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梦千寻
“其实,我那时候都买好机票了。”咖啡的热气氤氲了沈信的脸庞,属于沈信声音的记忆在脑海中盘旋。
“你说什么?”许禾努力想看清沈信的脸,可是只有模糊一片。
“大抵是那个时候太过年少轻狂,总觉得你不够爱我,想和你的梦想一较高低,然后不肯退步。
其实,后来想想,我的未来规划里都是你,让一步又能怎样,只是没想到,你走的那么决绝,买好了机票去找你,你却已经出国了。那时候感觉被你遗弃了,真的没想到你连声招呼都不打就直接走了,仿佛急于摆脱我,”
沈信轻抿了一口咖啡,笑容中带着点苦涩和愧疚,“后来还是不甘心想去国外找你,但是那时候家里正好出了事情,于是就耽搁了,等冷静下来之后,我突然就明白了你的想法,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有喜欢的东西是件很幸福的事,而我不应该成为你幸福的绊脚石,所以放弃了去找你的想法。
你在国外一待就是五年,五年的时间,能改变的东西太多了。
我想等你,又怕你遇见了更好的人早就忘了我,也怕我错过身边那个深爱我的人。”沈信后来的语调已经趋于平淡,仿佛老友叙旧,却又没有故友那么热切,他放下手里的咖啡杯,许禾才看清他的脸,还是老样子,棱角分明,只是眸子里多了些波澜不惊。
许禾摩挲着咖啡杯壁,小心的措辞,“对不起。那时候我太任性了,我总觉得自己还年轻,还可以作,还有力气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然后常常忽略你的感受。”
沈信无所谓的笑了笑,“都过去了,也不全是你的错,我也有错,你那时候在我眼里是发着光的,说到底,还是我太不自信了。”
沈信单手扶住下巴,笑得像极了两人初见时的模样,洒脱又淡然,他说,“总感觉,我们遇到的时间不对,你教会了我什么是爱,教会了我怎么拍照片更好看,可我现在去爱了另一个姑娘,把另一个姑娘拍的很好看。”
许禾见状,故作嫉妒的样子,“说的就是呢,都后悔死了。”
两人相视一笑,许禾突然道:“但其实,我很幸福,我很庆幸我青春里遇见的人是你,真的,沈信,谢谢你。”
空气中有一瞬间的静默,许禾有些不自在的开口,“你那个时候一定很难过吧,因为我的离开,因为父亲的离世。”
“嗯,很难过,难过的要死,但是,也是在那个时候,遇到我现在的妻子。有时候,觉得缘分也是件很奇妙的事情。那个教会了我爱的姑娘,离开我,然后让我更懂得去珍爱别人。”沈信的眸子里没有太多对生活的怨怼,更多的是释然和珍惜。
许禾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她知道沈信不是故意气她,沈信是真的放下了,她也真的为他高兴,可是祝福的话就像梗在了嗓子里,怎么也说不出口。
沈信看着许禾出神的样子,笑道,“喂,看我看得这么入迷,可别重新爱上我。”
许禾回神,无奈瞪了沈信一眼,“你想多了,我也是有男朋友的人好么,我只是突然想到了和你恋爱的时候,朋友跟我说,你跟她聊起我的时候眼睛会发光,满眼尽是温柔宠溺,嘴角会不自觉的上扬,她还跟我抱怨腻死人了。”
许禾顿了顿,继续道,“我一直想象不到,你那时的表情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可能是因为当局者迷。但是刚刚,我好像知道了。”
沈信听罢,温柔的笑了,只是目光却没有落在她身上。
许禾很认真的说:“沈信,你以后一定会特别幸福。”不过沈信似乎没有听到,许禾注意到他的眼睛突然一亮,然后就离开了座位。
许禾顺着沈信的目光看向窗外,那是一个非常娇小可爱的女孩子,藏在厚厚的围巾里,和风风火火的她一点也不一样,她的手里还牵着一个三四岁大的小男孩,捂得严严实实,依稀可见那双灵动的,像极了沈信的眼眸。
许禾看着沈信推开门,迎了上去,看着他自然而然接过女孩的围脖,牵过小男孩,朝她走了过来。许禾急忙站起来,一不小心打翻了桌边的咖啡。
许禾笑着说:“哎嘿,看我这看见嫂子,给我紧张的,嫂子你好,我和沈信是大学同学,今天刚从英国飞回来,想着和沈信好久没联系了就约出来坐坐,”
许禾不自觉地摸了摸头,“他可是一坐下就跟我说,要和嫂子一起去超市买菜,没太多时间陪我叙旧呢,不过一会我男朋友也来接我了。”
许禾絮絮叨叨一大堆,后来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她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沈信妻子的笑容,暖暖的,像个小太阳。
“我知道,沈信跟我说过你,洋洋,叫姐姐。”沈信的妻子拉过孩子,对着许禾轻笑。
“姐姐好。”小孩子很懂礼貌,笑得和他母亲一样温暖。大概人总是对温暖的事物毫无抵抗力吧。
许禾蹲下摸了摸暖暖的头,将手腕上的手串摘了下来,“初次见面,姐姐也没带什么礼物,这个手串送给你,保护你以后平平安安的。”
沈信看见那个手串,眸色一顿,旋即笑了笑,“收下吧,洋洋,姐姐送你的。”
“嗯。”小洋洋开心地点了点头。
没说几句话,沈信便问许禾要不要去他家吃饭,许禾很自觉的拒绝了。
许禾目送着一家三口的离开,脸上始终挂着得体的笑容,洋洋似乎很喜欢许禾这个姐姐,走的时候依依不舍,还邀请许禾去他家玩,期间回了好几次头,许禾都笑着跟他挥手再见,直到再也看不见。
许禾想,五年前,他看着她转身离开。五年后,她看着他逐渐远去。
许禾回身,拾起桌子上的餐巾纸,擦了擦脏掉的衣服,一点一点,温柔细腻,脸上勾着幸福的笑容,恍惚间,好像有人一边责备她的不小心,一边蹲下身无奈又温柔的将她身上的污渍擦干。
豆大的泪滴不争气的滴落在桌子上的咖啡渍上,晕染出桌子的浅黄色,又慢慢融成咖啡的棕色。
许禾停手,看着对面桌子上还冒着热气的咖啡,终于忍不住趴在桌子上大哭起来,米白色风衣的袖子上沾满了刺目的咖啡。
沈信,我说你想多了,我不会重新爱上你的,我说谎了,从没停止又何谈重新爱上。
沈信,你真的好决绝,爱上别人的时候,眼里真的一点都没有我,我不知道是该替那个姑娘庆幸,还是替自己悲哀。
沈信,你说你不自信,我错就错在太自信也太自我,总以为你还会在原地,可谁还会在原地呢。
沈信,我还是喜欢你,但哭过这一场,你就再也不是我心中的那个少年了。
哪有什么男朋友,不过是不想输得太惨。
我许禾,永远都是最骄傲的。
许禾深吸了一口气,抽出纸巾,擦了擦眼泪和鼻涕,抬起头,一张清秀稚嫩的脸映入她的眼帘,吓了她一跳,许禾失态,气急败坏的骂到,“你有病啊?”
对面的人也不恼,娃娃脸上挂着明晃晃的笑容,“姑娘,我看你好像失恋了,本店对失恋的人有特权的,喏,送你一杯奶茶,暖一暖。”
许禾毫不客气的接过奶茶,脏袖子蹭了娃娃脸一手的咖啡渍,也不自知,娃娃脸若无其事的收回手,许禾也没注意,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你是这的工作人员?”
“算是。”
“算是是什么鬼,我要结账。”许禾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娃娃脸皱着眉,前调略显苦恼,后调带着阔气,“我们老板说,对失恋的人要宽容,所以你的单免了。”
“那替我谢谢你们老板哈。”许禾道的谢毫无诚意。
娃娃脸依然笑容满满,“我们老板说了,不用谢。”
许禾觉得奇怪,“你们老板什么时候说的?”
“刚说的,”娃娃脸笑嘻嘻地摸了摸头,不好意思的说道,“我们老板就是我。”
许禾无语,准备要走。
“姑娘,留个微信吧,我对你一见钟情了。”娃娃脸拉住许禾的手腕,勾唇浅笑,随意又认真。
许禾挣了挣,没挣脱,无奈翻了个白眼,“小孩,我可能都是你阿姨的年纪了。”
明显在阿姨上加重了语气,说不清是故意想挣脱娃娃脸的束缚,还是心里对沈信妻子的那句姐姐耿耿于怀。
她许禾又不傻,国内国外圈子都是上流,没少被浸染,明着是夸她年轻,暗里直接被沈信老婆降了一辈,这硝烟来的轻巧随意又无奈自然。
没有沈信这个中间人,许禾一定喜欢这个看起来温暖会说话的小姑娘,有沈信夹在中间,这话怎么理解,端看许禾自己了。
“我就是长得小,你觉得都开了咖啡店的我,年龄会小么?”娃娃脸扁了扁嘴,透着委屈意味的声音打断了许禾飘走的思绪。
许禾没有犹豫太久,就交出了自己的微信号,或许是因为她想证明她过得并不是非沈信不可,也或许是,她并不反感这个男孩,哦不,男人。
你看,有的时候,爱情就是这么奇怪,也许相遇的时候不是你最美最高傲的样子,可你们还是相遇了,可他,还是对你一见钟情了,而刚刚好,即便你失恋了,你却没有失去面对爱情的勇气,刚刚好,你对他也并不反感。
后记:
许禾说:“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当初出去看看的决定,我只是觉得可惜,那时候太自信了,以至于没能好好处理和沈信的这段关系,给他带来了伤害,但是他遇到了他现在的妻子,那个样子的他让我觉得他很幸福,他们非常合适,”
许禾无奈的整个人被抱在怀里,继续说道,“当然,我现在也很幸福,你终究会遇到一个人,见过你所有难堪的样子,也懂得你所有说不出口的高傲。遇到他,会让你觉得,你是小公主你也是女王,而他既是你的小奶狗,也会是你的霸道总裁。”
我看到许禾和她的曲先生相视一笑,屋子里是一派脉脉温情,曲先生充满占有欲的怀抱无端令人感到安心,许禾在曲先生的怀抱里敛起一双翅膀,收起一身高傲,就像个坠入爱河的、很可爱、很可爱的小姑娘一样。
可爱,是我从没用在许禾身上的形容词。她那副样子,是我从没见过的。曲先生和曲太太很幸福,不过,如果曲太太能不操心我的恋爱二三事,我觉得我也会很幸福。嗯,沈先生和沈太太也很幸福,如果沈先生能不经常怼我,太、飘,还是那句话,我觉得我也觉得很幸福。
“生在乱世,能活即已不错,那还能奢求荣华富贵呢。”这是小娘生前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如今竟成了她装傻充愣必不可少的由头。
世人皆说,周郎最宠于我,殊不知名为褒姒的我,也不过是那人的替身罢了。
我原不叫褒姒,我姓白,叫白箬,小娘是一富商之妾,或者说连妾都算不上,当家主母又是个不能容人的,对小娘非打即骂,父亲因小娘生的是个女娃娃,便更对小娘无情,任由主母打压,小娘思虑成疾,于我十岁那年病逝了。
小娘不在的日子,我是越发过不下去了,刚开始还有残羹剩饭勉强裹腹,这几日更是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又听说大娘子要将我嫁给他人做妾,有小娘遭遇在眼前,我是断断不能于人为妾的。饥寒交迫的我从家里逃了出来,在我晕倒醒来时,看见了如天神一般的他–褒珦,入目的是那张温润如玉的脸,他轻启朱唇说“你刚刚醒来,先吃点东西吧。”我只觉这是世间最美的声音。忽略了他哪句“等会儿我送你回家。”
怕他把我送回去,我假装自己是有哑疾的,每次他都问不出我是谁,渐渐地他也不在问我,允我在他府上住着。
他府上无妻更无妾,每日他下朝回来都会来我园子里坐着,或听我抚琴,或听他讲一下我听不懂的朝堂之事,每次我安静坐他身边,听他讲完,他总会亲昵的摸摸我的头说:“好在你不懂,我才能如此肆无忌惮的说。”
或许神灵不喜见我活的如此欢喜,便让褒珦越来越多烦心事,我最近见他,总是眉头深锁,抚也抚不平的额头,让我见了总是烦恼。
不见他来找我的第十天,他从未如此久的不来找我,我开始很担心,那日,褒珦的谋士来找我,告诉我他得罪了皇帝被押入大牢,问我愿不愿意入宫,得宠后让皇帝放了褒珦,我自是愿意的,我的命都是他给的,我怎么忍心让他身陷牢狱。
入宫前,我求人让我见见他,谁知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要好好的,我终是不能护你周全了。”
忍住要掉落的眼泪说:“你不会怪我吧,我在你失踪的这段时间,找了个愿意娶我的人。”
他似是没想到,楞了一会说:“真好,真好,真好。”听他说完,我转身出了天牢,不敢再停留,深怕他会看出什么。好像在看我,又好像透过我在看别人。
一入宫门深四海,但周幽王却对我百般宠爱,赐姓姒,从未有学识的我,并不知其缘故。我让他放了褒珦,他也从未问其缘由。
褒珦出狱后,托信要见我,我自觉自己即也是周幽王之人,再见也诸多不便,何况又能有什么改变呢,毕竟,我只求他安好而已。
那日,褒珦深夜出现在我的寝宫,问我为什么,我静静看着他,很想上前拥住他,可是我不能,毕竟屏风后的男人,不许我这样,而我也不能。
我对他说:“缘分已尽,而我受够了苦难,只求以后能有一避身之所,而你给不了我。”
他木讷地点点头,离开了。
周幽王对我更胜从前,吃穿用度皆是他亲自过问,有时在想,这样一个男子能做到这般,我也该知足了。
就在我准备如此过一生时,收到褒珦的密信,上面写着:“想知道他为何如此宠你,就见我一面。”他拿捏住了我的好奇心,我同意了。
回宫后,满脑子都是“箬儿,你以为他宠你,是爱你嘛,你不过是个替身罢了。姒,兄嫂之意。”
我苦笑,整日欢愉不了,他整日见我郁郁寡欢,便想尽办法取乐于我,废后立太子,也未得我一笑,那个叫虢石父的献计,烽火戏诸侯。我深知她是废后申父的谋士,也想看看周幽王是否对我真心,就默许了。
谁知那傻子真真就引来了诸侯,我这才认为他是真心待我,喜笑颜开。他说:天下于我不及你一笑。
放下心事的我,自此开朗起来,谁知褒珦又命人传信说:“周幽王不日将命丧黄泉,是他下的药。”
我自此开始担忧,对于他的衣食住行全出自我之手,他见我如此忧思,再一次烽火戏了诸侯,知他是为我,我也不好说什么。
也许是天道轮回,废后之申父带人进攻镐京,周幽王再一次点燃烽火,却再也没有诸侯带兵支援。
沦为俘虏的我再一次见到了褒珦,他说:“其实他一直爱的都是你,最开始救你的就是他,他不方便带你入宫,把你交给我,我自是要对你好,你知道我为什么有牢狱之灾嘛,就是因为他让我带你入宫,我没同意,可惜他那么爱你,你还是怀疑他。”
我似是明白了,准备同他一起死去。
再次醒来,他守在我床边说:“是褒珦偷梁换柱救了我,也把你送出宫,没有了皇位的我给不了你荣华富贵,你还会做我娘子吗?”
我自是愿意的。
褒珦也许曾经嫉妒,后来还是真心爱的吧。留于你们评说。
楔子
苏格拉曾经说过,她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苏格拉没有底,她自己又在后面加了一个字,叫做苏格拉没有底限,确切地说,应该是没有下限。
她说她喜欢凌默桀,可是,凌默桀眼睛里只有唐乔乔,所以她转过身就去喜欢齐北。她说她是一个纯洁的萌妹子,可是,全年级的人都知道,苏格拉的污段子,连起来可绕地球三十三圈。所以,她说她喜欢睡觉,唐乔乔就告诉所有人,苏格拉最讨厌睡觉,她一定就快要醒过来了。
(一)大一那年的社团
S大。作为一所一本线大学,开学早这一点几乎是全国一本大学的专属名词。早在暑假的时候,唐乔乔就已经被灌输了无数足以破灭她对大学美好生活幻想的至理,比如网游里的男神,其实都是衣服一个月才洗一次而且只会吃泡面宅男,小说里的男神绝对不存在;
比如大学里的恋爱其实就是女生出去买买买,男生在家打游戏;比如所谓光鲜亮丽的学长,也只不过在开学迎接学妹的那一天里穿的人模狗样;再比如,大学里,屌丝永远霸占了整个江山,男神都是稀有物种,一本大学更是如此。
所以,当她和苏格拉一起拖着箱子来到S大门口看见那些个长的歪瓜裂枣,浑身上下透露着屌丝气质的伪男神时,其实也并没有多失望。只有苏槿说了一句:“恩,还是有个人样的。”
哦,苏槿,苏格拉的姐姐,和她同岁,正如你所想,他们是重组家庭,并没有血缘关系,也并不亲密。至于苏槿为什么来接她们,唐乔乔觉得,大概只是闲的吧。
苏格拉带着她那夸张的沙滩遮阳帽和墨镜下车的时候,倒是吸引了一群未知来源的目光的,毕竟,有苏格拉这样堪称系花级别的美女再加上还有一个可以称得上女神级别的苏槿,是足以吸引所有人目光的,何况还有一个看成第二系花的唐乔乔在呢。
集结了妖艳,御姐,清纯三种类型的美女,是个男人也都会忍不住的,咳咳,观看而已。
之后的报名,分宿舍,都是会有男生帮忙的小case。毫无意外的,唐乔乔和苏格拉住进了S大的二人间宿舍,恩,传说中的富人区。隔壁宿舍是两个挺和善的小美女,何蔷薇和林安琦。
前面忘了交代,苏格拉是个典型的“喜新厌旧”型的人物,所以见到另外两个小美女之后,理所当然的,理直气壮的丢下了唐乔乔出去潇洒去了。
唐乔乔自己倒是挺安然自得的在校园里闲逛了许久,然后毫无意外的中暑了。
至于为什么会中暑嘛,用苏格拉的话来说,在21世纪,像唐乔乔这种不用化妆品不用防晒喷雾不带化妆包不带遮阳帽就敢顶着太阳出去乱逛的人,绝对是在为祖国伟大的医疗事业做贡献,该颁个奖给她的那种。
好在唐乔乔还知道在晕倒之前找了个有人的地方。眼前一黑之前,唐乔乔似乎是看见了一个身影朝自己跑过来,似乎是个男生,似乎长的还挺好看,不过,想起稀有物种这是个传说之后,唐乔乔也就不顾形象的,放心的晕倒了。
恢复意识时,果不其然,校医务室。临时病床的输液挂钩上吊着一瓶目测有500ml的糖盐水,已经挂了有一半了。目光转到窗户前那一排座椅的时候,唐乔乔只有一个想法:是谁说阳光下的男生最好看的?背着光,连他长的什么样子也看不清好不?果然,大学就是用来幻灭的啊!
“醒了?好一点没有?”男生的声音意外的好听,就是特别适合做播音的那种有磁性的好听。唐乔乔是个轻度声控,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有点晃神儿。真正晃神儿是因为,唐乔乔看到了男生的脸,才想起来,虽然男神可能是稀有物种,但绝不是灭绝了呀!
这男生的长相,妥妥的男神啊,就是唐乔乔幻想中的那种男生,看上去就很阳光,笑起来简直就是浪漫爱情剧男主角那种的。
男生笑了一下:“同学,你还好吧?要不要我去叫校医过来?”“呃……啊……没事……那个……”唐乔乔差点咬断自己的舌头,“我还好。”
校医正好过来,嘱咐唐乔乔:“只是中暑而已,回去喝点消暑的,绿豆汤啊什么的就好了,顺便给你开一盒藿香正气水,预防再次中暑。”“医生啊,软胶囊可以吗?我喝不了那个药水。”校医倒是挺好说话的,点点头就出去了。
唐乔乔回过神来就瞄到了男生胸前的一个类似工作证的牌子:凌默桀,大三,话剧社副社长。男生挺爱笑:“今天气温很高,你是新生吧?A市气温偏高,以后出门记得防暑防晒。”于是,唐乔乔决定马上去买个化妆包专门放防晒品和防暑药。
打完点滴回宿舍就已经过了饭点。所幸苏格拉向来是爱吃零食的,她的包里和柜子里最不缺的就是零食和化妆品。唐乔乔拎了一袋子薯片就开始给自己的手提电脑联网,然后上校园贴吧搜索了一下“凌默桀”这个名字。
可惜,他也并不是小言里的那种开了无数外挂的男主角,有关他的消息并不多,只知道他是金融系三年级的学长,目前是校园话剧社副社长加编剧,似乎是个小富二代。唯一收获,就是他的微信号居然被公开了。
像这样的贵族大学,富二代一抓一大把,苏格拉和唐乔乔也是富二代,并不新鲜。贵族大学唯一的好处就是,军训时教官不会对女生太过严苛,尤其像唐乔乔这种体检都没过关的女生,小教官直接跟校医要了她的请假条,让她休息去了。
于是,唐乔乔就有了大把时间转悠,“顺便”的,以响应校园社团招新为名义,报名了话剧社这个冷门社团。
帮她登记的,是一个长相痞帅痞帅的男生,笑起来也是带点坏的那种。
在唐乔乔眼中,大概也是属于稀有物种的范畴的,嗯,请选择性忽略唐乔乔此女略带宅女属性,并没有见过真人版的男神,她的偶像是胡歌,温润如玉的男神胡歌,还有她的第二种喜欢的男星是杨洋这种类型的阳光男,所以,凌默桀就是这种类型。眼前这个,胸前挂牌子叫齐北的,应该是属于苏格拉喜欢的那种,类似于欧豪类型的,唐乔乔并不感兴趣。
不过,还是有很多女生喜欢这种类型的男生的,从这里排了老长的队伍看,话剧社今年大概是个热门了。唐乔乔填完了表格,都没见到那个叫凌默桀的男生,又不好意思直接问,只好打算默默的回宿舍“挺尸”。
“小美女,你东西掉了。”大概是唐乔乔脸上的失望太明显,齐北觉得自己挺失败,好歹也是个二号男神的存在,居然被这女生失望到连包都忘了拿就走了?唐乔乔闷着头回去,再转身时,一头就撞进了一个男生的怀抱,吓得连忙躲开,齐北平衡了:一号男神凌默桀,也被嫌弃了,吧?
大概就在齐北觉得凌默桀被嫌弃了的同时,唐乔乔眼神一下子就亮了。凌默桀觉得这女生挺有意思,伸手想摸她的头,有觉得不妥当,只好笑了说:“看来我们还是挺有缘分的是吧?你来报名?”
唐乔乔觉得自己特没出息,竟然连话也说不出来,只好一个劲儿的点头。凌默桀刚想再说什么的时候,唐乔乔的手机就响了。看着小女生点头致歉后走掉的背影,凌默桀伸手敲桌子:“刚刚那个女孩子叫什么?报名表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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