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着眼泪的遗像
我挺喜欢这种下过雨的秋天,天空干净,远山如黛,而桔色的阳光让人难以找出词语夸赞。
带着两位小朋友出门,坐在长椅上晒晒太阳,在公园里感受四五岁小孩的欢笑声是极其不错的。
葛屿坐在秋千上,脸庞略微通透,些许缺氧,带着几团粉色,眯着眼睛懒洋洋的,叫葛岐帮她推着。
一不小心,葛屿就被哥哥推下了秋千。
出于应激,我一个箭步打算冲过去,却一阵眩晕,忍不住地呕吐。
葛屿倒还算坚强,跑了过来,给我拍背,说着妈妈辛苦了。
这不是一两次了,自从入夏之后,直至深秋,身体各种小毛病此起彼伏。经常发烧,嗓子疼,逐渐消瘦,去了几家医院也没查出原因来。
倒也没放心上,个人认为,有了双胞胎之后,身体便十分孱弱。我想大约是生小孩出血过多的缘故吧,老话都是这样说的,总会落下病根的。
回到家后,葛屿和葛岐很快就睡着了,家里一时静下来十分不习惯,这偶然得来的空闲我竟然不知道用来干啥好。
看了部电影,接下来是整夜的失眠,就是那种脑袋里一片灰蒙,不知道想什么,可就是睡不着觉。
从秋入冬,吃了不少安眠药,但依旧无甚效果。这整夜整夜的空白时间,我看完了想看的、朋友推荐的、甚至儿时想要重温的电视剧以及电影,太无聊了。
这种合不上双眼的感觉把我带到了更大的医院。
次年二月,我得到了艾滋病的确诊,而且已发病良久。
我没有哭,因为长期失眠,没有眼泪;葛屿葛岐也没有哭,因为在他们眼里,艾滋病就像是感冒发烧,一杯热气腾腾的红糖水便能解决;孩子爸爸双眼通红,也没有哭。
我认为,爱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的。和丈夫的结合是因为十多年来的相识,彼此看着彼此长大,彼此欣赏。所以,传染源一定不会是孩子爸爸。
说出来可能有点好笑,一个没有不良嗜好的家庭主妇,得上了被形容为“放荡”的艾滋。
返程的路上,孩子爸爸把孩子暂时寄养在爷爷奶奶家里,只说工作很忙,没有时间管。
此时车窗外万家灯火,适逢腊月,满大街艳红,有点堵车。我们谁也没有说话,车上烟味儿很重。
收拾好一些生活用品后,卫生防疫站把我送往传染病院。立即开始着手调查。
通过调查,婚外性行为和吸毒等感染途径被排除。
这些数据我倒不想知道,我只关心的是葛屿葛岐的毛衣还织得不够,不够多,不够温暖,不够陪伴接下来的几十年。甚至我也不想吃饭,睡觉更不必说。
眼睛也不太好使了,经常弄错应有的针数,老是织了一大半又再拆掉。身体果然是本钱,就像是毛衣最开始的工序错了,后面只得重来。
我整日醉心于织毛衣,体重降得飞快。而我想,丈夫抽烟的根数加起来,怕是比我掉的体重还要多些。
比起生理上的病痛,我倒是更心疼他的一言不发。
住进传染病院的半个月后,丈夫回忆起,约摸七年前,我曾在县医院做过剖腹产手术,输过血。
卫生防疫站的调查人员立即赶往查看医院保存的病历。工作人员发现我在这家医院做手术时共输血1400ml,提供血液的是两个人,一个叫孙弈,一个叫林峰。
防疫站找到了孙,对他做了检测,他的血没问题。排除了孙,就只剩下林峰。他现在在哪呢?县公安局介入调查,准备寻找林峰的下落。
几个月来一直没有消息。
我已经记不太清七年前的情况了,只记得丈夫说过,血是用钱在医院买的,人是大夫推荐的。
这时,我几乎看不见了,只能凭借双手的习惯去编织。按一年一件来算的话,葛屿的毛衣约摸织到了20岁,葛岐还远远不够,还差六件。
想偷懒的我偷偷把葛屿的两件灰色毛衣放进了葛岐的袋子里,他们一定不会发现的。那这样,我倒省了不少事。
许久不见葛岐葛屿,照片都要被我翻烂了。
明明知道看照片没有用的啊,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望梅止渴其实是自欺欺人,只会更渴。
医生说我只有34公斤了,一上秤,还真是,怪不得睡觉老硌人。
很多事情我还是没有想明白,比如说,为什么是我?
在病房里,每个人像是待宰的羔羊,等着背后的双手拖走自己,时间久了都懒得问这个问题了。可是不问,我还是想不通,不应该是我啊。
被插上管子后,动也不能动,几乎是不能说话了,再加上失明,其他感官灵敏得有些吓人。
这时就很容易入睡了,一不留神我就开始做梦,梦到两个小脑袋蹦蹦跳跳地背着书包去上学,梦到葛岐因为打架被叫家长,梦到葛屿出嫁,种种。
梦里的兄妹俩,都穿着我亲手织下的毛衣,其中有两件葛岐很不想要。
而结局,往往都是一条狗追着我不放,它太凶恶了。我连与它对视都不敢,更不用说与之言和的勇气了。
(批注1:2004年8月25日,家住在内蒙古清水河县单台子乡西岔村的陈女士因艾滋病引起呼吸循环衰竭,病死于内蒙古传染病院。她死时年仅32岁,体重只有32公斤,双目将近失明。
批注2:按照《献血法》的规定也是允许医院在紧急情况下自行采血的。不过医院只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还有酶,还有肝功,乙肝。出事之前卫生行政部门从没要求过医院检测艾滋病这一项。)
1
邱葵厌恶自己,是先从名字开始——邱葵。入小学的第一天,班主任站在讲台上点名,当念到她的名字时,同学们就炸开了,“钟馗,哈哈…….”“有人叫钟馗……..”“谁叫钟馗”“不是,那是吃的秋葵……..”大伙儿都伸长脖子,东瞅西望,要把邱葵揪出来。班主任呵斥大家安静下来。
班主任又念了一声“邱葵”,同学们发出窃窃偷笑声,她埋下头,脸涨得通红,右手唯唯诺诺地举起来。
上小学五年级时,邱葵的身体开始有了女性的曲线。她发现自己和其他女生不同,营养一跟上,胸部像发泡的面,早早地就凸显出来。她觉得这是一个很羞耻的特征。
初中的时候,好多女生仿佛在一夜之间抽了条,脸部轮廓立体、削瘦起来,而邱葵的脸依旧胖乎乎,脸颊上的肉丝毫没有撤退的意思。
而且一跟就是25年,看样子是打算和她处一辈子了。它们不仅不走,还呼朋唤友,脂肪一拥而上,扎扎实实地裹住她全身,尤其是大腿、屁股和胸脯。她尝试过各种减肥药、节食、针灸,钱花了不少,可收效甚微。
她喜欢对着镜子把自己的五官拆开来看,眼睛挺美的,宽宽的双眼皮,鼻梁也有点意思,小巧精致,嘴巴性感,下唇丰满,上唇有型,可一组合,全盘皆输,与漂亮擦边而过,她不禁扼腕叹息。
还好她心大,不嫉妒美女,只是羡慕。
比如上高中时,她就羡慕同宿舍的一个女生。那个女生天生有点鸡胸,走路内八字,夏天锁骨尽显,前胸后背薄得像片纸,肩刀削一般有锐度,走秀的模特不都是这副狂风一来就被刮走的身板儿吗?
有次,上体育课,她痛经,差点昏倒在操场上,结果班上最帅的男生把她背到医务室里。邱葵多那么希望那个手脚一软,就瘫倒在地上的人是她啊。
她的嫉妒只给了一个人,就是陈逸涵。
这个名字让她联想到秋天的爱人和情书。再瞧瞧本人,浓密的头发,英挺的鼻梁,和自己形神兼备的双眼皮,薄厚适中的嘴唇,拆开看,每一样都不那么出众,可组合在一起却怎么看都顺眼,而且越瞧越帅。
陈逸涵180的身高,邱葵和他站在一起,要仰起头和他说话。
幼儿期,两人放一块儿,总是邱葵比较出众,圆脸蛋,大眼睛,惹人怜爱。那时,人人都夸她漂亮,长大一定个美人。现在人是长大了,却离美渐行渐远。
如果陈逸涵是别人家的孩子就好了,可偏偏两人是龙凤胎。有时,邱葵觉得自己和哥哥好像硬币的正反面,不经意瞧,有点像,细看,大不一样。
陈逸涵跟爸爸姓,邱葵取妈妈的姓。样貌却相反,儿像娘,女儿像爹。
有时,邱葵就想,妈妈看上我爸哪一点啊,又肥又矮,脸圆圆的,脖子短到缩进两肩里。只有他那双浓眉大眼还算过得去。
现在两人住在一套70平米的公寓里。
每天,晚上八点半,邱葵准时从自己的房间里爬出来,霸着一档韩剧不松口,每看一部韩剧她就换一个老公。
陈逸涵想看新闻,到处找遥控器,结果发现压在邱葵的屁股下面。邱葵一边朝陈逸涵摆手,一边说,等我看完来了,这集正精彩。
陈逸涵摇摇头,晾在一旁刷手机。
第二天,陈逸涵和公司的几个同事一起去肿瘤医院探望一位同事,她查出患有乳腺癌。他穿了一身深灰的夹克,在同事们的寒暄和问候中,尽量让大家感觉不到他的存在,尤其是坐在病床上的她。
她看上去没有想象中痛苦,相反,气色还不错。她说,幸好早发现,现在就是做个小手术,把原病灶切除就行了,简单得很。她说得很轻松,就像做个痔疮手术似的。
陈逸涵理解的是把一边乳房都切除了。他不由自主地倒抽一口冷气,难以想象,没有一边乳房的女人裸体是怎样的情景,想着都惊悚。
待的时间差不多了,大家便起身告辞。他准备抽身离开,却被她叫住。
大家转过脸,看他的眼神意味深长。
陈逸涵留下来,他坐在病床边。外人一走,两人曾经亲密过的痕迹又露了出来,不过是串了味的。
她说,谢谢你啊,多亏你四个月前给我买的那份保险,现在用上了,开刀拿药,我一分钱也不花。她的声音富有弹性,留白空间很大,带点怨恨又像是真诚的感谢。
陈逸涵一时接不上话,尴尬地笑了笑。四个月前,陈逸涵提出分手,分手前一个星期,朋友向他推销一份保险,他就鬼使神差地给她买了一份。现在他竟然罪恶地生出一种侥幸,而这份保险发挥的功能犹如神助。
离开的时候,陈逸涵说,你要好好保重。她点点头,“真的感谢你。”陈逸涵拉直身体,他听出语气中的疲惫和真诚。
2
邱葵的卧室里有一架星特朗的天文望远镜,是前业主留下的。现在它放在窗户前,严正以待。邱葵点开手机,显示屏跳出时间:17:28。她赶紧走到窗前,将窗帘拨开一条缝,然后凑到星特朗的目镜前,调试镜头位置,并轻轻拨动焦距盘,片刻,视线清晰地固定在楼下7-11便利店。
每一个进出便利店的人,无论外貌、表情、穿着、举止都尽收眼底。
邱葵喜欢通过这样的方式观察世界,有种思维驰骋,以及偷窥的乐趣。这让她想起初中那会儿,她总是羞于将自己洗干净的内衣凉在阳台上,和同宿舍的女生一比,她的内衣就像一对巨无霸,天然地被排斥在一群小罩杯之外,傻愣愣地挂在那里,像一种暗示,切合了自己身型的孤独。
但她忍不住偷看其他女生的内衣,通过预估、对比,在脑海里进行某种具象的生成。
邱葵的镜头最终会聚焦在一个男生身上。当他走进她的视线范围内时,她点开手机,时间是17:36分。她嘴唇微启,眼睛睁圆了,表现出一副震惊、难以置信的模样。
一周了,一周啊,他总是在这个时间点出现,精准得像上了发条的闹钟。
他有个习惯性的动作让她感到震惊——朝她的窗口处投来一瞥,好像知晓她的偷窥。
他脸颊削瘦,轮廓分明,身高应该在176厘米以上,虽然没有陈逸涵高,但看起来更加精干。他总是喜欢穿一身黑,黑色牛仔裤,黑色夹克。
他的表情呈现出一种专注的思考状态,却透露出某种感觉——他可以沉稳,迅速地对周遭的一切作出恰当的反应。他是一个聪明的人,邱葵第一次强烈地感受到这一点。陈逸涵也很聪明,可他的聪明是需要时间呈现的,而他的聪明则一目了然。
经过几天的观察,她得出结论:他是一个例外,没人会如此变态,把出现在同一地方的时间,精准地控制在“分”为单位上,何况持续一周的时间。
每天这个点,他会进超市买一瓶矿泉水,出来后,向左走,走出200来米,在一个岔路口左拐,消失。
为什么他会选择17:36分这个时候出现在便利店前?为什么总是这样准时?他住在附近吗?……一连串问题纠结在邱葵心中,让她开始思考会不会有一些事情看起来是偶然的组合,其实是必然呢?有种规律是令常人无法察觉,却日复一日地运转。
3
陈逸涵是一名律师,现在在京城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毕业头一年,就跟着事务所的合伙人跑案子,无论案子大小,轻重,他都很拼。他善于察言观色,琢磨人心。
老板问他,你跟我大半年了,学到什么?
他不紧不慢地说,法律理论知识的活学活用,但我觉得这个其次,重要的是懂人心。
老板咬着嘴唇,很服气地拍了下桌子。
很快,他就开始独自接案子,而且辩护胜算率很高。他的老板在一次庆功饭局上,用红酒把他灌得昏头转向,又像男人爱抚女人一样,摸摸他的头。
他说,小陈啊,你好好干,以后你接我的班。他竖起食指,轻点陈逸涵的额头,说道,记住三分运气,七分实力。
陈逸涵从不畏惧比实力的事情。在他人生中经历大大小小的考试,每次考试都好像一次按摩,舒服、踏实。运气在他身上好像失去魔力,拿邱葵的话说:“实力太过耀眼。”
但他发现运气在邱葵身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实力太弱。
上学时,她的文具盒里放着一颗骰子。在考试中,遇到拿不准的判断题和选择题,她就靠掷骰子来决定。
高考填自愿时,她看新闻上的数据,学财务的就业率最高,于是填报了一所三流大学的财会专业。结果,毕业那年去才人市场找工作,丢出去五十多份简历,统统石沉大海。她整天灰头土脸地宅家里,嘴上挂着一首《隐形的翅膀》。
毕业三年了,她的工作磕磕碰碰,越挫越丧。去年,她进了一所马会,做财务助理。马会给她开的工资仅够吃饭,买点生活用品。父母让她回老家,给她找一份稳定的银行工作,她死活不回去。
春节后回北京,她领着陈逸涵左拐又转,进了一片棚户区,推开一扇铁皮门,四间平房围着一块坑坑洼洼的石灰坝子。一些奇奇怪怪的人在陈逸涵眼前晃,一会儿,出来一个穿着大裤衩的年轻男人从北屋穿到南屋;一转头,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和一个男的搭肩搂腰地从南屋出来。
陈逸涵爆了一句粗口,这他妈的是些什么人啊。
邱葵的房间最小,和一个女生合租,掉灰的墙,宜家钢架布衣柜,还爆仓了。灰黑色的水泥地,陈逸涵觉得似乎一下子回到传说中解放前的旧生活。
陈逸涵问邱葵怎么不租小区里的房子呢,邱葵说贵啊,再说了四合院挺好的。
陈逸涵说,狗屁四合院,男男女女混住,像窑子。
于是,就让邱葵搬来和他一起住,房租嘛,有就交,没有就算了,反正一个人也是住,兄妹两人在一起还有个照应。
起初,邱葵每月象征性地塞点钱给陈逸涵,后来现金也省了,就以马会体验券替代。陈逸涵除了一次陪女朋友去体验过外,抽屉里还躺着四五张没用过的。
马会老板的资金链突然之间就断了,他欠着员工两个月的工资,四处借钱。大家以为他借钱是堵上欠薪资这个洞,也就没闹开。但大伙儿感到大势已去,苗头不对,纷纷打起小算盘。有门路的就离职,有的则两手准备,骑驴找马。
然而,只有邱葵最傻,站在原地,心里空荡荡的,没有丁点想法。
秃顶的老板煽情地对她说,就差一点,一点就度过难关了,一旦度过难关,马会比以前更加好。说完,老板用恳求的表情对着她,俩人沉吟片刻后,他问邱葵借两万元。
邱葵看着老板疲惫的样子,再想了想那些拥有高贵血统的马儿,“一匹很聪明的马,智商相当于15岁的孩子。”她进入马会后,才知道马这样聪明。这些高贵的马拥有令人心悸的健美体魄,抚摸着马头,让她有种爱与被爱的感觉。如果两万元能帮老板度过难关,把这些马都留下,她愿意。
她自己存折上有一万元,又以集资入股马会的名义找陈逸涵借了一万元。老板拿了钱,就消失了。马儿们一匹匹地被运往全国各地,马厩渐渐腾空,邱葵心也跟着被掏空了。
马会老板一头扎进了茫茫人海中,踪迹难寻。他留下一匹进口纯种马,卖的钱,员工瓜分,补足拖欠的工资。然而,邱葵还泼出去2万元。一打听,只有邱葵借了老板两万元,真有点孤立无援的感觉。
陈逸涵说是帮邱葵追讨两万,可一点也不容易。陈逸涵发出的起诉书,没有回应。钱的数额太小,就是一场民事纠纷,建议私下解决。
陈逸涵骂邱葵,别人都跟猴精似的,只有你,脑子就像浆糊做的,活该倒霉。
邱葵骂不还口,还口,理不足,期期艾艾地反驳两句,犹如秋风扫落叶。
陈逸涵年底分红,手上有了点积蓄,就在租住的小区里买了一套二手的小两居室。邱葵搭哥的顺风车,也住进了这套二手的公寓。
她暂时把找工作的事情抛在一边,整天宅在房间里。因为寄人篱下,又没有经济贡献,所以她包揽了家里的卫生、洗衣服、煮饭的杂事。她和陈逸涵就像一对日式夫妻,配合得很好。
4
两人坐在餐桌前吃晚饭。
“逸涵,问你个事情,你说有人会在某一个时间点做同一件事吗?除开工作,就是日常生活,比如买东西。”邱葵问陈逸涵。
“会啊,比如我每天早上去办公室,会冲一杯咖啡。”
“那你会把时间设定到一个很精准的时刻吗?比如九点半,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没毛病吧,谁会干这种事,除非有重度强迫症。”
“最近,我用那台望远镜观察楼下便利店,发现一个男人,总是在17:36分出现,而且总是买一瓶矿泉水,你说奇怪不奇怪。”
“有些人死了,可魂还留在生前时他最留恋或者不能释怀的地方,做着生前的某一件事,这件事与他的死有关,日复一日地徘徊不走,就叫阴魂不散.”
邱葵吓得一缩脖子,朝陈逸涵推搡了一把,“别吓我,哪有这么邪门。“
吃过晚饭,陈逸涵接了一个电话,邱葵竖起耳朵听。他说,那就雅轩宾馆门口不见不散。
陈逸涵从卧室里出来,换了一身运动装,精神抖擞,不了解的人以为他出去运动,但邱葵知道,他约了某位女郎去宾馆解决生理需求。
这么些年,她哥身边从来不乏女人,可就是没有一个和他长久地处下去。邱葵觉得问题是出在陈逸涵身上,他空有一副英俊暖男的皮囊,却生了一颗冰冷的心。
第二天,邱葵守在望远镜前。看酸了左眼,换右眼,手上拿着一袋薯片。一边望眼欲穿,一边像田鼠一样刨食。
果然,他出现了,她再一瞧时间,17:36,全身汗毛“唰”地一下,立起来。
她心念一动,急忙从皮包里掏出钥匙,顺手刮了几下头发,就出门了。
7-11便利店,就在小区门口。她来到便利店门口时,已经是17:40分。
她站在便利店门口向里张望,店里人少,一眼望去,没有那个黑衣男。她心里嘀咕着,莫非他已经走了?难道真不是人?想到这一层,一个激灵滑过全身。
她走到结账台,结账的是一个小伙子,满脸的青春痘。她盯着他,迟疑地开了口,“你刚才看见一个男的买了一瓶矿泉水吗?”
小伙子一时没反应过来,顿了几秒,然后说道,“喔,有啊,不过刚才进来好几个,都买了矿泉水,不知道你说的哪一个?”
“黑色衣服的。”邱葵连忙强调。
“哦,我没注意,好像有吧。”
邱葵忽然觉得自己好傻,有意义吗?刚才像注了鸡血的她,现在泄了气,一阵失望。她转身,走出便利店,刚走几步,有人拍了拍她的肩头,她转身,见黑衣男就站在她面前,不禁哑然。
“你的钥匙掉了。”他拎着一串钥匙在她眼前晃。
她接过钥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不知怎么就溜出来,“谢谢,我还以为你是鬼呢?”
男的注视着她,脸上浮现出愿闻其详的表情,眼睛饶有兴趣地打量她,“这句话怎么说?”
“你每天为什么会在17:36分准时出现在便利店,买一瓶矿泉水,我很好奇。”
黑衣男诧异地问:“你是在监视我吗?”
楔子:在一些人自以为是的信仰面前,即使是错的,他们也不愿意面对现实,根深蒂固的东西不变,迟早会走向消亡。
人们发现被尊为信仰之物的黑猫横死之后,人心惶惶,各色人等轮番上场,最终决定以最高贵的方式将其厚葬,最后在下土之时发现黑猫已不知所踪。
若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敢相信这只死猫从天而降,本来是空旷无人的广场,却因老街口酒鬼一句谶言,万人空巷,都疯了似的跑到这广场上。
本来是欣喜着,欢愉着急切的想要看到一直在教廷内养尊处优的活化石,没想到在这个月光如银的夜晚,人们亲眼目睹了一只蓝色瞳孔的黑猫从天而降,横死广场。
人们议论纷纷,一开始谁也不敢走上前去看,在这里,猫是最神圣最高贵的动物,但却几乎没有人见过,大概存活的只有那只被奉若神明的蓝色瞳孔的黑猫。
那些侍从在教廷服侍那只横死的活化石的时候,都是将它每一天要吃喝的都放在它的雕像前,白昼进食两次,午夜还要加夜宵,无论它是否动过那些食物,到了规定的时间,就必须换掉,否则就会被认为是亵渎神灵,那样的话当天服侍的侍从也会被处以极刑。
上
传教士:“安静安静,都听我说,”这位身穿黑色袍子的牧师看上去明显是年纪大了,一只手拄着权杖,一只手被随从搀扶着,并颤颤巍巍地说,“所有人都不能把今天这件事情说出去,咳咳,”
他拿出手帕轻轻的擦拭了一下嘴唇,看上去是病了似的,他又强调了一下,“我说的是所有人,否则神灵不会放过你们的,你们也将会因此受到惩罚,说到惩罚,咳咳,用来处理你们过错的惩罚可多了去了,切记”
这老牧师的语调虽不是掷地有声,不过可以看的出来他的威严,原本躁动的人群活像古罗马教堂壁画,逼真的恐惧,吃惊的神情,面面相觑却哑口无言。
他正是这块圣地的传教士,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普通的信徒,不过在一场事件之后就成为了教徒们的大主教,据说那时候那只黑猫还活着呢。
商人:“你们莫要听一个酒鬼胡说噻,我们可是正儿八经的商人呦,昨天来的时候就给小裁缝送布去咯,早早就睡了,一晚上没曾出去过。
每次来都要给铁匠铺对面的小裁缝送锦缎绫罗百匹,不信您尽可放心去问他,将军大人您瞧瞧,这是上好的三梭罗”,商人又谄媚的笑了笑,这个伪善的小个子商人在廷卫军将军面前点头哈腰。
“您要说那个酒鬼,咱们昨天的的确确是碰到过,就在我们跋山涉水风尘仆仆到来时,刚进城门不远处看见了那个酒鬼,我这马也是疲倦了。
我牵着马走,后面跟着的是我们的商队,没想到那个酒鬼却醉醺醺的跑到商队后面,呆呆地跟着的后面的马车,拍了拍车上的货物,可能是闻到了我们带来的好酒的味道。
我们急忙赶走了了他,像这种醉鬼,不会带来什么好运气,您清楚的,我们大老远来一次可不能只是送布呢,我们还要生活噻不是,家里还有妻儿老小要养活的,至于您说的贡品里,那是上好的红酒,和远东科威尔小镇的特色甜品,昨天就送到城堡前的招待处了,是的将军,您说的没错,我确信无疑,一定是那个地方,并且我交给那些穿制服带着紫色围巾的女人了、
您可别笑,在我看来,那围巾确实像手帕,不对,是擦桌子用的脏手帕,还有,不得不说女人穿上那样的衣服简直难看死了,还裹这么严实。”这个小个子商人说着说着噗嗤笑了出来,看到了将军一本正经的神情之后立马变得恐惧而严肃起来。
“是的大人,送去的贡品确实有吃的有喝的,不过要求我们非常保密,就连送给谁吃喝我们都不知道,您要知道,送城堡的东西,出了问题我们可担待不起,就算赔上我们这些小命也没有用是不是噻。”
“大人,我确定我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可侍女和修女咱们还是能分的清楚的,修女怎么会穿那种衣服,我确定那一定是侍女的衣服。”
枪手:“哦,伙计,你看这儿可真不错,但我这从红海西海岸运过来的朋克长靴都沾满了令人厌恶的红色番茄汁,简直糟糕透了,”
法克挺了挺他的胸脯,两只手把手上戴的手套搓了下来塞在了口袋里,一只手纠正了他的帽檐,一只手顺过胸前左口袋的丝巾,仿佛面前有镜子似的,可是面前只有税特。
“天哪,伙计,那可不是番茄汁,现在可不是开这种鬼玩笑的时候,从来到这个地方,我就彻头彻尾的后悔了,从来就没有去过这么邪门的地方,这才没有我们想要的黄金,而是遍地狼藉,我这皮夹克可不廉价,你瞧瞧,都被弄脏成这样了。”
“你还记得昨天贫民窟那个小子吗,真是个可爱人儿,他说那马车后面箱子里全是金子,可我们去了那里见得黄金,还不就是几瓶红酒,伙计,这还不算是奇怪的。”
“你就这样轻信那小子的话,哈哈,他可能刚长齐牙齿吧,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都忘掉都说了些什么荒诞的东西,那还能有什么更奇怪的呢?”
“他说如果让他摸摸我这胯下的枪,他就会给我说一件充满想象力的事情,你也知道,伙计,我们这枪可不能随便给人玩,尤其是小孩子,于是我就一脚踹开了他,嘿嘿,那小子还真挨揍,不过后来我还是让他摸了,你也知道,我法克是个讲信用的人”
“你可真逗伙计,上次那酒钱还欠我几百刀呢,可也没见你怎么讲起你的信用呢”
“讲真的,他给我说了一件让我感到好笑的事情,真的是好久没有碰到过这样有趣的事情了,不过他说这件事要保密否则我们可能都会被杀的。”
“哦,我的伙计,还有什么有趣的事你没做过没听说过,什么被杀的事能让你感到恐惧,以前咱们西部淘金,杀过马贼,也杀过对手,杀过大票的人,不还是好好的吗。
那次在海子里洗澡时,你的枪袋因为沾了点血被秃鹰拉走了,我们急忙跑上岸,还好我的枪还在,趁他还没有飞高就打死了它,不过那秃鹰的肉是真的好难吃”
“这算什么,这和我要说的根本不同,他说他偷看了一个老修女换衣服,我当时就想踹死那小子,这算什么事,我还对那小子说你可太猥琐了”
“天哪,我的伙计,换作是我,我就一枪崩了他,或者转身离开,这算什么事儿呢。”
“不过我是被他说的事情震惊了,他说那个修女换上了侍女的衣服,要知道,在这里,仅仅是修女偷换了其他职业的衣服,被发现的话就会失去性命。”
“这样又有什么惊奇的呢,这样你就害怕了吗我的伙计,以后我们还能结伴而行吗,我真是嫌弃你。”
“过来,过来”,法克轻声细语道,“那小子告诉我廷卫军从今天开始要抓捕城里的异乡人,如果没有通行证或者身份证明的话就会进大牢的。
那小子可是个机灵鬼,被我踹了一脚后要挟我让他摸下枪,否则他就去告发咱们,我可不想把事情闹大,不然我肯定会崩了他。”,“哦,法克,真是他妈的糟糕透了”。
法克和税特在旅馆马厩给马喂草,听到了旅馆背街哒哒的马蹄声,叮叮当当的金属碰撞音,二人急忙转身闪进旅馆。
检察官:“你确定他们有枪?这东西说出口错了可是犯了污蔑罪的,那么你是说他们偷了商人的黄金不成,不过这也够他们进大牢的。
但是,孩子,这可并不是我想要听到的,要不是你的身世实在是令人怜悯,你也不会能好好地坐在这里和我说话,你难道以为你平常做的小动作不够你入狱的吗,即使你年纪小,那些惩罚却也够你受的了,收起你的小聪明,还敢和我谈条件。”
“我确定,法官大人,您说的是,平常我做些什么事情都逃不过您的法眼,也知道您的眼线众多,可我有个您不得不答应的条件,您就再多给我五百刀,这点钱对您来说,根本不值得一提,您说是吧。”
“嚯,我到要听听你有什么我不得不接受的理由,好好说话,不好好说清楚的话,你看左面拿羽毛做笔录的人,不知道他会在你的证词上写点什么呢”
“法官大人,我看到了一件可笑的事情,一个修女换了侍女的衣服,而且……”法官听到后青筋暴起,有些抓狂,不过还是听到了那小子说“法官大人,我还看到……我确定那个修女您一定认识,您看这个理由可以吗”
“够了”,检察官大声怒斥,气到帽子和假发一起偏离了头顶,险些掉下来,旁边做笔录的书记官乐不可支,但被检察官嗔视了一下之后立马变得战战兢兢,不敢再出言语。
检察官向右后面的陪审官挥了挥手,那小子倒是很机灵跟着检察官右面的陪审官溜了出去,房间里只剩下书记官和检察官,安静了好大一会,书记官才敢缓缓再说“我尊敬的检察官大人,要不要我去找几个懂事的人好好的把那小子送走”
检察官修正了一下帽子,顺手摘掉了眼镜,有点沮丧的说“算了,算了,这两天风声正紧呢,我可不想让这个臭小子坏了事。”
“给你说了多少次,以后不要再来偷偷见我了,我曾在神灵面前发过誓,不会杀你的,希望你也不要让我食言,”黑袍人双手合十,念念有词,万能的神,求求你,放过我,也放过这个疯女人吧,给她一条活路吧,
中
酒鬼:“我可不是故意的,就算您要治我失口的罪,我也认了,将军大人,可您给我上的这个镣铐,那分明就是误会了我。
虽然我经常醉酒,但是我我保证我是清醒的,最起码那天晚上肯定是清醒的,好吧,您说我是个冒失鬼我认了,您说我是个扫把星乌鸦嘴我也认了,可我在这里生活了四十多年,我熟悉这里的一切,哪一条街有哪几个酒馆,都叫什么名字,每天新进的都有什么酒。
当然,还有一些压箱底的好酒也逃不过我的鼻子,什么龙舌兰了,万年红了,啧啧啧,将军大人,如果您能将城堡里存了上百年的阿尔萨斯之泪,给我看一眼,再让我品上那么一口,就一口,我这几十年也算没有白活了。
您让我做什么,我绝无二言,保证会拼了老命地去做,就算您要我这条小命,那也值了。”
“什么黑猫,我那晚上可不是那样说的大人,您可以去向那几个不胜酒力的人去打听打听,我可没有说过那样的话,我也不敢说啊您说是不是,这世间的酒我还没品尝过多少呢。
作为一个资深鉴酒师,对,我自认为是,大概是因为我和那些一喝酒就烂醉如泥的废人不一样,那天晚上的前一天我一如既往地喝了点酒,被人扶着不知道在哪儿睡了一夜。
大早上醒来就闻到了好酒的味道,您要知道,几条街也遮掩不了好酒的香味,我眼睛都还没有睁开,就沿着气味跟了上去,你猜怎么着,那是个商队,乖乖,那阵容可不小,而那种气味的好酒确实是红颜容。
这可是极品的红酒,可我只走近上前还没有仔细看红颜容在哪个马车里,但我确定那商队最后的马车上可不是我想要的红酒,我也说不清楚那四四方方的东西是什么,可一群烂人就把我轰走了。”
“那天晚上我们平常几个爱酒如命的人又凑在一起喝酒,喝的醉醉醺醺的时候,又来了两个人,看的出来是外地人,不过我一般不怎么看人的,能在一起大口喝酒的那就是朋友。
更何况,他们还带了红颜容,我就想去抢了过来,谁知道他们还有枪,乖乖,那家伙可不是闹着玩的,我立马就放开了手,不过我还是在醉意中听到他们,一口一个黄金,我都不知道欠了那家酒馆多少刀了,刀都没有,更何况黄金。”
“是的大人,我原话是这样的,为了红颜容,我只好说城堡那里有比黄金更贵重的东西,他们就顺手开了一瓶,可他们根本不懂酒,连什么样的酒该怎样开都不知道。
其中一个人开的时候不小心洒了出来,我真为那些酒感到可惜,成品酒也是有尊严有信仰的,我也有信仰,我根本没说什么比黄金更珍贵,不过他们不给酒,就让我们傻傻看着。
几个醉的不行的人其中有个人耐不住性子了,把黑猫给说了出来,他说,那城堡里有只黑猫,待遇可比以前的大帝还要好,里面当然是少不了黄金宝石,你们去广场前的城堡去吧,然后他就顺手夺了一瓶红颜容,乖乖,那味道可真不错。”
“那俩人自然不信,异乡人,尤其是这种初来乍到的异乡人,怎么会知道我们这里的信仰和规矩,他们毫无疑问地噗嗤大笑,那笑声可真的像猪进食一般,我们一人分的半杯酒,也跟着笑了起来,他们还骂了我们。
说的好像是,几个醉醺醺的傻子,一只黑猫比大帝还要雍容华贵,噗嗤,这可滑稽透了,是要笑死我了,还他妈住在广场,不对,是城堡里,真是个天大的笑话,看来今天要在广场好好和这只黑猫玩玩了,另外一人又说是城堡,说完又相视哈哈大笑,两人说着说着走出了酒馆,不过在这声音混杂的酒馆还是能够听到他们的笑声。”
“这您大可去问酒馆老板,他和我可是熟人,那是再熟不过了,每次都想把我轰出去,可是都碍于情面,当然每天都有这么多顾客,大多都是我带来的客人,可老板也不敢轰他们俩,应该是看见了他们的枪吧,只是在他们扬长而去之后警告我们不要声张,可是都喝成那个样子了,谁也没有停下来,还是一样议论纷纷,热闹异常。”
酒馆就这样传开了黑猫在广场的事情,三人成虎,人言可畏,酒馆里的人也口口相传,虽没当回事,可就这样从酒馆传了出去,从大街到小巷,从巷头到巷尾,不一会,人们开始躁动了,传来传去,竟然一语成谶。
修女:“神啊,我平心而论上半辈子都没有做过什么亏心的事,无论是黄金还是宝石,我都可以放弃,我只不过是想跟一个男人好好的生活下去。
可您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呢,您给我送来的男人几乎都是糟糕透了,全都是披着华丽外袍的盗贼,不仅对感情不屑一顾,而且也将人们常常玩弄于股中。
您千万不要再和我说什么狗屁信仰,我信了半辈子,那只黑猫我也祈福甚者照顾了半辈子,你说普通人能活这么久吗,是它那双蓝色瞳孔与生俱来的长命还是您赐予它这么长的生命,也不问它是否愿意活这么久。
你看呢,每天都会有愚蠢的人们去膜拜,去祈求,无论是什么事,都好像那只猫是万能的一样,可是它和我们一样可悲,诺大的城堡,单是铁笼子都关了好几层,城堡外还有没日没夜不停巡逻的廷卫军守卫,这些恐怕人们都不知道吧。
而那些人们进贡的黄金宝石,一只黑猫怎么会用的来,人们真是愚蠢透了还是乐此不彼的进贡,每周朝奉的时候,我都要在那雕像面前看着人们不断地跪拜,烧香,几十年了,那只黑猫恐怕也不知道它自己这么受欢迎吧。
我还要站在旁边听一个令我厌恶至极的人念叨着一些人们听不懂的话,可人们即使听不懂但也都开心极了,每日每夜无聊的活着,好歹有个寄托,于是就这样欺骗了自己,麻木了多年。
我也曾像那些人们一样,黑猫如同神,而关于它的一切都不会在外面提起,怕亵渎了神灵,可人们最信仰的东西,不过是那个男人一手在操纵罢了,曾经,他的话我信如同神谕,可是当我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之后,一切都变得如此滑稽可笑。”
“听啊,我至爱的神,你听外面吵闹的声音,那些愚蠢的人们都来了,真的是太奇怪了,今天也不是什么黄道吉日,瞧瞧这些愚蠢的人,都在盼望着些什么。”
修女一边念叨着一边轻推开一小半窗户,广场上挤满了人,都像喝醉了似的,熙熙攘攘,可不比逛闹市的人少,修女也疯狂了,又念叨着,“神啊,今天我就做了个了解,您千万不要怪我,要怪就怪那个丑陋的男人吧”,然后修女打开衣橱,拿出了一套侍女的衣服。
本来是月光如银的夜晚,大街小巷的人们都来到了广场,本来是欢愉着急切地想要看到被视为神明的活化石黑猫,没想到它却从天而降,横死在面前。
下
将军:“大人,确定是那两个异乡人,虽然不清楚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不过,种种迹象表明,这件事都是和他们脱不了干系。
我不确定他们用黄金收买了哪个侍女,或者根本上就不是侍女,而是随便找的风尘女子,让她假装侍女,然后在城堡最高的钟楼里,将圣物活活摔死,当然,这是最接近事实的猜测,我想这结果也是你想要的,不是吗?”
“是是是,是我的错,大人,我不该随意揣度您的心思,可这么多年,我虽然名义上不归你管署,但私下里我可是处处帮衬你呀,您要知道,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一个人可裹不住这团火,是要覆灭这团火,还是让它烧的更旺,这全靠您的打算,我也全听您的吩咐。
我想明天如果您再不给个合理的判决的话,他必定会以神的名义在众人面前诋毁您,说你办事不周,连这点事都办不好,亵渎了神灵之类的话。”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你以为我会怕他吗,整天就知道装神弄鬼,什么是都依赖着鬼神,只不过是信赖他的人们多了。”
“大人,或许我们应该找出那个侍女,这无疑来说是最公平公正的做法,将那个侍女先游行示众,然后在城堡前的广场处以绞刑,这就是亵渎神灵的下场。
可据我所知,那只仅存的圣物已经封棺了,正准找到凶手之后埋葬呢,就算让那个侍女粉身碎骨也不能让圣物复活啊,实在不行的话,将圣物埋葬之后就把侍女送到梦魇之潭,那里可都是毒蛇和鳄鱼,大人,这么多年,经我手的罪人可不少,可去梦魇之潭不算太多,很多罪人都宁愿要个痛快也不愿去那里,那可真的不是人待的地方,你看这样如何?”
“况且想要找出那个侍女也是不是件难事,只要您吩咐,最晚明天一大早红日初升的时候,您推开窗,听见吵闹的声音,不用多想,那肯定是我带人拉着那个侍女游行,让她受尽人们的鄙视与唾骂,然后再送去梦魇之潭。”
检察官听到这里冒了一身冷汗,然后故作镇定地说“我看这件事情应该到此为止了,你说的也没错,不过肯定是那两个异乡人搞的鬼,我命令你去抓捕他们两个,明早我会推开窗户,等着听吵闹的人群声淹没他们哭喊声,等着看你带着廷卫军拉着他们游行呢。
虽然不能说侍女不是帮凶,但毕竟是本地人,就算做了也肯定是被人所逼迫,她不可能没有信仰,不可能不知道圣物对这里的重要性,我相信神也会原谅她的,好了,你就按照我说的这样去做吧。”
“对了,圣物不是才被封棺吗,按着太阳历来说的话,明天游行完,他一定会在正午让你们当着人们的面去将棺材埋葬,然后再把那俩可怜鬼送去梦魇之潭,这才是关键的事情,抓两个人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过你们尽量小心点,他们可能有枪。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去做吧,勇士。”
众人:“牧师大人,大人,等一等,等一等,”正是那个向检察官敲诈的小子,那小子不顾廷卫军的阻拦,愣是穿过人群跑到了圣物棺材前,惊呆了一众人。
检察官看到那小子显得有点愤怒,将军大人见状,连忙摆手示意廷卫军,就在廷卫军拖住那小子时,小子大声喊了几句“牧师大人,我有个惊天秘密要告诉您,大人,大人,这事和圣物有关。”
将军走上前大声怒斥“你这小子满嘴跑火车,哪里有一句实话,你们把他赶紧拖出去,任他喊叫。”
牧师感到十分诧异,就让廷卫军停了下来,检察官鄙夷地说道“我敬爱的牧师大人,您作为一个离神最近的人,能轻信这个无头小子说的狂妄之言吗”
“正是如此,我才要听听他有什么秘密要讲,何况还是跟圣物有关,你看这圣物还没有下葬,就听他说说吧,就算有什么秘密,故事,也都随这圣物入土为安吧,你们说呢。”
人们自然无话可说,只看着这些人你一言我一句,不过都像是赞同牧师说的话,检察官看到摇摇脑袋叹了声气,“好吧好吧,大人都这样说了,我肯定是会尊重的呢。”
廷卫军把那小子放了下来,那小子从两个廷卫军的胳膊上滑了下来跪在了地上,往前挪动了两步说“大人,大人,你听我说,那棺材里根本没有东西,”
“哦,是吗”检察官忍住没笑倒是用非常奇怪的语气问,接着又说“牧师大人,您瞧瞧啊,这种玩笑也敢开,都已经封棺要入土了,怎么可能会轻信这种鬼话。我看这小子就是想要亵渎神灵,来人拉出去,要埋棺材的伙计们都等不及了。”
“等等,我想听听他为什么要这样说。”牧师充满了疑问。
“大人大人,棺材里什么都没有,你看你看。”那个小子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把枪,正是那两个异乡人的,“大人,囚车里根本不是那两个枪手,而是两个极其邋遢的酒鬼,我在酒馆后亲眼看到的,至于这把枪,你总该相信了吧。”
众人看到他掏出那把枪,很是诧异,甚者恐惧,检察官也有些慌张,牧师问“在场的人有谁认得这把枪。”
那小子说“大人,酒馆老板肯定识得这把枪,你可以把他喊来,他就在人群中。”
牧师将疑就信的点了点头,对将军摆了摆手,将军对着那小子说,“这么多酒馆,谁知道你说的是哪个酒馆老板呢,你这是在耍谁呢,我的伙计。”检察官听到这里都乐了,前围的人也哈哈笑了起来。
“法克,你看,他们真的蠢死了,”税特在人群中和法克低语道,“这可真有趣,这小子可不简单啊伙计,还好我们那时候找了两个替死鬼,不然死在这么蠢的人手里,这大半辈子可就白活了。”
“我认得”一个人从人群中突然走了出来,自然是认得那把枪的酒馆老板,“大人,我承认这个臭小子在这件事上确实没有撒谎,这把枪的确是那两个异乡人的,因为当时他们拿枪指过我,我站出来的原因是请您别耽误了时辰,圣物可等不得呀大人,一定要让它入土为安,才能保佑这片土地啊。”
“确实是这样,那好吧,今天是圣物入土的时间,就把那小子放了吧,我想神也会在今天原谅这个孩子的,你们快些动手吧。”牧师颇有感慨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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