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26岁早期恋爱
2017年年初,26岁的我抓住了青春的尾巴,在微信上联系了大学时期爱慕的师兄。以一颗大胆、敢爱的少女心,终于表白了师兄,并简单、粗暴地撩上了他。
师兄是个好人,也是个大龄、寂寞的单身男青年。没有什么曲折迂回,他便接受了我的爱慕,并在无人可聊天时,适当地回复我在微信上的热情。凭着他主动向我说起生活中的琐事这些迹象,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近了很多,大概是到了恋人未满的阶段吧。我的身边无适龄单身男子与我接近,师兄虽有家人帮忙介绍对象,但他待业家中,多少有些落寞。于是乎,两个相距千里之遥的故人,在微信上越走越近。当然,这其中的路程,是我走得多一些,走得快一些,他有些犹犹豫豫地前进。因为我喜欢他,他只是觉得我还不错。
当我们快要在微信上确定男女朋友关系时,师兄告诉我:你还是和家人给你介绍的男生相处吧,你追别人,别人不会珍惜你的。这个“别人”大概就是指他自己吧。
听到这话,我有些难过,可更多的是不管不顾的欲望吧。他是我喜欢的人,与他在微信上恋爱,就已够开心与满足的了。所以,他如果不珍惜我,又如何。而且,我有些乐天地觉得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当我们确定了恋爱关系时,我们是彼此喜欢、爱对方的,怎么会不珍惜对方呢?
看,我就是这样。如此的喜欢一意孤行。如此的寻求着我爱的、和爱我的人。
过了一个月,我去了拉萨旅游。旅途中,他一直在手机的另一端陪伴着我,让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男朋友的存在。我在大昭寺的天台上,看着湛蓝的天空,看着白的无暇的云朵与云丝,看着广场上虔诚祷祝的藏民,心中很是触动。彼时,他是我心中的血,是我胸膛的呼吸,是我脑中的一切。我在最纯净的地方与他说:我坚定心志地和你走下去。他回:好,等到了四十岁,我们再一起去拉萨。
这样的承诺,我以为不会变了。
我与家人提到了他。他也向父亲提到了我。我的父母知道我一直没有恋爱过。所以当我向他们提起一个大学时期的师兄时,他们鼓励我去与师兄谈恋爱。真的,也许有些不负责任吧,他们只是鼓励我去谈恋爱。当我表示想到千里之外、他的城市去看他时,父母才有些反应过来。他们不愿意我远嫁。人之常情。但我当时爱他的心太急切了。我骗了父母,说回单位加班,其实是买了机票去他的城市。
到底是知子莫如母与父。我在去机场的路上,父亲发了语音,在选择未来丈夫这件事上,严肃的训导了我。我一边答应着“知道了,我不会去的。”一边却登了机。等到了A市的机场(A市离他的城市只剩一个小时动车的距离),母亲在我取行李时,给我来电话了。她问,刚刚你的手机怎么关机了。我骗她,刚刚在睡觉,所以关机了。其实是在飞机上没有开机。母亲和我确认一遍,我是否在工作的城市,我继续骗她,是的,在宿舍睡觉呢。其实,我正站在陌生城市的机场。
母亲明白我想去看一个喜欢的人的急切心情。她以为我听话,没有去,于是温和地安慰我不要伤心了,若是有缘、有心,以后自是有机会相见的。
母亲一直以来为我们操心。作为一名全职妈妈,她没有自己的事业,没有自己的朋友,她的生活就是我们三个人和那个我们生活的家。如果说,在当时,师兄是我心中跳动的力量,那么母亲是我心中最柔软的组织。力量能给予我生活的动力,力量能让我焕发青春的光芒,但如果我伤害了最柔软的组织,大概会慢慢枯萎吧。
是的,事情有些逆转。已经离师兄很近的时候,我没有再前进了。
回到工作的城市,我依然想念师兄,虽然他一直在微信上陪着我。只是,在机场的临时返回,意味着很多事情,比如,有些事情错过了,就永远也错过了,补不回来了;我并没有自己想象地那么潇洒、那么义无反顾,可能我最爱的还是近在眼前的人吧;我在慢慢地远离青春期时那纯纯的爱,我的爱是有条件的……
在简书写作的第一天,就碰到简叔询问来简书写作的目的,我斟酌再三回复了一句“希望用文字记录自己的生活。”其实,这只是我在简书写作的表层目的,深层的目的是为了一个人。我把简书当成了我的树洞,所有想对他说而不能说的话都倾泻在这个树洞里,偶尔我也会把文章的链接发在朋友圈,然后在“谁可以见”里选择“部分可见”,再仅选择他一个人的名字,最后依次点击“完成”和“发送”。我不知道他到底看了多少,因为偶尔我也能看到链接下面有一个红心的符号,但是却从没有评论。尽管如此,那寥寥无几的红心依然能鼓励我继续写下去。—-题记
1
半个月的军训结束后,是三天的入学教育,然后,周四就开始了文化课的学习,周五那天下午,我站在教学楼四楼向下看,楼前的空地上,舞台已经搭建好了,舞台周围有稀稀落落的人群,有些人穿着五颜六色少数民族的服装,大概是要在迎新晚会上表演舞蹈的学生在预演吧,一阵音乐声响起来,是吉他声,让我不由得眯缝起眼睛看向舞台。
夕阳的余晖给舞台镶上了一层金边,舞台上有个男生在弹吉他,看不清楚面貌,只是觉得瘦瘦高高很洒脱的样子。音乐声响起后不久,一阵好听的男中音随风飘来,如同一股清凉的泉水从山涧里汩汩流出,竟然让我有了片刻的失神。
“真好听!”赞扬的话脱口而出。
“当然了,男神啊,能不好听吗?没听到下面的欢呼声吗?”我旁边的女孩撇了撇嘴揶揄道。
“你认识他?”我疑惑地扭头看了看身边的她。
“当然啊,其人名曰林远,校草,学霸,前三届的学生会主席,因为今年大四了,才请辞的。”旁边的女孩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你怎么知道的?”我万分疑惑。
“哎呀呀,我的亲哎,还没入学我就知道了,贴吧里看的,哈,你以为都像你啊,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哈哈哈哈哈。”
旁边这个笑得阳光灿烂的女孩名叫谢俊萱,是我进入大学后交的第一个朋友。即使现在想起来,我还能被她那特立独行的自我介绍逗笑。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解俊萱,解是我的姓,不是谢谢的谢,是解放的解哦,萱,是因为我妈妈喜欢唱《健康歌》的范晓萱,我妈妈希望我身体康健,同时,萱,还是萱草的意思,萱草又叫忘忧草,我妈妈希望我一生快快乐乐。”我觉得这个名字确实不错,正想点头的时候,又听到下一句,紧跟着就是能掀翻屋顶的哄堂大笑。“至于我名字里的第二个字,俊,就是英俊的俊,我个人认为这个字挺适合我的。”
即使拼命强迫自己忍住笑意,微笑还是绽放在我的脸上。英俊,明明应该是形容男孩的吧,可是,台上是个女孩啊,而且还是一个脸上长满了青春痘的女孩。
那时,我从来没想到,这个性格开朗的女孩,会成为我舍友兼同桌兼死党,会成为我一生的朋友,参与到我生命中许多重要的时刻中来。
2
入学一个月后,解俊萱成了学生会体育部成员,而我则成了学习部成员。其实,按照我腼腆内向的性格,我从来没想到要去竞选学生会成员,但是谁让我是解俊萱的死党呢,她要竞选体育部成员,死活拉着我也要去竞选一个,或许我的心里有个隐约的期望吧,我半推半就地成了学习部成员。
作为学生会新晋成员,除了在办公室按照学长们排好的执勤表执勤之外,另一个重要工作就是要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
秋季运动会的时候,解俊萱和我都被派去教工运动会上帮忙,她的任务是做记录,而我的任务则是写新闻稿。
运动场上非常热闹,确切地说,像是幼儿园开运动会。一群大大小小胖胖瘦瘦的老师在玩花样跳绳,踢毽子,拔河,竞走,最笑声不断的是滚铁环的场地,一群大人推着铁环跑,有的人到终点了铁环还在路上,有的正相反,铁环到终点了人还在路上。
在欢乐的海洋中,我忽然发现了一个玉树临风的身影,那正是林远。我的心猛然跳动起来,像一匹桀骜不驯的野马,狂热而又焦躁地想破门而出。那股躁动给了我巨大的神秘的力量,让腼腆的我鬼使神差般站到了他的对面。
“学长,”我听到自己磕磕绊绊有点颤抖的声音,我甚至都不记得自己到底如何打的招呼,只知道最终加了他的微信号,而且还师出有名,美其名曰是向学长请教新闻稿的写法,以便投到学校网站上去。
等他走远了,我捂着如同小兔子般蹦跳的心脏,摸着发烫的脸颊,依然是云里雾里找不到北的感觉,我终于知道被丘比特的那支小箭射中是什么感觉了。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呢?即使能跟他呼吸着同一片空气也会感到幸福吧。
“嗨,傻笑什么呢?捡钱了?”一声洪亮的声音把我飞到半空中的魂魄招了回来。不用问,这大嗓门肯定是死党解俊萱了。
“没没没”我支支吾吾,仿佛做了坏事被捉到的孩子。“走了,领券食堂吃免费午餐去。”她拽着我的手向前走去。
3
我坠入了爱情的河流之中,被冲撞的失魂落魄,连一向大大咧咧的解俊萱都觉察出了我的异样。在她的严刑逼供下,我终于吞吞吐吐地供出了那个人的名字,心里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
解俊萱的嘴巴张大的足以吞下去一个鸡蛋,一向伶牙俐齿的她竟然结巴起来,“可可可是他有女朋友啊。”
“我知道。”我软软地吐出了几个字,想挤出微笑,却带出了哭的味道。
“管他呢,不是还没结婚吗?鹿死谁手还未可知呢,我帮你,说不上咱们赢呢。对对对,咱们一定能胜利,就凭咱们的高智商。来,制定个计划。”也许是我的柔弱刺激了她,我的死党开始替我出谋划策起来。
首先,被改造的是我的眼睛,黑框眼镜被摘掉,换上了隐形。用解俊萱的话说,“瞅瞅,瞅瞅,你那双美丽的大眼睛以前都糟蹋了啊,戴那么土的眼镜遮住干嘛。记住了啊,以后只能戴隐形啊。”疏朗的眉被黛色的眉笔画出了远山的形状,别有一番明媚的春意。
文/名贵的考拉熊
第一个
斑马和熊猫是好朋友。熊猫每天都很开心,斑马总是不开心。
斑马有时候很忧伤,她问熊猫:在你眼里,我是什么颜色的?
熊猫懒洋洋地说:黑色~白色~
斑马说:讨厌!
斑马有时候很愤青,她问熊猫:为什么我们不能拥有多姿多彩的生活?
熊猫忙着吃竹子。
斑马说:我到了马生的十字路口……
熊猫吃饱了,问斑马:星期天一起去骑马么?
斑马说:讨厌!
斑马有时候很疑惑,她问熊猫:你不觉得自己很不幸吗?
熊猫说:为啥?
斑马说:看看你自己,这还用思考吗?我们活在非黑即白的世界,甚至无法拥有一张彩色照片……我,我也想自拍……
斑马哭得很难过。
熊猫拍了拍她的头。斑马说:走开,讨厌!
熊猫缓慢地蹲下来,吐了吐舌头,说:
看,粉红色哦。
第二个
很久很久以前,有位年轻人出海经商,在大洋上漂流。
他一直挂念着故乡的心上人,可是自忖出身寒门,迟迟不敢开口。
一次风暴过后,年轻人死里逃生,壮大了勇气。
我一定要告诉她。年轻人如是想。
他花了三天时间写信,却说不到点子上,只聊聊无关痛痒的话。
还是等下次吧。年轻人为自己的腼腆感到很羞愧。
他找来一起旅行的信鸽,把书信绑在它腿上,抚摸信鸽的羽毛。
信鸽边飞边想:这小子真菜。对一只鸟这么温柔有个鸟用,人家还不是不知道你喜欢她。
因为走神儿,信鸽被老鹰抓起来了。吓得哇哇大叫。
“鹰哥,鹰哥,”信鸽拼命挣扎,“我赶着去送情书啊!下次再吃我O不OK?”
“情书?”老鹰忽然兴致勃勃地说:“拿来给爷看看。”
“爷当年可是情书圣手。”
看完后老鹰皱起眉头:这写的什么玩意儿?臭书生废话忒多。
信鸽说:可不是咋地。
老鹰说:你等着。
它从天而降,一个俯冲从海里抓起一只乌贼。乌贼吓得涕泗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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