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令之鱼目混珠 最后的东方不败
一日年华老去,我站在黑木崖顶峰,仰望漫天苍穹,那夜空中的无数颗星,没有我想见的一颗。
有个小卒过来送茶,他转身背对我,我一针穿越他的心脏。
在江湖上杀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坏人就应该要杀人,杀的人越多,坏人就越厉害。
寒风阵阵吹过,有一点冷。我必须像个娘们似的缩缩身子,像个娘们似的碎步轻盈。
我披着红色貂绒长袍,抹着艳色的唇红。我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这是一场很多人看的戏。
此时一颗流星滑落,就好像在万千孤独中落下的一颗眼泪,无声无息。
我不太会武功,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葵花宝典》这门神功。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那日我置身茶馆残旧的戏台,台下只有一个观众,他叫任我行。
他点了二首曲,听我唱完,唤我来到他身前。我小心地跪下。
“你喜欢唱戏?”任我行说。
我点点头,这是我一生的梦想。我每天会用八小时练基本功,八小时琢磨一首咿呀的唱。
“可是,你的戏没人看。”他喝了一口龙井茶。
的确,任我行是这一个月来的唯一一个客人。
“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不够有名。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好的只会更好,烂的只会更烂。”
任我行问我,你想不想演一场几千万人看的戏?
我点点头,我需要。
任我行带我来到黑木崖,他指着那把纯金的宝座对我说,“你坐上去,从现在开始你就是高高在上了。”
我说,我不会武功。
“打架是小孩做的事,高手只需要会轻功。”
任我行将毕生的轻功传授给我,对我说,“只要你飞得够高,那底下的人就和你越远。”
只要你杀得人越多,那别人就会对你越怕。他们会一传十,十吹百千万,将你传得神乎其神。
有时候可能只要你站在他面前,他就已经两腿抖震。
任我行叫来一百个路人甲,拿着刀抱着我,在刀光剑影中穿行。一百个人死后,我成为了令人敬畏的坏人。
我问任我行为什么要做这些?
任我行给了我一本无字的书,说这本书叫做《葵花宝典》。
任我行说,我和你都一样,再猛也不过是这场戏的配角。
江湖需要坏人,这样英雄才会出生。武林需要神功,不然哪里会精彩。
任我心说,“而你,只想演戏,有人看的戏,会让你更开心不是吗?你又可以演个不男不女,又可以演个坏人。从我第一眼看见你那天,就知道这出戏只有你行。”
任我行将剑交到我手上,飞上天空,在最高处他用歇斯底里地咆哮道:“东方不败,最厉害的一个坏人。”
那声音穿过客栈越过山峰,顺着耳耳相传,来到每个江湖人的心里。
我并没有挥刀自宫,这样演戏才够有趣。
我每天都活得精神恍惚,思索一句无关痛痒的话,佯装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
我怕有人看穿我,我甚至担心的不能入眠,每次醒来,擦擦额头的汗水,又要换一个莞尔一笑。
八小时婀娜多姿,八小时风情万种。独自时我会窃喜,又骗过了这个世界一天。
要将我抽丝剥茧,不剩毫厘才能成就这位东方不败,但何时才是结局?
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令狐冲。
令狐冲看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喜欢你。”
我罢了罢手,“你喜欢的人叫任盈盈。”
他拉着我,一字一句非常坚定,“一眼刹那是永恒。”
我说,其实我是男人。
他说,我喜欢你,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
我摇了摇头,“在这出戏里,我注定被你杀死。我也将在此获得我的结局。”
我把刀递给令狐冲,昂起脖子对他说,“来吧。”我闭上了眼。
令狐冲双手挽过我的腰间,开始亲吻我的脸庞,那胡子刮得我脸上到处都是,我忽然觉得很恶心。
我一刀刺进了令狐冲的心脏,他看着我,重复着那句:“一眼刹那是永恒。我喜欢你。”
那眼神就像我是他的唯一,而后令狐冲闭上眼死去。
那么故事要如何收场?握着刀,他的鲜血还在一滴一滴。
那么故事要如何收场?
我忽然有了主意。
我和令狐冲换了衣服,在他脸上涂上了很厚的浓妆,而后从黑木崖的顶峰将他的尸体抛下。
我大叫起来:“东方不败被我杀死了,我是令狐冲,我是天下无敌。”
我使出轻功飞到最高处,对着江湖的万千无名小辈咆哮着:“我是令狐冲,天下无敌的令狐冲。”
那声音顺着客栈茶馆,穿越山峰,顺着那些悄悄细语,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我终于明白,天空我为什么找不到我要的那颗星,因为我就是天空,我就是星。
【武侠江湖专题每周精品活动】琅琊令第三十四期:鱼目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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