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Gogo
文/木须叶
我小心隐藏着对你的喜欢与害怕,只求你原谅我的无能为力。
熟悉我的不熟悉我的人都不知道我怕狗,毕竟怕狗这件事一方面不值得大声宣扬,另一方面我也不愿让他人知道。仿佛这是一道禁令,好好埋在心底就行,别人触碰不得。
不料前几天出现了意外,校园里的狗大多是流浪狗怕生,校园外的狗都由人牵着有主,我从不担心它们靠近。当天我正和朋友们出门觅食,心里想着事,只“尾随”着她们走自然没注意脚下。突然她们自然分拨向两边散开,中间让出条道,只见一条毛茸茸的灰色小东西向我扑来,还未看清是什么,便浑身鸡皮疙瘩腿脚发软,身体反应已经告诉我了,是条小狗,是一条灰色毛茸茸很可爱的小狗。它伏在我的脚边,我却不敢动,怎么也迈不开步子,尽力压下心中的不适,可是就算它不碰我,只要它在我一米范围内我依然会害怕,害怕得仿佛全身血液倒流,只求它快点离开,可它像是发现了个新奇物和我大眼瞪小眼就是不走。
前面的朋友们似乎是良心发现,见少了个人,回头等我问我怎么不走,我支支吾吾说不出来,只依然迈不开步子无声和小狗较量着。一位朋友似是发现了不对,走过来将我拉走了,得到解救的我松了口气。她见我这幅模样笑话我:“阿木,没想到你怕狗啊?”我也不好分辩,只含糊道:“啊,是吧!”“有什么可怕的,那么小一只,很可爱啊!”我回头看看那只小狗,它已经走了,尾巴一荡一荡的,的确很可爱啊!
回宿舍我发信息给和我一起长大的闺蜜D:“今天朋友说我怕狗。”她很快回复:“怎么可能,小时候你家狗白养了啊?”我想着是白养了吗?又回复她:“你家小黑还在吗?”她沉默了好久才回复:“不在了,哪有狗能活二十年的?”我腹诽着,就你家小黑仗着身高优势老是欺负我家Gogo,她家小黑是狼狗,我家Gogo是永远长不高的板凳狗。正想着,闺蜜D发来了句:“怎么,想Gogo了?”我顿时不好了,仿佛这个名字只能我提,别人不能提,一提我就泪奔。
小时候我住农村,小孩子想养条狗很容易,去有狗家抱养条就可以了,不需要任何复杂程序或费用。我记得是父母外出打工,我随爷爷奶奶住,父母想领条狗看门护家。我去姨妈家狗窝里一看,一眼就相中了它,白白的一团超可爱!我不顾父母的劝阻将它抱回家,真的是用抱的,将它紧紧搂在怀里。我拒绝了父母提供的篮子纸盒什么的,我知道父母说它是条板凳狗,嫌它长不大,不能看家。我也不管,喜欢了就抱着不撒手。
回到家我就搭了个暖烘烘的小窝给它住,最底下是干草,上面搭一层破衣服垫着,还弄了个厚衣服给它当被子盖着,可它的习惯和人不同,不喜欢盖着,老是把小被子蹬掉垫在肚子下蜷着睡,我老是胆心它会着凉,看见了就把小被子抽出来搭在它肚子上,没一会它自己又给踩下去了。
食物什么的我吃什么就给它吃什么,或者我不喜欢吃的就丢给它,久而久之配合十分默契。它嘴十分刁,只吃熟食,什么饼干面包糖果瓜子我都丢过,它也就象征性傲娇地舔一口就不理我了。为了探求它的喜好,我一有空就跟在它后面“狗狗”长“狗狗”短,渐渐地我丢什么它就吃什么,可能是被我烦的吧。
大点后它的模样就出来了,它小时候我一直以为它是纯白的,到满地乱跑时我才发现它是黑白相间的,两只耳朵是黑的,脖子一圈黑,尾巴处一块黑,乍一看像个系领带狗模狗样的小绅士,十分滑稽。
再大点它就能够自己觅食了,除了固定的一日三餐外不需要我操心,它没事就去勾搭隔壁比它大几圈的小黑,然后就理所当然被凶回来。有时候怕它受欺负就不让它出去,它无聊了就在门口“汪汪”叫几声,也不知是挑衅还是什么,听到那边小黑也凶凶地“汪汪”几声便更兴奋了,两只狗汪来汪去直到大人们觉得烦了凶一顿就停了。我上学去它就乖乖送我到路口,放学时看见我却像吃了兴奋剂一样绕着我的腿脖子转啊转的……
有一天闺蜜D来我家领她家小黑回家,听见我叫它“狗狗”,便问我小狗叫什么名字,我愣了半晌,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想过啊,我一直叫它“狗狗”,它也应得很欢快,便没想过还有名字这一说。闺蜜D笑着领她家小黑回家,我气不过,小黑这个名字也不怎么样嘛,我肯定会起个更好的。连续一周我费尽心思想名字,可它只认“狗狗”这个音,其他的一概不理。我没办法,批评它“你就是个小贱命!”等下次闺蜜D来,我理所当然的显摆名字,嗯就是“Gogo”,看起来很高级有没有?她不吃这一套,说这翻译过来不还是“狗狗”吗?我郁闷了,那我也没办法啊,它只认这个名字。当然之后我还是“狗狗”长“狗狗”短叫得欢快,向别人介绍时就说叫“Gogo”,把别人唬得一愣一愣的。
Gogo果然长到板凳那么高就不长了,父母说的很对,它真不适合看门,起得比我晚睡得还比我早,小日子过得悠哉悠哉的。看见陌生人就象征性地“汪”几声便自顾自玩去了。
上学时父母每天早上逼我吃煮鸡蛋,我是极其讨厌蛋黄的,每天得皱着眉头就水咽下去好不难受,直到有一天蛋黄不小心被我弄掉了,我发现Gogo喜欢吃蛋黄,一口一个就没了。然后每天早上我俩狼狈为奸趁父母不注意,我吃掉蛋白,顺手丢下蛋黄,Gogo“嗷呜”一口就没了。每天早上如此,配合相当默契,直到有天被父亲发现,将我们一人一狗打了顿才稍微收敛点。不过可能我蛋黄喂多了,Gogo长得那叫一个圆润,皮毛光亮,狗生好不得意。
小学初中还能每天陪它,高中就不行了,不得不分开。偶尔一周回来一次,忙的时候几个月才回来一次,一开始我俩都很不适应,一见面就形影不离,我写作业它也不闹就安安静静在我旁边趴着陪我。渐渐任务忙,回老家次数越来越少,我也不知道它经历了什么可能和小黑打架了吧,有天一瘸一拐地回来后就不怎么和我亲近了。
有天父母告诉我Gogo在老家他们不放心它可能有危险,因为最近老家有“打狗人”出没,好多狗都被毒死了。我心一惊,Gogo那么喜欢吃会不会有危险,我赶回家时,Gogo无恙,听爷爷说Gogo很精,不会吃陌生人的东西,我才松了口气,欣慰地拍拍它的狗头,安心把它放老家了。
后来快过年时,父母又告诉我最近“打狗人”又猖獗了,不兴毒狗了,现在是直接打狗,将狗打死然后剥皮卖给卖狗肉的人。我想把Gogo领到身边养着,可没时间照顾它不说到处是车更危险,爷爷在家也不能天天盯着狗,着急担心却也无可奈何,只能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骂着“打狗人”。回家过年时,又听说一条狗被打死了,我去瞧时,只有摊血迹格外触目惊心。大人们商量许久想不好对策,这事只能搁置着,毕竟过年他们忙得很。Gogo也似乎是意识到自己处境堪忧,只乖乖缩在我身边,一下一下蹭着,一点也不闹。
直到有天早晨,我迷迷糊糊被Gogo的叫声惊醒,想冲出去看,母亲将我拦住了,大人们都出去看了,我就知道Gogo出事了。我懦弱地缩在被窝里不敢去看它。听说它和“打狗人”斗了一番受伤了现在奄奄一息,听说又被“打狗人”给跑了,听说大人们不愿它痛苦让它“睡着”了……我下床喊Gogo也没见它跑来,平时不会听不见的,我才真正意识到Gogo没了。我想去将它埋了可是不敢看它血肉模糊的样子,只敢缩在房间里不出去。等到想出去时父母已经不让我出去了,他们说怕我看见有心理阴影,说过年埋狗不吉利。
最后我也不知道Gogo到底怎么样,也没去见它。年夜饭时我小心翼翼问过,父亲醉醺醺地指着一盘肉说做成狗肉了,我气愤地摔盘子就走,也没管什么礼数,怪他们太残忍,好久都不和他们说话。现在想想,父亲说的也不一定是真的,我还记得他后来和客人们解释我的任性说:“小孩子和狗亲,心善,长大了就好了就忘了。”
我不知道我忘没忘,细节我是真记不清了,要不然也不会至今没想明白Gogo到底怎么样了。我只知道我自那天以后执拗地再也不吃狗肉还怕狗怕得要死。是啊,自Gogo以后我好像再也没养过小动物了,碰都没碰过。
如果没能力保护它,那就不要给它承诺和温暖。
双城记 A Tale of Two Cities
【英】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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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版的《东方快车谋杀案》中,大侦探波洛手捧狄更斯的小说嘎嘎怪笑的镜头,是这部让人昏昏欲睡的电影唯一能给人留下些许印象的场景了。和我一样,百度上也有人在提问大侦探的手中是狄更斯的哪一部作品,有人回答说是《双城记》,但我认为,像《双城记》这样一部悲壮中带点悬疑色彩的作品,还不至于惹得大侦探笑得连肚皮都抖动起来。
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1812-1870)被誉为是英国文学史上地位仅次于莎士比亚的伟大作家。其作品在110年前就被引进到中国,在建国初期,更是由于意识形态的因素,狄更斯的作品在国内译本众多,影响广泛,对狄更斯作品的研究在学术界也很受重视,这其中的原因大概就是我们的精神领袖马克思对狄更斯的评价了。
现代英国的一批杰出的小说家,他们在自己卓越的、描写生动的书籍中向世界揭示的政治和社会真理,比起一切职业政客、政论家和道德家加在一起所揭示的还要多!【《马克思、恩格斯论艺术》(第2卷)】
这批杰出的小说家中就包括查尔斯-狄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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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狄更斯三十多年的创作生涯中,《双城记》属于他在其创作巅峰时期推出的一部成熟作品。仅从故事结构上来说,情节错综复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又因为埋下了许多悬念和伏笔,使得情节更加曲折离奇,能让读者保持持续阅读的兴趣。
但同时也让提炼故事梗概成为一件不那么容易的事情。在此,我选择放弃。
在本书的《初版序》中,狄更斯坦言《双城记》的创灵感机源于威尔基-柯林斯的剧本《冰海深处》。《冰海深处》的主人公是一个为了心爱的姑娘,情愿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拯救情敌的青年。于是,一个名叫西德尼-卡顿的人物形象出现在了在世界文学名著的长河中。
我不认为西德尼-卡顿是一个悲剧人物,他才华横溢但又不求上进,这个浑身沾满酒气,似乎总显得不太清醒的律师助理自称是“失意的苦工”,是个“年纪轻轻就夭折的人”。我没有印象狄更斯是否告知读者西德尼-卡顿如此颓废的原因,只记得卡顿在醉酒的时候还能一字一句地说:“我不关心世上的任何人,世上也没有人关心我”。
但事实上,西德尼-卡顿不可抑制的爱上了美丽善良的露西,他噙满着泪水向露西表白的场景真让人心碎。
我是个自暴自弃、虚度年华、酗酒成性的可怜虫,自始至终,我都知道自己不配。不过,我还是忍不住,怎么也忍不住想向你敞开心扉,你是这世界上最后听到我的心声的人。
善良的露西尽管不能以爱情作为回报,但的确给了卡顿最真诚的泪水,她真心的为卡顿难过并希望他能振作起来,更让卡顿欣慰的是,她真心地珍重卡顿的感情。
卡顿最后的请求:
希望你有时能够想起,世界上还有这么一个人,为了保全你所爱的人的生命,我情愿牺牲自己的生命。
最终卡顿顶替露西的丈夫走上了断头台……像许多经历无望爱情的人一样,爱情有时候感动到的只有自己。
-3-
关于狄更斯与《双城记》在评论界也一直存在各种各样的声音。
众所周知,被称为语言大师的狄更斯的作品一向以语言明晰生动、诙谐幽默为标志,这也让一部分评论者认为狄更斯是一位迎合大众趣味的通俗小说家。加上他的某些作品又存在着侦探小说的特征,以及若隐若现的反犹主义情节,更让一小部分人质疑狄更斯的文学地位。
批评界永远是不甘寂寞的,在童真的《狄更斯与中国》这本专著中,作者得出这样的结论:
将《双城记》视为狄更斯的代表作,是典型的以我们自身的文化模子的文学观和文化立场来认识、欣赏、评价来自西方文化模子中的作家的作品……在英国人那里,他们认为《双城记》是最缺乏狄更斯风格的一部作品了……许多不喜欢狄更斯其他作品的人倒十分偏爱《双城记》,而许多热爱狄更斯的人却不肯把《双城记》读上两遍。
而在《新中国60年外国文学研究 第一卷(下)外国小说研究》中,北大教授则针锋相对、指名道姓地给予了辛辣的讥讽。
令人纳闷的是,童真所说的“英国人”只有一个人——他只举了乔治-桑普森所著《简明剑桥英国文学史》中的一个例子,便得出了上述结论。事实上,许多热爱狄更斯其他作品的英国人也十分喜爱《双城记》,原因恰恰是他们认为后者最能代表狄更斯风格……若要断定《双城记》缺乏狄更斯风格,还得用第一手资料佐证才行,而童真并没有做这方面的功课就草率的做出来了结论!
看学术界的争执所获得的乐趣,甚至超过了阅读原著本身,作为一个读者,我感觉好开心!
你们是不是常常会有这样的感受,突然惊起,好像忘记了什么事情却如何也从想不起来,慢慢的,也就不以为然,想不起来就算了。当发生这样的事情的时候,很大的可能,你一定是成为了我或者是我同类的偷窃对象了。
我见过这样的情况,一个家庭,有一个可爱的笑女孩,有一个很温和的母亲,还有一个辛勤工作的父亲。一个晚上,当父亲疲惫的回到家后,小女孩很开心的凑上去说:“爸爸,爸爸,你要给我的小木马呢?”小女孩伸着手,一脸的期待,期待她的父亲会从他的工作包里掏出一只小木马,是爸爸答应送给她的自己做的小木马,也许还会涂上一层粉红色的颜料,和他的粉色的裙子一样的颜色。小女孩是一个很乖巧的孩子,他已经想好了,就算爸爸拿出的小木马没有那么好看,她也会把它当做很好的宝贝,比她偷藏起来的巧克力糖果还要宝贝。
小女孩的手已经伸了许久,他的父亲换上了拖鞋,想了半天说“我的小公主,你在说什么?什么小木马?爸爸肯定没有答应要给你做一只小木马?乖,爸爸很累,你去别处玩”
可以想象小女孩听了这些话,心里有多失望。她很难过,比因为台风而取消去海边的事情难过很多倍。她觉得爸爸欺骗了她,想着想着,小女孩的眼泪就出来了,“哇”的一声,哭得很大声。嘴里还不停的念叨着“爸爸是骗子”这样的话。
莫名其妙,认为小女孩是一个不懂得体谅爸爸辛苦的女孩。后来。是这个家的妈妈用很好吃的零食和一顿很美味的晚餐才安抚了小女孩和这个爸爸。
其实这个“事故”的发生跟我有关系的。
这个爸爸真的答应了小女孩要为她做一个小木马。那天小女孩正在看图画书,看到了公主和王子的故事,她对爸爸说她是一个小公主,所以要有一匹很帅的马儿,和图画书里的那种一样。她的爸爸刚做完手头的工作,接过小女孩手上的图书,上面的小公主就有一匹很帅气的马儿,马儿的尾巴有点像是松鼠的尾巴。小女孩的爸爸笑了,他对小女孩说“我最亲爱的小公主 ,爸爸在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就能够用木头刻出比这匹马更好看的小木马”小女孩听完可开心了,我看见她的脸上泛着一种惊奇,可能是因为她那天发现自己的爸爸这么厉害的缘故吧,也是,小女孩的爸爸平时都太忙碌了,他没有多余的时间来告诉小女孩,他会用木头造小木马。
小女孩的爸爸和小女孩拉钩了,他跟小女孩说今天回家的时候会送给他的小公主一只很帅气的自己用木头造的小木马。我可以作证,在拉钩的时候,这个爸爸是把“帮小公主造匹小木马”这件事记在心里了。
当我讲到这里的时候,你们一定以为,这个父亲不应该忘记或者故意不履行自己和小女孩的约定,他是错的。嗯,事实上,这个父亲是丢失了这段和女孩有约定的时间了,所以对他来说,过去的记忆里,完全没有这件事情,是的,一点痕迹都没有。就在昨天下午,当他的老板用很急迫的语气跟他拍桌子说“这样的设计图怎么能够去提案”的时候,我趁着他不注意,在他短暂的忘记和女孩约定的记忆时,偷走了那段时光。这个时光味道很好,很甜。从某种程度来说,小女孩是这段美丽的时光里的一个很好的制造者,为了感谢她诞生了这么美味的时光,我决定报答她,趁她在哭泣,在叨念着’爸爸是骗子’短暂的忘记爸爸和她约定时候的快乐时,偷走了她关于有小木马记忆的所有时光,偷小女孩的时光比偷他父亲的时光难,因为这个时间,小女孩比他的父亲更重视,更期待,她把它时时记在心里,要是其他的时光偷窃者一定选择放弃这么难的事情,可是我是一个很优秀的时光偷窃者,越难越有乐趣。况且,众所周知的,一个系列的时光是更美味更珍贵。实际情况是,我得手了。当吃饭的时候,她的母亲问她“小公主,你还在生爸爸的气吗?”
她不解的问妈妈“我为什么要生爸爸的气呢”
是的,她忘记了,她的所有有关那只木马的记忆的时间都在我这里,我用它延续了我的生命。换算一下,因为这段时间,我的生命长度整整多了12”释”呢!这个生命长度足够我到达市中心那颗很高的无忧树上了。我可喜欢它结的花,我要亲自上去看看。
应该让大家知道我是谁了。
“20643505千 乌”是我的名字,目前为止,地球上共有九千九百九十亿个乌,我是第20643505千个乌。我算是乌界的前辈了,现在有1约 了。“约”是我的年龄,也是我生命的长度。在你们人类的文明里,关于时间的计量是“年”“月”“日”“时”“分”“秒”,用’岁’来计算生命的长度,而在乌的世界里,我们用的是“约”“顾”“释”“存”“跳”来计算生命的长度为了更形象一点,我做了一个小小的换算,辅助你们理解。
1约=788400顾
1顾=24释
1释=30存
1存=120跳
1跳=人类时间的1/3秒
我们没有“年岁”的概念,对于时光偷窃者,时间就是我们的生命。
很少有超过一约的乌,所以我说我是最优秀的时光偷窃者。要知道,时光偷窃者本身的寿命是很短暂的,人类有个词叫“朝生暮死”来形容我们一点也没错。对我们来说,时间就是生命,就是食物。偷窃来的时光可以延续时间偷窃者的生命,可是就像人类的食物一样,虽然都能填饱肚子,但是美味的食物更能吸引人。而同样长度的时光,有美好记忆的时光是最美味的,其次是没有任何意义纯粹的时光,味道不会太差,而且有够长,就像是人类的白米饭和白面包,很实在也很普遍是大多说时光偷窃者的最爱。最后,是含有痛苦,怨恨,这类的时光是最难吃的,除非很紧急,没的选择,不然,我一般是对这样的时光不感兴趣的,而且人类也是很奇怪的,对待痛苦的记忆他们总爱反复的记忆,甚至因为一个有不好记忆的时间而选择否定或遗忘很多从前的有美好的记忆额时间,所以对比一下,任何一个聪明的时间偷窃者都会选择偷窃其他的时光,因为痛苦悲伤的时光除了味道差,也不好偷。
人类倚靠细胞来繁殖,一个受精卵就可以造就一个“新人”,“乌”没有细胞的,乌产生于自然。只有当天空落雨,雷电打击,彩虹拂过,蝴蝶停歇这样的条件都满足,自然界才会有可能产生一个“乌。”换句话说,乌是未落地的雨滴进化而来的,是自然界的奇迹。我的出生就是如此。
一约前,在一个小山村,
傍晚的天空下起了大雨,雨滴有成千上万,我就是千万颗雨滴中的一个,当还是雨滴的我是没有任何感觉的,雨滴怎么可能有知觉呢?很幸运的是我落在了一株花生叶,那篇花生叶中间有一小片凹陷下去的地方,四周有小小的隆起,我就落在凹进去的地方,没有归于泥土,雨一直在下,也有其他的雨滴掉落在这片花生叶上,但是,有的,顺着叶茎就滑到地里了:有的偏偏掉在了叶子隆起的地方,被上面的小尖刺扎得“四溅天涯”了:有的,在叶子上弹跳了一下,又掉到了其他的叶片上,离开可这片花生叶,唯独有一颗比我小很多的雨滴很坚强的趴在这片叶子的边缘,就在我的旁边,成为了我的邻居,很短暂的邻居。当我是“20643505千 乌”的时候,我想过,如果我的邻居也成为乌,那我和他应该算是人类所说的’兄弟’了。
那场雨越下越小了,还没有完全停,太阳就出来了,阳光越来越猛烈,有一些小雨滴在半空中就被猛烈的太阳光刺穿了身体,消失了。我抬头,看见我的头顶上方出现了一条很壮观很长很让我震撼的彩虹。它有其中颜色,绿色尤其好看,和花生叶的颜色很像。
我感觉到我的身体被彩虹的每一个颜色抚摸过,她发生了变化,她染上了彩虹的颜色,不是脆弱的“晶莹剔透”。她是充满力量的,不再是能够被轻易刺穿。下端分支出了我的手和脚,越来越有力,上端有了五官,最后是尾巴,身体的水份慢慢爬出了一条长长的尾巴,因为是顺着花生叶的叶脉的,所以支出来的尾巴形状跟叶脉很像,看我来就和小树的根须一样。脑袋有点痒痒的,我的眼睛用力向上看。头顶支出了一个蓝色的小角,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我只能看见前端有一个蓝色的点。总之,我全是雨滴了。这个时候,我想到了旁边的兄弟,我还是动不了,我的眼睛往他的方向看去,发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一只有紫色翅膀的蝴蝶吃掉了一半,转眼就被拿来解渴了。
真吓人,我想赶快离开,我担心这只有紫色翅膀的蝴蝶可能没有喝够,还想把我也喝掉。可是,我动不了,手,脚,尾巴,身体,都像是被贴在了叶子上,动不了。
果然,他发现了我,他的眼睛盯了我很久,盯得我直哆嗦。我用力的想要摇晃身体,晃动我的手脚和尾巴,想让他知道我是不一样的,我不完全是水滴的。可是晃动了很久,好像没什么用,因为有紫色翅膀的蝴蝶已经朝我扑过来了。我感受到他煽动翅膀时的风。他煽动大翅膀,低飞盘旋了一下,然后径直的朝我身上落下,天呐,他是想停靠在我的身上吗?
“哦,不要,蝴蝶的脚会刺穿我的身体的”我的呐喊完全发不出来,我的嘴一点也没有用啊。我感受到了一团巨大影子笼罩着我,越来越近,只差一点了。我闭上眼,等待着听到一声很闷的“pong”的声音,那是我身体破碎的瞬间发出的声音。
等了很久,那个可怕的声音始终没有响起。我睁开了眼睛,蝴蝶的脚接触着我的身体,他很平稳的站在我的身上,用他的嘴巴碰触我头顶的角。是的,我至今都记得我当时的吃惊和喜悦,我不是雨滴了,我有一个坚强的身体,可以让有紫色翅膀的蝴蝶站在上面。这个时候,角上的蓝色小点发出了蓝色的幽光,蝴蝶很快的飞走了而我,真实的感受到我仍然存在,我的手,脚,尾巴。嘴,还有头顶的角都有了知觉,一股力量充实了我身体的每一寸地方,我的身体有很强烈的跳跃欲望。奋力一跳,竟然跳过了花生地,跳过了一个小水洼,跳过了一颗大巨石。在跳过小水洼的时候没我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样子,我的身体不是透明的,有彩虹的颜色,有橙色,黄色,绿色,蓝色,我的头顶有一个小小的发着蓝的幽光的角,我的手脚很小,我的尾巴很长,像是小树的树根。
多么神奇的我啊。
雨儿落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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