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直

楔子

苏格拉曾经说过,她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苏格拉没有底,她自己又在后面加了一个字,叫做苏格拉没有底限,确切地说,应该是没有下限。

她说她喜欢凌默桀,可是,凌默桀眼睛里只有唐乔乔,所以她转过身就去喜欢齐北。她说她是一个纯洁的萌妹子,可是,全年级的人都知道,苏格拉的污段子,连起来可绕地球三十三圈。所以,她说她喜欢睡觉,唐乔乔就告诉所有人,苏格拉最讨厌睡觉,她一定就快要醒过来了。

(一)大一那年的社团

S大。作为一所一本线大学,开学早这一点几乎是全国一本大学的专属名词。早在暑假的时候,唐乔乔就已经被灌输了无数足以破灭她对大学美好生活幻想的至理,比如网游里的男神,其实都是衣服一个月才洗一次而且只会吃泡面宅男,小说里的男神绝对不存在;

比如大学里的恋爱其实就是女生出去买买买,男生在家打游戏;比如所谓光鲜亮丽的学长,也只不过在开学迎接学妹的那一天里穿的人模狗样;再比如,大学里,屌丝永远霸占了整个江山,男神都是稀有物种,一本大学更是如此。

所以,当她和苏格拉一起拖着箱子来到S大门口看见那些个长的歪瓜裂枣,浑身上下透露着屌丝气质的伪男神时,其实也并没有多失望。只有苏槿说了一句:“恩,还是有个人样的。”

哦,苏槿,苏格拉的姐姐,和她同岁,正如你所想,他们是重组家庭,并没有血缘关系,也并不亲密。至于苏槿为什么来接她们,唐乔乔觉得,大概只是闲的吧。

苏格拉带着她那夸张的沙滩遮阳帽和墨镜下车的时候,倒是吸引了一群未知来源的目光的,毕竟,有苏格拉这样堪称系花级别的美女再加上还有一个可以称得上女神级别的苏槿,是足以吸引所有人目光的,何况还有一个看成第二系花的唐乔乔在呢。

集结了妖艳,御姐,清纯三种类型的美女,是个男人也都会忍不住的,咳咳,观看而已。

之后的报名,分宿舍,都是会有男生帮忙的小case。毫无意外的,唐乔乔和苏格拉住进了S大的二人间宿舍,恩,传说中的富人区。隔壁宿舍是两个挺和善的小美女,何蔷薇和林安琦。

前面忘了交代,苏格拉是个典型的“喜新厌旧”型的人物,所以见到另外两个小美女之后,理所当然的,理直气壮的丢下了唐乔乔出去潇洒去了。

唐乔乔自己倒是挺安然自得的在校园里闲逛了许久,然后毫无意外的中暑了。

至于为什么会中暑嘛,用苏格拉的话来说,在21世纪,像唐乔乔这种不用化妆品不用防晒喷雾不带化妆包不带遮阳帽就敢顶着太阳出去乱逛的人,绝对是在为祖国伟大的医疗事业做贡献,该颁个奖给她的那种。

好在唐乔乔还知道在晕倒之前找了个有人的地方。眼前一黑之前,唐乔乔似乎是看见了一个身影朝自己跑过来,似乎是个男生,似乎长的还挺好看,不过,想起稀有物种这是个传说之后,唐乔乔也就不顾形象的,放心的晕倒了。

恢复意识时,果不其然,校医务室。临时病床的输液挂钩上吊着一瓶目测有500ml的糖盐水,已经挂了有一半了。目光转到窗户前那一排座椅的时候,唐乔乔只有一个想法:是谁说阳光下的男生最好看的?背着光,连他长的什么样子也看不清好不?果然,大学就是用来幻灭的啊!

“醒了?好一点没有?”男生的声音意外的好听,就是特别适合做播音的那种有磁性的好听。唐乔乔是个轻度声控,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有点晃神儿。真正晃神儿是因为,唐乔乔看到了男生的脸,才想起来,虽然男神可能是稀有物种,但绝不是灭绝了呀!

这男生的长相,妥妥的男神啊,就是唐乔乔幻想中的那种男生,看上去就很阳光,笑起来简直就是浪漫爱情剧男主角那种的。

男生笑了一下:“同学,你还好吧?要不要我去叫校医过来?”“呃……啊……没事……那个……”唐乔乔差点咬断自己的舌头,“我还好。”

校医正好过来,嘱咐唐乔乔:“只是中暑而已,回去喝点消暑的,绿豆汤啊什么的就好了,顺便给你开一盒藿香正气水,预防再次中暑。”“医生啊,软胶囊可以吗?我喝不了那个药水。”校医倒是挺好说话的,点点头就出去了。

唐乔乔回过神来就瞄到了男生胸前的一个类似工作证的牌子:凌默桀,大三,话剧社副社长。男生挺爱笑:“今天气温很高,你是新生吧?A市气温偏高,以后出门记得防暑防晒。”于是,唐乔乔决定马上去买个化妆包专门放防晒品和防暑药。

打完点滴回宿舍就已经过了饭点。所幸苏格拉向来是爱吃零食的,她的包里和柜子里最不缺的就是零食和化妆品。唐乔乔拎了一袋子薯片就开始给自己的手提电脑联网,然后上校园贴吧搜索了一下“凌默桀”这个名字。

可惜,他也并不是小言里的那种开了无数外挂的男主角,有关他的消息并不多,只知道他是金融系三年级的学长,目前是校园话剧社副社长加编剧,似乎是个小富二代。唯一收获,就是他的微信号居然被公开了。

像这样的贵族大学,富二代一抓一大把,苏格拉和唐乔乔也是富二代,并不新鲜。贵族大学唯一的好处就是,军训时教官不会对女生太过严苛,尤其像唐乔乔这种体检都没过关的女生,小教官直接跟校医要了她的请假条,让她休息去了。

于是,唐乔乔就有了大把时间转悠,“顺便”的,以响应校园社团招新为名义,报名了话剧社这个冷门社团。

帮她登记的,是一个长相痞帅痞帅的男生,笑起来也是带点坏的那种。

在唐乔乔眼中,大概也是属于稀有物种的范畴的,嗯,请选择性忽略唐乔乔此女略带宅女属性,并没有见过真人版的男神,她的偶像是胡歌,温润如玉的男神胡歌,还有她的第二种喜欢的男星是杨洋这种类型的阳光男,所以,凌默桀就是这种类型。眼前这个,胸前挂牌子叫齐北的,应该是属于苏格拉喜欢的那种,类似于欧豪类型的,唐乔乔并不感兴趣。

不过,还是有很多女生喜欢这种类型的男生的,从这里排了老长的队伍看,话剧社今年大概是个热门了。唐乔乔填完了表格,都没见到那个叫凌默桀的男生,又不好意思直接问,只好打算默默的回宿舍“挺尸”。

“小美女,你东西掉了。”大概是唐乔乔脸上的失望太明显,齐北觉得自己挺失败,好歹也是个二号男神的存在,居然被这女生失望到连包都忘了拿就走了?唐乔乔闷着头回去,再转身时,一头就撞进了一个男生的怀抱,吓得连忙躲开,齐北平衡了:一号男神凌默桀,也被嫌弃了,吧?

大概就在齐北觉得凌默桀被嫌弃了的同时,唐乔乔眼神一下子就亮了。凌默桀觉得这女生挺有意思,伸手想摸她的头,有觉得不妥当,只好笑了说:“看来我们还是挺有缘分的是吧?你来报名?”

唐乔乔觉得自己特没出息,竟然连话也说不出来,只好一个劲儿的点头。凌默桀刚想再说什么的时候,唐乔乔的手机就响了。看着小女生点头致歉后走掉的背影,凌默桀伸手敲桌子:“刚刚那个女孩子叫什么?报名表我看看。”

“其实,我那时候都买好机票了。”咖啡的热气氤氲了沈信的脸庞,属于沈信声音的记忆在脑海中盘旋。

“你说什么?”许禾努力想看清沈信的脸,可是只有模糊一片。

“大抵是那个时候太过年少轻狂,总觉得你不够爱我,想和你的梦想一较高低,然后不肯退步。

其实,后来想想,我的未来规划里都是你,让一步又能怎样,只是没想到,你走的那么决绝,买好了机票去找你,你却已经出国了。那时候感觉被你遗弃了,真的没想到你连声招呼都不打就直接走了,仿佛急于摆脱我,”

沈信轻抿了一口咖啡,笑容中带着点苦涩和愧疚,“后来还是不甘心想去国外找你,但是那时候家里正好出了事情,于是就耽搁了,等冷静下来之后,我突然就明白了你的想法,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有喜欢的东西是件很幸福的事,而我不应该成为你幸福的绊脚石,所以放弃了去找你的想法。

你在国外一待就是五年,五年的时间,能改变的东西太多了。

我想等你,又怕你遇见了更好的人早就忘了我,也怕我错过身边那个深爱我的人。”沈信后来的语调已经趋于平淡,仿佛老友叙旧,却又没有故友那么热切,他放下手里的咖啡杯,许禾才看清他的脸,还是老样子,棱角分明,只是眸子里多了些波澜不惊。

许禾摩挲着咖啡杯壁,小心的措辞,“对不起。那时候我太任性了,我总觉得自己还年轻,还可以作,还有力气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然后常常忽略你的感受。”

沈信无所谓的笑了笑,“都过去了,也不全是你的错,我也有错,你那时候在我眼里是发着光的,说到底,还是我太不自信了。”

沈信单手扶住下巴,笑得像极了两人初见时的模样,洒脱又淡然,他说,“总感觉,我们遇到的时间不对,你教会了我什么是爱,教会了我怎么拍照片更好看,可我现在去爱了另一个姑娘,把另一个姑娘拍的很好看。”

许禾见状,故作嫉妒的样子,“说的就是呢,都后悔死了。”

两人相视一笑,许禾突然道:“但其实,我很幸福,我很庆幸我青春里遇见的人是你,真的,沈信,谢谢你。”

空气中有一瞬间的静默,许禾有些不自在的开口,“你那个时候一定很难过吧,因为我的离开,因为父亲的离世。”

“嗯,很难过,难过的要死,但是,也是在那个时候,遇到我现在的妻子。有时候,觉得缘分也是件很奇妙的事情。那个教会了我爱的姑娘,离开我,然后让我更懂得去珍爱别人。”沈信的眸子里没有太多对生活的怨怼,更多的是释然和珍惜。

许禾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她知道沈信不是故意气她,沈信是真的放下了,她也真的为他高兴,可是祝福的话就像梗在了嗓子里,怎么也说不出口。

沈信看着许禾出神的样子,笑道,“喂,看我看得这么入迷,可别重新爱上我。”

许禾回神,无奈瞪了沈信一眼,“你想多了,我也是有男朋友的人好么,我只是突然想到了和你恋爱的时候,朋友跟我说,你跟她聊起我的时候眼睛会发光,满眼尽是温柔宠溺,嘴角会不自觉的上扬,她还跟我抱怨腻死人了。”

许禾顿了顿,继续道,“我一直想象不到,你那时的表情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可能是因为当局者迷。但是刚刚,我好像知道了。”

沈信听罢,温柔的笑了,只是目光却没有落在她身上。

许禾很认真的说:“沈信,你以后一定会特别幸福。”不过沈信似乎没有听到,许禾注意到他的眼睛突然一亮,然后就离开了座位。

许禾顺着沈信的目光看向窗外,那是一个非常娇小可爱的女孩子,藏在厚厚的围巾里,和风风火火的她一点也不一样,她的手里还牵着一个三四岁大的小男孩,捂得严严实实,依稀可见那双灵动的,像极了沈信的眼眸。

许禾看着沈信推开门,迎了上去,看着他自然而然接过女孩的围脖,牵过小男孩,朝她走了过来。许禾急忙站起来,一不小心打翻了桌边的咖啡。

许禾笑着说:“哎嘿,看我这看见嫂子,给我紧张的,嫂子你好,我和沈信是大学同学,今天刚从英国飞回来,想着和沈信好久没联系了就约出来坐坐,”

许禾不自觉地摸了摸头,“他可是一坐下就跟我说,要和嫂子一起去超市买菜,没太多时间陪我叙旧呢,不过一会我男朋友也来接我了。”

许禾絮絮叨叨一大堆,后来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她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沈信妻子的笑容,暖暖的,像个小太阳。

“我知道,沈信跟我说过你,洋洋,叫姐姐。”沈信的妻子拉过孩子,对着许禾轻笑。

“姐姐好。”小孩子很懂礼貌,笑得和他母亲一样温暖。大概人总是对温暖的事物毫无抵抗力吧。

许禾蹲下摸了摸暖暖的头,将手腕上的手串摘了下来,“初次见面,姐姐也没带什么礼物,这个手串送给你,保护你以后平平安安的。”

沈信看见那个手串,眸色一顿,旋即笑了笑,“收下吧,洋洋,姐姐送你的。”

“嗯。”小洋洋开心地点了点头。

没说几句话,沈信便问许禾要不要去他家吃饭,许禾很自觉的拒绝了。

许禾目送着一家三口的离开,脸上始终挂着得体的笑容,洋洋似乎很喜欢许禾这个姐姐,走的时候依依不舍,还邀请许禾去他家玩,期间回了好几次头,许禾都笑着跟他挥手再见,直到再也看不见。

许禾想,五年前,他看着她转身离开。五年后,她看着他逐渐远去。

许禾回身,拾起桌子上的餐巾纸,擦了擦脏掉的衣服,一点一点,温柔细腻,脸上勾着幸福的笑容,恍惚间,好像有人一边责备她的不小心,一边蹲下身无奈又温柔的将她身上的污渍擦干。

豆大的泪滴不争气的滴落在桌子上的咖啡渍上,晕染出桌子的浅黄色,又慢慢融成咖啡的棕色。

许禾停手,看着对面桌子上还冒着热气的咖啡,终于忍不住趴在桌子上大哭起来,米白色风衣的袖子上沾满了刺目的咖啡。

沈信,我说你想多了,我不会重新爱上你的,我说谎了,从没停止又何谈重新爱上。

沈信,你真的好决绝,爱上别人的时候,眼里真的一点都没有我,我不知道是该替那个姑娘庆幸,还是替自己悲哀。

沈信,你说你不自信,我错就错在太自信也太自我,总以为你还会在原地,可谁还会在原地呢。

沈信,我还是喜欢你,但哭过这一场,你就再也不是我心中的那个少年了。

哪有什么男朋友,不过是不想输得太惨。

我许禾,永远都是最骄傲的。

许禾深吸了一口气,抽出纸巾,擦了擦眼泪和鼻涕,抬起头,一张清秀稚嫩的脸映入她的眼帘,吓了她一跳,许禾失态,气急败坏的骂到,“你有病啊?”

对面的人也不恼,娃娃脸上挂着明晃晃的笑容,“姑娘,我看你好像失恋了,本店对失恋的人有特权的,喏,送你一杯奶茶,暖一暖。”

许禾毫不客气的接过奶茶,脏袖子蹭了娃娃脸一手的咖啡渍,也不自知,娃娃脸若无其事的收回手,许禾也没注意,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你是这的工作人员?”

“算是。”

“算是是什么鬼,我要结账。”许禾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娃娃脸皱着眉,前调略显苦恼,后调带着阔气,“我们老板说,对失恋的人要宽容,所以你的单免了。”

“那替我谢谢你们老板哈。”许禾道的谢毫无诚意。

娃娃脸依然笑容满满,“我们老板说了,不用谢。”

许禾觉得奇怪,“你们老板什么时候说的?”

“刚说的,”娃娃脸笑嘻嘻地摸了摸头,不好意思的说道,“我们老板就是我。”

许禾无语,准备要走。

“姑娘,留个微信吧,我对你一见钟情了。”娃娃脸拉住许禾的手腕,勾唇浅笑,随意又认真。

许禾挣了挣,没挣脱,无奈翻了个白眼,“小孩,我可能都是你阿姨的年纪了。”

明显在阿姨上加重了语气,说不清是故意想挣脱娃娃脸的束缚,还是心里对沈信妻子的那句姐姐耿耿于怀。

她许禾又不傻,国内国外圈子都是上流,没少被浸染,明着是夸她年轻,暗里直接被沈信老婆降了一辈,这硝烟来的轻巧随意又无奈自然。

没有沈信这个中间人,许禾一定喜欢这个看起来温暖会说话的小姑娘,有沈信夹在中间,这话怎么理解,端看许禾自己了。

“我就是长得小,你觉得都开了咖啡店的我,年龄会小么?”娃娃脸扁了扁嘴,透着委屈意味的声音打断了许禾飘走的思绪。

许禾没有犹豫太久,就交出了自己的微信号,或许是因为她想证明她过得并不是非沈信不可,也或许是,她并不反感这个男孩,哦不,男人。

你看,有的时候,爱情就是这么奇怪,也许相遇的时候不是你最美最高傲的样子,可你们还是相遇了,可他,还是对你一见钟情了,而刚刚好,即便你失恋了,你却没有失去面对爱情的勇气,刚刚好,你对他也并不反感。

后记:

许禾说:“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当初出去看看的决定,我只是觉得可惜,那时候太自信了,以至于没能好好处理和沈信的这段关系,给他带来了伤害,但是他遇到了他现在的妻子,那个样子的他让我觉得他很幸福,他们非常合适,”

许禾无奈的整个人被抱在怀里,继续说道,“当然,我现在也很幸福,你终究会遇到一个人,见过你所有难堪的样子,也懂得你所有说不出口的高傲。遇到他,会让你觉得,你是小公主你也是女王,而他既是你的小奶狗,也会是你的霸道总裁。”

我看到许禾和她的曲先生相视一笑,屋子里是一派脉脉温情,曲先生充满占有欲的怀抱无端令人感到安心,许禾在曲先生的怀抱里敛起一双翅膀,收起一身高傲,就像个坠入爱河的、很可爱、很可爱的小姑娘一样。

可爱,是我从没用在许禾身上的形容词。她那副样子,是我从没见过的。曲先生和曲太太很幸福,不过,如果曲太太能不操心我的恋爱二三事,我觉得我也会很幸福。嗯,沈先生和沈太太也很幸福,如果沈先生能不经常怼我,太、飘,还是那句话,我觉得我也觉得很幸福。

那天,那个男人,始终在林然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她很后悔,怎么没去问问,他为什么一个人,为什么所有人都在听着新年祝歌欢呼起舞,只有他一个人格格不入地出着神。仿佛和这个世界貌合神离。

那天,是新年夜,林然和朋友顶着鹅毛大雪去科尼岛狂欢跨年,她也不是无事去的,只是想让那个人看看,没有他,她也不会孤独。她的日子热闹着呢。

有上百年历史的旋转木马吱吱呀呀地转着,黑人DJ小哥兴致勃勃地打着碟,在美国留学这么多年,林然也没怎么听过这些嘈杂的流行音乐,晚餐时候喝了几杯酒,现在跟着音乐摇摇摆摆,倒是嗨得很尽兴。

至于那个人,是个陌生的男人,他就坐在长椅上,大约很早就来了。他长得很清秀,眉目之间透着一丝丝的忧郁,林然一眼看过去,目光就挪不走了。她是在假笑,他却干脆不笑,连作假都懒得做,倒是很有趣。林然找个借口摆脱了朋友,悄悄凑了过去。她在长椅的另一端坐下,手里捧着暖暖的热巧克力,他也不说话,她也没搭话,就这样静静的坐着,全场的欢腾倒显得这一角寂静得可怕。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新年倒数开始——5、4、3、2、1

林然冷冷笑着,看着与她无关的这一切,朋友和一个金发碧眼的小哥聊得正欢,想来是已经把一起来的林然给抛到脑后了。零点到了,林然刚准备起身,就感觉自己的手被抓住,她正发懵,明明朋友不在她旁边,是谁抓住了她的手呢?她转头想要弄清楚,迎面而来的却是冰凉的一双唇——有人吻她?之前她的确是听说过零点跨年,会有人与身边初次相见的陌生人拥吻,可她从未遇到过这种事。

也是啊,以前的每个新年,她都是和田骁一起过的。

思绪仿佛在一瞬间转过了好几年,林然没有躲开,而是回应着那人的吻。没错,就是那个人。

林然后悔,那天不该就让他那么离开的。

“我好想你,”陌生男人抱着林然,低头喃喃道。

林然知道他说的一定不是自己,但仍旧中了邪般回道,“我也是。”

她想的是田骁,他想的又是谁呢?一定是个可爱的女孩子吧,才能这样让他念念不忘。后来林然跟朋友说起这事儿,朋友倒是几句轻描淡写就把她给打发了,“失恋了,缺爱呗,咱们女孩儿当自强。”

可是林然就是忘不掉他。

之后的每个周末,林然都要跑去科尼岛一趟,就为了能再见他一面,其实见了面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但是,就是想要见他,就跟她当时和田骁在热恋之中时那样。

某天她又坐在那个长椅上,发着呆,等着人。也许是上天可怜她等得辛苦,执勤的保安大叔突然凑了过来,问她,“这几周总是看你过来,也不去坐旋转木马。”

林然也是猛地一下抬头,看到了装在屋顶的监控摄像头,“我丢了很重要的东西,想等等看有没有人会把它送回来。对了,我可以看一下跨年夜那天的监控录像吗?”

保安大叔像是责备她般,“啊呀,你怎么不早说?”然后领着她去查监控了。

那天晚上,林然的确是丢了一件东西,她左耳上戴着的耳坠,不翼而飞了,虽然不是什么太贵重的首饰,但那是妈妈送给她的成人礼,她还是一直宝贝似的收着。

“什么样的耳环?”

“银制的,上面镶着一颗珍珠。”

保安大叔差点笑出声来,“你们年轻人还戴珍珠耳环啊?”

林然尴尬得很,的确是有不少朋友吐槽过她那对耳坠十分老气,不过她喜欢,因为妈妈喜欢。那是妈妈去世前送给她的最后一个礼物。虽然她也没什么确凿的证据,跨年夜那天人挤人人挨人,被蹭掉了或者被小偷顺走了,不是没有可能,但她总觉得耳坠在那个男人手里。

保安大叔翻出了那天晚上的录像,林然定睛一看,却傻了眼——那天晚上,在那个长椅上坐着的,就只有她一个人。哪里有什么陌生男人?林然仔仔细细查看了好几遍,也没找到那个男人的一片影子,一股凉意从后背窜了上来。

“你以为你在讲什么鬼故事吗?”朋友听了之后玩笑道,“我看是你那天免费香槟喝多了,脑子糊涂了吧?早知道我就寸步不离地跟着你,你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话是这么说,但这事总像鱼刺哽在咽喉一般梗在林然的心里,她就算是再醉,也不至于醉成了精神分裂,那个嘴唇的冰凉触感,还有他坚实的臂膀,真的是太过真实了。晚上,她打扮成了那天的模样,戴上了右边的耳坠,灌了几杯烈酒,又跑去科尼岛了。电影里不是都演过,有些人是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的,她虽然这辈子也没通过灵,但这事实在太诡异,她必须弄清楚,否则,这觉是别想睡得安稳了。

寒冷的冬夜,人少得可怜,旋转木马也早早就歇业了,只余了一盏灯还亮着,林然几乎不抱希望地走了进去,却看到他就坐在原来的那个地方。或许是林然的脚步声惊动了他,他抬起头来,望着林然,那双眼睛还是那样忧郁。

“你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再也不会来了,”男人开了口。

这样黑灯瞎火的地方,这样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林然倒是也没被吓到,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酒壮怂人胆吧?更何况,不管这个男人究竟是人还是鬼,林然总觉得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像是许久未见的老朋友。

林然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他很迫切,她却有条不紊,“我一直在找你,那天晚上,怎么连句招呼都不打就走了?”

“我没走,是你先走了,我离不开这儿,只能等你回来。阿美,二十年过去了,你终于回来了。”

林然一惊,二十年?这男人看起来不过也就二十出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阿美不是她的小名,可这句“阿美”于她而言可真是太过熟悉了。以前过年跟着母亲回外婆家,外婆就是这样唤母亲的,阿美,周佳美,这是她母亲的名字。但是她又迅速安慰自己大概是想多了,天底下叫阿美的人多了去了,未必他说的就是她妈妈。

“阿美?”林然试探性地问了问。

“对啊,阿美,小时候我不是一直这么叫你的吗?”男人言辞恳切,看起来不像是在说谎。

酒太烈了,林然刚刚急着灌下肚去,现在才尝到厉害,头痛得仿佛快要炸开了,“你怎么说是我先走了?那天明明是你先走了,我一直到处找你…”

“对不起,对不起,阿美,都是我的错。其实那天我没走,是我藏起来了,我不敢面对你,我鼓起勇气想要冲出去跟你解释清楚的时候,你却不见了,然后我就在这儿等你,一直等着你…”

“不敢面对我?”林然又被他给说糊涂了,“吻就吻了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不敢面对我?”林然真是奇了怪了,他们本就是陌生人,又不是什么要相互负责的关系,接个吻又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他何必这样呢?

第二天一早。

“林然?林然!”

是田骁的声音,林然惊得一下子起了身,却感觉全身散了架般地疼,“啊…”

田骁跟保安大叔道了谢,把林然从长椅上扶了起来,“你说说你,怎么这么不知道爱惜自己?”

林然宿醉头痛得厉害,张口就道,“就知道你心疼我。田骁,我好想你啊,你都不知道我有多想你…”

田骁无可奈何地把林然背了起来,但嘴上仍是不饶人,“我看你跟你那些朋友,每天聚会喝酒开心得很,哪里像是想我的样子?”

林然趴在他背上,也不解释什么,呜呜地哭了起来。田骁听着也于心不忍,只得安抚她道,“然然,别哭了…走,我带你回家。”

林然和田骁高中同班,大学同校,是人人眼中的顶般配的一对儿。还有半年他们就要毕业了,林然已经计划好了毕业就结婚,从小到大,她最大的愿望就是穿上婚纱,和自己喜欢的人在圣托里尼的白色教堂里许下誓约共度一生。

高一军训的时候,田骁是班上最不听话的一个,林然代理班长,几次被田骁给气哭了。两个人几乎整整一年都没说过话,然后,一个暑假过去了,再回到学校的田骁像是换了个人似的,一改往日里小混混般的做派,对班长林然的话言听计从。小孩子们是最喜欢传八卦的了,“田骁喜欢林然”这样的话传到了林然的耳朵里,林然气极了,她这么优秀的人,田骁怎么配和她相提并论?

室友逼她逼急了,她便撂下狠话,“田骁如果考进年级前十,我就做他女朋友。”谁也没想到,一直在年级里成绩垫底的田骁,竟然在期末考试中一举夺得年级第一。

林然傻了眼,在全班同学的起哄之下,她不得不站在讲台上喊话,“说话算数。”没想到田骁却拿起了架子,头也不抬地回道,“我根本就不喜欢你。”

自此,“男追女”的故事变成了“女追男”的故事,像林然这样好面子的人,怎么能容许田骁这样折磨她的自尊心?后来,无论田骁走到哪儿,林然就跟到哪儿,直到田骁跟哥们儿正式介绍林然是他的女朋友。

以前上学的时候,每每林然在学校受了委屈,田骁总是握紧她的手,跟她说,“走,我带你回家。”这句话,时隔多年,还是那么亲切,亲切到让林然一听就哭得更凶了。

林然被田骁送回家后,朋友把她给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

“林然,前男友,那是过去式了,让你们别再纠缠,最后受伤的还不是你?”

“我没有,是他来接我的,”林然辩道。

朋友一把抢过她的手机,通讯录里田骁的名字,备注还是boyfriend,这就不奇怪为什么保安大叔会打电话给田骁,让他来接走烂醉如泥干脆睡在长椅上的林然了。朋友想要删除田骁的联系方式,林然却把手机抢了回来,抱在怀里不肯放手。

朋友无奈,使出了杀手锏,“他有新女友了。”

“什么?”

“刚刚他说,他有新女友了,让你不要再联系他。”

刚刚还闹得热闹的林然一下子没了声音,把头埋在被子里,低低地啜泣了起来。朋友见状也不敢再多说什么,赶紧转移话题。

“你昨天晚上怎么又去那个旋转木马了?纽约大晚上有多危险你知不知道?”朋友的话是责问,意是关切,这丫头自从两个月前跟田骁分了手,就一直疯疯癫癫的精神不在状态,真怕她出点儿什么事儿。

林然突然停止了啜泣,摸摸自己的右耳,果然,空空如也,“我的耳坠呢?”

“耳坠?”朋友不明白怎么突然又扯到了耳坠。

“那天晚上,我喝醉了酒,所以看到了那个男人,左边的耳坠不见了,我昨天晚上喝醉了酒,又看到那个男人坐在长椅上,结果今天回来,右边的耳坠又不见了。一定是他,一定是他拿走了我的耳坠。”

“你在说什么啊?”朋友把手背贴在林然的额上,确定她是不是烧糊涂了。

林然推开朋友的手,正色道,“我没开玩笑,监控里也找不见他,我却能看见他…”林然翻身下床,抓起电话,一个国际长途拨到外婆家。

“外婆,”林然声音很甜,像是掺了蜜。

“臭丫头过年都不给家里打电话,总算想起我这个老太婆了啊?”

“外婆对不起嘛,前阵子学习忙…对了外婆,我妈妈以前来美国留学的时候,有没有写过什么日记啊?”

“怎么突然问起你妈妈的日记来了?”

“嗯,就是,有点儿想她,想知道她以前像我这么大年纪的时候,都在想些什么。”

“你们这个年纪?我不用看都猜得到,不过就是些情情爱爱的…不过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你妈妈在美国的时候好像是有遇到过一个挺喜欢的人,回国之后,为了他还几个月茶饭不思的,都快把我和你外公给急死了。”

“那个人,”林然试探性地问道,“是不是叫郭明诚?”

“哎,你怎么知道的?你妈妈跟你说过这个事儿?…”

半个月后,林然收到了从老家寄来的包裹,厚厚的一叠笔记本,记录了妈妈多少少女心事。妈妈在林然心里,是一个极其温柔的女人,从林然记事起,妈妈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没跟爸爸红过脸。妈妈也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女人,无论放化疗如何痛苦,在被推进手术室之前,她一滴眼泪都没有掉过,还一直安慰她和爸爸不要担心。她说她很快就会出来的,可是再见面,太平间里妈妈的身体已然冰凉。

林然未曾想过,就是这样一个外柔内刚的女人,这样一个人人交口称赞的贤妻良母,会有那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其实,每个人都是有秘密的吧?

1988-2-1

我要回国了,明诚却要留下来,我该怎么办?

1988-2-23

今年生日,明诚没有送我礼物。他是因为我要走了,所以才这样的吗?

1988-3-1

今天因为去留问题和明诚第一次吵架。他的教授器重他,我不是应该为他高兴的吗?可是为什么…

1988-3-2

安安,妈妈不知道该怎么办…诊所好可怕,妈妈舍不得你。

1988-3-25

安安,妈妈对不起你。

最后的一篇日记,就定格在1988年3月25日,林然循着蛛丝马迹,按照日记里的地址,找到了那家私人诊所,可那家诊所早就被夷为平地了,现在,是一个一眼就望得到头的停车场。她再打电话给上面护士的电话号码,也被告知已经销号。没办法了,要想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她必须要再去一趟科尼岛,再见那个男人一面。

郭明诚,那天在她昏睡过去的前一秒,她听到他说,他叫郭明诚。

这一次醉到微醺刚刚好,午夜的钟声敲醒之前,她赶到科尼岛,这次没了耳坠,她不知道他会不会出现。还好,他还坐在那里,等着她。林然走到他身旁坐下,仔细一看,他眼里噙着泪,摆弄着手里的耳坠,“你不是阿美。”

林然心里咯噔一下,说了实话,“你说的可是周佳美?”

“是,那就是我的阿美,你是她的女儿吧?你们长得真像啊,要是安安出生了的话,现在应该也是和你一样的大姑娘了吧…”郭明诚说着说着,语气愈发黯了。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中美建交。

那时候的中国已经与西方社会隔绝了几十年,别说想要出国留学,就是出去看看也是痴人说梦。国门一开,虽然狭小,却也是为这一代人开辟了新路可走。

林然的妈妈周佳美和坐在她眼前的郭明诚,就是当时极其优秀又极其幸运的一批公派留学生。当时的小留学生们,都是抱着学成归来报效祖国的理想去的,但是真正肯回来抛头颅洒热血的又有几个?周佳美和郭明诚同是学生物科学,都是学校里的佼佼者,毕业之前,导师向他们抛出橄榄枝,让他们留校任教。周佳美选择依照当时的誓约回国,郭明诚却想要留下,在异国他乡落地生根。

“阿美说,言必信,行必果,古来圣贤皆有道,我们既拿了国家的钱,就该回去报效祖国。我说她迂腐,不肯听她的,那么多出来的,有几个回去了?”

林然不知该说什么好,报效祖国?这些事他们这一代的留学生可从未想过。

“我们冷战,好一阵子没联系,那段时间,我想了很多,想到家里的父母,想到出国时的承诺,想到阿美,想到我们的未来。我以为有得必有失,舍弃过去,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后来我们吵了一架。我不知道她那时已经怀了安安…”

林然这才明白,原来母亲弥留之际,念的不是她的小名“然然”,而是“安安”。

林然这下可气急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指着郭明诚的鼻子就骂道,“你就只想到自己,你有没有想过她?”

“我当然想过,”田骁和郭明诚,异口同声。

田骁突然出现在旋转木马场,林然转头再回头的功夫,郭明诚就消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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