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邪邪的小故事:替身男友

1.

老三吃完泡面,撕下张纸擦了擦嘴,随手扔在了地上,就拿起手机刷朋友圈。以前只有qq的时候,他能拿着手机和网友聊个通宵。如今交友软件越来越多,微信、微博、陌陌等等占据了大多的屏幕,他却不知道该和谁去聊天,除了那仅有的几个朋友。他不是喜欢孤独,朋友聚会的时候会很开心。他只是认为手机的使用者之间不再像以前一样真诚。

朋友圈的第一条内容就是老三前女友的,一个小视频,视频中一个一岁多的孩子在宝马前开心地玩耍。老三前女友叫阿芳,就是那个村里的姑娘,辫子粗又长。他们分手之前,阿芳就怀上了,不过不是老三的。老三认为她已经有了别人的孩子,不能再毫无尊严地纠缠,就立马分手了。现在看起来,她也挺幸福,这些幸福是老三给不了的。老三看着破了的手机屏幕,无奈地笑了笑。

屏幕下拉,一个肤白貌美的锥子脸坐在方向盘前的自拍。上配一句话:我坐的可是一百多万的车。老三赶紧打开评论,写下:我脚下的土地市值五个亿。可是这与自己毫无关系,自己只是一个农民工而已。建造房子的人可能一辈子也买不起一套房子。只是逞一下口舌之快罢了。

屏幕继续下拉,卖化妆品的,红枣的,甚至避孕套的都有。这些微商充斥在朋友圈的每个角落。赚钱不赚钱不好说,至少给移动公司送了不少流量费。突然,王超的一张照片把老三吓了一跳。一把刀放在黝黑的胳膊旁边。配图文字写着:我要远离这个世界。

老三看了看照片,知道王超是在附近的一个小旅馆内自杀。老三立马把手机塞进口袋,向着小旅馆跑去。在这奔跑的过程中,很多奇怪的想法出现在了老三的脑海里。人的一生就是在和时间赛跑,跑的赢就可能成功,跑不赢就肯定失败。现在一个人的生命却由自己决定,自己的马拉松还慢了一大段。

老三气喘吁吁地站在柜台前,说:“有人要自杀,赶紧报警。赶紧查一下王超在哪个房间?”

旅馆老板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说:“真她妈倒霉,又有人自杀,都她妈跑我这里自杀,我又不是开殡仪馆的,死了就能火葬。”老板觉得好像忘了很重要的事情,一拍脑壳,醒悟道:“哎,你刚才说叫啥?”

老三气疯了吼着:“王超。”

老板赶紧翻了一下账本,手指指着110,说:“110,110号房间。在二楼。”

老三一步三台阶,跑了上去。老板在后面喊着:“钥匙,她妈的钥匙,又要损失一扇门。”

老三边跑边看,来到110号房间门前。转动着把手,却发现门被反锁着。老三心想,看来真是不想活了。老三向后退了两步,向着门把手旁边连踹两脚,门咯吱两声。老三又侧着身子,一下子撞了上去。门倒在地上。房间内,窗帘关着,电视里面响着《向天再借五百年》的歌曲。老三拉开窗帘,阳光照了进来。熏白的床单上一片殷红。老三掀开被子,王超奄奄一息地昏死在床上,手腕处血肉模糊。老三撕开床单,把王超的手腕包住,又在胳膊上方紧紧地打了一个死结。

当老三做完这一切的时候,老板也走了进来,说:“赶紧抱下去,救护车就来了。”

来到楼下,救护车的铃声响起,从车上下来两个护士,抬着一副担架。老三把王超放在担架上,额头上流下豆大的汗珠。旅馆老板拍着老三的肩膀说:“你是好人。报警不顶用,关键还是要打120。”其中一个护士检查了一下王超的身体,说:“不要担心,没有生命危险。你们谁一起去医院。”老三扶着担架,一起把王超抬上了车。

铃声再次响起,老三看着王超,一副担心的样子。老三心想,还好我跑赢了,为什么要自杀呢?真傻啊,哪有过不去的坎。你都想向上天再借五百年了!

后来,王超捡回了一条命。原来王超并没有割在动脉处,而是割的手背。经历了这件事,王超也看开了,生命是父母给予的,我们没有随便拿走的权力。

老三有时会调侃王超,说:“割腕还需要正确的操作说明。这个世界舍不得你。”说完,两人相视而笑。生命可贵,千金不换,只要走的远,总会看到美丽的风景。

2.

老三的手机丢了,丢在了救王超的路上。王超想要买一部新的手机送给老三,老三坚决不要。老三想,像这种破手机,丢了也没人会捡。既然没人会捡,它肯定还安静地躺在地上。只要再走一遍,仔细看着路面,应该能够找到。

老三走出工地的铁皮房。蓝顶白墙的铁皮造的铁皮房,夏暖冬凉,仅仅是给工人们提供了一个居住的地方。房子起到了挡风遮雨的作用,而铁皮房却没有这种功能。夜深人静的时候,狂风骤雨接踵而至,铁皮房躺在菜地旁边,菜地前面是正在建造的高楼大厦。狂风吹的铁皮噼里啪啦,雨滴砸的铁皮叮叮当当。睡着肯定是不行的,只能卧阑听风雨。老三住在这里已经半年了,至少不是居无定所。

一条水泥路通向马路,准确地说不是通向,而是曲向。老三边走边看,路边的小河,菜地里的野花,都来不及欣赏,心中只有那个破屏的手机。刚开始的时候,老三有种势在必夺的信心,当这条水泥路快到尽头的时候,老三已经心灰意冷。嘴里面开始咒骂道:“谁他妈穷疯了,这种破手机都捡。”

手机起到了人与人之间沟通交流的作用,对于这点老三深信不疑。这不,老三刚走到马路上,一个戴着黑色鸭舌帽的男子拍了拍老三的后背,从怀中掏出一部手机,对着老三小心翼翼地说:“喂,兄弟,要手机不?”

老三看了看手机,苹果5s,至少八成新。老三心想太贵了,买不起。话也不搭理鸭舌帽男子,扭头就走。后面又一声音传来“只要200块。”

老三停了下来,鸭舌帽男子看到生意有希望,脸上笑了起来说:“市场价三千多,只要200,清仓处理。”

老三也一副不相信的样子问:“真的只要两百?不会是江南皮革厂生产的吧?”其实老三心里也知道,这肯定是偷来的,要贱卖脱手。

“你不知道江南皮革厂倒闭啦?只要200。”鸭舌帽男子的小眼睛放出了戏谑的光芒,“这手机是财富的象征,带领着你发家致富。”

老三从裤子口袋掏出两百块,点了点,两张五十的,十张十块的。递到鸭舌帽面前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颇有港产警匪片黑帮交易的气质。

鸭舌帽收下钱把手机交给了老三。老三把手机仔细打量一番,欣喜若狂。鸭舌帽男子说了句“祝你好运”就径直走开了,带着他流里流气的背影。

凡是交易必有盈利的一方和亏损的对方。老三认为自己赚了,不知道亏损的是谁。这下,老三可以在工友面前炫耀一番了,嘲笑老三舍不得换掉破手机的工友肯定会很羡慕。

老三去移动公司买了个号码,就匆匆地回到了宿舍。找手机的事情已经抛之脑后,就算找到了老三也不会再要的。人喜欢喜新厌旧,老三也是人。

人生就像是一列火车,一直向前,轧过的都是生命。老三认为,不,还有铁轨。接下来的事情又让老三感觉到了生命无常。老三买了新号码,当时没有装上手机。回到宿舍后,把手机卡装进机身,发现不能使用,开不了机。老三觉得自己被骗了,花200块买了个样板机。这个时候,千万不能露怯,工友胖子和海亮都在旁边看着呢。

“老三,200块看来打水漂了,不能贪大便宜。”胖子笑着说。双下巴上的肥肉也笑开了花。

“哎,不能这么说,大便宜也不便宜。”海亮说完也大笑起来。

老三继续倒腾着手机,终究开机无望。气愤地把手机摔在了桌子上,嘴里骂道:“奸商。”手机撞到桌子,弹在墙上,嘣嘣两响,躺在了木桌上,完好无损。

海亮一拍大腿,竖起了大拇指,说:“够结实。”铁皮房里笑声二起,回音不绕梁。

老三想,王超知道了也肯定会笑自己吧。晚上王超回到宿舍,知道了后对老三说:“没事,就当花钱买个教训,有时间我买个手机送给你。”

胖子说:“到底有没有时间?”

王超回答着:“肯定有。”

老三知道,王超上次住院也花了不少钱,开工半年,每月只是领点生活费,哪有富裕的钱来买手机送给自己。王超是想安慰一下自己罢了。

夜里,老三躺在床上辗转难眠。七月的天气最难熬,铁皮房里像个大蒸笼,活的就像个包子。直到一点多左右,老三才睡着。老三没了手机,不知道准确的时间,也可能是两点多。失眠者多梦。老三做了一个梦,梦里漆黑一片,犹如黑洞的中央,通身漆黑的苹果5s却十分的显眼,仿佛不用眼睛看就能知道它的存在。慢慢地,在手机的屏幕上开出了一朵硕大的花,绿色的枝,深红的花瓣,像玫瑰像玉兰又像百合。花瓣愈开愈盛,仿佛要从枝上挣开,从花蕊处涌上一滴鲜血,然后是两滴三滴……缓缓地汇成溪流,从手机上浇灌下去,成了水注,成了瀑布。但是这朵花,丝毫不受影响,依然那么娇艳,引人注目。

3.

老三为人诚实,乐于助人,仗义但不到疏财的地步。200块可是老三两天的工钱,老三对于被骗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两天等于白做了。老三觉得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这句话很快就在老三身上应验了。

老三在工地上抬钢筋的时候,一不小心摔倒了,膝盖一片淤青,然后就回到宿舍休息。老三一瘸一拐地回到宿舍,躺在床上就睡。刚被骗钱又把膝盖摔的淤青,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正睡的迷迷糊糊,一阵手机铃声响起,老三以为工友下班回来了,说:“赶紧接电话啊,都吵死了。”环顾房间根本没人。原来是木桌上的样板机苹果5s再响。

老三拿起手机,屏幕中正放着开机画面。老三心里一阵欢喜,这手机真的可以使用,不过太任性了,竟然自己开机。扔在木桌上已经几天了,原本以为是死机,没想到躺尸几天后竟然活了过来。

晚上工友回到宿舍,老三拿着手机在打电话。通话的对方是10086。老三这样做,就是为了向他们证明自己没有被骗,顺便再炫耀一番。胖子说:“看来真让你捡了个大便宜。”王超和海亮频频点头。睡觉的时候,老三把手机放在枕头边,笑容满面。

一周后,老三的手机电量还是满格。老三想,这都用了一周了,电量还是满的,价格高真不是随便盖的。二周后,手机电量还是满格。老三感慨真牛逼,这国产手机根本没法比。三周后,电量持续满格。老三感叹道真是牛逼上天了,一机顶十机。胖子和王超也啧啧称奇,说:“这种机真是机中少有,旷世奇机。”老三也更加喜欢这部手机了。

老三站在路边打电话,突然一个人从绿化带中窜出来,夺下老三的手机,拔腿就跑。老三一愣,提腿跟上。追过了两条街道,一片树林,一条河流,终于把抢手机的人逼到了一条死巷。老三打量了他一番,西装革履,打扮的干干净净。

老三问道:“看你穿的也不是穷人,为什么要抢我手机?”

西装男看着老三向自己走进,从怀中拿出一把匕首说:“抢你一部手机,把我追成这样,至于吗?”

老三说:“你不跑的话我也不会追。”

西装男又从怀中拿出一叠钞票,扔在老三的身上说:“这手机我买了,一万块。”

老三看也不看钞票,冲上来就抢西装男口袋里的手机,说:“我不卖。”

西装男十分愤怒,握紧了手中的匕首,用力刺向老三的身体。匕首穿过短袖,刺进了老三的小腹。老三全身无力地躺在地上,鲜血涌出,却把疼痛留在了老三的身体里。老三痛苦不堪,右手握着手机,双眼望着窄巷上方的天空。西装男弯下腰来,掰开老三的右手,把手机揣进口袋,狠狠地踢了老三一脚说:“早知道你不卖,所以我就抢。”老三侧着脸看西装男走出巷子,口中嘶喊着:“我的手机!我的手机!”鲜血陪同声音一起溢出口外。

老三猛地惊醒过来,摸了摸小腹,才发现原来只是一场梦。老三望着黑夜,黑夜此时愈发沉默。上铺的胖子打起了呼噜声。老三转过头,轻轻地对着手机说:“我不会丢下你的。”手机叮了一声。算是对老三的回应。

4.

老三最近交了一个女朋友,叫丽丽,圆脸大眼睛,小巧可爱。老三喜欢这种女孩,因为和初恋是一个类型,对于初恋老三始终无法忘怀。一天老三在逛街,微信里响了一下,附近的人打招呼,这个人就是丽丽。自从有了苹果5s,好运就接踵而来。

老三问丽丽:“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丽丽说:“我看了你的朋友圈。”

老三听了后就像泄了气的气球,心想丽丽也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老三发在朋友圈的照片都是经过合成的,坐在宝马车里的自拍,随手在网上盗图的劳力士腕表,在落地窗前欣赏风景,一片珠光宝气。

坦率是一种品格,丽丽就非常坦率。当丽丽知道老三只是一个建筑工人的时候,肯定也会坦率地说:“我们分手吧。”但是这种事情没有发生,老三在小区里租了间房子,两人同居了。老三感动地问丽丽:“你知道我是一个穷屌丝后,为什么还会喜欢我?”

丽丽一本正经地告诉他:“我不再看你的朋友圈了。”老三非常开心,原来丽丽是喜欢自己这个人。

女人经常被问起的一个问题,一个好人喜欢你和一个对你好并且你喜欢的坏人,两者二选一,你会选择哪一个?大多数女人会选择对我好的人。足以看出是非之分败给了人的感情。况且老三不是一个坏人,而且对丽丽非常好,有求必应,宠溺异常。

老三在小区租了一个10平米左右的房间,月租一千。在工地辛苦一个月也就四五千,但老三可以拿出两千为丽丽买一件衣服。而丽丽认为一件衣服仅仅不够。

丽丽总对老三说:“爱是需要证明的。”

老三问她:“怎么证明?每天跑个几公里为你买份你喜欢吃的早餐,在广场上向你单膝跪地说我爱你,这些是浪漫。”

丽丽这时总会有点愤怒:“我不需要这些浪漫,爱我就给我买买买,拿东西来证明你的爱。”

为了这份爱的证明,老三花费了自己几年的存款。

一天夜里,老三独自睡在床上,丽丽去给自己的小姐妹过生日去了。老三蜷缩着身子,侧脸望着手机,喃喃自语:“我该怎么办啊?存款也快花完了,没钱的话,丽丽肯定会走,我就永远不会再见到她了。”说着说着,眼泪顺着睫毛滴到了枕头上。哭着哭着就睡着了,眼泪还不曾安睡。手机摄像头红光闪烁,整个房间也一片血红。

早上醒来的时候,丽丽躺在自己身边。老三小心翼翼地坐起来,怕惊醒了丽丽。老三打开手机一看,着实惊讶一声,微信里被陌生账户转入二十万。老三摇醒丽丽说:“走,起床购物去。”丽丽迅速地刷了牙,跑了厕所,化好妆,拿起包包就要走,看着老三说:“你怎么这么慢,还坐在床上呢。”

大包小包买了一堆,戒指项链都是成双,衣服裤子只要名牌,荣光焕发颓然不在。

不义之财花得自然不会心安理得。但这二十万不是不义之财,而是飞来横财。老三冥冥之中感觉到,这个苹果手机绝不是一个普通的手机。好像就是一个幸运盒子,难道真如那个卖手机的鸭舌帽男子所说,能够带来财富。

老三看着自己的打扮,心想朋友圈的照片这次不是合成的了,全都名符其实。老三也不再上班了,每天都是吃喝玩乐。

很快这二十万也被花完了。这次,老三又复制那晚的过程,对着手机流眼泪楚楚可怜。果不其然,第二天早上微信账户多了五十万。老三心想,可能是昨天哭的有点过了,竟然比上次多了三十万。又在抱怨自己,哭的不够惨烈。

老三经常在王超自杀的那家旅馆门前走过,老板把老三的变化看得一清二楚。短时间内,就从一个穷屌丝变成了高富帅,不是飞来横财就是贩毒去了。老板有意接近老三,老三也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一来二去就和老板熟络了。老板浑名叫老腰,从安徽来此地开个小旅馆,也算半个老乡。

老腰私下问过丽丽,老三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有钱?丽丽也摇头说不知道。丽丽确实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老三并没有把手机的事情告诉她。丽丽一下子觉得老三神秘起来,觉得他身上有很多秘密可以挖掘。丽丽被问了后,骂自己脑子愚钝,只知道买买买,都不问老三钱从哪里来的。

5.

在枕边老三终于把这个秘密告诉了丽丽。丽丽又把这个秘密告诉了老腰,换回了一千块钱。丽丽觉得女人就应该持家有术,就算一分钱也不会让它从指缝中溜走。

老腰知道了手机的秘密后,对丽丽说:“你干嘛不把手机据为己有?”

说者有心,听者有意。丽丽说:“老三对我非常好,他的就是我的。”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老腰一脸阴险地说:“女人最喜欢挑拨离间,撒泼打混。我只是给点意见,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

如今老三租了间公寓,又买了辆宝马,这些钱全部出自手机。一天,丽丽气冲冲地从外面回来,看到老三一直在用手机玩着游戏,就咒骂起来:“天天拿着手机玩,饭也不做,你想饿死我啊。”

老三被吼声吓了一跳,一个分心游戏里的角色就被干掉了,说:“你要死啊,这么大声,就知道她妈吼吼吼。”

丽丽一步上前,一个巴掌拍在老三的手背上,手机啪一声掉在地上。老三火冒三丈,站了起来甩手给她一个耳光,丽丽哭闹起来。老三不怕苦不怕累,就怕女人的眼泪。

老三捡起地上的手机,塞进口袋里,坐在丽丽身边,劝慰道:“是我不好,对不起,不该动手。”

丽丽拉起裙角,右腿上有片划痕,渗出了血,说:“一天就知道玩手机,也不关心我,刚才过马路的时候被人撞了一下。”

老三心疼不已,赶忙拿来碘酒擦拭伤口,又安慰一番。

如此反复几次,老三也头疼不已。在丽丽的软磨硬泡下,老三决定把手机交给丽丽保管。睡觉的时候,老三的枕边不在放着手机。漆黑的机身光泽开始变暗,屏幕也灰暗起来。

老三和丽丽决定开车去西湖旅游。在出发的前一夜,丽丽躺在床上难以入睡,丽丽决定趁旅游的时候把手机假装丢了,躺在身边的老三却一点没有发觉丽丽的想法。苹果5s手机在沙发上振动不止。

第二天,两人怀着喜悦的心情向着西湖奔去。两人并没有走高速,丽丽说为了看一下沿途的风景,正值夏花灿烂时。天气晴朗,偶有几只飞鸟越过深蓝的天空,绿色的稻田在公路两边铺开,农舍前的胡杨也枝叶繁茂,生机勃勃的样子,万物竟发。

车里放着beyond的《大地》:在那些苍翠的路上,历遍了多少创伤。

丽丽问老三:“你爱手机多一点还是爱我多一点?”

老三认真地说:“我只爱它一点,爱你不止一点点。”丽丽包中的苹果5s嗡了一下。

丽丽提着包对老三说:“看,它有点不高兴了哦。”

老三说:“你别傻了,只是一部手机而已,哪里会不高兴。”

正说着说着,突然从路边的草丛里窜出一头野鹿,老三一个急转弯,宝马车撞破护栏,摔进了深沟里。车子翻了三翻,倒躺在沟底的石堆上。车里气囊瞬间弹开,发动机冒着黑烟,直线飘向深蓝的天空。

老三和丽丽浑身是血,丽丽艰难地拉开包包,发现其他手机都摔坏了,除了老三的苹果5s。丽丽打开手机,准备拨打求救电话。突然手机关机了,从未关机过的苹果5s关机了。老三昏死过去,恍惚中老三听到苹果5s冷笑两声。

两天后,一护林员路过,发现了烧焦的宝马车。

6.

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子漫无目的的走在路边,看到有人路过就走过来说:“喂,哥们,要不要手机,苹果5s只要两百,跳楼价带着你发财。”

午后,温暖的阳光洒在公园的长椅上,一个女孩正斜倚在上面小憩。远处走来一个少年,脸上挂着笑意。少年的手轻轻搭在女孩肩上,“你来了呀。”女孩从梦中惊醒,坐直了身子,羞怯的捋了捋发丝,目光看向别处。

她叫荆茜,来者是她喜欢了多年的人,肖翰。

“今天有什么事吗……”荆茜的脸颊微微泛红,神态略不自然。肖翰直截了当地表明来意:“我要结婚了。”说着从口袋小心地掏出请柬,递给荆茜。荆茜愣住了。她没想到,时隔许久后的再见,带来的是他结婚的消息。“这么快的吗……”她双手微颤,缓缓接过请柬,轻轻打开——是熟悉的,清秀的字迹。默默看完,时间定在一周后。荆茜抬头,对上的是肖翰幸福的微笑。

他一定很喜欢她,荆茜这样想。

沉默良久,荆茜先笑出了声:“怎么,这么长时间不见,结婚的时候想起我来啦。放心好啦,虽然没准备,但是——份子钱不会少了的。”肖翰也笑了:“准备什么呀,份子钱不重要,人到了就好。”说完两人笑了起来。一时间,荆茜感到一丝酸涩。“既然没别的事了,那——我先走啦。”顿了顿,“我会按时到场的。”说完冲肖翰一笑,转身打算离开。“等等——”肖翰把她喊住了。

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打在小路上,树下的女孩驻足回头,暖暖的笑。这一刻,时间仿佛都静止了,只有她的笑容吸引着他的目光。他也跟着笑了。

“怎么?”“嗯——下周,穿你最想穿的衣服来。”荆茜捂嘴:“你也不怕抢了新娘风头。”肖翰不说什么,只是看着她笑。“好啦,知道了,我先走啦。”荆茜刚走两步,又回头:“真的走了。”

背后一束温暖的目光,目送着她离开。

荆茜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一路上百感交集,思绪万千。狼狈地推开门,扑在床上。今天的她,笑得那么明媚,可谁知道她心里的苦涩啊。

高中三年,她一直喜欢着他。无论有没有回应,她一直都在默默关心着他,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终于,毕业前夕,她鼓起勇气,在开满樱花的季节,在树枝上系了一个信封,里面装满了少女的情愫。次日毕业典礼进行完,她匆忙赶到树下,信封却完好如初的挂在树上。风一吹,粉色的丝带随着满树的樱花飘扬。她快走过去一把扯下了丝带,将信封连着情书一起撕了个粉碎,然后转身离去。她背后的地上,是一地的纸片。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喜欢过别人。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他终于还是,要结婚了啊。

——我最想穿的衣服,是和你的婚纱啊。

荆茜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一觉睡了多长时间。

一周以后的婚礼,荆茜还是没敢穿婚纱去——她总不能让人以为她是去抢婚的吧。尽管如此,她还是去了。和他的最后一天,总要不留遗憾。她穿着一件纯白的曳地连衣裙出现在了酒店的大厅里。柔软的布料、流畅的裁剪,这样一件长裙穿在她身上,让她一下成为了全场的焦点。从手包里取出红包,里面装着三千三百四十四元——不算多,甚至可以说很少,但却是她最后能为他祝福的。在签名簿上签下自己的名字,然后走入会场落座。

“……掌声有请新郎出场!”荆茜抬起头,看向台上。肖翰一身白色的直挺西装出现在台上,顿时所有的聚光灯都打在他身上。四周安静了,整个世界只有他在闪闪发光。荆茜目不转睛地看着肖翰,完全没听司仪都说了些什么。“有请新娘出场!”直到司仪喊道这句话,荆茜才如梦初醒,苦笑着盯着上台的方向。

她一定要见见他的新娘。

她要看看,他看上的人,到底有多么美丽善良,温柔细致。如果有幸能和新娘说上话,那就更好了。她会把他所有的喜好,所有的习惯都告诉她。她一定会好好嘱托那位新娘,对他好一点。当然了,也要祝福他们,百年好合。

她只是这样想着,全然没有注意到新郎——肖翰,正从台上走下来,径直走向她所在的位置。等她反应过来,只看见他向她伸出了一只手。她鬼使神差地把手交给了他。

荆茜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他牵上了台。走至台中央,肖翰转过身来,缓缓俯身,单膝下跪。他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精致的盒子,拿出戒指,慢慢套进她纤长的手指。“荆茜,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一时间人声鼎沸,掌声雷动。荆茜一时间又惊又喜,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一边捂着嘴哽咽,一边不停地点头,将肖翰拉起来。肖翰和荆茜十指紧扣,站在台上。司仪眼含笑意,走向两人。“肖翰先生,你愿意娶荆茜小姐为妻吗?”会场静默了。肖翰偏头,看向身旁的荆茜,眼里的爱意恨不能流出来。“我愿意。”“荆茜小姐,你愿意嫁给肖翰先生吗?”荆茜此刻早已哭成泪人,不成句子的说:“我愿意。”

整个会场再次轰动了,人们纷纷为这一对新人祝福。荆茜扑在肖翰怀里,头倚在他的肩上,紧紧揪着他的西装外套:“不要再离开我了……”肖翰轻拍着她的背,为她擦干眼泪:“不会的。我永远在你身边。”

【番外】

樱花树下,荆茜穿着婚纱,挽着肖翰的胳膊,幸福地依偎在他身边。“三,二,一!”在摄影师按下拍摄键的前一秒,荆茜踮起脚尖,覆上了他的唇。“咔嚓”一声,摄影机留下了他们最美好的瞬间。

“如果我那天没去,你怎么办啊。”荆茜把下巴放在肖翰的肩膀上,笑着看着他。“我可是还有后招的!你不来我就找别人啦。”肖翰故意逗她。“噫!除了我谁还能看上你啊。”说着两人都笑了。“其实我还真没想过这一点。”半晌,肖翰答话。“你不去的话,我可能就终身不娶喽。”他一边说着,一边刮了一下她的鼻尖。

——傻瓜。

份子钱当然不重要,你就是我最好的礼物啊。

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因为这是你的婚礼。

你可能永远不会知道,那年的樱花树上,挂着一个少年的回信。

不过,一切都过去了——现在,你只属于我。

1

“咚咚咚……”

一连加了好几天班,每天凌晨两三点才能合眼。难得的周末,之清却一大早就被震耳的敲门声吵醒。她揉着黑眼圈打开门,竟是爹和妈,带着一身寒气。

安顿他们吃完早饭,之清挨在沙发上刚准备歇口气,妈就义正辞严地亮出她一贯的大嗓门——

“我们这次来,没别的事,就是想让你给我们生个孙子!”

“现在养个孩子哪有那么容易,你看,粲儿上个幼儿园,还是公立的呢,一学期就要五千多,还要上钢琴,舞蹈,都要花钱,我们一个月才五千块的工资,还要还房贷,再生个二胎,拿啥来养?”

起床气,加着这么多年来对重男轻女思想的厌恶,之清顿时火冒三丈。

“你生下来,我们就带回去带,幼儿园别上了,等快上小学了再给你送回来。不行就小学中学都在村里上,我能把你供着上了研究生,再供一个也完全没问题!

“再说了,一个也是养,两个也是带,学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有用吗?你小时候不也啥都没学,不是照样考上研究生、公务员!”妈越说越来劲。

“妈,现在已经不是我小时候那个年代了。现在,村里的小学里还有几个老师,有几个学生,您能这样想,真是不可理喻!”之清咬牙切齿。

“我不管,我没个孙子,在村里就抬不起头!这不正好放开二胎了吗,你不管怎么也得给我生个孙子!”妈声调拔高了一个八度。

“妈,我从小就听您说,姑娘是外人,嫁到谁家就是谁家的人了,再不是您老王家的人了。现在,您又来让我给您生孙子,你这是什么逻辑!”之清无语至极。

“你那不争气的嫂子能生出来的话,我还指望你干吗?!我养你这么大,供你上学,现在你翅膀硬了,不听话了……”妈继续纠缠。

妈嘴里“不争气的嫂子”,为了遵从妈的意愿,给她生个孙子,这几年光打胎就打了七八回了。每回怀孕四五个月就去做B超,只要是女孩就打掉。

如今,已经连着两次怀孕不过两个月,胎儿就停止发育了。

医生断定,是因为之前打胎次数太多,子宫壁太薄,已经无法孕育孩子了。嫁给哥哥前挺水灵的一个姑娘,这些年灌下了数不清的中药,忍下了数不清的苦痛,现在面容憔悴苍老,还落得一身埋怨。

“好,我们今天不谈这个话题了。你和爹难得来趟省城,我带你们去转转吧!”之清先妥协,转移话题。

“你得先答应给我生个孙子!”妈一味执拗。

之清觉得自已的头有两个大,她用手使劲按压着太阳穴,想把突突地跳动压制下去。

“我们老两口都六十多了,不知道还有几年的活头,就这一个念想,你从小就是个孝顺的孩子,就不能满足我们这一点心愿吗……”爹也加入了妈的行列。

“我看就是把你供着上学上坏了,你看隔壁老张家的润娃,就上了个高中,嫁给了我们县上农牧局局长的司机,现在两个儿子,见天抱着在我们面前显摆。你嫂子不争气,你也不生,我和你爹的脸都没地方搁了……”妈越说越激动。

之清看着面前的父母,两张嘴开开合合,话说得越来越难听,她的头越来越疼,一个手的按压已经完全无济于事,用两只手狠劲地按着。太阳穴却突突突地跳得越来越响,之清的意识越来越模糊……

2

之清在家里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哥哥。上个世纪8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下,之清能生下来,全靠家在西北农村。在这个偏远的乡村,交罚款生二胎,已经是不成文的规矩。

小时候听奶奶说,之清出生后,爹给村支书交了200块罚款外加两斗玉米面。要是男孩,就得交400块罚款外加两斗白面。

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来说,这笔罚款已经算是巨款了。但村里每家都至少有两个孩子,有的家庭为了生个儿子,不惜四处借钱,砸锅卖铁,生三胎、四胎。

妈一直不喜欢之清,“生个女娃不能下地干活,长大后还是别人家的人!”之清从小就听着这样的怨怼长大。

之清小的时候,妈一直想把之清送人。有一次,她借着去镇子上粜(tiào)米的机会,把还在襁褓中的之清放在了镇子上一户人家的门口。妈回到家,奶奶看她没带回之清,哭着问明真相后,颠着一双裹过的小脚,跑了三里地,把之清要了回来。

所幸,那个时代,人们都很纯朴,没有为难奶奶,把之清还给了哭肿了眼的奶奶。

在村里,之清没有什么朋友。因为家里总有干不完的活,根本没有时间出去玩。

之清很小的时候,初中文凭的爹就凭着一手打得很好的算盘,被乡水泥厂招去做了会计。

这在村里是很值得炫耀的一件事,妈为此一直觉得脸上很有光。但水泥厂离家很远,爹经常五六天才回来一次,地里的农活都落在了妈身上,家里的各种家务活自然落到了之清身上。

每天妈出门去地里干活前,都会给之清交待一堆的活,“把院子扫干净,碗洗了,猪狗鸡喂了,中午要吃的面活好、菜洗好……”很多时候,妈走出门很远了,声音还在村头飘荡。

中午,妈从地里回来,看到哪样活没干完,或者干得不合心意,总会大发雷霆。

妈有很多种教训人的“秘密武器”,让之清从小就不得不绝对服从。“柳鞭”就是其中一种。

春天刚到,柳条刚刚经过一个冬天的风雪洗礼,在春日里暖暖的太阳照射下由枯变柔,但还未抽出绿芽,这个时候的柳条柔中带刚,最有韧性。

每到这时,小伙伴们都会折下几根柳条,在手上细细搓转,直到将外皮和里面的枝干分离开后,把外皮蜕下,成一个中空的小筒;

再把两头削齐整,其中一头留出半厘米宽的一小条,用小刀或者指甲刮去最外面褐色的表皮,只剩绿色的内皮,当作吹孔,一个柳笛就做成功了;

做柳笛一定要用这时候的柳条,早了,柳条还不够柔,任凭怎么搓皮和枝干也不会分离。

晚了,叶子绽出后外皮就脆了,一搓就裂,不会成中空的小筒。

这种柳条,却是之清最痛恨的。

每年这时,妈妈都会带着铁锹,去树上砍下一大把这种柔中带刚的柳条,用布带绑起粗的那头,细的那头便是分散开来的鞭头。

若之清哪天“表现不好”,妈就一手死死拽着之清,另一只手高高扬起“柳鞭”,狠劲甩下去,之清的后背和屁股,便马上火辣辣地疼。如此几下,之清的后背就血红一片。晚上睡前脱下衣服时,总会有血痂连着衣服被剥落,又是一次揪心地疼。

最初,之清挨揍的时候会哭着求饶。可是,有一次之清挨揍时哭的声音被院子外的同班同学听到,第二天在学校被同学笑话一通后,以后每次被揍,之清都倔强地死咬着嘴唇不肯出声,于是,她总会被揍得更狠。

极偶尔,哥哥也会挨揍。记得有一年冬天,村头涝池的水都结了冰,贪玩的哥哥和村里的小孩们一起上冰上去玩,还在冰上凿出一个冰窟伸手进去捞鱼。

妈看到后,又急又气。拽着哥哥回家后,把门前大树下的结的一大块冰放在院子里,让哥哥光脚站在上面站了半个小时。哥哥冻得嘴唇发紫,一个劲求饶,并再三保证再不会去玩冰了才被放下来。

那次,在家干家务的之清也被妈一顿揍,原因是没有看好哥哥。

总之,哥哥挨揍的时候,之清肯定也会被揍。而之清挨揍的时候,哥哥总是在旁边嘲笑她。

之清比哥哥聪明。自上小学以来,她就一直是班上的第一名。

可是,之清从来没有得到过妈的赞许。

在妈的眼里心里,只有哥哥是一块宝,即使哥哥考试不及格被留级;即使哥哥在村上调皮捣蛋被抓了现形扭送到妈跟前;即使哥哥屡屡欺负之清撕坏她的书本掰坏她的钢笔,妈都会淡淡地说一句,“男孩子,小时候就是要皮些,长大了才有血性!”

后来之清才知道,这句话,不过是妈掩盖重男轻女的一个说辞罢了。

自记事起,之清就知道,自己不论怎么努力,也不会得到妈的一句表扬和认可。别人家的孩子,包括哥哥,在妈跟前也会撒娇,但她不敢。她怕妈眼里的那种恶狠狠的火焰。

这种火焰,在爹每隔五六天回一次家再走后,会变得更加炽烈。为了防止火焰灼伤自己,之清学会了躲着妈。衣柜、炕沿下、桌子后、甚至臭气熏天的厕所,都是之清的藏身之所。

每次藏起来前,之清都会找一本书躲起来看,享受那一点点属于自己的自由时光。

离开妈,离开家,是长大后的之清唯一的想法。

3

“老婆,你终于醒了!刚才吓死我了!”

之清睁开眼,看着面前的老公,竟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她刚想张嘴说“没事”,眼泪就大颗大颗从眼角滑落。她紧紧拽着老公的手,似乎想靠这从痛苦的梦魇中走出来。

“老婆,你怎么了,告诉我……”老公一脸紧张。

“没事了,没事了……”之清哽咽着。自己从小经历过的事情,在身为城市家庭独生子的老公看来,简直匪夷所思。所以,之清从来没有把小时候的经历讲给老公听过。

“爹和妈呢?”之清问。

“他们带着粲儿去楼下玩了……”

“什么?这怎么行,他们人生地不熟的,还带着孩子出去……”之清心中立刻警笛大作。

“他们非要带粲儿下去,说去楼下坐摇摇车……”老公见之清一脸紧张,也跟着警觉起来。

“快,快走,下去找……”之清翻起身,硬撑着还有些摇晃的身体,拽着老公往下走。

之清心里很清楚,爹妈心里对孙子的执拗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她不敢想,为了逼她生二胎,爹妈能做出什么事情来。

之清和老公寻遍了小区内外,包括常去的几个小超市,摇摇车无休止地唱着歌,上面却没有粲儿,爹妈的身影也遍寻不着。

之清心里一阵发紧,她拿起手机给爹打电话。接通后,之清的一声“爹”还未喊出声,那头就传来妈蛮横的声音,“粲儿我们带去村里了,你什么时候怀上二胎,什么时候再来接吧……”然后,电话便断了。任之清再怎么拨打,都是一片忙音。

之清绝望地蹲下身去,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老婆,这是怎么回事?爸妈怎么一声不吭就把粲儿带走了?”老公难掩怒意。

“老公,都是我的错!我们去把粲儿接回来好不好?我不能让他们把粲儿带走,他们不会善待粲儿的……”之清泣不成声。

之清和老公收拾好,踏上回村的大巴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冬日炫黄的日头在车窗外一路跟随,甩之不去,之清本就心焦,更觉得口干知燥。

“老婆,你眯一会儿,这几天都没睡过一个整觉了。你别太着急,毕竟是你爸妈,不会对粲儿做什么。”老公拥过之清,让她靠得舒服一些。

之清不敢闭眼,怕一闭眼,就看到最怕出现的场景。之清的眼泪怎么也止不住,双眼早就又红又肿。她恨不得马上飞回村里。

随着大巴的颠簸,之清离城市越来越远,离村子越来越近。

车窗外,都是荒凉的田地,废弃的白色塑料地膜在黄土地上随风乱窜,就像找不到家的孩子,东躲西藏,想找个舒适点的栖身之所。一如十年前矮旧的房屋,墙头上苫着的干枯的苜蓿草,在风中摇摆不定,不时发出不满的呜咽,似乎也在怨天尤人。

这样的黄土地上,布满了小之清的影子。五六岁时,在田里拔草;九岁起,就弯着身子用铁锹给土豆加垄;十来岁时,割麦、晒麦、打麦、扬场……各种农活,之清都干得很熟练。

下了大巴,又雇了个小三轮,在寒风刺骨中行驶了一个多小时,才回到村里。天已经全黑了,走进村里那条熟悉的巷道,之清紧紧挽着老公的胳膊,以免被各家各户晾晒在路面上疙里疙瘩的牛粪、羊粪,还有牛羊吃剩的玉米秸杆等绊倒。

这条巷道,是之清长大的地方,也是她想方设法逃离的地方。小时候,之清经常在别的小孩子在巷道头玩耍的时候,干那些永远也干不完的农活和家务。

即使这样,之清拼着一股韧劲,从这儿逃了出去。她以为,从此可以远离这个地方,过自己的生活。可如今,她还是灰头土脸地回来了。

还没走到家门口,就听到了粲儿嘶哑的哭声。之清早就知道,等着自己的,只会比这更糟。

破旧的院门在里面用一把锈迹斑斑的大锁反锁着。

之清敲门,除了粲儿的哭声,再没人应。之清觉得心里有一只大手在使劲翻搅,搅得她心头直疼。她知道,爹妈这是跟她来狠招了。

风在巷道里乱窜,卷着牛粪、羊粪和其他乱七八糟说不清的臭烘烘的东西,直往之清身上扑,之清脸上的泪被风吹干又流下,流下又吹干,生疼。

“爹,你劝劝妈,你们这是要我的命啊……”之清的嗓子也哭哑了。

“爸,妈,你们有话说清楚,这是干吗?”一向好脾气的老公也急眼了。没有爹妈的声音,院里只有粲儿低哑的哭声。

之清又饿又冷,浑身被刺骨的寒风吹得冰凉。她瑟缩成一团,用胳膊紧紧地环抱着自己,想以此来让自己暖和一点。可根本无济于事。

之清的头又剧烈地疼起来,她用环抱着左胳膊的右手使劲按着太阳穴,太阳穴突突突得越跳越响,之清再次失去了意识。

4

之清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她一直在村里的黄土地上走,走得鞋底都快要磨穿了。

她担心鞋底磨坏了妈会生气打她,她就脱下鞋子拎在手里,光脚在地上走。

黄土坷垃硌破了她的脚底,枯黄的草根划破了她的脚腕,她越走越慢,好不容易,看到一片细细的黄土地,像细沙一般,之清赶紧跳进去,想让脚舒服一下,谁知,她一跳进去,就陷了进去。她越挣扎,陷得越深。

她不敢动了,可还是在往下陷,黄土马上就淹没了她的胸口。她大张着口,想喊救命,可是却发现根本发不出声来……

再醒来的时候,之清躺在医院病床上。一睁眼,只看到洁白的墙壁、洁白的床单、洁白的顶灯。床边一个人也没有,她疲倦地闭上了眼睛。

不一会儿,听到有人轻轻走进来,她想睁开眼,却觉得眼皮格外重。

来人看了看她正输着的液体,就又走了出去。

又过了好一会儿,她听到门口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她努力了一下,还是没有睁开眼。

来人没进来,在门口等了一会儿,又有人来,两人说起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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