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抢劫犯

他向俪娟和孩子们道别,然后从车库把车倒出来。

她像平常一样,站在车道边,脸色苍白,忧心忡忡:“当心,明翰。”

“当心什么?女人?”每次他出门,她就幻想他会有外遇,他们已经为此吵了很多次。

“我是说抢劫,路上有许多抢劫。”

“我会当心的,我总是一帆风顺,不是吗?”

“今晚从旅馆打电话给我。”

“好的,”他同意说。这要求不过分,可以满足。

他开车来到办公室,把车停在外面,从老板手中接过小袋子。

“明翰,里面是钻石和其他一些东西,价值大约九万元。”

“这么小的袋子里?”

“好东西总装在小包里,你带没带手枪?”

“放在汽车抽屉里,可是,真要用的话,我还不知道怎么用呢。”

手枪是明翰托人在黑市上买来的,自从第二起珠宝抢劫案发生后他就买了,虽然是组装的,但杀伤力依然惊人。

“你看报纸了吧,过去两个月里,有三位珠宝推销员被抢,其中有一个人还被杀了。我不希望你出什么意外,你有老婆,有家。”

“别担心。”

“订货单都带了吧?”

“当然,”明翰说。“别担心。”

老板搓着汗渍渍的双手:“我一直担心让你一个人做这活,太危险了,明翰,太危险了。”

他离开办公室,向北驶去。那只珠宝袋,小心地锁在他身旁的样品箱里。

明翰是一位珠宝推销员,四十二岁,有将近一半的时间都在做这种生意。早年,他在现在的公司做一些杂事,在上海市内送些小钻石,向第五街或十四街的拍卖场收收款和谈谈交易。后来,由于老板信任他,于是开始做推销工作,经常带着珠宝到各城市。

晚上在旅馆时,他经常把钻石、红宝石和蓝宝石散放在梳妆台上,凝视着它们,欣赏它们反映在镜中的闪光,感受短暂的美和力量。

他非常喜爱珠宝饰物。对于俪娟和孩子们,推销珠宝只是一种危险的工作,但是,对于明翰来说,那是比养家糊口更重要的事。

他对珠宝有这种心理,或者要回溯到三十年代初期的一个夏天,他父亲开车带全家北上,到拉萨去看日全蚀。那时候,他还没有上学,但仍然记得他们坐敞篷车出游的事。他记得,在那时候,那段旅程相当长。

当时母亲不屑地说,不值得跑那么远到一个地方,只为了看太阳变黑,但是,日蚀给他的印象深刻,比童年的其他事情都深刻。

他们站在小山顶,面对着太阳,用薰黑的玻璃看着太阳,虽然整个过程只有一分钟不到,但它值得好几周的旅程。明翰尤其记得当表面不平的月亮遮住太阳,发出耀眼光芒的那一瞬。

“它们看上去很像钻石,”他父亲说。

它们的确很像,明翰一直记得,他想起黑色中那渐渐来临的闪耀钻石。后来,日落时,他经常站在他们家的后院里,企图再见当日的情景。他并不知道,那情景只有日全蚀时才有。他结婚后,从来没有向俪娟提起此事,因为他是一个内向的人,绝少谈自己的工作。因为那只能使她紧张。

“瞧,明翰,”她说,指着电脑屏幕上的一条新闻。“又有一位钻石推销员被抢了!这是今年第四次了!”

“难道我该辞职吗?亲爱的,每个月没有薪水,我们要怎么活下去呢?”

“可是,明翰,那很危险啊!”

虽然公司做了各种预防措施,但他认为这样的日子是有些危险。

这趟去西安,他携带价值十九万元的钻石,这还是他们的批发价,零售可能要加倍。

再加上他箱子里其他零售的东西,可能值五六十万。但是,他知道在这一行里,有许多身带价值百万的人,他们从来不担心。就拿老板来说,他年近七十岁,还带着两千克拉的钻石到到处跑呢。

这一年,珠宝行里有四次大抢劫案,有三次是在过去两个月内发生的。当中有一人是明翰认识的,那人头骨破裂,肋骨中了两枪。事情发生后,他曾送花给那个人,并且到医院去看他。事后,他也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因为他们只在生意上打过交道。

快到中午时,明翰驶离京沪高速公路,想找一个好点的饭馆吃饭。最后,他找到了一家。他小心地锁好汽车,找了一个靠窗的座位,从那里他可以边吃边看着他的汽车。

假如一切顺利的话,下午他仍可以在滁州停留,第二天上午再驱车到波士顿。他以前也去过西安,但并不喜欢这段旅程,因为沿途要停留谈生意,使他无法乘飞机。再说,在那样热的天气里开车,也很不舒服。

到滁州的途中非常顺利。一直到他离开那里,向北进入郑州,他才注意到有一辆绿色轿车在跟踪他。

那天晚上,明翰停留在一家汽车旅馆,旅馆在郑州市远郊,他以前往过。他从房里打长途电话给俪娟。

“一切顺利吗,明翰?”

“很顺利,亲爱的,天气非常好。”

“你明晚会到家吗?”

“那得看情况,如果在西安耽搁了,可能得后天。”

“当心点。明翰,一定要当心!你房里有枪吗?”

“当然没有!我绝对不会用枪的!”

“明翰——”

“我知道,我会当心的。”他伸手取烟,但一手拿着手机没法点火。“孩子们怎么样?”

“很好。女儿们刚才出去了,去看电影。”

“假如明天我不回家,我会打电话告诉你的。”

“好吧,不过,还是要当心——”“再见,”他挂上电话,走到窗前,看外面汽车旅馆的停车常夜幕低垂,但是,仍然可以看见那辆绿色的轿车。车里有人在抽烟。

明翰皱起眉头,瞥了一眼床上的箱子。他打开它,小心地在手中估量装钻石袋子的重量,同时环顾四周,想找个隐藏的地方,但是,看不到合适的地方。他又看看样品箱中的其他东西:信封、印有公司名称的信纸、订货单、邮票,等等。

他盖上箱子,锁好,然后回到窗前。那人仍然坐在绿色轿车里,或许在等天完全黑下来?明翰抬头看看西边的天空,太阳已经消失在树木后面,街灯也开始亮起来。

他考虑打电话给警方,但是,怎么说呢?说一个人行迹可疑?

他踱着步子,又点着一根香烟,考虑该怎么办。这里距市中心只有半小时的路程,公路上来往的汽车很多,灯光又明亮,现在就离开,到城里找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这样比较安全?假如那人跟踪他的话,那事情就很清楚了,在市中心找警察,比在这里容易得多。

明翰叹了口气,穿上外衣,收拾好小旅行袋,走到外面,上了汽车。房间是他公司预订的,所以,没有必要去结账。他发动汽车,驶出停车场,头也没有敢回。

他开了大约一条街后,才冒险看了一眼后视镜,看见它跟在后面。那么它的确是在跟踪。现在没有疑问了,那人在滁州盯上他,或者可能从上海跟来的。

明翰加速,那辆车也加速,但是,不用担心,前面是明亮的高速公路,直通市中心,再过半个小时他就到达那里了。

突然,一排闪耀的红灯亮了起来,然后“绕道”的牌子也亮起来。他轻声咒骂,然后向左拐,上了一条次级公路,那条路完全没有灯光。绿色轿车紧跟其后。

明翰开始出汗了,觉得自己走错了一步,自己的逃跑是愚蠢的,反而逼得那个人在公路上动手,但是,谁知道会有绕道这种事呢?

汽车在泥土路上碰碰撞撞,他突然意识到,那辆绿色汽车正在加速,或者想把他逼到路边。他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加速,希望能找到一条出口,甩开那个人。

在微弱的灯光中,他看到前面有一条小路,就拐了进去。绿车停了一会儿,也跟了过来。

明翰的车灯照到一块反光路牌,上面写道:“贮水池”。死路一条。

这时,他突然恐慌起来。他重重地刹住车,凝视着贮水池平静的水面,那是路的尽头。

在后面的人肯定也明白了,因为他在明翰后面大约五十英尺的地方停了下来,关掉车灯。明翰双手颤抖,一手摸着箱子,一手伸到抽屉里。

枪在他手中摸上去冰冷、生硬,那种感觉很古怪。头顶上的天空几乎是黑的。最后的一丝灯光也消失了,这使他想起那次看日蚀的事。他来到这里,来到这条黑暗的小路,面临生死抉择。

明翰打开车门,看看后视镜。后面那人已经下车,正朝他走来,那人的一只手插在口袋里。明翰考虑把钻石交给他,请求他饶命,接着,他从车上下来,用颤抖的手举起枪。

“请等一等!”那人借着车内的灯光,看到了手枪,他自己的手也伸出来,明翰看到他手中也有枪,便立刻扣动了扳机。

“砰!”

那人向前倒在明翰汽车的后盖上,然后滚落到地上。

一片寂静。枪从明翰的手中落到地下,他没有想到过会用到它。

但是,他别无选择。他走到尸体边,低头看着死者,一脚把那人手中的枪踢到几英尺外。然后,他走到那人的车边,车门是开着的。

他得把车挪到一边,自己才能过去,打电话,找帮手。

他正要上车,又停住了,心中仍然在想自己所做的事。然后,他走回自己的汽车,打开样品箱,看看闪亮的钻石。他记得月球遮住太阳之前,太阳就是那样的。现在,他觉得好像自己也进入日蚀中。

突然一个念头划过明翰的心头,他抓起一把珠宝,嘴角抽动了一下。

明翰拿起死者的手枪,对自己的汽车窗开了两枪,然后扔在那人手边的地上。他从小口袋里倒出钻石,小心地分成三堆,用纸包起来,分别放进箱子里拿出的信封中,写上家里的住址,寄给自己,再贴上邮票。

他倒了车,勉强挤过那辆绿色汽车,然后在黑暗中,顺着来路缓缓地驶回去,试图好好想想。

过了一会,车忽然停了下来,明翰坐在驾驶座上,沉默地注视着那辆绿色汽车。

他下了车,从匪徒尸体身上搜出汽车钥匙,然后把尸体塞进后备箱,走到车头发动了汽车。四周空无一人,绿色汽车在转了个湾,在暴怒的引擎声中冲向黑夜深处,在一片湖边停了下来。

明翰没有拔掉钥匙,任凭汽车引擎呼啸着,然后走到后面,用力将汽车推进了湖里。汽车缓慢地陷入黑色的湖面,引擎声在水下变得沉闷,最终熄灭了,传来一阵气泡浮起的声音。

半个小时候后,他狂奔回自己的车边,钻进了驾驶座,发动汽车逃离了现场。

不久,他看到一个邮筒,便停下来,把三封信扔进去。他又向前开,一直穿过了市中心,来到驶离郑州的公路上,然后停了下来,拿出手机拨通了号码,惊慌地说:“警察局!我被抢了!”

他等着,听着拨接电话的咔嚓声,心里惴惴不安,仿佛有人在以极快的频率敲击他的心脏。或许就像日蚀一样,这些年来,月球的黑影一直遮住日光,每个人某个时候都会有一次日蚀,今晚,它来到明翰身上。

警官叫李克,高大整洁,一对眼很锐利。他坐在明翰对面,第三次问晚上发生的事。

“明翰先生,你说有两个人?”

明翰擦擦手掌心,说:“是的。”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做这种事,但是,他也绝对没有想到他会杀人——即使是自卫。“他们至少从上海就跟踪我了,我想早些离开旅馆,走小路摆脱他们,但是,他们逼过来,朝我开枪。”

“你们在贮水池出了什么事?”

“就像我说过的,他们拿走钻石,然后一起上车,逼我开到那条泥土路,一直到顶头。

我以为他们要杀了我,把我连车带人推进池里。但当他们下车时,我趁机打开抽屉,取出手枪,打死了一个,另一个撒腿就跑,带着钻石跑过田野。在黑暗中,我找不着他。“

李克警官说:“你能活着真是幸运,我们已经和你上海的妻子联系上了。”

明翰点点头:“最近发生了这么多的抢劫案,她害怕下一个会是我,结果真是我。我只希望我的老板理解,我实在是无能为力。”

“你已经尽了力,你杀了一个人。”

“我从来没有想到我会杀人。”

李克警官喃喃自语着,摆弄着一些文件。

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走进办公室,递给他一张纸。他读完后,靠在椅背上,问:“张明翰先生,你和你太太之间有感情不合吗?”

“不合?没有,当然没有!我们有两个孩子。”

“她对你出差有什么疑虑吗?”

“我想任何一位妻子都会的,她很担心。”

“是的,”李克警官放下手中的铅笔,两眼冷冷地看着明翰。

“你为什么问这个呢?”明翰说,手心又开始冒汗了。

“嗯,张明翰先生,你射死的那个人好像根本不是抢劫犯,他是一位私人侦探,你太太雇来找离婚证据的,她怀疑你出轨。”

房间一下子变暗了,并且开始旋转,明翰觉得喘不过气来。他迷迷糊糊听到警官在问:“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把那些钻石放哪儿了?”

我今年28岁是娇俏少妇的典型代表。外貌也无可挑剔,精美的面庞,34D的美胸,一手可握的杨柳腰,一双修长的大腿;更重要的是我性格脾气好,相当温柔婉约。

这天下了班,因为挤公交出了一身汗,所以我回到家里就很迫切的想要洗个澡。结果来到卫生间一看,灯是亮着的,浴室里雾气朦胧已经有人在洗了。

老公的公司里工作繁重,很少出现比我回家还早的情况,看来今晚两个人能有大把的私密时间……

想到这里,我嘴角一勾,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我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浴室玻璃蒙着一层水汽,里面那个强壮的身影隐隐约约,让我看得下面有一点点痒,似乎已经湿润了。易湿体质,像极了红灯区的小姐。(推荐:小姐口述客人下面太粗 太长顶到穴芯受不了)

我轻轻掩上了浴室的门,然后轻手轻脚的在镜子前除去了衣物。解开我那带蕾丝边的黑色胸罩后,傲人的一对美胸立即失去了束缚弹了出来。

如莲的白嫩小脚踩在地板上,纤细的腰肢,柔美的身体曲线,尤其是身下那神秘的黑色三角地带,似乎在散发着无形的魅力……我坏坏一笑,晶莹的小虎牙咬住了红唇,然以悄悄拉开了浴室的玻璃门。

里面的男人正在背对着我,因为水声的掩护再加上我刻意很小心,所以他并没有察觉到我的到来。

我上前,忽然从背后拥住了强壮的腰身,然后垫起玉足,伸出小舌头在他耳后轻轻舔了一下,小声呢喃道:“猜猜我是谁?”

一边说着,小手往下一滑,就紧紧的抓住了老公的命门把柄。我敏锐的察觉到,被自己这突然袭击一搞,丈夫似乎瞬间就给了回应,而且要比平时更加的强势许多。

“猜嘛!猜猜我是谁!快一点,不然我就欺负它……”

我眯着眼睛在老公耳边呢喃着,同时小手也在调皮的欺负着‘小老公’。被柔嫩温暖的小手挑逗着,‘小老公’似乎更加生气愤怒了,越发的强硬起来。

“快猜!你再不说我就把它掐断了!”我又娇嗔道。(推荐:聪明的欲女是如何挑逗男人,让男人吃了你还想吃)

“小……小静,你别这样。”男人终于出声了,刚才的突然‘遭遇’让他有点懵了,同时这美妙的感觉也让他舒爽无比,所以一时间竟然不忍心提醒我了!

听到这声音,我的感觉瞬间如坠冰窟,天呐!自己干了一件多么蠢的事情啊!

男人转过身来,不是老公陆明华,而是公公陆平……爷俩外貌相似本来就是正常的,再加上公公身体一向很好,浴室里水汽又大所以我一时间竟然没有分辨出来!

我感觉自己整个人都麻痹了!慌得不知所措:“爸爸你怎么……为什么刚才不提醒我……爸爸我错了对不起。”

惊慌之际,我只顾得捂住了胸前,竟然忘了此时赶紧躲出去才是最正确的选择。而陆平也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目光,眼神瞄了一眼我那白皙修长的身躯,以及小腹下那最神秘的黑色小三角地带……

“嗯咳咳……你先出去吧小静,赶紧把衣服穿上,就当没有发生过这事。”陆平用了很大的决心,才对而我说出来这句话。我懵懵的点了点头,赶紧转身出去了。

转过身后的我,看不到公公落在自己翘臀上的留恋眼光……出了浴室,我赶紧穿衣服,一边穿一边提醒自己:“都过去了,没事的,都是幻觉,很快就忘了。”

然而就在这时候,客厅里传来陆明华的声音:“老婆!我回来了!咱爸来了吗?我明天要出差,所以把爸请来喝一杯。”

我心中惊慌不已,要是被老公发现了自己和公公都不着寸缕的在浴室里……那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于是赶忙回应道:“不知道啊,我也刚到家洗完澡,爸爸应该还没到吧!”

“那应该是还在路上了,呵呵,既然爸爸还没到,不如咱们一起冲个凉吧!”

毕竟要出差了,搞不好要好些天才能回来。再加上我刚刚洗完澡,陆明华对老婆那美妙的身体还是很迷恋的。既然这样子,那不如先来个鸳鸯浴,好好吃一顿饱的。

说完,陆明华就冲着浴室走过来!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此时我一颗芳心都提到嗓子眼了!

此时我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千万不能让陆明华撞见自己和公公这样子,不然就完了!

陆明华已经走到了浴室门前,正想要推门而入,却被我在里面死死抵住了。

门被推开了一条缝,正巧露出来我那还蒙着水汽的精致脸庞,这样状态下的我,看起来似乎更可口了呢!看到我一脸惊慌的样子,陆明华还以为我是害羞的:“都老夫老妻了,洗个澡干什么还躲着我,呵呵,你下面有几根毛我都数的清。”

被老公这么一问,我脸色顿时更加殷红欲滴,分外的诱人。我摇头道:“不行,多害羞啊!我马上就好了,一分钟就出去,然后咱们可以一起下楼去买点新鲜菜回来,等下我下厨给爸爸做菜。”

“呵呵,害羞什么,你下面几根毛我都数的清。老婆,难得今天有兴致,我们就在浴室里来一炮吧。”

“绝对不行……爸爸就快来了,正好我想起来家里没料酒了,你赶快下楼去买来,我一会去做菜。”

“我,你今天有点反常啊?以前你也没这么害羞过啊?”陆明华眉头皱起来了,今天的我看起来的确有点反常了。

“你……讨厌,我不是怕爸爸忽然来了嘛!老公乖,快去买料酒……知道你要出差了,大不了今天晚上,都随你不就行了。”这些话是我咬着牙说出来的。因为明知道公公还光着身子在浴室里,所以让我说出来这种话,已经突破了我的心理底线了!

好在这句话终于起作用了,陆明华坏笑一下,对我说道:“这还差不多,那我先去买做菜的调料了。今天晚上,我要把你玩出水来。”

“好啦好啦都随你,快去吧!”

陆明华终于下楼去了,我赶紧穿上衣服,直接回到了我和陆明华的卧室,坐在床上,我的脸上还是感觉烫乎乎的,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呢!刚才老公跟自己的对话,应该一字不落的都被公公听去了……羞死人了!

忽然公公陆平的声音在卧室外响起:“小静,我去厨房做菜了……今天的事情,你不用放在心上,都过去了。”

陆平的话,让我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可是这么尴尬的事情,怎么可能不放在心上呢……不说我,在厨房做菜的陆平,也是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下来,此时他的脑海里,满是儿媳妇那美妙的娇躯,尤其是我身下那一抹小小的黑色三角地带,仿佛能把人的魂儿都勾去了。

陆平明知道自己此时的想法很荒唐,但就是控制不住去胡思乱想。浴室里那美妙的画面,已经在他的内心深处种下了一颗种子……

陆明华下班回来以后带了一些比较现成的食材,所以陆平很快就做完了几样菜摆上了桌,而这时候陆明华还没有回来。

这时我终于探头探脑的从卧室出来了,轻轻呼唤着:“老公?老公?回来了吗?”

我刚说出口,陆平当即笑出了声,因为他觉得儿媳妇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

看着楚楚动人的儿媳妇,陆平笑道:“我是你公公,你可不能喊错了。”

“爸,我不是在喊你,我是在喊明华。”我又当即闹了个大红脸,同时心里也有些羞恼,因为女人的敏锐直觉,让我感觉出来了刚才公公似乎在调戏自己?

“明华去买菜还没有回来。”拍了拍沙发,陆平道,“坐这,爸有事想跟你聊一聊。”

听到公公这话,有些犹豫的我还是走了过去。

当我坐在陆平身旁,陆平便闻到了一股少妇特有的体香。

幽幽体香直往他鼻孔里钻,让他都有些魂不守舍的。

瞥了眼儿媳妇那高耸的胸,眯着眼的陆平道:“你跟阿华结婚已经半年了,也是该考虑要个孩子了。”

“这个……”

“是你不想要还是咋了?”

“孩子这种事只能随缘的。”

“也得努力,懂不懂?”

尽管公公没有说得很直白,但我知道公公指的是哪方面,所以脸蛋略红的我是轻轻点了点头。

看着儿媳妇那含羞的模样,心里一阵荡漾的陆平问道:“你知不知道什么是排卵期?”

“啊?”

看着更显得害羞的儿媳妇,陆平语重心长道:“假如不从结婚开始算啊,你们两个人住在一起也有差不多一年了。我琢磨着啊,要是你或者我儿子的身体没啥毛病,那你怎么样也应该怀上了。有些事应该由我妈跟你聊,但我妈早就去世了,所以只能由我这个既当妈又当爸的来跟你聊了。我有查过,要是你跟阿华是在你的排卵期同房的话,你怀孕的几率是很大的。小静,你应该知道自己的排卵期是什么时候吧?”

要是跟女人聊排卵期,我不觉得有什么。可跟公公聊排卵期的话,就特别不自在。

就在我恍惚之际,陆平突然拉起了我的手。

真滑溜!可在下一秒,仿佛受惊小鹿般的我立即抽回了手。

见状,陆平道:“我还想给你把脉,看你是不是有了。”

“爸你还懂这个啊?”

“略知一二。”

“不用了,有机会我们将来会去医院查查看的。”

“我是你公公,你别像防贼一样防着我。要不是他妈没在了,我也不会跟你聊那些的。”

“我知道的爸爸,只是这种事,说出来多不好意思……还没有蒸饭,我去把饭蒸上去。”

走进厨房,我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因为我担心公公会跟我聊一些过于隐秘的事儿!

好在没多久,陆明华终于回来了。三人坐在餐桌前开始吃饭,我有些不敢面对二人,倒是陆平泰然自若,好像从没发生过那些尴尬事一样。

因为是送行酒,我原本是说只喝一点点,但我公公压根没有理会我所说的,连着给我倒了两满杯。

很快陆续喝了两杯葡萄酒的我就受不了,所以摇摇晃晃的我便去主卧室眯一会儿。

迷迷糊糊之际,我觉得有一只手在我裙摆内摸索。

猛地睁开眼,我看到我公公正将我的内裤往下扯。(推荐:女人内衣为何让男人疯狂)

“不要这样!!!”

还是那枚戒指,却已经是另外一个故事。

男孩是个富二代,经常给女孩买礼物,收到礼物女孩从来没有笑,也没有打开。男孩很困惑,忍不住问女孩“为什么”?女孩说:“用父母的钱给我买礼物,有什么好看的”。

那个夏天,男孩消失在女孩的视野,城市的某个区域却多了一个送外卖的男孩。暑假快结束时,男孩约女孩在一家咖啡店见面,说要送女孩一份礼物,是用打工挣来的钱购买的。

咖啡店门前是一条马路,女孩第一次提早去了约会地点,选了一个可以看见男孩从马路对面过来的位置静静地坐着。

那天,女孩看见男孩穿着她最喜欢的白衬衫,朝她快步走过来,在红绿灯路口停住。突然,一个小孩从对面跑过来,接着看到男孩追过来,然后是车辆紧急刹车发出刺耳的声音,然后十字路口乱成一团。

那个瞬间,女孩只记得男孩躺在她的臂弯里,殷红的血不停的涌出来,涌出来,是男孩为她带上了那枚染血的戒指,女孩一直对着男孩微笑着。事故现场,很多人看到女孩抱着一个浑身血迹的男孩,一直在笑。

女孩所有的笑容都在男孩出事那天用完了。从此,女孩不会笑,也不说话,女孩封闭了自己的世界。她经常对着那枚戒指就是一整天,戒指圈住了女孩所有的生机和快乐。

一晃就是8年,每年男孩的祭日,女孩都会去墓地,喃喃自语一整天,把憋在心里的话全数说完。

一次,女孩整理书籍时,发现男孩去世前写的纸条,上面写着“一起去看西湖的春天,好不好?”

春天来临的时候,女孩独自一人来到了杭州。春日的苏堤桃红柳绿,人头攒动。如果有人注意,就会看见一个被悲伤浸透的女孩,在苏堤上漫无目的的游走,晃荡了一整天。

第二天,女孩坐高铁回家,在到达终点站前她褪下了那枚戒指,夹在一本杂志中。

回家后,对着双鬓已斑白的父母她嚎啕大哭,那双空洞了八年的眼睛视乎有了新的内容,她用哽咽的声音对父母说“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

“回来真好”。

8年青春,她用来祭奠一场曾经含苞待放的爱情。把最美好的年华,用来坚守从来不曾存在的承诺。“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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