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爱她,她又爱着他
《心动的信号》在上周末结尾了,所以我这篇本来上周末就该写好的,今天才来写,真的是太忙了,不,太懒了。
节目的结尾很有趣,生动形象地向我们展现了真实的爱情模样:他爱着她,她又爱着他。
最后的心动线是:王靖雯心动郭如彬,郭如彬心动李君婕,李君婕心动奥斯卡,奥斯卡心动向天歌,向天歌和刘泽煊互相心动。
看,原来爱情,也是有食物链的啊。
排在食物链的顶端真幸福,而排在底端,真的很惨啊。
1
节目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王靖雯最后的表白。
她对郭如彬说,“你不喜欢喝可乐,每天睡前会喝酒,甜品只喜欢吃榴莲的,然后喜欢吃酸辣的,不喜欢吃太辣的,虽然你看起来很坚强,其实内心也很脆弱……”
这段话虽然听得我一阵鸡皮疙瘩,但还是很感动啊。
真的喜欢一个人,才会这样去关注他的每一个小细节吧。
这多像以前暗恋一个人的时候啊,假装不经意地向别人打听和他有关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细节,然后收藏在自己的记忆中,看他一眼,就足够一眼万年。
很感人吧,连自己都快感动到了呢。可是啊,处在食物链底端,有时候也只能自我感动。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王靖雯这么真诚又肉麻的一场表白,换来了郭如彬的一场感动,但却无关乎爱。
他喜欢自信勇敢的女孩,而她胆小怯懦。他是她追逐的光,而他追逐着远处更亮的光。
2
所以处在食物链的底端到底该怎么办嘛,难道只能默默付出,却得不到回报嘛。
是啊,谁让你处在食物链底端呢?!
最好的方法就是别喜欢他了,离开这个食物链争夺战。
但是,喜欢一个人啊,由人由天,就是不由己。
人生八大苦之一,求不得。
所以,当你爱而不得,就好好宽慰自己吧,当作一场修行,谁都要经历求不得之苦的,只不过你求不得的是个人而已。
这个世界谁没有过一个爱而不得的人,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他,如果能让他喜欢我,我愿意怎么怎么样。
但,虚妄。又没有第八号当铺,你不能和魔鬼做交易。
那,还是心动吗?!别担心,心动的荷尔蒙维持不了多久,任凭心里的那头小鹿乱撞吧,撞个几天,它就会自己撞死的。
然后你就可以重归平静了,一场海啸在心底平静无声地退去,无人知晓。
3
马上就要2019年了,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难道我们的爱情观还如此落后?!
遇到爱而不得的人,就这样默默爱着,然后丝毫不采取行动吗?!
而且,当你25岁以后,你就会发现,这个世界能让你心动的人,实在稀缺到凤毛麟角。
所以,就算死,也请死得彻底,死得明白。
同样处于食物链底端的李君婕,我觉得她的做法,还是值得参考的。
李君婕备受争议,因为她太有攻击性了,喜欢的人就努力去争取。另外,她被诟病的一点是情商低。
情商低就低呗,没有我的情商低怎么能衬出你的情商高呢?!
而,喜欢的人就努力去争取,这点精神真的太可贵了啊。这样的女孩,简直拥有生命不息的活力。
我想,我是做不到的。
到现在,我都痛恨自己,当年在喜欢的男孩面前,为什么我做出的选择不是努力争取,而是后退转身。
如果当时我勇敢一点,可能我现在就不是一只单身狗了!!!
而且,最难受的是,当我回首往事,我真的不喜欢当时的自己,为什么那么懦弱,为什么不去争取,为什么要逃离自己那么喜欢的男孩。
最最最难受的是,我发现,如果重来一次,以我的性格,可能还是会做出相同的决定。
所以,让我没有站在喜欢的男孩身旁的,是我的性格,是我不够有勇气,想想就很难受啊。
而我们会喜欢一个什么样的自己呢?!
我想一定不是怯懦的,畏缩的,而是勇敢的,迎难而上的,可能最后没有结果,但我争取过,努力过,不后悔,不负自己。
所以,在最后,李君婕明知道郭如彬会选择她,但她还是选择了奥斯卡,因为奥斯卡才是她追逐的光,也许没结果,但也要最后再努力一次。
就算失败了,也无愧自己。
4
他爱她,她又爱着他,固然是一场唏嘘的爱情食物链。
而不幸处于食物链底端,早早就丧失了先机。
但没关系啊,心动个几天,你就能平静地退出这场没有结局的战役。
或者,努力去争取,不为最后让你爱我,而为了我爱这样的我自己。
何夕酒馆·安的秘密·安
“我有一个藏了二十年的秘密。”
“那可以把你这个藏了二十年的秘密分享一下吗?”
“我跟恶魔做了交易。”
“这不可能是真的吧?”
“别太相信我,我比你们想象中还要神秘;真的!”
01.
火…在不停燃烧,将那小小的木屋慢慢地烧成灰烬。
“女儿快走,快走…别留在这里。”一个女人的声音在摇摇欲坠…破烂不堪的木屋内撕心裂肺呐喊,在警告着那个浑身是血满身伤痕的女孩安
女人目光中透露着绝望和无尽的痛苦,她知道自己活不了了。可自己最疼爱的女儿不行,安必须得活下去。
于是毫不犹豫将安推出摇摇欲坠的木屋外,她安全了…可女人却被熊熊烈火燃烧着;安望着她没有说话,而此时被火烧的女人却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安就这样看着女人慢慢烧成灰烬,变成烟灰化为乌有。女人倒下了,木屋也跟着倒下了。一场大火将这一切烧得干干净净,什么都不剩。
梦终归会散,人终究要醒。
清晨…安睁开眼睛,揉了揉双眼。忽然觉得这一觉睡得太久了,而梦也非常非常地长;长到非常地真实,真实到想忘了这一切。
她翻开被子起身,拉开诺大的窗帘,赤着脚丫子走到被大海包围的阳台外。看着无边无际的大海,安内心开始迷茫起来。
开始嘲讽着自己,为了自己的一切。可真是无所不用其极,无谋不往利上。她笑了…笑得很讽刺、可悲、无奈…
笑着笑着却又哭了,哭得很可怜、伤心、难过。
她有一个秘密,一个藏了二十年的秘密。谁都不知道这个秘密,就连她自己也开始对这个秘密渐渐模糊记不清了。
不过这未必对安不是件好事,好到她刚好想忘记这个秘密。
洗漱完安就来到每日都要来的早餐店‘小周米记’。这是一家很古老的早餐店,大约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吧。
记得小时候安的妈妈经常带她来这里吃,每次都是不亦乐乎,而安也非常喜欢来这里吃早餐。渐渐地养成了习惯。
哪怕妈妈去了,她也每天早上都来这里吃早餐。从未断过,安点了平常最喜欢的小米粥;可却迟迟没有动过。
一旁刚有空闲的老板娘头一次见的安这副心不在焉的模样,看着这个丫头长大的老板娘当然知道安今天心情不好,而且是非常地不好。
老板娘有些担心,于是在安对面的凳子上坐了下来,开口询问: “丫头,今天怎么闷闷不乐的?连平常最喜欢吃的小米粥都没动过?”
回过神来的安只是淡淡瞟了眼老板娘,没有说话。见她这样,老板娘又关心问道: “你是不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跟孟姨说说。”
“没事儿,就是早上起来的时候晚了点没有去上班。”扭不过孟姨询问的安随便找了个借口来敷衍她。
孟姨一脸不信: “就为这事儿发愁?”
“嗯,孟姨这是粥钱,不用找了。”翻开包,拿出一张五块钱放到桌子上。安头也不回就起身离开‘小周米记’了。
看了看钱,又看了看安,再看看那碗没有动过的小米粥;孟姨不相信她会为起得晚而发愁心情不好,她知道安肯定有心事。可就算安有什么也不关她的事。
不肯说就罢了吧,拿起钱的孟姨开始招呼起客人来,把安彻底抛在脑后。
走在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安似乎觉得自己与这个世界开始格格不入。她…讨厌这个世界,讨厌这个将她囚禁的牢笼…
安站在人来人往汹涌的人潮中抬头望着如同碧海蓝天的天空;她一头黑发,一袭黑衣吊带裙黑色包包和一双黑色高跟鞋。
在这一刻起,安好像真的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她开始变得很清冷冷漠,像坠入了地狱般的天使变成十恶不赦的恶魔。
02.
安今天没有上班,也不想去。她像行尸走肉般行走在熙熙攘攘如海水汹涌的人潮中拥挤…终于她来到了一个没有人潮拥挤的地方,相对人山人海中比较安静的地方。
何夕酒馆这个名字吸引了安的注意,她看了眼手表,才显示九点半。于是安开始犹豫要不要进去,思考了一会儿的她最终还是走了进去。
‘叮铃’的铃铛声响起,擦着桌子的时雨和玩着小肥的青铃同时看向门口的安。时雨顿时愣住了,觉得这个女孩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精致脸蛋、浓眉大眼、翘挺鼻梁;樱桃小嘴、完美身材、冰冷眼神。还有身上一身黑色吊带裙,把安十全十美展现了出来。
时雨不由看得发呆,觉得女孩惊人容貌和黄金身材足足甩了青铃十几条街;当然,青铃也被安给惊艳了一翻,但还不至于像时雨那样。
“这位客人,来了就进来坐坐吧!”青铃抚摸着小肥的脑袋,不紧不慢看着安说。
安关上门,直直走到酒台就近的桌子下坐。她看了眼发呆的时雨,又淡淡瞟了眼为小肥顺毛的青铃。她没有说话,青铃也没有;时雨更是没有。
三个人就这样陷入了安静到诡异的气氛中…谁都没有开口说话,一直到小肥‘喵’了一声才打破这安静却又诡异的气氛。
时雨也回过神来,红着脸没有再看安一眼;青铃看到他这样子有些觉得好笑。心里骂这臭小子见色忘活,工作都不想干了。青铃心中无奈笑了笑,想着随着他去吧。
青铃把小肥放到椅子里睡觉,自己则走出柜台来到安所在桌子上毫不客气坐了下来。“这位客人,你想喝点什么酒?”
其实在看到安一瞬间,青铃就感觉到这个女孩非常地神秘,让人忍不住想要探索。
“1787年的拉菲,谢谢!”安语气平淡,声音很冷;仿佛在描述一件不相干的事般。
青铃听到她要1787年的拉菲,瞬间又觉得这个女孩更为神秘了。看安年纪轻轻,却知道什么酒最珍贵最好喝。
1787年的拉菲已经不多了,何夕酒馆这里只有三瓶珍藏,现在客人点要青铃虽然不舍但还是开口吩咐时雨: “去,把1787年的拉菲拿出来。”
“铃姐,真的要拿吗?”一听到1787年拉菲要拿出来,时雨两眼瞬间瞪得大大的。突然觉得那个好看的女孩好会选酒喝,居然点要拉菲。
青铃转头看着眼睛瞪得大大的时雨,微微不满: “让你拿就拿,别废话!”
既然铃姐都这样吩咐了,他时雨也只能照做了,哦了一声就跑去酒窖拿拉菲去了。
03.
两三分钟后,时雨就拿着拉菲和酒杯来了,他把东西放到安的面前又转身干活去了。没敢再看安一眼,生怕自己又丢了魂。
可毕竟有一个大大的美人在眼前,时雨想着不看白不看啊!错过就没有了,于是索性坐在离青铃和安比较远的桌子上看。
安想拿过拉菲,但却被青铃快速抢去了。“这可是我酒馆最珍贵的酒,只有整整三瓶;你要想喝的话干脆讲个故事给我听吧!我就把酒给你喝,还是免费的。”
青铃知道眼前这个女孩一定有特别的故事,因为青铃觉得女孩身上有很多神秘的故事,所以她才会这么说。
安听了青铃的话先是一愣,然后不由冷笑。以故事换酒,似乎不错。正好有个藏了很久的秘密没有说出来了,不如就趁现在说吧!
“我讲了这酒就会免费送我吗?”安声音有些冰冷。
青铃点了点头,随即又问: “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吧!”
“我叫安。”在这一刻,她放下了所有防备,声音也渐渐柔和: “我有一个藏了二十年的秘密。”
青铃惊讶,像这样只有单名一个姓字的很少;她还是头一次知道的,但安后面的那句话让她更惊讶了。
一个藏了二十年的秘密?
是什么?
安的话引起了青铃的好奇,还有默默不语的时雨。“那可以把你这个藏了二十年的秘密分享一下吗?”
“我可以先喝杯酒吗?”安请求询问着青铃的同意。
“当然可以。”说着,青铃就帮安倒了杯酒,递给她。
安接过酒,一口喝了下去。把酒杯放下的她沉默了一会儿就缓缓开口: “我生在农村里,爸爸和妈妈是农民工;我们家非常穷,穷到连饭都快吃不起。”
“在我九岁那年爸爸和妈妈为了改善生活,没有再做农民工,而是带着我去了大城市打工赚钱。因为没有钱,我也就没有读书,而是每天去捡垃圾帮家里分担一点忙…”
说到这里,安停顿了。青铃看到她表情很压抑,难过;眼神变得非常空洞,似乎不想再继续说下去。
“那个…既然你不想说那就…”青铃正要开口的时候却被安打断了: “后来有一天…我被个性侵犯盯上了。他把我抓了侵犯了我,还威胁说敢说出去就杀了我;当时年龄小的我肯定害怕,回到家就没有跟爸爸妈妈说,而是把这个秘密藏了起来。”
青铃听完安的话有些呆愣,然后表现出的是愤怒: “那个把你侵犯的人有没有得到惩罚?”
“得到了,他死的很惨。”她眼睛充满了释怀,表情也渐渐不再压抑。
“这个就是你藏了二十年的秘密?”时雨这时来了句话。
听到时雨的话,安再次不由冷笑起来: “不…这只是我的一个小秘密而已。”
“哪那个藏了二十年的秘密究竟是什么?”青铃顿了顿,又开口询问。既然这是小秘密的话那大秘密就不简单了?
04.
“在大城市我们租了个小木屋,不大不小刚刚够一家三口住。生活也渐渐好了起来,可没过多久爸爸就喜欢上了赌博;每天在赌场过,很少回家。一回家就只有找钱去赌博。”
“家里赚到的钱都被拿去赌完了,还欠了一身债。爸爸为了还债逼妈妈去陪睡赚钱,于是债很快还完了;可没想到爸爸又染上了毒瘾。为了能吸毒他就无情把我卖给了一个毒贩。”
“当时的我才十岁…”安好像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把自己置身事外莫不关己。
“我开始恨这个给了我生命的爸爸,也开始恨那个软弱无能的妈妈。我每天被折磨的不成人样;求生不得,求生不能;也开始讨厌这个虚伪的世界,将我牢牢困住的世界。”
“有天我被逼去乞讨的时候无意间听到了两个女人的对话,可以跟恶魔交易的对话。”说到这,安停顿了…四处看了看周围,似乎在防备着谁。
青铃顿时感觉到身上一身冷汗,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盯着自己;时雨也感觉到了,也跟着安四处看。
“然后呢?”青铃不顾身上冷汗,大着胆子询问安。
安拿过拉菲,倒了杯酒又一口喝了,捏了捏嗓子: “我跟恶魔做了交易。”
“什么交易?”时雨彻底被安的秘密惊到了,丢下抹布冲到安身旁的凳子上坐下。
看到好奇心特别大的时雨,安笑了,依旧是很冷那种笑。“一个可以把我从地狱拉回释放的交易。”
“可以说说吗?你们交易了什么?”青铃也被好奇心给生生迷住了,跟时雨露出同样的表情。
“我用爸爸的命杀了那个侵犯我的人,拿妈妈的性命交换了我的自由;用自己的灵魂换取无尽的财富与美貌。”安再次倒了杯酒,不过并没有喝;而是拿起来仔细观看。
许久又慢慢开口: “我亲眼目睹那个性侵犯被活生生砍成肉块,亲眼看着爸爸被恶魔折磨致死;亲眼望着妈妈在木屋被烧成灰烬。”
安终于把这个藏了二十年的秘密说了出来,她现在觉得此刻的心情非常好。
“这不可能是真的吧?”时雨被安的这个秘密惊讶了,露出一脸不相信的表情: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恶魔呢?你骗人的吧?”
是啊…这世界上怎么会有恶魔呢?
这个世界上难道真的没有恶魔吗?
05.
“安,我相信你;不过这个秘密你藏了二十年今天为什么又要说出来给我们听呢?” 青铃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恶魔,但她相信安所说是真的。
“或许是藏得太久了吧,又或许是刚好想说出来吧!”她把手中的酒又一口喝了,从包里拿出一根烟点了起来,自顾自抽起烟来。
青铃越发觉得安越来越神秘了,神秘到让她想要知道安的一切,探索安内心深处的秘密。
而时雨也突然觉得这个女孩好像有股非常神秘的力量在吸引着他,他对女孩越发感兴趣了。
三个人没有说话,一时间又再次陷入了诡异的安静里;安把烟抽完将烟头扔到烟灰缸里就拿包起身走到门口停了下来。用神秘的表情和眼神看着呆愣的青铃和时雨: “别太相信我,我比你们想象中还要神秘;真的!”
‘叮铃’安以惊艳的身份出现在了何夕酒馆,最后却以神秘的身份离开了酒馆。
在安离开瞬间…青铃突然间觉得安就是个恶魔,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但那种感觉又很快消失了,跟安一起消失在了酒馆里。
出了何夕酒馆的安看了手表,时间显示十一点半,她抬头看了眼碧海蓝天的天空,露出了无奈的冷笑,安再次走到了熙熙攘攘的拥挤人潮中。
如同十恶不赦的恶魔彻底消失在了人山人海中…
1.
韩瑾归结婚了。
闺蜜收到他的结婚请柬时,手抖了一下子,我能看出来她的慌乱。
我问她去参加吗,她说去吧,当初说过的,要一起走进婚姻殿堂,哪怕站在他身边的那个人不是我,我也不算食言吧,我说和我一起去吧,她说好。
那个和闺蜜在一起六年的男孩子即将要成为别人的丈夫了。
六年的时间有多长呢?全身细胞换了一遍,从素面朝天到每天出门化妆。
他们从懵懂到成熟,熬过了异地恋,顶住了父母的压力,一起经历了那么多,一直是一致的步调朝前走。
可是就像所有的故事都喜欢转折,他们突然之间宣布了分手,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闺蜜也闭口不提,挺唏嘘的,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会在一起很久,会结婚,却在安定之前分崩离析。
参加婚礼的那天,闺蜜化了一个精致的妆容,将自己打扮得正式得体。
入席坐好,一桌都是以前的朋友,都时不时地看看她,我们都知道她很难过。
仪式开始了,她看着他牵着新娘的手从那边缓缓地走过来,看着他们幸福的相视而笑,看着他们宣誓,看着他们亲吻,所有人都在起哄,只有我们这一桌有些寂静。
他们手交握着手切了蛋糕,倒了香槟,他们对着满座的宾客喊出他们会永远在一起,真好,一切都跟他们当年说得那样,只是主角不是她。
婚礼结束了,一拨一拨的人都走了,我们都没走,最后新娘有些醉了,他横抱起她上了车,闺蜜一直看着车走远,终于蹲下身子抱紧了自己。
她这辈子最爱的男人,真的属于别人了。
2.
他对闺蜜真的很好,他对她是百分百的信任,每天哄她睡觉,给她唱歌,把所有的温柔都给了她。
他会陪着她看无聊的偶像剧,在她生病的时候抱着她去医院,为她熬粥,他记得她的经期比她自己记得还清楚,为她剥虾挑鱼刺,她每天回家就有香喷喷的饭菜……
她好吃懒做这么多年,什么都没有,学不会做饭,不会做家务,因为这些他都会,因为她一直相信最后她会跟他结婚。
可对她那么好的人,怎么一不小心就成别人的了呢。
他们曾经发誓永远不会离开彼此,可最后还是分开了,她看着他的结婚请柬,特别想质问他,怎么就忘了当初的誓言。
最终她一句质问都没说出口,因为她心里清楚,她爱过他,他也爱过她。
前些日子在微博上看到一段话:
以前我总在想,如果有一天我结婚了,你一定要来当伴郎,因为我们总算一起踏上了红毯;后来我又想,来参加我的婚礼吧,来砸我的场子吧,来抢我吧,因为我一定会跟你走;最后我又想,你还是别来了,我怕我看见你,你什么都没做,我却想跟你走。
明明一开始就知道不能走到最后,可还是会跟他在一起,因为爱情来得那一刻,是没办法衡量各种价值标准的,什么身高,年龄,家境等等这些,在爱情面前通通变得一文不值。
就像有人说过,爱情是什么?爱情就是,明明深潭里有鳄鱼,也有人警示过你了,但是你非要趟过去。
但那又怎么样,至少他属于过你。
3.
我记得第一次看《分手合约》的时候是在2013年,讲的是男主和女主之间有一个五年的合约,到期后如果两个人依然单身就结婚,可天不遂人愿,五年后女主得了癌症晚期。
当时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哭得死去活来。
昨晚重新去看了一遍,已经没多大的感触了,毕竟四年了,也见惯了身边的情侣分分合合。
但里面有一句话我记得尤为深刻:五年前,我记得你说过,只要我让你穿的起兰玉的婚纱,你就和我结婚,现在我终于买得起了,但不好意思,我让别人穿了。
其实我们都知道,无论是生活还是感情,很多时候,并没有朝着我们既定的方向去行走。
人生中有太多的无可奈何,有些人并不是你努力就能得到,很多誓言也是如此。
曾经看到过一个故事,女孩在结婚前一晚发了一条信息给前男友“你看过,抚摸过,我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却唯独看不到我穿婚纱的样子”。
那一晚,那个男孩抱着手机,看着那条信息,整整抽了一包的烟,最后回复了一句:你一定要比我过得好,只是不要再让我知道了。
想起闺蜜以前和我说过的一句话,有一天他要是结婚了,新娘不是我,我一定穿着一身红裙子去抢婚。
其实我懂,我们在感情里都不善良,都很自私,野蛮。
包括我也是,我不好的,挺坏的,我之前和闺蜜说过,换做是我,我也会去的,我去给他上礼,他记得叫我,我把我写得那么多关于我们的故事的稿费,都通通还给他。
我想看看那个和他结婚的女孩子,究竟哪里比我好,更让他觉得般配,同样的,他大可放心,我不扰局,也会把表面功夫做足,嘴巴上大大方方祝他幸福。
我不会恶毒到去泼她硫酸,也不会剪烂她的婚纱,更不会去破坏他们,她嫁的毕竟是我喜欢的人啊,我怎么可能舍得他难过。
但是,我会恨他。
那种恐惧就像是个疤,吃一堑长一智的那种,比做出出格的事情更让人记得牢,就像你走在阳光下,心里头还是空空的。
我不害怕感情里出现争吵,矛盾,或者分岔口,我害怕的是这些争吵足够让他转身去找另一个人。
4.
我今天刷抖音的时候,看到热门推荐里有个男孩说:“她和我分手,说不甘心这辈子只和一个平庸的男人在一起,我黯然去别的城市打拼,十年后事业有成,依然爱她,也听说她嫁给有钱人,生活安逸但不快乐。
后来我被邀请参加同学聚会,知道她也来,我故意穿得落魄潦倒,有人感到奇怪,我说:我要让她相信当年抛弃我的选择是正确的,这样她现在会感觉幸福一点。”
可能真的不是所有人都像陈小希和江辰他们那样,即使说了再见,也还是会遇见更多的应该是像林佳他们那样,说了再见,再也不见。
就像电影最后说:我只是为了陪伴她,等到那个能够照顾她一辈子的人出现,而她是为了我的成长而离开上的最后一课,只有离开紫霞仙子,孙悟空才会成为齐天大圣。
人生的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陪你酩酊大醉的人注定无法送你回家,陪你走过青春的人也很难步入殿堂。
有些人适合陪你成长,不适合陪你到老。
只是爱的时间不凑巧,最后我们一定会像电影结尾林佳那样,找到一个真正对你好的人,结婚生子,相伴一生。
很庆幸能走到你的身边,很遗憾没能参与你的未来。
如果多年后你结婚了,站在你面前的新娘也不是我,你会不会脑海一闪而过,觉得遗憾或者惋惜。
总有人陪你成长,度过最美的时光,然后再挥手说再见。
有你很好,没你也不差,只需要你自己过好自己的人生,为该奋力爱的人去使劲,如果就此错过,说明上帝另有安排。
陪你成长的人可能不是最终走到一起的人,很多人的新娘不是当初爱的撕心裂肺的那个她,因为她们只是相伴走过懵懂的青春,没有缘分走完这一生。
你爱她,但你也明白这世上有很多徒劳无功的事情。
在一起那么久,牵手走过了春夏秋冬,体会了无数个喜怒哀乐,经历了无数个小灾大难,如果最后和你牵手走过红毯的人不是我,你可不可以给我也寄张请柬。
我多想看看那个她,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女孩子,我多想看你幸福的样子,我多想陪你走进婚姻的殿堂。
你所有的样子我都见过,开心的,难过的,愤怒的,温柔的,就想最后看看,你不属于我的样子。
-此后是平庸是惊世是绚丽是落魄是风是雨,我都祝福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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