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说谎

九月是A城的雨季,罗馥穿着一身白裙,头发随意得半扎起来,撑着透明的雨伞,踩着浅蓝色的短跟高跟鞋,沿着铁山大道步行去公司。在这美女如云的楚城,罗馥不是最靓丽的一个,却也独有一份淡然洒脱的美。

罗馥是新来三个月,刚过实习期的新人。在公司里从事着文秘工作,平时不爱说话。有事便做事,无事便戴着耳机听歌,或者修剪养的一桌子的绿植。同事们聚在一起聊天,罗馥也很少发表自己的言论,总是一笑置之。罗馥只想再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里慢慢生活,而且她很享受这样的状态。

可是,不行啊。她那对待任何事情认真负责的态度,她那纯洁幽香的美丽身影,都吸引着公司里大大小小的正常男性和特殊女性。

明天要休小长假,整个公司洋溢着节日的欢乐气氛。大家在上午把工作忙完,下午便可以从容的等待着放假。

“我今晚要飞泰国。哎?你们中秋去哪儿玩呀?”

“我要和朋友去三亚。”

“我就去朋友圈玩玩。因为得在家带孩子哦。唉,你们没结婚生孩子的赶紧趁现在多出去玩玩!等有了孩子了,就哪儿也去不了了。”

“罗馥,你中秋节有什么计划呀?”

杨家建是公司里喜欢罗馥的一个单身汉,年方二十三,个头一米八,长着一副笑脸。开心的时候,说话眼里也透着笑意,眼睛总是弯弯的。虽然比罗馥小五岁,但比罗馥早来公司两个月。

罗馥笑笑,她不讨厌杨家建,因为他总能给大家带来快乐,一副乐呵呵的样子让人心情愉悦。

“就在家待着。”

杨家建笑着说:“你们听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都毁在你们这帮人手里了。中秋节明明是合家团圆的日子,你们倒好,不陪伴在家人的身边,到处去浪。罗馥,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就靠咱们苦苦维持啦!”

大家哄堂大笑,嘘声一片。罗馥跟着低头浅笑。

罗馥去洗手间的时候,同事小周在洗手池悄悄问罗馥觉得杨家建怎么样?

罗馥:“挺好的,幽默,大家都喜欢他。”

小周煞有介事的凑近罗馥耳边说:“那你可得抓住了,咱们公司有多少小姑娘暗恋杨家建。”

“我已经是老牛了。嫩草还是留给你们年轻人。”

“哎哟,我跟你说认真的。我看他啊,对你有意思~”

罗馥当成笑话一听,心里却好像被敲了一下。难道自己真的应该开始一段新的感情了?

下班时间一到,大家便忙着离开。杨家建磨磨蹭蹭的等着罗馥,罗馥也察觉到了他的意思。

“你中秋节要和家人一起过哦。”杨家建与罗馥一起乘坐最后一趟电梯。电梯里静静地,杨家建有些紧张的问。

罗馥觉得有些好笑,这还是每天在自己面前活蹦乱跳的杨家建吗。

“没有,我一个人,我家人在外地。”罗馥说。

杨家建觉得心脏砰砰直跳,平常能说会道的不知怎么现在说不出一句话来……看杨家建半天不语,有些同情一个大男孩的感情,便说:“你有什么安排吗?”罗馥心想,或许接触一些新的朋友了。遗忘一段感情最快的方式,不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吗?

虽然罗馥说服自己快要把那个男人忘的差不多了。可每次耳机里放他们一起听过歌时,每次夜里睡不着时,每次走一段寂寞的路时,那个男人的模样总会突然冒出来,将罗馥的心刺得好痛。

没想到杨家建却说:“中秋节我得回老家。”

因为杨家建压根没想过自己能够约到罗馥。

罗馥不是傻瓜,她当然知道杨家建对自己是喜欢的。她从小就是被喜欢到大的,她还以为杨家建会知道自己假日没有安排,会主动约自己。

罗馥也并不失落,随口说道:“哦,你家是哪儿的啊?”

“叮!”

电梯到了。

“楚城的啊。你知道楚城吗,我们楚城有……”

下面的话,罗馥没有注意去听。光是楚城这个名字,就又让罗馥陷入了痛苦的回忆。要不是那个从楚城来的电话,这个时候自己大概应该和那个男人在纽约的家中一起做晚餐吧。

罗馥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被杨家建猛地拉进怀中。

“喂,你没事吧!”杨家建紧张地问。他不知道罗馥怎么能呆呆地往马路中间走,要不是自己赶紧拉住她,肯定会被路上疾驰的车辆撞到。

罗馥仰头望着满眼关切的杨家建,喃喃地问,好像自言自语般轻声说:“楚城一定是个很好的地方吧?可惜我从来没去过。”

杨家建脸涨红了,放开了罗馥,责怪般的说:“我可以带你去啊。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也不用往车上碰吧,真是吓到我了。”

好!那就去楚城吧。那个男人的故乡,就让自己把他埋葬在那个地方吧。

楚城是中国东南沿海,经济发达的一个城市。楚城临海而建,街道上开满了大朵大朵火红的相思树。每当凤凰花绽放,整个楚城就变成了涂成红色的城市。当杨家建走到家门口的时候,脑子里还是有些懵的,是高兴懵的。他做梦也没想到罗馥能同意和他一起去楚城。

杨家父母看到罗馥的时候也很惊讶,惊讶中透着些暧昧的笑容。

“叔叔,阿姨。过节好。这是一点心意。”罗馥毕竟比杨家建要成熟些,虽然杨家建说不需要买东西,罗馥还是挑了两瓶适合中来年人的红酒,和一些A城的特产。

“哎呀,这多不好意思。”杨妈妈赶紧把罗馥往家里请,一面说:“你看家建这孩子真是越来越不懂事了!你来,他也没提前给我们说一声。这家里也没收拾,乱七八糟的。我们也没准备什么好菜。这真是……”

杨爸爸却说:“哎呀,能来的也不是外人。你这么客气岂不是不好?”

杨妈妈一拍手:“哈哈,也对,也对。”

杨家建喜得挠着头说:“爸妈,这是我同事,罗馥。”

杨爸爸会心一笑说:“好的,好的。”

杨家爸妈一团和气,非常热情好客,而且他们也能看出儿子很喜欢这个姑娘,饭桌上更是把这家人的幽默发挥到淋漓尽致,笑话一个接一个,把性子向来沉静的罗馥也逗得哈哈大笑,几乎快忘了自己来楚城,明明是带着一些悲剧的情怀,掩埋一段感情的。

饭后,在杨家父母的强势挽留下,罗馥住进了杨家的客房。宴尽人散,罗馥坐在一个陌生城市的陌生房间,脸上是红酒与大笑余留的两抹红晕。杨家很热闹,此时终于安静下来,罗馥更觉孤单。

罗馥从窗口望去,楚城的街道上绚丽夺目的凤凰花隐没在黑暗中。

与那个男人的回忆像是这凤凰花般美丽,却成为了罗馥心底最肮脏的秘密。想到那些过往有多甜蜜,罗馥的心里就有多痛恨。

过去都是一场谎言。

只因罗馥一句话,他便可以连夜开车去另外一个城市为罗馥买一个点心。那个男人一向成熟稳重,却可以为罗馥做任何疯狂的事情。罗馥深深地迷上了他,在罗馥快要带他见父母的时候,罗馥接到了他妻子的电话。

男人的谎言被揭穿后,发誓立刻与妻子离婚,只求罗馥不要离开自己。罗馥当时也绝望过,坚决要与男人分手。可两人一个月没联系后,男人顶着苍白憔悴的脸孔出现在罗馥门口的时候,两人再也忍不住相拥而泣……可最终男人也没有与妻子离婚,罗馥绝望的回国。

“咚咚咚……”

罗馥抹去眼角的泪水,开门。是杨家建来送水果。罗馥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因为杨家建的睡衣印满了粉色的哈喽Kitty,与杨家建充满阳光帅气的外形竟毫无违和。

杨家建笑着问:“卡哇伊吧?”

真是个很爱笑的男孩子呢。

罗馥连连点头,忍俊不禁。

“那你心情好点没?”

罗馥点点头,努力露出一个比较温暖的笑容,表示对杨家建的感谢。

“这个地方有对你很重要的人吗?今天我说到楚城的时候,你整个人都呆住了。”

杨家建的真诚,灼灼逼人,但那时段难以启齿的过往,罗馥只能把所有的苦涩吞进自己肚子里。

罗馥刚想说没有,只是当时有点不舒服,电话响了,看到一个楚城的陌生号码,罗馥突然脸色发白,一下子挂断了。可那电话立刻又纠缠不休的打了过来。罗馥不知道该怎么办,求助似的看了一眼杨家建。

“接吧。”杨家建轻声说。

罗馥收到了鼓励,接了电话。

是那熟悉的充满磁性的声音:“喂,是我。”

“嗯。”

“你在哪里?”

“不是说了再也不要联系了吗?”

“我离婚了,馥儿。我们可以在一起了。我知道之前是我对不起你,我以后会好好补偿你的。”

如果这句话男人早一年对罗馥说的话,罗馥一定会立刻奔向这个男人。可现在,罗馥犹豫了……

“我们一直是相爱的,对吗?”

“我现在不想说这些。”电话那头停顿了两秒,说道:“好。等你不生气了再打给我。”

挂了电话,罗馥对穿着粉红睡衣的杨家建说:“他回来了。”

谁回来了?是她以前的爱人吗?可是她为什么一点也不开心呢?为什么脸上会有愤怒,眼角会有泪水呢?杨家建并不知道罗馥的过去,但他不想罗馥不高兴,不想罗馥哭,便点点头说:“对了,今晚有一个聚会,你跟我一起去吧。”

好,去玩吧,去疯吧。不要再想那个男人。他曾经再三欺骗自己,别再去相信他的话了!

“好,走。”

于是半夜十二点,杨家建带着罗馥来到城西的一个空无一人的偏僻广场。一轮明月高照,广场上只有零散的健身器材,和一块刻着“爱心广场”的大石头。

“杨家建,你是在逗我吗?”

“嘘……”杨家建神神秘秘的说,“你等着瞧好了!我要给你见识你一辈子没见过的有意思的事情。”

杨家建跳到大石头上,朝着月亮发出“嗷呜~”一声长叫,然后得意洋洋的看着罗馥。

这杨家建平时看着人模狗样的,没想到竟有这样的精神病,罗馥心想,一面暗暗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如果杨家建再有什么奇怪的举动,就立刻逃跑。

“哇,好棒好棒。家建啊,快下来吧。别摔着了啊。”罗馥哄着杨家建。

“不。我要让你亲眼看看,这有多神奇。”杨家建鼓起一口气:“啊呜~啊呜~”

妈呀,这杨家建可是真疯了。下一秒该不会要变身了吧?可看他那样子,似乎神志并没有丧失啊。

“杨家建,你到底在搞什么鬼?”

“嘘,你听,它们来了。”

“谁们?”罗馥问。

刚说完,罗馥也听到了粗重的喘息,啪啪的脚步。

是狗,上百条不同品种的狗朝着他们快速跑来,跑到石头下停住,眼睛看着杨家建,伸着舌头快活的大喘气,上百条尾巴一齐摇着。

杨家建站台石头上,背后一轮明月,面前一百多条条狗狗,一个女人。神奇极了。

“怎样?还以为我是精神病不?”

“这太神奇了!你是狗王吗?”

罗馥惊讶到捂住了嘴。

“不,它们都是我的朋友。”

“汪汪汪!”群狗一起大叫,好像在回答杨家建的话。

“朋友们,今天给你们介绍一个新朋友,当当当!罗馥小姐!”杨家建像一个主持人一般对着观众喊道。

“汪汪汪!”观众热烈鼓掌。

一只秀气的白色小贵宾犬,轻轻咬住罗馥的裙摆,把她往石头上拖。有几只小狗用鼻子顶着罗馥的脚踝,把罗馥弄的痒痒的,只得顺着狗狗们的指引爬上石头上。

罗馥第一次见到上百只狗狗,摇着尾巴一起看着她。

杨家建悄悄说:“跟它们打个招呼呀!”

“嗨,你们好。”

“汪汪汪!”(你好。)

“请它们吃东西,它们会喜欢你的。”杨家建把从家里带出来的大塑料袋递给罗馥,袋子里装的是晚上剩下的食物。

罗馥和杨家建一起喂狗,狗狗们吃了罗馥给的食物,有的绕着她和杨家建跑上几圈圈,有的表演倒立行走,有的对罗馥作揖握手,表示感谢,逗得罗馥哈哈大笑,开心地拉住杨家建的手。

杨家建微红的脸在夜晚没有被发觉。

食物都喂完了,狗狗们还不愿散去,围着杨家建和罗馥摇头摆尾。

杨家建说:“我从小喜欢狗,可我爸妈不让养狗,所以我就喂流浪狗,喂了二十年,楚城的流浪狗都被我喂遍了,它们有的一出生就是流浪狗,有的是被人抛弃的。现在回来的少了,不过它们都没忘记我。只要我一叫唤,它们就都来了。狗狗是很忠诚简单的,它们没有欺骗与算计。有时候,我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来跟它们玩玩,就会很开心。”

罗馥静静听完,逗弄着小狗,终于把压抑着自己的那段过往向杨家建与狗们倾诉了。

“他现在为了你已经离婚了?”

“我不知道。如果是为了我这个人,为什么一开始的时候不离呢?当然,我也并不想破坏他的家庭,他的老婆是个很好的人,我们都被他骗了。”

“那你还爱他吗?”

“我也不知道。知道了他骗我,我还很恨他。可现在过了这么久,又没那么恨了。”

“恨,是还有感情。”

“或许吧。”罗馥抚摸着小贵宾的头,问道:“你说我该不该见他?”

“去吧,看清一个人要比永远挂念着他好。”杨家建说。

罗馥接受了杨家建的建议,时隔一年,终于再次见到了那个叫胡耳男人。离开他的时候,罗馥从纽约哭到A城。而这次见面,却十分平静,没有想象中的波澜。

胡耳瘦了,穿着一身深灰色半旧西服,胡子挂的很干净,露出青皮。眼睛显得更大,透着精光。罗馥第一次觉得这个男人竟有些陌生。

胡耳握住罗馥的手:“馥儿,以前是我对不起你。想想咱们以前在一起多幸福啊,以后咱们把幸福延续下去,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馥儿……”

罗馥不是不怀念曾经的甜蜜,罗馥曾为他付出了所有的青春与感情,所以胡耳一番情真意切的表白让罗馥红了眼眶。

“你怎么离婚的?她还好吗?”

“我把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她。她有了钱,痛痛快快答应了离婚。我现在白手起家,但我一定会给你幸福的。馥儿,嫁给我吧!”

胡耳突然单膝跪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

静谧的咖啡厅,店长会心地播放一曲《明天我要嫁给你啦》,不明所以的店员与客人把这一幕当做是浪漫的求婚,围聚而来,鼓掌祝福,齐声呼唤:“嫁给他!嫁给他!”

罗馥是很感动,但求婚并不是时候。她甚至还没有想好是否要与胡耳重修旧好,现在就被赶鸭子上架一般窘迫。面对胡耳热切的目光,众人的声声催促,罗馥的内心是抗拒的。

就在罗馥不知如何是好,一只白色小贵宾犬不知怎么进到咖啡厅,从一个胖女人的双腿中钻进人群,一口叼住胡耳的戒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桃之夭夭。

胡耳赶紧去追,罗馥也得以逃离喧嚣的人群。胡耳追着狗咒骂道:“哪里来的流浪狗,竟敢坏老子的好事。老子捉住你,非打死你,剥了你的狗皮,拆了你的狗骨头!”

罗馥认识那只狗,不就是昨晚在广场上咬着自己裙摆的小白贵宾吗。罗馥从没见过胡耳那样的愤怒,怕他伤害了小贵宾,便一路跟着胡耳。

小贵宾跑到广场,跑到正在给流浪狗喂食的杨家建脚边,把戒指吐给了杨家建。

“小白,这是什么?戒指?你怎么会有一个戒指呢?”

“喂!死狗!你给我站住!”胡耳气喘吁吁的赶到广场,看到小白已经躲在了杨家建的身后。

“你让开,我找那狗!”

“你是在找这个吗?”

杨家建今天着一身休闲装,脚蹬白色运动鞋。他护着着小白,站了起来,在虽然身材依旧保持的很好,但已经渐入中年的胡耳面前,显得更加阳光干净。

“是的,说出来我自己都不信,这狗竟然在我求婚的时候,抢走了我的戒指。小兄弟,快给我吧。这戒指对我很重要,我的后半生就靠它了。”

胡耳一手叉腰凶神恶煞地指着小白,一手伸向了杨家建。

杨家建正要把截止递给胡耳,就看到罗馥跟着跑来,一下子明白了这个男人是谁,立刻收回了手,严肃的问道:“你很爱那个女人吗?”

胡耳一愣,不知道这个小子搞什么鬼,但为了赶紧拿到戒指,便说:“是的。”

“你可以让她开心吗?”

胡耳以为这个男孩子是遇到什么感情问题了,便以一个过来人的口吻道:“女人只认钱,你得有钱,她就会开心。”说着,趁杨家建不注意,一把抢过戒指。

“当然,”胡耳拿到戒指,意味深长地继续说:“我的女人不一样,她从不看男人有没有钱,因为都没她有钱。”

“胡耳,你别伤害它。”罗馥跑来说。

“没有,我只是吓唬吓唬它,其实我很喜欢小狗的。”胡耳立刻作出一副爱心泛滥的模样,试图去抚摸小白的头。小白对他汪汪大叫。

“家建?”罗馥没想到杨家建也在这里。

“这就是你喜欢的男人?”

杨家建的语气满是嘲讽。出于一个男人对同类的观察,杨家建觉得这个胡耳并不是什么善类。

“他叫胡耳。胡耳,这是我的同事……朋友,杨家建。”

胡耳一脸温和,儒雅地伸出手:“真是好巧,没想到竟然是馥儿的同事。认识一下,我叫胡耳,罗馥的男朋友。”

杨家建却猛地一拳砸在了胡耳的脸上。

胡耳痛得弯下了腰,捂住脸。

“杨家建,你干什么?!”

罗馥一下子推开杨家建,扶住胡耳。胡耳连连摆手,说没事,眼角却向杨家建射出一道阴狠的目光。

“我叫杨家建,是喜欢罗馥的人。如果你敢对她不好,伤害她,惹她不开心。我会更用力的揍你,还会抢走她。”杨家建怒道。

流浪狗们也围聚过来,对着胡耳大声喊叫。

罗馥一直知道杨家建喜欢着自己,杨家建是个活泼开朗的大男孩,她也很喜欢与杨家建在一起的那种轻松愉快,只是心里一直告诉自己把他当做弟弟而已,而他对自己也是姐姐的喜欢。

可在此时,看到杨家建通红的眼睛,罗馥骗不了自己。这个真诚阳光的大男孩,一直围绕在自己身边,每次不开心的时候都能即使出现用各种方式哄自己开心……

“没事的,不打不相识。我一定会对她好,不让你抢走她。”胡耳紧紧握住罗馥的手,拉着罗馥走了。

罗馥却再也忘不了杨家建红着眼睛看自己的样子,想起来竟有些心疼。她没有答应胡耳的求婚,但胡耳却开始每天按时接送罗馥上下班,送花送饭,嘘寒问暖,以罗馥的男朋友自居,甚至还搬到了罗馥租住的房子附近。

罗馥成了公司女孩子人人羡慕的对象,大家都说她男朋友对她可真好,还是国外回来的公司高管,帅气多金,温柔体贴,每次胡耳来都要称赞一阵,酸一阵。

而罗馥与杨家建却再没有以往的轻松自在。每次看着杨家建与其他人说说笑笑,对自己只剩下疏远的礼貌,心里十分落寞。

“你现在每天这样照顾我,不工作吗?”

胡耳亲昵地划了一下罗馥的鼻子说:“现在刚辞职,休息一段时间后再去工作。以我的能力,你是怕找不到工作,养不起你吗?”

罗馥下意识地想要躲开胡耳的手,从再次见面,罗馥躲避着与胡耳的一切亲密行为。

“馥儿,你是不是嫌弃我现在没有钱,也没有工作?”

“不是的。”罗馥修剪着阳台上的植物,随意的说。

现在每次与胡耳聊天,罗馥总是心不在焉,却常常想起与杨家建那驱走一切阴霾的笑脸,在一起时有趣的事,尤其是那要杨家建穿着粉色睡衣,召唤百只流浪狗的神奇景象,狗儿们神态各异,个怀本领。

“馥儿,我年纪也不小了。我爸妈的身体也越来越差,他们有生之年也不想看到我孤家寡人一个,他们最大的希望就是能看到我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明天到A城旅游,也想见见你。他们很喜欢你的。”

胡耳为了与妻子离婚,真的放弃了所有财产,豪赌一把,所以他不能输。他以为罗馥对自己的感情很深,可没想到这次见面,罗馥对自己却如此疏远。胡耳有些急了,他甚至搬出了父母。

罗馥看胡耳说得可怜,只得同意见面。可罗馥心里并不想见胡耳的父母,因为自己始终是破坏胡耳家庭的第三者。

在公司咖啡间,罗馥想着下班后要见胡耳父母,该会多尴尬。一不小心咖啡撒了出来,烫到了手。

一张纸巾递到面前,杨家建接过罗馥手里的咖啡杯,放到桌上,责怪似的道:“怎么这么不小心哦。”

这是杨家建这段时间来,第一次这么关心自己。罗馥觉得有些委屈,这段时间并不开心,感觉一直被胡耳逼着生活下去。

罗馥擦掉手上的咖啡渍,用清水冲手。杨家建已经把烫伤膏拿了过来,递给罗馥。看到她的脸上写满了委屈。

“你怎么了?他不是对你挺好的吗?”

“是啊,是挺好的。”罗馥说,虽然自己却并不开心,可胡耳对她可是真的很好,甚至比在纽约的时候更好。只是感情好像一面破碎的镜子,再也难圆了。

杨家建落寞的点点头,半开玩笑说:“对了,那天你男朋友说你很有钱,是大土豪呢。”杨家建故意把男朋友三个字说得很重,仿佛赌气一般。

罗馥一愣,赶紧说:“没有,他乱说的,我就是很普通的工薪族罢了。”

“是啊,哪个大土豪会自己打咖啡烫着手。赶紧涂药啊,别待会儿起泡。我去工作了。”

杨家建走后,罗馥满心疑惑,为什么胡耳会那么说呢?

难道……?

胡耳的父母是一对白发苍苍,精神却不错的老人。他们对罗馥很是喜欢,嘘寒问暖,似乎一点也不介意罗馥间接拆散了胡耳原来美满的家庭。

最后胡耳妈妈流下了老泪,拉着罗馥的手道:“馥儿啊,你真是个好女孩,我们家胡耳能找到你是他的福气,你们在一起也有两年多了吧?我知道现在年轻人不爱我们老家伙插手婚姻的事。可我与胡耳他爸,已经没有多少日子了,我们真想在有生之年,看到你们的婚礼啊!”

“妈,您别哭呀。我和馥儿很好的。”胡耳安慰着他妈妈,用眼神示意罗馥表表态,安慰安慰他妈妈。

毕竟面对的是七八十岁的老人,罗馥只能说让她放心。

“你们说这话就好,我与他爸也就安心了。刚好我们也在A城,下次不知还有没有机会来,明天与你爸妈见个面,把你们的事谈谈吧。”胡妈妈继续抹着眼泪说。

“嗯,这样也好。”胡爸爸也点头说。

“哎呀,妈,你别哭了。馥儿不是答应了吗,你还哭什么?”

罗馥就是这样被逼上梁山得安排了自己爸妈与胡耳一家见面的。她特别后悔答应了胡耳见他父母。

真希望有只突然跑出只大狗把胡耳爸妈叼走,杨家建来再打一拳胡耳。因为此时胡耳的急态,已经是在间接逼迫罗馥,让她有些厌恶。

可自从这次胡耳回国,罗馥的生活就再也没有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一般,似乎一直被胡耳推着走。

罗馥爸爸的气质有很大的压迫性,从他一进包间开始,氛围就有些压抑。罗爸爸一开始对胡耳的态度非常冷漠,可在胡耳的一再发誓,各种表态下,缓和了许多。

罗妈妈的态度一直不咸不淡,唯丈夫是从。只是对罗馥很担心,一直说她瘦了。

“你要是再敢伤害我女儿,我不会对你再客气。”

罗爸爸喝下最后一杯酒,拍着胡耳的肩膀说。

“爸,妈!你放心吧!我一定会用生命去守护馥儿的。”

胡耳顺势改了口,红着眼眶道。

罗馥只想到那天杨家建也红了眼,那副模样再也没有从罗馥心里挥去。

胡耳爸妈发挥了自己的苦情戏码,给他们订了日子。大概是觉得女儿也快三十了,再不结婚也不好,罗馥爸妈便也同意了。

“胡耳能够娶到馥儿,不知我们上辈子积了什么德。你们家有什么要求,我们砸锅卖铁也要办的。”

罗馥爸爸鼻子里哼出冷气:“我们家虽然生意不大,却也没到要彩礼的地步。胡耳回国不是一直没工作吗?明天就给你安排一个班先上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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