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名为暗恋的伟大颂歌
“用生命在耍帅请求添加您为好友。”
梓予盯着手机屏幕上的好友申请,眼中闪烁着许久未见的光芒,内心的激动与狂喜在她发抖的手上完美的诠释出来。
“嗨,最近怎么样?”他发过来一条消息。
“我挺好的啊,你呢?”
“也还不错,就是心里好像少了点什么。”
梓予看到这句话,激动的心情急转直下,目光一下子黯淡下来。她反复的读着那句“心里好像少了点什么”,又回想起属于他们两个的从前。
1
梓予在排练室里琢磨着手里的朗诵稿,同时也在后悔为什么要报朗诵节目,一个鼻炎患者的重度鼻音加上不够有特点的嗓音,还是一个非专业人士,在两位专业的搭档中间显得格格不入。跟朗诵组一起排练的还有主持组,梓予正陷入各种纠结的时候,一个男生引起了她的注意。
这个男生个子很高,身形挺拔,不管行走还是站立都很有气质。这样有气质的男生非常能够吸引梓予,她在一旁装作认真读朗诵稿的样子,然后时不时的抬头看看这个男生,想要认识他,又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先开口。
这时指导老师推门进来,给他们介绍了这个男生,原来他叫孟渭,是新选中的男主持人。大家都对孟渭表示欢迎,梓予这才有机会好好看看这个吸引他的男生。
孟渭其实没有梓予想象中那么帅,很腼腆,不爱说话,但是不知道为何,梓予的眼睛总是想看向孟渭。
排练开始了,梓予总是朗诵不出指导老师要的那种铿锵有力的感觉,于是到了她那一段,她卯足了劲大声的读出来,脸憋的通红,她感觉那一瞬间脸烫的像发烧一样,她知道孟渭正在看着他们排练,肯定也看到了她的窘态。梓予觉得自己完蛋了,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跟孟渭有交集。
排练结束后,梓予收到了孟渭的好友申请,两个人简单了聊了几句,孟渭聊起了梓予排练时脸红的事情,梓予心想这个人真不会聊天,非要把我的尴尬继续下去不可,然后回了他一句“很尴尬,不过还好,效果出来了”。
刚刚发送成功,对话框中弹出一条消息,让梓予在寒冷的冬天感觉到一股暖意。
“不过你脸红的样子真的蛮可爱的。”
2
梓予和孟渭渐渐的熟络起来,两个人一天除了睡觉和排练的时间基本上都抱着手机聊天,梓予盯着屏幕傻笑的次数越来越多,身边的朋友从刚开始的强烈好奇变成了现在的平淡回应“哦,在和孟渭聊天啊”。
晚会结束后,老师带着主持组和朗诵组一起聚餐,唱歌。梓予是一个不擅长社交的人,但是聚会有孟渭在,她无论如何都要参加。
聚餐时,孟渭坐在梓予旁边,大家一起玩了大冒险,孟渭被抽到跳性感的舞,一个腼腆的男生,四肢僵硬的扭了几下,梓予用手遮住眼睛,只留一条缝,毕竟画面太美有点不敢看。
在KTV唱歌时,孟渭又坐在了梓予身边,这让梓予禁不住乱想:是偶然还是他故意要坐在梓予身边呢?不过,不管是偶然还是有意为之,能离孟渭这么近,梓予就已经很满足了。梓予唱歌还不错,手握麦克风唱歌的时候是梓予最有信心最放松的时刻,大家都在赞叹梓予的歌声,而梓予关注的只是孟渭一次次投向她身上的目光。
孟渭点了首超级英雄,每一次唱到副歌部分,“你说我是你的超级英雄,偶尔也客串你的出气筒……”孟渭总会将眼神从提词屏上转向梓予,梓予懂得,那种炽热又温柔的目光,是孟渭传达给她的信息,这份情意只属于她一个人。
谁也没有把爱说出口,但彼此心里都明了,这种感觉既幸福又让人心急。
放假后孟渭送梓予去车站,在候车区依依不舍,不敢表达出来,就互相开着对方的玩笑,梓予能感觉到,孟渭的眼睛里充满了对梓予的宠溺,他摸了摸梓予的头,说“不要太想我啊”,梓予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她不想在他之前表明心意,慌乱之中说了句“我头发没洗,你抹了一手油,哈哈!”孟渭接受到梓予这个梗,嫌弃的看了看自己的手,撇弃嘴来说“算了,回家正好炒盘菜。”
孟渭总是能接住梓予的人各种梗,化解尴尬,又会让梓予很开心。
梓予要进站的时候,不开心的情绪毫无保留的展现在脸上,她终于忍不住问孟渭“我可以抱抱你吗?”
答案当然是可以,拥抱过后,梓予转身的瞬间,孟渭又把她拉回来,轻轻的吻上梓予的嘴唇。
梓予先是睁着眼睛手足无措,接着害羞使她的双颊又开始发烫,她强装镇定,努力的让自己平静下来,在孟渭睁眼之前将脸上的粉红色褪去,但她越想镇定,越着急,脸上发烫的感觉就越强烈,孟渭睁开眼睛,看着面前一张像极了猴屁股的脸,哈哈的笑着说“哟哟哟,小可爱脸这么红”,然后将她揽入怀里,紧紧的拥抱着她。
孟渭用一个吻表达了他想说的所有,也许,喜欢是可以用多种方式让对方知道的。
3
后来孟渭告诉梓予,当他看到梓予害羞的样子,就决定一定要把这个女孩娶回家。
孟渭和梓予,每天在一起都甜到齁嗓子,梓予每看到好吃的好玩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给孟渭送去一份,买来的水果洗好之后放在保鲜盒里给孟渭送去。孟渭会将梓予说过的所有愿望都记下来,列成清单,慢慢实现。包容梓予所有的小脾气,梓予不高兴甩脸子,亦或是吃醋生气,孟渭总是默默地听完梓予的抱怨,然后一直道歉,直到梓予原谅他。
孟渭和梓予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的场景,全在细节中完美体现。
梓予记得和孟渭在一起的每一个瞬间,一起规划未来,一起在操场散步,一起坐在地上聊天,孟渭最喜欢躺在梓予腿上,看着梓予越来越厚的双下巴傻笑着,但从来不嫌弃梓予胖,总是对说不要减肥,肉肉的超可爱。孟渭一直都是把梓予当作小公主宠着,像掌上明珠一样捧在手心里,生怕掉在地上磕着碰着。
可梓予是一个比较强势的女生,很要强,孟渭说,梓予你以后一定是个女强人。
某一天朋友告诉梓予,她健身时看见孟渭和一个女生举止亲密。梓予先是愣了一下,而后心想,孟渭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但这件事不管是真是假,一直都是梓予心中的一个结,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去询问孟渭,“我朋友说看见你和一个女生在健身房举止亲密,是真的吗?”
梓予期待着孟渭否定的答案,等来的却是一句“我没有什么好解释的。”
梓予并不生气,她很失望,她突然不认识跟她相处了一年的孟渭。
两个人冷战了一段时间,梓予问孟渭怎么打算的,孟渭只是浅浅的说了句“这么长时间了,也该解决了,我们分手吧。”
梓予不死心,她对孟渭说,我要你当面告诉我。梓予认为,孟渭的眼神不会欺骗她。
两人见面后,梓予对孟渭说,“说吧,说你不喜欢我。”梓予看到孟渭的眼睛里不再是宠溺,而是深深的愧疚,他咬了咬嘴唇,说“我不喜欢你了,我们分手吧。”
对梓予来说,真正的晴天霹雳正是那句不喜欢了,梓予没说一句话,扭头就走了,到了楼下,慌张的掏出手机想要再说点什么,发现联系人里已经没有他了。
分手后的梓予,突然变得安静了,笑点变高,容易悲观,连续好几个晚上哭着睡着,分手几个月仍然沉浸在悲伤里,拒绝看任何关于爱情的文章,电视剧以及电影,哪怕一个小片段都会让梓予哭到双眼肿胀的像只金鱼。
她要跟孟渭复合,几乎是用祈求的语气,仍然被拒绝。
这次孟渭是真的走了。
4
梓予回过神来,想想距离他们最后一次聊天已经有半年了,手机提示音一条接着一条,她这才突然想起,还没有回复孟渭的消息。“用生命在耍帅”,这么无厘头的网名是很符合他的性格,孟渭告诉梓予,当初他是故意从健身房里跟那个女生做出很亲密的样子,就是想用分手看看他在梓予心中的位置,他的计划是先分手再和好,却没成想这一分就再也没复合。
梓予也早已想明白,孟渭的离开其实是因为梓予强势的性格,让孟渭很有压力,梓予也成长了很多,如果可以重新在一起,梓予绝不会想以前那样强势的对待这份感情。
可如今孟渭和梓予,怕和好之后又会分手,都默契的选择了做朋友。
梓予放下手机,眼泪一滴滴的从眼眶跳下来,慢慢打湿手背,她擦了擦鼻涕和泪水,在日记本里写下几行字:
我仍然想和你共度余生。我们漫步在麦田,抬头便是蓝天,转眼可见明月。我的皮肤会被刺眼的阳光晒成你的颜色,我的眼眸会在夜晚闪烁着有你的皎洁。我们笑啊、跳啊,抬头纹都笑出了三个褶。我们在大雨中拥抱,追着暴风跑。终有一天,我想我会与你一起,把渲染孤单的个人传记,改写成世间最浪漫的情书。
001
王有安娶了媳妇,王家村炸开了锅。
王家村所在的县是贫困县,村里还有些正值壮年的小伙都打着光棍,谁都不敢相信王有安能娶上媳妇。
王有安瘦得弱不禁风,嘴笨人木讷,且已年过四十,老婆漂亮且年轻,比他小了整整二十岁,村民都说他走了牛屎运,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王有安母亲两年前突发脑溢血,如今卧病在床,虽然只是中风了左侧身子,但是王有安整天忙着干活,无暇照料母亲,久而久之,母亲便没再离过床。
本来母亲还能洗衣做饭,如今不仅不能帮衬家里,似乎还成了一个累赘,短短两年,王有安愁得额头的纹路都能夹死一只苍蝇了。
他早上临走前,把一天的吃食准备好,关照隔壁的李婶到饭点给母亲喂食,李婶不白干,王有安每个月会给她钱。
王家村大部分家庭是种植果树的,王有安没有成家,所有心思全在果田里,从选种,施肥,除虫,到灌溉,一丝不苟,精心耕培。
他家苹果是王家村长的最好的,口感脆甜,皮薄汁多,每到收成的季节,总是供不应求,村民们都很眼红,可谁也没他勤快。
王有安的俊媳妇叫徐爱萍,肤若白雪,身材丰腴,比王有安还高半个头,乌梢蛇似的大辫子甩在身后,大眼睛眨巴眨巴,楚楚动人。
她是外省人,不善言语,总是低着头,两人通过媒婆介绍认识,仅处了一个多月就结婚了,没办婚礼,只领了一个结婚证。
王有安三年前处过一个女人,是隔壁村李寡妇,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李寡妇不跟他处了,看到他仿佛看到瘟神,满脸嫌弃。
李寡妇没有说原因,村民们只能背后妄自揣测,议论最多的是说王有安长年劳作,披星戴月,之前又没碰过女人,那方面差点子劲。
徐爱萍嫁到王家之后,家里家外收拾得干干净净,桌子擦得一尘不染,床单扯得平平整整。
她不善言辞,但活干得却漂亮,不仅会操持家务,还会帮王有安打理果园子,施肥,锄草,干得有板有眼。
王有安椅在门槛上抽烟,看着在院子里弯腰翻晒谷子的徐爱萍,咧嘴傻笑,心里挂着六月里的太阳,亮堂堂。
王有安家有一只黄色土狗,以前王有安出去劳作,它就趴在门口,有陌生人在门口转悠,它就汪汪直叫,是个看家狗。
寒冬腊月,小黄狗冻得直哆嗦,看着王有安,王有安让狗晚上睡了堂屋,院子里实在太冷了。
谁知第二天王有安刚起床,就发现小黄狗身上穿了件粗布衣,手巧的徐爱萍给它做的,小黄狗摇着尾巴在院子里晒太阳。
最让王有安感动的是徐爱萍的孝心,她来了之后,照顾母亲的担子就落在了她肩上,她不仅一日三餐服侍得妥帖,还帮母亲擦身子,按摩。
太阳好的时候,她还会把母亲背到院子里晒太阳,给她剪指甲,搓死皮,还会帮她理发,母亲感动得哇哇直哭。
徐爱萍还去找木匠打了一副拐杖,每天搀扶着母亲走一个小时的路,如果刮风下雨她就在屋子里扶着她走,从不间断。
半年后,母亲终于可以自己拄着拐杖行走了,一家人喜极而涕,王有安心里想着,徐爱萍是上天送给她的礼物。
002
徐爱萍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因为男人家暴,最后离婚,王有安听了心疼不已,这么贤惠能干的女人竟然被人打,抱着徐爱萍,发誓一定会好好珍惜她,对她万分好。
徐爱萍看中的就是王有安老实本分,知冷知热,疼她更是不用说,每晚都给她打好洗脚水,仔细帮她洗脚。
王有安这辈子没怎么离开过王家村,最多就是去县里卖苹果,唯一一次去市里还是给母亲做手术。
他不懂城里人的浪漫,但是逢年过节,他都会放下活,在家做一桌热乎乎的饭菜,牵着徐爱萍的手去镇上的裁缝店给她做两身新衣服。
两人一直这么处着,半年多了,徐爱萍肚里却一点反应没有,母亲有点急了,王有安却不以为然,每次都在母亲面前囫囵搪塞过去。
两人在一起虽然甜蜜温馨,但两人心里的疑惑开始显山露水。
王有安虽然老土,但是每次房事都会戴上避孕套,不管身体多么蠢蠢欲动,他总能刹住车,而且有洁癖,从不用别人用过的碗筷。
徐爱萍则每个月会消失几天,跟王有安说回娘家看卧病在床的父亲,徐爱萍说她父母本就不同意她远嫁,如今父亲病了不能再不尽孝。
徐爱萍每每提及此事,总是哽咽,再加上家在外省,每次她回家,王有安总是塞些钱给她做盘缠,她也不推辞,欣然纳入口袋。
每次徐爱萍回娘家时,总有村民打趣,小心俏媳妇一去不回来哟,王有安不理睬,踮着脚,翘首目送徐爱萍离去的背影,泪眼汪汪。
徐爱萍每次回来,都会给王有安带点东西,有时是一件毛背心,有时是家乡特产,有时是一双布鞋,不管是什么,她在外面心里还念着他。
这次徐爱萍回来,眼睛里聚着愁云,扑在王有安怀里失声痛哭,她说父亲病重,需要五万块钱做手术,不然活不过三个月。
王有安心一惊,然后不知所措,看着哭得气息都喘不匀的爱妻,横了心,拿出了压箱底的积蓄,还跟堂叔借了五千块,总算凑齐了数目。
徐爱萍接过那沉甸甸的一沓钞票,眼泪像开了闸的洪水,止都止不住,第二天清晨,她踏着露水,一步三回头,回了娘家。
谁知,徐爱萍这一去就一个多月,连个电话也没有,毫无音讯,王有安跟母亲急坏了。
王有安担心徐爱萍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后来跑去找介绍的媒婆,媒婆说她也不知道徐爱萍娘家在哪,跟徐爱萍也不是很熟悉。
媒婆看着王有安急得像热锅上蚂蚁,抓耳挠腮,心里过意不去,透露了消息:当初是徐爱萍主动找上她的,让她帮忙介绍老实本分的人。
王有安脑袋里炸起了惊雷,一屁股坐在地上,难道自己被骗了?再回想起跟妻子的朝朝暮暮,桩桩件件的生活琐碎,她又觉得妻子不像是骗子。
村里炸开了锅,村民纷纷说王有安俊媳妇跟帅小伙跑了,而且结婚这么久媳妇都没有喜,王友安那方面果然差点劲。
王有安在果园子里闷头干活,村民在田边一边嗑瓜子,一边取笑他,故意问他,俏媳妇去哪里了,是不是学骚了,跟帅小伙跑了?
王有安听了这话,锄头重重一扔,脸色黑如锅底,箭步冲到表情戏谑的村民面前,歇斯底里咆哮:“说我可以,不许说我媳妇!”
村民都被他凶神恶煞,龇牙咧嘴的模样吓到了,都说平时傻憨憨的人,发起疯来不得了。
王有安晚上蜷缩在床角旮旯,黯自流泪,衣柜里徐爱萍的衣服一件都没带走,件件都散发着皂角味的清香,他觉得妻子还会再回来。
003
徐爱萍果然回来了,人瘦了一圈,下巴都尖了,灰头土脸,眼角还挂着泪痕,衣服脏兮兮,鞋面上都是泥,头发没有梳,凌乱散着。
王有安从果园子里回来,看到妻子,一把抱着了她,把她从头摸到脚,问她怎么才回来,徐爱萍哭着跟王有安说了真相。
“我跟前夫是离婚了,但是我跟他有个小孩,小孩生下来就是双足内翻,两只脚根本不能着地,婆家一看当场就黑了脸,还没等我出月子就把我赶出了家门,我抱着小孩回了娘家,可是哥哥成了家,嫂子总是给我脸色看,我便离了家,一边打工,一边给孩子看病。”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男人,他不介意我带着儿子,陪我辗转好多医院,我被骗了好多钱,孩子的脚却没见好,最后历尽波折,终于找到了北京同仁医院的足踝科,医生说可以治好,可费用最少要六万!”
“当时我已经欠了很多债,但我不想放弃孩子,他心灰意冷,跟我提了分手,我在医院走廊哭了一晚上,他看我可怜,说帮我看孩子,让我再找一个男人,后来你给了我钱,我满怀希望去了医院,以为能治好孩子的病,谁知,他趁我不注意,偷走了那六万,跟一个老女人跑了。”
王有安听完,眉梢,眼角,嘴巴,以及整个面部表情都是垮塌的,心脏仿佛被冰锥刺穿,嘴里都发苦。
他啥话也没说,默默去了院子,抽了一个小时的烟,消化了那些话,然后进了屋。
“这事,你别告诉咱妈,我再想办法凑钱给娃娃治病!”
徐爱萍睁大了眼角,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当场给王有安跪下来磕了三个响头:“我替儿子谢谢你。”
王有安赶紧扶起了她:“我知道我配不上你,如果治好了娃娃的病,你还愿意回这穷沟沟做我老婆吗?”
徐爱萍没有说话,怔怔地看着王有安,重重地点了点头。
吃了一堑的王有安当时心里是没底的,忐忑不安,他不知道最后结局会怎样,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相信了徐爱萍。
可是王有安已经没钱了,他咬着牙,含泪卖掉了一半果园子。
当晚,王有安做了一桌菜,却没怎么吃,瞅瞅徐爱萍,瞅瞅年迈老母,再瞅瞅空荡荡的家,喝了整整一瓶白酒,最后哇哇哭了。
徐爱萍废了好大劲才把王有安搬到了床上,然后自己躺在了他旁边,她感觉枕头下面有什么东西搁得生疼,然后发现是一份检查报告。
第二天一早,徐爱萍走了,临走前,她给王有安做好了早饭,收拾了屋子,给母亲换了身干净衣服。
王有安其实一夜没睡,他真的害怕徐爱萍会一去不回来,他又老又穷,还有母亲要照料,徐爱萍年轻貌美,有更多的选择。
但他不忍心看着心爱的女人绝望伤心,他爱她,所以把他的娃娃当成自己的娃娃,就算徐爱萍不回来,他也不后悔,总归做了件善事。
徐爱萍走了两个多月没有回来,王有安安慰自己,孩子病还没治好,治好了她肯定会回来,人有了盼头,日子就过得有希望。
王有安日盼夜盼,没把徐爱萍盼回来,倒把母亲盼进了医院,母亲在家一个人拄拐走路,一不小心摔了个跟头,头着地,急需手术。
王有安哭干了眼泪,他实在没有钱了,只能卖掉了剩下的果林子,那时候红彤彤的苹果已经压弯了树干,正是收成的季节。
买家知道王有安急等用钱,如果卖就要连苹果一起卖,不许摘!王有安心都碎成了八瓣了,可是现实就是这么沉重,压得人不得喘气。
好在母亲总算救了回来,出院那天,王有安用板车推着母亲回了家,一边推一边哭,此时的他除了两间破瓦房和一只狗,已经一无所有。
他蹲在门口满脸愁容,小黄狗蹭了蹭他,看着他摇了摇尾巴,王有安低头凝视黄狗,妻子当初给黄狗做的衣服已经残败不堪,满是污垢。
倏然间,黄狗好想嗅到了什么熟悉的气味,发了疯似的往东边路口跑,王有安直起了身子,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徐爱萍回来了。
徐爱萍怀里抱着一个可爱的胖娃娃,乐呵呵地看着王有安,王有安嘴角抽动,揉了揉眼睛,许久,两人泪眼婆娑,竟无语凝噎。
徐爱萍回来了,不仅回来了,而且带回了一笔钱,她娘家拆迁了,得了一笔不菲的拆迁款,嫂子跋扈,不愿意给钱给她。
好在母亲看她可怜,一个人带着孩子,于心不忍,偷偷藏了十万块钱,悄悄给了她,如今她把那一沓钱放在了桌上,看着王有安。
当晚,两人互素相思,王有安看着面色红润,容光焕发的妻子,开心得像个小孩。
徐爱萍没等王有安反应过来,便楼了他脖子,上了炕,关了灯。
004
没多久,徐爱萍怀孕了,村里那些叽叽喳喳的声音没有了。
王有安却满脸愁容,徐爱萍看穿了他的心事。
“那晚,你是故意把那检查报告给我看的吧。”
徐爱萍低头浅笑。
“那你为什么还回来,为什么还愿意给我生孩子,你知道我有乙肝,会传染。”王有安音如蚊蝇。
“因为我有良心,你为了我卖了一半果园子,那是你的命,就算你又老又有病,也比那些油头粉面,冠冕堂皇的男人好上百倍万倍!”
徐爱萍倏然抬起了头,字字句句,说的铿锵有力。
“可医生说这病会传染,孩子说不定也有。”
当初李寡妇就是因为这个跟王有安掰的,所以王有安一直隐瞒着这个秘密,当初母亲做手术需要输血,他去抽血时发现的。
当时医生没跟他说太多,只说他的血不能用,告诉他乙肝会传染,性生活,生活接触过多,都会有传染风险,所以他一直小心翼翼。
徐爱萍捂着嘴笑了声。
“现在医院已经有乙肝疫苗了,只要定期注射,身体里就会有抗体,生活就不会传染了,而且乙肝不是遗传病!”
“而且,退一万步来说,冲你的好,知道我骗了你,还帮我。所以就算我被传染,我也心甘情愿,我不怨你,这又不是绝症!。”
王有安感动得哭了,他自从知道这个病后,一听到乙肝两个字就发怵,一直没敢提起,更没有好好去了解过这个病,只是知道会传染。
如今他不仅有了娇妻,还有了自己的宝宝,不久后宝宝出生,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样的日子,一直是他梦寐以求的。
1
林清很多年后还记得高二那个中午,她跟室友睡眼惺忪地从宿舍楼回教室,上楼梯的时候,透过朦胧看到的冯子遇。
他好像是走读生,因为住宿生很少这么早教室,连对学习兢兢业业的林清也只是因为老师吩咐早点到教室帮忙布置考场,而他则是穿着白校服提着白色的篮球衣,抬头喝着矿泉水慢慢走回教室,“哒哒哒”一步又一步像踩在心里。
五六月份的太阳毒辣,中午更是如此,阳光照过来透过他的头发透着淡淡的金黄色,林清有一瞬间的愣神。当然那时候林清并不知道他叫冯子遇。
一瞬间的愣神很快被林清抛到脑后,她正被题烦着,各种公式、受力分析、化学方程式各种各种……
很快到了高三上学期,十一月份有一个校运会,林清的学校是十六中,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所以并不存在一些重点高中不准高三学生参加校运会的规定。林清读了这么多年书甚少参加校运会,小学初中高中参加的次数一只手数的过来,本来林清就不习惯活跃在人群面前,更何况她的体育就经常是倒数。
这次校运会她就向往年一样安静地坐在班级大本营里,跟寥寥无几的同学聊着昨晚老师布置的题目,到了九点多的时候就留意到附近的人多了很多,很多别班的人也站在自已班的帐篷底下,留意听才了解到原来是一百米快开始,一到十班的帐篷就在跑道的外侧,林珊在八班,很靠近终点线,所以附近非常多人,当然十班人更多就是了。
林清对体育项目都不是很感兴趣,但是现在人这么多,也不太好意思说话,于是也看起了比赛。
一轮又一轮过去,一个浅蓝色身影闯入她的视线,随着枪声响起,各个赛道的选手都卯足了劲向前冲,耳边充斥着各种加油声音,但林清仿佛什么都听不见,视线紧紧追随着那个浅蓝色身影,是他。
少年皮肤很白,太阳照下去更是像透着光一样,头发不算很长,但好像很软,随着他的动作吹起微微动着,浑圆黝黑的眼睛紧紧盯着前方,这是一个很干净的男生。
林清突然又记起那个中午,带着阳光的少年一步步走着,喝水的时候微闭着眼睛,阳光透过睫毛在眼睛底下留下阴影……
一阵欢呼响起,一群人冲向跑到扶着自己班的运动员,他不用人扶着,微喘着气一边扭开水一边跟身边的女生说话,林清认得那个女生,是三班的顾筱筱,是一个舞蹈生,每次晚会都会引起欢呼的女生,是那个班最漂亮的女生。林清没再看他们,依然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校运会过后又埋头在作业堆里。高中总是枯燥又充实的,特别是高三,各种作业填满你的生活,为学习焦头烂额,哪有时间想这想那,在校运会之前林清是这样认为的。但是这段时间总是会想起那个男生,干净的男生,当然只是在睡前想一下,平时根本连想东想西的时间都没有好吗,仅仅只是物理都已经让她头脑爆炸了。
林清认为自己并没有什么想法,好看的男生本来就容易让人记住,况且林清对这款男生特别有好感,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看着就让人舒服。
不过虽说是没什么想法,但是枯燥的生活总得有些调剂品才能让自己没那么麻木机械,所以林清就一边默默强调自己没想法一边在各种年级活动寻找男生的身影。
林清根本没发现自己的不同寻常。
2
高三的生活就像复制粘贴一样,日复一日。
又是一个留堂的下午,本着好饭好菜早就被打完只剩下剩菜的心,林清跟同桌何叶蓝慢慢悠悠地走出校门搓一顿。
走到常去的好味道饭店,这是隐藏在居民胡同里的一家小店,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真的隐藏的太深了,平日就算是下学高峰也甚少有学生光顾,林珊跟何叶蓝也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才发现这间好吃又平价的饭店。
正打算去常坐的位置,发现已经有人先一步坐在那里,少年少女背对着门口并排坐在一起,不知道男生说了什么,女生捂着嘴“咯咯”地笑了起来,男生微微笑着摸了摸女生的头。
“欢迎光临!”
随着门口铃声的响起,男生女生齐齐转过头来,男生斯文俊秀,女生甜美精致,真真是般配。
林清看了他们一眼就跟着何叶蓝坐到了另一边,那边的男女生亦转过头继续说话:“子遇你星期六跟我去逛街吧,我想买一条项链呢。”“好啊,那我星期六早上去找你。”
这个时候何叶蓝把菜单递给她,她便收回了心思。
“欢迎光临!”待她抬起头的时候,只见女生挽着男生走远的背影。
“清清,你今天不舒服吗,怎么感觉你今天吃的好少。”
“啊,没有啊,就是感觉没什么胃口。”
“好吧。对了,你看到刚才的人吗,那是我们年级的冯子遇跟顾筱筱呢。”
“冯子遇跟顾筱筱?”
“就是刚才那对情侣啊,原来他们已经在一起了,我听我们宿舍的说冯子遇跟顾筱筱是初中同学,冯子遇的中考成绩本来上重点高中是可以的,后来为了追顾筱筱才过来我们学校的。”
“哦,这样啊。不说了,快打预备铃了,快走吧。”
原来他叫冯子遇,原来他有女朋友了,原来他喜欢这样的女生。
想了想自己,是女生少有的170,不像顾筱筱那么小巧可爱,近视500多度,常年带着黑框眼镜扎着马尾,皮肤因为不注重防晒,呈小麦色,五官寡淡,不像顾筱筱一样白皙精致。
林清躺在床上默默想着,然后突地发现自己竟然在跟顾筱筱做比较,自己为什么要跟顾筱筱作比较。
林清清那天晚上很晚才睡的着,她想了很多,想了自己最近的状况,似乎对冯子遇有过多的关注。又想到每次看到他的时候心里的欢喜,想到看到冯子遇跟顾筱筱在一起的时候心里的酸涩,其实自己之前就应该要留意到,每次冯子遇的身边一定会有顾筱筱,又联想到校运会,那时候他们就应该是在一起了吧……
第二天醒来,林清还是跟往常一样洗漱上学。
只不过,每次年级活动,再也没有像往常一样,眼睛乱转寻找别人的身影。
高三的时光无疑是非常迅速的,自从没有刻意留意冯子遇之后,冯子遇这个人就好像没有一点痕迹了。
看,两千多个人一个年级,除非你特意留意一个人,否则是很难跟本就不熟悉的人有交集的,就好像之前的高一高二林清对冯子遇完全没有印象,又好似冯子遇到现在也不认识林清。
毕竟是陌生人,有多少人能记得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呢。
很快就要到高考,本来林清的成绩也不算太突出,越临近高考就越是紧张,林清每天除了看书就是做题,也就没多少时间去想冯子遇。
无论是否准备好,高考还是来了,两天的时间林清的精神都是紧绷着的,两天一过去,高中生涯就过去了。以前总想着高中学业紧,这也没时间做,那也没时间做,但是一高考完,反而不知道要做什么,每天在家看看电视,做做饭,一星期过后,林父林母建议她去找兼职。
林清觉得无所谓,在家什么事都没得做,反而做个暑期工还会有工资。
见她同意,林母很快就给她找了个收银员的工作,那家超市离她家的距离只有两条街,不算远,林清开始了早八晚八的生活。
她好像很久没有想起冯子遇了,这可能就是学生时期的好感吧,来的快,去的也快,林清苦中作乐地想东想西。
出成绩的前两天,这天天气很好,又是周末,这个超市隔壁有一个小区,今天的生意明显的比工作日要好。
正当林清机械地结算的时候,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拿着两瓶水递了过来“麻烦帮我结算一下。”
林清抬头看了他们两个一眼,回答他道“一共八块。”
“可以微信支付吗?”
“请出示你的付款码。”
林清把水装好递给他,他一只手接过,另一只手拉着隔壁女孩的手,说了声“谢谢。”
看着他们的背影,她心里想着,背影看起来也很配。
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第一次说话,真心酸,她心里嘲笑自己。
下一个顾客的询问声拉回了她的心思,她又开始自己的工作。
晚上躺在自己的床上,想起白天的场景,总觉得难受的很。
真喜欢吗,连话也是今天才说的上。
深呼吸一下,林清强迫自己睡觉。
成绩出来的那一天,林清请假在家等查成绩,其实查成绩她反而没那么紧张,比高考的时候轻松多了,高考的时候担心太难,担心自己粗心,担心这担心那,查成绩反倒是是没什么了,考也看了,成绩就是那样,也没有重来的机会了,除非复读,复读就不是在林清的承受范围内了。她就算考的再差,她也不会复读,自己没有这么好的心理素质。
513分,对于林清来说算是超常发挥了。当然,这个成绩也只能上个勉勉强强的一本,跟那些出名的一本当然是没法比的了。
林清去了S大,同在G省,不过跟现在住着的D市也有几个小时的车程。
3
“林清,林清!”对面的男生叫了她几声。
“啊,不好意思,我刚刚在想论文的事。”林清回过神来。
“没事,你看看你要点些什么菜,老师他们快来了。”冯子遇把菜单递给她。
“不用了,你点就行了,我去门口等一下李老师他们。”说罢,林清拿起凳子上的外套走出了门。
没办法,她发现自己只要一和冯子遇单独在一起就很拘谨,往常有同学一起还没这么尴尬。
林清就读的S大跟冯子遇所在的T大都在T市,不过T大在市区,S大则是在郊区,来回也要一个半的小时。
本来林清在知道冯子遇有女朋友之后就没有刻意留意他了,自然也不知道他考去了哪所大学。
不过林清所在的S大就是非常普通的一本,还是刚升上来的,各种设施就跟有名的一本是没办法比的。这不,林清学的生物,很多仪器价格高昂,自己的学校根本就没有,本学校的学生又得赶着做实验才能写毕业论文,只好跟T大借实验室了。
做完实验,自己的导师说她丈夫就是T大出名的计算机老师顾教授,刚好那天是导师李老师的生日,邀请他们一起吃饭,那边的老师也带了自己的得意门生。
一碰头,发现那得意门生就是冯子遇,从顾老师介绍才知道冯子遇从大二开始跟着顾老师,参加了大大小小的比赛,也拿了十个八个奖项。
林清在心里嘀咕,以前的时候就听说他成绩好,没想到在高三谈恋爱还能考那么好,自己高中三年兢兢业业死读书还是靠超常发挥才能考到现在的S大,果然脑子与脑子之间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那次约饭过后,以后过去T大做实验老师也经常带他们吃饭,一来二去,林清跟冯子遇也总算认识了,其实是,冯子遇终于算是认识林清了。
这次的饭局就是李老师带的学生的毕业论文终于完成了,几个同学合计请老师吃个饭,然后就是各自要专心准备考研了。
晚上九点,该聊的聊了,该谢的谢了,送走老师,就散了场。
有两个同学是本地人,打了车回家,剩下林清、冯子遇、一个女生跟一对情侣,那对情侣还想要去看个夜场电影,林清跟另外一个女生王珊则是打算回学校,跟他们道别过后就往公交站走。
转身没走几步,就听到后面冯子遇说:“我送你们吧,虽然有绿灯,但你们两个女孩子还是不太安全。”
一行三人走在公路旁,冯子遇在林清左手边,王珊在林清左手边。
耳边是王珊跟冯子遇的说话声,从大一的社团一直聊到现在是否决定考研,林清时不时附和两句,想放慢脚步,落在后面,无论走的多慢,不知道为什么还是走在他们俩中间,隔着自己聊天,总觉得不自在得紧。
到了车站,没几分钟就来了车,林清上车看到座位刚好省三个,后排有一对座位,前面车厢剩一个,打了卡就坐在前面的位置,走她后面的冯子遇意味不明的看了她一眼就走到了后面坐下,当然林清那时候坐下就开始玩手机,没注意到就是了。
林清心里也明白,自己高中时对冯子遇只是有好感,但是不是有一句话这样子说的吗“始于颜值,忠于才华”,刚开始的好感,引起自己对冯子遇的关注,当你慢慢开始关注一个人的时候,你有可能会随着自己发掘他的优点而慢慢喜欢上。
其实林清以前觉得这种喜欢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又没经历什么大风大浪,又是单恋,得不到回应自然而然就会淡了。
但是林清大学四年都没有谈过恋爱,总觉得差了一点东西。
谈恋爱这种东西,如果只有男生一头热,主动了,那边女生又是不冷不热的,毕竟只是一点好感而已,自己又不是特别优秀,别人也不是非你不可。
她又不是特别出众的人,也没多少人示好就是了,所以林清这样子一单就是四年。
“你有男朋友吗?”
“额。”林清一口奶茶含在嘴里都不晓得吞下。
“有吗?”对面的冯子遇又再问了一遍。
“嗯,没有。”,不会是替他们队伍的小胖问的吧,就说前一段时间,总觉得小胖有点殷勤。
“那你看我行吗。”,又一口奶茶顿住。
“什么。”林清觉得自己心快调到嗓子眼了。
“我说,我喜欢你,你看我能做你男朋友吗。”冯子遇微笑着看着林清。
4
我是冯子遇,其实我在高一的时候就见过林清。
那天似乎和平常没什么不一样,依旧在亮叔的早点摊吃着肠粉喝着粥,对面依旧是挎着篮子出出入入的大爷大娘。
“阿姨,这个白菜多少钱一斤啊。”
“清清啊,老街坊,算你三块钱吧。”
“好的,谢谢阿姨。”对面的女生拿着大大的环保袋,鼓鼓的,看来买了不少菜。
喝完最后一口粥,跟亮叔打过招呼之后,就赶着坐早班车去市医院。
爷爷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了,最近又住了院,自己小时候就是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初中的时候爸妈接了自己出去读高中,跟爷爷住的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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