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十:春花秋月何时了

公元965年,后蜀灭。蜀后主孟昶被俘入京,几日后不明不白死了;公元971年,南汉灭。汉主刘鋹被俘入京,这个荒淫残暴的家伙居然因为自己善于狡辩而且逗比会讲冷笑话编段子,被太祖封了恩赦候,又愉快的当俘虏活了9年时光,到了太宗朝才死。公元975年,南唐灭。南唐后主李煜被俘入京,被封为违命候,3年后他生日当晚,被太宗赐毒酒死。

需知,我不喜欢称呼李煜为皇帝或者南唐国主,更喜欢称呼他为词人,更是他开辟了宋词的第一华章。讲真宋词开篇就多以李煜为引。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千百年来,这首哀婉动人的词代代吟咏传诵,至今读来都觉动容。在这样一个花好月圆的秋夜中,才子佳人若有愁烦也不过就是担心韶华易逝,容颜会老。而这位词人皇帝却是愁到了没完没了,而这样一首绝妙的好词,也是他用四十年家国,三千里故国山河换来的,普通人怎能写出这样一首词来呢。邵瑞,以上一段我说的略矫情。

回来一下情绪。太祖刚建宋登基后,南唐其实还是一个泱泱大国。又值江南,土地富饶,民风良善。文风也是盛行。氮素,此时的南唐皇帝李璟只是个文弱的老伯伯,他害怕宋朝那样的强势国家。只一瞬间就对宋采取低姿态好脾气的供奉着大宋。

李璟本来有个挺出色的儿子,当时的太子李弘冀。还有个挺出色的弟弟,当时的皇太弟李景遂。其实不管这两人谁接班当皇帝,我觉得南唐跟宋顶顶还是说不准谁最后得天下呢!可惜!!!可惜啊可惜,你有了太子还封皇太弟,既然封了皇太弟就不应该有太子。于是自己的弟弟和儿子针尖对麦芒,李璟又懦弱软弱的要死,墙头草没主意。于是,儿子弄死了弟弟,自己弄死了儿子,自己也差点被这些打击给弄死了。更要命的是,在死前要选继承人的问题上,抛弃了更有作为人品更稳重的七子从善,选了个比自己还要懦弱草包的风流才子李煜。然后心满意足的死了。

所以李煜就当皇帝啦,刚当皇帝,就很鸡贼的给宋朝进贡财物。然后宋一灭南汉,吓尿。马上上奏说自己不是皇帝了,称臣但是又不死心,于是改成国主。宋朝不来人还假模假样关着门在南唐自己家里当着皇帝,宋朝一旦派使者来,立马衣服也换掉,头衔也改掉,变成国主了。这就是一件很逗比的事情。太祖自然也不是傻子,得,先放着你不管,有治理你的时候。

李煜更不是傻子,他当然明白终有一天太祖要来搞他,但是他又做不到励精图治,好好管理国家,整顿军队,只知道醉生梦死,和蜀后主孟昶一个德行,天天喝酒,寻欢作乐,写诗写词。然后有个美人陪伴小周后。我天,简直和孟昶一样一样的好么?!当年孟昶自认为有蜀道这个天然屏障可以安心的躲在成都很哈皮,李煜呢也是他觉得有长江这个天堑做保障可以安心躲在南京很哈皮。我天!这两人一定上辈子是亲兄弟啊!

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很快不详之音已经从李煜的口中被念出来了。开宝七年,974年,宋太祖觉得时机到了。要去江南玩耍玩耍嘞,于是以李煜不肯来开封朝见的名义,发兵十万攻南唐。

十年前,宋兵攻成都。蜀后主孟昶,赶紧把自己宫里的财宝拿出来招兵买马,派自己的fashion boy逗比太子当主帅抵御进攻。自己呢,说不急,待朕写首诗和美人花蕊夫人一起唱唱歌;然后就灭国投降了。

十年后,宋兵攻金陵。南唐后主李煜,赶紧把自己宫里的财宝拿出来招兵买马,找了几个自称神仙的道士和尚到皇宫念经做法抵御进攻。自己呢,说不急,待朕写首词和美人小周后一起唱唱歌;然后就灭国投降了。

我天!我天哪!孟昶和李煜简直是绝配啊有没有?!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最强CP有木有?!!你俩简直一样一样的,我都惊呆了好么?!真的好想看你俩共同治理国家,或者一起在一个皇宫里面写写诗作作词,还要合唱一首。然后比比谁的美人更美啊!

直到金陵被围,李煜才发现和尚道士都是骗人的。于是派大臣前去求情,说李煜会对宋太祖像亲儿子服侍亲爹一样恭敬,而且一直都这样做的,为什么太祖芭比还要派宋军来欺负人家?真的好怕怕。然鹅,太祖听罢冷冷说道:既然是父子了,怎么能不经允许就分家过呢?!怎么能不天天在我眼前呢?怎么我让你来汴京看看我老人家你还左推托右拒绝呢?!然后说了历史上有名的一句: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金陵城还是困守了十个月的,但是有毛用,最终城破,李煜被俘。和孟昶一样,怕死,不敢殉国。当年宋军破成都,李太后对孟昶说:儿啊!现在国家灭亡了,你要是有骨气,就自杀殉国,才对得起你滴祖先。但是孟昶哭泣着说:不,宝宝害怕。宁可当俘虏。于是当了俘虏,到了开封。

现在宋军破金陵,宰相陈乔对李煜说:陛下啊!现在国家灭亡了,我身为宰相却无力救国,帮不了陛下。我要自杀殉国了,您也赶紧的。不然要当俘虏了。然后陈乔就自杀了。可怜是他没等等听下李煜的回答。李煜哭泣着说:不,宝宝害怕。要死你死,我宁可当俘虏。也是当了俘虏,到了开封。

我的天哪!!!!!!孟昶和李煜是一个在成都一个在南京,古代皇帝不能随便乱出门而已,不然他们如果当年有缘相见,一定一见钟情,成为好基友啊!

孟昶到了开封,太祖请他喝酒,然后花蕊夫人就成了太祖的了;李煜到了开封,太祖请他喝酒,然后小周后就成了太祖的了。我说你们兄弟俩可惜隔了十年啊,不然一定会在开封某个凄凉的街头某个惨淡的夜晚一起抱头痛哭的好么?!只是太祖没过几天就杀了孟昶;终年46。而李煜做俘虏又苟活了三年,等到太宗为了小周后,就毒杀了李煜。终年42。昶啊煜啊,你俩有才的死前都成为俘虏的懦弱帝王,就一起在九泉之下喝酒哭泣吧!记着,哭着哭着就各自写首诗做首词然后一起唱唱再继续哭哭。唉!

突然有辣么一丢儿熏疼你俩。所以,必须给你俩来个背景音乐: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文|白梨安

图|将军在上

总有一天,她会知道我,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里,默默地关注着她,默默地喜欢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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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喜欢她很久了。

但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她,只是默默地替她所写的每一篇文章点赞。

有时,只点两个。有时,发起狂来,一口气点上二十个。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发现。可我想,若我坚持下去,总有一天,她会知道我,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里,默默地关注着她,默默地喜欢着她。

前些日子,她参加了一次征文活动。

征文中她写道:“自古红颜皆绕男儿身侧,求欢博笑。我只愿男宠一二,失眠夜里遥相伴。”

我在评论区里抢了沙发,说:“收我做你的男宠吧!”

没想到她很快回复我:“哈,我对我的男宠可是有要求的。”

我问:“什么要求?”

她回:“潘驴邓小闲。”

我擦,这要求也太高了!

我低头审视我单薄的身板以及隔着裤裆微微隆起的那玩意儿,自愧不如。便问:“能否降低点标准?唇红齿白,貌比盛一伦如何?”

良久,她回:“我喜欢有男人味的男人。”

唉,她到底是这世间肤浅女子中的一位。或许只有我们男人自己才清楚,有些看上去很硬的男人,其实是个软蛋;有些看上去柔若无骨的男人,反而勇猛无比。

只是说出来,无人肯信罢了。人啊,总是被表象所惑。女人,哪里是单一的听觉动物?她们和男人一样长着双眼,自然不会真的忽视外表。

我沮丧万分,趴倒在书桌上。同寝室的大海见了,爆笑道:“嗨,娘娘腔,你又在那儿矫情些什么呐?!”

我侧过脸去,怒目而视。“老子是男人,哪里娘了!”

大海将我从头看到尾,边看边发出“啧啧啧啧啧啧啧”的声响。搞得我心烦意乱,翻身爬上自己的床。“老子大人有大量,懒得理你!”

大海大笑,并对其他室友说:“你看他那个鬼样子,还说自己不娘。我特么听见他的声音就头皮发麻,真怕控制不住自己,按着他一顿狂揍。”

说罢,他举起拳头朝我扬了扬。

我一下子把被子裹在身上,有些仓惶道:“你别乱来啊,打人犯法!”

大海放下拳头,不屑地看着我:“我才懒得脏了自己的手。”

然后,他重新面对电脑玩游戏。我却如惊弓之鸟躲在被窝里,不敢探出脑袋。

“妈的,老子是个男人,老子怕个求啊。这龟儿子以为他长得高就一定壮了?说不定一拳就被老子打趴在地上了。哼,老子不跟他计较,老子胸有大志,宰相肚里能撑船!”

我在被窝里喋喋不休,手里还握着手机,准备上简书继续给我心爱的姑娘点赞。

-2-

结果,刚登录页面,便弹出来一则提示:白梨安发表了作品《亲爱的,抱歉了》。

点开一看,竟是封情书。

“阿芬,快看快看,5号客人又来了!” 晓晓推推正在低头整理票据的少芬。

阿芬抬起头,正遇上5号桌的客人望过来,他咧出大大的笑容。她礼貌地回笑,却没有如周围的姑娘们一样激动地盯着他窃窃私语。

看到阿芬的反应,5号桌客人看起来有点沮丧。阿芬似乎看到他头上虚幻的耳朵耷拉下来。

她偷笑一下,继续整理收银台。

5号客人是两个月前才出现的,每星期五下午都来喝咖啡,每次来只坐5号桌,次数一多,店里的侍应生都叫他5号客人。

其实,私下里侍应生对他的称呼多种多样,有的叫他“小帅哥”,有的叫他“摩托小哥”,晓晓叫他“大长腿”,少芬自己心里偷偷叫他“小虎牙”,因为每次看他笑,都会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

5号桌客人扬手对少芬示意,晓晓眼睛一转,把手里要端去给别桌的杏仁饼塞到少芬的怀里,拿上点餐本和笔,风一样地奔出柜台,往5号桌客人去了。

一会儿功夫晓晓回来,得意洋洋地撕下来一张纸,塞到少芬手上,说:“看,5号桌客人手机号,给你啦!看你平常磨磨唧唧的,明摆着那大长腿对你有点意思,还不把握机会!”晓晓直接把小纸条塞进少芬的围裙小口袋里,拍拍手,长舒一口气。

少芬笑着好奇地问:“你怎么拿到他手机号码的?”

晓晓得意的一笑,说:“我说你要的。”随即表情变得有点奇怪,说:“他还让我问你,你喜欢吃棉花糖吗?”

棉花糖?

少芬想一想,她小时候还真喜欢吃,每次继母冲她发脾气的时候,她爸爸就偷偷拿上钱,带她到小公园里去买棉花糖吃。

晓晓犹豫了一会:“阿芬,这什么怪问题啊,大长腿古里古怪的。”

少芬回她:“说不定他下次带上一大堆棉花糖来请我吃喽。”

晓晓噗嗤一笑,表示不信。

又是一个周五,5号桌客人没出现。晚上十点,少芬和晓晓换好衣服,准备离店。店长示意少芬留下。

“阿芬,大环境不景气,店里业绩不是很好,总公司那边通知所有的兼职都要辞掉,你看……”

少芬坐在公交车站的长凳上,觉得夏夜里的风特别的冷。

耳边响起爸爸为难又愧疚的话:“阿芬,大学学费家里给凑了一年的,剩下的……靠你自己了。”

她拿出老旧的翻盖手机,拨出家里的号:“喂,爸爸吗?”

“你爸不在,啥事?别是跟家里要钱吧!你磊磊弟弟也要上初中了,还要上什么这辅导班那才艺班的,家里负担也重,我跟你说小芬,你都快二十了,我们老家好多跟你一般大的都结婚嫁人了,你还在外面读啥子书,回来找个条件好的早点结婚……”

她沉默地挂掉了电话。

还有半个月就要开学,她的学费还差一半。

“加油!你能行,明天再去找工作!”她喃喃自语,给自己打气。

或许少女时代还盼望着有谁可以依靠,现在的她已经明白,只能靠自己。

轰隆隆的摩托声飘过又转回,刹车声响起。

骑士摘下头盔,咧出大大的笑容,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说:“嗨!”

少芬勉强的露出一个笑容,回道:“嗨。”

骑士看看阿芬,没说什么,发动摩托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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