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现在(一)
余好好听到厨房里面的水声,有些迷糊的揉揉眼睛,接着就起来走向厨房。
她看到厨房里面记着围裙做早饭的男人,心里一暖。想也没想就轻轻走过去从背后环住了他的腰。
早起的声音有些哑,听起来十分委屈:“你回来了。”
梁锋的动作一顿,空出一只手拍了拍她:“回去睡,我做好饭再叫你。”
“我不,我就不!”余好好扭捏着身子,手臂环的更紧了。
梁锋的嘴角勾了勾,转过去正对着余好好,看着她鸡窝的头顶,笑着点了点她的头:“小娇脾气。”
余好好刚要抬头反驳,却没想到梁锋直接大手一捞,把她公主抱了起来,吓得她赶紧环上他的脖子。
走到了床边,梁锋作势要把她丢下去,余好好赶紧把头埋进他胸里:“别扔别扔。”
梁锋故意装作听不到的样子,伸出手臂刚要把人扔下去,可是手臂却自动弯了下来,把人轻柔的放在床上。
余好好乘势用力把人一起带到了床上,拉着被子两人一起滚了进去。
她抱着梁锋的腰,整个人都团在他身旁:“我都有一个月没见你了,你说你怎么就那么忙。”
梁锋有些歉意的摸了摸她的头发:“这不是因为放长假吗,部队里面的事情就多了一些,不过这几天……”他顿了顿,看着好好的眼睛笑着说:“我是属于你的。”
余好好的眼睛蹦出惊喜的光芒,欣喜的看着他,两人目光相触,胶着在一起,像是丝丝稠稠的蜜,扯不动,化不开。
“吧唧”一口,余好好抱着梁锋的头亲在他侧脸上,眼睛亮晶晶的瞅着他。
梁锋忽然勾唇一笑,眼神变得炙热。大手慢慢游走到她的脑后,两人鼻间碰触,彼此交换着呼吸。
他哑着声音说:“怪不得不让我做饭,原来好好想吃的是我。”语罢,他的吻就铺天盖地的袭来,完全不给余好好招架的机会。
就在两人情动之时,梁锋的手机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余好好抵在他胸口的手推了推他,梁锋顿了一下,有些不情愿的放开她的唇,半搂着她接了电话。
余好好趴在他胸前,看着他的表情越来越凝重,就知道这个假期肯定又是她一个人过了。
余好好有些委屈的低下头,趴在他胸口不说话。
梁锋放下电话就发现了情绪低落的小女人,拍拍她的头,想说什么可是终于还是把人抱在了怀里,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部队有事情你去吧,我自己一个人也没事。”余好好这么说着,可是却依然抱着人,用身体诠释了什么叫做“口是心非”。
梁锋听到这话身体有些僵硬,想了想还是把她的手给拿开。
余好好又迅速的再次抱住了他,委屈巴巴的说:“能不能不去?”看到梁锋略带歉意的目光,她终于还是缓缓松开了手。
梁锋丢下一句:“对不起”就起身,换上便服,拿着包就要出门。
余好好终于忍不住了,带着一些鼻音大吼道:“部队要你干什么你都做,哪天他们要你杀了我你是不是也照做啊!”
1
我住在一个木屋里,木屋在森林里,森林在山区里,山区在城镇北边。城镇北边有一座矿区,矿区里面有片死地,死地里面有条河,河里面有你。
这木屋很牢固,耐风耐寒。唯一的缺点就是,它怕火。它和这片森林里的每一棵树木一样,火一烧,就完蛋了。
最初我住进这里的时候,木屋常在夜里发出“嘎嘣嘎嘣”的声音,听起来像是骨头断裂。但是我并没有在意,因为年老的东西总会发出临死的哀鸣。可是我错了,没过两天,我居然听到了沉重的喘气声,从屋子的四面八方传来。我找遍了每个角落,丝毫没有现代设备的痕迹,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这个屋子在呼吸。
我很害怕,于是我养了一条猎犬,但有一天它失踪了。我在森林里找了很久,却毫无线索。那晚,我躺在床上迷糊欲睡之际,却被木屋的声音突然惊醒。我听见了动物打斗的声音,是那条猎犬,它暴戾地叫着,周围好像有一群东西围着他。我赶忙起身披了件外套,拿起屋里的棍子,冲了出去——可是,什么也没有。木屋四周空荡荡的,刚才的声音也消失不见了。月光阴冷地洒下来,树林深处一片漆黑。突然有风刮过,冻得我一阵寒颤,我只好退回屋内,大概是梦。
可当我重新躺下来,那个诡异的声音又出现了。我裹紧被子,想要把头埋得深一点,把那些声音赶走。但无论怎么尝试,都没有用。我听见它们互相撕咬,那低哑又疯狂的声音足足延续了大约半个小时,才渐渐消失……
第二天,我走出木屋,那条猎犬的尸体直直躺在木屋门口,全身是血。
后来,我能听见越来越多的声音。不断有尸体出现在我的门口,有被烫死的野鸟,有被溺死的松鼠,有被扒皮的山鸡……而无一例外,我都会在前一晚听见它们临死的哀鸣。那些动物尖锐的惨叫声在木屋内来回震荡,我却帮不了他们。
2
每一件事的发生都是有原因的,即使有的时候这个原因十分荒诞可笑,我一直是这么觉得的。“我真的听到声音了。”我对着方小洁说道。面前的女人深吸了一口手中的烟,浓浓的烟雾吐在我脸上。
“那些动物的尸体你怎么处理的?”她的脸隐藏在白色烟雾后面,看不清表情。
“丢进河里了。”
“哪条河?”
“还能有哪条,当然是门前这条河啊。”
“你是不是得了臆想症?”方小洁开始敲桌子,这是她的习惯,那种声音清晰又规律,总是让我有些不适。我站起来,走到窗户旁边,天空中的月亮昏昏沉沉的,一丝生气也没有。
“你不相信我?”我讨厌别人说我疯了。
“相信你什么?”一个深沉的男音在我身后响起。我回头,是可儿,我不记得他的全名。但我总觉得,一个大男人取这样的名字简直太娘炮了。
“方小洁呢?”
“走了。”可儿露出了几分无奈的表情。
“走了?”我竟然没听到她的脚步声,看来我最近真的是让木屋的事情搞得神经衰弱了。我叹了口气,朝他摇摇头。要是说出来,他没准又会像方小洁一样觉得我疯了。他毫不客气地坐在我的床上,拿起一本书翻来翻去。
“已经很晚了,你怎么又来了?”我有些不耐烦。
“你要赶我回去吗?”
“你家在哪?”
可儿幽幽地说:“我家在河里。”
我笑了笑,没有搭理他。我继续看着窗外,四下很安静。在这个林子里住久了,也就只剩方小洁和可儿这两个朋友了。方小洁是我的初中同学,也是心理医生,对,就是给我这种人治病的。至于可儿,是在我住进木屋后认识的,我常常见到他,他说自己住在这附近。其实,有一两个朋友还是好的,至少不会那么孤独。
突然,我听见了什么东西被碰倒的声音。我转身,却看见可儿正拿着水果刀站在我身后,又一次,我没有听到脚步声。我看着他手中发着寒光的水果刀,顿时警觉道:“你要干嘛?”
“削个水果而已。”他把藏在身后的右手一摊,赫然一个红色的苹果。“你最近到底怎么了?”
我皱着眉头,转身走向洗脸台,冰水淋在脸上,总算清醒了一些。头顶的光束落下来,映得我全身一片白色阴冷。我照着面前的镜子,油然而生一种怪异的感觉。我突然觉得,自己这张方方正正的脸真是陌生又熟悉,就像不该是长在我身上的脸一样。
3
有一座矿区,囊括了一片原始森林。为了露天开采,矿区的负责人砍伐了大量的树木。为此,他和护林员起了矛盾。护林员不收他的钱,怎么都不愿意搬离森林。后来,矿区的负责人突然离奇失踪,又过了一段时间,警察却在森林的某地找到了护林员的尸体。
1
连飞踏进E家茶楼的时候,李越正笑意满满地迎了出来。这是老街上的一家茶楼,里面的装修却十分现代化。墙壁上爬满了塑料藤蔓,怀旧的歌曲声声入耳,但桌椅又崭新得发亮。如此风格清奇的茶楼里却仍是坐满了人,不过连飞可没心思注意这些。
他在吧台前坐下,挡不住李越的怂恿,连续喝了几大杯。微微有些醉意的连飞揽过李越的肩膀,拍了拍,“最近怎么样?”
头顶的灯光不断闪烁,周围烟雾缭绕。李越嘴角的笑意更深了,他眯起双眼,“你自己看吧。”李越当然知道连飞问的不是他最近怎么样,而是自己的投资怎么样了。他把平板电脑推到了连飞的面前,上面的收益线节节高升,喜得连飞猛地将威士忌灌进喉里。
从三个月前开始,连飞就陆陆续续把钱投到E家宝里,资金翻了一倍又一倍,让他从吃土少年变成了伪土豪。当然他一个穷小子也不会有多少钱,都是从公司先“借”出来,等赚了钱再填回去罢了。
李越又给他倒了一杯,“怎么样,趁这个机会再投点?”
连飞的酒量本就不好,被一杯杯灌得有些晕乎,但心中仍留着几丝警惕。这个李越真是时刻不忘套利,不过现下看来,这么好的机会确实不能放过。按这个点,只要玩个一年再全身而退,下半辈子都不用愁了。连飞把杯子往桌上重重一放,在透明的玻璃台上撞出声响,“没问题,我再投一倍!”
“阔气!”李越抬起酒杯朝他用力碰了一下。
二人又是一阵谈笑风生,酒意差不多的时候,连飞才心满意足地走出茶楼。一圈圈闪光灯摇晃在头顶,连飞推开玻璃门,突然一阵冷风涌进来,令他一阵哆嗦。
一个陌生女人与他相对走来,他迷糊之下,不小心撞了上去……隐在扑面而来的香水味下,连飞感觉颈椎好像被什么东西蜇了一下,他皱了皱眉。酒精让他的感觉开始有些麻木,等他再次抬起头时,周围哪里还有什么女子,只有呼啸而过的冷风……
连飞回到家后,正准备休息,却突然摸到口袋里有什么东西。他掏出来一看,竟然是个小U盘。他对这个东西丝毫没有印象,但贪小便宜向来是他的本性,是不是他的不重要,在不在他的口袋里才是关键。
他将U盘插进电脑中,本地很快多出了一个16G的移动盘,ID叫“永不消失的存盘”。
连飞忍不住笑出了声,永不消失?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永不消失的。他点开一看——里面只有一个TXT文档。
“恭喜你捡到了我,贪心的人。”
什么鬼……连飞嘀咕了一声,只当是个玩笑,但心里却暗自打了个寒战。他随手就把U盘给拔了,可令他惊奇的是,电脑里的存盘却依然没有消失。他以为是电脑反应慢了,也没在意。
房间里的钟摆来回晃动,如同幽灵的影迹。“当”的一声,指针迅速划过零点,黑夜像浓咖啡般扩散开来……
2
第二天,连飞去了公司上班。刚进门就看见李越穿着一身亮得出奇的西装,在财务室里蹑手蹑脚地来回走动。李越看到他来了,立即将手中的一叠纸朝桌上一放,嬉笑着说:“哥,这个月的发票,给我报销下呗。”
“知道了,一会儿给你记上。”连飞心照不宣地收下那些发票,看都没看就往抽屉一塞。连飞所在的这家公司经营规模不大,出纳和会计都是连飞在做,所以他才能那么轻易地拿到钱。正因为和李越是同一家公司的同事,连飞才会那么放心地把钱给他开的E家茶楼代理。这些杂七杂八的发票大部分都是假公济私罢了,只要当原始凭证往键盘里一敲,套点公司的小钱也就成了家常便饭。连飞自己挪用公款的事情做多了,这种蝇头小利不过是顺手帮忙。
李越走了以后,连飞就开始捣腾起了电脑。但在他看到本地出现了一个16G的移动盘,名字恰好也是“永不消失的存盘”时,顿时怔住了。唯一不同的就是,存盘的已用容量突然增加了10兆。
他低头看了一眼接口处,上面没有插着任何东西。连飞鬼使神差地点开了存盘,里面依然只有一个TXT文件,和那行诡异的句子——“恭喜你捡到了我,贪心的人。”
他抓着鼠标的手顿时一颤,立即把那个存盘右键格式化了。但是它宛若一只寄生虫,删不去,移不掉。盘里空荡荡的,除了那个TXT文件什么也没有。
后来,他借用了其他人的电脑,发现他们的电脑里并没有出现那个神秘存盘。连飞顿时松了口气,想着大概是电脑坏了吧。
又过了两天,他发现家中笔记本上的“永不消失的存盘”竟然还没有消失,就带着笔记本去了自家楼下的维修店。没想到那些技术党也一脸头痛,他们甚至把电脑格式化了一遍,还是没有用。
连飞烦躁地将那个U盘几次插入弹出,但存盘就像钻入皮肤的蚂蝗一样,尾巴被揪断,而头部还留在身体里。
3
这天,放假在家的连飞点开了那个“永不消失的存盘”,看到里面突然多了个EXCEL表单文件。一条条账目清晰罗列,竟都是他的挪用公款的细则。连飞惊讶地看着里面的时间和金额,无一错漏。他赶紧关掉电脑,猛地喝了一大口凉水。
连飞略加思索,就立即提起衣服去了公司。这个月月末刚好是周末,大家都放假在家,公司里空无一人,不知谁没关空调,连飞一进门就感觉到寒气满屋。他立即打开电脑,花些时间做了笔假账。他再打开本地一看,那个“永不消失的存盘”的使用量果然又增加了一点。
他一下子瘫在靠背上,深呼了一口气。原来是这样,是这样。只要他一挪用公款,这个U盘的使用量就是增加。而他平时,即使他不用,那些钱放在E家里利滚利,每天的收益同样会让这个U盘的使用量增加。
他不知道,要是这个盘的存储一旦爆满,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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