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夜话III:怨妇无终
楔子
苏格拉曾经说过,她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苏格拉没有底,她自己又在后面加了一个字,叫做苏格拉没有底限,确切地说,应该是没有下限。
她说她喜欢凌默桀,可是,凌默桀眼睛里只有唐乔乔,所以她转过身就去喜欢齐北。她说她是一个纯洁的萌妹子,可是,全年级的人都知道,苏格拉的污段子,连起来可绕地球三十三圈。所以,她说她喜欢睡觉,唐乔乔就告诉所有人,苏格拉最讨厌睡觉,她一定就快要醒过来了。
(一)大一那年的社团
S大。作为一所一本线大学,开学早这一点几乎是全国一本大学的专属名词。早在暑假的时候,唐乔乔就已经被灌输了无数足以破灭她对大学美好生活幻想的至理,比如网游里的男神,其实都是衣服一个月才洗一次而且只会吃泡面宅男,小说里的男神绝对不存在;
比如大学里的恋爱其实就是女生出去买买买,男生在家打游戏;比如所谓光鲜亮丽的学长,也只不过在开学迎接学妹的那一天里穿的人模狗样;再比如,大学里,屌丝永远霸占了整个江山,男神都是稀有物种,一本大学更是如此。
所以,当她和苏格拉一起拖着箱子来到S大门口看见那些个长的歪瓜裂枣,浑身上下透露着屌丝气质的伪男神时,其实也并没有多失望。只有苏槿说了一句:“恩,还是有个人样的。”
哦,苏槿,苏格拉的姐姐,和她同岁,正如你所想,他们是重组家庭,并没有血缘关系,也并不亲密。至于苏槿为什么来接她们,唐乔乔觉得,大概只是闲的吧。
苏格拉带着她那夸张的沙滩遮阳帽和墨镜下车的时候,倒是吸引了一群未知来源的目光的,毕竟,有苏格拉这样堪称系花级别的美女再加上还有一个可以称得上女神级别的苏槿,是足以吸引所有人目光的,何况还有一个看成第二系花的唐乔乔在呢。
集结了妖艳,御姐,清纯三种类型的美女,是个男人也都会忍不住的,咳咳,观看而已。
之后的报名,分宿舍,都是会有男生帮忙的小case。毫无意外的,唐乔乔和苏格拉住进了S大的二人间宿舍,恩,传说中的富人区。隔壁宿舍是两个挺和善的小美女,何蔷薇和林安琦。
前面忘了交代,苏格拉是个典型的“喜新厌旧”型的人物,所以见到另外两个小美女之后,理所当然的,理直气壮的丢下了唐乔乔出去潇洒去了。
唐乔乔自己倒是挺安然自得的在校园里闲逛了许久,然后毫无意外的中暑了。
至于为什么会中暑嘛,用苏格拉的话来说,在21世纪,像唐乔乔这种不用化妆品不用防晒喷雾不带化妆包不带遮阳帽就敢顶着太阳出去乱逛的人,绝对是在为祖国伟大的医疗事业做贡献,该颁个奖给她的那种。
好在唐乔乔还知道在晕倒之前找了个有人的地方。眼前一黑之前,唐乔乔似乎是看见了一个身影朝自己跑过来,似乎是个男生,似乎长的还挺好看,不过,想起稀有物种这是个传说之后,唐乔乔也就不顾形象的,放心的晕倒了。
恢复意识时,果不其然,校医务室。临时病床的输液挂钩上吊着一瓶目测有500ml的糖盐水,已经挂了有一半了。目光转到窗户前那一排座椅的时候,唐乔乔只有一个想法:是谁说阳光下的男生最好看的?背着光,连他长的什么样子也看不清好不?果然,大学就是用来幻灭的啊!
“醒了?好一点没有?”男生的声音意外的好听,就是特别适合做播音的那种有磁性的好听。唐乔乔是个轻度声控,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有点晃神儿。真正晃神儿是因为,唐乔乔看到了男生的脸,才想起来,虽然男神可能是稀有物种,但绝不是灭绝了呀!
这男生的长相,妥妥的男神啊,就是唐乔乔幻想中的那种男生,看上去就很阳光,笑起来简直就是浪漫爱情剧男主角那种的。
男生笑了一下:“同学,你还好吧?要不要我去叫校医过来?”“呃……啊……没事……那个……”唐乔乔差点咬断自己的舌头,“我还好。”
校医正好过来,嘱咐唐乔乔:“只是中暑而已,回去喝点消暑的,绿豆汤啊什么的就好了,顺便给你开一盒藿香正气水,预防再次中暑。”“医生啊,软胶囊可以吗?我喝不了那个药水。”校医倒是挺好说话的,点点头就出去了。
唐乔乔回过神来就瞄到了男生胸前的一个类似工作证的牌子:凌默桀,大三,话剧社副社长。男生挺爱笑:“今天气温很高,你是新生吧?A市气温偏高,以后出门记得防暑防晒。”于是,唐乔乔决定马上去买个化妆包专门放防晒品和防暑药。
打完点滴回宿舍就已经过了饭点。所幸苏格拉向来是爱吃零食的,她的包里和柜子里最不缺的就是零食和化妆品。唐乔乔拎了一袋子薯片就开始给自己的手提电脑联网,然后上校园贴吧搜索了一下“凌默桀”这个名字。
可惜,他也并不是小言里的那种开了无数外挂的男主角,有关他的消息并不多,只知道他是金融系三年级的学长,目前是校园话剧社副社长加编剧,似乎是个小富二代。唯一收获,就是他的微信号居然被公开了。
像这样的贵族大学,富二代一抓一大把,苏格拉和唐乔乔也是富二代,并不新鲜。贵族大学唯一的好处就是,军训时教官不会对女生太过严苛,尤其像唐乔乔这种体检都没过关的女生,小教官直接跟校医要了她的请假条,让她休息去了。
于是,唐乔乔就有了大把时间转悠,“顺便”的,以响应校园社团招新为名义,报名了话剧社这个冷门社团。
帮她登记的,是一个长相痞帅痞帅的男生,笑起来也是带点坏的那种。
在唐乔乔眼中,大概也是属于稀有物种的范畴的,嗯,请选择性忽略唐乔乔此女略带宅女属性,并没有见过真人版的男神,她的偶像是胡歌,温润如玉的男神胡歌,还有她的第二种喜欢的男星是杨洋这种类型的阳光男,所以,凌默桀就是这种类型。眼前这个,胸前挂牌子叫齐北的,应该是属于苏格拉喜欢的那种,类似于欧豪类型的,唐乔乔并不感兴趣。
不过,还是有很多女生喜欢这种类型的男生的,从这里排了老长的队伍看,话剧社今年大概是个热门了。唐乔乔填完了表格,都没见到那个叫凌默桀的男生,又不好意思直接问,只好打算默默的回宿舍“挺尸”。
“小美女,你东西掉了。”大概是唐乔乔脸上的失望太明显,齐北觉得自己挺失败,好歹也是个二号男神的存在,居然被这女生失望到连包都忘了拿就走了?唐乔乔闷着头回去,再转身时,一头就撞进了一个男生的怀抱,吓得连忙躲开,齐北平衡了:一号男神凌默桀,也被嫌弃了,吧?
大概就在齐北觉得凌默桀被嫌弃了的同时,唐乔乔眼神一下子就亮了。凌默桀觉得这女生挺有意思,伸手想摸她的头,有觉得不妥当,只好笑了说:“看来我们还是挺有缘分的是吧?你来报名?”
唐乔乔觉得自己特没出息,竟然连话也说不出来,只好一个劲儿的点头。凌默桀刚想再说什么的时候,唐乔乔的手机就响了。看着小女生点头致歉后走掉的背影,凌默桀伸手敲桌子:“刚刚那个女孩子叫什么?报名表我看看。”
1
我自打降生在这个世间时就知道,自己是一只玉面狐狸。
这有赖于我爹爹的日日教导,从他看到我的第一眼起,他就时时刻刻的在我耳边唠叨。
他总说,我们玉面狐狸一族,是六界之中低等的妖物,一定要恪守自己的本分,绝不能惹是生非。
可爹爹从没有说过,我该恪守的本分到底是什么。我私下想了很久,又虚心请教了和我家比邻而居的桃花精,他说,本分是与生俱来的,比如他的本分就是招蜂引蝶。
是以,我了悟到,我的本分必定是搔首弄姿,魅惑世人。
当我将我的想法告诉爹爹后,爹爹提着扫帚追了两里地才逮到我,将我绑在桃花树上,抽了我整整三个时辰,并且不断让我发誓——绝不做危害人间之事。
我把誓言重复了千百遍,而后,爹爹才略略满意点头,给我松了绑。
桃花树也被解了禁制,再次化了人身:“媚儿,你这爹爹也太凶残了,打你就罢了,连我也受了拖累,方才绑你那根绳子,可是一直勒在我脖子上,险些把我勒断气。”
我伸手拍了他一巴掌:“你还说,此事都怨你。”
他撇撇嘴,转过身不再搭理我。
我揉着酸痛的腰一瘸一拐的回到家,爹爹已经做好了饭菜,我憋屈的瞪着桌上的青菜蘑菇:“今天怎么是这些啊?我不想吃素,我要吃肉,吃肉是一只狐狸最基本的尊严。”
爹爹提着筷子的手一顿,而后微微一笑:“那你饿着肚子去保持你的尊严罢。”
我想了想,觉得比起尊严,肚子更重要一些,于是,我屈辱的吃完了一顿没有肉的饭。
饭后,我有些不甘心,鼓起勇气按住正在收拾碗筷的爹爹的手:“霜白,你常常说本分,那你倒是说说,我的本分到底是什么?”
爹爹默默的看着被我按进油盘子里的手,勾唇笑了笑:“媚儿的本分,自然是一生欢喜,长乐无忧。”
说罢,还抽出那只手慈爱的摸了摸我的头发,他这一摸,使得我一连几天都生出自己不是狐狸,而是一盘蘑菇炒青菜的错觉。
2
虽然我一再的和爹爹保证过绝不会魅惑世人,可在隔壁桃花精的鼓舞下,我还是悄悄的溜到了凡间。
凡间果然如桃花精所说的那般繁华而富有生机。
我晃晃悠悠的在凡间游荡了两日,正暗自欢喜爹爹没来捉我回去时,我遇见了一个人。
彼时,微风淡淡,夕阳西下,一派岁月静好的模样,那人站在被夕阳染红的一朵云下,愣愣的看着我,脸上的神情变了几变,由震惊到愕然再到了悟,然后,喃喃自语的说出四个字:“原来如此。”
我不明所以的看着他,他欺身到我面前,深吸了一口气,声音隐隐有些颤抖:“媚儿,是我。”
我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想了想,还是决定学一学话本子上的凡间姑娘:“公子可是认错人了?小女子初来此地,与公子并不相识。”
他眉头一皱,抓住我的手:“你,你竟叫我公子?媚儿,你可是还在怪我,是以不肯认我?”
我虽不大通晓礼数,可我却知道,他这个动作在凡间被称为冒犯。我用力抽出自己的手:“我虽叫媚儿,却不是你口中的媚儿,就此别过,告辞。”
我转过身,他一把拉住我的衣袖:“媚儿,你听我说。”
衣袖不堪重负,在他与我这一拉一扯之间,撕裂了。我无言的望了眼天,手插在腰上瞪他:“你若再这样,莫怪我不客气。”
他愣了一愣,我趁着他愣神之际,飞快的逃之夭夭。
可我到底还是没有甩开他,他亦步亦趋的跟在我身后,跟了整整三天,直到一日清晨我吃饭时,店小二看不过去,悄悄在我耳边提醒:“姑娘何时得罪了这个道士?现在的道士可不太好惹,姑娘若是方便,给他些银钱让他快些离去,您身后总跟着个道士,传出去对您的名声不好。”
他这一番话,惊得我连手上的筷子都握不住了,半晌,我才结结巴巴的向店小二再次确认:“你说,那,那人是个道士?”
店小二狐疑的看着我:“身着道袍,手握拂尘,可不就是道士吗。”语毕,叹了口气,摇摇头走开了。
我的腿一软再软。我想,我要死在这凡间了。爹爹曾告诉过我,凡间的道士最是可怕,专收小妖,若是让他们盯上了,终究是难逃一死的。
3
令我惊喜的是,那道士跟了我一个月,也没有对我动手。但我此刻很是想念爹爹,因为我惊讶的发现,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在第十九次回到原地之后,我垂头丧气的坐在小树林里,道袍的衣角在我眼前晃了晃:“吃些东西罢。”
他递了一包吃食给我,我伸手接过,果然是我最爱吃的烧鸡。他这一个月以来,总是会给我送烧鸡,我觉得,我大约是有些误会他了。
“小道士。”我凑到他身边,拉着他一起坐下,“你为何要一直跟着我?”
他侧了侧身子,眼神有些闪烁:“你像极了我的一位故人。”
我其实并不大明白他说的故人到底是什么,可我还是装模作样的点点头:“那好吧,以前算是我误会你了。”
他皱眉看向我。
我讪讪的咳了咳道:“你既是道士,也该看破了我的真身。我呢,是妖界的一只玉面狐狸,因为贪玩来到了凡间,我以前就听爹爹说过,凡间的道士最是凶恶,抓到我们这些妖物必定是要剥皮抽筋,打入地狱的。是以,当我知道你是道士的时候,受了好一番惊吓,可如今看来,爹爹说的,也不全然都是对的,比如你,就是一个好道士。”
他的面色逐渐变得苍白,良久,才低声道:“我即将得道成仙,你愿意看在我是一个好道士的份上,助我一臂之力吗?”
我站起身,拍拍胸脯得意道:“看在你常常给我送烧鸡的面子上,我就帮你一把罢。”
他并没有告诉我该怎样帮他,只是在当天晚上将我带到了一座宫殿的门口:“这里住的是当朝天子,媚儿,你只要入了他的后宫,日日同他欢好,就算是帮我了。”
我隐隐感觉事情有些不大对头,可我也说不清到底哪里不对。
他站在我身旁,目光殷切的盯着我,我咬了咬唇:“好,我答应你。”
4
爹爹在我入宫的半道上堵住了我,狠狠地扇了我一巴掌。
他那副模样,是我以前从未见过的,我印象中的他,从来都是温文尔雅的,就连拿树枝抽我,都抽的慢条斯理,可此刻,他红着一双眼睛,额头上的青筋暴起,像是话本子上描述的修罗。
我摸了摸火辣辣的左脸,大气不敢出的躲在道士的身后。
道士悠悠的向前迈了一步:“霜白,原来是你,怪不得这些年来我一直都无法飞升。”
爹爹将我从他身后扯了出来,紧紧的攥着我的胳膊:“你无法飞升,是因为你伤天害理,与他人何干。”
道士冷笑一声:“我伤天害理与否,还轮不到你来品头论足。只是,媚儿已答应帮我飞升,你何不放手,成人之美呢?”
我清楚的感觉到,爹爹攥着我胳膊的手重重的抖了起来。
我心中有些担忧,怕一不小心会气死爹爹,遂斟酌道:“你若不想媚儿帮他,那媚儿不帮便是。”
话音方落,爹爹紧绷着的身子明显一松,然后摸了摸我肿起来的左脸:“媚儿,我们回家罢。”
肿痛的脸被爹爹一摸,我心中的委屈也逐渐漫了上来:“回家可以,但你要向媚儿道歉,媚儿只是想帮他,不是想惹你生气。”
爹爹的目光变得柔和,而后揉着我的脸:“是我错了,不该打媚儿,媚儿原谅我好不好。”
我欢欢喜喜的点头,牵过爹爹的手撒娇:“那我回去要吃烧鸡。”
爹爹终于笑了出来:“以后每一顿都让你吃个够。”
道士不知何时站在了我的身旁,他挑衅的看着爹爹:“霜白,你信不信,媚儿能帮我一次,就能帮我第二次。”
5
回到妖界之后,爹爹对凡间的事只字不提。
他仍如往常一样,与我逗乐子,偶尔,会摆上一局棋,拉着我对弈。有时也会在风清月朗的夜里泡上一壶好茶,用修长的手端起茶杯细细品着。
我其实很喜欢这样的日子,但要非说有什么不满意的,那就是总有人想挤上门来做我的后娘,因为此事,短短的三百年间,我家已经换了五个门槛了。
此刻,我正百无聊赖的支着脑袋,听隔壁桃花精的娘第三百五十一次来保媒。
“媚儿爹,要我说啊,这次这姑娘可是一等一的好,漂亮又贤惠,真身是一只老虎,威风的不得了,虽说这容貌还是比不得你和你家媚儿,可她却是个黄花大闺女,心甘情愿的来给媚儿做后娘,你娶了她就是占了大便宜了。”
爹爹温润的笑了:“既然这般好,不若叫您的儿子娶了她。”
桃花精的娘难得的噎了噎,而后,支支吾吾道:“这就是我要说的另一件事了,我想给我儿保媒提亲,让他娶了媚儿,您意下如何。”
爹爹的目光飞快的射向我,我连连摆手,我这真是无端被牵连啊。
桃花精的娘期盼地看着爹爹,爹爹毫不客气的下了逐客令:“您请回罢,媚儿已经许配人家了。”
桃花精的娘摸了摸鼻子,叹气走出去了。
我走到爹爹跟前:“我什么时候许配人家了?”
爹爹喝了口茶,轻轻晃着茶杯,显得十分风流倜傥:“以后少和那桃花精来往。”
我在爹爹的脸上捏了一把:“你长的这般完美无瑕,还是担心担心咱家的门槛罢。”
我嘴上虽如此说,但其实我一直都知道,爹爹并不完美——他是一只没有尾巴的狐狸。
他的真身我见过一次,那时,我年岁尚小,被后山的三只虎精欺负,他火急火燎的降临到我身边,化出真身,强大的灵力生生撕碎了虎精,劈裂了后山,从那以后,妖界的小妖见了我都纷纷绕道而行。
那天晚上,我问爹爹,为何他没有尾巴,爹爹只是在他好看的面皮上勾起了一个笑:“媚儿会嫌弃我吗?”
我摇摇头:“你长的这么倾国倾城,我怎么会嫌弃你呢。”
爹爹弹了一下我额头:“傻媚儿,倾国倾城可不是这样用的。”
我伸手拍了拍爹爹的脸:“可我就是觉得爹爹好看。”
爹爹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媚儿又忘了答应过我什么了。”
我翻了个白眼:“记得记得,你不是我的亲生爹爹,所以,在外头叫爹爹只是装装样子,在家里我要叫你霜白。”
6
道士来到妖界的时候,我正背着爹爹和桃花精说着我在凡间的见闻。桃花精甚是大方的拿了几个桃子给我吃。
我啃的很是起劲,道士一把夺了我的桃子,语气焦急:“媚儿,你说过你愿意帮我的。”
我愕然的看着他:“妖界不是有结界吗?你怎么进来的?”
桃花精拽了拽我的袖子:“他是谁?”
我从桌子上重新拿了一个桃子:“就是我给你说的那个道士。”
桃花精思讨了片刻,而后恍然大悟:“原来是个道士,传说中会收妖的道士。”说罢,眼睛一翻,直直的栽在地上。
我蹲下身,默默的给他摆了一个舒适的姿势。
道士的手按上我的肩头:“媚儿,你会帮我的,对吗?”
我认真的想了想:“我是很想帮你,可我爹爹似乎不大乐意,要不,你重新找个人帮你罢。”
道士一把扯过我,逼得我不得不与他对视:“来不及了,天雷之劫就快落下来了。你若不帮我,我必定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
我目瞪口呆:“这么严重吗?”
他重重的晃着我的身子:“媚儿,你不能这么狠心,你不能抛下我们昔日的情分弃我于不顾。”
“我与你昔日并无多少情分。”我挣开他的手,“我不管你会如何,但让我爹爹伤心难过的事我断不会做。”
他沉默了片刻,而后缓缓笑了出来:“媚儿,你那所谓的爹爹欺你,骗你,蒙蔽你,你竟还一心为他着想,今日,我就让你看看这真相。”
7
事情是从一瓶洗发水开始变糟的。
一年半前她和男朋友搬到这里,这座位于长宁区中山公园附近一座不超过40平米的30年老公房。
他们两个刚来上海的人,在28栋301室开始了新的生活。
起初她就对一切不太满意。
发霉的墙、生锈的水管、半自动的洗衣机……连房子也是旧的。
不过和旧东西相比,她最不满的还是那个邻居。
她常常嘲笑她的邻居就是个笑话,偷偷借用她家门口的土耳其门垫,偷偷卖掉她新买烤炉的废纸箱,偷偷倒一点她家的柠檬味洗衣液,偷偷在半夜打开她家的洗衣机把衣服甩干……
有时候躺在床上听到门口窸窸窣窣的声音,她和他说:“你听,又在动我们东西了。”
她男朋友漫不经心地说:“你怎么知道就是她,也许是别人呢?”
“对面303住了个老太,没怎么开过门。302的门口堆满了鞋,哪里还有什么别人?”
奇怪的是,虽然一直是邻居,他们的作息时间好像分在东西两个半球,几乎不大碰到。
也仅仅有一次,她在冬日的某个傍晚醒来,惺忪地把一盆脏衣服倒进走廊上的半自动洗衣机洗衣桶里。
她看见邻居匆匆背包摔门而去——302,中年妇女,已经没有形状的中短烫发,两边都捋在耳后,不合时宜地像极了革命烈士。
她看着哗啦啦的水注满半自动洗衣机,心想,可不能有一天活得这么愚蠢。
起码,头发不能整齐地捋到耳后吧,更别说背一个那样的PU包了,看起来什么都装不了。
她想,很快他们就会搬走了,再可笑的邻居她都可以忍受。
只要再住两年的时间,他们就会买房,不行就再换更好的房子。
总之不会住在这里。
那阵子她喜欢听DIDO的《LifeForRent》。上班路上只要打开这首歌,眼前就充满了希望,城市的一切到底都是新的。
新的楼几个月就起来了,新的衣服三天就下架了,新的广告牌可能在世的时间不超过两秒——两秒,你瞄它一眼的时间,明天你再到同一位置看,它就换了。
周嘉怡偶尔也怀念她父母家。有不错的公寓,有不错的家用车,有不错的食物。
如果不是为了男朋友到上海,她大可不必每天盘算着手里的钱,是吃碗桂林米粉省下来买衣服,还是干脆吃顿古北路上的日本料理,忍着不买衣服也就过去了。
如果是住在老家县城,她才不会去吃什么桂林米粉、黄焖鸡米饭,哪儿没有好吃的?她想买多少衣服就买多少衣服。
——可那又有什么意思呢?人生又不是为了衣服存在的。
她不想要那样的生活,她更不想为了衣服留在县城的事业单位里每天泡杯茶就把日子打发了。
她想试试,城市是什么样。
对她的男朋友来说,一切并没有那么复杂。
城市什么样、县城什么样,都不重要,只要赚钱就好,人活着首先得生存下来。
每每周嘉怡和他讲她今天在街上看到的人啊,那些上海的“老克勒”们多有腔调啊,七八十岁的老头戴着贝雷帽、拄着长柄雨伞在公交站台稳稳地站着。
她说:“哎,上海人就是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不都是人。”
“你不懂。”
周嘉怡自恃自己的好品味,她男朋友也知道。
一起住的这阵日子,很快他就发现,她不能忍受地上一根头发,不能忍受他穿紫色的衣服,不能把挂裤子的衣架和挂裙子的衣架弄混了。
那一切都在她眼里都十分荒谬。
但她支持他的坏品味。
他喜欢喝可乐,喜欢打游戏,喜欢一罐一罐地把可乐喝完在夜里啃完鸭脖,把家里弄得到处都是腥味。
然后他可以安然无恙地结束一场球赛,回到床上呼呼睡去。
周嘉怡总能在他睡着了之后认真清理。
用胶带粘起掉在木地板上的每一根头发细丝;
用84消毒液涂满抹布把一块块浴室白瓷砖擦干净;
买很多尺寸的收纳箱分门别类装好两个人的爱好和过去——她的证书、他的游戏光碟、她每两个星期都要买的一瓶瓶指甲油,他们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的小票单据……
都被她妥妥地收藏在每一个贴好标签的收纳箱里,她感到满意。
但他从来就不在意这些。
也不知道他是真的不在意,还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总之他没有当面表扬过她,“你真的太有品位了,和你在一起生活真幸福。”
事情是从一瓶洗发水开始变糟的。
那天她去进口超市,看到了一种新的洗发水上架,摆在了超市入口的最显眼处。
“橄榄味,马鞭草,到底是橄榄味还是马鞭草味?”她问销售员。
年轻而洋气的销售员说这是从法国刚刚引进的牌子,来自盛产薰衣草的普罗旺斯。那里有一座古城,叫阿维尼翁。
有一个阿维尼翁的老人家种了一大片马鞭草,有一天他突发奇想把马鞭草试着用进了肥皂。
没想到这一试竟然让整座阿维尼翁的人都疯狂起来,竟相用马鞭草来做各种家用身体洗护用品。
马鞭草简约又典雅,它的芳香是大自然赐予的天赋。
而周嘉怡手中拿到的这款全球限量版第357号马鞭草洗发露,还有天竺葵和苦橙叶混合的独有香气。
也就是说,每一瓶马鞭草的味道都是略微不同的……
周嘉怡站在白炽灯照耀的开架柜台前,任这位浑身都充满香气的销售员说到了遥远的普罗旺斯,她看着那绿悠悠的玻璃瓶子,打开试用装,深深地吸了一下鼻子,闻了闻马鞭草的味道。
怎么说呢,那真是如年轻的销售员所说,是“大自然赐予的天赋”啊。
宛如置身雨露沾染芳草的清晨,她伸一伸懒腰醒来,打开窗看到法国古城外一望无际的原野——那里种满了马鞭草、薰衣草……各种她叫不出名字的植物。
她披着雪白的睡袍走出门外,像于佩尔演的《包法利夫人》里那般,闭上眼睛,拥抱自然,沉浸在美好的想象之中……
年轻的销售员又说了,“这种草只在地球的某个经纬度生长。
“你现在手上拿的这瓶沐浴露,经过欧洲匠人1000多个小时的纯手工萃取,无论从原料还是制作方法上来说,都是纯天然的。
“它能深度洁净你的头皮,让你原本就很美的头发更加柔软有光泽……”
周嘉怡不禁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很美的头发”,她怎能不买呢?
她想到男朋友会摸着她柔软的头发深深地闻一下,亲下去,好好做一场爱。
像他们以前幻想的那样,在欧洲的田野里,在无人的高地上,就像《赛末点》里男主角追着斯嘉丽约翰逊冲进了一片庄园,撕扯下她的衣服……
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噤,全身被电击中了一般,毫不犹豫地拿下了。
为了配合这瓶洗发露,她还加了388元多购了一瓶身体护理啫喱。
看着这对绿悠悠的玻璃瓶子,她念着和它们奇妙的缘分——从大洋彼岸的某个海港出发,飞越了几千公里,就是为了有一天到达她手里的。
第357号,属于周嘉怡的马鞭草。
回去以后,周嘉怡小心翼翼地拆了包装,留下了这个新品牌的大纸袋,连纸袋都那么精致。
她把马鞭草的洗发水和沐浴露放在浴室窗台上。古老的玻璃铁窗,需要打开两扇窗门,架住两边的铁钩子才能固定住。
她打开窗,把绿悠悠的玻璃瓶端端正正地放在白瓷砖窗台上,风吹进来,她仿佛闻到了几千公里外的味道,听到了几千公里外风吹草动的声音。
此刻,就连隔壁那栋楼里孩子弹钢琴的嘈杂声她都觉得好听起来。
然后她男朋友回来了。
她迫不及待地打开门,要告诉他家里多了两样矜贵的东西。
他脱下皮鞋,放下单肩包,还有一个超大容量的健身包。她接过来问他:“欸?新买哒?”
“嗯,我在公司附近办了一张健身卡,一年只要1999元,还蛮划算的。我想以后下班了就去健身,那里有恒温游泳池,冬天也可以游泳。”
“蛮好的。你猜我今天买了什么?”
“什么啊?”他径直走到房间里,脱了西装外套,躺到床上,“你吃过没有?”
“我没吃呢。你吃了吗?”
“我路上随便吃了点。冰箱里还有没有可乐?帮我拿下,我累死了。”
周嘉怡也跟着走进房间,看见他已经打开手机游戏,躺在床上专注地玩了起来。
她拉开冰箱门,拿出最后一罐可乐,打开,放到床头柜上。
“喏,可乐。”
“好,你放那吧。我等下喝。”
那天晚上他们根本没有做爱,男朋友甚至连澡也没洗,游戏玩累了就直接睡了。
周嘉怡在他眼睛半睁半闭的时候摇了摇他,“快去洗澡啊,洗完再睡。”
她还想让他看看新来的惊喜,那两瓶马鞭草味的绿瓶子,如果他打开了,一定很兴奋,想起他们以前的约定……
然而他真的是累坏了,不知道今天打了多少“coldcall”,还是跑了多少客户。
上海那么大,一天要办一件事都要用尽洪荒之力,从2号线转1号线转8号线,城东城西,只要随便走一走,没做什么都像把力气用完了。
她能理解。
男朋友在一家英国咨询公司上班。
咨询公司有自己的“dresscode”,要穿西装革履。
公司里还有个放上台面的规定,每天要比“最佳着装奖”,如果穿得不得体,也会被扣奖金。这意味着他得在衣服上花不少开销。
刚来上海那几天,周嘉怡和朋友打听了茂名南路有裁缝店,还特意带他去做了两套,一下就把一个月房租支出了。
为了两套定制西装,那几个月他们没少吃包子和桂林米粉。好在他不嗜酒、不抽烟,唯一的爱好就是可乐。
上班以后还算节制了,以前上学的时候都是1L装大瓶大瓶地喝,坐在宿舍里和室友打网游,一整天能干掉好几升。
那时候的周嘉怡也没觉得喝可乐是个大问题。年轻嘛,此时不喝,更待何时?
可到了上海,她发现他喝可乐喝得太多了,每晚一罐,就像定期服药一样,不喝还睡不着。
她看着他呼呼睡去的样子,又想把他摇醒,又不忍心打扰。
按道理上班很辛苦,他应该比以前瘦才是。可是他一点都没有瘦,反倒胖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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