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3个月,公司赔偿8万
广东一公司发展遇到瓶颈,根据自身业务需要,需要招聘一位有能力的商务经理。
老板给人事总监“老铁”的命令是:一周内,人必须到岗,人不到岗,自己离职。
接到如此紧急的任务,人事除了心里默念老板是傻逼一万遍之外,任务还是得照常执行呀。
人事部门为此采取的方式有:
1、各大招聘网站,花钱将招聘需求置顶。
2、疯狂找猎头帮忙挖人。
3、疯狂找朋友推荐。
到了周二,在这三种方式下:招聘网站没反应、猎头推荐了2人,但需要周五才能面试、“老铁”自己以前的好朋友推荐了1人,在同城同区,是可以直接面试的。
朋友把这人的微信和简历推给了“老铁”。老铁当即加了这人的微信。
这人,原来是个女士,微信名叫“长腿”。
“长腿”长得很精致,短发、淡妆、职业装、眼神里透着骨子干练;说话的时候,笑语盈盈的感觉,非常有做商务老道的谈吐。
第一印象几乎满分。
经过交流,发现“长腿”确实很有行业经验,最关键的是,非常会谈事,而且似乎,人脉资源也不错。
“老铁”直接将“长腿”的简历以及面试评价反馈给了老板,问是否老板要见见并谈谈。
老板直接说,不错啊,这么快就有人选了,那你定就好。
于是,“长腿”经过一轮面试,就直接到岗上班了。合同签了一年半,底薪税后8000加提成;试用期1个月。
“长腿”到岗后的第一个月,上班比较积极准时,虽然没有太多商务突破,但公司认为也可能新人都有一个适应期,于是试用期结束,公司直接就给“长腿”转正了。
“长腿”转正后,上班开始有迟到早退的状况,工作不见任何安排和进展;而且说出去见人谈事情,却被同事发现在楼下星巴克坐着玩王者荣耀。
“老铁”很奇怪“长腿”的前后状态反应,于是特意找了个空档的下午,把“长腿”叫到办公室谈心。
这一谈心不得了,因为“长腿”说怀孕了,而且已经怀孕3个月….
“老铁”突然蒙圈,心里想到,难怪“长腿”要求合同先签1年半。
原来在这里等着。
更蒙圈的事情是,在跟“长腿”谈心后,“老铁”才了解到:
当初推荐“长腿”的朋友也不了解“长腿”,只是看到朋友圈里“长腿”发的文字说刚离职,求工作…
“老铁”又电话了“长腿”的前公司,了解到“长腿”是被公司辞退的。
这下,老铁意识到,麻烦大了。
“长腿”自从和老铁的谈心结束后,确实有所改变,不仅仅从打扮上,变着花样穿衣,每天都不带重样的,且上班准时,下班也很准时,公司规章制度遵循得一丝不苟。
但上班时间玩游戏经常、打扰同事总聊家常,时不时跟同事制造些不和谐的氛围,还私下总说,公司不敢辞退我的,我生完孩子就辞职……
这下,整个团队的氛围,都被“长腿”带得有点压抑。
“老铁”说,我从来没有这么讨厌过一个人……
老板说,必须辞退,哪怕赔钱也要辞退……
“长腿”是被辞退了,但公司却被“长腿”告了;并要求公司赔偿孕期工资+产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共计12万。
虽然,各种情形算下来,这位“长腿”都不应该得到赔偿。
但很遗憾,“长腿”赢了。
经过艰难协商,长腿工作不到3个月,公司给了“长腿”8万结束了这份纠缠……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除非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重大影响社会和用工单位的情形,用工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基本上,孕妇和公司因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或者去法院,孕妇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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