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而复得的娇妻

001

王有安娶了媳妇,王家村炸开了锅。

王家村所在的县是贫困县,村里还有些正值壮年的小伙都打着光棍,谁都不敢相信王有安能娶上媳妇。

王有安瘦得弱不禁风,嘴笨人木讷,且已年过四十,老婆漂亮且年轻,比他小了整整二十岁,村民都说他走了牛屎运,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王有安母亲两年前突发脑溢血,如今卧病在床,虽然只是中风了左侧身子,但是王有安整天忙着干活,无暇照料母亲,久而久之,母亲便没再离过床。

本来母亲还能洗衣做饭,如今不仅不能帮衬家里,似乎还成了一个累赘,短短两年,王有安愁得额头的纹路都能夹死一只苍蝇了。

他早上临走前,把一天的吃食准备好,关照隔壁的李婶到饭点给母亲喂食,李婶不白干,王有安每个月会给她钱。

王家村大部分家庭是种植果树的,王有安没有成家,所有心思全在果田里,从选种,施肥,除虫,到灌溉,一丝不苟,精心耕培。

他家苹果是王家村长的最好的,口感脆甜,皮薄汁多,每到收成的季节,总是供不应求,村民们都很眼红,可谁也没他勤快。

王有安的俊媳妇叫徐爱萍,肤若白雪,身材丰腴,比王有安还高半个头,乌梢蛇似的大辫子甩在身后,大眼睛眨巴眨巴,楚楚动人。

她是外省人,不善言语,总是低着头,两人通过媒婆介绍认识,仅处了一个多月就结婚了,没办婚礼,只领了一个结婚证。

王有安三年前处过一个女人,是隔壁村李寡妇,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李寡妇不跟他处了,看到他仿佛看到瘟神,满脸嫌弃。

李寡妇没有说原因,村民们只能背后妄自揣测,议论最多的是说王有安长年劳作,披星戴月,之前又没碰过女人,那方面差点子劲。

徐爱萍嫁到王家之后,家里家外收拾得干干净净,桌子擦得一尘不染,床单扯得平平整整。

她不善言辞,但活干得却漂亮,不仅会操持家务,还会帮王有安打理果园子,施肥,锄草,干得有板有眼。

王有安椅在门槛上抽烟,看着在院子里弯腰翻晒谷子的徐爱萍,咧嘴傻笑,心里挂着六月里的太阳,亮堂堂。

王有安家有一只黄色土狗,以前王有安出去劳作,它就趴在门口,有陌生人在门口转悠,它就汪汪直叫,是个看家狗。

寒冬腊月,小黄狗冻得直哆嗦,看着王有安,王有安让狗晚上睡了堂屋,院子里实在太冷了。

谁知第二天王有安刚起床,就发现小黄狗身上穿了件粗布衣,手巧的徐爱萍给它做的,小黄狗摇着尾巴在院子里晒太阳。

最让王有安感动的是徐爱萍的孝心,她来了之后,照顾母亲的担子就落在了她肩上,她不仅一日三餐服侍得妥帖,还帮母亲擦身子,按摩。

太阳好的时候,她还会把母亲背到院子里晒太阳,给她剪指甲,搓死皮,还会帮她理发,母亲感动得哇哇直哭。

徐爱萍还去找木匠打了一副拐杖,每天搀扶着母亲走一个小时的路,如果刮风下雨她就在屋子里扶着她走,从不间断。

半年后,母亲终于可以自己拄着拐杖行走了,一家人喜极而涕,王有安心里想着,徐爱萍是上天送给她的礼物。

002

徐爱萍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因为男人家暴,最后离婚,王有安听了心疼不已,这么贤惠能干的女人竟然被人打,抱着徐爱萍,发誓一定会好好珍惜她,对她万分好。

徐爱萍看中的就是王有安老实本分,知冷知热,疼她更是不用说,每晚都给她打好洗脚水,仔细帮她洗脚。

王有安这辈子没怎么离开过王家村,最多就是去县里卖苹果,唯一一次去市里还是给母亲做手术。

他不懂城里人的浪漫,但是逢年过节,他都会放下活,在家做一桌热乎乎的饭菜,牵着徐爱萍的手去镇上的裁缝店给她做两身新衣服。

两人一直这么处着,半年多了,徐爱萍肚里却一点反应没有,母亲有点急了,王有安却不以为然,每次都在母亲面前囫囵搪塞过去。

两人在一起虽然甜蜜温馨,但两人心里的疑惑开始显山露水。

王有安虽然老土,但是每次房事都会戴上避孕套,不管身体多么蠢蠢欲动,他总能刹住车,而且有洁癖,从不用别人用过的碗筷。

徐爱萍则每个月会消失几天,跟王有安说回娘家看卧病在床的父亲,徐爱萍说她父母本就不同意她远嫁,如今父亲病了不能再不尽孝。

徐爱萍每每提及此事,总是哽咽,再加上家在外省,每次她回家,王有安总是塞些钱给她做盘缠,她也不推辞,欣然纳入口袋。

每次徐爱萍回娘家时,总有村民打趣,小心俏媳妇一去不回来哟,王有安不理睬,踮着脚,翘首目送徐爱萍离去的背影,泪眼汪汪。

徐爱萍每次回来,都会给王有安带点东西,有时是一件毛背心,有时是家乡特产,有时是一双布鞋,不管是什么,她在外面心里还念着他。

这次徐爱萍回来,眼睛里聚着愁云,扑在王有安怀里失声痛哭,她说父亲病重,需要五万块钱做手术,不然活不过三个月。

王有安心一惊,然后不知所措,看着哭得气息都喘不匀的爱妻,横了心,拿出了压箱底的积蓄,还跟堂叔借了五千块,总算凑齐了数目。

徐爱萍接过那沉甸甸的一沓钞票,眼泪像开了闸的洪水,止都止不住,第二天清晨,她踏着露水,一步三回头,回了娘家。

谁知,徐爱萍这一去就一个多月,连个电话也没有,毫无音讯,王有安跟母亲急坏了。

王有安担心徐爱萍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后来跑去找介绍的媒婆,媒婆说她也不知道徐爱萍娘家在哪,跟徐爱萍也不是很熟悉。

媒婆看着王有安急得像热锅上蚂蚁,抓耳挠腮,心里过意不去,透露了消息:当初是徐爱萍主动找上她的,让她帮忙介绍老实本分的人。

王有安脑袋里炸起了惊雷,一屁股坐在地上,难道自己被骗了?再回想起跟妻子的朝朝暮暮,桩桩件件的生活琐碎,她又觉得妻子不像是骗子。

村里炸开了锅,村民纷纷说王有安俊媳妇跟帅小伙跑了,而且结婚这么久媳妇都没有喜,王友安那方面果然差点劲。

王有安在果园子里闷头干活,村民在田边一边嗑瓜子,一边取笑他,故意问他,俏媳妇去哪里了,是不是学骚了,跟帅小伙跑了?

王有安听了这话,锄头重重一扔,脸色黑如锅底,箭步冲到表情戏谑的村民面前,歇斯底里咆哮:“说我可以,不许说我媳妇!”

村民都被他凶神恶煞,龇牙咧嘴的模样吓到了,都说平时傻憨憨的人,发起疯来不得了。

王有安晚上蜷缩在床角旮旯,黯自流泪,衣柜里徐爱萍的衣服一件都没带走,件件都散发着皂角味的清香,他觉得妻子还会再回来。

003

徐爱萍果然回来了,人瘦了一圈,下巴都尖了,灰头土脸,眼角还挂着泪痕,衣服脏兮兮,鞋面上都是泥,头发没有梳,凌乱散着。

王有安从果园子里回来,看到妻子,一把抱着了她,把她从头摸到脚,问她怎么才回来,徐爱萍哭着跟王有安说了真相。

“我跟前夫是离婚了,但是我跟他有个小孩,小孩生下来就是双足内翻,两只脚根本不能着地,婆家一看当场就黑了脸,还没等我出月子就把我赶出了家门,我抱着小孩回了娘家,可是哥哥成了家,嫂子总是给我脸色看,我便离了家,一边打工,一边给孩子看病。”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男人,他不介意我带着儿子,陪我辗转好多医院,我被骗了好多钱,孩子的脚却没见好,最后历尽波折,终于找到了北京同仁医院的足踝科,医生说可以治好,可费用最少要六万!”

“当时我已经欠了很多债,但我不想放弃孩子,他心灰意冷,跟我提了分手,我在医院走廊哭了一晚上,他看我可怜,说帮我看孩子,让我再找一个男人,后来你给了我钱,我满怀希望去了医院,以为能治好孩子的病,谁知,他趁我不注意,偷走了那六万,跟一个老女人跑了。”

王有安听完,眉梢,眼角,嘴巴,以及整个面部表情都是垮塌的,心脏仿佛被冰锥刺穿,嘴里都发苦。

他啥话也没说,默默去了院子,抽了一个小时的烟,消化了那些话,然后进了屋。

“这事,你别告诉咱妈,我再想办法凑钱给娃娃治病!”

徐爱萍睁大了眼角,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当场给王有安跪下来磕了三个响头:“我替儿子谢谢你。”

王有安赶紧扶起了她:“我知道我配不上你,如果治好了娃娃的病,你还愿意回这穷沟沟做我老婆吗?”

徐爱萍没有说话,怔怔地看着王有安,重重地点了点头。

吃了一堑的王有安当时心里是没底的,忐忑不安,他不知道最后结局会怎样,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相信了徐爱萍。

可是王有安已经没钱了,他咬着牙,含泪卖掉了一半果园子。

当晚,王有安做了一桌菜,却没怎么吃,瞅瞅徐爱萍,瞅瞅年迈老母,再瞅瞅空荡荡的家,喝了整整一瓶白酒,最后哇哇哭了。

徐爱萍废了好大劲才把王有安搬到了床上,然后自己躺在了他旁边,她感觉枕头下面有什么东西搁得生疼,然后发现是一份检查报告。

第二天一早,徐爱萍走了,临走前,她给王有安做好了早饭,收拾了屋子,给母亲换了身干净衣服。

王有安其实一夜没睡,他真的害怕徐爱萍会一去不回来,他又老又穷,还有母亲要照料,徐爱萍年轻貌美,有更多的选择。

但他不忍心看着心爱的女人绝望伤心,他爱她,所以把他的娃娃当成自己的娃娃,就算徐爱萍不回来,他也不后悔,总归做了件善事。

徐爱萍走了两个多月没有回来,王有安安慰自己,孩子病还没治好,治好了她肯定会回来,人有了盼头,日子就过得有希望。

王有安日盼夜盼,没把徐爱萍盼回来,倒把母亲盼进了医院,母亲在家一个人拄拐走路,一不小心摔了个跟头,头着地,急需手术。

王有安哭干了眼泪,他实在没有钱了,只能卖掉了剩下的果林子,那时候红彤彤的苹果已经压弯了树干,正是收成的季节。

买家知道王有安急等用钱,如果卖就要连苹果一起卖,不许摘!王有安心都碎成了八瓣了,可是现实就是这么沉重,压得人不得喘气。

好在母亲总算救了回来,出院那天,王有安用板车推着母亲回了家,一边推一边哭,此时的他除了两间破瓦房和一只狗,已经一无所有。

他蹲在门口满脸愁容,小黄狗蹭了蹭他,看着他摇了摇尾巴,王有安低头凝视黄狗,妻子当初给黄狗做的衣服已经残败不堪,满是污垢。

倏然间,黄狗好想嗅到了什么熟悉的气味,发了疯似的往东边路口跑,王有安直起了身子,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徐爱萍回来了。

徐爱萍怀里抱着一个可爱的胖娃娃,乐呵呵地看着王有安,王有安嘴角抽动,揉了揉眼睛,许久,两人泪眼婆娑,竟无语凝噎。

徐爱萍回来了,不仅回来了,而且带回了一笔钱,她娘家拆迁了,得了一笔不菲的拆迁款,嫂子跋扈,不愿意给钱给她。

好在母亲看她可怜,一个人带着孩子,于心不忍,偷偷藏了十万块钱,悄悄给了她,如今她把那一沓钱放在了桌上,看着王有安。

当晚,两人互素相思,王有安看着面色红润,容光焕发的妻子,开心得像个小孩。

徐爱萍没等王有安反应过来,便楼了他脖子,上了炕,关了灯。

004

没多久,徐爱萍怀孕了,村里那些叽叽喳喳的声音没有了。

王有安却满脸愁容,徐爱萍看穿了他的心事。

“那晚,你是故意把那检查报告给我看的吧。”

徐爱萍低头浅笑。

“那你为什么还回来,为什么还愿意给我生孩子,你知道我有乙肝,会传染。”王有安音如蚊蝇。

“因为我有良心,你为了我卖了一半果园子,那是你的命,就算你又老又有病,也比那些油头粉面,冠冕堂皇的男人好上百倍万倍!”

徐爱萍倏然抬起了头,字字句句,说的铿锵有力。

“可医生说这病会传染,孩子说不定也有。”

当初李寡妇就是因为这个跟王有安掰的,所以王有安一直隐瞒着这个秘密,当初母亲做手术需要输血,他去抽血时发现的。

当时医生没跟他说太多,只说他的血不能用,告诉他乙肝会传染,性生活,生活接触过多,都会有传染风险,所以他一直小心翼翼。

徐爱萍捂着嘴笑了声。

“现在医院已经有乙肝疫苗了,只要定期注射,身体里就会有抗体,生活就不会传染了,而且乙肝不是遗传病!”

“而且,退一万步来说,冲你的好,知道我骗了你,还帮我。所以就算我被传染,我也心甘情愿,我不怨你,这又不是绝症!。”

王有安感动得哭了,他自从知道这个病后,一听到乙肝两个字就发怵,一直没敢提起,更没有好好去了解过这个病,只是知道会传染。

如今他不仅有了娇妻,还有了自己的宝宝,不久后宝宝出生,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样的日子,一直是他梦寐以求的。

1

“咚咚咚……”

一连加了好几天班,每天凌晨两三点才能合眼。难得的周末,之清却一大早就被震耳的敲门声吵醒。她揉着黑眼圈打开门,竟是爹和妈,带着一身寒气。

安顿他们吃完早饭,之清挨在沙发上刚准备歇口气,妈就义正辞严地亮出她一贯的大嗓门——

“我们这次来,没别的事,就是想让你给我们生个孙子!”

“现在养个孩子哪有那么容易,你看,粲儿上个幼儿园,还是公立的呢,一学期就要五千多,还要上钢琴,舞蹈,都要花钱,我们一个月才五千块的工资,还要还房贷,再生个二胎,拿啥来养?”

起床气,加着这么多年来对重男轻女思想的厌恶,之清顿时火冒三丈。

“你生下来,我们就带回去带,幼儿园别上了,等快上小学了再给你送回来。不行就小学中学都在村里上,我能把你供着上了研究生,再供一个也完全没问题!

“再说了,一个也是养,两个也是带,学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有用吗?你小时候不也啥都没学,不是照样考上研究生、公务员!”妈越说越来劲。

“妈,现在已经不是我小时候那个年代了。现在,村里的小学里还有几个老师,有几个学生,您能这样想,真是不可理喻!”之清咬牙切齿。

“我不管,我没个孙子,在村里就抬不起头!这不正好放开二胎了吗,你不管怎么也得给我生个孙子!”妈声调拔高了一个八度。

“妈,我从小就听您说,姑娘是外人,嫁到谁家就是谁家的人了,再不是您老王家的人了。现在,您又来让我给您生孙子,你这是什么逻辑!”之清无语至极。

“你那不争气的嫂子能生出来的话,我还指望你干吗?!我养你这么大,供你上学,现在你翅膀硬了,不听话了……”妈继续纠缠。

妈嘴里“不争气的嫂子”,为了遵从妈的意愿,给她生个孙子,这几年光打胎就打了七八回了。每回怀孕四五个月就去做B超,只要是女孩就打掉。

如今,已经连着两次怀孕不过两个月,胎儿就停止发育了。

医生断定,是因为之前打胎次数太多,子宫壁太薄,已经无法孕育孩子了。嫁给哥哥前挺水灵的一个姑娘,这些年灌下了数不清的中药,忍下了数不清的苦痛,现在面容憔悴苍老,还落得一身埋怨。

“好,我们今天不谈这个话题了。你和爹难得来趟省城,我带你们去转转吧!”之清先妥协,转移话题。

“你得先答应给我生个孙子!”妈一味执拗。

之清觉得自已的头有两个大,她用手使劲按压着太阳穴,想把突突地跳动压制下去。

“我们老两口都六十多了,不知道还有几年的活头,就这一个念想,你从小就是个孝顺的孩子,就不能满足我们这一点心愿吗……”爹也加入了妈的行列。

“我看就是把你供着上学上坏了,你看隔壁老张家的润娃,就上了个高中,嫁给了我们县上农牧局局长的司机,现在两个儿子,见天抱着在我们面前显摆。你嫂子不争气,你也不生,我和你爹的脸都没地方搁了……”妈越说越激动。

之清看着面前的父母,两张嘴开开合合,话说得越来越难听,她的头越来越疼,一个手的按压已经完全无济于事,用两只手狠劲地按着。太阳穴却突突突地跳得越来越响,之清的意识越来越模糊……

2

之清在家里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哥哥。上个世纪8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下,之清能生下来,全靠家在西北农村。在这个偏远的乡村,交罚款生二胎,已经是不成文的规矩。

小时候听奶奶说,之清出生后,爹给村支书交了200块罚款外加两斗玉米面。要是男孩,就得交400块罚款外加两斗白面。

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来说,这笔罚款已经算是巨款了。但村里每家都至少有两个孩子,有的家庭为了生个儿子,不惜四处借钱,砸锅卖铁,生三胎、四胎。

妈一直不喜欢之清,“生个女娃不能下地干活,长大后还是别人家的人!”之清从小就听着这样的怨怼长大。

之清小的时候,妈一直想把之清送人。有一次,她借着去镇子上粜(tiào)米的机会,把还在襁褓中的之清放在了镇子上一户人家的门口。妈回到家,奶奶看她没带回之清,哭着问明真相后,颠着一双裹过的小脚,跑了三里地,把之清要了回来。

所幸,那个时代,人们都很纯朴,没有为难奶奶,把之清还给了哭肿了眼的奶奶。

在村里,之清没有什么朋友。因为家里总有干不完的活,根本没有时间出去玩。

之清很小的时候,初中文凭的爹就凭着一手打得很好的算盘,被乡水泥厂招去做了会计。

这在村里是很值得炫耀的一件事,妈为此一直觉得脸上很有光。但水泥厂离家很远,爹经常五六天才回来一次,地里的农活都落在了妈身上,家里的各种家务活自然落到了之清身上。

每天妈出门去地里干活前,都会给之清交待一堆的活,“把院子扫干净,碗洗了,猪狗鸡喂了,中午要吃的面活好、菜洗好……”很多时候,妈走出门很远了,声音还在村头飘荡。

中午,妈从地里回来,看到哪样活没干完,或者干得不合心意,总会大发雷霆。

妈有很多种教训人的“秘密武器”,让之清从小就不得不绝对服从。“柳鞭”就是其中一种。

春天刚到,柳条刚刚经过一个冬天的风雪洗礼,在春日里暖暖的太阳照射下由枯变柔,但还未抽出绿芽,这个时候的柳条柔中带刚,最有韧性。

每到这时,小伙伴们都会折下几根柳条,在手上细细搓转,直到将外皮和里面的枝干分离开后,把外皮蜕下,成一个中空的小筒;

再把两头削齐整,其中一头留出半厘米宽的一小条,用小刀或者指甲刮去最外面褐色的表皮,只剩绿色的内皮,当作吹孔,一个柳笛就做成功了;

做柳笛一定要用这时候的柳条,早了,柳条还不够柔,任凭怎么搓皮和枝干也不会分离。

晚了,叶子绽出后外皮就脆了,一搓就裂,不会成中空的小筒。

这种柳条,却是之清最痛恨的。

每年这时,妈妈都会带着铁锹,去树上砍下一大把这种柔中带刚的柳条,用布带绑起粗的那头,细的那头便是分散开来的鞭头。

若之清哪天“表现不好”,妈就一手死死拽着之清,另一只手高高扬起“柳鞭”,狠劲甩下去,之清的后背和屁股,便马上火辣辣地疼。如此几下,之清的后背就血红一片。晚上睡前脱下衣服时,总会有血痂连着衣服被剥落,又是一次揪心地疼。

最初,之清挨揍的时候会哭着求饶。可是,有一次之清挨揍时哭的声音被院子外的同班同学听到,第二天在学校被同学笑话一通后,以后每次被揍,之清都倔强地死咬着嘴唇不肯出声,于是,她总会被揍得更狠。

极偶尔,哥哥也会挨揍。记得有一年冬天,村头涝池的水都结了冰,贪玩的哥哥和村里的小孩们一起上冰上去玩,还在冰上凿出一个冰窟伸手进去捞鱼。

妈看到后,又急又气。拽着哥哥回家后,把门前大树下的结的一大块冰放在院子里,让哥哥光脚站在上面站了半个小时。哥哥冻得嘴唇发紫,一个劲求饶,并再三保证再不会去玩冰了才被放下来。

那次,在家干家务的之清也被妈一顿揍,原因是没有看好哥哥。

总之,哥哥挨揍的时候,之清肯定也会被揍。而之清挨揍的时候,哥哥总是在旁边嘲笑她。

之清比哥哥聪明。自上小学以来,她就一直是班上的第一名。

可是,之清从来没有得到过妈的赞许。

在妈的眼里心里,只有哥哥是一块宝,即使哥哥考试不及格被留级;即使哥哥在村上调皮捣蛋被抓了现形扭送到妈跟前;即使哥哥屡屡欺负之清撕坏她的书本掰坏她的钢笔,妈都会淡淡地说一句,“男孩子,小时候就是要皮些,长大了才有血性!”

后来之清才知道,这句话,不过是妈掩盖重男轻女的一个说辞罢了。

自记事起,之清就知道,自己不论怎么努力,也不会得到妈的一句表扬和认可。别人家的孩子,包括哥哥,在妈跟前也会撒娇,但她不敢。她怕妈眼里的那种恶狠狠的火焰。

这种火焰,在爹每隔五六天回一次家再走后,会变得更加炽烈。为了防止火焰灼伤自己,之清学会了躲着妈。衣柜、炕沿下、桌子后、甚至臭气熏天的厕所,都是之清的藏身之所。

每次藏起来前,之清都会找一本书躲起来看,享受那一点点属于自己的自由时光。

离开妈,离开家,是长大后的之清唯一的想法。

3

“老婆,你终于醒了!刚才吓死我了!”

之清睁开眼,看着面前的老公,竟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她刚想张嘴说“没事”,眼泪就大颗大颗从眼角滑落。她紧紧拽着老公的手,似乎想靠这从痛苦的梦魇中走出来。

“老婆,你怎么了,告诉我……”老公一脸紧张。

“没事了,没事了……”之清哽咽着。自己从小经历过的事情,在身为城市家庭独生子的老公看来,简直匪夷所思。所以,之清从来没有把小时候的经历讲给老公听过。

“爹和妈呢?”之清问。

“他们带着粲儿去楼下玩了……”

“什么?这怎么行,他们人生地不熟的,还带着孩子出去……”之清心中立刻警笛大作。

“他们非要带粲儿下去,说去楼下坐摇摇车……”老公见之清一脸紧张,也跟着警觉起来。

“快,快走,下去找……”之清翻起身,硬撑着还有些摇晃的身体,拽着老公往下走。

之清心里很清楚,爹妈心里对孙子的执拗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她不敢想,为了逼她生二胎,爹妈能做出什么事情来。

之清和老公寻遍了小区内外,包括常去的几个小超市,摇摇车无休止地唱着歌,上面却没有粲儿,爹妈的身影也遍寻不着。

之清心里一阵发紧,她拿起手机给爹打电话。接通后,之清的一声“爹”还未喊出声,那头就传来妈蛮横的声音,“粲儿我们带去村里了,你什么时候怀上二胎,什么时候再来接吧……”然后,电话便断了。任之清再怎么拨打,都是一片忙音。

之清绝望地蹲下身去,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老婆,这是怎么回事?爸妈怎么一声不吭就把粲儿带走了?”老公难掩怒意。

“老公,都是我的错!我们去把粲儿接回来好不好?我不能让他们把粲儿带走,他们不会善待粲儿的……”之清泣不成声。

之清和老公收拾好,踏上回村的大巴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冬日炫黄的日头在车窗外一路跟随,甩之不去,之清本就心焦,更觉得口干知燥。

“老婆,你眯一会儿,这几天都没睡过一个整觉了。你别太着急,毕竟是你爸妈,不会对粲儿做什么。”老公拥过之清,让她靠得舒服一些。

之清不敢闭眼,怕一闭眼,就看到最怕出现的场景。之清的眼泪怎么也止不住,双眼早就又红又肿。她恨不得马上飞回村里。

随着大巴的颠簸,之清离城市越来越远,离村子越来越近。

车窗外,都是荒凉的田地,废弃的白色塑料地膜在黄土地上随风乱窜,就像找不到家的孩子,东躲西藏,想找个舒适点的栖身之所。一如十年前矮旧的房屋,墙头上苫着的干枯的苜蓿草,在风中摇摆不定,不时发出不满的呜咽,似乎也在怨天尤人。

这样的黄土地上,布满了小之清的影子。五六岁时,在田里拔草;九岁起,就弯着身子用铁锹给土豆加垄;十来岁时,割麦、晒麦、打麦、扬场……各种农活,之清都干得很熟练。

下了大巴,又雇了个小三轮,在寒风刺骨中行驶了一个多小时,才回到村里。天已经全黑了,走进村里那条熟悉的巷道,之清紧紧挽着老公的胳膊,以免被各家各户晾晒在路面上疙里疙瘩的牛粪、羊粪,还有牛羊吃剩的玉米秸杆等绊倒。

这条巷道,是之清长大的地方,也是她想方设法逃离的地方。小时候,之清经常在别的小孩子在巷道头玩耍的时候,干那些永远也干不完的农活和家务。

即使这样,之清拼着一股韧劲,从这儿逃了出去。她以为,从此可以远离这个地方,过自己的生活。可如今,她还是灰头土脸地回来了。

还没走到家门口,就听到了粲儿嘶哑的哭声。之清早就知道,等着自己的,只会比这更糟。

破旧的院门在里面用一把锈迹斑斑的大锁反锁着。

之清敲门,除了粲儿的哭声,再没人应。之清觉得心里有一只大手在使劲翻搅,搅得她心头直疼。她知道,爹妈这是跟她来狠招了。

风在巷道里乱窜,卷着牛粪、羊粪和其他乱七八糟说不清的臭烘烘的东西,直往之清身上扑,之清脸上的泪被风吹干又流下,流下又吹干,生疼。

“爹,你劝劝妈,你们这是要我的命啊……”之清的嗓子也哭哑了。

“爸,妈,你们有话说清楚,这是干吗?”一向好脾气的老公也急眼了。没有爹妈的声音,院里只有粲儿低哑的哭声。

之清又饿又冷,浑身被刺骨的寒风吹得冰凉。她瑟缩成一团,用胳膊紧紧地环抱着自己,想以此来让自己暖和一点。可根本无济于事。

之清的头又剧烈地疼起来,她用环抱着左胳膊的右手使劲按着太阳穴,太阳穴突突突得越跳越响,之清再次失去了意识。

4

之清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她一直在村里的黄土地上走,走得鞋底都快要磨穿了。

她担心鞋底磨坏了妈会生气打她,她就脱下鞋子拎在手里,光脚在地上走。

黄土坷垃硌破了她的脚底,枯黄的草根划破了她的脚腕,她越走越慢,好不容易,看到一片细细的黄土地,像细沙一般,之清赶紧跳进去,想让脚舒服一下,谁知,她一跳进去,就陷了进去。她越挣扎,陷得越深。

她不敢动了,可还是在往下陷,黄土马上就淹没了她的胸口。她大张着口,想喊救命,可是却发现根本发不出声来……

再醒来的时候,之清躺在医院病床上。一睁眼,只看到洁白的墙壁、洁白的床单、洁白的顶灯。床边一个人也没有,她疲倦地闭上了眼睛。

不一会儿,听到有人轻轻走进来,她想睁开眼,却觉得眼皮格外重。

来人看了看她正输着的液体,就又走了出去。

又过了好一会儿,她听到门口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她努力了一下,还是没有睁开眼。

来人没进来,在门口等了一会儿,又有人来,两人说起话来。

“用生命在耍帅请求添加您为好友。”

梓予盯着手机屏幕上的好友申请,眼中闪烁着许久未见的光芒,内心的激动与狂喜在她发抖的手上完美的诠释出来。

“嗨,最近怎么样?”他发过来一条消息。

“我挺好的啊,你呢?”

“也还不错,就是心里好像少了点什么。”

梓予看到这句话,激动的心情急转直下,目光一下子黯淡下来。她反复的读着那句“心里好像少了点什么”,又回想起属于他们两个的从前。

1

梓予在排练室里琢磨着手里的朗诵稿,同时也在后悔为什么要报朗诵节目,一个鼻炎患者的重度鼻音加上不够有特点的嗓音,还是一个非专业人士,在两位专业的搭档中间显得格格不入。跟朗诵组一起排练的还有主持组,梓予正陷入各种纠结的时候,一个男生引起了她的注意。

这个男生个子很高,身形挺拔,不管行走还是站立都很有气质。这样有气质的男生非常能够吸引梓予,她在一旁装作认真读朗诵稿的样子,然后时不时的抬头看看这个男生,想要认识他,又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先开口。

这时指导老师推门进来,给他们介绍了这个男生,原来他叫孟渭,是新选中的男主持人。大家都对孟渭表示欢迎,梓予这才有机会好好看看这个吸引他的男生。

孟渭其实没有梓予想象中那么帅,很腼腆,不爱说话,但是不知道为何,梓予的眼睛总是想看向孟渭。

排练开始了,梓予总是朗诵不出指导老师要的那种铿锵有力的感觉,于是到了她那一段,她卯足了劲大声的读出来,脸憋的通红,她感觉那一瞬间脸烫的像发烧一样,她知道孟渭正在看着他们排练,肯定也看到了她的窘态。梓予觉得自己完蛋了,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跟孟渭有交集。

排练结束后,梓予收到了孟渭的好友申请,两个人简单了聊了几句,孟渭聊起了梓予排练时脸红的事情,梓予心想这个人真不会聊天,非要把我的尴尬继续下去不可,然后回了他一句“很尴尬,不过还好,效果出来了”。

刚刚发送成功,对话框中弹出一条消息,让梓予在寒冷的冬天感觉到一股暖意。

“不过你脸红的样子真的蛮可爱的。”

2

梓予和孟渭渐渐的熟络起来,两个人一天除了睡觉和排练的时间基本上都抱着手机聊天,梓予盯着屏幕傻笑的次数越来越多,身边的朋友从刚开始的强烈好奇变成了现在的平淡回应“哦,在和孟渭聊天啊”。

晚会结束后,老师带着主持组和朗诵组一起聚餐,唱歌。梓予是一个不擅长社交的人,但是聚会有孟渭在,她无论如何都要参加。

聚餐时,孟渭坐在梓予旁边,大家一起玩了大冒险,孟渭被抽到跳性感的舞,一个腼腆的男生,四肢僵硬的扭了几下,梓予用手遮住眼睛,只留一条缝,毕竟画面太美有点不敢看。

在KTV唱歌时,孟渭又坐在了梓予身边,这让梓予禁不住乱想:是偶然还是他故意要坐在梓予身边呢?不过,不管是偶然还是有意为之,能离孟渭这么近,梓予就已经很满足了。梓予唱歌还不错,手握麦克风唱歌的时候是梓予最有信心最放松的时刻,大家都在赞叹梓予的歌声,而梓予关注的只是孟渭一次次投向她身上的目光。

孟渭点了首超级英雄,每一次唱到副歌部分,“你说我是你的超级英雄,偶尔也客串你的出气筒……”孟渭总会将眼神从提词屏上转向梓予,梓予懂得,那种炽热又温柔的目光,是孟渭传达给她的信息,这份情意只属于她一个人。

谁也没有把爱说出口,但彼此心里都明了,这种感觉既幸福又让人心急。

放假后孟渭送梓予去车站,在候车区依依不舍,不敢表达出来,就互相开着对方的玩笑,梓予能感觉到,孟渭的眼睛里充满了对梓予的宠溺,他摸了摸梓予的头,说“不要太想我啊”,梓予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她不想在他之前表明心意,慌乱之中说了句“我头发没洗,你抹了一手油,哈哈!”孟渭接受到梓予这个梗,嫌弃的看了看自己的手,撇弃嘴来说“算了,回家正好炒盘菜。”

孟渭总是能接住梓予的人各种梗,化解尴尬,又会让梓予很开心。

梓予要进站的时候,不开心的情绪毫无保留的展现在脸上,她终于忍不住问孟渭“我可以抱抱你吗?”

答案当然是可以,拥抱过后,梓予转身的瞬间,孟渭又把她拉回来,轻轻的吻上梓予的嘴唇。

梓予先是睁着眼睛手足无措,接着害羞使她的双颊又开始发烫,她强装镇定,努力的让自己平静下来,在孟渭睁眼之前将脸上的粉红色褪去,但她越想镇定,越着急,脸上发烫的感觉就越强烈,孟渭睁开眼睛,看着面前一张像极了猴屁股的脸,哈哈的笑着说“哟哟哟,小可爱脸这么红”,然后将她揽入怀里,紧紧的拥抱着她。

孟渭用一个吻表达了他想说的所有,也许,喜欢是可以用多种方式让对方知道的。

3

后来孟渭告诉梓予,当他看到梓予害羞的样子,就决定一定要把这个女孩娶回家。

孟渭和梓予,每天在一起都甜到齁嗓子,梓予每看到好吃的好玩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给孟渭送去一份,买来的水果洗好之后放在保鲜盒里给孟渭送去。孟渭会将梓予说过的所有愿望都记下来,列成清单,慢慢实现。包容梓予所有的小脾气,梓予不高兴甩脸子,亦或是吃醋生气,孟渭总是默默地听完梓予的抱怨,然后一直道歉,直到梓予原谅他。

孟渭和梓予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的场景,全在细节中完美体现。

梓予记得和孟渭在一起的每一个瞬间,一起规划未来,一起在操场散步,一起坐在地上聊天,孟渭最喜欢躺在梓予腿上,看着梓予越来越厚的双下巴傻笑着,但从来不嫌弃梓予胖,总是对说不要减肥,肉肉的超可爱。孟渭一直都是把梓予当作小公主宠着,像掌上明珠一样捧在手心里,生怕掉在地上磕着碰着。

可梓予是一个比较强势的女生,很要强,孟渭说,梓予你以后一定是个女强人。

某一天朋友告诉梓予,她健身时看见孟渭和一个女生举止亲密。梓予先是愣了一下,而后心想,孟渭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但这件事不管是真是假,一直都是梓予心中的一个结,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去询问孟渭,“我朋友说看见你和一个女生在健身房举止亲密,是真的吗?”

梓予期待着孟渭否定的答案,等来的却是一句“我没有什么好解释的。”

梓予并不生气,她很失望,她突然不认识跟她相处了一年的孟渭。

两个人冷战了一段时间,梓予问孟渭怎么打算的,孟渭只是浅浅的说了句“这么长时间了,也该解决了,我们分手吧。”

梓予不死心,她对孟渭说,我要你当面告诉我。梓予认为,孟渭的眼神不会欺骗她。

两人见面后,梓予对孟渭说,“说吧,说你不喜欢我。”梓予看到孟渭的眼睛里不再是宠溺,而是深深的愧疚,他咬了咬嘴唇,说“我不喜欢你了,我们分手吧。”

对梓予来说,真正的晴天霹雳正是那句不喜欢了,梓予没说一句话,扭头就走了,到了楼下,慌张的掏出手机想要再说点什么,发现联系人里已经没有他了。

分手后的梓予,突然变得安静了,笑点变高,容易悲观,连续好几个晚上哭着睡着,分手几个月仍然沉浸在悲伤里,拒绝看任何关于爱情的文章,电视剧以及电影,哪怕一个小片段都会让梓予哭到双眼肿胀的像只金鱼。

她要跟孟渭复合,几乎是用祈求的语气,仍然被拒绝。

这次孟渭是真的走了。

4

梓予回过神来,想想距离他们最后一次聊天已经有半年了,手机提示音一条接着一条,她这才突然想起,还没有回复孟渭的消息。“用生命在耍帅”,这么无厘头的网名是很符合他的性格,孟渭告诉梓予,当初他是故意从健身房里跟那个女生做出很亲密的样子,就是想用分手看看他在梓予心中的位置,他的计划是先分手再和好,却没成想这一分就再也没复合。

梓予也早已想明白,孟渭的离开其实是因为梓予强势的性格,让孟渭很有压力,梓予也成长了很多,如果可以重新在一起,梓予绝不会想以前那样强势的对待这份感情。

可如今孟渭和梓予,怕和好之后又会分手,都默契的选择了做朋友。

梓予放下手机,眼泪一滴滴的从眼眶跳下来,慢慢打湿手背,她擦了擦鼻涕和泪水,在日记本里写下几行字:

我仍然想和你共度余生。我们漫步在麦田,抬头便是蓝天,转眼可见明月。我的皮肤会被刺眼的阳光晒成你的颜色,我的眼眸会在夜晚闪烁着有你的皎洁。我们笑啊、跳啊,抬头纹都笑出了三个褶。我们在大雨中拥抱,追着暴风跑。终有一天,我想我会与你一起,把渲染孤单的个人传记,改写成世间最浪漫的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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