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
她不知道,为什么雷骁这些年都在躲着他。
可能是自己的错觉吧,不知道是他根本没有注意自己还是在刻意回避。
难道他真如传闻的那样吗?他…不喜欢女孩子。
唐媛已经喜欢他很久很久了,从三年前开始。
那时候她高一,坐在他的前桌。她记得每天上课他都是最晚到教室的那个,所以每天都能看见他气喘吁吁地跑到自己的座位上,翻抽屉找书。
但是他的成绩依然很好,虽然看上去不像是一个靠谱的人,也深受老师同学的喜欢。
这是唐媛对他仅有的印象了。
因为她已经……有两年多没见到他了。在高二开学前,他就出国了。
在她的记忆里,他笑起来很温暖,他会和同桌在上课吃零食,讲悄悄话,他和女孩子的关系也不错。
唐媛会把马尾扎的高高的,让坐在后面的他看见,或许某天她会恶作剧似的扯她的辫子。
但是直到他离开,都没有碰过她的头发。
她本以为以后都不会见到他了,但没想到鬼使神差他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
在新生注册那天,雷骁就那么走过她的身边,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她愣了愣神。
确实是他,但是他为什么会回来呢?他不是一直在国外吗?
不过……A大的国际地位确实也很高…他考到这里来应该也不奇怪吧。
唐媛心跳的速度很快,自己要不要上去和他打个招呼?好歹也是老同学吧……但是本来就不是很熟……会不会尴尬……
她在想这些事的时候…雷骁已经走很远了。
她到寝室之后打电话给闺蜜沈吴越,问她关于雷骁的事情。
“不会吧?雷骁跟你上了一所大学?他从来没有跟我们说过啊,不过我们也蛮久没有联系了,我都以为他人间蒸发了,你确定你没有看错人?会不会是你想他想疯了?”电话里传来异常高分贝的声音,吸引了旁人异样的目光,唐媛赶紧躲到没人的小角落,“没有,怎么可能,那个人确实是他啊……”
如果真的是雷骁,她该怎么办呢。
即使过了三年她对他还是像当初一样的感情。
但是她清楚的知道,他们之间并无可能。
雷骁…好像是gay吧…
唐媛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但是…他从来没有女朋友这是事实。从一些高中朋友的口中得知,他没有接受过任何女生的表白。
算了不想了,反正这是一段没有结果的暗恋。
没有像言情小说那样的桥段,雷骁和唐媛没有在一个专业一个班,生活也没有什么能够接轨的地方。
为了丰富一下自己无聊的大学生活,唐媛参加了社团的活动。
那天她路过篮球场,看见社团在纳新,路过被一个学长拉住。
“同学你长得好好看,要不要报名我们剧社,课余活动丰富而且不会影响学业。”
她也没有想太多,填了报名表就交上去了。
过了几天接到了通知,说剧社要准备新剧,把剧本大纲以及角色发到了微信群。
这是一个历史剧,讲的是一个音乐家遇到了一个情感热烈的浪漫女孩,两个人很快就陷入爱河,但是男方已有妻子,而且女孩的社会地位很卑微,在家庭的压迫下,两个人不得不分手,音乐家整天借酒浇愁,和妻子吵架,讽刺这个封建的社会,最后逃出家门和女孩私奔。
“如果是我的话,我想要争取妻子这个角色,”唐媛告诉李思远,“喜欢一个人而不得的感觉实在是太痛苦了,在他离开之后还要待在原地等他回来,明明知道他的心不属于这里,还是渴望能得到一点点的温暖。”
面试结束后,思远告诉唐媛回去等通知,“不过我觉得,你看上去更适合这个年轻热烈的女孩。”
她摇摇头,“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得到我想要的角色。”
专业学习是漫长而枯燥的,她慢慢了解了些雷骁的信息,他在雕塑系,是以专业第一的成绩考进来的,雕塑系女生很少,这点让她比较放心。
演员表出来的那一天,唐媛得到了妻子这个角色,女孩是吴燕妮,还有音乐家的父母,朋友等一系列角色。
但是听说……雷骁会是那个音乐家。
到剧场排练的第一天,她甚至有点不敢进门,她不知道怎么面对雷骁,很尴尬,非常尴尬。
进门的时候她没看见多少人,可能是来得太早的原因吧。李思远招呼她坐到自己的旁边,跟她说:“我听雷骁说你们之前认识的,那搭戏应该会蛮顺利的,本来想给你们排男女主,但是感觉不是很喜欢女主这个角色……”
这个时候雷骁进来了,坐到了唐媛的旁边,李思远看见在场的人变多很多就去安排秩序了。
该怎么开场呢……面对他……
“好久不见,你看上去比以前更好看了。”雷骁看着她浅浅一笑。
“好久不见,你看上去没什么变化啊。”
我为什么要这样说…我真的是蠢爆了……唐媛懊悔。
雷骁笑了笑没说话。
“我们对对词吧。”看气氛有些尴尬,唐媛假装不在意的拿起剧本,“从哪里开始?”
“从头开始吧。”
这一场的背景是音乐家把女孩和他的关系和家人挑明之后,他和妻子对峙。
“你就那么喜欢她吗,为了她你可以放弃家里的一切,放弃这么多年来爱你如一的妻子,她到底有哪一点好?”
“她是我灵魂深处最渴望的那个人,她聪明可爱,是你们所不能理解的,你们刻板固执,只会循规蹈矩,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木偶。而她不一样,她有喜怒哀乐,她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只有跟她在一起,我才会觉得我是活着的。”
“如果这样的话……你就走吧,你说我是木偶,我只是想做好我作为一个妻子的本分而已。”
唐媛已经带入自己的感情了,就像自己喜欢了他很久很久,但是他没有任何的回应,也没有给她回应的机会,想到这里,她的声音有点哽咽。“要不今天就到这里吧,吴燕妮来了,你们去对词吧。”
“好……对了今晚你有没有空,剧社团建聚餐,我等下把地址发给你,晚上有空就来吧。”雷骁说。
“嗯。”
聚餐地点是在学校边上一个民宿的饭店里,很精致的风格,唐媛很喜欢。
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来之后,她打算发信息给李思远,听到边上的女生在议论。
“诶,我听说雷骁好像不是剧社的人,是因为他在新生里面人气比较高,所以李思远找他,希望能给这部剧增加关注度。”
“是吗?哦哦我之前听谁说他们两个本来就是认识的,不过雷骁长得真的是蛮帅的诶,是我的理想型。”
“得了吧,你有没有听说过,雷骁是gay啊,你看他的衣品那么优秀肯定不是普通的直男啊,之前有传闻他有一个交往了两年多的男朋友。”
唐媛好像忘了自己要干什么,这时候吴燕妮坐在了她的旁边。
吴燕妮和她一样也是摄影系的,一头深褐色的卷发配上精致的妆容她靠近她的时候,一股甜腻的香水味让她受不了。
过了不久大家都陆陆续续到齐了,聚餐的氛围很愉快,就是李思远一直在灌雷骁酒。
不过…雷骁好像很能喝的样子,一直到聚餐结束,都面不改色,也和大家有说有笑。
唐媛心里五味杂陈,她吃饭的时候一直往雷骁那个方向瞄。
雷骁玩的太开心了,好像没有注意到她。
她有一点难过,走到李思远身边,“我今天上课的时候好像有东西落在教室了,我先走了,你们好好吃吧。”
思远想要挽留,但是看她的样子确实很想走,也就任由她了。
“要不叫雷骁送送你吧,大晚上的一个女孩子回去不太安全,刚好雷骁也要走,你们一起吧。”
“啊…不用啦,学校也很近,我打车回去就好了。”唐媛礼貌拒绝,自己不能和他一起走…
李思远把雷骁叫到身边告诉他:“你不是刚好准备要回去了吗,摄影系教学楼好像离你们宿舍蛮近的,我就把唐媛交给你啦,你要照顾好她,把他护送到教室。”
雷骁愣了一愣,随即微笑:“好。”
天已经完全黑了,路灯忽闪忽闪的。
唐媛和雷骁走在路上,彼此都有点尴尬。
雷骁率先打破了沉默:“在我眼里,摄影一般都是男孩子玩的吧…”
“嗯?”唐媛愣住。
“可能是吧摄影系是男生比较多一点,不过…我觉得在一个领域里面,如果真正喜欢的话,是没有性别之分的。”
我们…到底在聊什么啊…
“你是要回教室是吗?可以带我参观一下吗,我有点好奇,想看看你们的暗房还有摄影棚。”
“可以啊,教室晚上应该会有同学在里面的。”
教室里果然没有什么人。
唐媛带雷骁走进了暗房,因为胶片不感红光,所以整个漆黑的暗房里只有一些微弱的红光,看上去像恐怖电影里的场景。
“这种地方一个人来会有点害怕吧。”雷骁笑了。
“还可以啦,你习惯了就不会害怕啦,不过这个地方我们还没有怎么用过”
不知道是谁突然把灯关了,暗房里一下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了。
唐媛一下子就慌起来,摸索着想要找灯,不小心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是雷骁的脚…
有一双手从正面把她抱住。
“你别怕,我去找灯。”黑暗中一个熟悉的声音说到。
她想要挣开他的怀抱,但是无奈越圈越紧。
“雷…雷骁…”
从暗房出来之后,唐媛还是不能冷静下来。
“我我…我刚刚是…有点怕黑…然后才不小心抱住你…我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啦,那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好了吧。”
“嗯…嗯…?”
时间过了很久,除了剧社的排练,其他时间唐媛都刻意避开雷骁。
他应该单纯只是怕黑吧,不是其他原因……他不是gay吗?
我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gay啊……他又为什么对我这样??
☞1
在收到他所在城市学校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我重新加了他的微信。
验证申请写的是“你好,我叫张于归。”
就如六年前一样。
☞2
第一次见到他,就被他身上的光芒吸引住了。
高二的时候转到他的班里,在讲台上自我介绍的时候,一抬眼,就看到人群中发光的他,心里的小鹿开始乱窜,期待着老师能把我的座位安排到离他近点的位置。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当时,我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帅的男生,真的很想靠近他。”
事与愿违,老师把我安排在第一排,而他在最后一排。
因为半路出现在这个班级,大家都有了自己的朋友,我也不好插进去,每天一个人回家,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吃饭。
每天唯一的乐趣就是,早早的来到教室,默默地看他从教室门口走到讲台,然后等到他快走到我旁边的时候,低下头假装学习,然后在心里偷偷的窃喜。
我是那种跟不认识的人很文静,跟认识的人很能疯的人,来到这个班级一个月后,跟我前后桌比较熟悉了,所以我的话就开始多了。
一天,我们在教室里吃晚饭,边吃饭边聊天,不知怎的,突然聊到了帅哥这个话题。
我同桌小米突然问我,“你觉得我们班那个男生最帅呀?”
我说,“就是我这排最后一个位置,那个人我觉得挺帅的。”
小米说,“你说林南风呀!”
我假装刚知道说,“原来他叫林南风呀,名字挺好听的。”
其实,我早就知道他的名字了,因为我这个人对名字不太感冒,也刚刚才把前后桌的名字对上号。所以,她们要是知道我知道他的名字,她们肯定要起哄了。
可是,没想到她们还是起哄了,然后我稀里糊涂的就被她们怂恿的加了他的QQ,当小米给我他的QQ号时,我是很开心的,不过表面还要装着不想加,嘴上还装着说,“哎呀,这样不好吧,我只是觉得他帅,没想别的。”不过,身体还比较诚实。
验证申请写的是,“你好,我叫张于归。”
那个晚自习我一个字都没看进去,一个数学题目也没做出来,一个单词也背不下来,就时不时偷偷拿起手机看他到底有没有加我。
我心里很后悔,他也许根本没关注过我,不知道我叫什么,我自我介绍的时候他根本没听,后悔呀,当时验证申请,应该写的具体点,应该加上我是这学期新来的插班生。
终于下自习了,我一般会等一会再回去,因为一下自习的时候,人特别多,我不喜欢人多,不知为何,可能是觉得那样会显得我一个人更加孤独。
不过,那天一下自习,我就跑回去了。早早的洗完漱,反复的刷新QQ的页面。
终于,他加我了,然后就跟发神经一样,从床上猛一下跳下来,蹦了好几下,大笑了几声,然后重新躺在床上,看他给我发的消息。
他问,“新来的那个同学?”
我说,“嗯,我是这学期的插班生。”
他说,“这么晚,早点睡吧”
我说,“嗯,你也早点睡”
他说,“晚安”
就他这句“晚安”,让我瞎想了好久,然后想着想着睡着了。因为在那个时候,流行说,晚安(wanan)的含义是我爱你爱你。
☞3
期中考试,我们班考得很不错,所以老师为了奖励我们,这天晚自习不用学习,带我们去多媒体教室看电影。
我知道他喜欢迟到,所以那天我故意也去的也很迟,没想到我们就这样在奔跑去多媒体教室的路上相遇了。
他叫我,“哎,张于归,老师说是那个教室来着?”
我说,“是多媒体教室二。”
不算那次我加他时说了几句话,这是我们第一次说话。
然后我俩就一起进去了,然后自然而然坐在了一起。
我俩的座位离门口比较近,有点冷(南方没暖气),也许是我冷得比较明显,也许是他也觉得冷了,然后他问我,“有点冷对吧?”
我说,“是有点。”
然后他就打开手机发了个信息,跟我说,“我让他们给我们让出了位置,我俩转移一下吧!”
我说,“好”
他在前面弯着腰走,我在后面跟着弯着腰走,他那么高的个,弯着腰也很明显,感觉当时画面有些尴尬吧。
然后,我就跟他坐在他朋友们挪出的位置。当时的环境比较暗,我也没观察到他朋友们的表情,也没怎么在意别的同学的眼光,不过,至今回忆起当时的情形,我还是不由自主的露出微笑。
☞4
期末考试结束后,我们要换座位,不是按成绩,也不知道老师怎么按什么安排的。我们老班还是很好的,调座位之前还会问问你自己的想法。
我们老班找我去办公室问我的自己的想法时,他说,“我想让你跟林南风坐在一起可以吗?”
我刚想说,可以呀,老子做梦都想跟他做在一起,然后老班突然好像想到什么,又说,“你还是跟程俊坤坐在一起吧?你觉得怎么样?”
哼,你觉得我还能说,我想跟林南风坐一起,我失望的点了点头说,“好。”
程俊坤跟林南风是好朋友,所以这一波也不算太亏。
也是因为跟程俊坤坐在一起,所以我才能跟林南风成为好朋友吧。
期末考试之后,我们上这学期最后一个晚自习,同学们都无心上自习,老师们也睁一眼闭一眼,所以,我们都在聊天,没有人在学习。毕竟考完试,谁还看书。
我跟程俊坤聊天的时候,他问我,“张于归,要不要今天晚上跟我和林南风一起出去吃夜宵?”
虽然挺想去的,因为知道林南风也在,但是我比较害羞,该矜持还得矜持。
我说,“下晚自习挺晚了,我一个人回家害怕。”
程俊坤说,“我送你回家,一起吧。”
我和程俊坤就在那推来推去,还是没说出头绪来。
老师终于受不了我们的吵闹,跟我们交代几句就放我们下自习了。
下自习后,林南风来找程俊坤,程俊坤说,“张于归,一起去吧。”
然后林南风就也说,“张于归,一起吧!”
我就不好再说什么,毕竟林南风让我去了。
他们俩哪里是吃夜宵,他们就是去喝酒,他们点的东西都是被我吃掉的,林南风喝醉了,非要让我背他,我那能背得动他呀,于是他就不走了。
程俊坤也醉了,我又要照顾林南风又要照顾他,实在照顾不过来,我真的怀疑他俩是串通好的,让我来送他们回家的。
我就一只手拉着程俊坤,一只手拉着林南风,程俊坤要走,林南风因为我不背他,耍赖坐在地上不走了,很是无助的时候,忽然林南风的手机响了,因为林南风醉着,我就接了。备注的名字我认识,是我们班同学,跟林南风玩的挺好,叫刘毅飞。
他说,“喂,风哥在哪?”
我说,“我是张于归,林南风在步行街头这边,他醉了。”
他说,“怎么回事呀?”
我说,“你先来这,我在跟你说,林南风和程俊坤都醉了。”
他说,“好”
他来之后,我就告诉他的前因后果,他说,本来他也要来的,不过临时有事,所以就想着迟点来,不过没想到还没等他来,他俩就醉了。
刘毅飞是把程俊坤稳住了,不过林南风还是坐在地上不走了,刘毅飞背他都不行,非要我背他,要不然就不走,没办法我只好背他,我背他走了一段路,他那么高的个子,腿都在地下拖着。然后,林南风又非要背我。
折腾了许久,终于把那两个酒鬼送回家了。
从那天晚上以后,我就糊里糊涂和他们仨成为了好朋友。
那时的我,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林南风,我不知道我对林南风之间的感情是不是爱情,我唯一知道的是,我觉得林南风好帅,很想靠近他。
☞5
和他们仨成为朋友之后,我终于不再一个人回家,一个人吃饭,回家有人送,吃饭有人陪,他们仨对我真的很好。
有次,我生病了,要去输液,然后他们仨轮流来医院陪我输液,今天林南风,明天程俊坤,后天刘毅飞…
那时班里晚自习流行吃瓜子,因为我之前胖过,所以不喜欢在晚上吃东西,然后他们仨可能觉得别人都在吃,我没有,所以有天晚上给我买了一大袋瓜子,我不吃还不行。
对了,忘了说,我一直也在减肥,所以吃的东西比较少,胖过的人都懂得,都怕再胖过回去,他们知道后,他们仨一有时间就问我吃没吃早饭?一起吃午饭呀?吃不吃零食?一起吃晚饭?
后来,和林南风在一起后,我问过他,“你们仨为什么那时对我这么好啊?”
他说,“你就是那种让人看起来就想保护的。”
我想可能因为我是圆脸,个子还不高。
高二下学期快结束的时候,俊坤哥跟他喜欢的姑娘在一起了,也是我们班的,于是我们四个人变成了五个人,也是因为俊坤哥有了女朋友,所以我就尽量跟俊坤哥保持距离。
本来我是跟俊坤哥最熟的,因为是同桌,而且俊坤哥是那种暖男而且又有点幽默,比较好相处。现在俊坤哥有了女朋友了,我就跟林南风最熟了。
我每天都要跑步,然后南风就在操场打篮球,我跑完以后,他就陪我去吃饭。
上自习的时候,南风就跟俊坤哥换位置坐我旁边。
下晚自习后他就送我回家,也算是顺路。早饭有时他帮我带,有时我帮他带,但一般都是我帮他带,因为他早上起不来。他也会时不时给我送零食,下课就来陪我聊天。
不知不觉的本来的四人行慢慢变成了我和林南风两个人了。
所有同学都在传,我和南风在一起了。
一开始我还跟他们解释,后来也就懒得说了。
那时,我依旧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不过这时我已不止是想靠近他,而且想这样和他一直相处下去,一起学习,一起吃饭,一起聊天,一起回家。
1.
老三吃完泡面,撕下张纸擦了擦嘴,随手扔在了地上,就拿起手机刷朋友圈。以前只有qq的时候,他能拿着手机和网友聊个通宵。如今交友软件越来越多,微信、微博、陌陌等等占据了大多的屏幕,他却不知道该和谁去聊天,除了那仅有的几个朋友。他不是喜欢孤独,朋友聚会的时候会很开心。他只是认为手机的使用者之间不再像以前一样真诚。
朋友圈的第一条内容就是老三前女友的,一个小视频,视频中一个一岁多的孩子在宝马前开心地玩耍。老三前女友叫阿芳,就是那个村里的姑娘,辫子粗又长。他们分手之前,阿芳就怀上了,不过不是老三的。老三认为她已经有了别人的孩子,不能再毫无尊严地纠缠,就立马分手了。现在看起来,她也挺幸福,这些幸福是老三给不了的。老三看着破了的手机屏幕,无奈地笑了笑。
屏幕下拉,一个肤白貌美的锥子脸坐在方向盘前的自拍。上配一句话:我坐的可是一百多万的车。老三赶紧打开评论,写下:我脚下的土地市值五个亿。可是这与自己毫无关系,自己只是一个农民工而已。建造房子的人可能一辈子也买不起一套房子。只是逞一下口舌之快罢了。
屏幕继续下拉,卖化妆品的,红枣的,甚至避孕套的都有。这些微商充斥在朋友圈的每个角落。赚钱不赚钱不好说,至少给移动公司送了不少流量费。突然,王超的一张照片把老三吓了一跳。一把刀放在黝黑的胳膊旁边。配图文字写着:我要远离这个世界。
老三看了看照片,知道王超是在附近的一个小旅馆内自杀。老三立马把手机塞进口袋,向着小旅馆跑去。在这奔跑的过程中,很多奇怪的想法出现在了老三的脑海里。人的一生就是在和时间赛跑,跑的赢就可能成功,跑不赢就肯定失败。现在一个人的生命却由自己决定,自己的马拉松还慢了一大段。
老三气喘吁吁地站在柜台前,说:“有人要自杀,赶紧报警。赶紧查一下王超在哪个房间?”
旅馆老板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说:“真她妈倒霉,又有人自杀,都她妈跑我这里自杀,我又不是开殡仪馆的,死了就能火葬。”老板觉得好像忘了很重要的事情,一拍脑壳,醒悟道:“哎,你刚才说叫啥?”
老三气疯了吼着:“王超。”
老板赶紧翻了一下账本,手指指着110,说:“110,110号房间。在二楼。”
老三一步三台阶,跑了上去。老板在后面喊着:“钥匙,她妈的钥匙,又要损失一扇门。”
老三边跑边看,来到110号房间门前。转动着把手,却发现门被反锁着。老三心想,看来真是不想活了。老三向后退了两步,向着门把手旁边连踹两脚,门咯吱两声。老三又侧着身子,一下子撞了上去。门倒在地上。房间内,窗帘关着,电视里面响着《向天再借五百年》的歌曲。老三拉开窗帘,阳光照了进来。熏白的床单上一片殷红。老三掀开被子,王超奄奄一息地昏死在床上,手腕处血肉模糊。老三撕开床单,把王超的手腕包住,又在胳膊上方紧紧地打了一个死结。
当老三做完这一切的时候,老板也走了进来,说:“赶紧抱下去,救护车就来了。”
来到楼下,救护车的铃声响起,从车上下来两个护士,抬着一副担架。老三把王超放在担架上,额头上流下豆大的汗珠。旅馆老板拍着老三的肩膀说:“你是好人。报警不顶用,关键还是要打120。”其中一个护士检查了一下王超的身体,说:“不要担心,没有生命危险。你们谁一起去医院。”老三扶着担架,一起把王超抬上了车。
铃声再次响起,老三看着王超,一副担心的样子。老三心想,还好我跑赢了,为什么要自杀呢?真傻啊,哪有过不去的坎。你都想向上天再借五百年了!
后来,王超捡回了一条命。原来王超并没有割在动脉处,而是割的手背。经历了这件事,王超也看开了,生命是父母给予的,我们没有随便拿走的权力。
老三有时会调侃王超,说:“割腕还需要正确的操作说明。这个世界舍不得你。”说完,两人相视而笑。生命可贵,千金不换,只要走的远,总会看到美丽的风景。
2.
老三的手机丢了,丢在了救王超的路上。王超想要买一部新的手机送给老三,老三坚决不要。老三想,像这种破手机,丢了也没人会捡。既然没人会捡,它肯定还安静地躺在地上。只要再走一遍,仔细看着路面,应该能够找到。
老三走出工地的铁皮房。蓝顶白墙的铁皮造的铁皮房,夏暖冬凉,仅仅是给工人们提供了一个居住的地方。房子起到了挡风遮雨的作用,而铁皮房却没有这种功能。夜深人静的时候,狂风骤雨接踵而至,铁皮房躺在菜地旁边,菜地前面是正在建造的高楼大厦。狂风吹的铁皮噼里啪啦,雨滴砸的铁皮叮叮当当。睡着肯定是不行的,只能卧阑听风雨。老三住在这里已经半年了,至少不是居无定所。
一条水泥路通向马路,准确地说不是通向,而是曲向。老三边走边看,路边的小河,菜地里的野花,都来不及欣赏,心中只有那个破屏的手机。刚开始的时候,老三有种势在必夺的信心,当这条水泥路快到尽头的时候,老三已经心灰意冷。嘴里面开始咒骂道:“谁他妈穷疯了,这种破手机都捡。”
手机起到了人与人之间沟通交流的作用,对于这点老三深信不疑。这不,老三刚走到马路上,一个戴着黑色鸭舌帽的男子拍了拍老三的后背,从怀中掏出一部手机,对着老三小心翼翼地说:“喂,兄弟,要手机不?”
老三看了看手机,苹果5s,至少八成新。老三心想太贵了,买不起。话也不搭理鸭舌帽男子,扭头就走。后面又一声音传来“只要200块。”
老三停了下来,鸭舌帽男子看到生意有希望,脸上笑了起来说:“市场价三千多,只要200,清仓处理。”
老三也一副不相信的样子问:“真的只要两百?不会是江南皮革厂生产的吧?”其实老三心里也知道,这肯定是偷来的,要贱卖脱手。
“你不知道江南皮革厂倒闭啦?只要200。”鸭舌帽男子的小眼睛放出了戏谑的光芒,“这手机是财富的象征,带领着你发家致富。”
老三从裤子口袋掏出两百块,点了点,两张五十的,十张十块的。递到鸭舌帽面前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颇有港产警匪片黑帮交易的气质。
鸭舌帽收下钱把手机交给了老三。老三把手机仔细打量一番,欣喜若狂。鸭舌帽男子说了句“祝你好运”就径直走开了,带着他流里流气的背影。
凡是交易必有盈利的一方和亏损的对方。老三认为自己赚了,不知道亏损的是谁。这下,老三可以在工友面前炫耀一番了,嘲笑老三舍不得换掉破手机的工友肯定会很羡慕。
老三去移动公司买了个号码,就匆匆地回到了宿舍。找手机的事情已经抛之脑后,就算找到了老三也不会再要的。人喜欢喜新厌旧,老三也是人。
人生就像是一列火车,一直向前,轧过的都是生命。老三认为,不,还有铁轨。接下来的事情又让老三感觉到了生命无常。老三买了新号码,当时没有装上手机。回到宿舍后,把手机卡装进机身,发现不能使用,开不了机。老三觉得自己被骗了,花200块买了个样板机。这个时候,千万不能露怯,工友胖子和海亮都在旁边看着呢。
“老三,200块看来打水漂了,不能贪大便宜。”胖子笑着说。双下巴上的肥肉也笑开了花。
“哎,不能这么说,大便宜也不便宜。”海亮说完也大笑起来。
老三继续倒腾着手机,终究开机无望。气愤地把手机摔在了桌子上,嘴里骂道:“奸商。”手机撞到桌子,弹在墙上,嘣嘣两响,躺在了木桌上,完好无损。
海亮一拍大腿,竖起了大拇指,说:“够结实。”铁皮房里笑声二起,回音不绕梁。
老三想,王超知道了也肯定会笑自己吧。晚上王超回到宿舍,知道了后对老三说:“没事,就当花钱买个教训,有时间我买个手机送给你。”
胖子说:“到底有没有时间?”
王超回答着:“肯定有。”
老三知道,王超上次住院也花了不少钱,开工半年,每月只是领点生活费,哪有富裕的钱来买手机送给自己。王超是想安慰一下自己罢了。
夜里,老三躺在床上辗转难眠。七月的天气最难熬,铁皮房里像个大蒸笼,活的就像个包子。直到一点多左右,老三才睡着。老三没了手机,不知道准确的时间,也可能是两点多。失眠者多梦。老三做了一个梦,梦里漆黑一片,犹如黑洞的中央,通身漆黑的苹果5s却十分的显眼,仿佛不用眼睛看就能知道它的存在。慢慢地,在手机的屏幕上开出了一朵硕大的花,绿色的枝,深红的花瓣,像玫瑰像玉兰又像百合。花瓣愈开愈盛,仿佛要从枝上挣开,从花蕊处涌上一滴鲜血,然后是两滴三滴……缓缓地汇成溪流,从手机上浇灌下去,成了水注,成了瀑布。但是这朵花,丝毫不受影响,依然那么娇艳,引人注目。
3.
老三为人诚实,乐于助人,仗义但不到疏财的地步。200块可是老三两天的工钱,老三对于被骗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两天等于白做了。老三觉得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这句话很快就在老三身上应验了。
老三在工地上抬钢筋的时候,一不小心摔倒了,膝盖一片淤青,然后就回到宿舍休息。老三一瘸一拐地回到宿舍,躺在床上就睡。刚被骗钱又把膝盖摔的淤青,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正睡的迷迷糊糊,一阵手机铃声响起,老三以为工友下班回来了,说:“赶紧接电话啊,都吵死了。”环顾房间根本没人。原来是木桌上的样板机苹果5s再响。
老三拿起手机,屏幕中正放着开机画面。老三心里一阵欢喜,这手机真的可以使用,不过太任性了,竟然自己开机。扔在木桌上已经几天了,原本以为是死机,没想到躺尸几天后竟然活了过来。
晚上工友回到宿舍,老三拿着手机在打电话。通话的对方是10086。老三这样做,就是为了向他们证明自己没有被骗,顺便再炫耀一番。胖子说:“看来真让你捡了个大便宜。”王超和海亮频频点头。睡觉的时候,老三把手机放在枕头边,笑容满面。
一周后,老三的手机电量还是满格。老三想,这都用了一周了,电量还是满的,价格高真不是随便盖的。二周后,手机电量还是满格。老三感慨真牛逼,这国产手机根本没法比。三周后,电量持续满格。老三感叹道真是牛逼上天了,一机顶十机。胖子和王超也啧啧称奇,说:“这种机真是机中少有,旷世奇机。”老三也更加喜欢这部手机了。
老三站在路边打电话,突然一个人从绿化带中窜出来,夺下老三的手机,拔腿就跑。老三一愣,提腿跟上。追过了两条街道,一片树林,一条河流,终于把抢手机的人逼到了一条死巷。老三打量了他一番,西装革履,打扮的干干净净。
老三问道:“看你穿的也不是穷人,为什么要抢我手机?”
西装男看着老三向自己走进,从怀中拿出一把匕首说:“抢你一部手机,把我追成这样,至于吗?”
老三说:“你不跑的话我也不会追。”
西装男又从怀中拿出一叠钞票,扔在老三的身上说:“这手机我买了,一万块。”
老三看也不看钞票,冲上来就抢西装男口袋里的手机,说:“我不卖。”
西装男十分愤怒,握紧了手中的匕首,用力刺向老三的身体。匕首穿过短袖,刺进了老三的小腹。老三全身无力地躺在地上,鲜血涌出,却把疼痛留在了老三的身体里。老三痛苦不堪,右手握着手机,双眼望着窄巷上方的天空。西装男弯下腰来,掰开老三的右手,把手机揣进口袋,狠狠地踢了老三一脚说:“早知道你不卖,所以我就抢。”老三侧着脸看西装男走出巷子,口中嘶喊着:“我的手机!我的手机!”鲜血陪同声音一起溢出口外。
老三猛地惊醒过来,摸了摸小腹,才发现原来只是一场梦。老三望着黑夜,黑夜此时愈发沉默。上铺的胖子打起了呼噜声。老三转过头,轻轻地对着手机说:“我不会丢下你的。”手机叮了一声。算是对老三的回应。
4.
老三最近交了一个女朋友,叫丽丽,圆脸大眼睛,小巧可爱。老三喜欢这种女孩,因为和初恋是一个类型,对于初恋老三始终无法忘怀。一天老三在逛街,微信里响了一下,附近的人打招呼,这个人就是丽丽。自从有了苹果5s,好运就接踵而来。
老三问丽丽:“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丽丽说:“我看了你的朋友圈。”
老三听了后就像泄了气的气球,心想丽丽也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老三发在朋友圈的照片都是经过合成的,坐在宝马车里的自拍,随手在网上盗图的劳力士腕表,在落地窗前欣赏风景,一片珠光宝气。
坦率是一种品格,丽丽就非常坦率。当丽丽知道老三只是一个建筑工人的时候,肯定也会坦率地说:“我们分手吧。”但是这种事情没有发生,老三在小区里租了间房子,两人同居了。老三感动地问丽丽:“你知道我是一个穷屌丝后,为什么还会喜欢我?”
丽丽一本正经地告诉他:“我不再看你的朋友圈了。”老三非常开心,原来丽丽是喜欢自己这个人。
女人经常被问起的一个问题,一个好人喜欢你和一个对你好并且你喜欢的坏人,两者二选一,你会选择哪一个?大多数女人会选择对我好的人。足以看出是非之分败给了人的感情。况且老三不是一个坏人,而且对丽丽非常好,有求必应,宠溺异常。
老三在小区租了一个10平米左右的房间,月租一千。在工地辛苦一个月也就四五千,但老三可以拿出两千为丽丽买一件衣服。而丽丽认为一件衣服仅仅不够。
丽丽总对老三说:“爱是需要证明的。”
老三问她:“怎么证明?每天跑个几公里为你买份你喜欢吃的早餐,在广场上向你单膝跪地说我爱你,这些是浪漫。”
丽丽这时总会有点愤怒:“我不需要这些浪漫,爱我就给我买买买,拿东西来证明你的爱。”
为了这份爱的证明,老三花费了自己几年的存款。
一天夜里,老三独自睡在床上,丽丽去给自己的小姐妹过生日去了。老三蜷缩着身子,侧脸望着手机,喃喃自语:“我该怎么办啊?存款也快花完了,没钱的话,丽丽肯定会走,我就永远不会再见到她了。”说着说着,眼泪顺着睫毛滴到了枕头上。哭着哭着就睡着了,眼泪还不曾安睡。手机摄像头红光闪烁,整个房间也一片血红。
早上醒来的时候,丽丽躺在自己身边。老三小心翼翼地坐起来,怕惊醒了丽丽。老三打开手机一看,着实惊讶一声,微信里被陌生账户转入二十万。老三摇醒丽丽说:“走,起床购物去。”丽丽迅速地刷了牙,跑了厕所,化好妆,拿起包包就要走,看着老三说:“你怎么这么慢,还坐在床上呢。”
大包小包买了一堆,戒指项链都是成双,衣服裤子只要名牌,荣光焕发颓然不在。
不义之财花得自然不会心安理得。但这二十万不是不义之财,而是飞来横财。老三冥冥之中感觉到,这个苹果手机绝不是一个普通的手机。好像就是一个幸运盒子,难道真如那个卖手机的鸭舌帽男子所说,能够带来财富。
老三看着自己的打扮,心想朋友圈的照片这次不是合成的了,全都名符其实。老三也不再上班了,每天都是吃喝玩乐。
很快这二十万也被花完了。这次,老三又复制那晚的过程,对着手机流眼泪楚楚可怜。果不其然,第二天早上微信账户多了五十万。老三心想,可能是昨天哭的有点过了,竟然比上次多了三十万。又在抱怨自己,哭的不够惨烈。
老三经常在王超自杀的那家旅馆门前走过,老板把老三的变化看得一清二楚。短时间内,就从一个穷屌丝变成了高富帅,不是飞来横财就是贩毒去了。老板有意接近老三,老三也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一来二去就和老板熟络了。老板浑名叫老腰,从安徽来此地开个小旅馆,也算半个老乡。
老腰私下问过丽丽,老三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有钱?丽丽也摇头说不知道。丽丽确实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老三并没有把手机的事情告诉她。丽丽一下子觉得老三神秘起来,觉得他身上有很多秘密可以挖掘。丽丽被问了后,骂自己脑子愚钝,只知道买买买,都不问老三钱从哪里来的。
5.
在枕边老三终于把这个秘密告诉了丽丽。丽丽又把这个秘密告诉了老腰,换回了一千块钱。丽丽觉得女人就应该持家有术,就算一分钱也不会让它从指缝中溜走。
老腰知道了手机的秘密后,对丽丽说:“你干嘛不把手机据为己有?”
说者有心,听者有意。丽丽说:“老三对我非常好,他的就是我的。”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老腰一脸阴险地说:“女人最喜欢挑拨离间,撒泼打混。我只是给点意见,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
如今老三租了间公寓,又买了辆宝马,这些钱全部出自手机。一天,丽丽气冲冲地从外面回来,看到老三一直在用手机玩着游戏,就咒骂起来:“天天拿着手机玩,饭也不做,你想饿死我啊。”
老三被吼声吓了一跳,一个分心游戏里的角色就被干掉了,说:“你要死啊,这么大声,就知道她妈吼吼吼。”
丽丽一步上前,一个巴掌拍在老三的手背上,手机啪一声掉在地上。老三火冒三丈,站了起来甩手给她一个耳光,丽丽哭闹起来。老三不怕苦不怕累,就怕女人的眼泪。
老三捡起地上的手机,塞进口袋里,坐在丽丽身边,劝慰道:“是我不好,对不起,不该动手。”
丽丽拉起裙角,右腿上有片划痕,渗出了血,说:“一天就知道玩手机,也不关心我,刚才过马路的时候被人撞了一下。”
老三心疼不已,赶忙拿来碘酒擦拭伤口,又安慰一番。
如此反复几次,老三也头疼不已。在丽丽的软磨硬泡下,老三决定把手机交给丽丽保管。睡觉的时候,老三的枕边不在放着手机。漆黑的机身光泽开始变暗,屏幕也灰暗起来。
老三和丽丽决定开车去西湖旅游。在出发的前一夜,丽丽躺在床上难以入睡,丽丽决定趁旅游的时候把手机假装丢了,躺在身边的老三却一点没有发觉丽丽的想法。苹果5s手机在沙发上振动不止。
第二天,两人怀着喜悦的心情向着西湖奔去。两人并没有走高速,丽丽说为了看一下沿途的风景,正值夏花灿烂时。天气晴朗,偶有几只飞鸟越过深蓝的天空,绿色的稻田在公路两边铺开,农舍前的胡杨也枝叶繁茂,生机勃勃的样子,万物竟发。
车里放着beyond的《大地》:在那些苍翠的路上,历遍了多少创伤。
丽丽问老三:“你爱手机多一点还是爱我多一点?”
老三认真地说:“我只爱它一点,爱你不止一点点。”丽丽包中的苹果5s嗡了一下。
丽丽提着包对老三说:“看,它有点不高兴了哦。”
老三说:“你别傻了,只是一部手机而已,哪里会不高兴。”
正说着说着,突然从路边的草丛里窜出一头野鹿,老三一个急转弯,宝马车撞破护栏,摔进了深沟里。车子翻了三翻,倒躺在沟底的石堆上。车里气囊瞬间弹开,发动机冒着黑烟,直线飘向深蓝的天空。
老三和丽丽浑身是血,丽丽艰难地拉开包包,发现其他手机都摔坏了,除了老三的苹果5s。丽丽打开手机,准备拨打求救电话。突然手机关机了,从未关机过的苹果5s关机了。老三昏死过去,恍惚中老三听到苹果5s冷笑两声。
两天后,一护林员路过,发现了烧焦的宝马车。
6.
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子漫无目的的走在路边,看到有人路过就走过来说:“喂,哥们,要不要手机,苹果5s只要两百,跳楼价带着你发财。”
转载请注明:约嗲社区 yuedia.com 我们的爱情 http://yuedia.com/category/ai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