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界戏:君之花
万年雪封的冰山上有个冰洞,冰洞中放着冰棺,冰棺里躺着个美人儿,美人穿着紫色华贵的衣裳,身上蒙着层冰霜。
冰棺四周全是紫色的晶石围绕,在这白茫茫冷冰冰的一片中,中央的紫色,竟显出一些妖魅来。
“一个两个皆是痴人,遭了一身罪,到头来也只是成全了自己。”
说话的是名女子,她一身蓝衣,披着短斗篷,手上戴着淡蓝色软绒套子,张开双臂,对着冰棺之中的美人念着咒语。
不消片刻,从美人身体里泛出一道光,地上多了个紫衣男子。
男子跪在地上,像是刚刚苏醒,双眼朦胧,看着冰棺,又看向蓝衣女子,唤了声“玉主”。
“魅灵子,她已经死了,死了好多好多年。”唤作玉主的女子,说话语速不慌不慢,声音里有些淡淡的柔情。“可你用法术护了她的肉体九百年。”
“这是暖暖想要的……咳咳咳……”魅生九百年来没说过话,嗓子一时发不出音来。
“她想要一张漂亮的脸蛋儿,是为了给你看,如果当初你没有出现,她会一直丑着,在乞丐窝里讨生活,然后自然而然的死在某个寒冷的冬天。又或者遇到某个娶不到媳妇的大汉把她娶回家,生儿育女暖被窝,日子虽艰苦,也能儿女绕膝,寿终正寝。”玉主绕着冰棺走了一圈,停下来摸了摸女子的脸。“可你的出现,让她对美,有了执念。”人一旦有了执念,就会千方百计的得到它。不计手段,不顾后果。
女子说的两种结局,虽然也有不尽如意的地方,但比起芳华早逝,确实好的多。
“所以啊,”女子伸手在棺中美人额头上一点,美人瞬间变成了丑女,右眼处一大块乌青的印记出现,“不该存在于世上的一些事儿一些人,就让她随风飘散吧。”
女子手起,棺中人的身体化为灰烬!
“石书瑶!”魅生想起身攻击,奈何与灵域玉主法术的差距不仅仅是在身份上,实力上更是撼动不了人家。
他怒吼着,身体没有力量支撑着,痛心疾首地嘶喊显得那么滑稽。
石书瑶的声音提高了些,“你困了她的灵魂九百年不得转世,你可以朝我喊,那她向谁说?”
“魅灵子,该醒醒了。”石书瑶来到他跟前居高临下。
魅生抬头,抱着石书瑶的腿,满眼哀求,“你把她弄哪里去了?求你把她还给我。”
“若是还没睡醒,就去替我办件事,醒醒神,做得好,我就告诉你,她去了哪儿?如何?”石书瑶在他耳边说完话,便推开了他,离他三步远。
魅生立马应下,撑起身子去完成他的任务。
待他走后,石书瑶掌心浮着一株鸢尾,她对着花说道:“怎么这些人,好好说话不听,非得用威胁才肯乖乖的听话呀?”这个问题的答案,她是明白的,有些好奇,自己也到了那一天会怎么选择呢?
“暖暖啊暖暖,你的灵魂太弱了,不适合投胎,且让我用这鸢尾养你几日。就看看你家的这位小精灵,能不能促成另一对的好事喽!”石书瑶说完,暗嘲自己不像是灵域的共主,倒像是一个大家族的家长,为自己的孩子奔波劳累,还得不到半点好。
“哎,算了,这里好冷,暖暖,我带你去我家玩玩。”说着,石书瑶带着鸢尾花离开了冰洞。
魅生来到人间,修养了一段时间。
打听到那条小虫子的下落,发现他在乎的人,是他的学生钱欢。
于是按照石书瑶的吩咐,抓了那个他在乎的人。
小虫子追了上来,三言两语,便发现了魅生爱唠叨的原因。
“你有多少年没说过话?”小虫子问道。
魅生愣了愣,“应该有九百年了吧。当初幼归大哥为你挡了天雷,落得个魂飞魄散,永世不入轮回的下场,我想,他是真的爱惨了你。同为精灵,我自认为做不到像他那样无私付出,便不再缠着你们了,倒是在人间游荡了两年,遇到了个姑娘……”
丑姑娘叫暖暖,十岁,在一个寺庙偷魅生的钱。
魅生睡在大石头上,暖暖的手伸进魅生的胸口,本想着偷几两碎银子,没想到这人只穿了一件单衣,直接摸到了他的胸脯,吓得小姑娘赶忙缩回手。
不过直接被魅生抓住了手腕,他没有睁开眼,声音里满是戏谑,“姑娘,摸了这个男人,你可要负责喔!”
男人的声音让暖暖心口一酥,这次偷钱不行,白捡一个相公?魅生睁眼起身,看到暖暖真容:“唔……好丑!”
嫌弃的语气让姑娘直接爆走,“臭男人,敢占老娘便宜。”说着随手抄来一个石头把魅生砸破了脑袋。
被打了……想他堂堂一个魅灵,被一个人间的小女孩打了,还见了血……
魅生坐在大石头上捂着头上的伤口,打算报复回去,可是他是魅灵,对着美好的事物能撒个娇调戏一下,在这么一个丑丫头面前,他动手的心思都没有。
直接把人敲晕了,晾在石头上。
丑丫头是有些丑,她面黄肌瘦,因为从没吃饱过饭,加上脸上有块乌青的印记,乞丐堆里也是被欺负的那一个。好在身上没有太多的酸臭味,平时说话收起了火爆脾气,嘴上像抹了蜜一样甜,倒是讨得一些饭吃。
只是如今冬天了,没几个有钱人出来走动,暖暖才会想着偷些钱来度日。
这些都是在魅生再次来到她身边时了解到的。
那时他被打,虽说施个法术就可以把伤治好,但活了这么多年,没有正儿八经的享受一下人间的生活,加上人一闲就会找事儿干,于是魅生先去了一趟医馆,把额头包扎的像披麻戴孝一样,打好了腹稿,预备找暖暖要医药费。
他离开不过一个时辰,找到丑丫头的时候,她正在一辆马车中被捆着。
“大哥大哥,救救我,他们要把我卖给山里的老汉当媳妇。”暖暖嘴里的破布被魅生取下,向这个突然出现的哥哥求救。
“虽然你丫头人丑,夜里关了灯不都一个样。”魅生开了黄腔,调戏姑娘,又想起眼前的丑丫头才十岁,应该是听不懂的。
换了个坐车的姿势,道,“救你可以,你同意以后给我当端洗脚水的丫鬟,承认此生养着本公子,公子便救你。”
暖暖想也不想,说:“好的好的,都听公子的。只要公子要救了我,我就是你永生的奴。”别人想听一句好话,暖暖能说出一箩筐不带重复。
“你这丫头,说话好听。”人类生命短暂,魅生瞅了瞅骨瘦如柴的臭丫头,想着就当养个宠物也好。
他们说话的声音被魅生隔绝,外面的人不知道里面已是空车。
暖暖离了危险,趁魅生不注意开溜了。
还拍拍自己的小心脏,自言自语:“刚出狼窝,又入虎口,老娘才不会那么傻了。”她就是当乞丐,也不会给别人为奴为婢,不然早把自己卖给大户人家作粗使丫头。
“你这丫头,忒不实在。”突如其来的声音吓的暖暖头也不回的往前跑,待她抱着一棵树大喘气的时候,魅生从另一边出来勾着她的下巴,“累啦?要不歇会儿,再接着跑?”
这种你追我赶的游戏,也是挺好玩的。
暖暖瘫在地上,“不跑了不跑了,我歇会儿。”
魅生道:“真不跑了?”
“说不跑就不跑,我饿了,你有吃的吗?”自己跑不过人家,这是暖暖知道的一个事实。
魅生也觉得有些饿饿的,进山抓了只鸡,回来的时候,地上的小人儿不见了……
默默骂了句,“不诚实的丑丫头,”又提了提手中的鸡,“连鸡的面子都不看?”
没多纠结,魅生拎着鸡,在暖暖下一个经过之地等着。
暖暖已经饿的前心贴后背,不远处飘来一阵肉香。
她跌跌撞撞过去,看到了正在闻鸡肉香的魅生。
“丑丫头你跑得太慢了,看——”魅生面前的火刚熄,他将手中烤好的鸡在暖暖眼前晃了一圈儿,“我都烤好一只鸡了。”
“是嘛,真好,见者有份。”暖暖不管不顾,夺过来大吃特吃。
要说今日暖暖的行为,不礼貌,不道德,还有股莫名其妙的贱。
此时魅生就是这个想法。
既然如此,那就好好玩玩这个不懂事儿丑丫头,只要不把人玩死玩残废,老天也折不了他的寿。
他这样想着,也就这样做着。
不知不觉从刚开始的一跑一追,到后来的一人惹事一人扫尾。
“暖暖——”魅生还是艳丽的他,但是暖暖已经是十五岁的姑娘。身材开始发育,人也长得精神饱满,只是脸上的印记还在,她从不用头发遮挡着。看人的时候,那目光一半傲气一半挑剔。
“暖暖,说了多少次,拿人家的东西要给钱。”魅生从胭脂铺里追了出来,刚给人家把钱还上,就来暖暖耳边唠叨。
大街上的人看着这对男的俏颜,女的无盐的人儿,纷纷感叹怎么就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男的是鲜花,女的是牛粪。
刺耳的话不是第一次听,暖暖转过身,“丑八怪,你看我,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同?”
魅生脚下一个缓冲,站稳了身子,还真认真看了看,“没什么不同啊!”
暖暖炸了,小姑娘张牙五爪,“不理你了,离我远点。”说完,跑到一个偏僻角落,从怀里掏出镜子,拿出新买的胭脂,在脸上擦了起来。特别是在有乌青印记的那个地方,反复擦着。
胭脂盒是淡紫色的瓷制盒子,盖上绘有鸢尾花形,盒底纹着东西,暖暖识不得几个字,老板说是这胭脂的名字:魅生。
也是她中意人的名字。
雨打梨花深闭门,忘了青春,误了青春。
黎筱筱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她刚刚才得知自己的闺蜜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了。是什么时候在一起的呢?难道是自己出去参加作文大赛的时候?还是介绍他们认识的时候?又或许更早。她摇了摇头,想要把他们在一起的画面从脑海中甩出去。
黎筱筱和吴梦瑶是好闺蜜,从小学起就一直同班到大学,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甚至爱好,习惯都一样。和她们熟的人都评价说:不是姐妹,却胜似姐妹。从背影真的很难分清她们俩。现在回想起来觉得都是笑话,所以他喜欢她闺蜜也是有原因的?原因是两个人差不多,而她更开朗活泼,而自己比较沉闷?
第一次遇到宋星泽是在大一新生会上,他就像一束光照进了她的心。于是兴冲冲跑回去和吴梦瑶说:“瑶瑶,我遇到了我想共度一生的人了!”马梦瑶笑笑,说:“哦,是谁啊?居然能让我们的筱筱小公主动心。”黎筱筱傻傻一笑,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说完就跑出去了。没过一会儿,黎筱筱气喘吁吁的跑回来,说:“瑶瑶,我加到了,我加了他微信,看我怎么拿下他。”
吴梦瑶宠溺地摸摸她的头,“嗯,给我一个,我替你考察一下这个人,看看他适不适合你。”黎筱筱立马就发了过去,还一副你真好的样子。添加到通讯录就睡觉去了,反正到时候会同意的。第二天早上醒来一看,果然显示对方已同意你的好友申请。
看了眼网名:顾清风。为什么要叫顾清风呢?筱筱心里腹诽着,没想到手下也打出来发了出去,对方显然懵了一下打了个问号?过了几秒回了句没什么,喜欢罢了。黎筱筱回过去一个笑脸说好吧。对方又回了个嗯。突然觉得这是个直男,可以把话题聊死。于是又问,你是哪个系的呀?宋星泽发了条语音过来:金融系的。
黎筱筱表示自己被这个声音酥到了,然后半天没回过神来。宋星泽发现对方没有再输入,就放下手机做作业去了。再后来,黎筱筱每天都会去找他聊天,不管多少琐碎都会说个没完没了,而宋星泽也好脾气的陪她聊天。
有一天她问:“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呀?”那边没有回信息,黎筱筱略微失望。过了一会儿,手机叮咚震了一下,她打开手机看了一眼,宋星泽说:“和我志同道合的。”黎筱筱看到之后激动的不得了,忙回了句,好,那就晚安了,于是就美滋滋的去睡觉了。她突然想起来最近好像吴梦瑶挺忙的都不和自己一起走了,就跑去找她,打了个电话,“瑶瑶,你在哪呀?”那边的吴梦瑶好像在一个很嘈杂的环境说“我有事,你不用等我,我很快回来。”说完电话嘟了一声就挂断了。
黎筱筱失望的放下手机,第二天导师的电话打来:“筱筱呀,我们中文系今年有个作文大赛,老师觉得你作文写的挺好的,这次比赛就你去参加吧。”黎筱筱高兴的都要跳起来了“好呀,谢谢老师给我这次机会。”
等到电话挂了,她都觉得自己身处梦境,于是掐了一下自己哇疼哎,是真的。然后就屁颠屁颠的去收拾行李了。吴梦瑶回来见到她兴冲冲地收拾行李,问她干嘛去。“我呀,老师说有个比赛让我去一下,瑶瑶,我不在记得好好照顾自己。”吴梦瑶点点头,“好,等你回来。”黎筱筱见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问她想说什么说出来就好了,吴梦瑶摇摇头,“没有。”黎筱筱说:“那好吧,遇到困难和我说,我今晚早点睡啦,明天就要走了。”两个人互道了晚安就睡觉去了。
第二天,黎筱筱起了个大早还发信息告诉宋星泽自己要去比赛了。宋星泽回了个加油。感觉满满的动力呀,黎筱筱的小脚步都是蹦蹦跳跳的。到了X市,她给宋星泽和吴梦瑶都发了信息,两个人同时回了她一句好的。觉得有点奇怪,但是还是努力准备把作文写好。中午打车去了考场,黎筱筱发现自己都不紧张,进了考场看到题目:你觉得最幸福的事。
黎筱筱觉得这个题目简直是合心意,然后奋笔疾书快速的写完了作文。而S的校园内,两个人正紧紧地抱在一起,没过一会儿两个人就开始忘情的亲吻。等到女生有点缺氧,男生才放开她。吴梦瑶说:“星泽,你会不会感觉我是个第三者啊?明明是筱筱喜欢你,可是我却和你在一起了。”宋星泽安慰她说:“不会的,我会和她解释的,你放心。”此刻的黎筱筱浑然不知自己的好闺蜜和自己喜欢的人已经在一起了。
等从考场出来,她发了张调皮的照片给宋星泽:我成功啦,快祝贺我。宋星泽说:嗯,可爱的女孩运气不会差。黎筱筱因为这句话在原地蹦的老高,真想马上乘飞机回去找他,可是没有这个条件。又发了条,明天我回来了。宋星泽只有一个嗯。她又给吴梦瑶发了信息,瑶瑶,我考完了,我觉得不错。吴梦瑶仅仅回了个嗯,然后对话框再没响应。
黎筱筱想,这个死女人,回去得好好骂骂她,居然一点都不关心自己。想到明天可以见到宋星泽就激动,于是梦里都是甜甜的气泡。
等第二天,她乘了最早的航班回S市,一到学校就马不停蹄的去找宋星泽,这可是第一次见面啊既激动又紧张。而当她走过人工湖时发现瑶瑶和宋星泽坐在长椅上,宋星泽还温柔的帮她拂了拂耳边的碎发。这是?黎筱筱感觉自己的脑子炸了,他们俩怎么会在一起。显然,两人也发现了她,吴梦瑶说:“筱…筱筱,我…”
黎筱筱气愤地说:“别叫我筱筱,我感觉恶心,是我闺蜜却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了。还答应帮我探探底细,结果自己勾搭上了。对啊,我早该察觉的。宋星泽,你是不是也觉得我特别好骗啊?觉得和她一起耍我看我出丑很开心?我之前喜欢你真是看走眼了,你们继续,我不妨碍你们。”
宋星泽想追上去问问,可是吴梦瑶却拉住他,告诉他筱筱需要自己一个人静静。他拉住吴梦瑶问:“她刚刚说她喜欢我?有这件事?”吴梦瑶眼神躲躲闪闪,不敢承认,而宋星泽也看出了端倪。于是他向黎筱筱走掉的方向追去,可惜没有找到。
六十年后,黎筱筱对着孙女说:“我这辈子,一直在等一束花开,等一个人来。只可惜他从没来过。小孙女问,那是谁呢?奶奶。黎筱筱说:一个不可能来的人。
微凉晚风中夹杂着些许细碎的雨丝。
远方天空中一片墨绿色流动着,渐渐笼罩了大地。
此刻的我与天南地北的游客共处于大理的一方旅社之中。旅社的老板是个爽朗的中年男人,自身独成一种韵味,民谣歌手般低沉嗓音,健硕身躯,一尾浓厚络腮胡。
在我住在这里的第三天,也就是今天,老板组织了一个主题晚会。夜幕降临,灯火初起的时候,我们聚集在了大厅。大厅中,架子鼓有节奏的打击声以及吉他弦缓缓波动中,民谣歌手低沉的嗓音充斥了大厅。
不知是这天的灯光太迷离还是夜色太温柔,不觉间我们谈到了曾经年少的我们。听着形形色色的故事,看着或惋惜或兴奋的人们,我忽然想起来很久以前,曾有一个男孩,说上大学便赚钱带我去旅行。
与他相识,正值寒冬。
那时窗外的腊梅开得正盛,香气溢满了整个教室。
那天午后,老师拿着新排的座次表让我们按序就坐。如无数青春校园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一样,我坐在你的前面。我们,成了前后桌。而那时我不知道的是,不久的之后,我会喜欢上你。
那时的我还比较嗜睡,早上起床便成为了一项艰难的挑战。而在寒冷的冬天,我更是在室友稀稀疏疏的洗漱声停止几十分钟后,才鲤鱼打挺迅速地翻身起床。即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还执着于“早餐要吃好”的最后底线。
本着这样的想法,我的早餐往往是小卖部的切片面包配上一瓶牛奶。当教室中的读书声起时,我躲在桌前一堆书形成的天然屏障后,享用起了我的早餐。为了追求速度,弯着腰的我两手抓着面包外的包装袋,将四片整整齐齐的切片塞到嘴中,带着点坚定和满足感咬下去,如此往复。
“好可爱啊”,这样一句简短的话飘进了我的耳朵。
我咬面包的动作顿时停顿了一下,看了一眼同桌投过来的意味深长的目光,我松开了面包,转过头来对着你傻笑着,说了一句谢谢夸奖。
你靠着椅子,背挺得似崖上的青松。即使是那样有限的空间中,你还是给了我随意中又自带了一丝霸气的感觉。我看着你,意外地发现你的耳朵竟然红得似煮熟了的虾。
那时我想,那么霸气的你既像战场上一往无前的战士,又像电视中发号司令运筹帷幄的老大。在后来的时光中,我才慢慢地了解到,原来,你的梦想是读军校,穿上军装保家卫国,多么铁血正直的好男儿啊。
转过身,暗暗呼出一口气,我又抓着面包吃了起来。可是后知后觉的我才发现,我竟然在转过身后脸红了起来,连带着耳朵也带上了一丝粉红色的色彩。
多么的莫名其妙又不可思议啊!于是我将头埋得更低,更专注地啃着面包来平复着我激动不安的心。
如青春期许多明朗干净的男孩子一样,你酷爱打篮球。篮球场上,飞扬的发梢晶莹闪亮,瘦高个的少年,自带耀眼光芒。
记忆中,夏天的阳光穿过树林梢,空中飞扬的尘埃四散在光圈中。那个季节的你,酷爱白衬衫,高高瘦瘦的,虽称不上帅,却也干净明快。带球奔跑的少年,目光坚定,脚下生风。我总是爬上看台,站在最高的一层台阶上踮着脚尖,任目光穿越大半个球场去追随某个身影。
后来,他的兄弟发现了我这个看客的存在。一次如往常打完篮球后,一群意气风发的少年拥着他逆光来到了看台,将无处逃遁的我逮了个现形。
“你怎么在这儿啊?”他笑得似雅痞。抬头,望见眼前此刻的少年,逆着光,似身后的阳光光彩夺目。
我尴尬地傻笑着,慌乱地说着喜欢看你们打球的谎话,看着如此状态的我,他笑得更嗨了。那天,他邀请我和哥们一起去吃饭,走在后面的我看着前方后脑勺,踩着脚下影子,想的是那些莫名的情绪。
路过一家新开业的店时,兄弟伙从门前的花上取了几支花下来给他。他转身自然地将花递给了我。我的心,一团乱麻,七上八下。
饭桌上,我埋头专注于吃东西,静静地听着你们的调侃。“林哥,你以后赚了钱干什么?”大概暗恋时的女孩子都比较喜欢默默地幻想着自己和另一方那一点点有可能的契合,那时的我竟默默地想走入你的往后余生。
“不干什么,养自己和媳妇”,玩世不恭的态度,年少轻狂的语气。大概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在心里默默得将你夸了一遍,真好,肯定是一个疼媳妇的好儿郎。
“为啥要你养呢?女孩子也可以自己养自己啊。”一向独立成性的我不禁反驳道。一时之间,桌上发出了一片绵长的“哦~”的起哄声。
一脸不明所以地望向他,发现他的耳朵几乎是瞬间变成血红色。默默叹道,他真的是,很容易红耳朵啊。而那时的我,虽活泼外向却也含蓄委婉。我们两个似乎都蓄着一股劲儿,将年少的心事压在心底。
他的好兄弟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人的时候,我鼓着嘴巴几经纠结后似赌气一般地说:“我喜欢谁你知道呀,就是你以为的的那个人。”
一时之间,起哄声此起彼伏。我偷偷地将目光转向他,看着他若无其事地望着一个不知名的方向。他的目光空幽幽的,似乎找不到落脚点。我的心中,愤怒,又委屈。
当天晚上,他送我到了宿舍楼下,我望着他欲言又止。最终,我微微一跺脚,转身一头扎进了宿舍楼。抱着壮士断腕的决心,我发消息给他,告诉他我喜欢他。
时间在漫长的等待中悄悄流逝,在那几分钟的时间里,我设想了各种可能以及回复,最终,他告诉我,高中时不谈恋爱,等大学才谈。我天真却又坚定地告诉他,那我们大学的时候再在一起吧,我等他。
青春时期的爱情总是带着莫名的笃定,以为能在一起便是一辈子。后来才觉得,其实相对于“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爱情的真谛更偏向于“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在高三的那一年,我们提前在一起了。大概是曾经被他婉拒过而那时又有一些女孩子喜欢她,潜意识里,我认为大多数人的都只认为是我一厢情愿。这样的心理隐藏在我的心里成为了我的心结。相对于最初的自信笃定,我变得自卑敏感。此时的我们,陷入了一种令彼此窒息的怪圈之中。
他在众人面前还是一如既往的高冷形象。路边相遇时,我固执地望着他,渴望能和他有着眼神的接触,用着那些微弱的交接证明着我们在一起了。可是,他总是高傲地目视前方,置若罔闻地和我擦肩而过。每逢此时,我总是沉醉在自我一时的感受之中,自动忽略了他为我做的一些内敛的事情。
年少的感情,纯粹澄澈地不含一丝杂质。两个内敛不擅表达的人在一起时,往往都按捺着自己的喜欢,关心彼此却又折磨了对方。
高考后,他向我提出了分手。当时的我尽管心中有许多不确定,却也仍然想和他在一起,仅仅因为单纯的喜欢。而理智如他,注重着彼此的感受,坚决地快刀斩了乱麻。
后来,我复读了一年追随着他的脚步去了他的学校。在复读的那段时光中,我听着曾经他钟爱的歌,默默地自嘲着。那段时间,我常常安静地站在走廊上看着远方想当时当刻的他。
浪漫成性的我,会在秋天随风穿过漫天的银杏叶,在夏天折一枝干枯的枝桠插于笔筒,在春天吹散一朵朵蒲公英球。我努力地将日子过得如诗般动人,可是我知道,我的快乐很空。
在时光的积淀中,我的心渐渐地归于平静。我开始理解当时的他,开始想起曾经他为我做过却被我忽略的那些内敛的事。也许我曾经埋怨过为什么他不能等我长大变得足够成熟不再躲避他,可是后来我才发现,他并没有错啊。
在大学的校园中,当我再次遇见他时,他和他的女朋友正拉着手走过小木桥。看着迎面走来的他,我微微一笑,一声“Hi”随风飘散,落落大方。
声旁稀疏模糊的话语声,舞台的架子鼓声,渐渐清晰明了。迷离灯光下,环视厅内的人,感觉这些年的自己,挺好的。
他是我提笔写下的绝句,似林间松风新雪初霁,后来物转星移,方知万事万物,终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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