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传奇的二爹
二爹现在是红杏村辈分最高的一位长者,一生充满传奇色生充满传奇色彩。
过去,二爹特有能耐。他是生产队长,红杏六队在他的带领下,神奇般地的走在了整个镇的最前列,闻名远近。
二爹当队长前,红杏六队与其它队一样,社员们积极性不高,消极怠工。他上台后,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公平合理的奖罚制度,一下子就把社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他以身作则,处处带头,社员们争先恐后,暗中较劲。年终一结算,队里一个工近一元钱,是其它队的三四倍。于是红杏六队成了镇里的模范队,二爹戴着红花被请到各个村里介绍经验,很是风光。
记得小时候,家乡里最热闹最好玩就是春节和元宵节。几乎每年的春节我们那里就会搭台唱楚戏。那时候,听不懂唱词的我,被台上一个丑角吸引着目光,他表情滑稽,跳跃翻滚,灵活敏捷,说话更是有趣:“回大人,这个人死了,你看他,头发直了,牙齿也硬了……”一连串的动作语言逗引得台下口哨声、喝彩声连绵不断,此起彼伏。这个牛人就是二爹。我也是从那时慢慢喜欢上楚戏的。
二爹是当时的丑角名人。记得他扮演的楚剧《葛麻》深入人心,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周围四村的人们见了他,就直接喊他“葛麻”。
到了元宵节,二爹又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因为他是划采莲船的高手。只要轮到二爹撑篙,跟着看热闹的人就前拥后挤,简直密不透风。
我们那里的采莲船是到每家每户的堂屋唱,主家都是要给赏的。赏多赏少凭主家的心情。
二爹走一家唱一家,见什么唱什么。他出口成章,思维敏捷,完全不用打草稿还决不重复。最有特点的是把各家的喜事、得意事用好听的划船调唱出来,让主家人既开心又有面子,乐呵呵不停地往采莲船上放糖果,放烟,放毛巾。大家一起笑着闹着,节日的欢乐气氛,在锣鼓与鞭炮声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二爹不仅会唱,他还有着一肚子的故事笑话,简直就是“故事大王”。他讲的故事,风趣幽默,令人捧腹。无论他讲什么,甚至逗小孩子玩的话,也会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趣谈。在农村没有电视看的日子里,尤其在夏夜乘凉,总有一大群人围在二爹的凉床边,听他讲古今奇闻轶事,久久不肯散去。
二爹讲故事的语音,抑扬顿挫,佐以动作表情,绘声绘色,常让人听得入迷。一次,二爹见我听得痴痴傻傻的,就逗我说:“小芳,你家房门朝哪里开?”幼小的我分不清楚东南西北,不假思索地回答:“朝堂屋里开。”大家笑作一团,二爹却说:“这伢小脑袋瓜蛮灵呢,将来定会有出息的!”嘿嘿!得到二爹的夸奖,我当然很得意。
一次,二爹的幺女儿在田里拔胡萝卜吃,二爹见了,一本正经道:“你咋这好吃呢?拿过来,我吃点!”二婆听见,肚子都笑痛了。二爹一颗不老的童心,总能带给人快乐。
就连二爹与二婆吵架也能成为一块笑料哩。因为小事二人拌嘴,吵得厉害,二爹作势要打二婆,正在缝衣服的二婆怒气冲冲地吼道:“么样?你真的要打?等一哈,我把针放了着。”听此一言,本来生气的二爹突然捂嘴乐了起来。是嘛,谁打架还会要对方等一下,等自己放下“武器”再来的?此事被二爹讲出来,成了湾里的经典笑话。以后谁家夫妻要是吵架,就拿二婆的话逗乐。
三十多年过去了了,我依然还记得二爹讲过的傻人故事:古时候,一个人挑着一担稻草,捆草的葽子断了,没有办法捆稻草,只好坐在地上伤心哭了一场。
还有一个近视眼的小伙子去丈母娘家,见墙上一黑点,以为是一个钉子,欲将背包挂上去,谁知那是一苍蝇飞走了,背包掉在了地上,甚是尴尬。第二次去丈母娘家,岳父想起上次女婿的囧事,就特地在原处钉了一个钉子,没想到女婿一看,心想,好你个坏蛋苍蝇,居然还在这里骗我。于是,怒不可遏地一掌打去,妈呀!鲜血直流……
二爹那些有趣的故事伴随着我成长,他教我学做一个聪明人,成了我对家乡最美的记忆。每次回娘家,我都会去看看二爹,恭恭敬敬地喊一声“二爹”,关切地问一句:“您身体还好吧?”二爹呢,如今九十多岁了,大脑思维依然是那么清晰,只是原本消瘦健朗的身体,不知怎么变得臃肿肥胖起来,动作也缓慢,完全没了当初英俊潇洒的模样,也不再有那些诙谐幽默的俏皮话了。
不过老了的二爹仍然思想开明,不默守成规。
二婆晚年中风,生活不能自理,二爹也因年岁已高,照顾二婆力不从心。懂事的幺女儿,住回娘家,端茶送水,端屎倒尿,照顾得无微不至。二婆去世后,按习俗女儿须在娘家守灵七天,不眠不休,方见孝心。二爹心疼地拉着小女儿的手说:”伢,你就别守了。你妈活着时,你尽了心,你妈已走了,你就不用去受那份累了,好好睡一觉,休息休息吧!”
就这样,我们湾有了第一个不守灵的女儿。而且让我们所有的人都有一种认识:老人活着应该尽孝,莫要到死后来作样子。正是应了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活着不把父母敬,死后何必哭亡灵!
二爹的一生,充满着智慧,有着讲不完的故事,快乐着乡亲,是我们心中不倒的丰碑,也是家乡最靓丽的一道风景。
依珊刚下班,拖着疲惫的身子往家赶。己是初秋,路上的景色越来越美,她匆忙往家赶,回家要给女儿准备准备,再过一段时间,女儿要去往新的学校,开始人生新的征程。
依珊走到楼下,手机响了,是前男友打来的,他高兴地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离婚了。”依珊没言语,他有些失落地说:“你不是盼着我离婚吗?然后我们……”
依珊笑了,“都多少年了,我现在过得很好,也没打算和你在一起啊。”电话那边没有了声音,想必此刻他的心碎了。
依珊依旧上楼做饭,洗衣,收拾家务。现在的她很满足,在这个喧嚣的城市,她买了一套二居室,虽然不大,却是个温暖的居所,她和女儿的快乐天地,盛放她们的喜怒哀乐。
吃过饭,她坐在沙发上,一转眼夜色侵入了室内。她就呆坐着,时光飞逝,一转眼她已经四十岁了,再已不是二十年前的她了。
二十年前的她,身材修长,长发飘飘,瓜子脸,大眼晴,柳叶眉。
那一年的她跟着前男友苏林回老家。一身白厎碎花连衣裙,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她揽着苏林的腰,苏林骑着摩托车飞驰,脸上带着骄傲神气,路旁的村人看着他们。甚至有些指指点点。那一刻的她,清丽脱俗,那一刻的她,悠闲自在。在她看来,生活象一幅画卷慢慢展开。
苏林在厂里打工,平常没事爱骑车兜风,城里的大街小巷,胡同两人都窜过,有时故意吓一只小狗,有时故意敲敲紧锁的门。有一次,依珊看见胡同口一家蔷薇开的正美,就象二十岁的她,青春洋溢,如诗如画。
后来依珊怀孕了,还未到结婚的年龄。他们也想过打掉孩子,依珊不舍得。她决定生下孩子。虽然生活拮据,但两人相亲相爱。那年初冬,依珊生下了女儿。
那是个自白净净的女孩,脸盘像爸,眉眼像妈,一看就聪明,俊俏。孩子十个月,依珊想上班,只好请母亲来帮忙。
苏林不忍心依珊跟着他吃苦。孩子二岁时,他听朋友说出国能多挣钱,他决定出国打工。
依珊虽不舍,但为了两人的未来,为了孩子,她只能同意。
分别时总是难过与不舍,生活里的一切都交与了依珊,这个看上去还有些稚气的脸。
依珊在一家糕点店上班。班上一个男孩常常跟她开玩笑,讨好她。起初,依珊总是委婉的拒绝。有一年冬天下午,她刚想下班,母亲打来电话,声音急促的告诉她:女儿发高烧。
她着急向外走,包落在了桌上。那个男孩看见撵上她,劝她别慌,陪着她一起去医院给孩子看病。
以后的事有些顺理成章,依珊有事总是先想到他,时间久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就变得微妙了。虽然依珊一直刻意想隐藏,但最终接受了男孩的求爱。
店里的员工都知道他们的事,只有苏林蒙在鼓里。他一直努力工作,辛苦赚钱。那怕再苦,只要想到苏珊和女儿,他觉得所受的苦都值得。
两年后的一天,苏林回来了。依珊感到从未有过的紧张和室息。她每天心神不宁,担心苏林看出来。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看着每日心神不安的依珊,苏林去了店里,几天的时间,他明白发生了什么。
他辛苦的挣钱养家,而依珊却背叛了他。心里的怒火一下点燃,他们大吵一架,分道扬镳。
苏林拿着打工的钱开了一家店。生意越做越好,买了房,买了车。不久就结婚了,只是那女孩从后面看,身影特别象依珊。
依珊依旧在糕点店上班,她本想和男孩结婚,可男孩根本不想娶她,嫌她带着孩子。依珊心里的悔意无从说起,她只能怪自已没能耐得住寂寞,经不起诱惑。
依珊断断续续谈了几个男朋友,虽然依珊长相甜美,但因为带着一个女儿,常常发生矛盾。时间久了,她厌倦了争吵,看穿了虚伪的人。她想努力挣钱,一个人把孩子带大。
工作忙时,她把女儿放到姥姥家。苏林也每年去看女儿,只是依珊从未露面,以免两人见面尴尬难堪。
依珊的女儿知道母亲的不易,一直很懂事,学习也不错。这么多年,所有的家长会都是母亲开的,接送她上学也是母亲。这次她考上了重点高中,她希望父母一块送她上学。
苏林和妻子一直过的磕磕绊绊,他离婚后,原想着和依珊破镜重合。没想到,依珊早已心如止水,而他们之间的那份情早已搁置,无缘再续。
文/见伊
图片来自花瓣网
在简书,跟着一群人来疯的兄弟姐妹们,我不知不觉从夏天走到了冬天,当然还会走向春天。
2017年11月8日 星期三 小雨转多云
算算时间,我来简书一年多了,虽然毫无成绩,可是乐在其中。
我个人主页说明“理科出身,醉心文字”,根本是往自己脸上贴金。自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除了单位要求的报告公文,QQ空间里偶尔的日常记录,我几乎已荒废文字。
去年,机缘巧合来到简书,单打独斗,好几个月才更新一篇文章,我也不知道自己可以坚持多久。
正儿八经写文是今年六月的事,在这个月,我一不小心加入了一个小众的群(如果群主愿意出钱,我会在此处植入广告,嘿嘿)。这个群高手如云,有斩获多个征文赛一等奖的,有中文系科班出身的,有经常在纸媒发表作品的。但,这些都不是最重点。
重点是群风太好,随便一个话题都能聊几百条,一言不合就唰唰发红包,动不动就把群主斗得招架不住。写不出文章时,跑到群里撒泼、疯聊,我们美其名曰“头脑风暴”,灵感可能就来了。
因为个人工作原因,我一度退群。回来呢,是性格相投的陌上红裙姐姐的费力劝说成果,也是群里有一班引为知己的兄弟姐妹们。
身兼作者与读者,为写出一篇文章挥汗成雨,为读到一篇好文抚掌大乐,都是我们。“一个人走得快,一群人走得远”,互相打气,互相挑刺,都在促进每个人不同程度的成长。
简书像个大舞台,人来人往,五花八门的活动层出不穷,像一帖帖强心剂,给时有怠倦的我们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第一次参加征文,看到别人的文章被加入精选,以为要自荐的,我还巴巴地简信主编,结果发现自以为是了。如今想起来,不免觉得好笑。
“美文·美食·美好的你”征文,我一个厨房小白,对美食没有研究,原本不打算写的。在上个征文优秀作品群里,被谈写作主编驿路奇奇一吆喝,被米喜、晴天一怂恿,我和芳菲晚、陌上红裙,在征文截止前最后几个小时赶出来,意料中的没得奖,也是服了各自的热情与速度。
征文活动中,我跟芳菲晚姐姐尤其喜欢赶末班车。最乌龙的一次,得知人家居然已在截止日期前评选完毕,我们连陪跑的资格都没有,说不郁闷也是假的。
当然,如果要了解一个人,甚至能够互为知己,我想莫过于写对文。
第一次写对文是与米喜。米喜写了一个少年相互喜欢,最终没有在一起的故事。我刚好有类似的构思,干脆对了她这个故事的男生版,揣摩男主的性格、行为,把错过又怀念的心情表达得淋漓尽致,几乎把自己给写哭。结果呢,大家说这个男主心思太细腻。
最走心的对文是与晴天。与晴天组成世间事专题的星探CP,本着晴天在群里的过度活跃,我原打算写一篇嘻哈风完事。约定互访后,我突然认真了,抛出一个又一个问题,直接把采访引向拷问内心。到最后,太了解一个人,反而不知如何下笔。毋庸置疑,这是我写得很用心的一篇。厚脸皮地说,“最美的文笔”比一等奖更让我得瑟。
最火爆的对文也是与晴天。我再次客串男生,写出了入简书以来的唯一爆文。当然,这个爆是相对我自己而言的,于大神没有任何参考意义。写完不过瘾,又把芳菲姐姐拉进来写了另一视角的。竟然引来陌生的朋友写了一篇,这是我们根本没想到的。
后来,日记专题组织不同视角的对文活动,我们笑闹着说,咦,这个灵感不是来自于我们吗?之后,我、晴天、芳菲晚和月儿上山了加编外虬田,以最快的速度组队,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在四个人的感情纠葛里,在一次又一次的交流、碰撞中,我们加深了对人物的理解,也增进了彼此的友谊。
所以,我们经常吼叫,没什么好写的时候,就活动走起,管它征文还是对文。你看,这会儿,我们还自发组织了“一起写征文的日子”。
写文章的人内心都住着一个孩子,所以人来疯亦是褒义词。在简书,跟着一群人来疯的兄弟姐妹们,我不知不觉从夏天走到了冬天,当然还会走向春天。
只想说,遇见真是美好。
米喜 一起写征文的日子
晴天的天 一起参加征文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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