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花,对不起

在那注定不凡的1977,文革结束复高考,全国掀起读书热,百万知青重拾笔,立志跨过独木桥,投身祖国新建设。这一年,我刚上初中,十岁出头的毛小子不懂四化建设跟我有啥关系,穿壁引光为的就是加入非农队伍,住进知青口中的大城市,吃吃那商品粮,讨个细皮嫩肉的俏媳妇。

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我爹,每回见到我在煤油灯下看书,总会数落我一番,“你高考,考啥考,初中毕业就了不得啦!一个种地的就老实本分种地,识点字就成,别整天尽想那歪门邪道。咱们老王家祖坟上啊,都没那颗念书的蒿子!”

见我无动于衷,爹那驴脾气一下就上来,背手跺脚,围着我转圈嚷:“你念罢,念罢,考上也没钱供你!”

1982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被首次提出,不论工农业还是国防科技业,都一派欣欣向荣。高考源源不断为现代化建设输送人才,除了我。

爹拿着铁锹,把我从放榜的地方赶回家,他追我跑,那吃草的黄牛见了直哞哞笑,“臭小子,考也没考上,浪费我那么些灯油!”

落榜后的我整天被爹催着去种地,实在拗不过,我兜里揣本书出门,播完种插完秧后,坐地头看会书谋划来年重考的事。

年节时,嫁到城里的姑姑回村看望我爹,见年轻力壮的我竟然在家里和爹种地,盘腿坐炕头上就唠叨开了。姑姑奋力拉开爹娘那封建思想的大门,我暗暗叫好,心想那城里人就是思想活,这下考试的事终于有了着落。

可谁知姑姑说半天,竟是想拉我去鞋匠那里学手艺。我那直肠子爹架不住说,被姑姑洗了脑,愣是把这事答应下来。

姑姑回城那天,爹把我五花大绑扔上老牛拉的车,一路上我一语不发。姑姑看着我拧巴的脸笑,“傻小子,你懂啥,姑看着你长大,还能坑你不成!天干饿不死手艺人,现在做鞋师傅吃香着呢,你就等着出息人吧!”

一路颠簸进了城,拐进条叫纬十一的路。顺着这条路路东的西门往里走,到东头小广场一个叫西门街的地方下了车。

这是条繁华的商业街,街道两边全是店铺,各类商品应有尽有。张家点心铺、白家百货店、王家乐器铺、葛家包子店……姑姑带我在路南中间停下,进了家字号为“梁派鞋艺”的铺子。

一进门就看到约摸七八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小伙子忙碌着,八方来客正在看鞋试鞋,姑姑让其中一个去里屋请了梁师傅出来。

姑姑弓腰堆笑,忙迎上前说:“梁师傅,我把我乡下的侄儿给您带来了,看在我们老街坊住着的份上,让他跟您学学手艺,好挣口饭钱。”

这梁师傅已是花甲之年,身形消瘦,眉毛稀松而粗黑,呈倒八字型。说话时好瞪圆眼睛,薄嘴片子里吐出的话字正腔圆,带着股疏离感,让人不敢靠近。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一带的人很是尊敬他。梁师傅的师父曾给大清朝慈禧太后做过鞋,还被封了官。

后来日本人的炮火烧了中华大地,叽叽哇哇的太君看上梁师傅的手艺,叫他做鞋,梁师傅不肯,太君要剁掉他谋生的手指头,他还是不肯。闪着寒光的大刀欲要落地时,正巧八路军赶来,这才得救。梁师傅便随着八路军的队伍迁来这座小城,在这安了家。

梁师傅上下打量我一番,扔下一句:“半个月学不会——给我滚蛋!”说完便拂袖而去,回了里屋。

我自是不想在这学手艺,可不愿姑姑白赔了笑又被人家看轻,便在心里暗暗较起了劲儿,发誓让这怪脾气老头高看一眼。

梁师傅的铺子卖各种年岁人的鞋:学步孩童的虎头鞋,青壮年的白底黑面鞋,还有裹脚老人的三寸金莲鞋,主营的却是柳眉朱唇新嫁娘的婚鞋。五色的丝线穿来引去,展翅的凤凰,盛开的牡丹,呼之欲出,叫人称绝。

这老头虽不讨喜,但制鞋的功夫确实了得,难怪这带的人穿鞋只认梁师傅。按他们的话说:只有这梁师傅的鞋才舒服、喜庆,让人穿了觉着幸福。

而我学的就是制那白底黑面鞋。看似小小的一双鞋,做起来并不简单,要经历数道工序才可制成。最主要的便是剪样纳底、裁缝鞋帮、绱鞋楦鞋、修整抹边八道。那鞋底最是讲究,有32层厚,制袼切底、包边粘合、圈底纳底,最后还要槌底定型。

除了学做鞋,还要照顾梁师傅的起居。这带建筑的格局都是前边店铺、后边住家。梁师傅的房子是传统的四合院式构造,他住正北的主屋,我和其他学徒住西厢房,东厢房常年上锁,梁师傅偶尔打开门,在里边神神叨叨说些话,我们向来敬而远之,不敢打搅。

说来奇怪,仅一周时间,我就把制鞋的工序学个大概,梁师傅虽未表态夸赞,却已经让我上手跟他做些简单的活。渐渐的,我便对这一底一面,一针一线产生兴趣,空闲时研究怎么提升技艺,尤其是鞋帮的纳法。

绳子拉紧,才会结实;撑鞋时,要用锤子一点点地敲,力道切记要适中,太大撑破布面,太小形状走样。梁师傅看我认真,偶尔指点一二,别的学徒看了眼红,阴阳怪气说师父偏心我。但我们师徒除了做鞋的事,没有过半个字交流,他大抵不想,我也不愿。万一哪句话没说好,被他一通骂,着实不值。

白驹过隙,三年弹指一挥间。普通的布鞋我已然能独立完成,只是那绣花婚鞋师父不授,说我还未到火候。

1985年,国家决定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厦漳泉三角地区开辟沿海经济开放区。国营企业在全国各地投资设厂,一家手工布鞋厂就设在我们这座小城里。靠着梁师傅教的手艺,在旁人羡慕的眼光中,我成功进厂,成了国企员工。

临行前,我给梁师傅磕了个响头,算是答谢他的授业之恩。梁师傅依然像以前一样严肃寡言,只是那嘴角微微抽动,似有不舍,似是无奈,良久长叹一声,拂手而去。

厂里的工作我很快上手,因为手艺好,主要负责纳鞋帮,工资颇丰,生活有了很大好转。高考的事虽未如愿,可当初的目标已然实现大半,就差讨个俏媳妇了。

我在的车间,年轻汉子为主,水灵的姑娘们大都被派去做绣花鞋,只有零星几个分布在我们车间,其中一个负责绱鞋,唤作桂花。她刚好在我制鞋工序的下一步,每天都要从我手中接过几十双鞋的半成品。

一来二去,我们便熟络起来,桂花细看竟有些面熟,询问才知她陪出嫁的姐姐去梁师傅店里做过婚鞋。

我对她们姐妹颇有些印象,素净脸略施粉黛,水葱手肤如凝脂,无北方女子之豪爽,倒有江南女子之秀气。当时我便对桂花心生爱慕,只是这露水情缘,不便表达情意。没想到几经辗转,故人再见,实在是缘分使然。

桂花得知我是梁师傅的徒弟,不禁敬佩万分。她的手艺是爷爷辈传下来的,同样了得。只是梁师傅声名远播,已然成了布鞋届的权威,难怪她亲姐姐的婚鞋都要找梁师傅来做。

我同桂花郎情妾意,亲事很快便定下。我们在这城里的亲友不多,除了双方爹娘,桂花只叫了她姐姐,我也只叫了姑姑和梁师傅。我同梁师傅虽不亲近,可毕竟师徒一场,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他也算我在这城里的亲人了。

梁师傅见我请他喝喜酒,表现出平素里少有的喜悦。

成亲的前几日,梁师傅差人送来份礼物。拆开一看,是双婚鞋。绒缎的面,千层的底,金丝线的双囍,五彩的凤。技法精妙,远超我平生所见,不明师父为何送此厚礼,实在觉得受之有愧。倒是桂花见了欢喜得很,她颊上的绯红告诉我,穿上它的那一刻,她会是世上最幸福的新娘。

成亲当日的酒席间,梁师傅同我姑姑爹娘说起不少陈年往事。酒愈酣,话愈多,众人皆醉,都摇摇晃晃回房休息,只有梁师傅一人还在不停絮絮叨叨,一晚上说了近乎一辈子的话。我搀他回去,却不小心见他眼角落下一滴眼泪。瞬间心脏猛烈抽搐一下,一时间竟不知要讲些什么。

梁师傅用力按着我的肩膀陪他坐下,在碗里倒满酒自顾自地说:“你小子太像我年轻的时候了,气盛不服输,爱捣鼓,有股聪明劲,老是让我想起十七八岁的自己。那时候我还在给师父当学徒,是他最得意的门生。

“民国二十二年,我看上来店里做鞋的官家小姐书瑶。书瑶有自己的脾性,家里给说的亲事统统推掉,愣是要公开招亲,不比武不比文,只要送上样信物即可。她爹宠她,由着她的性子来。

“我自知出身卑微,没有机会,可得知这样的消息,还是欣喜万分。不眠不休纳了双鞋送到她府上,想着就算娶不到她,好歹也能送她个物件。”

师父喝了碗酒继续说道:“书瑶是个真性情的女子,不爱财也不喜字画。她说钱财是身外物,字画都惺惺作态,只有我的绣花鞋有温度和感情。我与书瑶情定,她爹嫌弃我的出身,禁止我们见面。

“一天夜里,书瑶偷跑出来和我私奔,我们一直走了好远好远,到了一个从没去过的小城里,我们在那里拜堂成亲。没能给书瑶做一双像样的婚鞋,是我一辈子的遗憾。她老是安慰我说,以后补上就好了,我在比什么都重要。”

师父看着酒里映着的月光,抹了抹眼角的泪接着说:“没过多久,书瑶爹就找到了我们,强行把她拉走,回去后才发现书瑶已经有了身孕。他爹气急败坏,但也无可奈何,最后还是成全了我们。可谁知好景不长,我的儿子才一岁就来了日本人。书瑶和我那襁褓中的婴孩,全都死于战火。”

想不到一向铁面的梁师傅,竟也有如此心酸的往事。难怪他要送桂花一双绝美的婚鞋,也许只是想弥补一下当年的亏欠。他原先在东厢房里的絮絮叨叨,该是在悼念那亡去的妻儿吧。早前我对师父的敬畏和一丝丝的厌恶,此刻全都烟消云散,只剩下对这个六旬老人的心疼。

那夜的月光如水,我和师父对饮,直到天明。

1992年南方谈话,提出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思想进一步解放,中国的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皮鞋成了时髦青年男女的穿着,就连布鞋也被机器批量生产出来。

巨大的竞争冲击,加上国家逐步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的影响,我们城里的布鞋厂最终倒闭了。

我和桂花双双下岗,失去全部的经济来源。怀里的孩子嗷嗷待哺,万般无奈下,我想到或许还可以去求助梁师傅。

谁知梁师傅的日子也并不好过,机器做出来的布鞋结实耐穿又便宜,导致梁师傅的顾客已然失去大半。曾经面对国恨家仇也未曾低头的硬汉,此刻却被冰冷的机器打败,让人不免有些伤感。

没有新客再来买鞋,街坊们也只是偶尔来照顾一下生意。多张嘴就得多碗饭,我和桂花旋即决定离开,可梁师傅坚决挽留,我们最后还是决定留下,师徒齐心共渡难关。

新鞋卖不出去,我们就选择做些缝缝补补的活,不仅补鞋,也补衣服,又把大量的鞋降价处理,虽然还是比机器产的贵出一些,但是好在赚的钱还能勉强糊口。

有一天,店里关门后,师父十分神秘地叫我过去,竟是要将绣花鞋的技法传授给我,他说时候到了。一丝一线,一针一孔,小小的鞋面像一个舞台,没有观众和掌声,没有乐音和配角,师父一个人音起音落,唱了这个年代最后一曲戏。

自此之后,师父的身体越来越差,到了只能卧床休息的地步。我每日给他喂饭擦洗身体时,都要强忍泪水。这个做了一辈子鞋的工匠,惦念了一辈子妻儿的丈夫,授我技艺又看我成家立业的父亲,就快要走到他生命的尽头。师父也只是说:“没事的,人总要走到那一天。”

那一天很快就来了。师父握着我给他喂饭的手,迟迟不肯松手,缓缓才说:“我做了一辈子鞋,这一针一线的功夫,太多人都可学得,但乡亲们却只认我。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很多人误以为区分一个手艺人水平的高低,是看他掌握了多少专业的技巧,其实不是。

“感情,感情才是最重要的。当做出的鞋有了感情,才能打动人,这才是评判的最高标准。所以乡亲们只认我,因为只有我肯在每双鞋里投入感情。现在的人们呐,太急于求成,只看价格不问诚意,老祖宗传下来的好东西,都被冰冷的机器取代,被人们毫不留情地丢了……”

师父浑浊的老眼流下一滴热泪,我的眼泪也如断线的珠子般不受控制。师父扭头看向我说:“你是最像我的徒弟,也是我手艺最好的徒弟,你可愿意把这份诚意一直传承下去?”

我握紧他的手,郑重地点头。师父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在一批又一批人投身下海的热潮中时,我和桂花选择坚守。日子过得很惨淡,我们经常食不果腹,却自得其乐。

但这不是长远之计,为了让师父的遗志更好地完成,我和桂花决定在原先的工艺上进行改造,把目标顾客定位成孩子和老人,为他们专门设计促进生长和足底保健的布鞋,销量出奇的好。

生活渐渐有了好转,我们的小店有了些名气。一日,一个戏子拿着一双手工绣花鞋来找我做,我突然萌生做戏曲绣花鞋的想法。

传承手艺人的这份诚意,是师父的愿望。但若能借着国家大力发展京剧这股东风,把手工布鞋这传承了三千多年的民族技艺发扬光大,该是一个手艺人毕生之幸事。

如我所料,重新定义目标市场之后,收到的订单与日俱增,我和桂花也教起徒弟。与此同时,国家逐步加大对民间艺术的保护,这份来自手艺人的诚意和流传上千年的古老艺术,终于得以传承。我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没有辜负师父的信任。

清明时节,杏花微雨,我带着二两薄酒去看望师父,把一双新工艺制作的布鞋放在他老人家的坟前。

师父,我明白,当一个鞋匠做的鞋有了灵魂,他便不再只是一个鞋匠。

可我也只是一个鞋匠,传承文化和诚意的这条路,还有太久太久要走。

农村里一般都会有一个极大的打麦场,村里人几乎家家户户都会有麦草垛摞在场子里。这是一个有百十户人家的村子,每家一个大大的麦草垛,排列整齐划一给人一种浓烈的乡土气息。

打麦场大约二十亩地的样子,呈圆形,麦草垛一般都堆放在西边,东南北三边都空着,东南边盖了一排敞开的瓦房,供夏秋两季村里人摆放农具。

麦草垛一般是用来喂牛的,没有牛的人家就将麦草垛当柴火烧。冬天暮色将近时分,人们总爱去打麦场搬些麦草回家烧土炕。也有谈情说爱的年轻男女在麦草垛后边卿卿我我。

李妍的未婚夫叫胡磊,胡磊没死之前,和李妍常躲在麦草剁里互诉衷肠,描绘未来。

那是一个初冬之夜胡磊去城里替李妍拿定好的首饰。遇到同学一高兴就多喝了几杯,酒醉的胡磊从县城摇摇晃晃走回来,到了村口的麦场里,也不知他那根神经搭错了,也许是走累了,竟窝在麦草剁里抽了支烟,没想到抽着抽着就睡着了。

农村的人家睡得早,火光漫天,等大火救下来的时候整个打麦场烧的已经差不多了。人们在现场发现一具烧焦的尸体上一枚丑陋的戒指和一个首饰盒子。经辨认尸体是酒醉的胡磊。

胡家和李家长辈吵得不可开交。胡家认为是李妍害死了胡磊,要求退还礼金的基础上翻倍作为赔偿;李家则认为胡磊在麦场抽烟导致死亡,是自己活该倒霉。开始是口水战,最后演变为棍棒刀锹战。所有人在混战的时候,没有人理会李妍的痛苦,她失去的不单单是她的爱情还有未来。

李妍听着外面呼喝怒骂,以及乒乒乓乓交战的声音,摸着小腹唇边泛起一丝无助的笑:“孩子,就剩我俩了……你放心我不会抛弃你的。你爸爸会在天上看着我们。”未婚先孕,村里人每人一口口水也会喷死她。

但是她不怕!村里出面调停了两家的矛盾,胡家极不服气。当得知李妍怀孕了,胡家有主张要孩子的,有主张打掉的,李家一致的要求李妍打掉。

李妍得不到家人的支持,只好求助于胡家。胡家是独子当然愿意,但说好了是男孩就留下,是女孩就给李妍。农村人重男轻女的思想在老一辈的脑子里早已成为禁锢。

李家人一听李妍答应了这么苛刻的条件,气的和她断绝了关系,李妍忍着泪没有动摇丝毫。她住进了胡家的偏房,偏房正对着麦场西面。每天她睡前都要凝神看着那里很久才会入睡,她觉得胡磊就在那里看着她。

寒冬腊月,三个月下来,胡家人殷勤的带她去大医院做检查,其实就是想知道是男还是女。回来时看着胡家爸爸阴沉的马脸,李妍就知道完了。

回到偏房,胡家妈妈最后一次走进来颇有同情的劝她:“李妍,我实不瞒你。是个丫头,你要不打了吧?还可以回李家。”

“胡妈妈,我想生下来!”李妍斩钉截铁的说,眼神望着窗外。

“那随你便吧,但你要知道一个人养孩子不容易。”胡妈知道李妍的固执,也不在劝说只是转身就走。

这一天后李妍的苦难开始了,饭菜时常是凉的,不会主动送到屋里,只是在屋外喊一声:“吃饭啦!”也不管李妍听没听见。

冬天里热水倒是有,李妍这有三个暖水瓶,还是他们准备结婚用的。本来烧炕的事都是胡家人给她弄得好好的,可现在她要去喊人来帮忙,久而久之胡家人一到晚就躲着她。李妍就只能自己去麦场里揪麦剁回来烧炕。

这一天,腹中小人踢得厉害李妍下午就睡的沉了。天黑才醒,腹中饥饿难耐,起身在饼干罐子里抓了一把,借着外面的月色干嚼了起来。下床倒了热水喝一大口,差点呛到。去开灯开关,反复摁却不见光亮。暗暗叹口气,也不知是跳闸还是他们搬了闸。还有六个月,等孩子出来,李妍决定去城里找表姐,找份工作养大孩子。

表姐和她关系一直很好,也很疼她,她在一家大公司里上班,就是个不婚族。李妍打算结婚的时候还被表姐嘲笑一阵。要是有部手机,就可以联系表姐了,可是她之前说要去外地工作半年,算算日子也快了。想起明日要去求胡家人给她给她弄部电话,心里又是一阵发毛。

回到炕上,发现炕凉了,可是这时候到哪喊人帮忙。李妍下床穿上加厚的长到脚裸的羽绒服,围巾帽子手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出去不远的麦场搬点回来把炕烧热。

冬夜十二点已过,今天的月色朦胧真是凄美,风却刺骨,她蜷缩着身子往打麦场走。村里人都说村边上有鬼市,夜晚切莫出门,还说胡磊就是被鬼市里的女鬼勾走了。要不然他那么个聪明人怎么会在那里抽烟,不是找死么?李妍不信,她从不信这些歪理邪说。

但今天她希望这是真的,如果那样,她还可以见到他,问问他,为什么这么残忍的丢下她和孩子?对了,孩子的事他还不知道。她倒是要告诉他,他们有个女儿了,他给她的承诺何时兑现?美好未来在哪里可见?

夜渐月朗星稀,走进打麦场的那一刻李妍惊呆了,她一路愤愤的想着要问的话。没注意这里明亮温馨却又鸦雀无声,向外看去却看不见麦场外的东西,一片雾气生腾,两旁的小摊贩默默地坐在待卖的物件前,和前来购买的人用手指比划着,没有一人发声说话。

她突然发现这里无风,刚刚还冷的直哆嗦的她,现在却一点也不冷了。肚子里的孩子异常的安静,她用手护着腹部,生怕有人撞到她。

李妍突然看见一个摊位的小器皿很精致,奈何想买没有钱。摊主全身上下一片漆黑,连头带脚的裹得好不严实,他带着一副黑手套,手套上有一个绿色骷髅的戒,李妍看着这枚戒指发呆。

胡磊也有一个类似的假货。她站在摊位前良久,久到那个摊主抬起头,她才看见一张被烧的面目全非的椭圆形,应该说是脸,坑坑洼洼的树皮上黑洞洞的是眼睛,鼻骨牙齿外露。李妍因为离的距离近,最终吓得没发一声,两眼一翻倒了下去。

摊主带上风帽遮住整张脸孔,犹豫了一下绕过前面抱起倒下的李妍。旋风一过,麦草剁上恢复一片黑暗。

第二天,胡家人在中午的时候发现李妍不见了,什么都没带走,只是穿了自己的衣服,桌子上残留着饼干渣子和半杯水。就开始四处寻找。

第三日李妍醒来时躺在偏房的炕上,炕上暖烘烘的。她脑子暂时性的短路,对于一个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熏陶过的文化人,她无法相信鬼神之说,可是偏又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她昨晚到底见过什么,身处何处,又为何记得这般清晰。

听胡妈说她是被人在一个大草垛中间找到的,那家人因为要办酒席,需要很多就把自家的草垛往院里运,草垛运到一半就发现她人躺在里面呼呼大睡。

可是她明明记得她是睡在一个有着高顶殿宇的房子里。她看见胡磊身穿锦袍,背她而站,还有小丫鬟在旁。难道是她自个做梦?李妍决定再去一次草垛场。胡家人怕她乱跑出事,这几日都轮番的来陪着,李妍一时走不脱,只得作罢,等着他们放松了警惕在做打算。

日子一天天的又过了月余,李妍绞尽脑汁也没能出门,这天年初二,家里忙忙碌碌,她便装作困乏吃了晚饭早早上床歇息。一觉睡到了十一点,李妍睁开清明的眼一骨碌从床上爬起,穿戴如同那天的模样。

还是走着老路,一步步的坚定走到麦场却是一片漆黑。来早了?还是根本就是自己冻晕了做的梦,那自己不可能钻进那么一个大草垛的中间去睡觉的。真的好冷,她瑟缩的窝进一个草垛里,她没注意那个位置,是胡磊死的时候躺的位置。

迷迷糊糊又睡着了,李妍看见一个熟悉高壮的黑衣人飞奔而来。看不见面容,只一手就把她抱在怀里。她这次不怕看他的脸,眯缝着眼偷看,却怎么也看不到他的脸,也许他怕再次吓晕她。

朦胧中又到了那个殿堂,这次她没有晕,却也怕他再次跑掉,只假装睡着。

古代的楼宇李妍只在电视里见过,躺在垂着纱幔的大床上,黑衣人将耳贴在她的腹部。一股寒气令李妍一哆嗦,他的身体真的好冷。

接着是叹息,长长的叹息,李妍听的出是他的声音,他是从地府里来看她和孩子的吗?就在他将手抽离的时候,李妍猛的坐起来抱住他的腰抽抽搭搭的说梦话:“别走,我知道是你,你舍不得离开我们母女对吗?”

他的手冷的彻骨,也不言语扭着头欲起身。李妍这一刻觉得有必要抓住他,再也不许他溜走。

苍老嘶哑的声音开了口:“你留下只会让你死的更快!”

李妍泪落满面扬声道:“我不怕,如果怕,我早死了!”

“孩子你还要留下么?”暗哑的声音里流露着不舍。

李妍顿了顿,眨眨眼,让泪滚进眼窝里:“要,都要!”

“一个人,心不能太贪……”

“我不贪心,你只要陪着我到生完孩子。”李妍考虑再三哽咽着说。她知道他已非人类,是不是她死了就可以在一起了?

“你别胡思乱想,好好休息。”嘶哑的声音再次响起,这次他果断的抽离身体,转瞬不见了。

李妍大声呼喊:“胡磊,你去哪,你别走……”偌大房里只有李妍的声音回荡,她知道胡磊已不再是她的胡磊了。

第二日李妍醒来仍躺在偏房里,似乎她从未出去,她一度怀疑自己是脑子出了问题。可她偏不信这个邪,还是一有机会半夜就溜出去在那个草垛处等他。

果然还是如前一次一般他如天神降临般,将她带进那个大殿里安然入睡,虽然每次李妍说着不同的话,他只是叫她好好休息然后离开。

李妍在别人眼里就是产前忧郁症的表现,她时常白日里呆坐窗前,很少同人交流,因为她的心中藏着那个秘密。就这样每天重复着相同的事情,还有两月余孩子就要降临。

那一次夜里李妍去草垛场的时候跑的急不小心摔了一脚跤。这时候已经到了初夏,穿的衣服很少,不像冬天穿得多摔一跤还隔着厚棉衣。

当时鬼使神差的竟爬起来了,除了肚子有些痛,其他倒还没有大碍。她到了老地方坐在草垛上喘着气,肚子大了,走路快一点都累的慌。

这一次她等了好久,也没见他出现,心中不由焦急起来。来来回回的在场子里走了几遍,还不见起雾,不起雾,胡磊就不会出现。他答应过,要陪她到孩子生出来。

胡磊披着黑色斗篷在暗处黑洞洞的眼睛处射出蓝光,跟着她的身影来回移动。手上的骷髅戒指幻化出一只全身黑色的鸟停在他的肩头开口说起人话,声音一如他苍老嘶哑:“走吧,不要再留恋人间,你在人间逗留越久,就越舍不得离开。今夜她就会产子。你早点去投胎,或许还赶得上。”

胡磊道:“我想去和她告个别!”

大鸟的声音突变尖细:“告完别,你会更不舍,你不该带她回殿里。等冥王知道了,一切都来不及了。走吧!”

“如果你不想去投胎,还有一条路。”

“什么?”

“黑无常的位置比较适合你,可以去争取一下!也许以后你还可以常常上来看她。”

“那要多久?他才会退,让我顶这个位置?”

“看你的表现了,这条路不好走。还是去投胎,去个好人家吧!记得以后别贪小便宜,什么好东西都往手上戴。”大鸟用嘴理了理羽毛。

胡磊怒道:“都是你这个戒指害了我。”

大鸟:“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决定的,自己愿意走的,你要为自己的的行为负责。”

胡磊想起这枚骷髅戒指的出处:那场大火前的三个月,他和老同学逛古董一条街。听说那里的古董货真价实,就想买回来给李妍做个纪念,奈何女人的首饰都很贵,偏有一玫丑陋的骷髅戒指躺在一堆低廉的玉器里。他不由自主的摸了一下,骷髅似乎闪了闪。

胡磊就问老板多少钱,老板说一百块钱有眼缘者拿去。他也不知道老板是不是忽悠他,就想着不贵,甩了一张百元大钞,带上戒指就走,同学还嘲笑他,花一百大洋买这么个丑陋的东西不值。当时他什么也没说,但是自从戴上骷髅戒以后,生意越发顺风顺水,三个月抵上人家三年赚的。

只是失火那天和同学吃饭时不小心划破了中指血流了一手,骷髅戒沾染了血变得黑亮起来。那天他就喝多了,然后就被无缘无故的烧死在麦场。

大鸟继续道:“时间不多了,要去告别就快点。”说完化成轻烟消失了。

胡磊手上的骷髅黑的明艳动人,他犹豫半响还是冲出了黑暗,用手一抹脸,一张漂亮的面孔出现了,这是骷髅戒指给他的人皮。

李妍打着瞌睡,头点着,一有声音立马扬起头来回看。胡磊到她面前轻轻抱起她,她霍的抬起头,笑着道:“你怎么这么晚才来?”语气温柔娇憨。

胡磊面无表情的拉开头罩,贪婪的看着她的笑。

李妍豪不吃惊:“我已经不害怕你的脸了,不用带面具。”

胡磊压低的声音在她心上鼓动,敲得她心跟着跳的极不规律:“李妍,是我对不起你。我要走了,以后你要好好活着,照顾好儿子。把他当成我……”

李妍道揪住他胸口的衣服嘶吼:“你不要我们了?你告诉我这几个月的事情,到底是我神经错乱?还是你真的回来了?你说,你说啊!到底怎么一回事!”

胡磊任她眼泪鼻涕的倒在怀里摇晃着他的身体。

“你早知道,我不是人,要不是你误闯鬼市,我怕你出事,也不会出现了。都是它引起的,咱们可能就没有缘分吧!”抱着爱人,吻了吻她额前秀发。

“骗人,我不信……那扔了它,你会不会回来?扔了它,你会回来吧!”李妍动手去扯他手上的骷髅戒指。一阵青烟冲起,大鸟飞出叫起来:“你这个歹毒妇人,我是宝贝!你扔了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李妍一把揪住它的尾巴愤怒道:“现在他还不是一样要离开我?”

大鸟又哑了嗓子道:“你放他去投胎,说不定赶上你肚子里的孩子出生。”

李妍张了张嘴半天才发出声音道:“不骗我?”眼睛却看向胡磊。

“真的!我送你回去待产。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我不在的时候…”胡磊空洞的眼里流出两行清泪,嘴角贴在她唇上留下些许齿印。

天快亮了,李妍从床上疼醒了,她知道她要生了,忍着痛下床去对面的屋子喊胡爸胡妈。

这下整个胡家都知道李妍提前生产了,都说早产的多半是男孩。来不及去医院,胡妈就喊了村里的赤脚医生来。

这医生还是有点经验的。阵痛很快,李妍痛的死咬嘴唇,医生叫人掰开她的口,塞条毛巾在她的口里咬着。

”深呼吸,用力!用力!再用力!”李妍按着医生说的却是无法做到,只是胡乱的使劲,直到全身劲都使完,孩子还不见头出来。医生也急得浑身汗如雨下,送医院肯定是无望,只有靠产妇自己。医生问保大人还是孩子的时候,室内鸦雀无声。

医生又问了一遍,李妍挣扎着道:“保孩子。”胡磊昨夜说是个儿子,即使我死了,胡家也会好好抚养他的,我死了,就可以去见他了。胡磊,我来了!眼泪顺着眼尾流进耳内。

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声在麦场上回荡。李妍神情安详的合上眼,她要去见他了!也许,见不着了……

胡家人欣喜万分,是个漂亮的男婴,男婴一只手指上不知从哪里套来一枚骷髅戒。孩子很可爱,只可惜胡磊走了,李妍也走了。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人与人,人与鬼,鬼与鬼……于情爱都是一样的。缘分错过一丁点,那就是十万八千里的路程。

1

在妖里头,修炼出人形所花时间最长的,大概就是我们蜚蠊(fěilián,蟑螂)了。一万年。

我记得小时候母亲说过,我们蜚蠊是这世界最早出现的生物,我们的祖先比诸天神佛出现得还早……

我们的数量很多,一只雌性的蜚蠊,一年可以生出几十万只小蜚蠊。但是,其中只有极小一部分会活下来,因为我们的个体十分弱小,其他生物随时可以将我们吃掉或踩死。

我绝大部分朋友都没活到化身为人的那天。他们有的修炼了几十年,被人踩死了;有的修炼了几百年,被几十年的螳螂妖吃了;有的修炼了几千年,被几百年蜘蛛妖吃了。

我们蜚蠊修炼不需要杀戮,不需要参悟,活着就够了,只要活够了一万年,就能化作人形。

我的头被弄断过几百次,但我每一次我都逃跑了,然后再长出新的头来。为了活着,我不记得自己吃了多少被遗弃的食物,跑了多长的距离。

一万年的卑微与苟且,都是为了等到站立为人的那天。

一万岁那天,我化作了一个女子……从来没有那么痛过,全身的骨肉仿佛在不断被利刃割开又愈合,割开又愈合……那场蜕变,大概经历十个时辰。我万年之中所经历的磨砺与灾难,或许都是为那天准备的。

完成蜕变不久后,我碰到了一个上山砍柴的农妇。她说她丈夫有一次上山打猎便没再回来,女儿也远嫁他乡。

那时候,我还没有衣服,全身都是裸着的,我说我是方才炼化为人的蜚蠊,然后她就笑了,说要收我做干女儿。她教会了我人类世界的一些规则与道理,直到老死的那一天,她也未问过我的过去。她死后,我便不断往一个方向走。

在路上,我碰到一伙几百年道行的狼妖,它们说要吃了我。

我说我是修得人身的蜚蠊,曾历经万年的痛苦与苟且,这世上很少有东西能杀死我。

狼小子们大笑,说不信,然后炫耀它们的牙能轻易咬穿人类最厚的铁甲。

我便任由他们在我身上撕咬了三天三夜,却只是破了一点点皮毛。最后我觉得厌倦了,便催动妖力,将皮肤硬化,他们留下一地破碎的狼牙,狼藉逃遁。我捡起了其中几颗比较完整的狼牙吞入腹中,继续上路。

一路上,我的肚子里又多了熊妖牙、虎妖牙和龙牙。我觉得这些牙大概能卖给城里的铁匠,换成我在人类社会的生存资源。

我以前曾听蜚蠊一族的长老说过,化身为人的蜚蠊,若融入人世,尝世间酸甜苦乐,便有机会参透世界真理,升仙成佛。而佛,可以左右因果,脱离轮回,是绝对自由的存在。

自由对我而言,是可以不逃跑,是可以不食人丢弃之物,是不再仰仗什么,是永生。我向往它,我要成佛。长老说过,要想成佛,可以去找人类里的和尚,成为他们的一员,和尚是离佛祖最近的人。

2

我来到了人类的皇城,那里的大街车水马龙,一片繁荣之像。我先找到了当地最高大的寺庙。

到了这寺庙的山门,我看到一个年轻和尚正在扫地上的枫叶。

枫叶太多了,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秋天的风又连绵不断,总有新的叶掉下来。

那守山门的小和尚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看着像十几岁大。他见我走近,似乎显得有些慌张,脸上微微泛起红晕。当我走到离他几步远的时候,他便背过身去。

我走上前去,手轻轻搭在他背上,“小和尚,你叫什么名字?”我轻声细语地问。

“小……小僧法、法……法号悟空,女、女……女施主……有何指教?”他身体猛地一颤,又转过身看我一眼,接着往后退一步,双手合十,扫把掉在地上铺的枫叶上。说完,他便低头看着地上,嘴巴里不断念叨着“阿弥陀佛”。

“呵呵,那你今年多大了?”我见这小和尚慌张的样子,觉得有些可笑。

“小、小、小……僧,今年……二十。”他依旧结结巴巴。

“为何慌成这样,你没见过女人?”我笑着问他。

“见过,只是……女施主你……”他一边说,一边瞥了一眼我的胸口位置,脸有些微微发红。

我疑惑地看着他。

“女施主,你……有妖气。”他说。

“哪里来的妖气?你一个二十岁的青皮小和尚,不经世事,少见场面,又怎能识得妖气?”

我心想:莫非他天赋异禀天生可识得妖气?

“悟能师兄说,穿成你这样的都……有、有妖气……”

我噗嗤一笑,扯开话题,说:“我想当和尚。”

“女施主莫要打趣,只有男人能当和尚,你只能当尼姑。”他先是一愣,然后皱眉道。

“那尼姑可以修道成佛么?”我问。

“可以,但应该更难一些……因为女……菩萨的数量很少。”他说“女菩萨”的时候,声音小到将将可闻。

我说,“知道了。”

说完我便往回走去,到一棵大树后面,等到四下无人,便施展妖术,将自己幻化成男人模样。

我将十几颗狼牙当成玉石送给寺庙,他们十分高兴,很爽快地答应了我在龙泉寺里当和尚的要求。方丈说我捐了那些“价值不菲的玉石”,算是不小的功德,便赐予我一个特级法号,唤作“悟生”。

我问师父“悟生”的含义,他说,“为师也未尽数参透,你说你之前在山中猎野为生,害过不少生灵,身上定是带着杀气,便赐予你悟生之名,放下屠刀,普度众生。”

“不是只有佛才能普度众生吗?”我问。

“所以这是个特级法号。”师父说。

3

我第一次见着悟空的时候,他正在接受“扫落叶一月”的处罚。

扫了一个月落叶,他重新获得听师父讲佛法的资格,但只听了一句话,他又被罚扫下个月的落叶。

当时,师父说:“世间万物如悟空所扫落叶,不断落下又不断生出,扫之不尽,落之不绝。”

悟空便反问:“既然扫之不尽,落之不绝,又为何要去扫呢?”

“悟空,罚你下月继续扫落叶,今日讲佛不许再听。”师父说。于是悟空又回到了枫叶堆里。

悟空离开讲佛堂后,旁边的悟能小声告诉我,悟空大概是这寺庙里最反叛的和尚,平时听佛法也只有他敢向师父质疑。他皈依佛门前是城里柳将军的儿子,从小读过很多书,其实大家都挺喜欢他的,师父偏爱他悟性高,对他算是爱恨交加,而师兄弟们喜欢他能讲出很多关于妖魔的志异故事……

“悟能,休要在讲佛时耳语,罚你和悟生陪悟空扫落叶一月,望你们有所领悟。”师父说着,右手做了个轻弹姿势。

我看到三颗佛珠嵌进悟能肥肥的脸褶子里,他“哎呦”一声惨叫,有点像杀猪。我帮悟能将佛珠摘下来,看到他脸上留下三个圆圆的印子。

找到悟空的时候,他正杵着扫把发呆,像是在沉思什么,身上已经沾了一些火红的枫叶。

“师弟,师弟……”悟能喊悟空,但悟空一动不动,似乎没有反应。

“他又这样,他每次发完呆后,便会胡言乱语,现在俺们……还是不要打搅他的好。”悟能一边说,一边哼哧哼哧喘着气。

突然,我听到悟空喉咙里传来轰轰隆隆的呼噜声,他大概是我知道的唯一一个能睁着眼站着睡觉的人,而且声若震雷。

我问悟能:“师兄,你知道怎么成佛吗?”

悟能说:“师父说过,众生皆可成佛,成佛只在一念,他还说只要觉着自己成了心中的佛,那便是佛了。但好像师兄弟里,没有谁明白他的意思。”

这时,悟空的呼噜声暂停,他大喊一声“万象皆空!众生自由!”,接着又继续”轰隆隆”地打起呼噜来。

我吓了一跳,问悟能:“他刚才是怎么了?”

悟能说:“他是在说梦话,他经常喊这一句,没人知道他怎么回事,不过久而久之,大家见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不过他这毛病扰了其他人休息,师父就让他一人睡在柴房。俺觉着他大概梦到了前世,大概他前世也是个和尚罢。”

“那你心中的佛是什么呢?”我问。

“快乐,俺心中的佛大概是快乐、无拘无束、自给自足的那种,俺是两年前从几百里外的村子流浪到龙泉寺的,生养俺的村子被叛军毁了。你别看这城里一片繁华的样子,但其实世道乱得很,外面好些叛军在烧杀淫掠,因为好些地方都是连续的大旱……俺还想娶媳妇生孩子,但这话肯定不能跟师父说,不然他要罚我扫一辈子枫叶吧。”悟能说。

“和我的有点像。”我说。

4

有一次,师父让我下山化缘,等我第二天回来,发现龙泉寺的和尚全都不见了。我闻到了很浓的妖气,是一只食梦貘。

食梦貘依靠吞噬梦境来修炼,他能喷出一种带有幻能的雾气,不管是人是妖,修为不高的,但凡接触到这雾气,便会昏睡过去,然后坠入梦境。而被催眠的人,所梦到的都是心中最渴望之事。

梦本由欲念而生,所以食梦貘实质上吃的是欲念。它若参透了众生欲念,便能修道成佛。

我几千年前曾见过一只食梦貘,它将我催眠几次,食我几场梦,便将我放走了。

我推测大概是这只食梦貘要将大家饲养起来,把他们当成产生梦境的牲口。

只是他为什么要抓一群和尚呢?

我寻着这妖气想去救回大家,可一出寺门,食梦貘的气息却了无踪影。

还有一股怨念十足的妖气,这股妖气和我之前遇到的狼妖像是一类,但又有些不同。我寻着妖气找到了柴房,只见地上凝了一层血,还有零零碎碎的肉。我闻到了悟空的味道……悟空大概被吃了。想起第一次见到悟空的场景,想起他讲妖魔故事的时候,我觉得有些伤感,决定帮他报仇。

这股妖气十分浓厚,我寻着它就找到了它的主人——“悟空”。

确切来说,那只是化作悟空模样的獒妖。这只獒妖身上不仅有妖气,另有鬼森森的死气,想必不是由正常模式修炼而来的妖。

我找着他的时候,想先试探,便隐藏了自己身上的妖气,先喊他“悟空师兄”。

没想到这獒妖竟然有悟空的记忆,他认得我,喊我“悟生”。

“你为何吃了悟空?”我质问他。趁着说话间隙,我嗅清了他身上的气息,他大概有千年修为。

同时,我从腹中抽出锋利的龙牙抵在“悟空”胸口。龙牙上面附着了浓郁的妖力,尖部闪烁起紫红的光。

“我是吃了悟空,但也融了悟空,我就是悟空,悟空就是我。悟空的记忆,悟空的思考,也都在我心中。”他说。

“那你知道如何成佛吗?”

“万象皆空,众生自由。”他说。

我将龙牙刺进他的身体,却像刺入了一团棉花,接着我感觉全身的妖力都向他流去,直到眼前一黑再没有一丝力气……

再次醒来的时候,眼前是个巨大的脑袋,一张眉清目秀的脸,是“悟空”。

我发觉自己已经失了人形,变回了半个手掌大小,万年修为也仅存了几百年。现在我正趴在“悟空”的手掌里,被他的妖力束缚,他正盯着我看。

“悟生,你想要自由?”他问的时候,面带微笑。

“想,我想成佛,然后得到自由。”我说。

“我吸收了你的道行,也有了你的记忆,你的万年苦难我都感同身受。我会助你成佛,你随我修行即可。”他说。

“好,那接下来要做什么呢?”我犹豫片刻,给出了答案。现在,他大概是这世上最懂我的人。

“吃遍天下作恶之人,或许这是妖的成佛之道。”他说。

随后,我便待在他口袋里,随他修行。他大概吃了几万人,有贵族,也有叛军。直到有一天,他跟我说,他吃够了,也觉得厌倦了。我问他接下来要干什么,他说:“悟”。

他抬头凝望天空,柔和缓慢地说:“平尽世界,不公之事。”

他带着我到了一座远离人世的山崖边上,他坐禅冥想,看日出日落。我便化成原形待在他的光头上,和他做一样的事。

时间过得太久了,久到我难以再将它记清楚,久到我重新修得了人身,久到他渐渐化作一块石头……

5

我每天就在这山崖边陪伴着他,他虽然化作石头,但我能感觉到这石头里蕴含的灵力越发无穷无尽。

在这些岁月里,我交了不少朋友,兽鸟花草都有,它们时不时陪我说话。我给它们讲我和悟空的事,它们也给我讲它们的事。日子也不算太过无趣。

期间也有不少妖魔见这石头灵蕴无穷,想将其夺了去,却都被这石头吸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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