前,这些行为都融在了他的那个有关“痞帅”的情结里,这样才是男人嘛,他不仅没有想太多,反而每次林超的这种举动,都让他再一次的头晕目眩。只是这一次,他才发现,如果冷静下来想一想,这的确谈不上是个理想的伴侣,甚至算不上一个有素质的人。

从总经理室出来,所有人都开始祝贺小逸,的确他被升职了。人在获得某种成就感的时候,会突然有那么一刻想要抛弃过去的自己,似乎一切都应该变得更好。小逸这才觉得,他的那份恋情太仓促了,而且维系爱情的基础简直荒谬,他开始反省自己,这种反省,让他认识到两个人相处远远不是喜欢对方的外表那么简单,外表会遮蔽很多原本丑恶的东西,甚至美化他们。

小逸想和林超谈谈,一方面告诉他自己的想法,一方面看看他有没有可能改变。可令他意外的是,林超居然主动跟他说了对不起,而且还说他决定搬到小逸家里跟他一起住。那天的小逸,多么春风得意,事业和爱情,来的都这么顺畅。他完全忘了下午的反省,立刻就同意了。

几个月之中,林超其实一点也没有改变,可小逸却越陷越深,他每天晚上都要把头枕在林超的胳膊上才能入睡,有时候半夜醒了,他还会偷偷亲自己的男朋友几下,他觉得很幸福,可是这种幸福是一种说不上来的幸福。是啊,因为小逸的这种幸福,建立在了一个漂浮的基础上,就像一栋修在流沙里的大厦。

林超依然没有工作,白天睡到中午,下午出去逛到晚上才回来。最离谱的一天晚上,林超喝的醉醺醺的,还带回了另一个喝的烂醉的男人。小逸把林超扶到床上,叫他也叫不醒,而另一个男人就躺在沙发上,同样的不省人事。小逸一晚上都没有睡着,他不知道如何面对这种情况,外面那个男人又是谁,和林超又是什么关系。他一直躺在床上,忽然听到客厅一声门响,他出去却发现躺在沙发上的男人已经跑了。

第二天,林超也懒得撒谎,直接跟小逸摊牌了。他告诉他,在遇到他的时候,他就还有另外两个朋友,他觉得两个人的关系应该是开放的,特别是同性恋,反正又不能结婚,搞得那么理想化干什么?像现在这样不也很好吗?难道他林超没有给小逸带来满足吗?小逸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以为他现在拥有的就是爱情,而爱情本就是两个人在一起,至于两个人在一起干什么,小逸还是懵懂的。在他的认知里,似乎睡在了一起就是爱情,可爱情是更伟大的东西,远远超越了肉体的结合。在肉欲里寻找爱情,就像在黄沙里淘金一样,除了沉沦别无所获。可小逸已然无法跟林超分开,他已经不能没有这个男人了,他答应了他,林超把小逸搂在怀里一直亲,小逸又一次把自己埋葬在了那一副皮囊里。

是的,他不再过问林超的任何事了,只要他每天都出现在自己的床上,对小逸而言,林超就是爱他的,他还是回到了这个家,这里还是一个充满爱的小巢。每每想到这里,他就又把抱着林超的手紧了紧,把脸贴在他的脊背上,一切都还好好的,他安慰着自己。唯一的变化是小逸再也不跟几个好友提自己的男朋友,他的内心里面还是隐隐感觉到这一切是不对的,可他无法打破现在的生活,回到过去那个孤独的自己。难道过去有比现在好一点吗?自己一个人的房间,冷冷清清的夜,会比现在好一点吗?

林超越发的出格了,他发现小逸对他百依百顺之后,变得更加肆无忌惮,他每天还是在外面闲逛,所有花销都在小逸身上,有一次他在酒吧一次就刷掉了小逸八千多块,到家后小逸仅仅是问了问,就被他扇了一巴掌,可是刚一扇完,林超又赶紧把他搂住,用一嘴的酒气一边吹他打过的地方一边问疼不疼,小逸哪里还会疼,他撒娇似的瞪着这个男人,他就是看不腻。

前几天,小逸出差了,那几天晚上,他在宾馆里一直煎熬,突然离开了一贯生活的地方,就像灵魂终于有机会从躯体里跳了出来,开始鸟瞰这些过往。他不敢往坏的地方想,虽然林超骂过他,打过他,乱花钱,生活习惯也不好,可是,他的确给了小逸过去不曾体会过的温存不是吗?那些个曾经他甚至独自流泪的夜晚不是都变得温暖起来了吗?忍一忍吧,这些就是爱的代价,他再一次的,错过了理解爱的机会。

昨天,小逸一下飞机,就立马拿了车往家里赶,他恨不得马上见到自己的男朋友,在他怀里撒撒娇,告诉他这一路的劳顿和思念。可他刚到门口,就觉得自己家里飘出来一股子浓重的气味,里面也十分吵杂,他赶紧拿钥匙开了门。

那个他熟悉的客厅里,十几个男人一丝不挂的拿着酒瓶,随着狂躁的音乐扭腰摆臀,沙发上,林超正和一个男人肆意的热吻,他以前曾经答应过林超接受所谓的开放式关系,可当他真的看到眼前的景象才知道,他根本接受不了。那些人像是没有看到他似的,继续喊着笑着,赤裸的身体扭曲成了一条条毒蛇,啃食着小逸最后的自尊,一阵恶心让他吐了出来,他突然找到了自己。

“滚!都给我滚!”他把行李箱直接朝沙发砸过去。“你谁啊?”那些人安静下来,一个人指着他问。“别理他,你们继续……”林超从那个男人身上起来,一把抱起小逸,把他抱到卧室里,外面的人一阵口哨声和哄笑之后又恢复了刚才的热闹。

林超又给了小逸一巴掌,“你搞什么,损我面子是不是?”小逸嘴里混合着血液和刚才从胃里翻上来的呕吐物的味道,他笑了,他在嘲笑自己,他为过去的自己又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你滚,带着你们那些乌七八糟的人滚。”“呵,别假清高了,自己什么鸟样不知道。”林超冷笑了一声。这句话让小逸的悔恨上升到了顶点,他终于明白过去的所作所为原来会让自己产生深深的厌恶,可当他深陷其中的时候,却从来没有感受到。

带着这些复杂的情绪,他一拳朝林超打过来,林超很容易就躲过了,顺势把他推倒在地上,朝着小逸的后背一顿猛踢,小逸拿起床头柜上的台灯朝林超砸了过去,林超见他使了狠手,红了眼,不管不顾的朝小逸猛打。

“超,快走快走,你们邻居把物业叫来了,说不定再过会该来警察了。”林超一听这话,赶紧停了手。“走走走,晚上带了东西了,快走。”才一瞬间,这个家又安静了下来。

小逸挣扎着站起来,腿上腰上背上全是疼痛,可他内心是平静的,那种绝望的平静让任何疼痛都相形见绌。他走到客厅,想起了他自己一个人窝在沙发里看电视的日子,而现在,这里像是变了一个样。还没有停下来的酒瓶叮叮当当的四处翻滚着,散不掉的烟雾一团团的在天花板上萦绕,小逸扶着电视柜,大口大口的呕吐着,可他却倒不净自己的身体里的那些悔恨。

此刻,他歪倒在沙发上,关了灯,天已经快亮,火辣辣的疼随着太阳的到来,在他身上不断的流窜,他想了一整夜,就像一下子多活了十年,他开始懂得自己过去所追求的爱情是一个仿制品,外表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可内在的匠心和情感却一无所有。

又到下午了,红嫂子坐在自家街门边的石凳上。她家的院门朝南开,出了门就是村里最宽的一条街。她面无表情,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

这条街是东西向的,也就七八米宽的样子,街是土街,但天是晴天,街面便硬朗紧实起来,路中间两道深深的车辙,中间高高耸起的宽宽的脊梁更是光滑得有点儿闪亮。

这车辙到底存在了多少年,红嫂子不知道,她也没想过这个问题,她知道,土路上的车辙就像天上的太阳一样,是天经地义存在的。所以此刻,她宁肯盯着对面王老二家已经碱得有点破败的后墙,也不会多看几眼这经过多少岁月,被多少马车碾压过的,给人们指定着方向和轨道的车辙。

不过,红嫂子的眼神还是活动了一下,不得不活动了一下。

谁家的男孩儿,骑着自行车从西边过来了,车把儿一顿乱晃,连人带车摔倒了。大愣路过了,顺手扶了一把,大声嘻笑道:“小兔崽子,心还不小呢,在壕壕里骑,能把正把儿再显摆吧。”

也许是那自行车,也许是大愣的声音有点亮,红嫂子脑子活动了一下。她好像想起了什么,猛地坐起来,转身就回了自己家的院里。

那时候,我已经好几年没进红嫂子家的院子了。

红嫂子家的院子里有一棵大枣树,就长在西房的门前,那树干可能大人的胳膊才能抱得住吧。印象中,她家的院子里即使是炎热的夏季,总是一院的阴凉。风雨过后,总会有大大小小的绿枣落下来,小孩子们会进去捡拾。红嫂子便说,吃了青枣会拉肚子的,我给你们蒸蒸。她麻利地把孩子们手里的枣收了,一会儿就端着屉子出来了。蒸熟的枣儿微微泛着点皱,吃起来甜甜的,有的枣儿屁股上还顶着一个圆圆的红圈儿,如果谁能抢到了,总会高兴地举起来,让其他小伙伴们看,红嫂子就高兴地说一句,这个好娃娃。

红嫂子家的孩子叫狗儿,他比我们大好几岁呢,也不去上学,成天在上房屋里的炕上躺着。有时候,我们会忘了大人的嘱咐,打起门帘子进去瞅瞅,狗儿高兴地坐起来,但一会儿又咳嗽个不停,我们就吓得跑出来了。红嫂子急得就说,快躺下,娘给你叫德生伯伯去。

德生伯伯是村里保健站的,他经常骑着一辆好看的自行车出现在这条正街上,他骑车还不走两边的平路,就爱走车壕壕里。到了红嫂子家门前,他总是手一捏闸,就单脚着地停下了车,然后,再把车子从壕壕里一提,就推着走进院门。

德生伯伯背着枣红色的人造革包,像一个精致的碉堡模型,正面印着白色的“十”字,他灵巧的双手就那么一摁,就听得“嘎巴”一声,机关就打开了,碉堡里面全是高级武器装备,红嫂子会从德生伯伯手里接过一个白沙布包裹,起锅造饭般烧起了水。

看得入迷的我们知道要给狗儿打针了,也许是想起了大人的嘱咐,也许是想起来了自己也经受过的疼痛,悄悄地退了出来。

德生伯伯漂亮的自行车就停在枣树下,后座上有时候会落几个枣花,有时候会掉一颗枣儿,有时候是几片枣树叶子。

红嫂子回到院子里。

红嫂子走回正房里。她看着空空的炕头发了一会儿呆。

红嫂子又走出正房,来到了枣树下,她看到地上有一颗青枣。

红嫂子盯着枣儿看了半天,弯腰捡了起来,放在嘴里,咧着嘴笑了。

红嫂子走进西房里,地上摊着一堆小玻璃瓶,跟前还摊着一本小学课本,她蹲下来,看着书里的插图不停地在那里摆弄着,一会儿就排出长长的万里长城,又堆出高高的天安门。小玻璃瓶似乎用也用不完。

摆累了,红嫂子就往地上一躺,似乎是睡着了。

德生伯伯走来了。

他把红嫂子轻轻地扶起来,递给她一本书,说,狗儿的病要治,也要给他读点书的。要不,孩子太闷了。

德生伯伯那天打完针没有走,给狗儿讲书中的故事,讲北京天安门,讲万里长城。

德生伯伯还说,你娘一个人拉扯你不容易,等狗儿长大了,可得带你娘去北京玩儿玩。

狗儿看着德生伯伯手中的书,听着德生伯伯讲外面的世界,眼睛里有了光。他不停地说,我多会儿就能去上学?

德生伯伯说,好好地坚持打针,很快就能了。上了学就能考上学校,考上学校就能出去见世面。

狗儿兴奋地围着被子坐了好久。

红嫂子高兴地给德生伯伯炒了两个菜,打开了自己酿的小坛酒。

德生伯伯成了红嫂子的暖心人。

一阵风儿吹进来,红嫂子打了个哆嗦,转头瞅瞅那白晃晃的万里长城,还有那天安门,慢慢地坐起身来。

天有些暗了,她看见德生伯伯向她走来,她看见了她的狗儿对她笑。

文|百里圆

2017年11月3日 星期五 晴

【壹】

谷阳是学校土木系09-1班的班长,土木系女生非常少,本班只有两个,为伙伴们寻找女朋友的责任,理所当然的落在了他的身上。

接下来就是确定联谊的目标了,本着近水楼台原则,就是与他们一同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公共基础课的管理系09-1班。在这所省内重点理工类大学,管理系和土木系的男女生比例可以说是正好互补,土木系招的男生多,而管理系招的女生多。可能是因为教室排课紧张、也可能是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这两个毫不相关的专业居然在同一个阶梯教室上基础课。

为了准备这次联谊,谷阳可是下了不少功夫,先是去了理发店做了一个新发型,之后有特意去商场买了一件新夹克和牛仔裤。同学都调侃他说:“谷阳,你这是要联谊还是要求婚啊?搞得这么正式。”谷阳笑笑,没理他们。

一天在下课前十五分钟,谷阳就开始心跳加速了,因为下课之后他准备去找管理系班长,征求一下联谊的事。谷阳紧张,一方面是不确定对方是否会同意,另一方面是没这么大张旗鼓的和女生说过话,越想越脸热,在脑海里揣摩着可能发生的各种场景。

【贰】

“铃铃铃……”

谷阳被下课铃声吓了一跳,额头和手心全是汗。他从书包里拿出纸巾擦了擦,换作是以往,他直接在裤腿上擦了,但是今天不能,因为衣服是新的。

收拾完书包后,他迅速跑到教室前排,找到孙晓说:“我有个事情想要找你商量一下,不知是否有时间?”孙晓旁边的女生们笑了,知趣地说了一句:“你们聊,我们先走了。”一下被这么多女生看着笑,谷阳一下脸红了。

孙晓收拾完,两个人一起出了教学楼,虽然并排着走,但是离得比较远。谷阳觉得孙晓的气场太强了,有些畏惧,不敢靠近。他心里非常的忐忑,手不停地握拳张开,又握拳又张开。眼看都快走到女生宿舍楼了,谷阳还没做好准备。最后还是孙晓先开的口。

“同学,你找我有什么事?”孙晓扭头,看着正在低头走路的这个高个子男生。

“我……”谷阳语言又止。

“在不说,我就回宿舍了啊。”

“我是土木09-1班的班长,我叫谷阳。我知道每次都是你负责帮老师点名,你应该是她们的班长,所以我想问一下,可不可以和你们班级搞一场联谊活动?”他快速、颤抖地说完这句话,手心里还未褪去的汗水更多了。

“原来是这件事,那我回去和其他班委商量一下吧,联谊的班级不知你们班,我们得考察考察。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顺便存一下手机号。”

“这是我的手机号。”他递给了孙晓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串数字。

“准备的够充分的啊,预谋很久了吧?”孙晓拿着纸条瞥了谷阳一眼。

“还好吧。”谷阳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我叫孙晓,管理系09-1班班长,等我们商量好以后,给你打电话。”说完就大步向前走向了女生宿舍楼。

“好的好的。”谷阳一边挥手一边喊,直到看不到孙晓的背影,然后转身握拳在胸前喊了一声“yeah!”

【叁】

谷阳来自农村,身高185cm,高中只顾学习,从未外出自己买过衣服。从来都是母亲给买好,这次上大学也是一样,衣服质量都很好,但是和大学同学比,风格还是略显土气一些。他当时只超过录取分数线2分,成绩在班级是倒数第三名,但是他待人热情,做事有条理性,组织能力也强,是一个很阳光的大男孩,给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所以开学之初就被选为班长了。

谷阳是村里考出来为数不多的大学生之一,算是佼佼者,但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在大学里他很清楚自己的位置。在大家眼里似乎他是一个阳光大男孩,但是他内心是不太自信的,他想要表现的更好,不想被任何人嘲笑,他想努力改变,让别人对自己和父母能高看一眼。所以,他是极度渴望认可、渴望成功的。

距离上次谈话结束将一周了,求胜心强的谷阳越发忐忑,这是他想在班级同学前挣面子的一个机会啊,可别事没办成还丢面子了。整节课他虽坐在那,但是思绪早已飞走,就像灵魂和躯体分开了一样。

“铃铃铃……”

把谷阳的魂儿拉回来的还是铃声,这次是孙晓主动走过来找他。

“一会我们去操场转转吧,你有时间吗?”当时谷阳旁边的土木系男生,一阵起哄。

“有啊,走吧走吧。”谷阳立刻收拾东西,瞬间满血复活,和刚才简直判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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