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卓的杂货店

晚上在男友租的屋子里留宿,是那种村中自建的四层楼房,著名的租房村。大抵是附近的经济由于某种原因突然发展得很好,聚集大量产业,邻村的人都把自己房子推了建了旅馆,供周围工作的人租住。

往往这样的房间格局都是相似的,且布局简单,进门是一个见方的空间放床,桌子和一个衣柜,还有一把椅子,右手一个门,里面是厕所,只有这些。这样的房间一家的楼上能有四十余户,一个月按500算,这家人什么也不用干一个月净赚两万,微本万利。

正赶上中秋夜,他去舅舅家吃饭,我在躺在床上用手机看电影。床头挨着窗子,夜里吹着风,还算凉快。

约莫快八点的时候,突然听到外面有狗吠的声音。我往窗外望了一眼,虽然天黑了,但是由于中秋的缘故,月华很盛,加上远近诸多的灯光,外面还很亮,但看不见太多人影。我仔细听着,没有人的声音,只有狗高低上下地叫着,让人不胜烦躁。

虽然入秋了,可还没正经下过雨,天还热着。饶是外面狗叫得欢,也不想关窗,我带着耳机看电影,可是心不实,总觉得耳边有声音。后来索性不看了,闭了灯,躺在凉席上静静地听它叫。

过了一会,底下有人吼了几声,具体什么我也听不太清楚,狗便不叫了。大抵是狗的主人实在看不下去,吼它停下来。总算清净了,可是突然头开始疼了,不知道为什么,右边一跳一跳地疼,像是有人在压或者砸。我以为颈椎压迫导致的,经常这样子,也习惯了,忍忍就过去了。

约莫疼了一个小时,男朋友回来了,我跟他说了狗叫和头疼的事情。他一边给我捏脖子,一边探头向窗外望了一眼,说道:“你不会遇到不干净的东西了吧。”

我打了他大腿一下说:“胡说什么,狗叫就有鬼呀,那村子里满街跑的岂不都是鬼了。”

他不理睬我,仍说:“你看,狗不叫了,它就来压你的头了,哈哈。”他干笑了两声,觉得不对,就没再开口,我们俩都陷入了沉默。

过了一会,突然狗又叫了起来,着实下了我一跳。旋即便又有人吼了几声,应该还是主人,狗便停了。大约十一点的时候,像是着了魔似的又开始,直到我睡下,一直都没有停。

我迷迷糊糊地睡下,并不安生,半夜突然醒来,它仍叫着,让人心烦,难以入睡。我推推男朋友,他睡得正酣,推不醒。头还是疼,翻来覆去地难以入睡,再加上狗吠,感觉快要爆炸了。

就这样迷迷糊糊地过了一阵,也不知道多久,狗不叫了,估计叫累了睡觉去了吧。我刚要睡,突然感觉半边的头发像是被揪了一下,不疼,但是挣了一下,让我一吓,反而精神了。

我不敢动,也不敢翻身,甚至不敢张开眼睛。月光很盛,半开着窗帘,我怕一睁开眼睛会看到什么脏东西。突然有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胳膊上,惊得睁开了眼睛,却是他翻了个身,手甩到了我胳膊上。我吓了一跳,厌恶地把他的手甩了回去,翻了个身,安安心又睡了。

第二天起来,身体有些累,不过疼好了些,只是按着头皮的时候还是疼,又麻又疼。早晨起来,男朋友看见我的脸,问起这是怎么了,又眼下面乌青了一大块。连忙照镜子,果然眼下边乌青了一块,按下去却不疼。并没有多想,穿上衣服就出门上班去了。

到公司同事都说是不是挨家暴了,脸上乌了一块,我说了昨天狗叫没睡好的事情,同事都说不会是招什么脏东西了吧。我说不会吧,这么凑巧,就赶上我了。大家说笑一番也就算了。

过了一上午,大抵都忘了这件事,偶尔照了照镜子突然看见了眼下这块黑,觉得好碍眼,突然想起在网上查查。

于是在网上胡乱输了几个词汇。网上说月华之时,月光最盛,也是一年中极阴的时候。在这段时间内,滞留在阳间的阴物都会伺机流走,不一定是为了害人,可是阴气近人多少都会给人带来负面的影响。然后又搜到很多乱七八糟的说辞,不尽信。

虽然这些东西我是不大信的,但是心里还是忌惮,就再也没去他家。男朋友大喇喇的,也没说什么。

这事情过了几日,我大抵都忘记了,头疼和眼下的乌青都散了。突然男朋友给我打电话,说已经换了地方住了。他说没几天他楼上住的一家人就病了,也是头疼,后来不停,就回家了。他觉得不对头,就搬家了,搬了个阳面。

我又问他那只狗呢?他说死了。经他一说,不禁全身一战。我又跟同事说这事,其中一个同事说:“不如下午跟我去看看我大舅母吧,正好有人看香,你顺便跟着看看去。”

她大舅母是十里八乡出名的看香人,燃一炷香,看走向,问吉凶,很准。听说是以前生过一场大病,发烧,好了以后就开始看香。这不是修行来的,是天命赋予的。

我跟她去了,人果然很多,我们掐了个先儿。我燃上一炷香,大舅母看了以后说是黑狗过隙,擦了你的身,吸些阳气无大碍,只是不是所有人都这么幸运呀。

我问什么时候或者什么地方容易这样呢。她说,极阴之地或者极阴之时最是这样,不要在陌生之地久留,最易招惹不净之物。我又问,如何避呢,毕竟我要想到我男朋友。她说,南向而居,向阳而阳气足,可好些。我心里暗喜,他正好又租了一个向南的房子。

我们谢了她舅母出来,我给男朋友打过电话说了这事,他沉吟了一会说道:“以后少去看香、算命什么的。她说的这些事均是常理,不算也罢,约莫就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是要知道命是越算越薄的,以后不要这样了,有事与我说。”

我也只是讲述了我经历的一段奇异的故事,无他。往往我们身上或者精神上有异的时候可能会是有邪祟相侵,很多古书里也有提到过,不可偏信,有时候也不可不信。

夕阳和山间寺庙的钟声相遇之前,晚风一直坐在走廊尽头,听她的骨头唱歌。因为被血肉包裹,要听清楚骨头的歌声,并不容易,她的身体蜷缩在一起,耳朵贴着膝盖,隐藏在墙角的阴影中。

晚风习惯穿深色的衣服,乍看之下,很难发现她,只是那双露出来的惨白修长的手,时不时将阳光反射到墙壁上。

风缓慢吹来时,骨头的歌声悠长纤细;风来得猛烈时,歌声激烈铿锵。若是风停了,骨头也会安静下来,太安静了。这时,晚风就会说话给自己听。

晚风能够模仿很多人的声音,这些声音的主人,都是白天经过晚风家门外的行路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粗犷温柔,沧桑清脆,她听一遍就能学会。

晚风讨厌强烈的光线,白天很少出门,几乎从来没见过这些人。可是,只要用他们的声音说话,似乎就和这些声音的主人成了朋友。闭着眼睛时,她觉得自己置身于一场热闹的聚会中。

其实,晚风很想到人多的地方看看,但母亲再三提醒她,现在还不是时候。晚风很容易露马脚,而人类蠢笨,习惯把同类之外的生灵,当成怪物。

母亲并不是生育晚风的人,甚至不是人,而是一只活了几百年的狐狸,晚风是一具偶然得了灵气的白骨。很多年前,狐狸母亲在乱坟岗找到了她。

晚风许多次听母亲描述那个夜晚,脑子里渐渐形成这样的图景。

那一晚,天空中没有云也没有星星,只有一轮淡蓝色的月亮。地面上有一只因为看月亮而忘了寻找食物的浪漫田鼠,有一只一心想攻击这只田鼠而忘了看月亮的猫头鹰。

几秒钟之后,猫头鹰有力的爪子攫走了田鼠,飞向高空。它的影子掠过草丛,暂时遮住了一只全力奔跑的狐狸。

狐狸没有注意到猫头鹰,它很快跑到山的另一边。在这儿,氤氲着的雾气,要么缠绕在东歪西斜的墓碑上,要么抚摸着从坟堆里露出的白骨。

狐狸一点儿也不害怕,它像人类一样后肢着地行走,东张西望,捡起好多块骨头,看一看,放在鼻子前嗅一嗅,又将它们扔掉。它兴致勃勃,像在寻找着合适的玩具。

终于,它从一块倒塌的墓碑下,翻出一颗完整的头盖骨。狐狸扒掉骨头上的泥土,又用皮毛蹭了蹭上面的灰,头盖骨便闪闪发光了。

狐狸原地转了一个圈,或许两个,然后高兴地把头盖骨放在头顶,双手合十,看样子正拼命做着什么,或许是祈祷吧。

这是狐狸中的传言:道行若是够深了,顶着人类的头盖骨,就能化成人类的模样。多么漂亮的头盖骨啊,它的主人还活着时,肯定是个美人呢。狐狸希望自己能变成那个样子。

不过,狐狸的多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它负气地扔掉头盖骨,又趴在地上打滚,竟然又滚到了头盖骨旁边。狐狸的耳朵尖碰到了冰凉的骨头,听到了骨头里传来的歌声。于是它抱起骨头细听,入了迷,便把头盖骨搬回了自己的洞穴里。

狐狸继续为了成为妖怪努力着,累了就听头盖骨唱歌。不知不觉过了半个世纪,狐狸终于借着头盖骨,化成了人形。

第一次成功后,身体适应了新的形态,后来想要变成人类的样子,便不需要头盖骨了。

人类都盼望入土为安,狐狸决定埋葬骨头。单是头盖骨的话,多可怜多孤单,狐狸得先找到其他部分的骨头。她又来到乱坟岗,抓起每块骨头细听,找到一大堆会唱歌的骨头,将它们细心地拼接在一起,成为一具不太完整的骷髅。

骨头多了,歌声更加响亮,真动听啊。狐狸不急着埋葬它们,在月光下听骨头唱歌。偶然间,她瞥见了水坑中自己的倒影。

狐狸化成了一个美丽的年轻女子,肯定是骷髅还是活人时的模样吧。她多美啊,年纪轻轻就死掉,真可惜。

狐狸叹了一口气,就在这时,骨头慢慢连接在一起,慢慢地,像人类一样站了起来。骷髅僵硬地扭动脖子,用没有眼珠子的眼眶望着狐狸。

这骷髅就是晚风。自那天起,晚风一直和狐狸母亲一起生活。一开始,她看不见听不见说不出,可她的一寸寸骨头能清晰地感受到一切。

后来,她的骨头慢慢被血肉包裹,对世界的感知变得迟钝,只得学习用人类的器官看、说、听、闻,还有思考。

这是晚风的第二次人生,她喜欢自己现在的样子。可是血肉需要喂养,寺庙的钟声结束后,她觉得肚子饿了。

母亲出远门了,家里没有下仆,她每天都得自己做饭,真麻烦,仿佛所有的时间都在思考下一顿饭要吃些什么。

晚风来到厨房,望着还没来得及刷洗的锅碗,孩子气地跺了跺脚。不想做饭,今天的夕阳又很美,不如出门找些新鲜美味的食物。

晚风离开家,沿着曲曲折折的山路,奔向山下的村子。她的左腿一瘸一拐,但她拄着拐杖,走得很快。三三两两的农夫扛着锄头回家,鸭子欣赏着水中自己的倒影,身形矫健的大狗小狗,欢腾地奔跑在村里村外。

晚风跟着母亲习得些障眼法,大部分人都看不到她。她大大咧咧地走着,经过羊群时,抱走了一只小羊羔。

小羊叫了起来,它的母亲跟着叫,声音吸引了赶羊的小女孩。她脸蛋红红的,头发里裹着些树叶杂草,看起来呆呆傻傻,可她比其他人敏锐,发现了晚风。

晚风慌张地逃跑,本来该放下小羊羔,却错把拐杖扔掉。赶羊少女离她越来越近,她的腿瘸得更厉害了。好在这时她钻进了林子里,小羊羔也乖巧地沉默着,她躲开了寻羊的女孩。

晚风找到合适的树枝充当拐杖,来到她熟悉的“丁”字路口。她的心还怦怦怦跳个不停,额头上渗下细细的汗珠。她很累,因为她慢慢习惯了自己的血肉,变得越来越像人类。

路口有一块大石头,晚风盘腿坐在上面,望着延伸到拐弯处的大路。听说这条路通往京城,来来往往的人很多。怀里的小羊瑟瑟发抖,晚风摸摸它的脑袋,温柔地说;“放心,我不会伤害你,你不是我的猎物。”

小羊是她的道具,她必须要让自己显得楚楚可怜,才能更容易捕捉到猎物。而她的猎物会从大道尽头走来,向来是充满活力的年轻男子。

枯骨可不能凭空长出血肉,只能从活人那儿抢夺。一开始,晚风会捕捉年轻女子,因为她活着时是女孩,用相同性别相同年纪的人的血肉,来制造她的身体,当然更合适。

可是,女孩子多么可爱啊,又爱干净,身上香香的,杀掉她们太可惜。相反,男人又臭又暴躁,少几个也无所谓,很快她就把捕猎的目光转向男人。

此刻,晚风有些不安,她从来没有独自行动过,以前每次捕猎,母亲都会在一旁指导。虽然每次行动都大同小异,可万一发生意外,自己能够应付吗?晚风安慰着小羊,也想让自己平静下来。

这是一次考验,她想要得到成长。若是成功了,母亲也会为她高兴吧?

一阵风吹来,骨头又开始唱歌。晚风闭上眼睛,感觉自己化成了一首曲子,流动,流动,飘扬,飘扬。到湖泊、高山、城市和海洋去,遍布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她坐在这儿,她又不在这儿。或许她从来都不在此时此地,真正的她到底在哪里呢?

脚步声响起,晚风睁开眼,看到了背着夕阳走来的纤长身影。捕猎开始了,晚风挺直了脊背。

那是一个读书人,因为青春年少,即使疲惫至极,依然透出活力。飘散四地的晚风回来了,听到骨头里发出“咔嚓”的声音,知道它们渴了。

以往的男人,长相与打扮不尽相同,但他们都只是猎物,眼前的读书人是深渊。不安和害怕从骨头里涌出来,但她没有逃跑的勇气,她只能跳进深渊里,寻找水源。

今天的自己,和往常的自己完全不一样,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这是晚风在书上看到的话,她拿它问母亲,母亲说:“你还没有准备好。”没错,她的肉身还不太完整,也不能完全受她的控制。

这就是书中所讲的体验么?难道它的本质是恐惧?不对,不对,只是因为母亲不在身边,自己心绪不宁罢了。放轻松,眼前的读书人只是猎物,你知道捕猎的程序。

“失礼了,姑娘。我想找个村子或是客店投宿,请问该走哪条路呢?”读书人问。

“这附近没有什么村子。我……我家离这儿不……不远,我带你去。”她的声音微微颤抖,越来越低,接着她垂下了头。

读书人瞅了瞅她插在头顶的野花,想了想,说道:“那好吧。”

晚风在前,读书人在后,隔着五步的距离,默默前进。偶尔能听到躺在地上被踩断的杂草,发出细微的响声。晚风不敢太用力呼吸,又一直在意自己的背影。

她是个瘸子,读书人会不会笑她?她试着让步子稳一点,却跛得更厉害了。她急了,回家的路怎么也走不尽,太长太长,她快忘记该怎样迈出脚步。读书人都看在眼里,心想真是个笨拙的乡下孩子,嘴角不由得牵起一丝笑容。

总算到家了。读书人不停地问,家中只有她一人吗,自己住下是不是方便?如果她害怕他居心不良,他可以离开。

晚风留下了年轻人,焦急地想,下一步该怎么做?平日里家中来了客人,母亲的做法是什么?她得冷静下来仔细回想,可是脑子像大海一样波涛汹涌。

此刻没有风,骨头却不停唱歌,歌声中透出恐惧。晚风又想到了看过的杂书,才子佳人。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骨头更害怕了,这使得晚风不太能控制自己的血肉。她知道,如果一直靠近读书人,她的肉身会崩溃。他是危险的深渊,应该让他离开。

“那个……”

第三个字该说什么才好呢?晚风说不出口,又得垂下头去。读书人笑眯眯地望着她。她是个漂亮精致的女孩子,有一双纤细修长的手的。

看来她的父母很爱她,舍不得让她干粗活。她很害羞,偶尔投向读书人的目光里,除了胆怯畏缩,还有一种神经质的东西。不能用常理要求她,这一秒她平静害羞,下一秒突然大哭大叫,或是从读书人眼前消失,都不奇怪。

或许,她的外表只是幻影,真正的她不在这儿。或许,她的身体只是容器,困住了真正的她。她的举动有些笨拙,很好懂,可又让人看不透,这令读书人着迷。

“你的肚子饿不饿,我给你做些吃的。”晚风终于抬起头来说道。

读书人点点头。晚风钻进厨房里,长舒了一口气。这时恐惧消散,骨头唱起了欢快的歌。晚风配合着歌声,在屋子里跳舞。

母亲说过,当尸身腐烂殆尽,重要的东西,就留在了骨头里。

晚风不记得自己生前的名字,住在哪儿,有着怎样的父母,过着怎样的日子。它们随着曾经的血肉消失,就证明它们并不重要。听骨头的,听骨头的。母亲再三强调过。可是骨头害怕又快乐,她该拿读书人怎么办才好呢?

骨头可以感受,但无法回答,而母亲又不在,晚风自己现在是没办法思考的。

她手忙脚乱地煮了面条,端到读书人面前,说了声“请慢用”,又躲进厨房里。这时候,骨头里的害怕战胜了喜悦,晚风想要逃走。

她拖着瘸腿跑出家门,骨头里发出痛苦的声音,它们渴得厉害。是不是喝下读书人的血,就能解渴呢?晚风只得回来。

猎杀继续。

这时读书人吃完了面条。晚风经过他身边,来到自己的房间门前。细长的手指碰到冰冷的门,轻轻推开,正常的右腿迈进门里。然后她回头,冲着读书人嫣然一笑,进了屋。

房门半敞开着,油灯的光芒透进来,越来越亮,她知道读书人正走过来。笑容便是邀请。过去这些年,无数的年轻男人,迈着同样的步伐,举着同样的油灯走向她。接下来要怎么做,她清楚得很,闭着眼睛也不会出错。

读书人进来了。两人紧紧相拥,久久不愿分开,似乎这样就能变成一个人。晚风主动吻了读书人,这是工作的一部分,通过接吻,吸走读书人的生命与精力,化成她自己的血肉,包裹住还是白骨状态的左腿。

可是,接触到他的嘴唇时,大脑一阵轰鸣,她动弹不得,她把自己忘了,只能听到骨头那欢快的歌声。读书人拥着她倒在床上,试图解开她的衣带时,晚风才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挣脱了读书人的怀抱。

“对不起。”晚风低声说。

“对不起。”

读书人的声音更低。他知道,亲吻的那一瞬间,真正的晚风出现了,而她推开了他,又将真实的自己藏了起来。读书人狼狈地想要离开晚风的房间。晚风拉住他,抬眼长久地望着他,然后缩进读书人的怀里。

于是,不服输的读书人,又一次拼命靠近她,亲吻她,呼唤她,直到再次见到真正的她。

晚风平静地躺在读书人的臂弯里,搂着他。以前的好几个夜晚,晚风急切地想要触碰别人。她试着抱住她的猎物们,可是无法安抚骨头的饥渴。

今晚,骨头终于喝饱了,发出泠泠的响声。从这一刻开始,晚风成了猎物,读书人是主人。

半夜里,读书人醒来,看见身边女孩的睡颜,满足地笑了。黄昏相遇时,她还只是个幻影,是他将她带进了现实中。现实会在明天延续,读书人计划稍事停留,等待女孩儿的父母归家,征得同意,就要与她成亲。

读书人起床,点燃油灯准备出门小解。隐约中,他好像听到了歌声。他屏住呼唤,搜捕着歌声的来源,目光集中在床尾。毫无疑问,歌声是从女孩身体里传出来的,读书人听不出歌声里的欢快与满足,坚信这歌声想要把女孩召回虚幻的世界中去。

他必须留下她,于是他掀开被子,轻轻脱下女孩左脚的袜子。昏黄的灯光下,是女孩左脚的森森白骨,读书人吓得大叫了一声。

晚风一睁开眼睛,便明白发生了什么。

“你……你是妖……妖……”

不安和害怕从骨头里涌出来,撞击着晚风偷来的血肉。噼里啪啦,噼里啪啦,从左腿开始,血肉一点点剥离她的身体,化成一团团浓稠的深红色液体,散发出恶心的臭气。

读书人脸色煞白,惊恐地望着晚风,恰好看到她的脸颊开裂,脓血溅到了他的鼻尖上。他想也没想,便把没灯甩在晚风身上。血肉里的油脂,一碰到火就猛烈燃烧起来,很快,火焰便包围了晚风。

她的骨头发出哀嚎,不受她的控制,想要独自逃命,晚风动弹不得。透过火光,晚风看到了仓皇逃走的读书人,艰难地伸出一只手。这时,骨头之间的连接断了,一片片骨头落下来,掉进火里。

你有没有一个人走着走着,就突然泪流满面的时候,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曾经从生命中被剥夺了一般。那是一种自己都无法言喻的感觉,像阵痛一般,等过了这个时间点,你又会觉得莫名其妙。

四月份的校园,已经回暖,草木青郁,枝条新绿。鲜嫩的阳光趴在书桌旁边,一排排书架上塞满了沉甸甸的未知。透明的落地窗外,一片橘绿色的湖泊舒展开来,山水为画,如墨中游。一两只飞鸟渐近,也做了墨点,似是在宣纸上抹开。

云层很厚很厚,早已习惯,看不见深邃的蓝色。

午后睡意正浓,浅酌半杯微涩的咖啡,困意略散。起身轻轻舒活筋骨,抬眼望去,只见雨霖池畔,柳枝在水面打转,搅动一池刚刚解冻的春水。

一个长身如玉的身影一闪而过。一眨眼,就不见了。

黎净溪想着刚刚在眼前的身影,有些好笑地摇摇头,为什么最近总是会产生这种幻觉。

六点零七分,她收拾好东西,抱着新借的书,从图书馆出来。当她刷卡走出图书馆大门的时候,身体周围出现了小小的透明的漩涡,就在此时,相似的身影再次出现并从她身边擦过,然后再次消失。

带给她一种恍若梦中的感觉。

可是这一次,黎净溪终于意识到,这不是错觉了。

在家,在路上,在学校,时不时都会看到这个相似的身影。

难道,世界上真的有鬼神这么一说吗?

女孩子清澈的笑声依旧盘旋在耳畔,纤细的身姿挨在他旁边,葱白般的手指明明握在自己的手中,可是,栾昱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两人总是沿着长长的街道,渐渐走向巷子深处,偶尔吃一点热乎乎的馄饨,或者酸酸甜甜的红枣糕等杂嘴零食。就这样走下去,好像要一直走到时间和世界的尽头。每每这个时候,平淡的空气中似乎都溢满了甜味。

怪兽总是蛰伏在黑夜,带给黎明重重的一击。

手机闹钟响起,栾昱缓缓睁开眼晴,已经整整一个月了,果然,还是找不到她。

她提供的信息、家庭住址都是真的,但是得到的结果都是查无此人。就像喉咙里面的一根刺,时时刻刻逼着栾昱紧张的神经。

可是他清楚的知道,她不会骗他,所以,她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黎净溪是三个月前莫名其妙出现在眼前的。

对,就是莫名其妙出现的。

就是仿佛眼睛晃了一下,她就突然出现了的那种。栾昱从雨霖池旁边走过,她就突然出现,然后笑着打了个招呼,掩饰着一种不安与惊讶,接着泪光闪烁,然后想要落荒而逃。

那种眼神他懂,是看到故人的表情。

但是明明从来没有见过她,心却莫名颤动了一下。

“等等,我们不认识吧?”栾昱现在池边的一块石头上,居高临下地望着路径上的女孩,口吻清淡。

“嗯……额……”女孩子一脸纠结,似乎还没想好要怎么说。

“虽然我知道你不相信,但是我真的,在另一个平行世界里面是认识你的。只不过……”在我的世界你已经死了。

当他以为她不会说了的时候,她忽然染上一股视死如归的情绪,大声地吼了出来。

“噗——”他确实不相信,这或许是他听过最独特的搭讪方式了,“那你说说,在平行世界我们是什么关系?”

“栾昱,栾昱,我好想你……”女孩子已经低声啜泣。

还知道他的名字,果然是有备而来啊。可是姑娘你别哭啊,弄得他手足无措。

“我是黎净溪,和你一起长大的黎净溪。我是C大中文系1班的黎净溪。你一定要记住,我是黎净溪。”

正当栾昱想要扭头看她的时候,忽然原地空落落的,什么也没有了,心里骤然一紧。

他对眼前发生的奇异的一幕,丝毫不感到害怕,相反,竟觉得头疼无法呼吸。

接下来的三个月里,黎净溪会时不时出现在栾昱身边的每一个地方。

比如有的时候,栾昱正在学校餐厅点了份饭回到椅子上,她就忽然出现在对面,接着抢了他的食物,自顾自的大快朵颐。

比如有的时候,栾昱正在书店淘新书,她就突然捧着一本漫画从背后拍他的肩膀,然后给他推荐了很多平行时空的相关书籍。

比如有的时候,栾昱正在寝室擦头发,我就突然笑吟吟出现在镜子里面,吓得栾昱赶紧回头把洗手间的门关上,然后她就红着脸消失了。

比如有的时候,栾昱正在河边写生,她就突然出现在风景之中,栾昱在她甜甜的一笑中,画笔不自觉勾勒出她的模样。

……

本来栾昱是不相信她的一派胡言,可经过无数次事实证明,他们真的不在同一个频道。

春日稍微有点烫人的阳光,奇异的花香味弥漫,风吹的心痒痒,栾昱想,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吧。

如果它还没有发芽,就不要给它机会长成参天大树。

“你到底是谁?你到底在哪里?”

三个月之后,栾昱却从此以后再也没能见到黎净溪,对她的印象也然是越来越模糊,时间一遍一遍地冲刷,任何人也能被搁置到角落布满灰尘。

其实,那次他去她提供的地址找人的时候,旁边藤椅上躺着一个白发苍苍已经不能言语的老人,听到他说起黎净溪三个字的时候,早已经泪流满面。

可是栾昱并没有看到。

净溪,我可怜早逝的孙女。

栾昱正在慢慢老去,在临终的那一刻,他忽然想起来,在大学的时候,他曾经抱着木吉他,唱过一首歌,身边的女孩子,好像不是妻子。

可是,她是谁呢?我完全想不起了。

既然在彼此的世界我们都已经死去,那么,我要如何才能与你相遇?

黎净溪觉得自己像是做了一场梦,她每次看着那个相似的身影出现时,总会不由自主地会浮现出一些在自己的记忆里面从来没有过的画面,好似电影回放。但是她无比清晰地认识到,那个男孩子,牵动着自己的每一根神经,不能自已。

三个月后,黎净溪再也看不到透明的光点波动了,也再也没能看到那个身影了,心却是沉重无比。

有一次,她竟然泪流满面,就像很重要的东西消失不见一样。

那场号啕大哭过去之后,她就像没事人一样,所有的一切都烟消云散了。只是偶尔听到老狼的那句“我的姑娘,你在何方?”时,觉得似曾相识。

后来她结婚,生子,平凡之中带着伟大,心里暖洋洋的、无比柔软却从来没有感受到它的心动。

所以,黎净溪只好把一切,都归因于逝去的、未来得及挥洒的疯狂青春。

黑处有什么,有可望不可即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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