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题的初恋


01.这场恋爱,是你编制的局,而也是你引我入局。

最近,一个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说,她还是和他分手,而提分手的人是他。手机屏幕的那边她泣不成声,我沉默良久,不知如何安慰。

她与他,相遇于高一的新生开学典礼,男孩曾说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可遇见了她,他才知道那是因为他在之前从来没遇到过让他如此动心的女孩。可偏偏朋友让他着了迷,他开始他漫长的追求之路。

女孩说,她还记得,她明明不喜欢早恋,可偏偏这样一个执着的男孩让她心动了。第一次见面,他紧张的说不出话,上课的时候也总是偷偷瞄她,其实她早发现了,但当时她仅仅觉得好笑并未阻止他的行为。

后来,他听了他朋友的怂恿,他每天都早到去教室帮女孩打水,甚至每天亲手折一个千纸鹤送女孩,一开始,女孩她并不接受,可他坚持,所以她没有办法,只能被动接受。他很有毅力和耐心,就算她不接受,可他依旧每天帮她打水,每天一个千纸鹤,一个学期过去了,男孩虽没有表白,但女孩已经心动了。

02.喜欢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这天,是女孩的生日,奇怪的是,他依旧帮她打水,可没有送千纸鹤,女孩有点疑惑,但介于他们之间的交流并不多,所以女孩忍住了想问的冲动,但同时她也在想,是不是男孩不愿意再坚持了,是她太过矫情了所以要错过这个男孩了吗?她一天的心情都万般复杂,她知道,她还是喜欢上了这个每天帮她打水并且送她千纸鹤的男孩。

那天晚上晚修下课,突然有个陌生女生送了她一束花,并且说是男孩送她的,突然教室的灯灭了,周围都是围观者打开的手机灯光,男孩逆着光走来,手里拿着一个精美的罐子,里面都是他亲手折的星星,每一个星星里面都写了男孩当天想对她说的话,男孩虽然满脸羞涩,但还是大声的问,我喜欢你好久了,你可以做我的女朋友,我会宠你一辈子。女孩忘不了,她抬头时看他一脸的真诚和紧张,那一刻,她突然想任性一次,所以她答应了。

03.谢谢你在青春最美的时光里把我捧在手心里。

自从和男孩在一起后,女孩没有了以往的冰冷,剩下的都是男孩宠溺的小任性。男孩每天都会帮女孩买早餐,几乎都不带重样的,因为女孩有时生理期会不舒服,男孩身上便随身带红糖等其他一些药,他甚至会比女孩还清楚她生理期的日子。他经常买一些零食给她,他说不怕她胖,因为这样就不会有人和他抢她了。

这场恋爱的渔网,让女孩深陷其中,她不知道未来与他会如何,但她知道,在她少年时期,能够遇见这样一个宠她如命的男孩,是她最大的幸运。

04.终于你把我宠坏了,可你却转身离开说不爱了。

都说六月是毕业季,也是分手季,女孩从没有想过她们的感情也抵不过这么一句魔咒般的话语。高考,女孩成绩比较好,考到了本科,而男孩却考了专科,但他们还是决定填同一个城市的大学,他们原以为这样就不会分开彼此,可他们还是高估了他们之间的感情。

虽然同一所城市,可他们却在城市的两端,来回的路程至少也要三个钟左右。女孩,上了大学,长的漂亮,成绩又好,性格温柔,有更多的人追她。男孩经常去找女孩,可每次都会发现女孩同学们对他包含深意的眼神,或许是因为她们都觉得他配不上女孩,追求她的人比男孩优秀的不少,也或许是觉得男孩真幸运能够追求到女神级别的男孩。一开始,男孩还觉得没什么,可追求女孩的人越来越来,并且都比自己优秀时,距离的遥远,男孩还是爆发了,他们之间的许多小的问题也因男孩的自卑无限扩大,男孩为了保持自己卑微的自尊,他还是说出了分手。女孩呆坐在甜品屋里,男孩说,你很好,但我已经配不上你了,所以我们分手吧。

女孩泪眼模糊的看着男孩转身离开,倔强的不让泪眼掉下来,明明是你先追的我,为什么先离开的人也是你,你把我宠坏了,可你现在却不要我了。最终,回到宿舍的女孩,还是失声大哭了。

05.我从没有怀疑过你那一刻承诺的真诚,可千帆过尽,你却食言了。

明明说过,你会宠我一辈子,可是你一句你还是很好,但已经我配不上你,收回了对我所有的宠爱。我没有在意过你的学历,我没有在意过你是否配得上我,我只在意你是不是还爱我,可明明还爱我的你还是选择了转身离开骗我说不爱了?

女孩没有选择去挽留男孩,而男孩也没有再找过她,所有的人都知道她们分手了,当年说过要宠女孩一辈子的男孩还是抵不过时间的消磨还是转身选择不爱了。女孩如今还是单身一人,男孩也是。但女孩说,我想开了,但我没有放下,我忘记了,但还是会回忆。这段爱情是很美好,但它却还是让女孩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疤。

06.不合适的人,现在不合适,以后也不合适。

虽然女孩单身,男孩亦没有再找,可她们却像是约好了般,从来没有想过复合。身为女孩朋友的我,看她禁固了内心,我问她,有这么多的人追求你,你也不喜欢,如果忘不掉,为什么不复合?女孩听了我的话,看着认真我的一字一句的说,对,我是没有忘记他,但我也不会回头找他复合,我想他也一样。还有,我不开始新的恋情,不是因为我还爱他,而是我在等自己不爱他。看着朋友认真的眼神,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已经不合适的人,现在不合适,以后也不会合适的。

爱情就如沈从文说的那句话,凡事都有偶然的凑巧,结果又如宿命的必然。男孩对女孩,偶然于从高中的第一眼从而一见钟情,必然于她们的差距永远都在,而这个横沟太难跨越,女孩和男孩终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一、江湖王

北州城地如其名,处在遥远的北方,寒风从入秋之后就呼啸的吹过,卷起城中街道上大片的黄沙。漫天飞舞的黄沙如同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四处闲逛着,钻到了街上跳着皮绳的孩童眼睛里,溜进了店铺紧闭的门缝里。

小孩们不知道寒冷,在凛冽的寒风里不知疲倦的跳着皮绳,嘴里唱着当地最出名的歌谣:“北州凉,腊梅香,侠肝义胆江湖王;狼烟起,四海慌,守着北州好风光”。大人们不知这江湖王是谁,只有刘先生知道,刘先生是同福茶馆著名的说书人,这江湖王庇佑北州在乱世里偏安一隅的故事便出自他之口,可这故事的真假,倒也无人过问了。

同福茶馆里一如往常的聚满了人,店里由于生意火爆,请了六七个店小二,却还是里里外外忙得热火朝天。刘先生在大堂的正中央,端坐于案桌之前,手里惊堂木一拍,“啪”的一声,原本嘈杂的茶馆瞬间安静下来。

“北州凉,腊梅香,侠肝义胆江湖王;狼烟起,四海慌,守着北州好风光。这上回书说到,江湖王带着一帮江湖人士,助这朱元璋打败张士诚、陈友谅等众多敌人之后,终于夺得了天下。

“可这夺了天下坐了龙椅的朱元璋,却对这江湖王并无丝毫感激之心,反而心存忌惮,想要除之而后快呢。他明里给着江湖王万般赏赐,私下却打压着全国各地的江湖势力,要么诚服,要么就杀死。

“行走江湖,义字当先,江湖人士岂可做出出卖江湖王的不义之举。于是这朱元璋便大开杀戒,屠戮中原。这本已逐渐太平的天下又变的腥风血雨,可怜无辜的百姓又被卷入这场无妄之灾中。

“话说这江湖王,看出这朱元璋早已心存杀心,为挽救天下江湖人士,江湖王主动找到这朱元璋,跟他达成一个约定。至于这约定是什么倒也无人知晓,只知约定达成之后,江湖王便从中原消失了,朱元璋也不再屠戮江湖人士了。

“······”

茶馆众人津津有味的听着刘先生振振有词的说着书,手里的新沏的茶凉了,竟也不曾察觉。忙碌的店小二们也终于闲了下来,坐在楼梯边上一边擦汗一边听着。江湖王的故事他们听了无数遍,可每听一遍都如同听第一遍一样引人入胜,不知是这刘先生的口才好还是这江湖王的故事妙了。

“听先生这意思,这江湖王就在我我们北州城中了?”刘先生歇了歇口,喝杯茶水的当口,就有人忍不住问了一声。

“正是,这江湖王就在北州城中,至于在哪里,在下也就不得而知了。”

“你刘先生区区一介秀才,如何知晓这么多事,找不到江湖王,想来是你虚构之人吧,莫要被这厮欺骗了去。”茶馆鱼龙混杂,心有不爽的人趁机也嘲讽两句。

“杨公子此言差矣,这江湖王是真是假于你,于我,于大家又有何干系呢。我区区一说书秀才,靠的这嘴讨得一口饱饭,可不曾做过欺骗天下的事情呢。”这位被称为杨公子的正是北州城首富杨焕的儿子杨芝。

这杨芝哪是刘先生的对手,自讨了个没趣,推开店门,甩手离去。可刚一踏出门口,一脚踩在门口一个躺着的乞丐身上。这乞丐衣着破烂,头发杂乱不堪,一块破布系在裆部,光着的大腿被寒风吹得红肿不堪。

乞丐靠在门口,偷得店内暖气,睡得真香,突然被人一脚踩在腰上,看得来人衣着华贵,趾高气昂,连忙起身连连道歉。杨芝在屋里受了气,憋着没出撒呢,碰巧被这乞丐脏了脚,顿时破口大骂: “谁家不长眼的狗,挡了老子的路,脏了老子的鞋,信不信老子打断你的狗腿。”

乞丐唯唯诺诺缩在墙角,弯着腰不断的道歉。杨芝又骂了几句,怨气难解,抬脚直直的踢在乞丐腹上,乞丐吃痛,趴在地上不停的打滚。那人见乞丐这副摸样,便觉解气的很,甩身而去,背对着乞丐留下一句话:“今天这是给你的教训,以后给老子长点眼。”

二、老乞丐

北州城本来是没有乞丐的,这里地处偏远,没有战火波及,没有妻离子散,人们自己自足,愉快的生活着。

二十年前来了一位怪人,此人好吃懒做,北州城百姓见他每日没有工作,浪迹街头,便给他找了份工,每日只需把街道清扫干净,便能赚得足够维系生活的银子。可他倒好,不好好工作不说,捡起村民给的扫帚就扔到了城外的风沙里面,扫帚被风沙卷的无影无踪。

渐渐的人们很少去关心他了,所有人都骂他是个傻子,自讨苦吃,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做,偏要当那又脏又臭的乞丐。

听老一辈的人说,这老乞丐初来时身材倒也高大,摸样倒也俊俏,问他来自哪里也不答话,只知道伸手取食。不过这风餐露宿二十年,老乞丐依旧活在北州城里,不由就是一个奇迹了。

今日城中无风,大街上便热闹起来了,各家店面也把摊位摆在了道路两旁,街道的往城里的尽头,是一大片广场,广场中央一块巨石耸立着。广场上多是女子带着孩子、富家公子哥带着三两个衣着鲜艳的女子玩耍着,当然这种偷懒的地方肯定少不了老乞丐。那老乞丐就斜靠在广场的巨石下懒散的晒着太阳,冻得红肿的大腿被太阳晒得也是灼痒不堪。广场上时不时传出小孩的啼笑与女子的娇嗔,还有老乞丐那低微的鼾声,显得一片祥和。

忽听得几声犬吠,乞丐眯眼看去,却见是那位昨天踢了自己一脚的杨芝。只见杨芝牵着一条有半人高的巨犬,那巨犬凶猛无比,獠牙不断的有口水滴出,拖着杨芝踉跄的朝广场走着。杨芝边走边嚣张的说着:“都给老子让开,别挡着老子遛犬,要是被它咬着哪里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们。”

广场上的众人见到此欺男霸女之辈带着这么凶恶的巨犬,纷纷别让不及,原本安静祥和的广场此刻逐渐躁动起来。有些跟杨芝打过照面的人,个个恬着脸凑上去献媚着,嘴里不停说着“杨公子今日真是气宇轩昂”、“杨公子这犬体格高大,毛发精贵,想来是北方毛子国的进口巨犬吧”、“······”

广场上越来越吵,那条巨犬似乎受了惊吓,往前越走越快,杨芝便觉身体被这狗拽着前行,手里绳子也越绷越紧,几乎牵扯不住。

这犬本是北方毛子国用来拉动雪板的雪板犬,毛子国气候严寒,四季积雪,人们出行多是乘坐以此犬拖行的雪板。但毛子国人口稀少,气候严寒,此犬原本的兽性也就隐藏起来。今日见得广场如此多人,不禁兽性大发,口水飞溅,飞快跑向人群,以自己的本性寻找着幼小、独身的人下手。

杨芝哪懂的这畜生心里所想,只道是这狗被广场上嘈杂的人群狗吓着了,大声喊着:“都给老子安静下来,你们吓着老子的狗了,要是把老子的狗吓跑了,你们赔得起吗?”

广场上声音嘈杂,杨芝的喊叫几乎无人能听的见。巨石下的老乞丐本已进入梦乡,忽听得周围噪音,一跃而起,只见那杨芝牵着巨犬在人群里狂奔。忽见杨芝脚下一滑,身体失去平衡,仰面摔了下去,手里的狗绳也下意识的松开了。这下可好,巨犬发觉绳索已松,跑得飞快,围着众人不断的转圈,寻找目标。

不知何时,乞丐身边一米远处,站着一个年约六岁的女童,独身一人,似乎是被这人群冲散了。小女孩不见了父母,脸上本已是委屈不已,正眺望人群到处寻找,突然见得一头巨犬,长着獠牙就朝自己跑来,不禁吓的失声大哭。

那巨犬寻得良久,终于寻得巨石旁一个孤身的小女孩是个不错的猎物,便发狂的朝着小女孩跑去。周围的众人听得小女孩哭喊,又见那巨犬奔向女孩,大叫着“不好,这畜生想吃了这女孩”。众人虽知这女孩已身处险境,但见那畜生来势凶猛,感觉双足如同灌铅,再也迈不开去,眼看着巨犬离得女孩越来越近。

巨犬越跑越快,越来越近,老乞丐似乎能闻到巨犬身上散发的恶臭。巨犬离得女孩已经不足两米,后腿一蹬,身体高高的跃起,张着的嘴里露出一排锋利的獠牙,直指女孩的脖颈。众人再也不忍直视,纷纷捂住眼睛。

片刻之后,女孩的哀嚎没有听见,只听到巨犬一声悲鸣的嚎叫,又听得“砰”的一声,重物摔在地上的声音。

众人睁开双眼,却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切,老乞丐将小女孩护在身后,反手搂着不断抽泣的小女孩,那巨犬此刻已重重的砸在地上,巨口张着,骨头尽碎,眼神里再无丝毫生气,俨然已经死的透彻。

这北州城的乞丐众人都是认识的,虽不知他是如何击杀巨犬,但见到一个乞丐也知站出来保护女孩,不禁觉得十分羞愧,一个个心想着需要弥补,便帮着四处呼喊小孩的父母。最终在众人的帮助下,小孩父母领走了小孩,听小孩说是老乞丐救了自己,想着对老乞丐说声谢谢,却再也寻他不着,也就作罢了,日后再来乞讨之时,多与他点食物罢。

过了午时,日头逐渐暗了,广场也逐渐凉了起来,似乎又要起风了。众人忍受不得寒冷,也各自回家了,只有那杨芝,抱着自己刚买的巨犬尸体愤恨不已,嘴里念着:“老乞丐,我们走着瞧。”

三、朱元璋

二十五年前,光明顶,武林大会。

一名年仅二十出头的少年侠客一人一剑立于光明顶中央,周围列作包括明教教主朱元璋在内的七大门派掌教及其重要帮众。众掌教此刻均负伤在身,有的在腿上、有的在腰上、有的在腹部,新增了一道剑伤,划开锦衣,卷出皮肉。众人此刻正嘴角滴血,盘腿坐于掌门位上,运功疗伤。

少年侠客瘦弱的身体立于场地中央,将长剑慢慢送回剑鞘,一个时辰之前还被众掌门嘲笑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此刻如同魔鬼一样俯视众人。没人知道少年是如何拔剑的,就连进在咫尺的明教教主朱元璋也不曾看清。朱元璋是少年第一个挑战的对象,本以为不堪一击的毛头小子,在拔剑的一瞬间就已经钻到自己的身旁,待手中长刀挥去,少年一闪,却已收剑回鞘。朱初时不解,方要指责对方弃战,忽觉腰间剧痛,低头看时,发现腰间刚才已被少年划出一道剑伤,鲜血渐渐流出。朱此刻惊讶无比,此少年出剑的速度竟比自己身体感知疼痛的速度更快。他自知不是对手,想起初时还嘲笑对方不自量力,此刻顿感羞愧,暗暗回到座位运功疗伤。

接下来一个时辰之内,少年以一人一剑之力,逐一战胜七大门派掌教,彻底搅乱了本次的武林大会。江湖规矩,赢得武林大会的人便是这武林的王,江湖中人皆需听此人号令,这位少年侠客以武功折服江湖中人,不知是谁首先喊出一声江湖王,这位少年江湖王的名号便传了下来。

而原本这一位置应该属于志在必得的朱元璋,自上任张教主归隐,朱元璋接任教主后,励精图治,一直率教众抵抗暴戾的元朝统治,却渐感力不从心,今日若取了这武林盟主,必可率全天下江湖势力共同抗元。可如今木已成舟,朱元璋不禁又陷入苦思:“难道这满腔抱负只能付诸东流了吗,不知何时才能复我汉人的大好河山啊。”

夜,月色如雪,银白,洒满天地间。江湖王坐于光明顶巨石之上,以手拂剑,擦拭鲜血。月光下有一道人影从巨石之下一跃而上,正是白天输给江湖王的朱元璋。

“你来了。”江湖王未曾抬头,从来者吐息之声里已然听出来者是谁。

“你知道我会来?”朱元璋盘膝而坐,抽出腰间宝刀,身为侠者,拔刀而不见血,便是耻辱。

“此剑名为七绝,如今已伤七人,终达上限,再无用处了”江湖王并未回答,拿起手中七绝,转而随手一扔,七绝剑飞出山下,消失无踪。

“此刀名为饮血,今日出刀却为饮一血,也是毫无用处了。”朱元璋也学着江湖王,随手扔了宝刀。

两人面面相觑,相视一笑。

“你想让我助你?”笑完之后,江湖王取出腰间酒壶,边饮边说,饮完又把酒壶朝对面一扔。

“蒙古鞑子暴戾无道,占我河山已近百年,我立志推翻暴元,复汉人江山,奈何一人力小,推翻暴元遥遥无期,所以烦请先生助我。”朱元璋几口浊酒下肚,腹中畅快无比,大声说道。

“我可以助你,但还请朱大侠大军所过之处,莫要殃及池鱼,请善待无辜百姓。”

“那是自然,待推翻暴元之日,你我共分天下。”朱元璋谈及共分天下之时,脸上划过一丝贪婪之色,却被江湖王尽收眼底,江湖王便知此人并未池中之物,但深感非此人不可破敌,无奈只能暗暗叹息。

“罢了,我本无心名利,夺这武林盟主也只想匡扶汉人江山,如若你能使天下太平,我自会归隐,还请大侠不要忘记今日之约。”

“你很像我一位旧友,你们武功不相上下,性情也极其相似,都是风轻云淡,不惹俗事,令在下钦佩。”朱元璋想起了昔日张教主,不禁目露敬意。

“哦,是吗?张教主近来可好?”

“自张教主退位隐居之后,在下与之再未谋面,想来教主武功盖世,必会洪福齐天。”

“你我二人意气相投,志同道合,必可有所作为。今日天色已晚,就此作罢,来日商讨破敌之策”江湖王从朱元璋手里拿回酒壶,渐渐消失在黑夜里。

只剩朱元璋一人在黑夜里念着:“不,你与教主不一样,教主优柔寡断,妇人之仁,另可满腔复国之心弃之山野也不愿与妻为敌。教主,未尽之事就由我们来完成吧。”

于是接下来的几年里,两位意气风发的少年正式吹响了起义的号角,朱元璋率领的明教教众逐渐发生了改变,他们不再青衣白衫,转而金戈铁甲,他们不再清心寡欲,转而嗜血成性。他们的教主似乎也发生了变化,他不再允许手下称其教主,转而自立为吴王,需以大王相称,原本子谦和善的心性,也变得群疑满腹。吴王虽威,吴兵虽勇,但仍对江湖王有所忌惮,如若不是江湖王时时叮嘱,天下黎民百姓又不知有几人无辜身亡。

五年后,终于攻占大都,坐上王位的吴王,想的不是如何平息战乱,解救黎民于水火,而是想着如何消除心头之患江湖王。虽江湖势力已再难撼动吴王大军,可吴王却依旧暗中下令,在全国各地,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处死诸多江湖人士,可怜无数江湖侠士无辜身死。江湖王虽武功盖世,但以一人之力终究无法阻止吴王,他心知只要自己消失,江湖群龙无首,必会不成气候,吴王疑虑也瞬间消失。

大明朝,奉天殿主殿。

一人,一身黑衣,黑纱遮面,黑布裹头,轻松越过看守士族,入到殿内。待侍卫发现此人时,他已执手中剑,抵在当今皇帝朱元璋的咽喉。 禁军侍卫已将大殿围得水泄不通,一个个手执宝剑朝着黑衣人怒目而视。

却见皇帝大手一挥,威严的声音响彻大殿:“都退下吧,朕,无碍。”众侍卫不敢违抗皇命,徐徐退出,大殿内只剩明皇和黑衣人二人。

“你终于还是来了。”明皇双手背于身后,缓缓而道。

“你识得我?”黑衣人说。

“我识得此剑。此剑名为七绝,如今已伤七人,终达上限,再无用处。若今日朕能葬身此剑,它也不算毫无用处了。”

“七绝在此,可你的刀呢?”黑衣人缓缓揭下面纱,露出江湖王那熟悉的脸庞。

“朕已许久不曾上阵杀敌,刀已锈,与其老无所用,姑且丢了罢了。”

“你丢的不仅是刀,还有约定。”

“随你所说,朕得此位,实你之功,先生取朕首级,朕无怨言。”

“你知道我不会杀你的,就像你不会杀我一样。”

“那先生今日来此何为?”

“想与你再定下约定?”江湖王收下七绝,归于剑鞘,沉声说道,“听说北州地处边疆,寒雪腊梅为当地一绝,在下想前去一观,中原之事,与我再无瓜葛,烦请皇上善待江湖侠士,莫陷无妄之灾。”

“你打算隐退北州?”

“臣愿终老北州,身随乞者,为江湖侠客赎过,二十年内绝不踏足中原一步,请皇上成全。”江湖王双膝跪地,双手抱拳举过头顶。

明皇见其言辞决绝,知再无可能阻拦,便应了其要求,并为其准备万两白银和八匹车辆护行。待命属下寻其人时,得知已不辞而别,遂感概万千,并全国下令不再为难江湖人。

四、刘先生

北州每至十一月便开始下雪,呼呼的北风卷起漫天飞舞的雪花,菲菲扬扬的洒落大地。北州雪景名声在外,每至此时,多有文人墨客来此游历,兴致来时,提笔诗曰:

辜月朔风下北州,

腊梅白雪争做酬。

只观空际绝佳景,

不晓可曾埋骷髅。

刘先生也不例外,慕名来到此间地方,却另谁也没想到,一住就是五年。

五年前,同福茶馆还只是北州毫不起眼的小茶馆,别说比不过听风观雨戏楼,就连附近的小酒家都能压它一筹。茶馆老板孙泓也知随遇而安,每日里搬个木椅,门口一个盹就打一下午。店里有一个店小二,是孙掌柜的远亲,来自中原,父母都因战乱去了,只剩他一人投奔孙掌柜,孙掌柜见这此人可怜,也不问这层亲戚是真是假,收留了此人。多了个小二打下手,再加上原本就不忙的生意,让孙掌柜更加觉得乐得清闲。

可这孙掌柜的美梦没做多久,便被屋内争论声吵醒,抬眼望去,只看到自家店小二怒气冲冲的指着正在悠闲喝茶的灰衣少年。二人争论声里,孙掌柜大约听得明白,这灰衣少年似乎忘带了酒钱。这少年里大冬天的确着灰衣长袍,着实不惧寒冷,再看其发盘与顶,一副中原书生打扮。孙掌柜想来必是中原来此观景的穷酸书生,身上无衣将佯装自若,带中无银却佯装镇定,狂妄自大是孙掌柜对他的第一印象。

刘先生是五年前的十一月来到北州的。记得那日分外的寒冷,身着布衣的他站在北州城街口,被这一望无垠的雪景震撼住了,呆呆看了许久,刘先生之后曾说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震撼过后忽觉身寒体冷,见着身旁一家小茶馆,门口一中年男子靠着椅子上打着盹。刘先生小心的越过此人,径直走了进去,点了杯茶水,慢悠悠的品尝着。

茶过三旬,却发觉不知何时肩上包裹银两不翼而飞,寻来小二解释,可那小二,见自己说未带银两,再听不得半分解释,指着自己就是一顿说辞。刘先生见此人蛮不讲理,可自己又理亏在先,索性捧着手中余下的茶,自顾自的品尝。

孙掌柜知今日这觉是睡不下去了,收了椅子,挥挥手让小二退去,随手拿了案上上好的一壶碧螺春,沏了两杯,随手递了一杯到刘先生案前。

“阁下便是这同福小茶馆的掌柜吗,真是相貌堂堂,气度不凡啊!”刘先生见门口偷懒之人起身,本以为会轰自己出去,正想着言辞应对,却见他竟又给自己沏了杯茶,倒是暗觉猜不透此人所想。

“小兄弟是打中原来的读书人吧,在下一向钦佩这读书人不食嗟来之食的骨气,今日识君,才知这古话也有撒谎的时候。”孙掌柜见其手捧自己刚沏的热茶,语出讥讽之词。

“非也非有,在下区区秀才,如何担得读书人之衔。至于这嗟来之食嘛,掌柜是把自己比作那欺男霸女的黔敖了吗,若如此,在下甘于当那不食嗟来之食的饿汉衬托与你,如何?”刘先生心知孙掌柜明里沏茶,暗则讥讽自己,直接出言以对。

孙掌柜虽读过几年书,但引经据典的功夫可不及刘先生,被说的一时语塞,对这“不食嗟来之食”他也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半晌无言,只听着窗外听风观雨楼里的戏子悦耳的歌声。

转而刘先生又开口道:“敢问掌柜,不知窗外这歌声来自哪里?”

“听风观雨楼,为北州城里最大的戏楼,来北州城游玩之人半数以上借宿与此楼。”孙掌柜一股莫不在乎的语气说着。

“最大?那比之同福茶馆如何?”

“同福茶馆人不过二,桌不过三,如何比得。”

“不见得不见得,这北州雪景令我流连忘返,奈何无落脚之处,今我与君适才又相谈甚欢,我愿留在此间茶馆,五年之后,这北州城最大必是你的同福客栈。”

孙掌柜见此人言辞果断,面容坚决,不像玩笑之语,但又感觉此人定不是因这几文茶水钱而留在此地,必是另有他事。孙掌柜平时虽对茶馆之事不闻不问,全因自暴自弃的心在作怪,今日见这人巧舌如簧,能说会道,留在茶馆说书倒会招揽不少生意。当下决定同意刘先生留在店里,并以店小二的标准发放月银,至于其来北州的真正目的孙掌柜倒也没做细究了。

这刘先生来到茶馆,说的第一篇书,就是把自己来这北州,与同福茶馆老板遭遇的这段故事添油加醋的说了几遍,其避重就轻,将故事里的孙掌柜说的一无是处,气得孙掌柜在台下直咬牙。虽台面上生气,但每至清帐之时孙掌柜却是笑得合不拢嘴,茶馆的收入因这刘先生一个人不知翻了多少翻。

“这睡在门口的乞丐是谁?”这一日晚上,刘先生发现茶馆门口睡着一位乞丐,全身脏兮兮,衣服破烂不堪,头发散在脸上遮住大半个脸。

准备离开这个城市的倒数第三天,和要好的朋友见面吃饭道再见,站在人群拥挤的地铁上,眼睛望着车窗外,思绪翻飞,收到他发的微信信息:“行李收拾好了吧,明晚带你去酒吧。”

清冷的3月,空气中夹杂着新生的味道。我入职了这个城市一家比较出名的房地产策划公司。入职公司的第一天,心里既兴奋又紧张,前一天就已经准备好了第二天上班穿的衣服,早早的起床收拾,化好妆穿好衣服,在镜子前面照了又照,让宿舍的同学看了又看,确定自己看起来没问题,便出门上班了。

从学校到公司很远,坐公交需要将近2个小时,在公交上看到明媚的阳光,觉得自己的未来肯定也是光明一片。我入职的是营销策划部,我的直属上司是营销策划总监,由她带我,听公司的人说她特别厉害,心里高兴不已。

我入职一个星期的时候,行政部的田经理突然叫我去谈话,问我在公司适应的怎么样,我回答挺好的,然后她便和我说由于上一任总经理助理刚离职了,想调我去做总经理助理,问我怎么想?我回答:“我现在做的挺好的,而且我喜欢策划,想继续学策划,不太想去当总经理助理。”田经理说:“总经理是公司做策划最厉害的人,策划总监的项目书都是总经理指导的,你做了总经理助理之后,不仅可以学到最好的策划方案,而且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我答应了田经理的建议,做了总经理助理。田经理让我和何总先谈谈,我敲门进入何总办公室,坐何总对面,他穿了一件蓝色的西装外套,戴着黑框眼镜,眼睛锐利而睿智,年龄在40岁左右。我很是紧张,何总看出我紧张,说:“不要紧张,我们就是随便聊聊。”声音是特有的沉稳。何总问了我的相关履历,当得知我和他是老乡的时候,语气有了略微的变化,他说了总经理助理日常应该做的事。说完之后,夹带问了一句:“会喝酒吗?”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脑海中一下想到了网上的桥段,瞳孔瞬间收缩,说自己不会喝酒。他看了我一眼说:“不要紧张,我只是问一下你,平常你可能跟我出去应酬,了解一下你的情况,我就知道你的酒量了。”

刚开始上任,每天忙的晕头转向,要学习适应的东西很多。公司每周大概要开两次大型的高层会议,时间总是比较久,项目总监会给高层汇报项目的进展、去化量、策略或者新拿到项目的点数等情况,高层听完汇报之后进行讨论,何总在最后或建议或决策,话语间全是智谋。何总说话特别有感染力,每次听他分析一个项目的优劣都会血液沸腾,忘记会议已经进行很长时间了。当然在这样精彩的会议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会议完之后,整理会议纪要是一件比较难的事,要将长时间的会议精简成几句话写成会议纪要,刚开始每次要写很久,写完之后会发何总审核,何总发给我的时候,纪要像学校教授修改的论文一样,标红做的备注,哪些地方要注意字句,哪些要注意用词和标点符号,哪些句子可以不要……刚开始收到的会议纪要,我写的通常只剩几个字,其他的都是何总修改的,我会先将何总修改的会议纪要通过OA发给参会同事,下来之后会慢慢研究会议纪要的写法。何总就这样为我修改了三个多月的会议纪要,后来我写的会议纪要终于不用何总修改了。

为了让我能快速胜任总经理助理这一职务,何总除了让我参加本公司的会议之外,还会让我参加他的其他两个公司的相关会议,让我学习公司是如何运营,高层是如何下决策,当然我还是要写会议纪要。

后来,我又兼任了运营经理的助理,一人兼两职,天天踩着高跟鞋到处跑,除了要处理总经理助理要处理的日常事务之外,还要和运营经理下面的各个运营总监沟通。经常不是跟着何总去谈生意、到各项目开会,就是跟着运营经理魏总在各项目跑,刚下项目的时候,处于一个懵懂的状态,不知自己该做什么,只知跟着何总身后走。有一次,和何总坐在销售大楼外面的咖啡座,何总看着无所事事的我,说道:“让你做这个职位,不是让你跟在我身后,而是在我需要知道各项目的情况或者项目应如何更好的运营时,你能给出满意的方案;在我不在的时候,你能处理任何棘手的问题,希望有一天你能与我并肩而站。”

此后,我跟着何总或魏总到各项目去的时候,除了和他们一起开会,完成他们交代的事情之外,我会抽空和项目上的销售经理或销售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各项目和各人员的情况,熟识不同项目是如何运营。后来,何总出差去国外的时候,我会处理相关的事务。

我和何总是同一个省的人,刚开始到公司时,他去参加商会的聚会会带上我。商会的人各自有自己的公司,聚会也是谈生意,他是商会的执行会长。他第一次带我去参加商会的聚会是晚上,那天大概有十几个人,都是商会重要的人物,他把我介绍给了所有的人,当其中一个人过来给我敬酒的时候,我说道自己不会喝酒,那人硬是让我喝,站我身后和其他人聊天的何总,转身接过了那个人手中的酒杯喝了,笑着说:“我这个小助理不会喝酒,我替她喝了。”说话间眼神中尽是锐利,看着何总帮我挡酒,想到他是开了几个公司的老总,我是一个小助理。那晚他帮我挡了好几杯酒,聚会结束的不算晚,我可以自己打车回家,他坚持让司机送我,在车上说到:“你从一个小城市来到大城市,一定不要把自己封闭了,你要多去认识一些人,让自己的朋友圈和眼界更宽广一些。”我点头说:“嗯。”我明白他希望我可以留在这个城市。一个女孩子想要留在这样一座一线城市会很难,他希望自己能帮到我。可我却没有接受他的苦心,车送我到了家门口,我道了再见。

和何总相处,我总是小心翼翼,他有一种莫名的威严感让我有些怕,虽然何总待我犹如他女儿。比如,他知道我喜欢喝咖啡,喜欢坐在下午的阳光里,又知道我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子,所以请我喝咖啡也会按我喜欢的方式,他会在偶尔下午回公司的时候,从楼下给我带一杯拿铁,同时他自己手里也拿一杯,给我的时候,说是顺便给我也买了一杯;有时,阳光明媚的下午,他会喊我去楼下咖啡馆喝咖啡,说是奖励我工作表现好,其实他不怎么喜欢喝咖啡。

而我是一个随性的人,喜欢的事常常不能长久。后来,我又想做其他的事,便在OA上打了辞职报告,下午的会开了很久,散会的时候天已经变暗,何总把我喊到办公室,问我辞职的原因,我回答:“想趁年轻的时候,去尝试其他想要做的事。”

“你想要尝试什么事?”

“想要去做编辑,写文字。”

“你要写什么呢?”

“写我知道的,想写的一些故事。”

“你刚从学校毕业,知道什么,写什么故事?”

我回答不出何总的问题。

何总又问“我有一家杂志社公司,我现在把你调过去让你做编辑写东西,你写的出来吗?”

“我不知道。”

“你自己都不能确认你能否写出东西,还要辞职去做编辑,找到工作了吗?”

“没有。”

那天他帮我分析了很多,帮我理清了我混乱的思路,也挽留了我,希望我能在公司历练一段时间,有足够的能力之后再出去。听了何总的分析之后,我在公司继续工作了一段时间,最后还是辞职离开了。临走的时候,他说要带我去酒吧,因为我曾经说过自己没有去过酒吧,想去看看酒吧是什么样子的,何总本来打算在我辞职的第二天带我去看看酒吧是什么样子的,但是因为那天晚上他要出差,也就作罢了。然后我就回老家了。

离职之后,我偶尔会想起那天的阳光和那天的他,以及那天在车后座睡着的自己。

记得那天我从一早就和他汇合,我们一起驱车去谈项目,车上他给我讲他在法国的旅游,以及他喝醉时他在法国买的一条蓝色围巾。后面说了什么我就忘了。

然后就是到达目的地,看项目图纸,开会,吃饭,看场地,期间我记得往吃饭的地方走的时候,阳光有些刺眼,我忘了那时是什么季节,我只记得他说让我走起来的时候背要挺直,他还给我示范了,记忆中他好像穿了那件我喜欢的蓝色外套,也许不是,我也忘了。

我记得吃完饭再回去开会时,我把他的贴身水杯忘在吃饭的地方了,那天我好像穿的白色的西服,红色的短裤,带了一条毛衣链,那时候到底是什么季节里,我还是想不起来,只记得那天的阳光很刺眼。

后来他和我驱车回公司,前面坐了合作公司的一个女的,我在后座睡着了,隐约听见他们在谈项目的事,也许好像不是,车里放的是英文歌,也许英文歌不是那次放的。我只记得那天风从车窗里面吹进来,不冷。那天比较安静,阳光很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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