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强,一个从天堂里走出来的胖天使!

今天在家闲来无事,随手整理许久未动却又略显凌乱的书架,上面摆了很多以前一时兴起就买来的书,买了翻翻又不太喜欢,随后就束之高阁,再无翻阅。里面居然还夹杂着一本黑色的日记本,高度明显高于其他书籍,夹在整齐的群书中见显得那么的不协调!抽出来随便一番,一张贴在首页的照片吸引了我的目光!

那是我上大学时的初恋男朋友的照片!天哪,时隔不过十几年,却恍如隔世!这个人真的出现在过我的大学生活里面吗?那是一张在大学门口拍的照片,照片上的他体型胖胖的,笑容憨憨的俨然一副大学老师的模样!下面有他的亲笔留言,“这是我最近的近照啦,可恶的笑容,胖胖的身体,你下次见我时,还认不认我了呢?暂时让”他“陪你至多一年,之后,你的那个胖胖的我将会替代”他“的位置!”而我又不知在何年何月在下面留言:”阿强,你知道吗?当我准备合上这本日记,结束我们爱情的时候,却看到了你当时的临别留言,我哭了,哭得无声无息,谁让我们没有缘分了呢?就让我们做朋友吧…..”

是的,这是我的日记本,也是我最后的一个日记本,几乎记录了我从大学毕业开始工作直至与他彻底分手时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有一种往事不堪回首的错觉,随手快速的翻阅着整本日记,里面的字迹或清秀整齐,或潦草无序,偶尔还发现几张生气时才会在纸上乱写乱画的页码,可见当时的心情有多么的差!

阿强,这个被自己刻意封存了十多年的人的名字,以为再也不会让自己伤感难过的人,顷刻间又满血复活,他活灵活现的站在我面前,那熟悉的笑容和身影让自己忍不住伸手想去摸摸他,有关我与他之间的事也如放电影般,一幕幕出现在自己的脑海里。

我和他的认识,其实很平淡无奇,大一开学头一个月学校安排的是金工实习,三十多个还不怎么熟悉的男生女生每天排队去东方红拖拉机厂进行观摩体验。有一次,车床演示结束后,留下几个同学清理车床上的油污,擦的过程中,陆陆续续有同学离场,等我准备离开时,一抬头,看到只剩一个胖胖的高高的男生在擦,我说了声走吧。他抬头给了我一个大大的微笑,好啊好啊,马上走!

在一同回去的路上,我知道他的名字叫阿强,来自北京,身高1米8,体重200斤,他住323宿舍,排行老三,大家都叫他刘老三。他很健谈,全程几乎都是他在自我介绍,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让我屡屡怀疑,一个好好的北京高中生,干吗不留在北京上大学,偏偏跑到河南洛阳一个不起眼的学校来读什么大学呢?而在他的不断提问下,我告诉他我叫小山,来自河南焦作,住325宿舍,排行老大,他说好巧,一个是老三,一个是小三,差点重名哈……

我们就这样相识了,说来也奇怪,自从那一次交谈之后,我们的交集突然就多了起来,我们是同班同学,在同一个大教室上课,大一上半学期刚开始,大家都是按照宿舍为单位集体出动,集体上课、下课,集体去食堂吃饭、打水,缘分说来就来了,谁都挡不住!我们上课的座位,几乎都是前后座,一排325,一排323,有时候我们从各自宿舍去教室上课,甚至都能在楼道里见面。一来二去,我们越来越熟悉,说话也不像之前那么拘谨了。那时候特流行男女生宿舍联谊,而我们两个宿舍在不知不觉已成为比较好的朋友了。

而我和阿强走的比其他人更进一步,因为,我们不谋而合的都报了英语角和学校里的合唱团,交集就更多了,经常出双入对的在一起上课,一起排练。更重要的是,他有一天突然告诉我,他喜欢我们宿舍里的小猪,她排行老五,腿长,腰细,黄金比例身材,又有着一张清秀的脸,可以说是我们班的班花了呢。

为了朋友我愿意两肋插刀,我自告奋勇,主动提出当他的红娘,牵线搭桥。有一次我们班级集体出游,我给他俩创造了一个独处告白的机会,可惜后来他告诉我,那天告白失败了,小猪拒绝了他。当时看到他受挫、失落的样子,我也是无可奈何。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后来反而是他自我安慰道,没关系,就算失败了,也没关系啊,我不是还有你这个好朋友嘛……,随后又给了我一个大大的微笑,当然,是在用两根手指撑着嘴角做的表情,有点破涕为笑的感觉。

他给我的感觉一直都是笑呵呵的,几乎没什么烦恼,那次告白失败,我以为他会消沉一段时间,可惜,我错了,第二天他就恢复了以前的样子,还是那么乐观,那么爱笑,那么没心没肺。不过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反而更多了。

他会常常约我去逛街,说是要买衣服,结果衣服没买到,反倒是给我买了好多好吃的,把我的肚子喂的饱饱的。我们利用周末的时间去滑冰,去唱卡拉OK,去公园游玩看牡丹!圣诞节,我们约着一起去白马寺听钟声,一起去教堂听唱诗班唱赞歌,举着蜡烛围绕教堂走几圈,我们一直有说有笑,无话不谈,现在想想,真是不可思议,我们怎么会有那么多话题要谈呢,从自己的父母和家庭,谈到各自的兴趣爱好,谈到小学,初中、高中的同学和趣闻,谈到为何会来洛阳读书,谈到自己的初恋,谈到两人接吻会不会怀孕…….,总之那时的我们真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们渐渐游离了各自的宿舍朋友,我们一起上自习课,一起吃午饭,一起上晚自习。我感冒了,他会拎着热水瓶,时时刻刻提醒我多喝水,有一段时间,我长智齿,嘴巴都张不开,他就把水果切成一片片,喂给我吃!我生日,他会买很多零食,摆成心形,为我庆祝,有时候还会出其不意的送一束鲜花给我。有他陪伴的日子,我感觉我生活在了天堂,没有孤单,没有烦恼,一直有人陪我,照顾我,那种感觉真的很幸福!现在想想,应该也很浪漫吧。

我们也有过不少争吵,只是,我却一点都不记得因为什么吵架了,只记得吵完架,他会主动说对不起,然后我们又重归于好……

就这样,一晃便是4年,大学的四年,我们是快乐的,开心的,无忧无虑的,不过幸福的时光终归是短暂的。毕业后,他回了北京,我去了南方。在他回北京之前,我们一人买了一本黑色的日记本,然后就有了临别赠言,有了那张照片,有了我们工作后的分分合合的日记内容……无论怎样,我们终归还是走散了,不管是家庭门户的原因,彼此性格的原因,还是当时工作的原因,抑或是重聚后在一起的各种不适应,我们终归是散了,期间有过太多的争吵,太多的眼泪,太多的别离,现在也如过眼云烟,渐渐淡出了我的记忆,缘分说没也就没有了,自此,我们虽然人都在北京,分手后却再无相见!

北京这个城市,说大也大,大到我们再无交集!无论坐地铁,坐公交,去游玩,去逛街,去吃饭,再不能相见,北京,说小也很小,他住在南三环,我住在东五环,我对他们家的位置再熟悉不过,甚至直到现在,我都记得他家的电话号码,但是这个号码终究是一个无法触碰的空号,再无法接通!

在北京的时候,大学同学会经常聚会吃饭,期间,居然无人提及这个人,甚至连名字都快被人遗忘了,似乎这个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但是他确确实实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而且一待便是六年,而这个人自从分手后就再也杳无音信,从我的这个世界消失了!

阿强,你还好吗?不管我们彼此之间发生了什么,我都要感谢你,谢谢你大学时的陪伴,让我的大学生活浪漫幸福,谢谢你对我的悉心照顾,让我自此以后,再没有找到如你贴心的男朋友,,谢谢你对我的爱,让我一个来自农村的女孩,感受到了外面世界的多姿多彩!

阿强,你是从天堂里走出来的胖天使,专门关照我顺利读完大学,你是我的贵人,让我贫困的家庭感受到了爱的温暖,你是我的唯一,自阿强之后,再无阿强!

文/汐记时

1

阳光透过繁茂的枝叶打在女孩的身上,在林间小路投下一道欢快的剪影,微风迎面吹来,女孩的头发就那么随意地飘着。

女孩开心地打着转,裙摆在风中飘旋。

这一幕,被远处的白发老爷爷看得清清楚楚。老爷爷也不出声,只默默地叹一口气就走开了。

女孩昨天刚满二十岁,姐姐说,以后她就可以一个人出来了。

没了姐姐的束缚,她一个人惬意地闲逛着,不时抬起头,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一口气,感受着自由的阳光和空气。

“嗒嗒嗒……”她听见林中有吉他在说话。

顺着乐曲的方向,女孩走进了一处小花园,她悄悄地在一处灌木丛后面躲着。

撩开淘气的枝叶,她看见一个白衣男孩坐在木质的秋千上,优雅地拨着琴弦。脚下还卧着一只棕色毛发的小狗,毛茸茸的,像童话里走出来的。

男孩生得温润如玉,和这和煦的日光简直要融在一起。

女孩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男孩看,男孩似乎并没有发现。女孩很奇怪,男孩儿明明就是在望着她的,为什么要假装不知道呢?

疑惑中,那个男孩却已起身要走。她匆忙跑上前去,抻开双臂,拦在了男孩儿面前。

“汪汪……”小狗看见女孩,就上来撕咬它的鞋带,女孩吓得尖叫了起来。

“多比,不许凶,安静。”

被叫做多比的狗似乎很通灵性,男孩儿一句话,它就不叫了。

“姑娘,请问你是……?”

女孩听见男孩和她说话,羞涩地低下了头,两只手不停地搓着腰间的丝带。

许久,她才开口说:“对不起,我是跟着吉他声来到这里的。你弹得真好听……我,我,我以后可以每天都来听吗?”

说完,女孩抬起头,睁大了眼睛,向男孩投去请求的目光。

男孩也不看女孩,只淡淡地回了一句:“这也不是我家,你什么时候来都可以。不过,我只偶尔在这儿弹吉他。

女孩并不在意男孩儿的冷漠,只要他允许了,就可以。

女孩走之后,小狗多比轻轻地在男孩的脚上蹭了蹭,抬头对男孩儿说:“恭喜主人,你终于等到了有缘人!”

“嗯。”男孩轻声回应。

“汪……主人你不开心吗?”多比的语气里都是疑惑。

“没有,很开心。”

男孩说完就拉紧了系在多比脖子上的绳子,直接往前走去。多比见主人不想再谈论这个话题,只好摇着头跑上前去给男孩领路。

2

第二天,女孩儿又来了。

一路上,她都在想男孩今天到底会不会来。走到花园时,女孩儿见到男孩拄着拐杖走了进来,有那么片刻的惊讶。可想想昨天的情景,她旋即明白了过来。

她走到男孩儿面前,羞涩地问,“你不是说你不会每天都来吗?”

男孩还是冷漠地说:“我也没说我今天一定不来。”

女孩也不计较,朝着男孩做了一个鬼脸,就跑到他面前蹲下,手捧着下巴,昂起头听男孩弹吉他。

男孩弹得真好听,男孩长得也好帅,可是这么优秀的男孩,为什么是个盲人呢?

图片来自网络

1

我要讲的故事开始于二十多年前,那时我才七岁,刚上小学一年级,教我们的是一个美丽的女孩,比我大十岁。

我们的学校坐落在村子的正中央,校园里有一棵高大的梧桐树,梧桐树的旁边是一排破旧的瓦房。瓦房的屋顶有几个大窟窿,上课发呆的时候,我只要一撇头就能看到天上游走的白云。学校里的老师同教室里的桌椅一样陈旧,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个教语文的,光光的头顶,他张开嘴巴读a时就像一只蛤蟆。还有一个教数学的,穿着长衫,戴着眼镜,比起鲁迅的老师,手里就差一把戒尺了。

所以,当那个女孩走在校园里时,就像是灰蒙蒙的天空突然投下一抹阳光,浑身散发着朝气和活力。她会画画、唱歌、跳舞、弹琴,我都不知道还有什么是她不会的。

有一年春天,她带着我们到田野里玩。我们穿过一大片麦田,来到了一棵梨树下,她吩咐我们在树下坐好,就嗤嗤溜溜地爬上了树。

要换做第二个人,我一定会两手叉腰对他破口大骂,梨树是我家的,梨子熟了我娘还要挑到山外去卖,我不许任何人靠近它。

但是她就不同了。那天她穿着一身洁白的连衣裙,长长的头发垂下来,她的手里捧着一本破破烂烂的书。

她说,我要给你们读诗。

我们在树下围成一团,举着头,都瞪着大大的眼睛看她。

她说,你们知道什么是诗吗?

我们都摇头。

她挥动右手,轻轻拍了一下树枝,千百朵梨花就像雪一样随风飘扬,落了我们一头一身。

她说,看,多美啊!这就是诗,诗就是美。

2

三年级的时候,学校里来了一个落魄书生。我们村子里没出过大学生,他是我们全村人的希望。可惜他连考两次都是落第,第三次本来是考上了,临开学的时候又被别人顶替了名额。他整日在家把酒问青天长吁短叹郁郁不得志,乡亲们就推举他来学校教书。

随着他的到来,梧桐树上垂下一架秋千,教室门口多了一个乒乓球台,窗户玻璃上糊上了报纸,报纸上留了一个小孔。他的这三个创举给了我夏天般的快乐和冬天般的煎熬,我不能再无忧无虑地对着屋顶破洞外的天空发呆,或者在面前竖起一本书打瞌睡了,我得把神经绷得紧紧的,时刻提防着窗户外的眼睛。但只要熬到了下课,我们就立即像出笼的鸟儿一样朝着秋千架和乒乓球台跑去了。

那一年,他教我们数学,那个女孩教我们语文。

自从落魄书生教我们之后,期中期末考试的奖状都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个荣誉。谁要是考了第一,第二年春天柳树刚抽出新鲜柳条野花遍地的时候,由那个女孩亲手编一顶美丽的花环给他戴在头上,那是一年的殊荣。

为了这个荣誉,我起早贪黑埋头苦读,每次考试都是全班第一。他俩好像也特别照顾我,常常带着我到田野里玩。我走在中间,他俩牵着我的手,我就像他们的孩子。也就是那时,我对落魄书生的敌意消失了。之前,我总觉得因为他的出现,我和那个女孩之间的美妙感情受到了阻隔。现在回想起来,他们那会儿是谈恋爱了,我夹在他俩中间,是个十足的大灯泡。

他们在我小学即将毕业时举行了婚礼。新郎住在村东头,新娘住在村西头。那天,落魄书生骑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车的后座上绑着个录音机,放着流行歌曲。车后是我们班的同学,手里都拿着五彩的气球。他们浩浩荡荡像流水一样从村东头奔了过来。

我不在他们中间,落魄书生给我安排了一个任务,让我主持婚礼,不是单膝跪地yes I do 的那种,是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3

我的中学是在县城上的,很少回家,也很少看到他们。高三那年,因为自身的一些原因和家里的一些变故,我不得不放弃学业,回到家里。那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失落和迷茫的日子,我整日在家乡的山坡上游荡,就像是一只受伤的动物,急切地要找一个安静的角落慢慢地舔平自己的伤口。

冬天里一个快要接近中午的时候,我从一个山坡上下来时,在一块荒草地里发现了他们。他们正在弯腰开荒,身后是一大片新鲜的黑土,黑土地上架着一口铝制小锅。一个小男孩,怀里抱着荒草,正慌里慌张地跑到铝锅旁,把荒草塞进去。

一缕青烟扭扭捏捏地升上了天空,恰似我赶也赶不走的忧愁。

我走到他们跟前,摸摸小男孩的头说,多大了?

六岁了。落魄书生说,也该上学了,咱们村子里小学停办了,我计划把他送到县城去上。

咋停办了?我在家呆了大半年,竟然对这一点儿也不知道。落魄书生说,村子里本来人就少,又赶上计划生育,现在每年招收的新生一个巴掌就数的过来,勉强维持了一两年,老师已经走了一大半,准备放了寒假就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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