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谈过,但爱过

男友

马上毕业,林溪每次回家都会带点东西。这次回来,相处多年的男友问:“要不我们先领个证?”林溪怔了怔,男友看出她的犹豫,瞬间愣住:“怎么了?小溪谈了其他人了?”男友大她十岁,对她十分宠溺。

林溪往他身边靠了靠:“没呢叔叔,没谈过。”这句说完,她把头埋进他的颈,深吸口气,就浅浅吻起来,叔叔身体放松下来,心安不少。林溪见他没有任何反应,就停了舌尖的动作,心中抽痛一下,想起苏亚。

苏亚

苏亚是林溪同门师弟,小林溪三岁。初见时林溪和他打招呼,他声音有点怯,说话又是侧着身子。林溪暗自皱眉,心生不喜,随后虽说在一个实验室,她和苏亚也保持着距离。她也不甚在意苏亚叫他“林溪”,而其他人都叫她“溪姐”,有什么呢?名字不过是一个称呼罢了。

有次寒假,苏亚在师门群里颇为活跃,这和他平常行为差别太大。毕竟,平常女生一开口他都会脸红。林溪留心,和他私聊,才知道他本想做兼职,却被老同学骗去传销。好在他刚去,只是他这个同学是个女生,他不好意思自己走,想劝她一起。林溪听了觉得苏亚迟钝,也知苏亚对这姑娘该是有点感情。但她自己管不了那么多,得知之后,立刻威胁他两天之内不回来要告诉导师和导员。苏亚虽满口答应,但并没有做到,哪知林溪就买了去的车票,还告诉苏亚要带着老师一起。苏亚无奈,只得回来。

两个人的来往频繁了许多。林溪发现苏亚真的是个孩子,比如他说话不过脑子,想啥说啥,即使一些实话说出来让人很尴尬,他也意识不到。林溪在考学之前上了段时间班,略懂些人情,每次苏亚犯这样的错,她都会发消息告诉他错哪儿了。苏亚因此更觉林溪亲密,很快,实验室甚至这所大学里他都觉得只有林溪才是他朋友。

初恋

叔叔和林溪闹矛盾,林溪委屈,吵嚷着喝酒,苏亚不语,默默陪着。

“苏亚,你觉得姐姐,怎样?”林溪喝了三罐啤酒,有点恍惚。

苏亚顿了顿,看见她脸上的坨红,也看见她眼角的媚色,慌忙低头时,又瞥见她紧身衣里裹着的小山。苏亚脸红了,他还未喝完一罐就觉得自己晕了。“溪溪姐你是最好的。”他舔舔嘴唇、扶扶眼镜框,又加了一句:“最好的姐姐,也是最好的女人。”

“你骗我,如果你说的是实话,那他为什么要和自己的初恋过啊!”林溪哭了起来,原来叔叔联系上初恋,内心不知如何选择。苏亚看着哭泣的林溪,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把她揽进怀里。

林溪哭够了,挣脱开来,伸出手,熟练而又自然的用食指在苏亚脸上划过后勾住下巴:“苏亚,来,给姐姐笑一个。”她眼角堆的笑加上手指划过脸的苏麻,苏亚身体瞬间僵硬,讷讷喊了一声:“姐。”便怔住。或是酒力,或是内心对叔叔的报复,林溪在苏亚愣住的时候吻上来。微微的酒气和她灵巧的舌,苏亚恍觉自己身处天堂,待他明白,想要吮吸的时候,林溪忽然退去,还恨恨加了句:“以为我就没人要吗!”说完又哭了:“叔叔,你也是我的初恋啊!”

苏亚咽了咽口水,心中默默道:“林溪,你也是我的初恋啊。”

心动

那晚过后,林溪仿若无事。苏亚对林溪的在乎毫不遮掩。同门的妹妹都会开玩笑:“找苏亚做事,先让溪姐答应就好喽。”林溪笑而不语,但心中还是暗自想:“一个吻而已,这孩子不会当真吧?”但她想完又把这些抛诸脑后。

早起,她前一天没倒掉的茶叶已经没了;实验室她的桌子似乎变得很整齐;选修课的作业她未来得及做就交了;专业课论文刚完成去吃个饭回来格式已经调好了……这样的小事,她都有发现却不在意。直到她生日,一堆礼物中,她看见一个精致的首饰盒子,打开一看,是只玉镯,她知道是苏亚送她的,她曾向他抱怨:“叔叔送我镯子我就嫁他。”她这样说不过是因为他没开口提结婚,嫁他,是多年的感情。

苏亚没承认:“姐,你有家室的人好不好?我送个礼物不过投你所好。”他耸耸肩,仿佛很随意。林溪这才放心。

叔叔在她和初恋间徘徊。林溪回去又哭得惨兮兮回到学校。苏亚得知,陪她吃遍小吃又转遍景点。她依然消沉,问:“苏亚,我不女人吗?”苏亚没听明白,这一次,林溪再次凑上来。苏亚紧紧抱住她,闭上眼,放肆亲吻,似多年不见的恋人,炽热又笨拙。林溪在承接他热情的同时,看见他滑落的泪。然后闭上眼睛,引导他把霸道又任性的吻变得温情。

心里,一阵疼。

生分

林溪知道苏亚的心意,想要和他保持距离。然而,记忆中的吻,那么有魔力,她相忘又不能。苏亚对她,依然贴心,但不懂她内心的纠结。

叔叔选了林溪。她问:“是因为我年轻吗?”叔叔说是因为习惯了。她嘤嘤哭了。他花了将近一年时间选择,她用这一年时间痛苦。她丢不掉是因为爱深入骨里,她希望他也是。

叔叔抹尽她的眼泪,两个人相对无言。夜里,林溪抱他,他翻身过去,说:“很累。”她鼻子酸涩,心中默默呼喊:“苏亚。”

她想分手。然而又犹疑。苏亚很好,又总觉得不够好,到底少了哪一部分,林溪自己也说不清楚。只在日后的相处,更加留心。

当同班的妹妹在她面前说苏亚是暖男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苏亚是“中央空调”,对,就是这样的。苏亚暖的不是她一个,所有人开口他都不拒绝。她是特别的,特别在她不用开口而已。她略感失望。

然而,林溪也高估了自己,在她犹豫的时候,苏亚有了女神。他无暇再把心思用在她身上,每次发来的信息也都只和学习相关或者是询问如何讨女神欢心。林溪跑到第二次两人接吻的河边咆哮大哭。

哭完,林溪远离了苏亚。两个人即使再想靠近,曾有的暧昧都横在那里,跨不过去。

结婚

林溪明白,自己迷恋的是苏亚拥她在怀时候的热情。叔叔也年轻过,也有一碰她就难以自抑的时候。而苏亚,她是他可以触摸到的第一个异性。他不爱她,只是可以占便宜而已。想到这里,她瘪瘪嘴,心里揪着疼。

叔叔的怀很安静。她说:“好啊,我们领个证。”

领证前她去剪头发,每一刀她都念叨一句苏亚,剪完她给苏亚发信息:“和我在一起,就是玩玩吗?”苏亚只回:“You are important.”这句话,让她笑出了眼泪。

去民政局的路上,她坐在摩托车后座,娇滴滴地说:“叔叔,我没谈过。相信我。也原谅我。”

至今,我在北京生存了整整一年半,548天。

对,是生存,不是生活。在这548天里,我的脑海里闪过无数次离开北京的念头,甚至都已经研究要坐几点的火车。

可看着屋子里的行李,看着微信里领导布置的工作,一次又一次地犹豫、放弃。

其实我在北京过得挺好的,相对于那些一无所有来到北京发展的年轻人而言。

来北京第一天,一个QQ群里认识的姑娘就帮我租好了房子,我妈给我一万块钱,我只租了押一付一的自建公寓。

第二天去面试就敲定了工作,实习期一天120,中午管吃。

没住过地下室,没被黑中介骗过,领导同事都对我很好,搬了家朋友会买礼物来看我,偶尔周末也会约上朋友去五道口食宝街吃吃喝喝,不出去男朋友就在家做饭给我吃,似乎一切都很好。

来北京之后,我从未觉得孤单,可即便从未经历过任何绝望的时刻,我也仍旧有很多时候不顾一切地逃离北京。

我曾想要逃离北京,尤其是在下了地铁,发现距离目的地还需要走40分钟,一步一步像跋涉在沙漠里的时候。

我曾想要逃离北京,在那个只有暗窗没有阳光的自建公寓里。每到下雨天房间都潮的好像刚被雨水淹过,墙壁下一秒就能渗出水来,出门便是泥泞的小路,积水没过小腿。没有空调,没有冰箱,冬天冷夏天热,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捱过来的。

我曾想要逃离北京,在因为牙髓炎疼的死去活来,去医院挂号却要等半个月以后才能看的时候。

我曾想要逃离北京,在每次和男朋友争吵的时候。在那破旧的公寓,在那合租的主卧,在那刚租的一居,每次声嘶力竭的吵架,都感觉自己的青春和爱情,都被这密不透风的出租屋慢慢吞噬,变得残败不堪。

我曾想要逃离北京,尤其是在烈日下穿越半个北京城去面试,结果遇见个牛逼面试官,交了面试作业,然后告诉我其实他完全可以招几个北大中文系的学生兼职写新媒体文案的时候。

我曾想要逃离北京,在那个下了地铁没有路灯只修到一半的马路上,没有方向感的我在黑暗中深一步浅一步地走着的时候,差一点就买了回家的车票。

我曾想要逃离北京,在那挤得像沙丁鱼罐头却仍旧有人不死心地往里冲,鼻腔充斥着汗味、狐臭味以及劣质香水味的时候。

北京太大了,大到每个人的喜怒哀乐都惊不起任何波澜,大到没人在意人情冷暖。

我曾无数次想要逃离北京,在那一个又一次重复发生的瞬间,在那一个又一个微不足道的瞬间。

都说北京地铁三大噩梦,天通苑、西二旗和沙河。我曾经住在天通苑,如今住在沙河,每天上班必经过西二旗。

早晨以噩梦开始,晚间以噩梦结束。

可即便如此,我仍旧坚守在了这里。那些个无数想逃离北京的瞬间,夹杂在无数次自我安慰里。因为在北京,我发现了另一个自己。

我看见了以前并不知晓的世界,我看见了城市的宏大与人的渺小,我看见了无限可能的自己。

都说北上广,是三座你在中国谈梦想却不会被嘲笑的城市。可我觉得,这里不仅有梦想,更有思考与清净,即便背井离乡,至少不用被七大姑八大姨催婚,更不用每隔两天就要相个亲。

1

初一开学,因为我家某位亲戚和班主任认识,因此班主任一开始就给我开小灶,开学第一天就让我当了一个临时班长,其实作用就是方便前期收作业。当时我人长得巨矮,一进教室就光荣的被安排在了前三排。所以对于后面的同学,我前几天都不知道他们长啥样。

第一次发作业本时,我大喊作业本上写的名字,教室里就有人自动回答:“这这这。”我就跑过去把本子递给那人。发到最后几本作业本时,一低头,就看到一个名字印入眼帘,字迹清秀干净,不知怎地,心头一震,觉得光是看到这个名字,心里也有几分悸动。我不由放低了嗓门,叫着这个名字。叫了两声,也无人应答。倒是最后一排的一个男生向我招手道:“他出去了,他位置在这儿。”我走过去,把作业本放在了他的桌上。

“恩,他的桌子真干净。”我心里默默说道。

当时也没有多想,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很特别,就默默记在了心里。

大概是一周过后,有一天午睡过后,我正准备从前门走出去透透气,听到一个男生叫了一个名字,我几乎是下意识的停步、回头,然后就看到了一个睡眼朦胧,半揉着眼睛却分外眉清目秀的男孩子,他缓缓的站起来,身形是那种少年人特有的瘦削,初秋午后的阳光打在他的身上,似乎不是尘世之人,好看得真的有些过分了。

其实这一切,发生不过就几秒的功夫。但不知怎地,到现在我也能回忆起当时发生的一系列过程。

那一刻,时间与空间凝固,只剩下我的心跳砰砰砰。所谓惊艳,李碧华曾说过——当初惊艳,完完全全,只为市面见的少。天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觉得自己见过各种各样的男生了,我还是觉得,那一刻最难忘,在往后的时光里,我在脑海中不停的为这个场景润色,如同影视后制作剪辑,调整画面角度,加入光影变化,配上音效……

说了这么多,总而言之,就是我对他一见钟情了,也可能是见色起意。

少男少女的心事,并不是单纯以年龄来区分的,虽然当时年纪小,也有了懵懂的心动。

2

从小到大,我就是一个不太安生的主,也有可能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既然喜欢上了,我也就没想过隐藏。再说,喜欢这种东西,想隐藏也隐藏不住啊。喜欢就是喜欢,哪里来的欲擒故纵、克制和隐忍,我巴不得天天出现在他面前。

所以,我利用自己科代表的身份,每次发作业本时都特地到他位置上和他聊天。当然,一开始,他根本就不理我。俩人都不认识,能够说啥呀?

当时没有“尬聊”这个词,但很好的诠释了我和他的相处状态。

“喂,你字写得真好看呀。”

“哦。”

“你手指好长,也好看呐。”

“哦。”

“你名字好特别呀。”

“哦。”

“你……”

“你到底想说什么?”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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