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已与我无关

2017/12/29周五 阴天

我们总要接受这世界突如其来的失去,洒了的牛奶,遗失的钱包,断掉的友情,以及那走散的爱人。

01.

南方的深冬,冷得很。

道路两岸的树,叶子早已掉得精光,只残存着几根光秃秃的树干,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步履匆匆的行人,裹着严实的袄子,低着头往前走。寒霜打滑的地面,迎面吹来的冷风,使得这个冬天,格外冷涩。

坐在车内的我,隔着蓝色玻璃窗,洞察着一切。淅淅沥沥的雪粒飘过来,打在玻璃上,又化为水滴流了下去。我对着车窗,哈了口气,轻轻将雾气抹去。逐渐清晰的视线里,有个熟悉的身影,突然逐渐靠近。

好像,是秦城!也可能,不是。

我想我大抵是想太多了,世界这么大,怎么可能再遇见他呢。我内心一片平静,继续用手擦拭着车玻璃。

前方的路灯红了又绿,只是这车流却始终没有流动的痕迹。前方的车纹丝不动,身旁的车慌乱的按着喇叭,来往的路人,隔着车缝前行。这条路就这样堵死了,走不出来,又退不出来。

可能是上了年纪,面对这样的窘境,我显得格外镇定。想想若是三年前的我,肯定是暴躁得不行,分分钟要从车上下去,走也得走回去。还记得那时有个少年,总是一边骂我任性,还一边屁颠屁颠的跟我步行回去。只是,我不是三年前的我了。

车窗被我一点点的擦拭干净,那个感觉熟悉的身影,越来越靠近。深蓝色的大袄子没过膝盖,黑色加绒裤下,踩着的是一双白色的加绒运动鞋。黝黑的头发齐刷刷的竖在头上,浓郁的眉毛下嵌着一双深黑瞳孔的小眼睛,远远望去,竟能看的到他冻得发紫的嘴巴瑟瑟发抖着。

这个人,是秦城。

好巧,三年没见了。我透过车窗,看着他一步一步的靠近。黑色格子围巾凌乱地挂在他的脖子上,袄子的一角早已被风吹得翻起。他两手抱臂,眯着眼睛向这边走来。

02.

不知不觉,已过三年。

三年前,是我们毕业在外的第一年。很多人都说,毕业,便也分手的季节。而我和秦城却安然度过的整个大学四年,把每一天都过得像初恋。白天一起上课,晚上一起泡图书馆,周末吃遍学校周边小店,再到周边城市游个遍。

那时候最好的我们,有着最美好的单纯。除了学校的课程外,便再无任何压力。吃喝玩乐和享受爱情生活,便是最幸福的目标。

只是这一切,在毕业之后,全改变。

都说大学都是象牙塔,可是毕业后社会就像一座孤岛。前路迷茫,但至少我们都想着,并肩度过。拿着微薄的简历,顶着不知名的学历,我们一路勇敢前行,直接奔赴到了上海,想着前方的曙光,我们便满怀希望。

可是生活不是这样子啊。到处面试的大公司,我们四处碰壁。我生来安逸,倒是轻易选择了一家小公司。而秦城还带着青春的傲气,撞了西墙又东墙,最后不得不委屈求全,去了一家不知名的小企业,拿着比我还低的工资。

上海的房价高,物价高,平日在学校里大手大脚的我们,也开始为柴米酱醋盐发愁。外卖也不敢多点,两人一天的外卖钱,够买一周的菜。生活越过越节俭,日子过得愈发没意思。周末必约一次的电影,终究在各自的加班中逐渐消失殆尽。

生活,没了意义,像个蝼蚁一般,终日为了生存而努力。性格里的暴躁和坏脾气,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明显。抱怨成了日常,吵架两次三番。终于在那个冬日的夜晚,他摔门而出的那一刻,我们的故事便戛然而止。

那个诺大的房间里,我如平日里那般,坐等他回来。只是,他再也没回来。

我拨打他的电话,显示关机;发给他的微信,红色的感叹好刺痛人心。就这样,他突然消失了。后来,他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我都无从知晓。

03.

只是再次看到他,就三年了。

岁月里,他的模样倒是沧桑了许多。不过轮廓里,分明带着些成熟的痕迹。我隔着玻璃,看着他渐渐走近,心里却非常平静。

我曾遐想过多个偶遇他的场景,会不会在路上迎面相撞,然后骂他几句,当初怎么狠心将我一个人丢在那里,独自熬过那寒冷的冬夜;或者会在某个咖啡店偶遇,然后捧着一杯暖手热饮,按捺住狂躁的内心,轻声说一句,好久不见。

只是,此刻我的内心,却异常的安静。我清晰地听见我的呼吸声,在空气中均匀地抽动着。我看着他迎面走过来,隔着车玻璃,我们只有几寸的距离。我看着他深黑色的瞳孔里,没有我的脸,窸窣的几个胡渣,挂在下巴上。

只是,他看不到我。绕过车头,他从两车的夹缝中绕道过去。我的内心,一片平静。我转头看向身旁的阿豪,他正耐心地眺望着前方的车流,没有一丝焦躁。我向他伸出手,轻轻道了一句,“我们永远不会分开,对吗?”

他看着我笑了笑,用食指勾了一下我的鼻子,说了句“小傻瓜”,便将我的手紧紧握住。温暖的车子内,我中指上银白色的戒指,泛着晶莹的光。

前方的车流突然动了起来,窗外的树都倒退着,看着那个熟悉的背影渐行渐远,我便知道,这个人,已与我无关。

文 | 食禾籽

01.

太平镇位于长江下游,北侧是滚滚江水,南面是绵延群山,山中有溪流,汇入镇中的九龙湖。湖水清澈,游鱼不绝,只是世道差,外头的战火虽没有波及此处,但讨生活不易,投湖自尽之事也变多了。

大多数人都是选择跳进九龙湖自杀,偶有跌入溪中溺毙顺流而下,却极少有人跳江。

“江水汹涌,跳下去怕是捞不上来,大概是担心死了家里人找不到尸体吧。”有人揣测道,“所以,来跳江的一定是铁了心要死的,连尸首都不想让人捞。”

话才说完,这人脑袋上就挨了一下,沉山举着拳头随时准备再来一下:“有我捞不上来的尸体吗?”沉山本是镇上的巡捕,但大家都遵纪守法不犯事,他闲得发慌,也穷得发慌。自打前年沉山游泳时第一次捞上尸体,苦主家属给了不少钱后,他便利用自己的游泳技术干起了副业。虽然发不了财,但他的小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挨打的人很不服气:“你行你还不快点上?”

他们此刻正在江边,围观一场刚刚成功的“自杀”。自杀的人是一个大肚婆,据围观的人说是江对岸城里大户人家的小妾,名叫汤兰,因为腹中子的血统被怀疑而想不开,说要带着孩子一块死。

众人劝慰却都不顶用,汤兰还是跳了下去,在水中浮浮沉沉,岸上一群人急得满头大汗,却都没有勇气跳下滚滚江水中。

大家只好催沉山:“人都快淹死了,你还不快点去救!”

沉山脱掉外衣,却不急着下水,慢悠悠地伸展四肢,懒洋洋地开口道:“我只做死人生意,她又还没死透。”

冷血的话语惹来旁人的斥责,沉山撇撇嘴:“她想死就让她死呗,你们着什么急,难道她肚子里是你的种?”这话一说,围观者中的男人都闭了嘴。

沉山活动了四肢,看着人差不多还有一口气,不疾不徐地跳了下去。沉山自小在江边长大,小时候饿肚子便自己跳下水捞鱼,自诩除了鱼最了解水里的人。

几个浮沉后,他已经来到汤兰身边将人捞起,同时她的摸了摸鼻息,气息微弱,但人还活着。

若是贸贸然跳下来,跳水者挣扎,很可能把他都拖下去,他懒得费劲把人打晕,也顺便让对方吃点苦头,所以故意拖延下水的时间。沉山本来成竹在胸,只是距离岸边还有十余米时,女人忽然又惊醒过来。

女人大叫:“救……救命!”

“冷静点,我们快到岸边了,是我救了……”

话未说完,一个拳头袭击过来,将沉山打入水中:“救命啊,快点救救我,我不想死,我……”她恐惧地抱着沉山的脑袋,忽然一股强大的力量将她拖入水中,紧接着脖子上被人狠狠地打了一拳,再次晕了过去,整个人往水里沉下去。

岸上人屏息等待,不多时,沉山再次跃出水面,手里拽着被打晕的女人。沉山把人拖上岸,气喘吁吁地瘫坐在一边休息:“我捞了这么多尸体,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吧?今天差点就轮到别人来捞我。”

“咱可说好了,以后我如果淹死了,千万别捞,我还没见过海,死后去看看也不错。”沉山自顾自地说着,可是怎么没人理他?其他人都围着被救上来的女人看,沉山问:“你们在干吗?”

众人回头,看着他的神情颇为复杂:“她死了,没气了。”

“一尸两命,造孽哦。”

众人说话的时候还不忘用眼神指责,沉山没好气地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救她的时候她还活着,反倒是我差点被拖下去啊。”难得好心救个人,还落到这种下场,沉山觉得自己挺冤,“既然死了,就去找家属啊。”

“活着的时候都不认,现在人都死了,就算去找也肯定没人搭理,不如……”说着话,众人皆望着沉山。

沉山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不是……”

“你收拾吧,反正你这个巡捕很闲。”

这话一出,先前还正义凛然的众人看戏结束走人,把一切丢给沉山。没办法,这些人大多比沉山年长,都是看着他长大的,总不能骂回去吧?他只能在心里偷偷地骂。

忘记一个人,从见到他就开始启程了。

01遥望敬亭山。雾气氤氲,自东垂西。塔尖单立,与纸上水墨交融,总之她近视,辨不清轮廓。明早考试,傍晚开始复习。收到他的消息,不敢承认早已删除对方,只能匆忙借口复习,断了外界联系。半年前是初夏刚消,仲夏未至,头发尚短,满心慌张。工作怎样,她不敢告诉他,到底是怕他嘲笑,还是怕他担心,也许二者皆有,也许是她虚荣心作怪。类似的情况又何止一次。“后天考完,晚上去搓顿饭?”她小心翼翼地建议,不希冀任何答复。哪怕她心虚,却依然很想见见他。事实是,除了网络交流,二人已有六年未见。六年,足够一个小孩长到上小学的年纪,也足够硕博连读。时间在她,从来都是年以日记。见到他才觉得,有些人是从来没变,有些事也是从来不会开始。他来找她,还是走错了路。

02“就那家沙县小吃,你站在那里等我就可以了,我过来。”她只能主动给他打电话。“不行不行,我能找到你的。”他还想坚持。五分钟的路愣是被他坚持走半个多钟头。这有什么好坚持的,“你站那别动,我过去!”她笑,也生气,换做一般人,恐怕以为他不愿意共餐,只是借口找不到罢了。不过她知道他就这样,大晚上的,有导航也白搭,找不着北呀。就这样走过去,仅仅走过一个路口,远远望见那小吃店,纳闷没看见他人。接着听见自己的名字轰地响起来,打雷似的。她原意让他站在小吃店门前,结果他站在对街,还藏在树荫底下,周遭都是车,一个路灯都没有。他终于走出来,笑眯眯地。唔,黑棉衣黑皮鞋,生怕被发现。头发恢复本色,不再是橘色了。他又叫她一次,她有点发愣,大概是不敢相信看见了他。有种活见鬼的害怕和活见鬼的心虚和活见鬼的期待。她赶紧笑起来,遮掩心底翻涌的思绪,脑中立刻想出对策,“啊,这附近没饭店,找个吃饭的地方吧。”他的脑袋也左右摇摆起来,给她的感觉就是久别初见的尴尬。两人站在路边等车,很快车就来了。他伸出手,原本冲着后座,半路又回到前座。可能她眼花了,或者他只想替她开车门而已。开车门怎么不会呢,她又不是小孩子。到市里需要十几分钟,一前一后,似乎比同排坐更令她放松,然后她就开始吹牛逼了。也不是吹牛逼,说的也全是事实,只是那语气听起来很欠揍。开车的阿姨忍住不笑。他在前座只好嗯嗯嗯嗯嗯嗯,遇到熟悉的事情就插一两句话。她看不见他的表情,只记得撤表仪盘温暖的蓝色和黄色的荧光。下车她先蹦出来,街上十分热闹,当时她还没记起来那晚是平安夜,第二天就是圣诞节。“姐姐姐姐,买个苹果吧!”小男孩眉清目秀的。可她不爱吃苹果,再说冬天苹果又冷,吃了心里很冰的。转角往前,人更多,她以为是夜八点,结果才六点四十。这条街她没有太多的印象,只好紧紧跟着他。他好像长高了,追着他好费劲。穿上了皮鞋,毕竟工作了嘛。她不习惯,怎么都不习惯。指指三楼,“我们去那家吃吧,好不好?”他轻车熟路。嗯嗯嗯嗯嗯嗯,她什么都不知道,只能点头。心里暗自庆幸,还好一路上他没有继续追问她为什么删掉他的事。

03饭馆里人不少,转了一周找到座位,吊灯只照亮一方桌面,桌底看不见,她觉着脏脏的。不过无所谓,要开始点菜啦。菜品乏善可陈,倒不是说没有什么菜,而是菜名太实在,实在到她不敢相信菜如其名。比如海鲜虾仁饺,会不会是拿速冻的饺子做的?比如金针菇炒烤肉,金针菇怎么炒烤肉的?大概就是菜里有什么,菜单就写上什么,估计八角茴香也能算菜品噢。点了三个还是两个,她就没继续了。推给他。“你不吃醋吗?”咦,醋?瞪圆眼,“醋?我为什么要吃醋?”不知他何出此言,心底竟然有种怦怦乱跳的错觉。他笑,有无奈也有尴尬,无奈和尴尬皆来自于她的一惊一乍和大呼小叫,“我说素,素菜,不是醋。”哦,素呀,“我要吃肉!”理所应当,义正言辞,“我才不要吃素。”现在想想,他是不是要控制体重。吃完饭,他说自己长肥了,有个小肚子,这立马让她好奇,说着就要去摸一摸,他笑笑挡过去。等菜的时候不知道聊什么,她努力找话题,这方面他显得有些赶不上她的速度。毕竟她说话很快,他还没听清,她马上就跳到下一句话了。话语也没有逻辑,更不清楚她在说什么了。不止有一人说她语速太快,比爆豆子还快,某个前度还抱怨她,“妹妹,你说话能不能慢一点,我跟不上。”然后她开始学着慢下来,结果慢下来她就没什么可说的了,接着前度就成了前度。她的想法转换得太快,大多像沙上字画,风来了就没了。吃完饭他说她有一句话让她印象深刻,她根本想不起来是哪一句。通常开心的时候,她的话超级多。刚穿上新衣服的小孩,巴不得到处炫耀。这点她是从来没变过的。果然他就说,“真是一点都没变。”这话是在感慨,可感慨出于无奈,还是出于其他,她就不知道了。叫了四份菜,肯定吃不完,她去掉那盘海鲜虾饺,提前上的饮料也快喝完。菜上毕,他给她舀了两勺蒸蛋,她意外极了,自己可是有手有脚哎,“你不要这样,我自己可以的。”说着冲他嘻嘻笑,心里甜甜的。饭馆里热热的,他脱了大衣,一见他脱,她叫着也要脱,脱完两手解放,就着托盘撕掉了一只鸡腿。不过饭馆里哪有彻底熟透的食物,鸡腿尴尬地撕半天,最后还得贴着肋骨整个撕下来,那可真是好大一坨。“噫,真豪放。”又是这句话,他老早就在说。不过她听着很开心。鸡腿肉里还有血丝,她不想吃了。就不应该对饭馆报以太多的期待。边吃边聊,毫无形象。她觉着十分放松,他也渐渐打开话匣子,他说了什么她自己说了什么,她全然没记住。她只记得他笑起来真舒服,好吧,就算他长胖一点点也是很可爱。反正她心虚,就努力夸他,鼓励他,不遗余力。终于看到他笑。唔,大功告成。

04吃完饭,他送她回去。坚持不坐车,没喝酒,两人都觉着微醺。她说到最后就晕乎乎了,努力跟上他的步伐,还意外地发现他好像长高了,仰头看过去脖颈很酸。啊,席间还聊到彼此的前度,他抱怨她“到底谈了多少个”,其实她只是唬他罢了,她胆子小的很。其实她也明白他这句话只是随口说说,并没有其他意思。回去的路上她就谈到他的前度,“所以,你们是准备结婚的吧?”他没点头,最后只能说算是。“所以,那该发生的就都发生咯?”她真调皮。一时没反应过来,反应过来脸大概热乎乎的,赶紧埋怨她,“你说什么呢……哎呀!”这模样太可爱了,她看不够,自己笑得像偷吃小鱼干的猫咪。笑得太多了,他的脚步终于慢了。小城的夜来得快,去得快,路灯下就剩他们两个。夜里凉凉的,远处灯光闪烁。敬亭山早就望不见了。指指前方灯海,她说,“我没来过这里呢。”“我也没来过。”“你可是一直住在这里的啊。”他咳嗽,“那也很正常嘛。”好吧。将近新年的冬夜,其实没有那么冷。她看见一只萨摩,哇哇怪叫起来,“狗狗,看,狗狗!”他循着视线去瞧,一只穿着棉袄的萨摩,胖乎乎肉乎乎的。然后见她扭头,笑眯眯,“我有两只狗狗哦!”他也笑,“我也喜欢狗狗的。”那就是家里没有养狗。“噫,我不知道你家住哪里的。”他指指北方一条路,“那里。”那是老城耶,小区挺老的。这猛然提醒了她一个事实,她从来也不曾触碰过他幼时的记忆,一次也没有过。接着听他说,“以后我去你那里,能找你玩吗?”她家附近又不止她一个人,还有男生呢。摇摇头,“不要,男女有别。再说你也可以找阮。”语气莫名其妙就冷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夜风又凉凉了,吹得她脸颊冰冰的,考试的缘故,酒店订得离市中心太远,“你为什么不订市里的呢?”“坐车考试要几十分钟哎。”她珍惜时间的。脑袋又转过来,那句“住市里近你想干嘛”即将出口,又被她忍住了。烦人,脑子转得太快了。估计他还什么想法都没有呢。噫,什么想法都没有还听得懂她那句“该发生的都发生了”的话。不过,能这样开玩笑,大概是熟悉感作祟吧。

05离酒店还有六分钟左右的路程,她聊到了夏天在上海见到老毕,说老毕送她离开的时候,在公交站台上,那眼神满是不舍。他说,“那是失落吧。”才不是,“失落这个词太严重了,就是舍不得啊,不舍得。”怎么能说是失落呢,“我又不是没留意她,谈不上失落。”这会儿她脑子没转过来,继续往前走了十几步,自言自语着,“啊,是失落吧,失落。”那恐怕是比不舍得还要浓重的孤单。老友,老友,相逢寥寥。老友,老友,归期遥遥。她可以对老毕诉说想念,怎么说都可以,对他,那是一个字也不能提。怕越过那条线变成陌生人,怕越过那条线混淆了身份。保持陌生比熟悉容易,那就顺势而为吧。他姓张,本来就在通讯录最低端,可是她还要改一改,让他沉底。无限地沉底,让他在她的记忆里无限地下沉,是沉在心底,葬于灰尘,还是束之阁楼,脑中空空,那得问她自己。回到房间,他发信息说,“体会到老毕的感觉了。”她不明白他的意思,便回复嬉笑的表情。快进酒店前,她说她怕遗憾,似乎还没有说其他,他就说,“临别拥抱下吧。”也有可能是她先说的,一直都是她先说的。拥抱的姿势好奇怪,感觉喉咙被咯住了。他虽然高出她一截,可也不是很高,秀气又可爱的男孩子呀。手在后背轻轻拍,哄孩子似的。此刻夜更凉。很快就分开,她有点不好意思,估计他也是。“进去吧,进去吧。”他说。她也假惺惺地说,“那你也快点回家。”呕,真是快被自己恶心到。他嗯嗯嗯直点头。

06次日大晴,雾气消散。那远处的山不曾高过,也不曾低过。有个姓李的给它写过诗,那诗从来没有儿女情长,是他一贯的荡气回肠。他是否为佳人而来,不可知,不能知,不愿人知。

回家后她和他陆续交流了两天,可她推荐给他的,一首落花流水,一首罗生门。她犹豫了几秒钟,他的备注又成了zzzzz,继续沉在通讯录底端。

但那几秒钟,也足够她痛过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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