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的时候
孙梓书第一次看到沈慎是在学校的梧桐小径,她为了完成选修课的课题报告,在校园里拍照取景。他穿着深蓝外套笔直的站在树下,一个长发女孩正红着脸向他表白。
孙梓书那时候刚上大一,还不知道有沈慎这号人物,只觉得这男孩子长的真好看,就是冷着脸,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对不起,你长得太漂亮了,不在我的择偶范围。”
孙梓书拿着相机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沈慎偏过头看了她一眼,她立刻收敛了笑,拿着相机转过身去装模作样的拍教学楼。她竖着耳朵听到那女孩哭了,心里正暗自腹诽这人真是不懂得怜香惜玉,背后就被人拍了一记。
孙梓书转头,却发现沈慎正站在她背后。越过他能看到女孩抹着泪跑走的身影,孙梓书一时间对他很有意见,说出口的话就有点冲:“干嘛?”
沈慎没说话,他像一棵树伫在她身后,高高瘦瘦,身板挺直,把孙梓书头上的光影都挡了一半。孙梓书收了相机就要走人,却被他一把拉住。她有点生气,有事说事,没事拉拉扯扯,难不成还想表白啊?
“同学,没事不要拉拉扯扯好吗?”孙梓书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暴躁,她狠狠瞪了沈慎一眼,口气凶巴巴的,“放手!”
沈慎微微皱眉,他开口,声音透着生疏与不自然:“你裤子后面脏了。”
“你胡说什么……”瞬间濡湿的感觉让她突然涨红了脸,手足无措间一把拉住要离开的他:“你先别走,能不能……”
“不能。”沈慎说完这句,无情的挣开她,“毕竟拉拉扯扯不好。”
汹涌的感觉澎湃而来,孙梓书吓得一下子哭了出来,扯着他的袖子不肯松手:“你能不能帮帮我……”
沈慎垂眸,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怎么帮你?”
孙梓书舌头都在打结:“我也不知道……太丢人了……”
沈慎又不说话了,半晌他把外套脱下来递给她:“挡挡吧。”
这时林荫道上走过来几个刚从球场上下来的男生,往他们这边走来。那股热流让孙梓书连动一动都有流下来的错觉,她还没摸到衣服,就听到那几个男生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沈慎,这小妹妹谁啊?介绍兄弟我们认识认识啊。”
沈慎不动声色的把孙梓书拉进了怀里,外套罩在她身上,刚好遮住那醒目的血迹。
“女朋友。”他喉结微动,胸膛的温度令孙梓书的心漏跳了一拍,她听见他安稳有力的心跳,也听见他为了应付别人而胡乱认了自己做女朋友。
那几个男生起哄起的厉害,沈慎抱着她很镇定的说了句:“回头跟你们介绍吧。”
等他们走了,沈慎立刻松开她,语气平平的解释:“刚刚的话你不要在意。”
孙梓书窘迫的点点头,她闻到外套上有很好闻的洗衣粉的味道,莫名叫她安心起来。这个不是很美好的开始,却让孙梓书一头栽了进去。她不是一个容易被感动的人,可沈慎那一刻的保护却让她轻而易举的沦陷了。
孙梓书回去后好好了解了他一番,总结来说就是导师眼里的好苗子,女人眼里的潜力股,十分抢手。孙梓书自认脸皮够厚,借着还衣服的档就大着胆子跟他表白,却被他用看傻子的眼神冷冷剜了一道,两个字附送给她:“有病。”
孙梓书面皮微红,却依旧不要脸的攀着他的手臂贴上去:“我不是你女朋友吗?”
沈慎皱眉,他正想甩开这个莫名其妙黏上来的小丫头,却见她兴奋的冲身后宿舍楼招了招手:“你们好啊!我是沈慎的女朋友!”
沈慎回头,六楼那几颗八卦的脑袋竖在窗口,正对着他们吹口哨。沈慎黑了脸,转头就要干脆的跟她撇清关系,唇上却突然遭了一记。他不敢置信的盯着孙梓书,第一次失了沉稳:“你……”
“我一点都不漂亮。沈慎,你不用考虑了我最适合。而且,”她露出狡黠的笑,“我可是被你当着舍友面亲自认证的女朋友。”
“那是因为……”
“我不管!”孙梓书猛地跳起来,勾着他的脖子在他唇上又用力一碰,“章都盖好了,你是我的了!”
孙梓书就这样缠上了沈慎,沈慎去哪里她都能准确无比的找到,而且逢人就说自己是他的女朋友。她看出来沈慎是个好人,他那天帮了她,现在就绝不会为了撇清关系再说出来。孙梓书相信日久生情,所以更加坚持努力的在他面前频繁出镜。
她极有耐心的陪了沈慎半个多月学期,也不是没有被他的冷漠伤过心,可是她告诉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定要用力去追,所以每次躲起来难过一会,第二天又照例厚着脸皮去跟他一起吃饭,趁他不备从他碗里偷菜;翘课去听他的选修课,即便只是趴在桌子上昏昏欲睡,眯着眼睛打量他发光的背影,也觉得心动不已;下课走在路上去牵他的手,虽然没有一次成功,还被他说了几回请自重,依旧能挂着笑拿“亲都亲过牵手也没什么的”理论去堵他,看他脸红不吭声甩开她往前走,孙梓书心里却乐开了花。
这种你追我赶的模式渐渐让沈慎松了防备,孙梓书天天在他身边晃,笑得没心没肺,一口一个男朋友,做出来的事情大胆疯狂,就算不动凡心如他,也难免有心慌意乱的时候。而且沈慎渐渐发现,如果哪天孙梓书没来,他还会不习惯,看到她和别的男生说话微笑,他也会不高兴,等她再跑过来的时候,他就会冷着脸对她发脾气,叫她不要再纠缠自己。
她真的伤心走开,他又后悔,可是他的悔意还没结束,她又很快恢复原来的样子,好像对他的怒火没有半点感觉,这就让沈慎更加不舒服。沈慎察觉自己崩坏的心态,他对孙梓书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他从别人口中知道她的家世,只想对这样的大小姐避而远之,却偏偏情难自控,摇摆不定。
最近孙梓书有两天没来骚扰他,第三天他终于忍不住,借着帮导师送东西的理由,故意从她班级门口走过,却看到一个男生当着众人的面亲了她的脸,而她只是红着脸在一旁笑。一瞬间沈慎觉得自己被愚弄了,她这么迫切追着他跑,无非就是求而不得,并不是像她说的那样喜欢自己吧。中午孙梓书端着饭坐到他面前的时候,他连头都没抬,只冷冰冰的吐了两个字:“滚开。”
孙梓书一愣,却毫不在意的露出一抹笑:“干嘛这样啊,好几天没见到我,你都不会想我吗?”
“你能不能别自作多情?”沈慎猛地把筷子一搁,“我很烦你,你不知道吗?”
“我知道啊。”孙梓书点头,又老习惯的去他碗里夹菜,“我喜欢你就行了。”
“喜欢”两个字让沈慎一下暴怒,他突然抓紧她的手腕,看到她蹙眉却更加用力。
“你的喜欢太廉价了。”
沈慎的话像毒刺一下戳进孙梓书的心里,她憋住发胀的情绪,努力维持微笑:“喜欢廉价,爱你总可以了吧?”
沈慎松开了她,嘴角牵起一抹讽刺的笑:“我这辈子没见过比你还要厚脸皮的女人。你是所有喜欢我的人里面,最让我恶心的。”
孙梓书鼻子一酸,热气瞬间冲到眼眶。她迅速的站起来,低着头转身就走,她走的太急,不小心撞到了人,菜饭洒了一身也顾不上,直直的往出口奔去。
沈慎沉默的看着她仓皇逃走的背影,清楚的明白自己真的伤害到了她,可是他却没有任何理由追上去。他们本该没有任何交集,如果不是当初被她楚楚可怜模样迷惑,一时乱了心,她又怎么会有机会缠上他?
那个整天拉着他手臂自诩女朋友的人,终于从他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了。沈慎应该高兴终于摆脱了这样一个麻烦精,可是成倍的思念却折磨的他出现了幻觉,上课有她,吃饭有她,走路有她,图书馆有她,宿舍楼下有她,甚至于晚上睡觉,一闭上眼睛就能听到她近在咫尺的浅淡呼吸。
这天一起参加过辩论赛的张琳来邀请沈慎去辩论社,他本想一口回绝,但是突然想到张琳和她是一个系,顿时犹豫了片刻,说会考虑一下。
“她又没来?”张琳捂着手机对他歉意的笑了笑,转过身压低声音讲电话,语气中透着深深的不满,“她以为她孙梓书是千金大小姐,想来就来,想不来就不来?今天她不来,打电话告诉她以后不要来了,我们辩论社不需要她这种不守时没规矩的人!”
沈慎不自觉收紧了手里的书,等张琳挂了电话,他才假装镇定开口:“怎么了?”
“我们有个成员,当初来的时候说自己男朋友是辩论第一,非要进我们社团学习。本来她的条件根本够不到,看她坚持我们也就勉强同意了,让她跑跑腿准备准备资料,开始勤快的不得了,这几天倒好,我们忙的热火朝天,她却连个人影都不见!”
张琳越说越气愤:“说是自己生病了,来不了!”
“病了?”沈慎一瞬间恍惚起来,是……因为他吗?
张琳鄙夷的笑了笑:“这一病都病了两个多星期了,我看她就是怕苦不想来了!什么辩论第一的男朋友,我到现在都没看到过,搞不好也是她编出来的理由吧!上次辩论赛的第一是你,她也好意思撒这种谎,我都懒得拆穿她……”
沈慎的眸光暗了暗,明明不想承认的是他,可是别人用这个原因来嘲笑她时,他的心却隐隐作痛,半晌他开口:“抱歉,辩论社我不会参加。”
“为什么?刚刚你不是说会考虑一下……”张琳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快就改变主意,顿时有些心急。
“我没办法看着自己的女朋友被别人呼来喝去,还要被私下嘲笑。”沈慎客气疏远的拉开一步距离,神色坦然,“我就是她口中辩论第一的男朋友,张同学,劳烦你认识一下。不要觉得我女朋友在撒谎。”
张琳目瞪口呆的说不出话,沈慎没再理她,转身就往管理系教学楼走。去她教室的路沈慎不知在心里演练了多少遍,他笔直的站在班级门口,目光落在趴在桌上的人身上,声音清亮的穿过吵闹的人群:“孙梓书,你出来一下。”
他太扎眼,一下吸引了教室里很多同学的目光,孙梓书被人推了一把,才懒洋洋的抬头。她的目光一触碰到他,立刻灰暗下去。
沈慎看到她又趴了回去,知道她不想见他,于是提高了音量:“孙梓书,你出来一下,我找你有事。”
“是沈慎唉!”有同学认出他来,激动的不行,“他找孙梓书!他们什么情况……”
孙梓书听不下去,这才起身往门外走去。她走到门外,跟他拉开好一段距离,淡淡开口:“你有什么事吗?”
“你喜欢他吗?”
孙梓书虽然不想理他,却被他突如其来的问题搞得一愣:“谁?”
“上个月27号星期三,教室里亲了你的那个男同学。”沈慎一口气说完这一大摞话,语速快的孙梓书差点以为自己听错。
“你说吴真,怎么可能……”孙梓书很快想起他对她毫不留情的讽刺,口气瞬间变得恶劣,“你这人真奇怪,我喜不喜欢他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知道了。”沈慎点点头,出其不意的伸手勾住孙梓书的脖子,在她唇上亲了一下,接着松开她快步离开了。
孙梓书却彻底傻掉了,她立在原地听见身后同学的起哄声,整个人陷入一种茫然的状态,她颤抖着手去摸还带着他温柔气息的唇,下一秒开始放声大哭:“沈慎,你这个王八蛋……”
把自己推到天边的是他,把自己搞得心神不定自作多情的也是他。孙梓书搞不清楚沈慎到底是怎么想的,也搞不清楚他到底想干嘛。她被这种无解却又要浮出水面的答案搞得身心疲惫,最后还是忍不住要跟他讲明白,她不想再被他牵着鼻子走,在他觉得她很不要脸很恶心的情况下。
结果她还没去找沈慎,他倒自己跑来了。中午吃饭的时候,他端着盘子不声不响的坐在她面前,一句话不说,盯的孙梓书头皮发麻。
“你到底想干嘛!”孙梓书压着怒火,低声开口。
“我为我那天说的话向你道歉。”沈慎把他的鸡腿夹到她盘子里,犹豫了片刻才继续说,“看到别人亲你,我太生气了,所以没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对不起。”
“你生气?”孙梓书冷笑了一声,“你为什么生气?你不是一直觉得我厚脸皮、恶心吗?我跟别人亲来亲去,不是正好符合你的想法吗?”
“我喜欢你。”沈慎握筷子的手顿在空中,眼里盛满无可奈何的柔情,“因为太喜欢你,所以才会生气。”
孙梓书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的开口:“你说你……喜欢我?”
“我已经盖过章了。”沈慎有些不自在的别过眼,声音渐渐低下去,“所以你应该……是我女朋友了……”
孙梓书猛地从位置上跳起来,原先的沮丧灰败之情一扫而空,她激动的不行:“你说话算数!”
“不不不!”孙梓书又摇摇头,“你没有反悔的机会,沈慎,你这次真的是我的了!”
“嗯。”沈慎伸手把她按回位置,语气颇为无奈,“这么多人呢,你小声一点。”
孙梓书嘿嘿一笑:“这有什么,昨天你不也当着全班人的面亲了我?”
沈慎低头开始吃饭,孙梓书却分明看见他红了耳朵,她伸手捏他的脸,得意的笑着:“让你欺负我!”
沈慎捉住那只捣乱的手,故意逗她:“我听说你有一个辩论第一的男朋友。”
孙梓书“啊”了一声,有点心虚:“你怎么知道……那我也没说错啊……你一直是我男朋友,我自己认的,不行啊!”
“行啊。我是你的,你怎么说都对。”沈慎轻笑,不忘提醒她,“只是以后,你只能跟我亲。”
鬼娃子是个鬼,所以叫鬼娃子。
鬼娃子也不知道,自己是哪个年代的鬼。因为它没有自己生前的记忆。
它唯一的活动,就是晚上在芦苇湖里飘来飘去。
白天,它会在村尾那间土胚房里睡觉。因为,那是村里最安静的房子了。鬼娃子不喜欢热闹,它从不在人多的地方出现。
土房子门上也没有锁,因为里面没有住人,只有几个破旧桌椅和木床。
墙角那里有个超大蜘蛛网,白天,鬼娃子就挂在那里睡觉。
一天,鬼娃子在睡觉的时候,听见开门的声音。
它看到,有一个中年男人推着板车把车停在门口。他的女人推开了门。
板车上坐着一个80多岁的老太太。旁边放了一些被褥,碗筷等东西。
它认识那对男女,他们在村头住着。板车上的老太太是他的妈,她的婆婆。
打开门以后,两个人就骂骂咧咧的相继离开了。
老太太眼睛无神地望向儿子儿媳的背影。“唉!”叹了口气。至少在这里,应该比家里好过多了吧。
在家里的时候,她的儿子儿媳把她赶到东墙角的旮旯去住,她在那里露天待了几天。
那对夫妻因为受不住村里人的指指点点。就把老太太拉回家,关在一个小房间里,把门锁上。想让老太太活活饿死。过了几天,老太太的重孙子把门打开,房间里腥臭熏天。
他给老太太端来一碗水,80多岁的老太太立刻健步如飞,端起碗“咕噜咕噜”灌了几大口。
现如今,又把老太太折腾到这里。
鬼娃子摇了摇头,这现如今的人啊!怎么狠毒到这种地步。
它看到老太太从板车上下来。她来到房间,房间里还有以往人们剩下的木床。她把被褥铺好,自己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流下浑浊地眼泪。
晚上鬼娃子飘到那对夫妻家里。它找到了电冰箱,它把冰箱里的水果,面包等活人吃的东西用一个包包装好。用锅装了水,带到土屋里。
早上,老太太看到桌上摆放的那么多吃的东西。她欣慰的笑了,这肯定是她那个孙子拿过来的。
在家里面,虽然平时没有看到孙子对她有多好。但也就只有孙子不会骂她了。
冬天很快就到了,老太太还是没有挺过冬天。
去世的一瞬间,她看到有个小鬼,它手里抱了一床新被子从外面飘进来。新被子的花纹,是孙子结婚时的花样。
她笑了!闭上眼睛,就再也没有睁开。
老太太去世以后,村里面就传言,这间土屋闹鬼。从此,土屋就叫鬼屋。
再也没有人从此处路过,鬼娃子乐的清净。
又过了好几年。
这天晚上,鬼娃子在芦苇湖飘荡够了,它往鬼屋飘去。
回到鬼屋,它闻到生人的味道。它飘荡在蜘蛛网上,看到有个女孩躲在床底下。
床上还留有几年前,老太太的被褥。被褥已经腐烂,上面满是灰尘。
突然,它听到有声音往这边飘来,“白家嫂子说有个女子,就往这个方向跑的。估计应该会藏到那个鬼屋。”
外面传来争执声,过会,只听见有脚步声传了过来。脚步声越来越近,最后停在了鬼屋门口。
“嘭”得一声,门被踹开了。有灰尘从房顶飘了下来。
鬼娃子打个哈啾,把门给吹上了。
门外的人吓出一声冷汗。村里的二秃子大喊“大家不要怕,如果找到那个婆娘,我请大家吃酒席。”
几个壮汉被鼓舞了士气。有一个冲到前面,一脚踹开了房门,可能是太使劲了。门“哐当”一声,倒在地上,壮烈牺牲。二秃子和几个壮汉踏进鬼屋。这一举动激怒鬼娃子。
它吹了口气,把几个窗户吹的“哗啦哗啦”直响。
它飘到几个壮汉中间,照着踹门的壮汉屁股踢了一脚。壮汉“啷当”一声趴在地下。
另外几个壮汉看到他突然趴在地上,吓得往门外跑去。“哎!等等我”。壮汉爬起来,飞快得加入奔跑的队伍。
二秃子看人都跑光了,他也心慌,但那个婆娘是自己花了10万换回来的,这要是找不到。死都不值得。
他咬咬牙,在房间里四处打量。房间除了一张床,没有可以藏身的地方。
他颤颤巍巍地往木床走去。床上全是腐烂的被褥,破布。他打开手机,往床底照去,什么都没有。
“没有?”二秃子抬起头想了下,又往床底打量,还是没有。
突然,打个寒颤,感觉有风往脖子里钻。他吓得“妈呀!”一声往外跑去。
女孩很年轻,虽然衣服很脏,但还是很时髦的。
女孩捂住嘴巴,她瞪着眼睛看到二秃子的手机,在自己身上照来照去。怎么好像他没有看到我似的。难道这里真的有鬼?鬼,鬼有什么好怕的。人心才可怕。
她叫嘉嘉,本是要有多风光就有多风光的千金大小姐。谁知道会被自己的闺蜜陷害。
当时在学校里,有那么多的女孩子跟自己做朋友,自己有多眼瞎,偏偏选择了这个白微。
白微本是从大山里走出去的。白微小时候,家里就很穷。4岁的时候,她妈妈就把她许给村里的小二秃子。
二秃子家在村里比较富裕。从小到大,白微的所有吃喝拉撒,都是二秃子家出的。就等着刘微长大嫁给二秃子。
这前前后后,一共花了有10多万块。
上了大学的刘微,眼界变宽了。她瞧不上了二秃子。
所以,自从上了大学,她再也没有回去过。她每天在学校里扮乖巧,认识了嘉嘉。
今年放暑假,妈妈给她打电话,说她爸爸腿摔断了,让她快回去看看。
她买了票,刚下火车。就被守在火车站附近的二秃子一伙儿,给控制了。
“不来你爸这招儿,你还不回来是吧!”二秃子连夜把她押回家,说要生米煮成熟饭。
白微掏出二秃子给她买的手机,给她看嘉嘉的相片。
白微虽然漂亮,但只限于村里。跟相片中的嘉嘉比,那就是云泥之别。
二秃子流出口水嚓子,都忘记了擦。白微侧了个身,更加的恶心二秃子。
“怎么样?这是我闺蜜,家里贼有钱。如果我把她骗过来,你把她睡了,生米煮成熟饭。她家的财产都是你的”
二秃子心里蠢蠢欲动,他望向白微。
白微说“你放心好了,我爸妈在这里。我怎么会骗你呢。”最后两个人一拍即合。白微给嘉嘉发微信图片。这些图片就是在芦苇湖附近拍的,不时有一群群白鹭飞过,真是风景如画。
果然,嘉嘉心动了,她给白微发信息说,她要过来玩。
嘉嘉在下了火车,喝了白微递过来的饮料后,就昏迷不醒了。
等再次醒来后,她就知道上当了。她没有睁眼,听着外面的动静。
她听见白微在跟一个男的在说话“怎么样?我没有骗你吧,是不是很漂亮!”
嘉嘉听见一个猥琐的笑声。
白微又说“我爸妈置了酒席,让你去我们家吃顿饭,说是感谢这几年对我们家的照顾”。
最后,嘉嘉听见两个人走了出去,然后有锁门的声音。
过了几分钟,听不见动静。她才睁开眼,环望四周,见有个窗户。她推开窗户,这是个二层小楼。房间安了空调,所以窗户那里有个空调外挂机。
从小,家里面就培养她野外生存的能力。攀爬,蹦跳,跆拳道,都有涉及。毕竟,家里的大业需要她继承。
再后来,她就来到这个鬼屋,藏在床底下。
本来,只剩下二秃子一个人的时候,对付他,还是绰绰有余。
但发现二秃子好像都看不到自己。嘉嘉的第六感觉,这屋子肯定有股神秘力量在保护自己。
她调整身心,从床底下钻出来,朝着木床跪下,磕了磕头。朝外面奔去。
鬼娃子再次看到嘉嘉的时候,是她带了十几个武装警察,把二秃子和白微抓了起来。
这时候的白微也没有了往日的神情。自从嘉嘉逃跑,她就被二秃子抓到家里,狠狠的糟蹋了一番。
嘉嘉这次来,还带了一伙人。她指挥着这些人把鬼屋里里外外涂上颜色。把它装修的金碧辉煌,一整套的红木家具。里面摆满瓜果。鬼屋周围种满花草树木。
再后来鬼娃子决定要搬家。
这里哪有清净,越来越多的人来到这里上香求愿。
晚上更是不胜其扰。由于这里花草茂盛,晚上更是有很多男男女女来这里处对象。唉!这叫扰鬼,知不知道。
那一年的梨花开满了枝头,压弯了纤嫩的枝条,半开的,含苞欲放的,挤满了枝条。雪白芬芳的花朵渲染了湛蓝的天幕,洋洋洒洒,好不美好。
那是,最初的邂逅。
1.“哥哥,里面到底有没有比哥哥还帅的男生啊?”
莫小兮纠结的指了指小精灵幼儿园,“都逛了五家幼儿园了!没有帅帅的男生的幼儿园我才不要去呢!”,莫小兮信誓旦旦的对哥哥说。莫修远拉着妹妹,勾了勾她的小鼻子,好笑地说:“小花痴,你不进去看看怎么知道有没有?”莫小兮犹豫了三秒,说“那,好吧,那就进去看看。”
一进幼儿园大门,便看到一个大大的露天园子,不远处有嫩绿的草坪和灿烂的花朵,还有几个小秋千。十几棵茂密的果树围起了园子,不难看出,到了夏天,是个避暑的好地方。
草坪上有几个嬉戏的小孩子,还有几个小女孩在荡秋千,然后,然后,然后莫小兮看到了大树下的一个小男孩。
莫小兮看到了他在编花环。挣开哥哥的手,噔噔噔跑到了小男孩的身边,一屁股坐到他的旁边,兴奋的问他,“你是不是在编花环?好好看哦,你比我哥哥编的还要好看呢!”
小男孩抬起头,莫小兮看呆了-好漂亮的好帅的男孩子!比哥哥还要帅呢!
“嗯,我是给我妈妈编的。”小男孩回答。
莫小兮眼睛转了转,狡黠的一笑,天真的说:“花环不都是给新娘子的吗?”果然,小男孩挠了挠头,困惑的说“是吗?那花环怎么办?我没有新娘子啊。”莫小兮灿烂的一笑,好像是某事得逞了:“我可以当你的新娘子啊!”
小男孩愣了愣,似乎是没有料到这个小女孩会这么说,他想了想,说:“你叫什么名字啊?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呢。”“我叫莫小兮,你呢?”“我叫陌枷霖。”“那,你同意我做你的新娘子吗?”
看到莫小兮期待的眼神,他低下头,揪着小花的花瓣,又问:“你为什么要做我的新娘子?”莫小兮又是灿烂的一笑,“因为,我喜欢你呀!”
我喜欢你呀。简简单单的五个字。
“我-”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人打断了,“小兮,我们该回家了,妈妈都打电话了。”莫小兮抬头,看到是哥哥,有些遗憾的起身,对着陌枷霖说再见,转身笑意盈盈地对哥哥说:“啊,哥哥,我要来小精灵幼儿园!”
莫修远看了看陌枷霖,明白了为什么,笑着说“好啊,来,哥哥抱你,回家喽!”
“陌枷霖再见!”小女孩如阳光般的笑容落进他的眼眸,他第一次见到如此阳光的女孩。
“再见,莫小兮。”
直到看不到他们,陌枷霖低头看着手中的花环。
再见,是为了下一次再见。
这是,最初的邂逅。
2.
景中的作业是出了名的多,这都半夜十一点了,莫小兮的面前还有两张数学卷子。
“嗯……对顶角相等……嗯……”
“这个是Rt三角形……可以用勾股……”(省略号处均为哈欠)
莫小兮边打哈欠边做题,眼皮子都跳开了拉丁舞。
好不容易写完了作业,莫小兮拿起一旁的手机,听到QQ的提示音,点开动态,嗬,又有人在表白墙上表白他们年级的一个帅哥了,好像是叫乔锦,告白的人还是个高中部的小姐姐,说的还挺文艺:
三千青丝为你留,蓦然回首望君留。
不求怦然心动,只求默默相守。
看着动态底下的留言,有人说这位神级别的人物,已经被表白了628次了。
莫小兮不禁啧啧了两声,她至今还没有见过这位风云人物呢,不知道有她哥帅没有。
望向窗外,看着灯火阑珊的城市,景城,陌生中透露出一股子熟悉感。
你们都还好吗?
莫小兮身为语文课代表,被老班派去送征文到角楼的教务处,角楼到是好找,但是,
whereistheeducationoffice??(教务处在那里?)
当她看到一个身穿校服的男生走过来时,眼睛倏的一亮!嘿,救星啊!
跑过去拉了拉对方的衣角,当对方转过头看向她时……
“乔大壮?!”
“卧槽,莫小兮?”
二人坐在校门口的小店里,莫小兮一边听着乔大壮,哦不,是乔锦的牢骚,一边麻利地吃着微辣的关东煮。
“所以,你这是为了娇年的一句话改了名字?”
对方两秒的沉默,又摆摆手,
“没有啦没有啦,我就是觉得这样叫也挺好听的。”
莫小兮翻了翻白眼,这家伙的口是心非看起来还是老样子。
“嗬,光说我了,你呢?当年怎么就一去不复返了?”
莫小兮耸了耸肩,完全没有解释的意思。
乔锦也没有再细问,试探的问了问,“是因为阿香姐?”
莫小兮含糊不清的嗯了一声,乔锦明白了什么,叹了一口气。
“陌枷霖那小子合着还不知道你回来了?”乔锦挑了挑眉。
莫小兮闻言,停下了啃肉丸的动作,垂下了眼幕,也不说话。
乔锦无奈的看着她:“真不知道你有什么可怕的,当年那个能把我推进水池的小霸王是升华了??”
莫小兮不禁失笑,头靠在椅子背上,喃喃的说:“我觉得他肯定生气了。”
乔锦拍了拍她的肩,信誓旦旦的说,“我会帮你的!”
3.莫小兮拿着乔锦给她的地址去蹲陌枷霖了。
心跳的很快,手心里都是汗,心里酸酸的,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有两年了吧?
两年了耶,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
不知道他又长高了没有。
不知道他还喜不喜欢旺仔小馒头。
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喜欢八点档。
不知道他还喜不喜欢吃榴莲。
好多的不知道。又好想知道。
她抬头,阳光温暖又刺眼。
莫小兮为了来陌枷霖在的学校,请了一下午的假,看着还紧闭的校门,她坐在学校门口的长椅上,闭上了眼睛,听着王菲的匆匆那年,慢悠悠的回想起从前的事情。
她从一出生就是一个花痴,看到长得帅的男生就就走不动了,因此,她小时候最喜欢让她哥抱她,她爸还为这事吃她哥的醋,抱怨自己生的儿子太帅。
在她四岁半的时候,参加她小姨的婚礼,认识了姨夫的侄子乔大壮,当时的乔大壮是名副其实的大壮,胖的很,莫小兮嫌弃他的一身膘肉,离得他远远的。当姨妈的外国朋友来的时候,还带来了一个外国小男孩,长得跟洋娃娃一样,十分可爱,莫小兮喜欢的不得了,总是跟着人家转悠,一不小心,摔了一跤,到没受伤,就是啃了一嘴的草。
宾客们哈哈大笑,她姨妈至今还保留着照片,从那以后,莫小兮这个花痴的属性就是司马昭之心,人人都知道啊,每逢过年,大人们总会把这件事拎出来溜溜,再打趣一句,兮兮现在有没有喜欢的男生啊?
4.莫小兮把陌枷霖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所以,陌枷霖是三个小伙伴里第一个知道莫修远喜欢阿香的人。
阿香是娇年的表姐,叫沈香,因为两家住得近,上学也顺路,便常常来送娇年上幼儿园。
他们几个小布丁都喜欢叫她阿香。当年流行还珠格格,他们都还小,只知道里面有好多的阿哥,便阿香阿香的叫起来了。
有一次莫修远学校考试,不能按时接莫小兮回家,拜托阿香带她回家,阿香欣然同意。
不料,在一条小巷里突然窜出四五只大狗,阿香的第一反应是抱住莫小兮……
莫小兮从此特别讨厌狗。
阿香的头皮缺了一块。
莫修远十分自责,悉心照料阿香,渐渐的,在相处中喜欢上了这个坚强善良又文静的女孩子。
整天的献殷勤,搞得她都吃醋了好不好?
5.学校里的铃声响起,打断了莫小兮的回忆。
心跳明显快了起来,飞快的跑到校门口的旁边,仰着脖子,寻找着心底的那个影子。
一个个学生从大门口出来,但没有一个是陌枷霖。
莫小兮心里有点焦急,又等了三分钟左右,还是没有看到他,索性坐在长椅上。
他们学校可真开放,居然有明目张胆染头发的,还有的人带着绣着TFBOYS字样的帽子。
啧啧
嗬,还有一对小情侣呢。
这个男的带着一条红围巾,十分短,不过长得还挺高,比女孩子高了半头呢。
唉,想当年她也给陌枷霖织了一条红围巾,以那货的性格,怕是早丢了。
等等……她是不是忘了什么?
大脑在一瞬间做出了决定,她撒腿就向刚刚的那个男生跑了过去。
越来越近,越来越像。
莫小兮心里很生气,他居然背着她找了小女朋友!
“陌!枷!霖!”
声音之大,惹得好多人都看了过来。
那个男生也回了头,但是,但是这哪里是陌枷霖啊?!
那个男生笑了笑,问她:“我不是陌枷霖,我叫季邦。”
“啊哈哈,真不好意思,我看错了。”莫小兮觉得自己的脸上可以烤羊肉串了。
“没关系,你,认识陌枷霖?”
“嗯。你们认识?”
男生点了点头
莫小兮十分激动,正准备问问知不知道陌枷霖在那里,身后传来了一个慵懒却难掩几分开心的声音。
“嘿,笨蛋。”
6.
莫小兮看着愈发帅气的陌枷霖,眼睛鼻子都有些酸酸的。
下一秒就哭了出来。
“你个混蛋!我不联系你你就不知道主动联系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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