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与房子
我头上的夜空很蓝,在我眼里,夜空似乎一直都是我爱的蓝色。我头上的这一片布满了星星,再远处,便都没了,我想,大概是我视线所不能及的地方罢。
更远处的天幕斜斜地压了下去,只留下一线光亮。
我摘下眼镜,这条路的尽头,万家灯火的村庄瞬间成了一幅抽象画,那一朵朵饱和的光圈便是画的色彩了。点点的身上沾满了露水,蹭了我一手,我有些担心它会着凉。
我在深夜抛下玩捉迷藏的伙伴,孤身一人来这里,带着一点惶惑与躁动不安,如今却不能走了。我怕我一走,点点便跟着我走了,在这样漆黑的夜里,我怕它会迷失方向……
这段文字记录于寒假某个星光璀璨的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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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在阳台浇花,弟弟进来同我讲,点点失踪了几日,再发现时已经飘浮在菜园前的河里了。
“狗会游泳,它不会淹死。”我淡淡地回答,转身的瞬间,许多年不再出现的疼痛感一点点蔓延了全身,我清楚地知道,这种感觉,叫难过。久违了,有多久呢?细算下来,大约四年了吧,这诅咒一样的噩耗……
记忆里的第一条狗是父亲的,黑黄相间的毛发,站立起来比我还高,长得凶巴巴的样子,我一靠近便站直了幽幽地看着我,总让我疑心它会扑上来咬我一口,那大概便是长辈口中的狼犬吧。
大约父亲也知它凶恶,用链条拴着限制在通往后园的巷口处。那时后园凿了个四四方方的池子,移了几株荷花,每到夏日,荷叶田田铺了满池,却总不见开花,到第三年头上,总算赏脸含苞欲放三两朵,便更惹人稀奇。
可叹我爱花心切,却每每被这只大狼狗吓退,只好爬到楼上哀怨地倚着栏杆,一天天数着花开的日子……后来,这只狗大约是自然老死了吧,被父亲葬在后坡上。那时年幼,太过遥远的事情,也记不太清了。
后来又陆陆续续养了几条狗,一只花斑点的,总喜欢跟着我去上学,我怕它走丢,赶它回去。它不肯走,终于在某个清晨永远地遗失了。
再后来父亲在朋友家里为我讨来一只狗,黑色的毛皮,眉心有一点白,四只爪子也是白的,折耳,蓬松着尾巴,长不大的。我初见它便喜欢得紧,恨不得形影不离,这只狗陪伴了我许久,后来也是走丢了。
似乎印象里还有两只狗,是幼犬,一母同胞的亲兄弟,总喜欢在我写作业时围着我裤脚打闹,稚嫩的牙齿轻轻咬着我手指,不疼,痒痒的。后来它们去了哪里呢,我实在记不得了。
印象最深的一只狗,是我从教堂抱来的。
那是一个傍晚,我随父母去教堂拜访长老,它小小的身子缩成一团,孤零零地趴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我走近,轻轻地把它抱起,它没有躲开,睁着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望着我,四目相对间,我惊讶地发现,它的眼睛是天蓝色的,没有一点杂质,藏着些微胆怯,像一汪泉水那样清澈。
我从未见过这样漂亮的眼睛,天蓝的瞳色更是生平仅见。
“若是喜欢就把它带走吧,教堂每年收到的被遗弃猫狗甚至婴儿不计其数,它是今天早晨被丢在门前的。”不知何时,长老在我身后开口。
“这样啊,”我紧了紧胳膊,“那我就把它带走了……”
就这样,我一路抱着,把它带回了家。
那时我有给猫狗起名字的习惯,也不知是什么怪癖,总觉得有了名字才正式。因为来自教堂,最接近上帝的地方,我给它起名迪恩。
初到家中时,迪恩怕生,我把它放在客厅,谁知吃过晚饭它便不见了踪影,我捧着食物在一个墙角找到了瑟缩着的它,它埋着头,只露出对眼睛看我,我把食物推近些,心软得一塌糊涂。
接下来的几天,我便时刻陪在它身边,它慢慢熟悉了环境,眸中的胆怯一点点褪去。直到两个月后,姨父做客家中,一眼便看中了迪恩。我抗争了小半个月,终于还是在父亲严厉的目光中亲手将迪恩抱上了姨父的车。
它哀伤地看着我,乖乖地坐着,一动也不动。我转过身,泪水忽然就流了满面,我想,我抗争不了大人之间的的私交甚深,也无法忽视姨父对我的种种疼爱,可是我不能认同“不过是一条狗,你也舍不得送你姨父吗”这样的言论。
不是的,它不仅是一个动物而已的。
养过那么多猫狗,我从未自诩为主人,我总把对方当朋友的。只是现在想来,所有的理由都不过是我乖懦的借口。
我从前时常去姨父家做客,那以后便去得更频繁了些。姨父对迪恩很好,却限制了它的自由,它被拴在墙边的狗舍旁,看见我来了便挣扎着冲上来,链子被绷得笔直。我每每看得揪心,想劝姨父放开它,姨父却说它得了自由便总要往外跑的……
这样的境况只持续了一年,一年后姨父将迪恩送回,至于原因是什么,大约那时太过欣喜,忘记问了罢。
后来,姨父再来家中做客,迪恩冲着他呲牙咧嘴,像对着一个擅闯禁地的陌生人,姨父有些吃味,“好歹也养了它一年,怎么一点旧情也不念。”
后来我读到一篇文章,里面讲,狗认家,猫认人,一旦认定了一个人,终其一生,无论生死,便都是他了。我想,我的迪恩也是认人的,从一开始大概便只认定了我一个人罢。
回来后不过一年,迪恩便诞下几只狗宝宝,胖嘟嘟的小身子,一摇一摆地在院子里扭来扭去,不安分得很。弟弟护犊子似的冲母亲嚷嚷,不准送走一只。
母亲满口答应了,只是这些年下来,我也知道,纵然哄得父母承诺,日后若有亲朋上门索要,他们也是拉不下脸来拒绝的,此刻也不过尽是敷衍罢了。离别必然难免,是以我更加珍惜这为数不多的日子,每有空闲便提把凳子坐在廊下同它们嬉闹,看着它们一点点长大,从蹒跚学步到在院子里撒欢,悲伤却一点点升腾。
不出一月,狗宝宝果然被相继带走了,望着瞬间空旷了不少的院子,这一次我也再坐不住,同着弟弟逼母亲必须留下最后一只。然而,在某个放学后,我照常奔进院子,看见了的是已经空了的狗窝。
“还真是一如既往的不长记性啊。”我自嘲。
一回头,看见迪恩静静地蹲坐在台阶上看着我,眼底一瞬间酸涩。
迪恩的孩子里有一只被外婆要走了,还有一只被母亲送给了同村,至于其他的,我便不得而知了。记忆里总隐隐觉得,在有迪恩陪伴的时日里,我身边所有的狗友,似乎全是沾亲带故无一例外都与迪恩有关。
被外婆要走的那条狗通体黑色,那时我每个周日都要同父母拜访外婆,它倒也不与我生疏,却也少了几分从前的亲近。直到有一日,它与别的狗打架,体力不支落下了篱笆后的河里。夏季天旱,河水早已蒸干,只露出干瘪的河床,它奄奄一息地躺在河底,浑身是血。
外婆把它带回来,拖了一路的血迹。
我扭过头去,不忍多看一眼,身后偏传来邻人的调笑,“反正也活不了了,不如扒了皮做肉吧。”我无法出言指责一个年过花甲的长辈,只能忍着夺眶的泪水,难过到说不出一个字。
从那一刻起,我便决定,此生不会再碰任何与狗有关的食物。
迪恩死在一个寻常的午后,我连它的尸体都没见到,连一个告别也来不及。那时已是在搬家半年后了,楼房不方便养狗,便把它放在了楼下的车库。
我上了高中住校,见到它的机会便更少了许多。每一次周末休息,它都会早早地坐在小区门前张望,看见我便不管不顾地扑上来。
那一日下午,阳光暖洋洋地打在身上,我兴冲冲地回家,遍寻迪恩不到,楼上的邻居这才告诉我,迪恩死了,死在一个男人的手里,男人拍拍手走了,留下迪恩的尸体,被村里的几个混混拉走熬了肉汤。
我一刹那红了眼眶,前所未有的仇恨感填满了整颗心,我毫不怀疑,若此刻手里有刀,我一定会找人拼命,事实上,我已经在无意识中迈出了第一步,爸爸一把拉住失控的我揽在怀里。
它死了,我没有见它最后一面;它死了,整整四年,下场竟然就是一锅肉汤!
楼道里响起我无法自抑的哭声,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看到传言中那个混混,一股压制不住的怒气总会在眼里燃成一把火焰,那是我第一次恨一个人。
迪恩离开后,我再没提过养狗的事,爸妈也乐得清闲,反倒是弟弟,开始到处搜罗猫狗来养,还拉上我一起求情。现在想来,到底是年少不知愁,失去所爱的痛楚在小孩子心上也不过是飞鸿雪泥,过段时日便淡了,天然对动物的亲近,终究是不甘寂寞,不会被预想中的痛苦吓退,不失爱的能力。
点点便是弟弟抱来的狗,同黑黑一起。它们年龄相仿,性格却天差地别。
父母虽不再乐意养狗,但到底是一条生命,既然带来了便不舍得轻言丢弃,只得在常去的菜园建了座狗舍。点点大约有些婴儿肥,胖嘟嘟的,活泼得很。我每每去菜园,它总是闻声先动,从栅栏里挤出来,飞奔着迎上来,停在离电瓶车一米远的地方,半伏着身子,蓄势待发似的。
我怕撞到它,不得不下车步行,我一靠近,它便往后翻着跃起来,跑两步再回头看我。寒假里百无聊赖,雾气朦胧的冬日,我与它可以在栅栏前玩上一下午,直到暮色四合,它挨着我坐下,看不远处的村庄灯光一盏盏亮起,说起来,也不过是数月前的事情吧。
黑黑通体雪白,不带一点杂色,眼下却有两道血痕似的痕迹,让我有些发怵。它的胆子是极小的,自从来了菜园便不曾出来过,小小的天地便是它全部的世界,我一靠近它便后退,只是我想,它见我与点点嬉闹,怕也是羡慕的吧,不然怎会远远地看着我俩,倒叫我心疼得紧。
点点护食,每次吃饭都冲着黑黑“呜呜”低吼着,逼得黑黑缩到一旁给他腾地方。可是有几次,我躲在黑黑看不见的地方,发现它们两个倒是欢快,一见我来了,便又挤进栅栏里逃走了,好像我有多“吓狗”似的。
由于胆小,黑黑的尾巴大多数时候都垂着的,点点的小短尾却总绻着翘起,无时无刻不左右摇摆着,小小的菜园关不住它,偌大的田野,河流,村庄,一天不知要逛几次才好。
假若,假若那河里小小的尸体真是点点,我倒宁可它不这么机灵好动的好吧。无论如何,它是走丢了的。
开学前,我曾特意去跟点点说再见,可是到了学校,大约因为越来越不恋家了,是以很快便忘了这个伙伴。回家的车上不经意想起,倒像有预感似的打了个寒噤,突然就想念得厉害。
坦白讲,我已经竭力控制自己不再去爱。注定要分离的,哪怕它不出事,我也远在千里之外啊。
直到转身的那一刻,我才明白,纵然我拒绝它出现在我生命里,可是它一旦来了,我便无可抵挡,这大概便是我不同意弟弟养狗的缘由吧。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照料,如果负不起它一生的责任,那么一开始,就不要招惹。
现在想来,我确是自私的,无论是当年送出迪恩,还是后来对迪恩孩子的视而不见,我好像流了许多眼泪,可是我什么也做不了。我也一直心知肚明的,一开始喜欢上猫咪,半是出于天性,半是爱屋及乌的性格所致。
祖父留给祖母的猫,祖母留给父母,我却没能照顾好,在它诞下猫宝宝一个月后,便悄无声息地失踪了,纵然千般懊悔也再寻不回。于是我开始睹猫思人,用心照料它留下的孩子,像是感情的延续。
当真自私得紧,将自己的感情强加于一条自由的生命之上,是我爱得不够纯粹。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养的猫狗都不得善终?
无一例外,全是失踪,包括被父亲亲口证实不小心踩死的小猫念念,尸体被遗弃在草丛,巴掌大的地方,我找了三遍,始终不见其踪影。于是我想,猫有九条命,或许是它还活着吧。所有不被亲眼证实的,都是失踪,凡是失踪,便有活着的可能,只是这样的结局上演过太多次,多像个诅咒。
我曾经遗弃过迪恩,也曾亲自将安安送走,不是心甘情愿的,不过懦弱罢了。只是迪恩始终只认我一人,安安在无望中终于消失在尘土飞扬里,再不肯于我世界里出现,我终是辜负了这些生灵。
迪恩离开后,我不肯再养狗,安安失踪后,我不愿再养猫。
每每弟弟撺掇我,我总同他讲,若你不能陪伴它一生,若你注定要中途将它遗弃,趁早打消这念头吧。可惜他太年幼,自是不懂。片刻的欢愉和陪伴,换来更深的痛苦。
我不是因噎废食的性子,也不介意再多痛一次,可我介意再多伤你一次,再多辜负你一回。所以,在没能力承诺一生的今时今日,我拒绝养猫或养狗,如同拒绝了周而复始的诅咒。
碧色的麦浪轻轻地翻涌,绵延到山脚,黄白两色的油菜花在风里摇曳,左手边的虞美人大朵大朵开得张扬,空气里飘来的花香暖熏熏的惹人醉。黑黑胆子大了不少,冲我汪汪叫唤着,一点面子也不给。
我忽然想起同朋友说过的话,等我将来有了自己的房子,一定要养猫咪,还有狗。如果我未来的男友不同意,那我就不要他啦。
时隔多年,它们终于用自己的生命教会我――要勇敢,为你所爱的。
1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闫三就剩一口气了。
一大家人围在边上,几个女人背过身偷偷抹眼泪,鼻子都堵上了,讲不出话来。闫三的父亲手抓着床边的护栏,攥得紧紧的,低着头不说话。
我隔着人缝看闫三,他嘴唇都白了,瘦得不像样子。闫三的老婆蒋慧见我来了,抽着鼻子小声说:“宝哥来啦。”
我点了点头,没搭话。
闫三听到了,闭着眼叫我的名字,我凑到床边,抓他的手,那手变成柴枝,哪有一点肉。
闫三把眼睁开一条缝,说:“宝哥,慧慧和玲儿你照顾着,我没劲了。”
话说完,闫三头一歪,死了,一家子瞬间哭成一片。我松开他的手,站到角落里,鼻子酸得不行,我不太能见这种场面,红着眼睛跑到门外抽烟去了。
闫三是我大学同学,上下铺,我们都叫他三儿。三儿和我关系好,会和我一起躺在床上给小黄片配音,他负责女的,我负责男的,受不了了他就爬到上铺自己看去了。他没钱了就和我抽一根烟,石头剪刀布搭讪过路的女同学。
大学毕业后,他做了点生意,盘下了大学城附近的小旅馆,说是给学弟学妹提供场地,物美价廉。不过这小子也舍得花钱,贷了20万买了圆床,安装上音响和氛围灯,房间弄得像模像样,客人也不少。
认识他老婆蒋慧是个意外,闫三早上收拾房间,听到隔壁有哭声,然后就是打脸的巴掌声。闫三最见不得打女人,下楼找了备用钥匙,进门就把屋里的男同学一顿胖揍。
英雄救美的结果就是这个叫蒋慧的姑娘没事就来找他,帮他收拾房间,最后心甘情愿地被他睡了。
没多久,蒋慧就怀孕了。她打电话给家里,说不上学了,和男人做生意。她父母从农村摸路过来,坐了16个小时的火车,老两口气得跺脚,蒋慧就是躲在房间里不出来。
家里5个兄弟姐妹,就她上了大学,钱都砸在她身上,她嘴皮子一动,这么多年的努力就打水漂了。更何况,未婚先孕,在农村多丢人现眼啊,老爷子转身给了闫三一耳光,对着门说:“从今天起,我没有你这个女儿!”
然后拖着哭花脸的蒋慧妈夺门而去,蒋慧也在屋里哭成了个泪人。
他们生了个闺女,起名玲儿,今年6岁了。玲儿乖巧懂事,和闫三长得一个模样,说话奶声奶气,很有礼貌。
闫三前年查出胃癌,癌细胞两年时间爬得满身都是,女儿他最舍不得,临走前特地把女儿送到亲戚家,说自己出趟远门,要女儿听话,然后坐在楼梯上泣不成声。
闫三也不止一次对我说过,要我帮忙照顾蒋慧和玲儿,我都安慰他屁大点病,弄得那么矫情。可这次闫三是真走了,才三十岁啊!我边抽烟边难受,窗外的城市依旧热闹,春天满天的杨絮像在下雪,鹅毛大雪。
2
我在一家汽贸上班,没多大的抱负,日子过得不紧不慢,父母也不管我,谈过两个女友,最后都不欢而散。闫三死了,我老是提不起劲来,和客户说话时不时愣神,业绩不好,领导开会批评我也不吱声。
闫三的后事张罗完了,我下班去他家里看玲儿,蒋慧不吭声,在屋里忙里忙外。她属于长得不错的那种女人。生了玲儿之后,虽然不工作,靠闫三养活,但也会穿高跟,化淡妆,加上身材不错,挺有味道。
她把手擦了擦,给我到了杯水,坐下来,和我说话。
她说:“宝哥,三儿这一走,日子过得心里没底。”
我问:“有什么打算?”
她说:“把旅馆转让了,我出去找份工作吧,玲儿马上要上小学了,我不能总闲着。”
我叹了口气,把水杯捧在手里,说:“有什么需要,尽管告诉我,三儿都和我说了,你别把我当外人。”
蒋慧把头抬起来,眼睛睁大了往天花板上眨了两下,深深吸了口气,冲我挤了个微笑,说:好!
临走的时候,玲儿从屋里蹦哒出来,倚在门边问我:“宝叔,我爸什么时候回来?”
我心里一紧,绞得身子都麻了,低头穿鞋子说:“你考上大学,你爸就回来了。”蒋慧低着头转身回屋,走得飞快。我摸摸玲儿的小辫子,在鞋柜上放了两千块钱,关门走了。
一路上我都恍恍惚惚,我想过闫三走后这娘俩的处境,可蒋慧的眼泪一出来,我才知道有多不易。蒋慧大学没毕业,又没有手艺,本来有家旅馆可以撑着,可寡妇门前是非多,附近的闲人不少,一个女人带着个女儿,遇上点事还真不知道怎么办。
再说,玲儿要上小学了,人的精力有限,又当妈又当爹的日子……
我没再想下去,掏出手机给老爷子打了个电话,老爷子的同学在教育局当领导,我想给玲儿安排到好一些的学校去。
“爸,你那个教育局的关系可以用一用了。”我说。
老爷子说:“自己没个谱,尽操闲心。”
我说是玲儿,老爷子那边静了一会儿,挂了电话。这点老爷子还是靠谱的,虽然小事他从来不拿主意,但关键时候从没掉过链子。我就不同了,遇到点事能躲就躲,可闫三临死前把我的手那么一抓,我就没了转身的余地,当然,我也没想过转身。
玲儿上小学的那天,背着书包,扎俩个小辫子,一蹦一跳的。玲儿在门口朝我们热情地摆摆手,抓着两边的书包肩带跑了进去。我转头招呼蒋慧回去,看到蒋慧愣愣地望着校门口,失了神。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抖了下,冲我一笑。
她说:宝哥,多亏你了。
我问:找到新工作了?
她说:在美容机构做学员,一个月1300,够干嘛的?
我把手揣进口袋里,抿了抿嘴说:也算是门技术,慢慢来。
3
我想给玲儿学门乐器,挑来挑去最终选了吉他。花了1000给她买了把入门的单板吉他,也不是什么品牌,我就是想看着玲儿抱着它,拨弄出几段调子来。其中也有点私心,因为我爱听歌。
蒋慧的工作下班晚,有的时候晚上10点才能回家。除了玲儿的爷爷奶奶,我也经常接她放学。玲儿学得快,我路上问她算术题她都能答出来,她和我也不生分,还学闫三的口气叫我宝哥。
蒋慧下班的时间越来越晚,甚至有的时候不回家住,我偶尔带玲儿去店里找她,她会打发我们走,说影响不好。蒋慧在店里收拾得很漂亮,美容店需要她这样的员工,像是活招牌。我和玲儿走的时候,总有异样的眼光投向我们,上下打量,让人很不舒服。
在门口的玻璃前,我停下来,看着里面的玲儿和我,我问玲儿:你说宝叔帅吗?
玲儿说:没我们班班长帅。
玲儿又问我:宝叔,你说他们怎么看我们怪怪的?
我说:可能还是因为宝叔帅吧。
我虽然嘴上开着玩笑,但心里多少有些疑惑。低头看玲儿的时候,突然看到自己脏兮兮的白色运动鞋,好像是懂了。
第二天蒋慧来找我,让我以后别带着玲儿去店里,会影响客人,店里的员工都不带孩子,老板不让。我深呼吸一口气,答应了。
玲儿学期末的家长会,我发了工资,在学校门口等着母女俩,玲儿肯定是三好学生,我要请她们吃顿好的。
而我等到的却是蒋慧带着玲儿上了另一个男人的车,蒋慧笑得很自然,穿得比以往都漂亮。那个男人看起来有40岁,有肚子,脖子上带着金项链,开的是奔驰。
我骑着电动车停在路边,目送车子离开,我就那么坐着,把兜里的烟抽完,学校关上门,我才骑进路灯里,回家。
进门后我打电话给蒋慧,我说:哪儿呢?本来想请你们吃饭。
她说:我们随便吃了点,晚上玲儿去你那儿住吧,我还得回店里开会,会很晚。
我挂了电话,躺在床上发呆,一直到玲儿敲门,我把玲儿催上床,随手捎了件外套就出了门。我要去蒋慧的店里一趟。
小区门口的拐角里,停着一辆奔驰,我隐藏在黑暗里,看到蒋慧和那个男人在接吻,蒋慧很主动,抱着男人的脖子,手指插到他的头发里。后来,男人摸了一把蒋慧的腿,把车子开走了。
回去的路上,我迈不动步子,耷拉着头,蒋慧这事,让我不知所措。闫三让我照顾她,看样子没什么必要了,可如果她找个正常的单身男人,我除了有些失落,也不会想太多,毕竟她是一个人,也渴望被男人照顾,可是她贴着的是玲儿同学的父亲,这不是乱来嘛。
进门的时候,玲儿睡着了,我站在她的床头,无力地看着这个孩子,她的睫毛一抖一抖的,呼吸均匀,全然不知以后会发生什么。我俯身帮她把被子盖好,心想如果蒋慧有自己的选择,我能做的,就是把眼前的孩子照顾好,等她上了大学,能独自应付生活,或许就云开雾散了。
不出所料,蒋慧经常把玲儿安排在我家过夜,我有侧面提醒过她远离那个男人,她只是微微一笑,谢我。这个女人,已经不是那个校园时期单纯的姑娘了,举止变得优雅,衣服也都是名牌,我一个月的工资都买不起。
好在玲儿学习很好,不用我操心,吉他也上手很快,已经会弹《小手拉大手》了。
家里对玲儿的事,和我吵过,说我一直带着玲儿,根本没姑娘愿意跟我。我大吼:没有就拉倒,她爸死了,最后一句话就是让我照顾她,她妈不管她,我不管,谁管?说完我就摔门进屋喘粗气,抽了半包烟才冷静下来。
不过,我也知道,是时候谈恋爱了。
4
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个姑娘,名字叫沈涵,24岁,家里是农村的,很早就出来工作了。卖鞋子,卖衣服,卖家具,反正卖过很多东西,长得恬静,声音很柔,说话的时候不太好意思,告诉我她第一次相亲。
我说:没事,看不上我就直说,我这个人不矫情。
她急忙摆手说:不会不会,感觉你挺好的,我不知道说什么。
我说:我有个朋友过世了,他托我照顾他女儿,你介意吗?
她抬头问我:那她妈妈呢?
我说:谈恋爱,顾不上……
她笑了,看着我的眼睛说:不介意,我喜欢小女孩,而且我觉得你挺重情义的。
我怔了一下,起身给她加水,没有看她,盯着杯子,轻声说:希望你也能对她好,我们在一起试试吧!
她缩了缩脖子,把手夹在腿间,没说话。
我把玲儿介绍给沈涵的时候,两个人一见如故,玩成两个孩子。沈涵把乡间田野的童趣带给玲儿,累了就倚在树上喘气;玲儿把课文背给沈涵听,沈涵突然很严肃地说:你一定要好好学习,我没读过什么书,所以日子苦。
玲儿说:姐,你手机借我玩玩呗。
沈涵把手机掏出来,递给玲儿。玲儿问:姐,你怎么不用苹果啊?
沈涵苦笑说:买不起呗,等你以后学好了,赚钱了,想买什么买什么。
我在边上听她们对话,沈涵看我一眼,又赶紧把目光挪开。
我把沈涵带回家的时候,家里很高兴,好像我终于办成了一件大事。沈涵也很勤快,帮着妈做饭,虽然她不太说话,但手脚很麻利。吃饭的时候,爸问起沈涵家里的情况,她低头说了,而我看见妈皱着眉头,严肃地看着我摇摇头。
沈涵走后,妈拉着我问:你怎么找了个农村姑娘?
我看着她的眼睛:怎么了?
妈说:城里的姑娘一大把你放着不找,农村人烦心事多,你就看那个蒋慧吧,她会什么?
我没说话,出门走了。我觉得沈涵挺好的,也不想听妈啰嗦蒋慧的事,别人走自己的路,我只需要把玲儿照顾好就行了。
玲儿在家等着我,我给她配了一把钥匙,她放学后可以自己回来做作业。我带了点外卖回去,玲儿边吃边问我:宝叔,你和沈涵姐什么时候结婚?我拍了下她的头,让她别管这些,吃饭就行。
玲儿已经上五年级了,蒋慧只是偶尔过来看一眼,塞钱给我,每次都是五千,让我给玲儿报个补习班,兴趣班,然后待一会儿就走了,走之前摸摸玲儿的头,交代一声好好学习,就没了。
5
我有问过蒋慧,为什么不把玲儿给爷爷奶奶带着,蒋慧说:玲儿喜欢你,再说,她奶奶身体不好,去了多操一份心。还有,我每个月也给他们三千,把闫三的孝心尽了。
我问她:怎么会有那么多钱?
她冲我一笑,说不用我管。我看着这个女人,她褐色的发梢下面是两颗钻石耳钉,脖子上挂着闪闪的项链,黑丝高跟,说话从容,带着笑意,说脱胎换骨一点都不过分。那个穿着朴素、巴巴地看着闫三吹牛逼的姑娘,再也回不来了。
我介绍沈涵给蒋慧的时候,沈涵连看她都小心翼翼的,蒋慧倒是大方,上前拐着沈涵的胳膊,一口一个妹妹,要上街给她买衣服,介绍好的香水给她用。沈涵一边尴尬地笑着,一边偷偷看我。我面无表情,她更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好应着蒋慧。
蒋慧对我说:你哦,不声不响找了个好姑娘,不早说,我也没准备。
我说:不用不用,玲儿也喜欢她。
蒋慧听了,拉着沈涵的胳膊,说:这么漂亮,谁不喜欢?走,姐带你逛街去。
沈涵被莫名其妙地拉出门,晚上拎着十几个包回来,衣服,鞋子,化妆品,一应俱全。她怯生生地看着我,说:大宝,我不要她不让……
我说:买了就买了吧,你也确实该买几件衣服了。
我看到沈涵的眉头舒展开来,嘴角微微上扬。她有刻意隐藏,但还是被我看到了。
我的工作略有起色,客户对我印象都不错,手里的资源多了起来,有的甚至让我跳槽去他的公司做经理。我推辞再三,但薪资确实让我动心,我打算把今年干完就去试试,客户说岗位保留。
我和他喝了顿酒,一个不错的中年人,健谈又博学,我叫他张总。酒后他让我去KTV唱歌,我说女朋友在家等我,话刚说,手机就响了,屏幕上是我女友的照片。张总看了一眼,拍拍我的肩膀,夸女友很漂亮,和我握手告别。
我把跳槽的消息和沈涵讲,她笑着说明天要为我做两个好菜,然后钻到我的胳膊里,眯着眼睛问:那一个月能挣多少?
我说:差不多8000吧。
1
余好好听到厨房里面的水声,有些迷糊地揉揉眼睛,接着就起来走向厨房。
她看到厨房里面系着围裙做早饭的男人,心里一暖,想也没想就轻轻走过去从背后环住了他的腰。
早起的声音有些哑,听起来十分委屈,“你回来了。”
梁锋的动作一顿,空出一只手拍了拍她,“回去睡,我做好饭再叫你。”
“我不,我就不!”余好好扭捏着身子,手臂环得更紧了。
梁锋的嘴角勾了勾,转过去正对着余好好,看着她鸡窝的头顶,笑着点了点她的头,“小娇脾气。”
余好好刚要抬头反驳,却没想到梁锋直接大手一捞,把她公主抱了起来,吓得她赶紧环上他的脖子。
走到了床边,梁锋作势要把她丢下去,余好好赶紧把头埋进他胸里,“别扔别扔。”
梁锋故意装作听不到的样子,伸出手臂刚要把人扔下去,可是手臂却自动弯了下来,把人轻柔地放在床上。
余好好乘势用力把人一起带到了床上,拉着被子两人一起滚了进去。
她抱着梁锋的腰,整个人都团在他身旁,“我都有一个月没见你了,你说你怎么就那么忙。”
梁锋有些歉意地摸了摸她的头发,“这不是因为放长假吗?部队里面的事情就多了一些,不过这几天……”
他顿了顿,看着好好的眼睛笑着说:“我是属于你的。”
余好好的眼睛蹦出惊喜的光芒,欣喜地看着他,两人目光相触,胶着在一起,像是丝丝稠稠的蜜,扯不动,化不开。
“吧唧”一口,余好好抱着梁锋的头亲在他侧脸上,眼睛亮晶晶地瞅着他。
梁锋忽然勾唇一笑,眼神变得炙热。大手慢慢游走到她的脑后,两人鼻间碰触,彼此交换着呼吸。
他哑着声音说:“怪不得不让我做饭,原来好好想吃的是我。”
语罢,他的吻就铺天盖地地袭来,完全不给余好好招架的机会。
就在两人情动之时,梁锋的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余好好抵在他胸口的手推了推他,梁锋顿了一下,有些不情愿地放开她的唇,半搂着她接了电话。
余好好趴在他胸前,看着他的表情越来越凝重,就知道这个假期肯定又是她一个人过了。
余好好有些委屈地低下头,趴在他胸口不说话。
梁锋放下电话就发现了情绪低落的小女人,拍拍她的头,想说什么可是终于还是把人抱在了怀里,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部队有事情你去吧,我自己一个人也没事。”余好好这么说着,可是却依然抱着人,用身体诠释了什么叫做“口是心非”。
梁锋听到这话身体有些僵硬,想了想还是把她的手给拿开。
余好好又迅速地再次抱住了他,委屈巴巴地说:“能不能不去?”看到梁锋略带歉意的目光,她终于还是缓缓松开了手。
梁锋丢下一句“对不起”就起身,换上便服,拿着包就要出门。
余好好终于忍不住了,带着一些鼻音大吼道:“部队要你干什么你都做,哪天他们要你杀了我你是不是也照做啊?”
2
梁锋摇摇头,以为余好好闹小脾气。没办法,又折回来,在她额头上印上一吻,“不闹,我尽量早点儿结束好吗?”
“哼!”余好好赌气转过身去,听着梁锋低低地一叹,脚步声越来越远。
许久之后,她才坐起来。拿起手机打了一个电话,不一会儿,就有人来敲门。
而梁锋这边刚到部队就被叫到了会议室,队长正一脸严肃地等着他。
待他坐下,队长就拿出来一个录音笔,带着同情的眼神,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就走了。
梁锋直觉那里面的东西他不能听,可是……
他捻着手指,终于打开了录音笔。
“姐,还是你厉害,居然想到卧底在梁锋身边,幸亏了姐你,不然这次我们还真的要一锅端了。”一个带着谄媚的男声说道。
“臭小子,就你嘴甜。”这声音……分明就是余好好!
“你姐姐我出来混的时候你还在玩泥巴呢,梁锋算个什么东西,也就是姐姐我没事儿玩玩,顺便再撬点儿有用的东西罢了……”
梁锋猛地将录音笔拍在桌上,下面说的什么他已经听不清了,脑海里只有早上的浓情蜜意。
“你回来了?”
“我都一个月没见你了。”
“你不要走好不好?”
“哪天他们要你杀了我你是不是也照做啊?”
梁锋凄然地笑了,怪不得……怪不得她早上说这样的话,原来……原来是这样啊。
他在她看来,居然只是一个可利用的玩物。那么多年的感情,难道没有一点儿真心吗?梁锋终于有些无力地坐回了椅子上。
一直在门外面的队长听着动静消了,走了进去。
表示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一直相恋的女朋友居然是罪犯头子,搁谁谁也受不了。
但是言归正传。队长把一张余好好的照片放在桌上,把他们目前掌握的情报都说了一下。
余好好,原名俞芷桐。目前在走私军火的某地区中属于核心人物。军方查了她两年,才有了这么一些眉目。最大的突破,就是刚刚查到的,她是梁锋的女朋友。
队长“啧啧”两声,点了点她的照片问道:“你还有什么其他的消息吗?比如她的父母亲友之类的。”
梁锋摇摇头,“没有,她是孤儿院里长大的,我们认识还是五年前我去国外执行任务,结束时候偶遇到的。”
队长点了点头,然后又提议这一次的行动他就不要参与了。梁锋摇摇头,表示自己也要参加。
队长看了他几眼,终于叹了一口气,“你想好了?”他重重地点了点头。
队长无奈地拍了拍他的肩,“十分钟之后出发,情报说他们会在孤岛上进行交接。”
梁锋还想问一下会不会弄错了,可是话还没出口,人已经走了。
3
余好好此刻坐在一个奢华的房间中,脸上的冷色让旁边的人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她回想着之前接到的消息,梁锋的特种部队马上就会赶来,警方的指示是让她装作不知道的样子,让军方把这一次的人一锅端了。
可是,还叫她尽量不要暴露身份,继续卧底在这个组织里面。
要是所有人都被抓了,只有她一个逃了出来,就算能继续卧底,也难免会招人怀疑。
正想着,突然外面传来粗哑的男声,“哈哈哈,大妹子在这里想什么呢?难不成看不上我这个地方?”
从外面进来一个赤膊的男人,身上缠绕着密密麻麻的纹身,一双眼睛像是毒蛇一般打量着余好好。
余好好落落大方地站起来,皮笑肉不笑地说:“这哪儿能啊?方哥找的地方那一定是好的,我们大哥还说有时间找你聚聚呢。”
方哥一听她说“大哥”,脸色一变,心里暗骂,可是面上却换了一副样子,笑嘻嘻地让座,问道:“芷桐说笑,货物都带了没?咱们这就开始吧。”
余好好使了一个眼色,身边的人立马搬出来一个大旅行包放在了桌子上。
她伸手拍了拍包,然后一把扯开,露出里面满满的票子,“方哥,这是预定金。”
方哥瞅了一眼,让人拿下去,脸上又堆满了笑,在一边奉承着。
没有人知道,现在外面已经是横尸遍野,梁锋的队伍正在慢慢包围这个房间。
这时候,从外面连爬带滚的进来一个人,脸上还带着血,惊恐地说:“方哥,军方,军方来了!”
在座的人全都站了起来,余好好首先指着方哥的鼻子大骂:“你不是说这地方绝对安全吗?现在军方来了,你是不是要害死我们?”
她心里其实有些疑惑,军方来得太快了,给她的消息是要等到交货之后军方才出现。
方哥还要反驳,有人出来劝阻这时候逃命要紧。所有人的身上都戴上了家伙,全都看着方哥。
余好好讥讽:“方哥,这时候你还舍不得自己的人,那死的就是我们了。”
方哥一咬牙,拉过来身边的一个人就往门口拽,一脚给踹了出去。
剩下的人各自留了一些送死的在这里,其余的全都冲往后门。
方哥跑得最快,快要出门的时候余好好故意往前推了他一下,就看到他刚一露头,就被枪口给堵住。
“出来!”
其余的人还想往后跑,结果发现后面也是持枪的人。所有的人全都举起了双手,慢慢蹲在地上。
梁锋戴着面罩,枪口对着余好好的头,刚好她抬头,两人目光对上。
余好好无声地张口,“救我。”
什么?!
梁锋还来不及反应,突然余好好身后的人就拿出一把匕首抵在了她的脖子上。
两人站起来,拿刀的人有些惊慌,“退后,她是你们警方的卧底,叫你们头儿和我说话。”
梁锋惊讶地看了余好好一眼,可是却没有丝毫的动作。
那人有些急了,匕首向下摁了一些,瞬间就有血溢了出来。梁锋的眼睛露出狠色,握紧了抢。
这时候警方也已经向上面报告过了,没想到走私军火的头目居然是自己这边的卧底。上面还交代了因为这次情报有误,导致卧底败露,一定要确保卧底安全。
余好好这边还僵持着,她故意装作惊慌的样子说:“对对对,我是卧底,你们快救我,”她顿了顿,看了一眼周围的人继续说,“咱们本来就是一起的人,你拿刀对着我,是想一个人独吞功劳吗?”
“别多说话,再说老子一刀结果了你。”
余好好把藏在袖子里面的匕首滑到手里,使了一个眼色给梁锋。
她那么多年的卧底可不是白当的,早就摸清了这些人的软肋。
梁锋会意,以迅雷之势踢掉了那人手里的匕首,余好好没有丝毫留情地把刀插进了他的喉咙,血溅了她一手,可她好像都没有看到。
两人虽然是第一次合作,可是配合得天衣无缝。
这场战斗,毫无悬念的,走私组织输了。
余好好跟着警方回去了,梁锋不情不愿地跟着队长回了部队。
4
事后好几天,都没有余好好的身影。梁锋天天跑去警局,虽然说没有见到她,但是多多少少弄清楚了一些事情。
余好好真名是乔安好。五年前被卷入军火走私案,阴差阳错之下做了警方的卧底,改名为俞芷桐。
后来走私头目知道了乔安好和梁锋认识,于是安排她接近梁锋,再次改名为余好好。
这些年她无数次死里逃生,终于等到了能够正大光明走在阳光下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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