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浮萍,我如蝼蚁
1
从小到大,我有过太多想要而不得的经历。
七岁之前的暑假,一律在闷热外婆家里度过,强势而节俭的她,每天数出三根上好佳薯条给我当作下午的点心。在我意犹未尽地舔干净手指前,外婆早已转身藏好一袋袋开封了的膨化食品,而我永远不知道究竟她放在了何处。她说,多吃零食对身体不好。
上小学后,班长的文具盒永远走在潮流的前线。从美少女战士到百变小樱,从单层到三层,从铁盒到塑料盒。我也想拥有一个最美的铅笔盒,正值职场失利的我爸喉咙一响,比这些干嘛?怎么不比比成绩?!
高中那段时间,我看中一只耐克的皮夹。一个月四百块生活费省了又省,买到它之后第六天,丢失于挤公交。这个小偷为了让我潜心学业还真是用心良苦。
大约是逆反心理作祟,欲望那样蓬勃,像坏死的水龙头不断涌出的自来水,没有人可以拧紧它,压抑它,甚至毁灭它。
高三毕业后,我拿着未成形的简历去找兼职打电话的保险公司,鼓起勇气恳求对方给我一份实习。好话说尽,末了对方扫了一眼我的身份证,冷冷回绝,我们不收童工。
白日漫漫,曝晒的阳光蒸得空气发酵出令人躁动的因子。我浑身冒汗看着缭绕烟雾中深锁的眉头,忙碌晃动的身影,心里想怎么一扇门隔出的世界如此不同。
我最终没有钱跟朋友们一起去青岛看海,听到长途电话里海风掀起海浪的声音,积蓄下满满的失落无处倾倒,恨透时间给我上的缓刑如此漫长。
2
冬天我总是坐在阶梯教室第一排,怀里揣着滚烫的热水袋,趴在桌上沉沉地睡去,只有下课铃声从梦境中拽我出来。
高数课老师讲的那些公式和算法支离破碎地散落在模糊而短暂的记忆里,她温柔地问我,是在哪里买到这么适合上课睡觉用的热水袋,我不好意思地笑笑,感到耻辱又尴尬,在大西门商业街。老师又问我,既然你要睡觉,为什么还坐在第一排。我说其实我每次来都想认真听课的,就算闭着眼睛脑子也在思考着。其实我不过是想拿到期末的奖学金。
与年少不一样的是,我有了赚钱的能力,有了赤裸裸的野心,暗下决心要把曾经的匮乏全部弥补回来。
我没去过南门对面的星宇网吧,没去过学长开的桌球吧,无心欣赏校园里百来种珍贵植物,对新闻大事一无所知,缺乏睡眠,把所有时间消耗在打工上,用来换取一些光鲜的却不那么实用的东西。我曾把赚来的钱换成一台单反相机,托着镜头装腔作势时感受到它沉甸甸的分量,站在镜头后麻木按着快门,很快对这台机器失去兴趣。后来我知道这种情绪其实是青春期盛产的虚荣心。艳羡的目光黏在我身上,不屑的交谈声钻入我的耳朵,令我不自在地得意着。宿舍的姑娘们形容我像一只贪婪的秃鹫守着银行卡数字缓慢的跳动,等待它痛快地归零。
她们帮了我很多次,在马克思课上喊到,拷贝考试资料,通知运动会的时间,发短信告诉我需要把四级报名费交给班长……后来竟渐渐疏远。
刚开始我无法想象,究竟是怎样被一步一步,悄无声息地驱逐出那个小圈子的。是没有及时分享一包美味的零食,是忘了安慰那个失恋了在车站哭到崩溃的一号床,是本该一起哄然大笑时茫然的神情,还是应当同仇敌忾时耿直地站错了队?
成长是对风吹草动变得愈加敏感,哪怕是一点点忽视和排挤都能立竿见影。
终于睡在我上铺的小夏,这个笑起来很甜的酒窝妹子,有一天突然爆发拦住我,狠狠把包甩在我身上吼道,你太自私了,你从头到尾都没有为这个寝室做过些什么?你的卫生扣分害得全寝室不能评优你知道么?!那些昂贵的“垃圾”麻烦你清,理,一,下。
散伙饭的时候,所有人伤感于分离,而我伤感于失去。
3
跟我租住一个公寓的小兰搬走后,我就总是一个人在等,等待一辆拥挤聒噪的311公交车,等待陌生人漫不经心的问津,等待月末上缴房租水电费的日子。
毕业后我进入业内有名的互联网公司上班,坐人满为患的公司班车,开始跟男友频繁吵架。我拒绝看爱情电影,讨厌普罗大众成双成对心不在焉的样子,但这些却是生活最真实的样子。分手后我在公司旁租了一个小单间,终于搬出男友的住所。不再有硬生生憋住的眼泪,日复一日的失眠,寄人篱下不得不开口的道歉。22岁的叛逆来得有点迟,却不用害怕无处可去,在24小时的M记里等待城市日出的戏码上演。
小兰是我最后一个室友,也是我在公司里第一个认识的人。处在瞬息万变的互联网行业,我们好似玻璃房里的金丝雀,表面看似无限风光,一个项目落地成功几千万甚至上亿的洋码,压力也如影随形,总是让人喘不过气。
“你应该学会怎样去合理安排时间。”小兰给我看她的工作表,每一天不同的工作内容被各种颜色的荧光笔填满,精确到分。只睡4小时,清晨起床练2小时口语,工作超过11小时,剩下的时间留给开会和日常。
对着那张密密麻麻的工作表,我哑然失笑,硬生生收起想跟小兰抱怨业务繁重的话,点点头说好的。
我很努力的工作,只是为了获得更多不菲的酬劳,把生活经营得比同龄人更好。饥饿的人永远顿顿把自己吃撑,我也惴惴不安地害怕再次回到那段不愿提及的过去。我知道越来越多商场的名字,这些美丽的名字无一不在诱导着我产生更多的消费,反复体味着花钱转瞬即逝的快感,如同中邪一般。
但小兰不同,她的安全感来源于工作,她的成就感取决于对手。
小兰结婚后我一直一个人住,鲜少见到她。除了有一次在人满为患的餐厅,她低头心不在焉地咬着一只鸡翅,另一只手飞快地回复信息。我喊她一声,她抬起头微微笑了,眼睛里完全没有流露出一个即将做母亲的幸福,而是满满当当的疲惫和焦虑。一份饭吃不到三分之一,就要匆匆忙忙起身回办公室提数据去。她已经怀孕七八个月了,套着公司统一派发的防辐射服,端着餐盘拖着臃肿笨重的身躯,费力拨开缓慢挪动的队伍,走向回收处。
不久后,我竟然收到一封关于她死亡说明的公司群发邮件。
据她的同事说她在加班赶一份策划,深夜一个人在公司大出血晕厥,没有人帮她打119。午夜时分巡场的工作人员见到没关的灯光感到诧异,紧接着一股腥咸的血味让他愈加不安,跑过去就看到小兰摔在椅子边,平底鞋浸泡在猩红的血液里。
救护车一路横冲直撞闯红灯,也没能阻止她与世界猝不及防地告别。
公司管理层得知这件事之后的第一件事,不是去安抚她的家人。而是立即派hr紧急讲她的资料从员工系统中删除,派公关即刻封锁所有的相关消息。老板召开紧急会议,全程阐述一个主题——把消息透露给媒体的人一律辞退永不录用。彼时公司正要去国外上市,经不起任何推波助澜。
蚁群在遇到火的时候,总是会抱成团,牺牲最外圈的那层蚂蚁,逃离火海。勤奋如小兰,或许永远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变成蚁群里最不起眼的一只,迅速被强迫地遗忘了。
如果没有这次意外,她一定已经拥有美满的家庭。看到报纸上那些惨绝人寰的新闻,我开始平白无故地担心每一个跌出我生活,骤然消失的人,对待死亡所有人的恐惧感如出
一辙。
4
前些日子,外婆因为多次迷路被送去医院,诊断的结果是阿兹海默综合症,俗称老年痴呆症。在这之前她是个医生,从业多年看了无数个病人,到头来却轮到自己,没有人想得到。印象中,她还是那个从来都不笑的小老太婆,不开心的事情太多,总是在饭桌上无缘摔筷子,骂骂咧咧,埋怨舅舅抽烟喝酒浪费钱,责备外公心里从来没这个家。
她给我讲过最多次的故事,是她年幼过年时由于贫穷买不起新衣服,只能去买颜料给衣服涂上新颜色。谁知她在路上走神,把颜料瓶摔碎了,大年三十被罚不许吃饭。后来立志要成为命运的掌控者,她做到了,终究失去了清醒的脑子和健康的体魄。
我们把病床围得紧密无间,像进行一场仪式,握住她冰凉的手指,传递某种力量似的握着。这对于外婆而言,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坚强独立了大半辈子,终究可以享受下被人悉心照料。护士小姐给她抽针一边对她说,您看您多幸福啊,生了病一群人为您操心,对面那个老伯就可怜多了,没人管,每天夜里都嚎啕呢。外婆陡然“咯咯咯”地笑起来,我们却不约而同地难过至哽咽。
5
命运好像总是有意捉弄那些勇敢的女生们,可无论出于什么理由,当她们克服柔弱去战斗就已经赢了。我多希望她们铩羽而归时有雷动掌声,反首拔舍时有心疼拥抱,丢盔卸甲也能被理解和原谅。如果可以重来,她们不会选择英雄的不归路,过分的拼搏,悲剧收尾。
尔冬升的新电影《我是路人甲》里有这样一句台词:你不把过去的烦恼都丢掉,躲去哪里,它都会跟着你。生活追根溯源,再多跌宕起伏,也无非是快乐与忧愁。我不想征服世界了,不再执着于挣钱,不愿时间被挤得满满当当。
愿你也能扔掉包袱四平八稳地活着,做一个胸无大志的路人甲,成为茫茫众生中庸碌的背景,没有大梦想,只有小烦恼。
我有个习惯,如果穿雨鞋的话,看到路边的水塘,总会忍不住一脚踩进去。
然后我妈就会说:“这人啊,从小就有毛病。”
因为是清明,我们一家人回乡下扫墓,田埂边的水塘真的很多。
雨点细碎,在高楼夹缝中,这种雨会把人憋得缺氧,但走到乡间,风从开阔的田地上吹来,它仿佛就变成一种呼吸了。
我妈拨了拨自己斗笠下雾湿的头发,转向背后的亲戚们,又开始说个不停。
“七八岁大的时候,跟他有致姐,下雨天也闹着要去游泳。家里还有他们俩的照片,穿游泳裤,配个雨靴,你们说他是不是从小就有毛病!”
亲戚们哈哈地笑。
“有致,说起来是要结婚了啊!”
“可不是,老公听说是法国人哦?”
“福气好!”
该来的,还是来了吗?
虽然我早就知道……
“有致那么漂亮,人聪明又懂事,你怎么不说那男的福气好!”
“哈哈,我们以前还老开玩笑说,有致想嫁的人是你们家阿冠哩!”
我呆站在水塘里,任由泥水漫进我的靴筒。
“瞎说啥!”我妈拍了那亲戚一下,“知不知道羞了!都老邻居,一家挨着一家的。”
亲戚们于是都不说话了。
我回头,笑着问我妈:“妈,那今年清明,有致姐会来吗?”
“不知道哦!”小时候邻居家的大伯,我父亲的远方表哥,有致姐的爸爸,终于开口,“有致,两年多没给家里打电话了,也没见过人。就偶尔在网上留一两句话。连结婚这么大件事,都是在网上跟我们说的。”
他摇头叹气,“我也不知道哦。”
是啊,有致姐,谁能知道你啊。你快乐吗?你需要应付孤独吗?
你还会不会坐在窗边,对着雾一般的雨点猛地吹气,然后咯咯笑个不停?
有致姐,你在哪?
——
清明雨季,曾经是我和有致姐最喜欢的天气。但若是独自看雨,我不喜欢,有致姐也不喜欢。
“有致姐,雨都被你吹晕过去了!”
每次我这样说,她都会咯咯笑个不停,然后一脚踩进水里。虽然明知道没那么好笑,但是看到她笑,我就很开心。
印象中,有致姐从来没离开过我的童年。
童年的定义是什么呢?有的人从没有过童年,有的人直到老死还活在童年里。
我多希望能永远活在童年里。当然,现在只是偶尔想想。随着年纪的增长,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少了,也许这只是一种心理断奶的过程而已。
自从我们13岁那一年,有致姐搬到省城去念书,童年就结束了吧。
那年夏天,我们从河里玩水回来。阳光暴晒着院子里的树叶,新鲜的味道穿过百叶窗,飘进屋里。
有致脱了雨鞋,突然对我说:“阿冠,我要搬家了。”
“搬到哪里?离我家远吗?”
她转身看着我,“不远。”她说。
“那是多远?”
“很难见到你了。”
沉默许久,她像下定了决心一般,终于凑过来轻轻地在我脸上亲吻了一下。
“你不要和别人去游泳,好吗?”她说。
“好,我也不和别人一起看下雨。”我说。
树上的蝉安静得出奇,树叶间也没有风。有致姐的吻很轻,就像我们一起看过的雨点。人总有这样一些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一切就那么发生了,如同雨落在窗上一般自然。
我想,那时候我们的心情,大概也像被风吹过的、清明的雨点一样吧。
“你们在干吗?”突然,我妈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有致哭着跑开了。
那个夏天,她再没来见过我。
——
邻居家的伯伯仍然会每年回来扫墓。要不,至少出于怀旧也会过来看看。每次见面,有致姐总是不一样了。我想我可能也是。
“又长高了哦!”
“你头发怎么这么长啦!”
这大约就是见面时她会对我说的话,甚至不再叫我的名字。没人提起过那个吻,偶尔站在窗边看雨,她也不再对着水滴吹气。
现在想起来,我们应该都走进了多愁善感的年纪吧!只是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对孩子们来说,距离间的沉默,已经足够让两个人渐渐疏远了。
一年一年过去,有致的长发慢慢没过肩膀,花瓣在她的裙子上绽开又凋谢,她的话更少了。
离开院子的人越来越多,他们难得齐聚一堂时,谈论的总是新鲜的生活,而窗外,杂草向着院门蔓延,安静地将旧时光吞没。
17岁,我也终于得离开这所老房子。
这似乎是注定的事,时间像是不断收紧的绳索,将你牵向远方,没人可以站在原地喘息。父母在一座很远的城市找到了新的营生,即便坐火车也得十几个小时,他们说是为了让我念到更好的高中。
搬家那天,许多亲戚都来道别。眼看一箱箱东西被搬上卡车,我有种被抛弃的感觉。
正盯着百叶窗发呆,有致姐端过来一个小纸箱,放到桌上。
“你看我翻到了什么?”她故作神秘。
我揭开纸箱,都是些我小时候的东西。里面有一双红雨鞋,正是她和我拍照时穿的那双。
“你居然还留着哦?”
“那……”我挠挠头,“你有一年落在我家里的,我想,扔了也不大好……万一你还想要怎么办?”
她拿起雨鞋把玩了一会,侧过头说:“应该穿不下了呢。”
“有致姐,”不知为什么,我说,“我没有和别人一起游泳。”
她托着下巴笑了。这么多年,有致第一次这样认真地看着我。
“阿冠,我很开心。”她说。
那瞬间,好像我们之间有什么东西突然融化了。我想告诉她,院子里的树变得越来越矮,春天时溪里的水会漫到柏油路上。
我想告诉她,我早就学会骑自行车了,我可以在雨天里载着她,呼呼地压过路面的积水。如果她高兴的话,可以跳下车去,一脚踩进水里,然后咯咯地笑。我会陪她一起看雨点滴在叶子上,消失在流水里。
“哎,阿冠,我……”
有致正要说话,我妈又走了进来。
“喂,偷什么懒呢!帮忙搬桌子呀!”她指着我说。我慌忙避开有致的眼神,起身干活。
“有致姐大老远跑过来,也不给倒个茶,真是的,越大越不懂事……”
身后还是她不休的唠叨,而有致的身影,在余光中再次离我远去。
——
搬家后便很难再回到这个院子来了。
有一两次,我冲动地想在网上搜寻有致的消息,但每每在开始时就泄了气。就算找到她,又如何呢?我们本来就天各一方。到念大学的时候,只会离得更远吧……我到底想证明什么?寻找有致,还是寻找自己丢失的孩子气?
在她心里,我可能也不过是那个邻家小弟弟。我会穿着雨鞋和她一起跳到水里,偶尔能逗得她咯咯笑,仅此而已。
院子里的故事,就让它留在院子里吧。
我用功念书,成绩也算不上特别好,总之正儿八经地升级、高考,然后进了一家正儿八经的大学。勤勤恳恳念完四年书,又用毕业证换了个正儿八经的工作。工作的城市不常下雨,但在冬天,雪景也很美。
我交了个正儿八经的女朋友,学着在情人节买玫瑰送给她,而她会在我生日那天下厨,做的菜也不难吃。我们一起上班,一起度过早餐时光,还在旅行的时候一起看过日落。
别人都说这样已经很幸福了,铁板钉钉,毋庸置疑。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她也是。
这就是大人的生活吧!有时候我会这么想。
但我仍然会梦到童年。在那里,杂草疯狂生长,淹没树叶与河流,遮蔽阳光和雨季。我找不到回去那座院子的路了。
他们说,时光最狡诈之处在于,它会慢慢让你相信命运根本不存在,于是你就渐渐忘记自己的模样。直到有一天,它猛地束紧绳索,你霍然惊醒。
而惊醒的那天,根本和平常没什么两样。
我记得那天是下大雪的。一大早,我撑着伞,送女友到她公司楼下的便利店买早餐。她总是会挑挑拣拣很久,也说不上不耐烦,我只是总觉得站在狭小的便利店里会挡着别人,所以习惯出门等她。
抖掉身上的雪,我听到隔壁咖啡店的员工咯吱咯吱擦拭窗玻璃的声音。我很喜欢的一家咖啡店,店员既热情,又卖力。
店长大约是和一位常来的顾客打了声招呼,他们聊了几句,最后,那位顾客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这笑声好熟悉。
熟悉到我不敢抬头。
我深深呼吸,雾气在我眼镜上凝结,我紧盯着地板,眼前一片模糊。我不知道是雾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人生像是一台静置的提琴。在那一秒钟,琴弦断了。
是有致。
她拨开头发,双手捂住热咖啡的纸杯子,然后她转身。那一瞬间,我知道,她认出了我。
咖啡落到了地上。
“阿冠!”
有致几乎是冲了上来,握住我的手。
“你很冷吧?”我摘下羊皮手套,捏了捏她冻得通红的双手。她身材更高了,头发长长地披过领口的围巾。这么多年过去,她还是一样怕冷,即便裹着呢绒大衣还在瑟瑟发抖。
“阿冠!是你!”她蹦得像个孩子,“你戴眼镜了!”
“我在这里上班……”
“你还是那么呆的一个男孩子!”
她笑起来和小时候一模一样,我也笑了。而这时,玻璃门被推开,暖气涌到我脸上,在一起已经两年多的女朋友走了出来。
楔子
郭林站在阴影里透过窗子看见一个女孩坐在一个男孩的怀中。
他已经习惯了,这是沈佳妮第几次在他表白之后和别的男生在一起。
他以为这次沈佳妮和从前一样,玩够了就会回来。
1
郭林太喜欢沈佳妮了,喜欢沈佳妮全校都知道,除了沈佳妮自己不知道。
郭林单身了八年。陪了沈佳妮八年。
从第一次遇见沈佳妮,高中三年大学四年。就连复读的一年高四郭林都陪着沈佳妮。降了40分报考了沈佳妮的大学。
沈佳妮从来不缺爱,追求沈佳妮的人大抵能排成一个连。沈佳妮最出名的怕是那又长又直的头发以及一双细溜的大长腿。
每当郭林每次鼓起勇气要给沈佳妮表白完,沈佳妮都会立马和别人在一起。郭林跑到小树林,他不会抽烟,点了无数根烟,放到嘴边,又都掐灭了。
全校都看得出自己喜欢沈佳妮,沈佳妮那么聪明,怎么会不明白,她只是不想捅破那层关系。沈佳妮的男朋友一个接一个的换,唯一不变的是郭林依旧陪在她身边。有时候沈佳妮的男朋友质问起来沈佳妮,沈佳妮都会解释郭林是她最好的朋友。郭林也每次都会拍着胸保证说:放心,我喜欢全世界都不会喜欢她的。
大四的那年冬至,天气格外的冷,郭林跑到自习室去备考研究生,手机搁在宿舍,错过了沈佳妮和张泽的第一次相遇,成为了他后悔了半辈子的事情。
沈佳妮在电影院兼职。头有些发晕一回头便和张泽撞了满怀,拿着一筐眼镜被张泽一撞散落了一地。张泽可不是学校里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帮着沈佳妮就收拾了,有意的手背时不时轻轻擦过沈佳妮的手。
张泽候在电影院的门口,一直等到沈佳妮下班,道歉要请沈佳妮吃饭。张泽看沈佳妮脸色不好,饭没吃成,直接二话不说把沈佳妮拉上车把人送医院去了。
张泽每天等沈佳妮下班把沈佳妮送回学校。一来二回的便熟络了起来,两个人的关系就像坐上了火箭飞速发展。沈佳妮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后来心里早已坦然接受。
郭林有天出去给沈佳妮带了礼物,回来时才发现那晚沈佳妮根本没回宿舍。室友也不知道沈佳妮去了哪里,郭林给沈佳妮打十多个电话未接通。
正巧,郭林在这个快餐店看到了沈佳妮。
郭林遥遥的看见男生的一只手搂着沈佳妮,放在她胸旁,另一只手隐晦的从沈佳妮的大腿摸了进去。沈佳妮没有反抗,反而靠的更紧了。沈佳妮就像换了一个人,她的长发变成了利落的短发,红唇,低胸衬衣,超短裙,高跟鞋,坐那男生腿上,笑的格外妩媚。
他守护了沈佳妮这么久。郭林把手机揣进兜里,冲了进去,一把把沈佳妮拉了起来。大喊道:“你疯了,你是谁你就和他这样?”
沈佳妮当即扇了郭林一巴掌。
“你有病?你谁呀你。管得着我吗?”沈佳妮质问着郭林。
“他不是什么好东西。”郭林反驳。
“你他妈说谁不是好东西?”张泽一拳打在了郭林的脸上。
“你呢?打我主意打了这么久?当谁不知道一样,你想想你自己,当初说喜欢全世界都不会喜欢我,呵呵。你看看自己的行为吧,像个小丑。”沈佳妮把水泼在郭林的脸上,拉着张泽就走。
郭林把脸上的水捋掉,他觉得沈佳妮真不是个东西,觉得自己更是一个王八蛋。沈佳妮说的没错,自己不是沈佳妮的谁,干嘛要参与她的生活。
郭林换了手机号,没有再备考研究生,而是去了北漂。当年为了沈佳妮一本分数上了烂二本,现在又没考上研究生,简历人家都不屑于看。租住在北京底下三层的连窗户都没有的地下室里。
2
“郭林,你又在偷偷看她的动态。”一个清丽的姑娘凑过来,手指戳了戳郭林的手机屏幕。“被我发现了,你输了输了。”
女孩叫猫猫,是个模特,租住在郭林的旁边。郭林无奈的熄了手机屏幕,举手投降着看她道:“我就点开了一下,你看我关掉了。说吧,什么条件?”
“都过去了,真没意思,人家都不要你,你还整天惦记个什么劲。”猫猫拆开瓶酸奶,叼着吸管,翻翻白眼默然道:“明早我想喝豆浆,你给我买,不加糖的那种。”
这小丫头,居然爱喝不加糖的豆浆,那有什么好喝的,果然是个没长大的小丫头片子。
郭林至今都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已经过了晚上十二点,她穿着简简单单的白体恤搭着牛仔,拎着宽大的行李箱,踩着帆布鞋走着淌脏水的地下室,有着和这里的人格格不入的精气神。她看见郭林,动作有些夸张的向郭林挥手:“嘿,我是猫猫。这里的新住户。”
北京都贵的死去活来六七个平方,公用的卫生间没有浴室。一个月六七百,地下室人流量很大,每天都有人声嘶力竭的哭喊。这里是地狱,是绝望的。连大男人都忍受不了,更别说一个女孩子了。
可猫猫偏偏却把日子过得井井有条,她每天回来的很晚。她总会带回来一些宵夜给郭林,自己反而不吃说要保持身材。
猫猫喜闹,平时没什么事就会过来找郭林,嘴巴闲不住,一些平淡无奇的琐事也能被她讲出花来。
猫猫知道郭林和沈佳妮的事情之后,一下跳到桌子上,不屑地说:“那种女生有什么好喜欢的啊,她就是想吊着你。”
猫猫信誓旦旦的保证要让郭林忘记沈佳妮。之后,郭林和猫猫就有了一个约定,郭林以后不能关注任何和沈佳妮有关的消息,违反一次,就要答应猫猫一个条件。
遇见猫猫之后,郭林终于一扫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往日阴翳。
猫猫过生日那天,下了雪。她带回来个大蛋糕,请大家去聚一聚。郭林笑她有什么好聚的,大家不过都是点头之交。猫猫细心的收拾好桌子,扬起头很认真的说:“才不呢,那是因为都不熟。正好,这次大家可以一起玩啊。”
猫猫想让郭林买两瓶酒回来,她生日郭林不想扰了猫猫的兴致,无奈的摇摇头随了她意出去了。
等郭林随手挑两瓶酒回来时,正巧看到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把猫猫抱起来要亲猫猫,猫猫一支拖鞋已经滑掉在了地上,她死命打着那个男人,绝望的大声呼叫。坐了一屋子的人都在调笑起哄着,没有人上去阻拦。
“你敢动她一下试试!”郭林面色当时就变了,他大步向前,跨过人群,向着猫猫走去,一把轮起手上的啤酒瓶直接砸在那男人的身后,破碎的玻璃炸裂了一屋子,瓶子里的酒四处溅起。
人们尖叫声,指责声四面而起,场面一度混乱不堪。猫猫在混乱中整理好自己,穿上帆布鞋,郭林拉住猫猫胳膊就跑,猫猫的胳膊很细很细,但却很柔软,郭林心头微微一颤,他要带她离开这里!两个人疯了一样的冲出地下室,没有目的的开始狂奔,最终气喘吁吁的停在天桥底下。
“后悔吗?”郭林松开猫猫给她穿好衣服皱着眉问她,“不是你的圈子,干嘛要强融。现在好了,受委屈了吧。”
猫猫看着郭林双眼通红,再也忍不住的抱住郭林嚎啕大哭:“郭林,我真的受够了!环境我都可以接受,哪怕没有阳光,哪怕整日和虫蚁为伍,我都可以忍的!可是我受不了所有人的冷漠,这么下去会把我逼疯的!我一定一定要离开这里。”
一直顽强的猫猫褪去了所有的坚强和伪装,把所有的脆弱赤裸裸的展现在郭林面前,郭林心中的那根弦似乎在那一瞬间断裂了。
“别哭了,别哭了。”郭林心头一紧,他不太会哄女孩子,有些手足无措地看着抱住自己浑身发抖格外恐惧的猫猫。
“其实……我本来一点都不难的,一点儿不想哭。”猫猫的肩膀颤抖着,断断续续的说:“你一安慰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控制不了我自己。”
郭林怔住,渐渐隆起身子,回身圈住她。右手轻轻搭在猫猫柔顺的头发上,在她耳边一边有一边的重复:没事的,有我在。
从那天起,猫猫再也不睡懒觉了,把郭林拉起来,每天十公里跑步。猫猫把最喜欢的帆布全都扔掉了,白天踩高跟鞋疼的呲牙咧嘴,嗷嗷直叫,也绝不换上平底鞋,晚上在淌着脏水的地上来来回回的走着模特步。在这个纷杂的世界里,郭林比谁都坚定的相信猫猫能够出名。
幸运的是猫猫那天出门吃馄饨帮一个小有名气的女设计师付了一份馄饨钱,女设计师觉得猫猫很有灵气,就在自己的工作室里签下了她。
3
猫猫有钱了,硬生生的把郭林从脏乱的地下室里拖了出来。租了一个环境稍微好点却只有三十平米的小间,里面只有一张床。
郭林早就被北京打磨掉了一切张扬和锐气,听了无数遍的拒绝让郭林有些茫然,他觉得自己这半生活得很失败,到头来也只是混吃等死。
猫猫一巴掌打在郭林腰上。郭林有腰伤,以前的时候载沈佳妮刹车不灵了没刹住,车翻的时候郭林一心想护着后座的沈佳妮,身体歪曲着向后倾,腰撞到了自行车的把儿,之后就有了腰伤。
郭林一下就醒了,猫猫问他:你打算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日子?
是啊,生活它还可以重来,不能让猫猫一直养着自己。
郭林一狠心白天天天跑到附近的大学自习室的重新开始备考硕士,晚上找了个夜班,工资低廉。他把所有的工资都用来买蔬菜水果,猫猫为了保持身材不吃晚饭,中午回来学着营养菜谱给猫猫做饭。郭林底子不差,考上了重点大学的硕士,两个人的日子渐渐好了起来。
郭林不知道从哪里找了把吉他回来,晚上弹给猫猫听,猫猫听着听着睡着了。郭林的手机突然亮了,一条短信,来自未知的号码,郭林手一抖,手机滑到床上。
是沈佳妮的,很早的时候把沈佳妮的电话删掉了,虽然没有备注,但有些号码已经熟稔了千万次,哪怕闭上眼睛也可以倒背如流。
郭林,我们见一面吧。
“你去吧。”猫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来了,头轻轻抵在郭林的肩上。天知道她此时的心有多难受,可是她不能说,因为她不能让郭林为难。
“猫猫。”郭林心头苦涩,回头看着月光下清冷的猫猫。一贯吵闹的她竟然安静得让人有些不习惯。
猫猫抱住郭林,声音有些嘶哑,“郭林,我不想你去。”
郭林将沈佳妮的名字拉黑了,他转身,伸出右手之间抚摸着猫猫的头发,浑厚的男音说:“不去不去。我不会去她。”这句话郭林像是说给猫猫听,又像是说给自己听。
“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你。”猫猫死死的咬住下唇,脸刹那间变得通红,松开郭林,将被子一拉,躲进被窝里。
郭林揉了揉鼻子,自己这是被一个小丫头骗子表白了?
郭林将手机扔在一旁,要拉起被子,猫猫死死的拉住被子,郭林就压在猫猫的身上,猫猫使劲推他,从被子里钻了出来,大叫道:“郭林,你重死了。”
“你个小丫头片子,真的是……”郭林轻轻把猫猫的头发拢回耳后,看着猫猫的眼睛,猫猫有些含羞别过头去,郭林扣住猫猫的下巴,逼迫猫猫和自己对视。很郑重的和她说,“表白的话还是交给我来说吧。我喜欢你。”
猫猫的眸中刹那间绽出星辉,抬手,勾住郭林的脖子,扑上去亲了一口,郭林忍不住挠她,猫猫在郭林怀中逗得直笑。
第二天早上醒来,郭林在疲倦的猫猫的脸上亲了口。去了大学,把刚刚拍的猫猫的睡颜发了朋友圈,也学钱钟书先生文艺了一把,在遇到她之前我没想过结婚,遇见她之后我没想过要和别人结婚。
4
沈佳妮来了。
大抵是因为这条朋友圈暴露了郭林的地址,郭林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就遇见了一年半没见的,他出来的时候看见沈佳妮蹲在他们教学楼门口。沈佳妮瘦了,模样也变了。
但是有些人不管他们怎么变,在人群中我们也可以一眼认出来。
“你来干嘛。”郭林做出不欢迎的姿态,冷漠的看着沈佳妮。
“我妈病了,她想见你。”沈佳妮站在他面前,抬头看着郭林的眼睛。郭林最爱的就是她这双眼睛了,沈佳妮一撒娇,郭林就束手无策。
郭林去过沈佳妮的家很多次,她妈每一次都热情的招待这郭林。沈佳妮她妈是真的对郭林好,简直把郭林当自个儿的亲儿子。
郭林想起来那座小城里时光静好的女子,沉默了许久,向辅导员请了两天假,就定了晚上的绿皮火车和沈佳妮回了小城。
沈佳妮的母亲想见他,他就是回去看下沈佳妮的母亲。郭林觉得没什么,又不想叫猫猫多想,只给猫猫留了条消息:晚上不回去了。
猫猫很快就回复了:好。
郭林不在,三十平米的房子也显得空空的。猫猫晚上有些睡不踏实,便起了身,穿着郭林的衬衣踩着夹板蹲在门口,抬头看着这个庞大的,孤独的,冷漠的城市。
想着郭林去了哪里,会不会想她。
她朋友们都说,一个男人得到了一个女人的身子,态度会变化很大,有珍惜,有丢弃,也有不屑一顾。
猫猫一瞬间觉得自己好像站在了十字路口,等着郭林的审判。
等郭林和沈佳妮回了小城,才知道自己被沈佳妮骗了,沈佳妮她妈好好的在家,甚至有闲情逸致的浇花。沈佳妮她妈一见郭林来了,立马放下手上的东西,说要出去买菜,给郭林做饭吃。
只剩了郭林和沈佳妮两个人,郭林瞪了眼沈佳妮,转身就走。沈佳妮死命拉住他,一把拽下来他手机:“郭林,我求你了,你别走。”
“沈佳妮,我真是这么多年被你算计的死死地。”郭林拒绝道。
“最后一次了,郭林,你不是喜欢我八年吗?我给你,我全都给你!”沈佳妮把外套脱掉,只剩了件背心,攀住郭林,要亲他。
郭林想起猫猫,觉得沈佳妮和猫猫真是不能比。
郭林把沈佳妮从自己身上拉下来,连眼神都不想吝啬给她,拎起包决绝地往门外走,“沈佳妮我们早就清了。”
也许一开始他是忘不了沈佳妮的,喜欢了八年,怎么会说忘就忘,可在后来那段漫长的岁月里,猫猫早就成了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我和张泽玩完了!他骗我!他骗我!我恨他!我要杀了他!”沈佳妮冲进厨房,拿了把刀出来,就往门口冲。
郭林心头一跳,堵住门口不让她出去,抢下沈佳妮手中的刀丢在桌子上,把沈佳妮扔在沙发上,让沈佳妮把衣服穿上,自己坐在另一边,有些无奈的按了按太阳穴,他早就觉得张泽并非良善。
沈佳妮慢慢开口说道。
张泽和沈佳妮在一起了一年,起初沈佳妮以为张泽只是爱和别的女生暧昧,后来发现张泽有近十个备胎。可悲的发现在别人眼里自己竟然也是张泽的备胎,张泽从来没有承认过她。她沈佳妮的半辈子活到狗肚里去了,居然当了回备胎!
张泽列表里只有一个人特殊,是张泽的特别关心。
她以为自己胜券在握,找到张泽摊牌的时候,张泽正和一个女孩亲亲我我,还不知廉耻的问沈佳妮要不要一起。
沈佳妮气不过,假装服了软。之后把张泽和各个女生的聊天记录以开房的数据图片全部发给了张泽特别关心的女生。
沈佳妮和张泽正式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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