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吧,你还在想他

今天逛街的时候手机突然震动了,我瞄了一眼,是陌生电话,地区显示,云南大理。

我愣了一秒钟就按下了接听,话筒里传来了冰冷的机械语音,是个骚扰电话。我挂掉了电话,就听见旁边目睹全过程的朋友笑着说,这么明显的骚扰电话,你居然也会接。

我笑了笑,边收起手机边解释道,在云南有相识的朋友,以为换了新号码。

朋友继续吃着蛋糕,拍着美景,我摸了摸怀里尚有余温的手机,脸上波澜不惊,心里翻江倒海。

因为那一刻我想到了你,我知道可能不是你,应该也不会是你,可一秒钟的时间我的理智尚来不及做出判断,本能就已经替我选好了答案。

又或者是,哪怕是一个不可能,我也不愿意放过任何关于你联系的可能。

有人说,不应该在太早的年纪遇见很喜欢的人,因为难以忘记。而如今,我二十几岁,却好像真的不太能喜欢上一个人了,至少不会再有一个人,让我在不经意间想起,让我忍不住幻想有一天可以在街头擦肩而过。

在繁华的街头,形单影只的路人比比皆是,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在陌生的城市努力地生存,好好地生活,偶尔看见十指相扣的情侣会生出几抹欣羡,然后下一秒又会不自觉地想起某个已经快记不清长相的脸。

你会在夜深人静听许多歌,会看一些风花雪月的句子,偶有触动心弦的地方你会转载,会复制粘贴,然后发朋友圈,当关心的朋友问起的时候,再笑着解释,只是文艺病犯了。

每次看青春片,看街上背着书包穿着校服笑闹着的学生,都会格外羡慕,因为他们张扬,敢爱敢恨,并且从不会觉得丢脸。可是我们却不一样,我们长大了,明白了得不到的感情就要放下,明白了感情的事情不是靠努力就可以得到,明白了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一定非要不可。

如今的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演戏,学会了在所有人面前扮演云淡风轻的角色,有时候甚至连自己都很明白,已经不爱了,是真的不爱了。

但是偶尔,还会想起他。

“真正离开的那次,关门的声音最轻。”我们学会了用无言代替告别,学会了笑着说再见,我们不再那么潇洒,因为开始懂得并且相信,爱情啊,它真的不是生命里的唯一。除了爱情啊,还有好多好多的事情要做,要赶早班车,要准备会议记录,要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要努力做一个更好的自己。

可是认识了很多好的人,在“不错先生”中间来回挑选,谁都好,谁都可以结成伴侣,你知道这样不是你想要的,你也想很硬气地说一句“我不愿将就”,却发现,你连将就的人都没有。

那个可以将就的人呐,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这种想念,或许只是一种习惯,或许已经成为了你情感的一种宣泄,或许只是因为你还没有遇见对的人而暂时只能把自己的感情搁浅在记忆的海岸,但这没什么,谁都会这样。

这世界有太多爱而不得的人,却也同样有太多得偿所愿的人,你不用觉得过了三年五年你依旧还在想那个人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你也不用强迫自己一定要忘记他。

有什么好忘的,又不是得了健忘症,如果偶尔想他会让你感到充实一点,那就索性让自己好过一点,毕竟那个人你已经得不到了,毕竟随着时间的推移,你的想念会逐渐淡忘,从经常变成偶尔,从总是变成总不是。

你想他不是因为你还爱他,只是因为这段感情于你而言太珍贵了,珍贵的东西总是会让人念念不忘的,尽管这份珍贵并不怎么完美。

就如同开头时的我,在学会忘记他的那段时光里,我几乎用尽了所有的方法,我把对他的种种想念全部写成文字,整夜整夜。一开始我会强迫自己,到了后来我释然了又会去顺应自己。

因为我知道,如果挂掉电话,我会继续浮想联翩,我会开始设想或许会是他呢?我知道他的冷酷,可是现实总是会比知道更容易让人清醒。

承认吧,你还在想他,看见熟悉的地址会想起他,看见人潮涌动会想起他,难过的时候会想起他,委屈的时候也会想起他,哪怕是一地落叶,一派衰败景色你依旧会想起他,因为这像极了你的爱情,如绚烂的烟花,开了又散,快乐不过一瞬间。

有什么大不了呢,黑夜终究还是会来,度过了白日喧嚣,烟花会再度绽放。

只是等待的时间,或许会有些久,但是别怕,还有无数单身的人,在陪你一起等待。

文/佳纱

世间令人陶醉的气息有千万种,可我却独爱记忆中的那抹淡淡的桂花香。它,温馨了我的童年,惊艳了我的 时光,是我心底那方最纯洁无瑕的净土。它,从一个温柔善良的姑娘身上散发出,透着她灵魂的 味道,诉说着她最美的年华。她,我的大姐,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

1.

因为我的出生,13岁的大姐被迫辍学来照顾我。我想,大姐那时心里肯定是讨厌我的吧,因为我,她的童年少了很多本该有的自由,多了很多超越年龄的担当。

我很黏大姐,是那种甩也甩不掉的黏,黏得让她抓狂,却又舍不得骂我打我。如果我三分钟看不到大姐,喊两声大姐还没有得到回应,那么第三声大姐,肯定是连哭带委屈地喊的,还不忘加上撒娇滚地耍无赖这些标志性动作。

我就是大姐的小尾巴,到哪跟哪,比影子还不离不弃。经常有乡亲看到,我端个碗,在自家茅坑门前吃饭,一边吃一边催里面的大姐好了没有。大姐常说,被我搞得上个厕所都不得安生。我想,我要是有一个像我这样的跟屁虫妹妹,我肯定分分钟把她踹老远。

经常有大姐的小伙伴来找她出去玩,要她不要带我,说太麻烦。可大姐从来不答应,说如果不能带上我,她宁可哪都不去。估计大姐早已被我搞得没朋友了吧!可虽然如此,印象中,大姐几乎没有对我发过火,甚至重话都没怎么说过。生活对她受之以束缚,她却报之以欣然承受般的从容,没有抱怨,没有自怜自艾。

有大姐陪伴的日子,就是这般岁月静好、流年清甜。我渐渐长大,大姐也在渐渐长大,她成年后,就要去承担另一份责任——打工养家。所以,我上小学后,不能再黏着大姐了。

2.

大姐出去打工那天,我哭得呼天抢地、要死要活,仿佛一件最珍爱最宝贝的东西突然被人抢走。但,大姐还是上了那辆载着她青春与未来的长途大巴车。我想,那一刻,大姐心里对我是很不舍的,即使她可以甩开我这个甜蜜的小包袱了。

那段时间,小小的我,终日魂不守舍,只要有人在我面前提起大姐,我就哭。没有了大姐这个依靠,我心里空落落的,因此,我又“移情别恋”地赖上了二姐。可二姐没大姐那般好脾气,容不得我蹬鼻子上脸,把她惹毛了可没我好果子吃。但是,二姐对我的爱一点不比大姐少,对我照顾得非常细心,天天给我打扮,招来一片小女孩的艳羡。

大姐只有到每年过年时才回家,那是我最兴奋开心的日子。她的行李包里,总是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还有家里人人有份的新衣服。

大姐打工后第一次回家那天,我们一家人去码头接她,帮她拎大包小包。去的一路上,我蹦蹦跳跳,心情激动到飞起。

见到大姐,我一时都没认出来,我在想那个长得那么像大姐的漂亮姑娘是谁啊?她有着非常时髦的卷刘海和披肩发,穿着漂亮的呢大衣,跟电视里的演员一样好看。当那个姑娘朝我喊出一声“臭豆子”(大姐给我起我的小名),又将我抱入怀中时,我才反应过来,那真的是我亲爱的大姐,我心中最美的大姐。

那一刻,在大姐身上,我闻到了一股非常非常好闻的香味,是那种描述不出来的清新、愉悦、温馨的气息。我陶醉在其中,回去的一路上都吸着鼻子用力闻。我时不时扬起头朝大姐看,越看越觉得她的卷刘海简直美呆了。

当大姐拿出一个很小很小的透明玻璃瓶子时,里面那淡黄色的液体衬得小瓶子特别精致闪亮。大姐说,我闻到的好闻的香气,就是那小瓶子里的桂花香水味。我打开瓶盖,用力吸了吸,果然,就是那个味儿。大姐朝我身上洒了几滴,我就高高兴兴地去小伙伴家串门去了,确切地说,是炫耀去了。

我很享受小伙伴们当时对我那种羡慕妒忌恨,又拿不出好东西把我比下去的样子!大姐给我的东西,就是我童年里最大的炫耀资本,那种童真的虚荣心,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幸福和满足。

3.

除了桂花香水,大姐还有好多我很好奇的东西,比如:头油、洗发膏、搽脸的香香、指甲油、口红等等。我看着那些瓶瓶罐罐,忍不住把手指伸进去抠一点出来送嘴里舔一舔。结果,我尝到了各种化学品混合的苦涩味道,此后就再不敢轻易下嘴了。

大姐给我买的那个挂脖电子表,是黄色的大熊猫图案,非常时髦。我天天戴去学校炫耀,上课还时不时拿出来装模作样观摩一番,差点被老师收走。因为得意忘形,所以电子表在同学们的争相观赏中,被一个不长眼的小男孩摔到地上,碎了。

那一天,是我难忘的一天,我生平第一次动手打人,把小男孩的脸都抓破了。他没有对我还手,眼泪在他眼眶中打转。长大后,我收到小男孩的情书,我只回复了一个字,——滚,我就是那么记仇。

大姐买给我的那件天蓝色背带裙,是我最宝贝的。在我们家乡那样的农村,我穿上那件裙子显得特别洋气惹眼,在别人的赞美声中,我差点就认为,我是白雪公主后妈的那面魔镜中天下最漂亮的女孩,哈哈。

我喜欢搂着大姐的脖子睡觉,不管夏天有多热,我都不放弃那个亲密的动作。好不容易盼过年大姐回家,我还不忘小时候的旧好。虽然大姐的头发有一点烫过的刺鼻气味,但我丝毫不介意。我只闻见大姐身上淡淡的桂花香,让我陶醉,我一边撒娇,一边进入了梦乡。

童年,甜蜜无忧,时光在期盼和满足的发酵中过得很慢。我似乎在不知不觉的慢中,成长成了和大姐一样的姑娘。也渐渐地,我不再那么黏大姐,但亲密依旧。那种亲密,不需要靠亲昵的动作去表达,而在彼此的互相关怀,和一颦一笑中心领神会。

不管我处在什么样的年龄段,我在大姐眼中,永远是那个不懂事的小妹妹。如今,我已是一个五岁孩子的妈妈,但对于大姐,我依然有着儿时的依赖和眷恋。有句话说:长姐如母,也许这四个字,就是我对大姐最贴切的描述。

很多次,我到处寻找童年时大姐身上的桂花香,可从来没遇见一模一样的味道。也许,那桂花香水,早已更新换代了吧。很多气息,在时代的变革中渐渐消失不见,唯有记忆深处的那抹香,永不消散、愈久愈浓。

正因为如此,它,不可替代。

(佳纱,写诗和故事,有别人的故事,也有自己的故事。时光是清冽的小溪,流淌在岁月的指缝间,我浅尝着溪水的甜,回味着曾经的浅浅清欢。)

二十九年前的今天,

我出生了,你备受煎熬;

一年前的今日,恰逢我生日,

你入了土,彻底地离开了人世。

倘若没有我,你会不会晚一些走?

文 / 颖子

01

/

时光倒流29年前,就在今天早上,一个大胖丫头降生了。

而为了生下这个胖丫头,母亲也因此差点丢掉了自己的性命。一度难产多小时,母亲在产房内痛不欲生,祖母与父亲在产房外焦虑万分。

或是因为我这个胖丫头体重超标,头太大,或是因为母亲生产的动力不足,难产的程度到了要选择“保大人还是小孩”的那一步。面临这样两难的抉择,临危不乱的父亲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保大人”。

尽管对于这个孩子的到来,他们万般欣喜,但在这样危急的情况下,“保大人”是父亲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丈夫爱护妻子的本能。他清醒地明白,在那一刻,唯有妻子的命最大。

多年后,当父亲向我说起这件事,我默默地在心底为父亲竖起大拇指,我为他当时的决定而心服,更为他爱母亲的心所欣慰。

只要能保全母亲的性命,对于当时的父亲而言,已心满意足。在失望、绝望之余,我的降生,成为了上天赐予我双亲的一个奇迹。

我想象不来当时父母在面临这个难产儿降生时的喜悦与激动,我也根本体会不到母亲在一个怀胎十月的孩子面临自己生死选择时的悲恸,但我能想象得到她含泪笑着的样子,悲喜交加。

初为人母的那种喜悦,直到我做了母亲,方才体会得了,还有母亲怀胎十月乃至生产的不易。

02

/

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孩子,父母在我身上倾注了更多的心血与关爱。在弟弟来临之前,我是家里最幸福的那个,集万般恩宠于一身,这是母亲后来告知我的。

我享受了两年的独享父母之爱的时光。那两年,我这个小丫头一定被幸福溢满身心;那两年,家境宽裕的父母亲也一定过了两年的幸福时光。

在家里的一张一家三口的照片上,便可见一二。那时的父母亲好年轻,英俊潇洒的父亲与貌美如花的母亲,一起抱着幼小的我在他们中间的一张合影,很幸福的模样。

两年后,弟弟的到来,让我们的小家凑成了“好”,变得更幸福。一儿一女绕膝旁,父母亲一定乐开了花。

听父母亲说起,在我跟弟弟幼小的时候,那几年,我们一家人还去过不少地方,算得上旅游。尽管没有去多远的地方,但空闲了会带我们一起出去走走。

在家里的一些照片上,我能找寻到母亲所言的痕迹。记忆深刻的,是一年的清明节,我们在哪个小景点拍的照片,母亲穿着淡蓝色的夹克,留着一头时髦的烫发,带着四五岁左右的弟弟跟稍大些的我,母亲幸福地笑着,我们姐弟俩也笑得很天真。

幼小的我们,在围绕在父母身边的那几年,一定是父母亲最为幸福的时光,尤其是生我们的母亲。

然而,上学之后,慢慢地,翅膀硬了,离开母亲的怀抱,飞得越来越远了。

03

/

从小到大,从未跟父亲红过脸,也没挨过的打,甚至骂。但跟母亲不一样,我们像一对小冤家,我被母亲骂过无数次,也被打过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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