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在时间里的爱人
老涛打电话给我时我正在妹子家和她一起用DVD看鬼片。
正看到精彩处,手机铃声叮得飞起,妹子瞬间就尖叫着钻进我怀里。
其实我也受惊不小,但温香软玉在怀,为了显示我的男子风度,我愣是装得没事人似的接起电话。
手机那头老涛的声音像是见了鬼,他咆哮着对我说:”胡舟你快来吧,出事了。胖子闹着要出家。”
我听了这一茬,当下”我靠”两个字就冲出了口,说完才想起身边还有个妹子呢。于是我极不好意思地搓搓手跟她说:”啊,那个,舍友出了点事,我要先回去看一下。”
妹子眨巴着大眼睛看着我,眼角似乎还带了些刚刚吓出的眼泪,楚楚可怜的样子真是是个男人都拒绝不了。
我心里不禁暗骂,胖子我问候你祖宗,偏偏这个节骨眼上犯什么混,要知道今天是个多好的机会啊,可惜我这一个多月的努力就这么浪费了。
然而骂规骂,兄弟义字当先,胖子想不开我不可能坐视不理。于是我下了楼就打了一辆车直奔宿舍而去。
回到宿舍才发现胖子已经整理好了铺盖,闭着眼盘腿坐在床上。宿舍里的成员都在,老涛,阿花,还有我们养的狗旺财。
胖子听到响动,幽幽地睁开眼小眼睛端的是古井无波:”哦,胡舟你来啦。我去意已决,你们不必拦我。”
我三步两步窜到胖子面前:”嘿,你什么毛病。烧啦?”说罢一掌拍向他的额头,并没有发现任何高烧不治的现象。
胖子的胖手轻轻拂过我的手腕,将我的手挥下去:”这位施主,我已看破红尘,你们就不要再阻止我了。”
“我去!”我转向老涛他们,”我就说小说看多了就会这样。你们还给他看。”然而转念一想又觉得有些不对,仔细一思索就恍然大悟:”这货受刺激了?”
“嗯,被人家苗小红拒绝了。”老涛甚是同情的说。细长的眼睛盯着胖子。
胖子会被拒绝其实很正常,毕竟这个年纪的姑娘都看脸,啊,还有身材。偏偏胖子一样都没沾上。如果他有我一半的玉树临风,别说一个苗小红,十个也能拿下!
我扶额,居然因为这点事就叫我回来。原本还准备今天全垒打的,看来计划又要延迟了。胖子还坐在床上叨叨:”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我啪得把钱包摔桌上:”说吧,火锅还是烤肉。”
胖子的眼睛瞬间张开:”阿咪兔佛,烤肉吧。”
“我靠。”老涛和阿花同时道。我在心里默默叹了一口气,这间屋里终究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胖子啊。
胖子的大名叫做陆三波。我想他的爸妈在给他取名的时候是极有先见的,不然他们怎么会知道,多年以后长成的胖子肚子上,正好有三波游泳圈。
言归正传,三波同学是报到那天我从小花园里捡来的。当时正是九月流火,空气中的暑气还未散去。我拿着新生须知拖着箱子经过小花园时,只觉得一阵劲风扑面而来,一个奔腾的胖子立时到了我眼前。那天,我才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瀑布汗。
眼前的胖子汗流得像自来水,我都怀疑照这么流下去他会不会在我面前脱水而死。于是我很友善的问他:”同学,有什么事吗?”
眼前的胖子气喘吁吁地道:”不好意思啊,我迷路了,请问学长,你知道十宿舍怎么走吗?”
我心里咯噔一下,心想,这位骚年好眼力啊,一眼就看出我帅气沉稳如学长的气质。遂大喜,对眼前的胖子立时生出几分好感。
“啊,正好我也要去十宿舍,一起走吧。”我看了一眼手中的新生须知,对胖子如是说。
就这样,胖子提着大包小包,抱着锅碗瓢盆跟着我来到了十宿舍。进房间的时候我们才傻眼了,胖子笑眯眯地对我说:”学长,谢谢你,我到了。”那眯着的小眼睛里的意思就是:你怎么还不走。
“额,那啥,我也住这间。”
“啊?”胖子的小眼睛瞪得溜圆,”我还以为你是学长。”
我摸摸后脑勺:”嘿嘿,我是新生啦。”
就这样,我认识了胖子。
瞧,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就是那么奇妙,如果不是那天我正好在小花园捡到胖子,也许他早已在江南的秋天脱水而死。所以说,搞不好我还是他的救命恩人。
胖子喜欢这个叫苗小红的女同学已经很久了。他是这么形容的:自从那天看见她在女生宿舍楼下喂小猫,我就深深的爱上了她。她笑起来的样子看上去好善良好单纯。
这是什么狗血桥段。恐怕也就只有单纯如胖子才会因为这种事爱上一个姑娘。
而出家事件的起因正是胖子终于鼓足勇气向人家表白,却被人家无情的拒绝了。
爱情的种子还没来得及开出花来就在江南的春天里脱水而死。
五花肉在纸上滋滋作响,像胖子无疾而终的爱情,默默的在心里升温,叫嚣,憋出油水,然后被人吃掉。
世界上那么多人,没有那么大的概率恰好两个人都一见钟脸。我们得学会习惯,然后变成一个百毒不侵的流氓。
吃完五花肉的胖子还是很消沉,我们决定帮他一把。
我们一合计,觉得胖子被拒绝首先是形象的问题。于是胖子在我们的建议下一咬牙将两周的伙食费拿出来置办了一身行头,然后又借了阿花的发蜡抹了个发型。油腻的胖子在我们的装扮下终于显得没有那么油腻了。
阿涛看着他,说道,少点啥。
“啥?”胖子细缝的眼中露出真诚的求知欲。
“花。”
“这个行不?”胖子从书架上拿下一个盒子。我打开一看,都是小小的千纸鹤,起码一百来只。
我目瞪口呆:“你啥时候整的这玩意儿?”
胖子不好意思地摸摸自己的后脑勺:“有空就折,他们说这样很显心意。”
“他们是谁?”
“就贴吧里那些人。”
我们打开贴吧一看,闷骚的胖子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还发了一个求助帖。
下面支的招五花八门。其中就有一个千纸鹤。
“行不?”胖子的眼睛闪闪发光。
“行吧。”我们三个人犹豫了一会儿,异口同声地说道。
我们计划的表白场所是晚上的女生楼门口,预备在苗小红下课的时候给她一个惊喜。
然而就要出发的时候没出息的胖子竟然没出息地拉了肚子。
我们三个在厕所外着急得恨不得直接进去将这个没出息的拉出来。
“我,我一会儿怎么办?说什么?我这样打扮会不会太蠢了?”好不容易止住浪奔浪流的胖子一路上一直紧张地问我们,额头上覆着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
我们说没事没事,到时候你就跟她说你喜欢她就行了,剩下的交给我们。
然而等我们到女生楼前的时候却傻了,门口已经围了不少人,地上摆着一圈爱心形状的蜡烛,显然是哪位兄弟又开始例行套路。
可是不对啊,那蜡烛里的人怎么那么眼熟。
那不就是胖子的女神苗小红吗!
我们立刻看向胖子,这厮的角色惨白,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的热闹。
女生一脸幸福地接过那一大捧花。
我们正想说什么,胖子却忽然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我,我们还是回去吧,回去吧。”
胖子的声音有些颤抖,如果仔细听的话甚至是带着些哭腔。
我连忙说,我们走,走走走。
四个人急急匆匆地来,又狼狼狈狈地走。
胖子又变回了油腻的胖子,也再没有说过喜欢什么人。他总是像个皮球一样黏在我们后面,在我和阿花一个又一个更换女朋友的时候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胡舟,你应该对人家姑娘好点。
没有太多经历的胖子不会懂,花心各有花心的来处,而单纯总是一个样子的单纯。
有时候我也会怀念那时候单纯的自己,但也只能是怀念怀念而已。我们总会被一个人伤了心,然后又伤了很多人的心。
就像我我常说的,人生就是一部狗血剧。四年匆匆而过,当年的我们谁都没有想到胖子日后真的成了一个和尚,而且是一个坐着奔驰轿车,雇着专职司机的和尚。哦不,现在也许应该称他一句,三波方丈。
三波是他的法号,按照他的说法,取人生一波三折之意。说来也巧,自毕业后,大家各奔前程,我与胖子也近十年未见,当年通讯还未如今发达,兜兜转转一不小心也就丢了联系。
岁月声声把人催,不知不觉我成为了大龄单身男青年,娘亲自然着急,某日闻得山上某寺有个三波大师相传求姻缘甚是灵验,便软硬兼施地将我拖上山来,这便促成了我和胖子的重逢。
胖子穿一身僧袍,多年不见又丰满了些,颇有”佛相”。他看到我也甚为惊喜,断断续续地给我讲了些这些年的事。
原来当年大学毕业胖子找工作并不顺利,正好这寺里招人,便抱着糊口的心态先进来做着。没想到这几年寺庙业蓬勃发展,机缘巧合之下胖子因为管理学的本科背景和被我熏陶出来的满腹”经纶”当上了两座庙的方丈,从此过上了开豪车住豪宅的日子。
更让我们都没有想到的是,胖子当上方丈以后居然娶了苗小红为妻!
当初因为苗小红的拒绝伤心欲绝的胖子此刻却在我耳边痛心疾首地说:”女人啊!唉,兄弟,你说当年我怎么就看上她了呢。”
我刚想说些什么宽慰他。胖子却把眼皮一耷:”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阿弥陀佛。哦,对了施主,求姻缘是吧,香火钱两百。”
这是曹正阳的第一百零三个生辰。
如往年一般,他起了个大早。到城里的时候,醉仙楼门前已排了不少人。
掌柜的一眼便瞧见了站在队伍中的老者,当下一惊一喜,连忙唤来小二:“快!去包一只醉仙鸭来!”
而后亲自出去迎人:“曹老,我还以为您今年不会来了。”
曹正阳无奈一笑:“真是不中用喽!不过十几里路竟也走不得了。”
掌柜的落后他一步,闻言当即道:“不若明年我给您送过去……”
曹正阳摆了摆手:“明年的事明年再说,何况能不能活到那时也难说。”
掌柜的欲言又止。待二人进去后,人群中传来阵阵低语。
“这人是谁?竟能叫醉仙楼的掌柜亲自来迎!”
“醉仙楼建立至今,一不攀权附势,二不藏污纳垢,乃是京中为数不多的清贵之地,能叫掌柜恭敬相待的人必非凡人。”
“我听他称那人为曹老,京中可有这号人物?”
一位布衣男子缓缓上前:“你这一提,倒叫我想起一件传闻。”
“哦?快说来听听!”
他瞧着众人,先是卖了个关子:“诸位可知是谁创建了醉仙楼?”
“是谁?难不成……是那曹老?”一人猜测道。
“我倒觉得不像,醉仙楼可是存在了八十年之久!”另一人出声质疑。
众人又纷纷看向男子,无声地催促着。
他微微一笑:“是与不是怕只有当事人清楚。不过……醉仙楼的第一任老板确实姓曹,而且还是个不小的人物。”他清了清喉咙,道,“这个故事还要从同安九年说起。当时有一位异姓王名为曹裕。曹裕有一子,因体弱多病自出生后便养在江南。十三岁那年,小世子忽然回京,而且身边还带了一位女子。”
“是心上人?”
“不错。小世子牵着这位来历不明的姑娘进了王府,并对老王爷说,此女乃他一生之妻,不再娶,不相离。老王爷大怒,一气之下将二人赶了出去。世子携着女子在府门外跪了一天一夜后大病一场。老王爷终是拗不过,只得将二人接回了府。”
“如此也算是桩欢喜事儿。”一人说道。
男子摇了摇头:“若只到此,自是不错。然而……两人婚后半年,老王爷暴毙而亡,那女子也一夜间消失无踪。世子大受打击,自此闭门不出。”
“那女子究竟是何人?莫非是她杀了老王爷?”
“市井中有诸多传闻。有人说这女子是对王府的万贯家财起了贪念,后被老王爷发现才杀人灭口。也有人说她本是个杀手,假意委身世子,实则寻机暗杀。总之,真真假假,好好坏坏,谁也说不清。当时京都大乱,圣上下旨捉拿那女子——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他顿了顿,轻叹道:“最后也确实见了尸……官兵是在老王爷的墓前发现人的,看到她时无不大惊失色。那女子躺在地上,死状极惨。一双眼睛都被剜了出来,身上的肉被割的七零八落,整个人像块破碎的布,血流了一地,已经发黑发紫。”
“诶!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一人面有不忍道,“是他杀还是……?”
“不知。死都死了,还有谁会在意?”
哦,不对,还有一人会在意的!
“消息传到王府时,世子疯了一般赶去墓地。他心爱的女子啊!无声无息地躺在那儿,没了双目,失了血肉,仅剩一具冰冷的残缺的躯体。他抱着她,整整三日,不吃不眠不哭不言。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怕是要随她去了……
“后来世子辞了爵位,散尽家财,建了座酒楼,便是如今的醉仙楼。它有一道八十年不改的招牌菜——醉仙鸭。有传闻说,曹王府已故的世子妃生前最爱吃的便是醉仙鸭。最终酒楼的生意越做越大,世子却音信全无……”
故事到此为止,众人皆是无声。该说什么呢?情之一字,最最不可言说!
到头来,只能叹一句:人间自是有情痴,奈何痴情错付人!
“对了,你还没同我们说那世子的名讳!”一人突然道。
“曹府世子,名睿,字正阳。”
曹正阳回到竹屋时,已接近晌午。他从桂花树下挖出一坛埋了许多年的三里香,又紧了紧怀里的醉仙鸭,便匆匆赶去后山。
偌大的空地仅有一座坟墓。他缓缓坐下,将热乎乎的醉仙鸭掏出来放在墓前,轻轻唤道:“阿睿。”
是啊!那女子名叫阿睿。还有一个名字——曹正阳!
犹记得那年,他截住一身男装的她,打落了她的发髻,调笑道:“草民不知,曹王府的小世子竟是位女娇娥!”
原来当年王妃诞下一女,奈何王府树敌众多又受皇权压制,王爷恐怕爱女被纳入后宫,便对外声称生下的是位世子,故而自小养在京外,不求光耀门楣,只盼她一生顺遂。哪曾想世事难料……
女子怒而不言,涨红了一张俏脸。
他把玩着她的发簪,继续逗她:“其实草民对世子倾慕已久。您看是草民嫁过去,还是世子您嫁过来?”
她愣了片刻,委实没想到这男子瞧着清风明月似的,实则皮厚脑痴心思不正!
于是,世子殿下被某位心思不正的人吓得拔腿就跑了。
后来,他日日缠着她,终是让她一颗心扑在他身上。
再后来,她说要带他回京,带着他这个丑女婿回去见岳父。那一刻,他不知该喜该悲。或许,从他提出代替她的身份之时,便注定了这个结局。偏偏那个傻姑娘一心以为他是为她好,毫不犹疑地答应了。
手刃曹裕,是他早早设想好的。那人带着铁骑覆了他的国,灭了他的家,虽因皇命,却死不足惜。
但他从未想过,她死了,他却还活着!她十三岁绝望而死,他一百零三岁无望而活。
没人知道,他看见那样的她时,甚至想将自己千刀万剐了下去陪她。可他知道,都知道的!一身血肉,偿了老王爷的生养之恩;一双眼睛,却是为了他。
她不愿见他,更是恨极了他!
所以,他努力地活着,带着对她的刻骨思念和满身罪孽,顶着她的名字挣扎在这万丈红尘。
“阿睿。”他抚摸着墓碑,痴痴道,“我撑不住了。以后再不能给你买醉仙鸭了!”
他忽地红了眼眶,泪水一颗一颗砸在地上,像个被抛弃了多年的孩子,嗓音嘶哑:“阿睿,如若……如若真有来世,我不会生而为人,最好是做一只鸭子,守你护你,看你嫁人生子,一世无忧。便是你有一日想将我蒸了煮了,我也欢喜……”
山中的风越刮越大,那只醉仙鸭早已冷了,凉了,没了温度……
为什么那么多少年时的熟人多年之后联系,问到我近况,总是问我:最近还写东西吗?到底是为什么?难道我少年时很爱写东西吗?难道是我少年时写的东西很好吗?
给他们留下的印象竟如此深刻?一定要将我和写东西捆绑在一起,尽管放在岁月的长河里跌宕起伏却颠仆不散!可是,这世间有什么是不变的!我自己都忘却的事情,别人却替我记忆犹新。
是啊?有什么东西是20年抑或30年不变的?没有,我早已非我,面目全非。所以当昨天接到久无联系的初中女同学的电话,絮絮叨叨说了一堆,这个同学怎么样了,那个同学怎么样了,最后说到:30年了,聚一聚吧!
原本听得百无聊赖,又不好意思挂电话,这句话却砸得我一惊。毕业30年了呀!是该聚一聚!但是为什么每次我都有种近乡情怯的感觉,就这样临阵退缩,逃了一回又一回,竟一次也没参加过。这次呢?
说到底还是不想见那个人吧!20年未见,余生不见也罢。
最后一通电话是在十年前吧?其实也是源于同学聚会,我也是没有去。但是之后他却因为与月亮姐姐做邻居,送了几张童话剧的票,邀请我们带孩子去看,然而他自己却因出差没去,最终也没见成面。
我出于礼貌发了个短信给他表示感谢,他因而打了电话过来。阔别多年,那声音依旧那么熟悉,闯入耳中的刹那就钻进了心里,青春的回忆依旧让人怦人心动。
第一次的见面我早已不记得,曾经他提起说是在小学五年级或是六年级吧,那时的我还是个矮矮胖胖的小姑娘,诸多原因而深深自卑,表面又一副骄傲的样子,每天将自己伪装的张牙舞爪,内心却脆弱而纠结。
他对我最初的印象是我登上舞台演讲,声情并茂的样子,是那样的卓尔不群。是的,我唯一拿得出手的是我的学习成绩好,还有就是声音好听,除此我很没自信。
小学时我们并不在一个班,初中才在一个班。他,今天我印象中还是个穿着白衬衣,白皙瘦弱、身材修长的少年。因为体弱多病,天天早晨迟到,天天被老师骂:“完蛋到家了”。
那时候,只是觉得好奇,那么清秀的少年,明明很聪明,明明可以很优秀,却天天被老师骂着“完蛋了”,但第二天却依然故我,好奇怪!除了觉得好笑却也没做多想。直到随着他的长高,有一天调换座位竟坐到了我的身后,交集才从此打开。
没想到的是我们有那么多共同语言,每天开开心心聊个不停,最爱聊的是共同喜爱的《红楼梦》,宝黛的悲剧令我们唏嘘不已,《红楼梦》中的诗词、片段、典故让我们爱不释手、相谈甚欢,甚至那时候热播的电视剧《红楼梦》的歌曲磁带在我俩手中传来传去。
我俩还发现都喜欢诗词,每每聊天时我说上句他接下句的默契,都令我俩心有戚戚焉。
他还送了我两本诗词的书,无人时我打开来品玩,竟觉得与他神交已久。那时的我真心爱写东西,正是多愁善感的年纪,时不常眸之所见、心之所想、情之所至,就会洋洋洒洒,信手拈来一篇文章在班上被当作范文来读,对上他欣赏的目光时我们会相视而笑。
无论聊天还是写作,那种别人半天都不懂,只有我俩无需言传就能意会的心意相通尤显弥足珍贵。
中考结束,我以为从此就各奔东西了。中考后我生了场大病,高烧多日不退,一直迷迷糊糊,什么也顾不得了。没想到他竟和另外一名同学一起来探望我,由此多年我们居然一直保持联系,一到放假,就聚在一起玩,这个小圈子扩展到我们初中同学六人,三男三女。
我们一起骑自行车去上方山、去潭柘寺,一起去圆明园划船,依旧欢歌笑语,有时候同学的促狭让我们不好意思,朦胧的好感变成暧昧,但一直是猜来猜去,看不破也不说破。但我知道有些东西终究不同了。
我在原学校升读高中,而他去了101市重点。是啊,人生就是这样,一步错步步错。中考我一向引以为傲的语文没有发挥好,填报志愿时又无人指点,错失市重点。而他,到了101,同学的层次更高了,交往的圈子更大了,眼界更开阔了,也只有放假回到家里才想起还有我们这些初中同学。我们也仅是玩伴吧,用来填补他假期时的空白。
高中我更加自卑。理科让我不再占优势,所以高二分科我不顾家人反对,选择了文科。其实也没占什么便宜,因为我的各科比较均衡。但是就因为我不愿在理科上再花力气,所以选择了放弃。现在想想或许我人生最大的问题就是遇到困难容易放弃,而且相当决然,不给自己留一丝余地,其实是怕自己后悔吧。
高考后那个假期,有天恰巧我爸妈都在家,他独自一人来找我,这让我有些奇怪,以往都是他至少要找个伴与他一起来的。
我以为他有什么事找我,然而尬聊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他就告辞了。然而没过一会儿,他又来了,仍然是独自一人,仍然是不自然地聊了一会儿也没说出什么就告辞。我父母觉得很奇怪,怕他有什么当着大人的面不好说,就让我送出来。
可是当我把他送出家门,就剩我俩时他也没说出什么就走了。到了现在我已经不记得当时都说过什么了,但仍然记得那种奇怪的感觉,似乎要发生什么,而事实是什么也没发生。今天想来也只剩“呵呵”了。
高考我也没有考好,这次我的语文充分展示了它的强势,地理却让我一败涂地,我上了师院。当老师是我最不愿意的,但家庭原因我不得不如此,成为此生恨事。
他也没有考好,去了经济学院。说起家庭原因,我想这应该是我们之间最大的距离。他的父母说不上什么高官,但在我们这个地方也算是有头有脸,有权有钱,人上人的节奏,而他的两个姐姐也都如大家闺秀,教养学识一流,嫁得颇好。他作为家中幺儿,自然是被寄予厚望,想必自己也不甘碌碌无为。
再后来放假再聚时,同学已不再拿我和他打趣,而是当面调侃他在学校交往了一左姓女孩,出自一个天主教家庭,女孩如何如何体贴,每天早晨给他买早点,又如何如何聪明,下棋很棒。
我自惭形秽的同时想着这自然是他告诉好友的,否则好友从何得知。他未加辩驳,对上他向我看过来的不自然的目光,我想这定是确有其事,不过是借人之口说与我听,有意为之的目的应该是一种敲打、一种暗示,不要再有什么想法。我虽然面上没有任何表示,心里却早已汪洋一片。
我发现见面已经让我越来越尴尬,除了无言,我还能做些什么?那种相谈甚欢地默契早已随着时间、随着距离消失在过往,或许已不复存在。
大学四年,我苦苦等待着,我幻想着能听到花开的声音。然而一次次失望带来的只是夜半躲在被窝里压抑隐忍的哭泣,最后的绝望竟然是欲哭无泪。
我能记得的最后一次见面是给我打电话的那位女同学结婚,那时候我们都已大学毕业,我回到家乡做了一名初中教师,而他一直不甘于高考的不理想上的大学,打算继续深造,然而第一年考研失利。
那次的聚会最后他喝多了,吐得一趟糊涂,这是他自与我认识以来唯一的一次失态。女同学说他心情不好,郁闷所致,我呆呆地站在旁边,心中一片茫然。
我竟不知他何时学会的喝酒、也不知他何时学会的抽烟,更不知他心中所想,我们从未交心。在我面前他永远是清秀儒雅的,总是微笑着,说一些冠冕堂皇的话,让我无从判断他每句话的真假和对每件事情的悲喜,自始至终贯彻着《红楼梦》里那句经典:假亦真来真亦假。
是啊,我们那么喜欢《红楼梦》,可能就是那种朦胧的好感和猜来猜去的吸引吧。宝黛的故事在十几岁的时候就结束了,黛玉含恨而终,至死没有确认宝玉的感情。我们也真的结束了,其实从未开始,从不曾认识,只是玩伴,作用只是填补空白。
也许,我爱上的只是另一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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