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上人,在心上

“她真的要结婚?!”

“是真的!今天,今天他们还去试了婚纱!我在树枝上看见了!”

“那岂不是马上就要搬走?”

“对,他们会有新房子,上面会有新的爬墙虎!和新的麻雀!”

“噢老天,那爬墙虎一定比我青翠多了。”

“那麻雀的羽毛也一定比我闪亮多了”

“那她很快就会把我们忘了。”

“她还会有新宝宝,和她一样美丽善良的宝宝。”

“然后彻彻底底把我们忘了,噢老天。”

“她再也不会给我三明治了,那个三明治的每一粒屑都美味极了!抱歉,忘了你不能吃三明治。”

“我不要三明治。要是她留下来,我一定再也不爬到窗户上让她烦恼。”

“不,你会的,你想看到她,她总是从窗子里伸出脖子轻轻把你拨开,那个脖子是那么地洁白可爱。”

“还有手指,她用手指抚摸你脑袋的时候,你没有爱上她吗?”

爬墙虎?麻雀?它们在说话?还知道我要结婚?!

天啊让我偷偷看一下,现在才凌晨三点!

我一定是在做梦,第一次结婚太紧张了,睡一觉就好了,我要再睡一觉。

“你说她喜欢那个人什么?还是爱那个人什么?”

“你怎么知道她喜欢那个人?或者爱那个人?”

“人只有喜欢或者爱才会结婚,然后就要永远在一起啊。”

“你只是一只麻雀,怎么会知道喜欢和爱。”

“我在树枝上看过很多人结婚,他们都说不管生老病死富贵贫穷,愿意永远在一起!那就是喜欢和爱。”

“哈?这么说,结婚会老会病会死会贫穷?老天爷,千万不要这样对她!”

“不知道,可能会,也可能不会,我只是一只麻雀。”

爬墙虎和小麻雀居然在为我结婚担心?它们知道什么是结婚吗?

不过它们提醒了我,我喜欢他什么呢?我爱他什么呢?确实要想一想。

他能给我安定的生活。对!和他结婚会有安定的生活!

快点睡一觉吧,再醒来的时候就听不见了。

“他会不会打她?”

“打?他为什么会打她?”

“不知道,我只是只麻雀。但我看过丈夫打妻子,打得鼻青脸肿,地上都是血。妻子会哭,那一定很疼。”

“天啊,血!鼻青脸肿!你不是说结婚是喜欢和爱吗?像我们一样喜欢和爱她,怎么会打她!”

“对啊,可还是会打她,人类都是这样奇怪的。”

“这绝对不可以!我一定要爬过去,用藤条把他缠绕杀死。”

“你爬不到的,你只能留在墙上。”

“真羡慕你,你可以去任何地方。如果那个人打她,你一定要抓他的头,啄瞎他的眼睛。”

“对,再把屎留在他的领子上。”

噢它们真可爱,它们怎么知道人们怕麻雀啄,还怕麻雀屎落在衣服上。

不过,他会打我吗?

当然不会,他这么爱我,我也会像他爱我一样爱着他。

快睡吧,明天起来还要去试钻戒,闪亮的珍贵的钻戒!像我们婚姻一样恒久的钻戒!

“她会有个宝宝,或者有堆宝宝。”

“你也会有。”

“是的,我也会有。”

“可我没有,我只有她,现在她也即将不是我的了。”

“她从来都不是你的。”

“不是我的,那难道是你的吗?”

“不,也不是我的,她是她自己的。”

“好吧,她是她自己的。”

“对,她是她自己的,从前是,以后也是,永远都是。”

噢这两个傻孩子,不,傻爬墙虎和傻麻雀。

我当然是我自己的呀,难道还会是这个人的,那个人的,或者我未来丈夫的吗?

嗯…可他好像确实说过,说我是他的生命,是他的全部,让我永远呆在他身边,不要离开他。

他可真爱我。

对了,我记得有次没经过他同意就去了北海看日落,他甚至担心地骂了我一通呢,他是因为担心我!

噢还有一次,没有经过他同意就去买了那个全自动电饭煲,他也责怪了我好几天,说是怕我破费,原本可以他来买的。

想起来了,去年冬天,我去买一支雪糕他也不让,说天这么冷会冻坏肚子,其实那天也不冷呀,我都热得脱了外套!

他这么做都是因为爱我,担心我。

天啊,被这两个小家伙说得有点睡不着了,快点儿天亮吧。

“他一定没有我们爱她。”

“你怎么知道他不爱?”

“我觉得他总是想控制她,肯定不如我们爱她。”

“控制她?这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她常常趴在窗台说话,我在树上就会听到,你没有听到过吗?”

“没听到这些,我可能是睡着了,你知道我总是犯困。”

“好吧,也可能是她说得太轻声了,她总是这么温柔。”

“有时候还很胆小,总是偷偷哭。不过这不影响我爱她,因为除了她从来没有人给我浇过水,虽然我不太需要这个水。”

它居然知道我偷偷哭?哪有总是?几次而已。

有一次是因为他不小心把我的头推在车窗上,撞疼我了。

他不是故意的,只是有些生气,不小心才推的我,而且他都跟我道歉过了,说下次再也不会了!

“哎,谁不是呢,除了她也从来没有人给我吃过三明治,那个三明治真是太好吃了!噢抱歉,我又忘了你不能吃三明治。”

“没有关系。而且她每天都来看我们。”

“是的,她可真好。如果明天她来的时候你可以和她说话,你会说些什么?”

“是今天,天快亮了。”

“噢是今天,你会说些什么?”

“我?我会很紧张,可能说不出话来。”

“胆小鬼。”

“那你呢,你会怎么说?”

“我当然会叽叽喳喳一直说,好让她知道我有多爱她。”

“那太多了,她可能记不住。”

“那我就说简单一点。”

“什么?”

“我就说:我的翅膀可以给你。”

“她要你翅膀干什么?”

“她确实不太需要,但我想给她。”

“那样你会死掉。”

“是的,我会死掉,可是没关系,我已经吃过全世界最美味的三明治了,所以…”

“所以你可以把自由给她了。”

“是的,绝对自由。”

“什么是绝对自由?”

“我也不确定,但应该会认同她的人格,尊重她的选择。”

“你懂得可真多,人格是什么?”

“我不太懂这个词,这是我从别处听到的,我只是一只麻雀。”

“……”

“……”

不知不觉竟睡着了。

终于天亮了。

打开窗爬墙虎还是在那,麻雀也在树枝上。

它们怎么可能会说话呢?分明就是我因为婚礼太紧张了,做的一个梦。

“喂,劳伦斯吗,婚礼…我想取消,我还没准备好…”

注:本文参加#凌晨三点#主题小说征文作品。

“铃……”,正在电脑跟前的常青放下手中的工作,纳闷地拿出包里的手机。谁会在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呢?

盯着手机屏幕上那串熟悉的号码,常青一下子愣了。断了许多的联系怎么会在此刻给自己打电话呢?铃~……手机铃声持续执着地响着,终于将她的思绪从遥远的记忆中拉了回来。

“你好!”常青强抑着自己的情绪,平静地接起了电话。

“现在忙吗?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电话那端的声音一如以前的低沉含蓄。

会是什么事情需要自己帮忙呢,自己又有什么可以帮得上他的忙呢?虽然心里一直在不停地猜测着,可常青依然继续沉着地答道:不太忙,有什么事情你就直接说吧。

哦,那这几天有时间吗?我想让你陪我回一趟老家看一下外婆。我知道这样的要求有些唐突,可我现在也是没有办法了。外婆病重了,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能看到我成家,可我却一再地让她失望。

她现在是肝癌晚期,我想实现她最后这个心愿,你能帮我这个忙吗?毕竟咱们曾经有过一段交往。你就看在一个老人家的份上,陪我回一趟吧,算我求你了好吗?

听到是话筒那头的声音,常青大脑一下子陷入了空白,她没想到竟然会是这样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这样吧,你让我考虑一下,过几天我给你回话好吗。”

“好。”

“再见。”

挂掉电话,常青陷入了回忆里。涛是常青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他们之间的认识是缘于涛公司举办的一场促销活动。涛是一个化妆品公司的主管。那次公司举办化妆品现场咨询会,常青的同事正好路过。

凑巧的是常青的一个同事的同学正在那里搞促销,两个人好久没见,在一起就随便地聊了起来,不知怎么话题就说到了常青,然后同学说我们主管也是这个情况,要不然让他们见见,或许真的有份缘也说不定。

那同事也是一个热心肠,回来就着急地要拉上常青过去。正好那段时间常青挺忙的,再说常青对于这件事也是淡淡的,她认为一切随缘,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只是内心里很感激朋友的这份好意。

一天常青忽然就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接起来才知道是涛。原来同事已经把号码给了她同学。常青本不是个善言辞的人,一下也不知道应该聊些什么了。正好她在看一期电视剧,而涛也在看。于是就接着这个剧情展开了话题。

两个人就这样你来我往一条条短信聊着,感觉也能聊得来。这部电视剧是一部家庭戏说婆媳二人总是魔擦不断,因为婆婆总是重男轻女,希望儿媳能生下一下孙子,于是带着媳妇去医院检查,当得知媳妇怀得是一个女孩的时候,利用自己在医院当医生的关系,执意逼着儿子要媳妇打掉已经怀孕9个月的孩子。当看到这个情节时,常青就顺口问道: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啊?

看到涛回过来的答案——如果是我,我不会让我所爱的人受到伤害的。常青感觉心底最柔软的那根心弦被触动了。以前常青在朋友或者亲戚的介绍下也试着相处了几个,可总是无法打动她的内心。

她发现自己已经在这一霎那喜欢上了涛,就因为这短短的几个字。她都有点意外,难道说有时候爱情的到来就是这么的奇怪吗?

在两人的交往中,涛对常青也算是呵护有加。可是却显得不是那么的主动,凭着女性特有的敏感与细腻,常青觉得在涛的心里似乎总有另外一个女孩子的存在。

于是,她决定先冷处理一段时间,看这段时间是否可以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同时也是为了证实一下自己的猜想。

时间一天天地流逝,常青的心也在一天天地变冷。一个月以后,常青决定放弃,当一件事情有了结果以后,所有的一切就都变得没有一点意义。

一切就又回到了起点,常青依然与以前一样将所有的热情都投入到了工作之中。只是当初好心的同事现在见到常青却总是有点讪讪的,但常青见到她是和以前一样,平静得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时间已经不知不觉过去了半年。但是现在却莫名其妙地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去还是不去。晚上常青躺上床上翻来覆去地想,理智说不应该去,是啊。都已经过去那么长时间,彼此之间都没有联系,现在去又算是怎么样的一种身份呢?

可是心底却有一个声音在怂勇着自己去吧,毕竟每天投身于工作那只是一种假象,一种掩饰自己的道具。在内心深处,常青从来没有放下涛。

去。常青终于下定了决心。尽管内心里还是没有说服自己去的理由。爱情就是这样盲目,虽然他并不爱自己,可自己爱他是事实啊!常青在心里一遍遍地这样地跟自己打着气。

在路上正准备掏出手机给涛打电话时,涛的电话却已经过来了,“哦,决定了吗?那我就买车票啊,后天的。你把工作安排一下,到时候我过来接你。

走到公司,常青把手里的工作一项项地安排清楚,然后就开始收拾行李,准备自己的这次行程~

在公司门口见到涛,常青感觉恍如隔世,倒是涛没有什么变化。

在车上的时候,常青内心里还是有一丝丝的矛盾,更让她疑惑的是涛的态度,这一次的行动是不是不应该啊。可现在却是骑虎难下了。

到了秋山,一下火车没想到接站的却是闫华,闫华一看到常青,显得是那样的热情“常青,好久都没见,你还好吗,老同学?”倒是一旁的涛愣了,“怎么你们认识”?“我们岂止认识呢,大学四年里的同学加同桌。”“同桌”!一听到这个词,涛的脸上马上变了颜色。原来常青就是闫华大学里暗恋四年的同桌啊。“你们怎么会在一起呢?”正沉津在见到常青喜悦之中的闫华并没有发现涛的神情,一个劲地问着涛。可这一切并没有躲过常青的眼睛。

“哦,常青是我们一个客户,正好这次她要去五老峰玩,我就和她一起过来了。姥姥病怎么样了,正好你们是同学,你可以好好陪陪她。”常青一听到涛这样的答案,一颗心马上沉入到了谷底,但脸上却依然一脸平静地问道:“闫华,这是怎么一回事啊?你和涛……”

“哦,光顾着说话了,涛是我姑妈家的儿子,上学的时候我嘴里一直念叨着的表哥就是涛啊!”

“我本来在青岛上班,这次听说奶奶病重,我才特地请假回家的。老同学,毕业几年了,过得怎么样啊,也不和我联系,不够意思啊!”闫华还是和学校那个样子一样,嘴里不停地说着。可是他怎么会理解常青现在的心情呢?

常青和闫华是大学时候的同窗学友,两人在一起坐了四年的同桌,说实话,常青并不是不明白闫华对他的情意,常青觉得闫华各方面条件也挺优秀的,可是常青却觉得闫华心胸却有点狭隘。

闫华早早的父母全都去世了,他是一直跟姑妈一家长大的。上学期间常青不止一次地听到闫华提他的表哥,表哥各方面都比他优秀,他们从小就一直较劲,无论学习还是别的活动,可每次都是以闫华失败告终,这也是闫华一直不服表哥的原因,在学校时闫华就不止一次地说道:这一蜚子我总是输,将来我一定要找个好老婆,一定要胜过我表哥。只是这世界就这么小,常青怎么样也没有想到,涛竟然会是闫华的表哥。

回家的路上,只有闫华一个人兴致勃勃地说着,常青和涛都是一直的沉默。

常青不知道这一出戏应该如何收场。

因为闫华的关系,当家里人问常青的时候,涛都是以客户的身份介绍着常青。常青虽然说心里有太多的委屈,一来她并不是真正意义上涛的女朋友,二来碍于闫华,她也只能默认。

幸好涛外婆的病情已经得到稳定,常青准备回去。可是搁不住闫华的一再挽留,她又在秋山停留了几天,在秋山的这一段日子里,闫华每天都陪伴着常青,陪她玩,陪她逛街。反而是这次的主角涛,与常青见面的机会是屈指可数。

而闫华却把这次见面归结于上苍对他的一次眷顾,于是他分外珍惜这次机会,对常青嘘寒问暖,在闫华家人眼里,已经将常青看作是闫华的女朋友了。而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相处,常青发现闫华也成熟了许多,不再是以前那个冲动的男孩子了。

再加上本身对涛还存在着一丝的幻想,可也在涛这样有意无意的逃避当中对他彻底地死心了,于是,在常青回到单位以后,心里开始慢慢地接受了闫华对她的感情。而这次,涛的家人也可以说是闫华的家人基本上常青见过了,唯一没有见到的是涛的母亲。

涛的母亲在政协上班,那几天正好出国公干,可就因为这次的阴差阳错,却为常青以后婚姻的阴影埋下了悔恨终生的伏笔。

现在常青开始了和闫华交往,闫华也辞职来到了涛和常青所在的城市。因为涛和闫华的关系,有时候他们三个人也常常聚在一起吃饭,可是常青却总觉得有那样一丝别扭,她不知这样平静的生活里是不是还会爆发一些什么。 当她独处的时候她也时常在问自己,天下好男孩子那么多,为什么她偏偏要在他们弟兄之间徘徊选择?真不知道命运还会跟她开什么样的玩笑。

一次又是他们三人在一起吃饭,席间闫华去结帐的时候,涛对常青说:咱们之间曾经的交往不要告诉闫华,我知道他对你的感情,每次他和我在一起,聊得最多的就是你。学样那会儿是,毕业了也是如此。他之所以去青岛打工,也是为了你。他说,你是一个优秀的女孩子,只有拼命的工作,努力地过上好日子,才能配得上你。在他心里,你简直就是他的神。

别看他平时大大咧咧的,可我知道他是真正的喜欢你。你要努力珍惜这份感情。听到涛这样的话,常青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心里觉得莫名的悲哀。

既然我这么优秀,那么你为什么要放弃我?想着,想着,常青心里就又觉得火,你凭什么这样说,你又有什么资格这样说。“你放心,我会的,我知道谁对我是真好,再说以前那些事情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了。我现在过得很幸福。这还得感谢你这个媒人呢”望着涛一霎时变得苍白的脸,常青明白这几句话已经打在了涛的七寸上,虽然她脸上在笑,可心里却比刀割还要难受。

她明白,爱情就是一把双刃剑,虽然刺伤了对方,自己心里却也是伤痕累累。你们在聊什么啊,怎么那么开心?结账回来的闫华诧异地问道。没什么,我在说给涛介绍一个女朋友呢。

“哦,是,不能只顾着我们幸福,你看你们公司还有没有优秀的单身女青年,给我表哥介绍一下吗?”闫华心无诚府的说道。“虽然以前和他比我老输,可我也不需要他当光棍啊,更何况我现在已经有这么好的老婆了,以前的事就一笔勾销了。”闫华挽着常青说道。

“不必了,只要你们幸福就行了。”说完涛站起身来独自走出了酒店。

“他这是怎么了,我没有说错话吧?”闫华一脸无辜地望着常青。

“没有,走吧。”常青淡淡的说道。看到涛落寞的身影孤独地走进夜幕中,常青心里涌上了一连串的酸楚,其实只有她知道,在她内心深处永远也无法忘掉涛,只有涛才是她这一辈子的真爱,无论如何,她的心门永远只会对涛敞开,既然你心里有我,为什么你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放弃我呢?回去的路上,常青心里一遍遍地在心里问着自己。

梦中,一直是涛在前面走,而自己却在身后一遍遍地叫着涛的名字,而涛却决绝地没有回头。第二天早上常青醒来一看枕头已经全湿了。

上午眼睛红肿地去上班,一进办公室门同事们都哇的一声喊,常青正疑惑呢,一眼看见办公桌子上那一大捧鲜艳的玫瑰,里面插着一张纸条,中午请你吃饭。有重要事情宣布。落款人是华。嘴角不自觉地浮出一丝微笑,他这是又弄什么玄虚呢?

中午一进闫华订好的餐厅,发现偌大的餐厅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而整个餐厅里布置得是那样的浪漫与温馨。在他们订好的包间里的桌子上,插着一束火红的玫瑰,旁边的CD架上流淌出来的是付笛生任静的知心爱人的音乐。

“青儿,嫁给我吧。”常青正发呆的时候,闫华却左膝跪在地上,开始了对常青的求婚。“我本来准备整间餐厅都插上玫瑰的,无奈能力有限,所以只能布置这个包间了,但请你相信,总有一天我会让整间餐厅都铺满鲜花的。我会让你在以后的人生里幸福快乐。”

听着耳边的音乐,看着眼前对自己如此深情的男人,这辈子夫复何求呢。

常青的眼中蓄满了泪水,将闫华拉了起来“嗯,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只有琼瑶小说里才会出现这样的境头,没想到我也会有这样的一天。其实铺不铺鲜花并不重要,只要你心里有我,即使跟着你讨饭我也一样很幸福快乐。”

“你同意嫁给我了!”闫华像个孩子似得高兴得跳了起来,“我怎么舍得你讨饭,你就是我的天使。我会让你幸福的,一辈子都让你幸福。”

“嗯,我相信。”常青把头靠在闫华肩上,也许这就是所谓有幸福吧,常青心里默默地想到。

和单位请好假,常青和闫华又一次踏上了去秋山的路途。只是这一次的心情和上次有着质的差别,上一次是冒名顶替,而这次却是货真价实的见婆婆。虽然心里还是有一丝丝的忐忑,但却是那种甜蜜的。

“你姑妈严肃吗?好处不好处啊?”怀着对未来婆婆的恐慌心理,在车上常青一遍遍地问着闫华。“小傻瓜,我姑妈人可好了。虽然在政府上班,人可平和了。不用紧张。有我呢。”

闫华刮着常青的鼻子说道。虽然在路上闫华已经一再地解释他姑妈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可是在临进家门的那一刻,常青又打退堂鼓了。最后还是在闫华半哄半逼的情况下才进去的。

“姑妈,我们来了。”一进门,闫华就大声喊到。

“哦,进来吧。”说着,从楼上下来一位中年妇女,不知怎么搞的,一进到闫华姑妈,常青就感觉特别熟悉,好像以前认识一样,可这怎么可能?她们是第一次见面啊。

开始常青还有点拘束,不过就像闫华所说,姑妈是一个挺好的人,慢慢的,常青的心理也就放松了,开始帮着姑妈准备午饭。

午餐过后,常青和姑妈在客厅里坐着聊天。姑妈问常青:你老家是蓉城市的吗?不是,常青答到,我家是绥远县的,

哦。我年轻时在那个县下乡扶贫,。你们那个县是不是有个劢城镇啊,我在那个镇上的红马背村呆过一阵子。红马背,您是杨阿姨啊?

啊?姑妈一听,是啊,你是丫丫?

丫丫是常青的乳名,好久都没有人这样叫她了。常青真的不相信世上竟有如此巧的事情,闫华的姑妈也就是涛的母亲竟然是年轻时在自己家乡下过乡的杨淑青阿姨,也就是妈妈嘴里时常提起的贝贝的妈妈。原来涛涛就是贝贝。

杨阿姨笑道:“还记得贝贝吗?就是涛涛啊,你们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哦,怪不得看到杨阿姨感觉有点面熟。

后来由于父母工作调动,户口都来到了县城。再加上那会儿是小孩子,现在都长大了,互相的模样都有了很大的改变。所以他们一直以来都不知道原来彼此之间竟然是儿时的伙伴。

那时候的常青,刚刚两三岁,印象中只是模模糊糊的记得和小朋友经常在屋子后面的草屋里玩,当时由于常青小,别的小朋友都不愿意和她玩,嫌她是个累赘,而只有贝贝肯跟她玩,在扮家家游戏里让她当自己的新娘子。

“那会儿我和你父母还经常开玩笑,让你们结为夫妻呢。不过也是缘份,你和涛涛没成,倒和闫华有这个缘。看来缘份天注定啊。只是我们家涛涛,却还是一个人……”

“对了,阿姨,怎么涛涛一直没有找女朋友呢?我和闫华都说给他介绍,可每次他都拒绝了,这是为什么啊?”

“哎,现在说这话不合适,不过你们都成一家人了,也没有什么了。说起来涛涛也是小孩子心性,自他小时候和你一起玩过家家游戏,他就说他心里只认定你一个人了。以前我只认为他是小孩子说着玩玩的,谁知道这个念头却一直存在于他的脑海里。

大学毕业以后多少女孩子喜欢他,可他却总是拒绝人家。就是前年听人说他还谈了一个女朋友,那段时间他还计划往家带呢,可是不知什么原因后来那女孩子不联系他了。我知道涛涛,别看他外表很开朗,实际上他是什么话也不肯多说,有什么事情只在心里氅着。

那次正好我出差不在家,他们一开始还把你误会为他女朋友呢。”阿姨苦笑着说,而常青现在的心里却是一片冰凉,原来自己的假想敌一直就是自己,可是童年的一切自己却早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

“算了,不说这些了,你和闫华还需要买些什么东西啊,明天我不上班,我让司机载着咱们好好逛逛,把东西都买好了。等你父母到时候来了我们和你父母再好好聊聊这些别后的事情。”

晚上躺在床上,常青一直都睡不着。原来在涛的内心里其实是喜欢自己的,可是一直以来对儿时的记忆又让他强制地把这种喜欢深深地埋在了心底,他原本想趁外婆病重的时候好好表达对自己的爱意,谁料想中途却出现了闫华,表兄弟之间的情谊使他将这份感情默默地刻在心底。你这个傻瓜,你难道不知道爱情是不能忍让的吗?现在木已成舟,一切都已经无可挽回了。

等到婚礼的那天,常青见到涛的时候,内心里五味杂陈,却是什么也不能说。而涛也在双方父母见面的那一刻,才知道了所有事实的真相。宴席上,常青和闫华一桌桌慢慢的向来宾敬酒,但常青的眼光却一再地扫向涛的那桌。来到涛的跟前,“表哥,谢谢你,没有你,就没有我和常青的今天,今天你必须得不醉不归。”

闫华无心地说道,平时听到这话也没什么,可今天看到涛的眼神,那么的迷离那么的忧郁,却还得打起笑脸说道:“祝你们幸福,缘份天注定,”闫华高兴地将杯中酒喝干了,只有常青明白那句话里真正的含义,走时涛目光复杂地盯着常青看了一眼,常青实在不忍再看下去,她觉得如果在多呆一刻,说不定会冲动地取消了和闫华的婚礼。

婚后的日子平淡而幸福,闫华遵守着这婚前的约定,把常青捧在手心里呵护着,让同事们都羡慕地评价他为新时代的好老公。单位里的未婚女同事们甚至编出了顺口溜:不要房子不要车子,只要嫁个闫华这样的。

每次听到同事们这样的调侃,常青都是笑笑。也难怪同事们这样说,自从常青结婚以后,由于家里的生活什么都不用她操心,闫华都处理得井井有条,她的心思全放在了工作上,在事业上一帆风顺,而闫华呢,是工作忙完了忙家里的,并且每逢常青生日,结婚纪念日,变着花样的哄着常青高兴,让常青就像琼瑶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浪漫,甚至也实现了以前的愿望,在常青27岁生日的时候,为他整间餐厅都铺满了玫瑰。

按理说常青这样已经很幸福了,工作如鱼得水,而家里的事情闫华都听常青的。可是常青每当看到涛时,内心里却总是隐隐地疼。常青多希望涛能幸福,也积极地和闫华帮他张罗对象的事情,可涛每次都是善意地拒绝了。

最近可能实在是因为家里催得紧了,再加上也觉得母亲年纪大了,不能太让家人操心。然后才在姑妈的安排下与一个女孩子见面了,听说发展得还挺顺利的。当得到这样的结果时,常青心里才有了一丝安慰。

这天下午一回到家,常青就感觉到家里有一股不寻常的气氛。往常只要常青一进家门,就会看到闫华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而今天客厅里却是黑沉沉的,常青还以为闫华不在家,打开灯正准备去厨房准备晚餐的时候,却发现闫华就在沙发上坐着,茶几上的烟灰缸里充满了烟头,闫华平常在家里是从不抽烟的,他癖是戏谑着说怕把来到人间的天使给熏坏了。

就这,没少受他那一帮哥们的奚落,可闫华却从不在意。今天这是怎么了?莫不是单位出什么事情了?

常青走过去,问“你怎么了,单位有什么事情了吗?”说着就来到了闫华身复杂地望了常青一眼,却欠身往旁边坐了坐。常青心里奇怪,“你到底怎么了吗?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咱们才能商量着看应该怎么样解决吗?咱们是夫妻啊,有什么事情不能说的?事情大吗?平时你在家从来不抽烟的?”

“夫妻,你还当我是你老公吗?”听到常青说的话,闫华猛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吼了这样一句。“怎么了”常青如坠云里雾里,更不明白了。自从他们结婚后,别说吼了就连大声对常青说话这也是没有的事情。

“怎么了,你自己干的事情自己心里清楚,我真的是一个大傻瓜,还以为自己娶了一个好老婆呢,原来是别人不要的我捡过来要,还在这里每天自欺欺人地以为自己过得很幸福。我做错了什么要你们每个人合伙起来捉弄我?”

说完,闫华一转身抓起一件衣服冲出门去,常青呆呆地站在当地,想叫住他,嘴里却发不出声音,虚脱地倒在了沙发上。

他怎么会知道呢?是谁说的吗?常青强撑着站了起来,猛然发现沙发旁边放着自己的以前的日记本,她一下子全明白了,那里面记录得她以前和涛的点点滴滴,这个日记本记载了她当时的痛苦当时的挣扎当时的委屈与当时付出感情时的开心。可是这日记本怎么会在这里呢,

它不是被自己放在杂屋间的最底层了吗?她发疯地来到杂屋间,只间里面打扫得一尘不染了,于是她明白了,闫华当时肯定是过来收拾房间,然后整理东西时无意间发现了她的日记本。

当时常青想着要把这个日记本销毁的,可是她想放在这个杂屋间里,平时也没有人来,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再说自己已经嫁为人妇,与过去已经算是作了个了断,就让这个日记本作为曾经爱情的见证吧。 谁曾想还是被闫华给翻了出来。

蜷缩在沙发上,常青晚饭也没有吃,没有开灯,静静地等着闫华的归来。夜静悄悄的,只有墙中的挂钟嘀嘀答答的声音伴随着她。

常青想好好的跟闫华谈谈,的确,她喜欢的是涛,可是她现在既然已经嫁给了闫华,那么她心里就只会有闫华一个人,她不会于对涛有任何想法的。

咣当,开门的声音将常青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你去哪了,打你手机怎么关机了”常青过去接过了闫华的衣服,却被闫华粗暴地一把推开,“你不用管我。”闻着闫华身上扑鼻的酒味,常青什么也没有说,闫华走路的都有些趔趄,常青小心翼翼地将他扶进卧室,然后将他收拾好,给他盖好被子。

一晚上常青一下也没有合眼,一会儿拿毛巾给他擦一下脸,看到他醉成这个样子,常青知道这个打击对他太大了,可是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还揪着他干什么啊。 谁又没有过去呢。

第二天早晨闫华醒来一看,看到趴在床边的常青,心里不仅有一丝心疼,正准备为她披上一件衣服,猛地想起日记本上的内容,举在空中的手又给停下了,自己穿上衣服上班去了。听到闫华出门的声音,常青忍不住失声痛哭。其实刚才闫华的一切她都看在眼里,只是后来闫华停下的手让他感觉到这次闫华是真正的生气了。

中午回到家里,依然是冷冰冰的一派景象。无论常青跟闫华说什么,闫华都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好像这个家里没有他的存在一样。

夫妻两个正式陷入了冷战阶段。

坐在办公室里,常青想起她和闫华的点点滴滴。她承认涛永远是她内心里永远的最爱,可是和闫华这三年多的夫妻相处,闫华和她的感情已经转化成为一种亲情。闫华现在已经变成了她的一种依靠,如果现在生活中没有闫华,她不知道接下来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

(一)

到达小镇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

这是一个临水的旅游小镇,因为一片美丽的小沙滩而驰名。我选择的这个季节是雨季,自然也就成了这个小镇的旅游淡季。

下了车,果然就开始下雨,绵密的细雨。整个小镇只有一家酒店还在营业,酒店很小,名字也很简单,甚至不能算是一个名字,只在酒店的门廊外挑出一块木板,上面写着:老字号。

吧台里站着一个较胖的中年女人,看见我推门进入,立刻运动起脸上的肉,是所有服务人员都会有的一种约定俗成的表情:您是要住店?

是,还有空房吗?

有,当然有。是个男人的声音,声音来自大堂里的一个客人,正坐着喝一杯酒。喝酒的男人继续说,你是“老字号”这半个月里的第一个客人。

吧台里的中年女人笑了声说,是的,现在是淡季,没客人,不过现在的季节去沙滩会有与其他季节不同的感受。

中年女人接着说,麻烦您出示身份证登记一下。

登记完,中年女人扭脸冲厨房的方向喊,小凤,带客人去201。

我说不用,给我钥匙我自己来就可以。

应声而来的却是被叫做小凤的姑娘,不得不说,小凤是个好看的姑娘。并且是在她这个年华里最好看的那种好看。

小凤还是执意的带我上了楼。

我的行李不多,只有几件轻便的衣服。小凤放下我的行李箱,打开朝南的窗户,对我说,从这个窗户看出去,就能看见我们镇上的那个小沙滩。我站过去,并看不清远处,夜色里只有风声和细细的雨声。

能看清的只有楼下院子里的情况,院子里有一盏瓦数不大的白炽灯,一个少年在院子里压水。是这种小镇里才有的那种压井,需要一下一下的压出来水。白炽灯的光在少年头顶伴随着雨丝,形成一片氤氲的超现实感。小凤说,那是黑娃,长得黑,是个孤儿,我们老板就收留了他。

我对小凤道了谢。小凤离开前一手抓着房门一边对我说,有什么需要就冲楼下喊一声。

我没有什么需要,也正是因为我什么都不需要才选择在这个季节来到小镇。我需要的就是安静。离开闹市的安静。

有人敲了一下门,我从床上坐起。拉开门发现并没有人,门外放着一个暖壶和塑料脸盆,盆里放着一些冷水。我探头往楼梯方向瞅,只瞧见了先前在楼下压水的那个少年的后脑勺,转过墙角就不见了。楼道里的灯黑着,只有从大堂照过来的一点光亮在填补着黑暗。

我忽然想出去走走,看了看时间,晚上七点。一切都还很早。放好暖壶与脸盆,披上风衣就下了楼。准备出酒店大门的时候,小凤递过来一把伞。我再次道了谢。

外面的雨大了点,不再是细小的雨丝。雨水落在伞顶的声音,让我感觉到了力量。小镇的夜晚安静极了,偶尔的一两声狗咬,会打破一下氛围,剩下的就只有雨声。路灯三三两两的亮着,因为路灯的间距隔得很远,经过一片光亮之后,就是长时间的黑暗。这样的黑暗让我踏实而温暖,如同回到了未出生前的子宫。

一个半小时后我回到了老字号,大堂的灯光暗了很多。没有客人。中年女人在看一份报纸,眼圈似乎有些异样。小凤在一边也跟着看那份报纸,边看边说,许飞飞是我们这走出去的那个歌手吗?中年女人说是她,你可能没见过,她出名那会你还小,那个时候也还没有这酒店。小凤说,据说是她给我们镇带来了名声?

没错!中年女人无比肯定的回答,那个时候县里准备搞旅游,特意请她回来了这里,开了个演唱会,现在你去看小沙滩那边的告示牌上还有她的广告照片。

我本准备要一份热汤的,看他们的状态,似乎并没有招待我的意思。我转身准备上楼。经过吧台的时候,中年女人喊了我一声,罗先生,您需要报纸吗?

不用不用,谢谢了,我来这里就是不想知道任何外面的事。

(二)

醒来的第二天,关于许飞飞身亡的事便在小镇里传开了。跟随着许飞飞身亡的消息到来的还有一个神秘男人的出现。这个男人来的时候外面的雨还在下。神秘男人是骑着一辆半成新的摩托来的,穿着一件军绿色机车服,看起来很结实,没有任何随身物品,显得很匆忙。

神秘男人和我一样的话不多。住进了我的隔壁202室。

他很安静,一整天几乎都没有出门。只在中午的时候在大堂吃了简单的午饭,一碗米饭一份鸡丁。吃饭的时候他头也不抬,几分钟就把面前的饭菜打扫了个干净,一副训练有素的作风。

午饭后雨停了,我去了小沙滩。因为下雨的缘故,沙滩很干净,更像是一片寸草不生的平原。沙很细,也很实,踩上去很舒服,雨水的混合,倒使沙滩更加紧致,不会有下陷的可能。只是偶尔出现的一些鼠洞,会使脚有踩空的危险。

信步在沙滩上走。沙滩的最东头,有一间石头堆砌的小屋。很简陋,石头也不规则,从光泽上看应该有些年头了。钻进石屋,地上有一堆燃尽的火,灰烬尚有余温。墙壁有一块石头是松动的,我拽了出来,里面有一小部分中空,可以藏匿一些小物件进去。

我刚把石头放回原位,黑娃走了进来。黑娃的表情显然有些愤怒,带着质问的语气:你来这干什么!?

我无法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对他说,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有这么一件小屋,也是在河边,是我那个时候的一个秘密。

黑娃漠然的看着我,依然带着怒气,眼神里有一种仇恨。

在这种目光的逼视下,我产生了一种做贼的心虚感,仓皇的离开了石屋。

“老字号”酒店突然变得热闹起来,竟然在大堂里聚集了二十多人,都在谈论死去的许飞飞。许飞飞的死,在大家的讨论中逐渐变得清晰。歌手许飞飞是跳楼自杀,令人费解的是跳楼的时候什么也没穿,光着身子从15层的阳台直直飞了出去。他们这么说的时候,我像是看到了一片枯叶从硕大的树顶飘落。

不知什么时候,中年女人在吧台里放起了一首流行歌,是许飞飞唱的。瞬间,全都安静下来。歌声中,一些人默默红了眼圈。在楼梯口,站着202房间的那个男人。正一手抓着楼梯旁的扶手,一面眼神空洞的望着我,又似乎并不是在看我,只是独自沉湎在一种情绪里。

202室男人的状态给我一种不好的感觉,我找到小凤,要求换了尾房210室。210室所有的摆设都和201没有区别,除了一面古朴的镜子,镶在床铺斜对面的墙壁上。准确的说是三面镜子合成了一个整体,合在一起像一个屋顶的形状。我站在镜子前照了照,我的气色不是太好。看来需要早点休息。

我回到大堂要了简单的晚餐,一碗蛋汤一份锅贴。吃完又要了一杯水,一边喝水一边透过玻璃窗看外面的街道。街道上是小镇里三三两两的住户,边走边说着话。

回到210我便准备睡觉,小凤却在外面敲门,问我需不需要热水。我说今天不用了,多谢。门外是小凤离开的脚步声。

脱了外衣打算躺下,忽然意识到一天没有刮胡子。从行李箱中找出剃须刀,站到镜子前开始嗡嗡嗡的剃须。许是没有用水湿润的原因,刮出了血。床头有酒店备好的抽纸,我抽出两张,对着镜子擦拭伤口。镜子里的场景,使我浑身打了一个激灵。

镜子里的我穿了一件我从未见过的睡衣,我的身后也不是210房间的样子,而是一间很考究的卧室,有吊灯,双人床,床头柜上是一排整齐的书,红色地毯。这样的装饰,在平常看来一定足够温馨。可此时此刻的我,全身冷到了极点。

在惊惧中我缓缓的转头看向身后,还好,是原先的样子:一张单人床,床旁边是一张白色茶几,茶几上是那盒抽纸。我想一定是我累了,出现了幻觉。定了定神,重新望向镜子,果然一切恢复了正常。不禁哑然失笑。

(三)

已经是我在小镇的第五天了。关于歌星许飞飞的死亡,依然被小镇居民各种猜测着。这些天202室的男人和黑娃走的很近,经常把黑娃叫进202。一次正被我撞见,黑娃用很不友好的眼神瞪了我一下,迅速的跑下楼梯。202室的男人站在门口,冲我笑了笑。我也笑了笑。

这些天我也没再在镜子里看见那间考究的卧室。除了“老字号“外面连绵的雨,一切都格外的好。以致于我忽然很想放开了吃一顿。我点了酒店里最好最贵的一顿晚餐,并要了酒。显然这样的举动也让中年女人和小凤都开心极了。他们的开心更是影响了我,索性我付款以后跟他们说不用找零了,甚至替大堂里除我之外的另一个食客买了单。

晚饭吃的有一些微醺,大概是酒的缘故。这是我没见过的一种酒,装在葫芦里,据说是小镇的自酿。入嘴的时候有点甘甜,也很清香,于是把一葫芦都喝了。

回到210,感到酒劲开始上头。我摁了门后的按铃,小凤来了。我说给我拿壶开水。小凤下楼取了过来,我说放那桌子上吧。桌子在镜子的正下方,上面还放着我的一些杂物。小凤有些关切的问,你没事吧?店里有解酒药,我去给你取点。我说行,你帮我拿两片。

我坐到桌前等小凤,镜子里我的脸色有些黄。

那间卧室又出现了!

我再一次穿上了那件睡衣,瞬间酒醒了一半!条件反射的作用下,我慢慢转头看向身后,并没有镜中的陈设。我吸了口气,转回头重新望向镜面,那间卧室还在!我感到了心跳加速的声音,闭上了眼,深深的吸气,睁眼,镜子里没变,依然是那间卧室!

我想站起来离开这里,可我站不起来,像是被捆在了椅子上。我想闭眼,可也做不到,只能定定的望着镜面。镜子里出现了另一个人,一个女人,穿着同样的睡衣,向我徐徐的走近!

在女人走到身后的时候,我听见她在喊一个不属于我的名字,我怕极了,在女人俯下身靠近我的瞬间,我掐住了她的脖子!脖子上有柔软和温暖的温度传递到手心,我狠狠地掐着。女人在挣扎,不停地扯拉我的两只手。挣扎中,我把女人的脑袋撞向了那面镜子。

镜子碎了,我颓然的坐下,发现面前倒在一旁的小凤,顺着那张好看的脸,有血流下来。我恐惧的问,怎么是你?小凤比我更加恐惧的看向我:我给你拿解酒药过来,你突然就掐住了我!

我抱住脑袋,继而什么都明白了,奔向大堂,疯了似的冲出酒店。

今夜的雨格外的大,打在身上像是挨了拳头。我跑向了沙滩,跑向了那间石屋。无边的黑暗笼罩过来,我瑟缩在石屋的角落里,感受不到任何安全。一道光束打进来,石屋的洞口出现一个穿着雨衣的人,是202室的男人,脑袋上戴着头灯,像一个打捞队的水警。

(四)

202室的男人望着我,似乎想要在我脸上研究出什么。看了我很久,终于开口的第一句话却是问我,珠宝在哪里?

“什么珠宝?”我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许飞飞房间里的珠宝。”202室的男人冷冷的说。

“那我更不知道了。”

“你不用再装了,也不必担心,我不是许飞飞丈夫,我的身份和你一样,我只是希望能分一份她的珠宝,这是我应得的。”

202的男人继续说,我知道许飞飞跳楼那天就是你在她的房里,至于她为什么跳楼我不太清楚,我也不想知道,但是我在你离开的第一时间进了房间,许飞飞那一抽屉昂贵首饰却不见了,你说,不是你还会是谁?

这些天我让黑娃一直盯着你,只要你一离开我就让他通知我,可我进了你的房间,并没有找到那些首饰,我想你一定没有藏在酒店里。

我终于明白了他的来历,反而彻底松了一口气。我摸索着石屋的墙壁,找到了那块松动的石头,他注视着我,我慢慢取下那块石头,把手伸进去,我触摸到了几天前放在里面的那把枪。

202的男人向后退去,望着我手里指着他的枪口,说,你别激动,我相信你没拿那些东西,我相信我相信。

说完调头就往沙滩奔去,越跑越远,他奔跑的样子像一只发光的老鼠。

我踉跄着向酒店走去。雨已经停了。我开始感到了冷,我听见老字号门口摩托车发动的声音。我忽然想起来那天这个男人骑来的摩托车有些眼熟,但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我知道,他一定会去报警。

我没有回酒店,沙滩的另一头是一片芦苇荡,我钻了进去,长久的坐着,坐着,直到太阳从水平面升起。

这是数日来我第一次见到阳光,一切都美好极了。从芦苇荡出来,我发现这的确是一片美丽的小沙滩。在阳光的照射下,沙滩表面在视觉里呈现出毛茸茸的触感,让我想深深的把头埋进去,就像鸵鸟。

我穿过沙滩往西边的山坡上爬,在山脚我遇见了黑娃,正在挖蒲公英。像我小时候一样,那个时候我经常跟着祖母来挖蒲公英,祖母说蒲公英泡茶可以通嗓子,祖父晚年的咽炎就是喝了一个月的蒲公英茶治好的。黑娃看见了我,迅速的背起口袋往小镇里跑。我加快了上山的速度。

这里的一切我都很熟悉,在这片山上有我十岁以前的所有记忆。那个时候许飞飞还不叫许飞飞,我经常和她一起坐在山顶眺望远方,远方有一座更高的山。许飞飞总是和我说,将来她一定要去大城市。我坐在山顶,陪着她一起无限向往她所说的大城市。

十岁那年,三伯在省城做了很大的官,来接祖父,并给父亲找了一个体面的工作。我们全家在那一年离开了小镇。

一个月前,我在省城遇见了许飞飞。是在父亲的酒会上。许飞飞陪着一个年长了她很多的人,笑语嫣然。我并没有认出她,因为她改了名。我只在广告上见过她。我从没有想到过她就是我10岁前记忆里的那个女孩。是她突然喊了我的名字,对我说出了她从前的名字,我才恍然大悟。

我很愕然,一切恍如隔梦。面前的她找不到一点小时候的影子,直到我们睡在了那间有吊灯的卧室里,卧室铺着红色地毯,床头柜上整齐的码放着一排书。那排书里,有两本我前年出版的小说,都是关于婚姻中不幸的女人的故事。

我们一丝不挂的躺在床上。她对我说她知道她丈夫出轨的事,所有的细节她都很清楚。她说她曾经是多么的爱着那个男人,那个男人的一切都是她给的。那天晚上她跟我说了很多。我抽了很多烟。

在天空泛出一点鱼肚白的时候,我们又做了一次。这一次她笑的很开心,她说你可以写一写我的事。我看见了她锁骨里的一颗痣,像一片缩小了的枯叶。那是在我10年前关于她的印象里,如今唯一还能看的到的标记。

她趴在我胸口,伸手拿过我身旁的打火机。打火机是我路过一个路边摊的时候买的,外形像一把手枪,还是按照一比一制作的。她拿起手枪,点燃一根烟,问我,你相信爱情吗?

我说不信,你没看新闻里那什么秀波都出轨了,去年还被评为省模范夫妻呢,还上了省电视台,你忘了?哪里还有爱情?所谓爱情,不过都是些世人自以为是的笑话。

她咯咯的笑起来,浑身都在颤动。她再次拿起手枪,指着我的额头,说了一声biu。然后赤裸着身体站起来,往浴室走去,风摆杨柳一般,边走边笑。

浴室边上,挨着的是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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