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冲的小师妹

过完了漫长的三个月暑假,程依一终于踏进了梦寐以求的安城的A大,她第一次看到A大官网的宣传图片时,就被其中一张林荫路吸引了,她幻想在温暖的的微风里,能在阳光的树荫下,与喜欢的男孩子牵手漫步,风是温和的,阳光是暖和的。好吧,虽然她当时连个喜欢的人都还没有,不过这个幻想无疑促进了她更加努力学习,在奋战了三百多个日夜,题海里挣扎了无数回之后终于让幻想变成了现实……的一半。毕竟林荫路是踏上了,但牵手的那个人还没出现。

“但总算有点希望了不是吗?”程依一是喜欢幻想的女孩,偶像剧,纯爱小说看多了,她的幻想更厉害了,我甚至怀疑她上A大其实就是为了能谈场唯美的恋爱而不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过老天待她也不算薄,从小到大,她倒一直名列前茅,每年的三好学生证应该能勉强证明她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吧。但谁也不知道,从小被称为乖乖女的依一其实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温柔婉约,真实的她活泼可爱也简单,简单的就像“一”一样,她也想谈场恋爱,变身成她看的小说里的女主角,被男主无限宠爱。

开学报名那天,依一在排队交费,长长的队伍让依一等的百无聊赖,就扭头四处随意看着,在看向右边五米外另一列队伍的时候,依一的目光突然就挪不开了,她愣愣地看着那边的一个男孩,突然就感受到了一阵扑通扑通的心跳,依一渴望甜美的爱情,可她从不相信一见钟情,她不明白那是怎么样的一种感受,过去将近二十年她从未有过这种感觉,一个只看了一眼的男孩,竟然让她如此紧张。男孩瘦瘦高高的,鼻梁很挺,眼睛不算大,头发微卷,说实话,他并不算太帅,但整个人有种慵懒的感觉,莫名的吸引着依一。如果在平时,作为外貌协会的成员之一,依一不会对这类男生动心,但是看到他的刹那,依一非常确定以及肯定自己心动了。依一解释说也许是上辈子的缘分。

后来依一的目光就一直追随着男孩,她不知道他是谁,叫什么,哪个系的,也没有勇气上前搭讪,“喂,帅哥,你好,我叫程依一,你叫什么,交个朋友吧。”呵呵,算了吧,她还没那么厚脸皮。也许是真的有缘,依一在第一次去教室开会时,再次碰到了他,没错,他们竟然,嗯……不是一个班,但是是一个系的,依一在二班,他在一班,两个班的很多课都会一起上的,惊喜吧,后来还有更惊喜的,他们竟然还是一个社团的,依一跟他的一个舍友林希在一个部,通过旁敲侧击各种迂回,依一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叫李墨,好听的名字,原谅我不厚道的笑了,喜欢一个人,连名字都好听。哈哈哈哈,程依一心里跟开了花似的,自此,她的目光就常常锁定一人,再也移不开。

军训休息时就搜索另一片场地的他,去饭堂时也总能在众多一样的军训服里找到他,即使在宿舍里,也能把握他从楼下路过去打水的时机然后看一眼。后来终于军训结束,开始上课了,在大课上她也总是盯着他的背影,痴痴的看。“这就是喜欢吧”,依一想。室友们都知道依一的小心思,有时一下课,依一跟舍友就赶紧收拾书包,随着人群走在他和他舍友的后面,有时舍友还会故意在李墨身后大声叫依一的名字,“依一,依一,咱们中午吃什么啊?”窘的依一在人群里羞红了脸。一路跟到食堂,再在他坐的附近找位置坐下。一切的一切,依一暗恋的小心翼翼。她想去表白,可是始终是鼓不起勇气,她问自己,喜欢他什么,依一想了很久都答不上来,她也害怕表白时李墨会问她“你为什么喜欢我”,难道要说“你我上辈子有缘,我看了你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么狗血的原因依一自己都不大相信。而且都不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万一是有的,表白被拒不是丢死人了。好吧,依一说“我可不能挖墙脚,那是不道德的”。

俗话说有人好办事,有没有女朋友这事不能问李墨本人,但是可以问他舍友林希啊,于是依一再次旁敲侧击各种迂回地向林希打听到了消息,可是答案是让人失落的,李墨应该是有女朋友的,有个女孩经常给李墨打电话,只不过女孩在外校而已,还没见过,但据说个子高挑,长得还很漂亮。回到宿舍的依一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撅着嘴说“漂亮有什么用,心灵美才是真的美”。好吧,人家有女朋友,你还能怎样,还是继续暗恋,继续看人家背影吧……

李墨喜欢打篮球,是系篮球队的,依一常拉着小影去看他打球,李墨一进球她扯着小影的手说好棒,好棒!搞得小影都无语了。有时李墨不打篮球时会去图书馆看书,所以,为了李墨,一向不喜欢跑图书馆的依一也喜欢上了去图书馆,当然不是去看书,而是看李墨,不断制造偶遇,真是为了见李墨都挖空了心思,。可是依一从来都不敢跟李墨说话,只是默默地远观或近观。舍友们都怂恿依一去表白,可依一倔强的说“不,喜欢他是我一个人的事,他有女朋友,我才不要表白,除非他分手了。”也许长安这个地界真的很邪门,没想到依一真的见证了李墨的分手。

那天依一去校门口买烤面筋吃,却看到了李墨跟一个漂亮姑娘在讲话,女孩长发飘飘,柔顺的披在背上,穿着一袭白色连衣裙,略施粉黛的脸庞清秀可人,我见犹怜,依一想,这应该就是李墨的女朋友吧,果然很漂亮。突然心里就有点难过,正要走开时却突然听到女孩大声说了一句“你为什么这样对我”,后面说什么因为有点距离,也听不清楚他们在讲什么了,但依一看到女孩有点激动,还时不时抹下眼泪,最后使劲一跺脚,一甩手,跑掉了。从始至终李墨都没什么反应,无动于衷。依一手里拿着烤面筋,呆呆的看着李墨,心里想,不会把人家甩了吧,真是,姑娘都哭成那样了,怎么都不安慰一下,太不绅士了,太无情了。还好没表白,那么漂亮都甩了,我还是靠边站吧。一瞬间,依一还有点同情那个漂亮姑娘。正想着,却突然看到李墨扭头目光看向她这边,依一赶忙转身吃着烤面筋走了。嘴里默念着:“没看到我,没看到我…”然后迅速跑了。

回到宿舍,依一把刚才在校门口的所见所闻讲给了舍友听,大家边啃着依一带回来的烤面筋边说,那不是刚好嘛,你就可以趁虚而入,安慰下他受伤的心,用你的真情打动他,最后不就手到擒来了么。呵呵。那么漂亮的女朋友都不要,我是得有多自信(自不量力),算了吧。舍友们都骂依一没出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但依一还是会时不时的制造一下偶遇。日子像以前一样。

转眼到了期末考试,这天要考日语选修课,李墨也有选这门课,不过说实话,他逃课次数不少。因为是选修,也就是随堂考,大家都随便坐,依一喜欢上日语课,平时都坐第一排,今天也还是坐在第一排,刚坐好没多久,就听到舍友小影在后排叫她“依一依一,过来坐我旁边”。依一扭头一看,顿时就紧张起来,原来小影旁边就坐的是李墨,而中间也刚好空了一个位子,最后,经过心里挣扎,依一还是选择了重色轻友,抛弃了同在第一排的小琳子,坐到了李墨旁边。这是依一第一次距离李墨这么近,依一觉得脸都发烫,心扑通扑通都快跳出来了。突然听到李墨说“喂,一会让我抄一下,我都没咋学。”依一在确定这句话是对她讲的后,羞涩却又故作坚强的回答“好啊,没问题,我都有认真听的”。然而最后的结果却是李墨抄了他前排同学的卷子,竟然比依一这个天天听课的好学生更早答完卷子离开了。想起刚才的豪言壮语,依一只有尴尬两个字形容。唉,第一次“亲密接触”就这样结束了。

因为还有几门主课没有考,所以李墨最近晚上都会去自习室上自习,依一自然也会去。照例她还是坐在离李墨不远不近的后排。时不时的抬头看看他,许是被人盯得久了,有感觉了,有那么几次李墨突然回头朝依一这边看过来,吓得依一赶紧低头,假装若无其事的继续看书做题。就这样持续了一个星期。每天晚上李墨大概都会在九点半左右离开,他一走,依一便也收拾东西紧随其后了。但是不会跟特别紧的。这天下自习后依一依然在李墨之后离开。结果没想到。刚出教室门就被有人叫她,“程依一!”依一“啊”的一声吓了一跳。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依一凭着那抹熟悉认出了叫她的竟然是李墨,紧张的话都说不出来了,“糟了,是不是被他发现了,他会不会以为我是变态跟踪狂,怎么办,怎么办”,依一急得一直绞着自己的手指。“是我,李墨。”“嗯,有,有事么?”“你为什么总是跟着我,还老偷看我,不要以为我不知道?”“啊?我,我,我……”“我什么,程依一,你是不是喜欢我?可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不要跟着我了”听到这句话,依一说不伤心是假的,但还是不服气地说“喜欢你怎么样,不喜欢你又怎么样,我又没有要你喜欢我,哼!你放心,以后我绝对不会再给你带来困扰!还有谁跟着你,这路难道只准你一个人走啊?”说完挺直脊背率先走开了,剩李墨一个人愣在那里,“怎么不按套路来呢,难道不应该是痛苦流涕?!”。依一虽说是豪迈的说完那番话,但一出教学楼眼泪就流下来了,泪里面有难过,有不甘,有心碎的疼痛。不过还好依一没有为情所困,而是化悲愤为力量,拼命复习。

程依一自此无论是目光还是本人都再也没有追随李墨的身影,上课遇到就立即躲开;下课离开教室迅速走到李墨前面,留一个骄傲的背影;在食堂吃饭,看到李墨坐那,赶紧端着饭走到食堂另一头。依一就是这样,如果被拒绝,那就最好不打扰,即使喜欢也绝不卑微。

再说李墨这边,其实他很早就发现程依一在关注他了。开学上课没多久,他就总感觉有目光在他身上停留,有时他扭头过去看,没几次就发现了程依一。后来不仅课堂,篮球场,图书馆,食堂甚至开水房打水都能看到她的身影。次数多了,他当然不会认为这只是巧合。他也有留意过程依一,并不漂亮的女孩,顶多算是耐看。程依一挺开朗的,课间经常能听到她跟舍友聊的哈哈大笑,也有点善良,每次舍友没到被点到名字答题都是她起来顶替回答,有时黑板没擦她也会上去擦掉,还有点害羞,每当跟他的目光相遇永远都是在闪躲,假装若无其事。她跟文梦不一样。文梦就是上次依一在校门口看见的女孩。跟李墨基本算是青梅竹马吧,两家是邻居,从小一直一起上学,文梦从小就喜欢李墨,但李墨却始终对文梦一点男女之情都没有,他并不喜欢文梦的性子,任性,骄纵,霸道,但由于从小到大的关系,也并没有拒绝文梦的靠近,只是一直假装不知道。文梦的喜欢炽热而明目张胆,上次在校门口,就是文梦来找他,并且跟他表白了,李墨拒绝了文梦,说只把她当妹妹,最后文梦哭着走了。李墨突然发现自己干嘛要把程依一和文梦做对比。而自己很久没有感受到程依一的目光为什么会有点不习惯?他上课有偷瞄过程依一,目不斜视,认真听讲,突然觉得有点空落落的。“这不是挺好么,你又不喜欢人家,这下没有那种被人盯着的感觉了啊。”李墨这样想着,就也开始听课。直到期末考完试,李墨都再也没有感受到程依一的目光,也很少在各种场合碰见她了。“嗯,不错,真是说到做到。”

一整个寒假,李墨常被文梦缠着,陪她逛街,看电影,甚至一起去同学聚会!大家俨然认为他俩已经是一对儿了,李墨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虽然他已经明确拒绝了文梦,但是文梦说“你不是把我当妹妹吗,哥哥陪妹妹难道不可以吗?”而且李墨妈妈也催李墨去陪文梦,虽然文梦有大小姐脾气,但是嘴甜,一口一个阿姨把李墨妈妈哄得合不拢嘴。搞得李墨找各种理由躲着文梦还有自己的妈。每当这时,他脑海中总会浮现程依一那天晚上倔强的脸,李墨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干嘛总想起她?!

终于捱过了短暂而漫长的寒假,临去学校,他妈妈还在唠叨要经常给文梦打电话,没事去她学校看看她,李墨觉得自己快疯了,非常无语地再次重申,“我只把文梦当妹妹,其他的你别多想了”。李墨家在安城的临市,到安城汽车站后,还要坐公交才能到学校,排队时,他看到了程依一也在队伍里,李墨算了算,应该跟她同一辆车。上车后,只剩最后一排有一个空位,而空位旁边就是程依一,程依一显然也看见他了,愣了愣神就看向窗外了。他本来不想坐过去,但是学校在终点站,过去得一个多小时,一路都是大学,学生已经蜂拥着上车了,如果现在不坐就意味着站一路,索性就硬着头皮坐过去了。刚坐下,就听见程依一傲骄地说,“这次我可没跟着你!”李墨无奈地看了看程依一没说话。车子一发动程依一就插上耳机闭目养神了,走了半个多小时后,李墨突然觉得肩膀一沉,才发现程依一竟然睡着了,头靠在他肩膀上,他动了动肩膀,可是程依一竟然不醒,试了几次索性放弃了。耳机里面的歌传过来,旋律有点熟悉,听着有点感伤。推不动程依一,李墨索性放弃了,也靠着椅背闭目养神起来。终于到达学校了,李墨睁开眼睛,发现程依一竟然还没醒,一边叫她一边拍着,“喂,程依一,你醒醒,醒醒,到了,程依一”,程依一终于眯缝着眼,迷瞪地说,“啊,到了?这么快?”李墨无语地说“对,到了,你赶紧起来,我肩膀都被你压麻了。”“啊?”程依一这才意识到自己是靠着李墨肩膀睡的,顿时脸红到脖子根。李墨还不忘讽刺她“你是不是故意占我便宜?”程依一忙解释“我没有,对不起,对不起”,然后拎着背包就率先跑下车了。李墨看着她的背影嘟哝道“连声谢谢都不说。”然后活动了下肩膀也下车了。李墨没发现自己步伐走的轻快。

程依一感觉自己丢脸都丢到家了,“他会不会真的觉得我故意的,认为我很有心机,程依一,你怎么就靠人家肩膀睡着了呢,你是猪啊?”到宿舍把这事讲给舍友们,都笑翻了,小影说,“依一,不错嘛,还趁机占一下李墨便宜,才一个寒假,长进很大啊。”“我不是故意的嘛,丢死人了。”

等正式上课,再碰到李墨,程依一头都快埋到尘埃里去了,恨不得从李墨眼前消失。李墨看着程依一那副躲着他的样子,突然觉得有点好笑。甚至有时在食堂吃饭看见程依一看到他就转身离开,再想到她那天睡着的样子。都笑出了声。林希关切的问,“李墨,你笑啥呢,最近老看你莫名其妙地笑,你没事吧,咋过了个寒假把你过傻了?”“没事,我只是突然想到一个好笑的人。”“好笑的人?你女朋友?”“我没女朋友。”“那之前不是老有个女生给你打电话吗?不是你女朋友?”“她不是,只不过从小一起长大,关系好,我当时说是朋友,哪说是女朋友了?虽然就差一个字,但差别大了好不好?!”“那你说的是谁?”“哎呀,没谁,就,就是那个演小品的,贾玲,难道她不好笑吗?”“哎呀,我去,你真是重口味,喜欢贾玲啊!”“这就叫喜欢啦?”“那像你这样,一天想好几回,想起来就笑还不是喜欢?”“是么?”李墨突然有些懊恼起来。

四月中旬,系里组织了篮球联谊赛,这天是一班和二班比。李墨看到场外站着程依一,话说,他已经很久没有在打球的时候见过程依一了。作为系队一员,李墨自然是他们班的主力,李墨在一个利落的三分球后,偷瞟了一眼程依一,发现程依一看都没看他,只是跟着他们班女生一起给他们班主力许进卖力地喊着加油。李墨突然有些说不出来的气闷,然后这股气闷化成了力量,后面不断进球,不断盖许进的帽,最后在又一个三分球后,把比分定格在了102:82。一班毫无悬念的赢了。程依一在场这边看到李墨被他们班女生围在中间,夸他帅呆了,觉得画面刺眼极了,但转念又想“跟我有什么关系”。然后就赶紧去帮自己班队员拿水和毛巾去了。

李墨看到程依一把手里的毛巾递给许进,笑的一脸灿烂,觉得怎么就那么不爽。打完球回宿舍的路上,林希看李墨有点不悦,问道“哥们儿,咋了,赢球了咋也看你不高兴?”李墨闷声回了句“没事啊”。停了下又问林希,“哎你说,如果经常想到一个人会笑,她不理你会不舒服,看到她跟别的男生在一块有点不爽,但是又不喜欢她,这是什么情况?”“谁?又是贾玲?!噗……”林希没忍住笑出声来,“和你说正经的呢,别笑!”“不过,你确定你不喜欢她?你这喜欢还能再明显点么?不过是谁啊,谁啊?跟兄弟说说嘛,小样儿,藏的还挺深?”“唉,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她,你先别问了!”

“你说说呗,兄弟我还能帮你出出主意,旁观者清嘛,你不知道我就帮你知道啊。”话说男生八卦起来不比女生弱。“行吧,那你别跟其他人讲啊。”“放心吧,我你还不放心,就是把我嘴打烂我都不会讲的。到底谁啊?快讲!”“一班的程依一。”“啊?程依一,你俩还有交集?我去,话我都没见你俩说过,你确定你没搞错?”

“确定!其实我很早就发现她老偷看我,结果有次就质问她了,她承认喜欢我,我说我不喜欢她这个类型,然后她就基本见我就绕道走了。但不知道怎么了,我后来老是想起她,你说程依一那丫头她是不是给我下蛊了!”“我看你这是犯贱!人家喜欢你你拒绝,不理你了你反倒上心了,我擦,这咋搞?”“难道我真喜欢上那个程依一了?”“看你这架势,没跑了。要不要帮你出主意追她?”“我才不去,拒绝了然后再去追,我这不是打自己脸么?”“那你就自己看着办吧!”

这天李墨去图书馆的路上又看到了程依一,但这次是她在前面走,而且不是一个人,还有她们班一个男生,吴楠。李墨知道这个男生喜欢程依一,有次李墨去男生宿舍借东西时无意听到他们在讨论程依一,还说程依一性格好,贤妻良母之类的。李墨想到这,再看前面两个人说说笑笑的,又是一阵气闷,经过几天的思索,李墨终于承认,他的确喜欢上了程依一,那个爱笑又善良的姑娘。

看着吴楠,李墨突然感觉到一种危机。还好到了图书馆,吴楠和程依一各自分散去找书了。但李墨没心思借书了,他觉得胸腔里有什么堵得慌。他看吴楠在后排那边找书,避开他找到了程依一,拽住程依一就往外走,程依一吓了一跳,问“你干嘛?”奈何在图书馆,也不敢大声,只能被李墨拖着走。一直被拖到天台,程依一还第一次上这个天台,站这里可以看到整个校园,包括那条林荫道。

依一眼神黯淡下去,看着李墨忿忿地说“你要干嘛?我都已经不打扰你了,你还要我怎么样?”“我喜欢你。”“啊?”程依一以为自己幻听了,“啊?你,你刚才说什么?”“程依一,我说我喜欢上你了。”“别,别逗了,我很容易被骗的,你不是不喜欢我这个类型么,而且,而且,你连那么漂亮的女孩都甩了,怎么可能喜欢我,别耍我了。”

“我没有过女朋友,你说的是那次你在校门口看到的女孩是吧?她不是我女朋友,只是从小一起长大,我只把她当妹妹,没有喜欢她的。”“怎么会?你们男生不都是视觉动物嘛?我看到了,那个女孩长得很漂亮,肤白貌美大长腿,前凸后翘的,你怎么会不喜欢?”李墨被程依一的说法逗笑了,说“是啊,她是比你长得漂亮”,“喂,你要不要这么直接?”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不喜欢她,其实我早都发现你老是看我了,我以为我对你没感觉的,因为你的确不是我的理想型”,“你……”依一再次气结,“但后来,尤其是那天晚上之后,我发现我脑子里总是冒出你的身影,你上课偷看我被我发现时闪躲的目光,你在篮球场旁看我进球后的欢呼,你在自习室刻意挑选座位,在图书馆,在食堂,在……”依一越听越脸红,“原来你全都发现了,好丢脸。”

“你那么明显,无处不在,我想不发现都难,所以,慢慢的我的世界总是有你,后来你不在我的世界出现了,我突然有些不适应,看到你出现在别的男生身边,我就特别不爽,程依一,你说,你是不是给我下了蛊,我好像真的喜欢你了,你说要怎么办?”“我,我不知道,我没想过,其实之前我以为你有女朋友的,从来没想过向你表白,如果不是你发现,我没有打算要讲的。”

“所以,程依一,你要不要,要不要做我女朋友?”“啊?我……李墨,你,你是不是耍我的,愚人节已经过了,别开玩笑好么?”依一被这突如其来的告白彻底搞晕了,她感觉自己像在做梦一样,不,做梦都没想到这样。依一有点晕晕的,她后退了几步,靠在了墙上,低着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突然感觉头顶一片暗,李墨手撑在墙上把依一圈在了里面,“天哪,这是被壁咚了么?”依一脸红的想。

李墨身上有淡淡的舒肤佳的香味,很好闻,他低头又问程依一,“程依一,做我女朋友吧!”程依一紧张的身上都在发抖,不知如何回应,“你说话啊,程依一,难道你已经不喜欢我了,不是吧,这么快就变心了?”“没,没有。不,不是,我,我是说,我,我还喜欢你的。”听着依一语无伦次的回答,李墨的心终于不堵了,他俯下身轻轻的吻上了那张咬得鲜红的嘴唇……

“喂,程依一,这可是我的初吻,你要对我负责!”程依一蚊子般的声音嘟哝道“我也是好不好?”“那好吧,我会对你负责的!”

程依一终于如愿在温暖的微风中,与某人牵手漫步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风是温和的,阳光是暖和的,而心情是乐呵的。

事情是从一瓶洗发水开始变糟的。

一年半前她和男朋友搬到这里,这座位于长宁区中山公园附近一座不超过40平米的30年老公房。

他们两个刚来上海的人,在28栋301室开始了新的生活。

起初她就对一切不太满意。

发霉的墙、生锈的水管、半自动的洗衣机……连房子也是旧的。

不过和旧东西相比,她最不满的还是那个邻居。

她常常嘲笑她的邻居就是个笑话,偷偷借用她家门口的土耳其门垫,偷偷卖掉她新买烤炉的废纸箱,偷偷倒一点她家的柠檬味洗衣液,偷偷在半夜打开她家的洗衣机把衣服甩干……

有时候躺在床上听到门口窸窸窣窣的声音,她和他说:“你听,又在动我们东西了。”

她男朋友漫不经心地说:“你怎么知道就是她,也许是别人呢?”

“对面303住了个老太,没怎么开过门。302的门口堆满了鞋,哪里还有什么别人?”

奇怪的是,虽然一直是邻居,他们的作息时间好像分在东西两个半球,几乎不大碰到。

也仅仅有一次,她在冬日的某个傍晚醒来,惺忪地把一盆脏衣服倒进走廊上的半自动洗衣机洗衣桶里。

她看见邻居匆匆背包摔门而去——302,中年妇女,已经没有形状的中短烫发,两边都捋在耳后,不合时宜地像极了革命烈士。

她看着哗啦啦的水注满半自动洗衣机,心想,可不能有一天活得这么愚蠢。

起码,头发不能整齐地捋到耳后吧,更别说背一个那样的PU包了,看起来什么都装不了。

她想,很快他们就会搬走了,再可笑的邻居她都可以忍受。

只要再住两年的时间,他们就会买房,不行就再换更好的房子。

总之不会住在这里。

那阵子她喜欢听DIDO的《LifeForRent》。上班路上只要打开这首歌,眼前就充满了希望,城市的一切到底都是新的。

新的楼几个月就起来了,新的衣服三天就下架了,新的广告牌可能在世的时间不超过两秒——两秒,你瞄它一眼的时间,明天你再到同一位置看,它就换了。

周嘉怡偶尔也怀念她父母家。有不错的公寓,有不错的家用车,有不错的食物。

如果不是为了男朋友到上海,她大可不必每天盘算着手里的钱,是吃碗桂林米粉省下来买衣服,还是干脆吃顿古北路上的日本料理,忍着不买衣服也就过去了。

如果是住在老家县城,她才不会去吃什么桂林米粉、黄焖鸡米饭,哪儿没有好吃的?她想买多少衣服就买多少衣服。

——可那又有什么意思呢?人生又不是为了衣服存在的。

她不想要那样的生活,她更不想为了衣服留在县城的事业单位里每天泡杯茶就把日子打发了。

她想试试,城市是什么样。

对她的男朋友来说,一切并没有那么复杂。

城市什么样、县城什么样,都不重要,只要赚钱就好,人活着首先得生存下来。

每每周嘉怡和他讲她今天在街上看到的人啊,那些上海的“老克勒”们多有腔调啊,七八十岁的老头戴着贝雷帽、拄着长柄雨伞在公交站台稳稳地站着。

她说:“哎,上海人就是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不都是人。”

“你不懂。”

周嘉怡自恃自己的好品味,她男朋友也知道。

一起住的这阵日子,很快他就发现,她不能忍受地上一根头发,不能忍受他穿紫色的衣服,不能把挂裤子的衣架和挂裙子的衣架弄混了。

那一切都在她眼里都十分荒谬。

但她支持他的坏品味。

他喜欢喝可乐,喜欢打游戏,喜欢一罐一罐地把可乐喝完在夜里啃完鸭脖,把家里弄得到处都是腥味。

然后他可以安然无恙地结束一场球赛,回到床上呼呼睡去。

周嘉怡总能在他睡着了之后认真清理。

用胶带粘起掉在木地板上的每一根头发细丝;

用84消毒液涂满抹布把一块块浴室白瓷砖擦干净;

买很多尺寸的收纳箱分门别类装好两个人的爱好和过去——她的证书、他的游戏光碟、她每两个星期都要买的一瓶瓶指甲油,他们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的小票单据……

都被她妥妥地收藏在每一个贴好标签的收纳箱里,她感到满意。

但他从来就不在意这些。

也不知道他是真的不在意,还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总之他没有当面表扬过她,“你真的太有品位了,和你在一起生活真幸福。”

事情是从一瓶洗发水开始变糟的。

那天她去进口超市,看到了一种新的洗发水上架,摆在了超市入口的最显眼处。

“橄榄味,马鞭草,到底是橄榄味还是马鞭草味?”她问销售员。

年轻而洋气的销售员说这是从法国刚刚引进的牌子,来自盛产薰衣草的普罗旺斯。那里有一座古城,叫阿维尼翁。

有一个阿维尼翁的老人家种了一大片马鞭草,有一天他突发奇想把马鞭草试着用进了肥皂。

没想到这一试竟然让整座阿维尼翁的人都疯狂起来,竟相用马鞭草来做各种家用身体洗护用品。

马鞭草简约又典雅,它的芳香是大自然赐予的天赋。

而周嘉怡手中拿到的这款全球限量版第357号马鞭草洗发露,还有天竺葵和苦橙叶混合的独有香气。

也就是说,每一瓶马鞭草的味道都是略微不同的……

周嘉怡站在白炽灯照耀的开架柜台前,任这位浑身都充满香气的销售员说到了遥远的普罗旺斯,她看着那绿悠悠的玻璃瓶子,打开试用装,深深地吸了一下鼻子,闻了闻马鞭草的味道。

怎么说呢,那真是如年轻的销售员所说,是“大自然赐予的天赋”啊。

宛如置身雨露沾染芳草的清晨,她伸一伸懒腰醒来,打开窗看到法国古城外一望无际的原野——那里种满了马鞭草、薰衣草……各种她叫不出名字的植物。

她披着雪白的睡袍走出门外,像于佩尔演的《包法利夫人》里那般,闭上眼睛,拥抱自然,沉浸在美好的想象之中……

年轻的销售员又说了,“这种草只在地球的某个经纬度生长。

“你现在手上拿的这瓶沐浴露,经过欧洲匠人1000多个小时的纯手工萃取,无论从原料还是制作方法上来说,都是纯天然的。

“它能深度洁净你的头皮,让你原本就很美的头发更加柔软有光泽……”

周嘉怡不禁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很美的头发”,她怎能不买呢?

她想到男朋友会摸着她柔软的头发深深地闻一下,亲下去,好好做一场爱。

像他们以前幻想的那样,在欧洲的田野里,在无人的高地上,就像《赛末点》里男主角追着斯嘉丽约翰逊冲进了一片庄园,撕扯下她的衣服……

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噤,全身被电击中了一般,毫不犹豫地拿下了。

为了配合这瓶洗发露,她还加了388元多购了一瓶身体护理啫喱。

看着这对绿悠悠的玻璃瓶子,她念着和它们奇妙的缘分——从大洋彼岸的某个海港出发,飞越了几千公里,就是为了有一天到达她手里的。

第357号,属于周嘉怡的马鞭草。

回去以后,周嘉怡小心翼翼地拆了包装,留下了这个新品牌的大纸袋,连纸袋都那么精致。

她把马鞭草的洗发水和沐浴露放在浴室窗台上。古老的玻璃铁窗,需要打开两扇窗门,架住两边的铁钩子才能固定住。

她打开窗,把绿悠悠的玻璃瓶端端正正地放在白瓷砖窗台上,风吹进来,她仿佛闻到了几千公里外的味道,听到了几千公里外风吹草动的声音。

此刻,就连隔壁那栋楼里孩子弹钢琴的嘈杂声她都觉得好听起来。

然后她男朋友回来了。

她迫不及待地打开门,要告诉他家里多了两样矜贵的东西。

他脱下皮鞋,放下单肩包,还有一个超大容量的健身包。她接过来问他:“欸?新买哒?”

“嗯,我在公司附近办了一张健身卡,一年只要1999元,还蛮划算的。我想以后下班了就去健身,那里有恒温游泳池,冬天也可以游泳。”

“蛮好的。你猜我今天买了什么?”

“什么啊?”他径直走到房间里,脱了西装外套,躺到床上,“你吃过没有?”

“我没吃呢。你吃了吗?”

“我路上随便吃了点。冰箱里还有没有可乐?帮我拿下,我累死了。”

周嘉怡也跟着走进房间,看见他已经打开手机游戏,躺在床上专注地玩了起来。

她拉开冰箱门,拿出最后一罐可乐,打开,放到床头柜上。

“喏,可乐。”

“好,你放那吧。我等下喝。”

那天晚上他们根本没有做爱,男朋友甚至连澡也没洗,游戏玩累了就直接睡了。

周嘉怡在他眼睛半睁半闭的时候摇了摇他,“快去洗澡啊,洗完再睡。”

她还想让他看看新来的惊喜,那两瓶马鞭草味的绿瓶子,如果他打开了,一定很兴奋,想起他们以前的约定……

然而他真的是累坏了,不知道今天打了多少“coldcall”,还是跑了多少客户。

上海那么大,一天要办一件事都要用尽洪荒之力,从2号线转1号线转8号线,城东城西,只要随便走一走,没做什么都像把力气用完了。

她能理解。

男朋友在一家英国咨询公司上班。

咨询公司有自己的“dresscode”,要穿西装革履。

公司里还有个放上台面的规定,每天要比“最佳着装奖”,如果穿得不得体,也会被扣奖金。这意味着他得在衣服上花不少开销。

刚来上海那几天,周嘉怡和朋友打听了茂名南路有裁缝店,还特意带他去做了两套,一下就把一个月房租支出了。

为了两套定制西装,那几个月他们没少吃包子和桂林米粉。好在他不嗜酒、不抽烟,唯一的爱好就是可乐。

上班以后还算节制了,以前上学的时候都是1L装大瓶大瓶地喝,坐在宿舍里和室友打网游,一整天能干掉好几升。

那时候的周嘉怡也没觉得喝可乐是个大问题。年轻嘛,此时不喝,更待何时?

可到了上海,她发现他喝可乐喝得太多了,每晚一罐,就像定期服药一样,不喝还睡不着。

她看着他呼呼睡去的样子,又想把他摇醒,又不忍心打扰。

按道理上班很辛苦,他应该比以前瘦才是。可是他一点都没有瘦,反倒胖了起来。

1.写个小说而已

“哎哎哎,听说了没,新来的那个又在搞事啦!”

“那个江小圆?她又干吗啦?”

“据说在写什么小说,写的还是咱仙界两大美男子,好像挺多人看呢。”

“这家伙,净搞这些人间的低俗东西,文化办找了她多少次她竟然还敢,也是胆子够大的。”

“毕竟文化办好说话嘛,除了禁止出席娱乐场所,让齐麓上仙禁足外,也没什么大惩罚。不过说起来我自从到了仙界也没看过小说了,她在哪儿写的,我也去看看。”

“哎呦,姐姐还一颗少女心呐。”

“要你管!”

又又又又成了大家口中的话题。我默默从花坛后面绕过去。

天地良心,我是个守法的好仙,怎么在她们嘴里我就成天在搞事呢?

是的,我就是江小圆,是一个仙龄不满半年的透明小散仙,几辈子都是一个顽强的仙人球,从前在野外吸天地之灵气取日月之精华,后来在人类的电脑前吸收巨大的辐射能量,最终修炼成仙了。

哦,忘了说,我飞升前在一个网文写手的桌前度过了几十年,受她的熏陶,也喜欢些文艺的事情,不过这些东西到了文化办的上仙们口中就都成了两个字——低俗。其实我也没生气,毕竟这些老仙们都至少上百岁仙龄了,天上一日,地下一年,他们在人间的时候哪见过这些新鲜玩意啊。

就比如上个月我在仙界长墙上搞涂鸦的时候,文化办的老仙们气得差点头顶冒青烟,他们根本不知道街头艺术,说我乱涂乱画,非要找我家齐麓上仙把我禁足了半个月。

虽然我不服输,但我也是识时务的,所以我很听话地八卦小报、漫画、伪摇滚、涂鸦都不搞了,只是偷偷搞个网站写写小说而已,怎么这也不行?!

仙界这么无聊,没点业余爱好可怎么度日?

2.基情无限

“小圆。”

这温和如春风的,可不就是我家齐麓上仙的声音?我一脸笑容地转过去,看见了让人眼冒桃花的一幕。

齐麓半抱着一脸醉意面若桃花的晋修,一脸温柔又无奈地对我说:“小圆,来帮下忙,晋修喝多了,不知怎么给自己设了个结界,我没法带着他用仙术,你帮我扶他回府好吗?”

虽然我不想破坏眼前这和谐的场景,但心疼我家齐麓上仙,还是忙不迭地过去帮忙了。

一路上我偷偷地打量晋修,虽然他是个面瘫冰山,可也是仙界公认的美男子,所以哪怕来这不到半年只见过他不超过三次,我也毅然拿他做了我小说的男主角。

虽然我更喜欢温柔的齐麓,但是心里还是忍不住YY晋修这种高岭之花有朝一日爱我爱得死去活来的场景,所以忍痛选他做了男一号,也方便开展虐恋情深的剧情。

其实,我没和晋修讲过话。全仙界和他讲过话的也不会超过十个,据说高冷美貌的晋修上仙声音特别难听,所以他为了维持形象,平日里极少讲话,就连跟他唯一的好基友,我家齐麓上仙,在人前也多是点头摇头,眉来眼去的眼神沟通。当然,私下里他们会不会讲很多话,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晋修的美貌没人不垂涎,要不我也不能把我一见钟情的齐麓割爱成男二号了呀。

“小圆,你也喜欢晋修吗?”齐麓忽然问我,笑容里带着调侃。

“我才没有。”我赶忙对齐麓表忠心,这种高岭之花YY一下就行了,还是齐麓上仙比较适合我,“我只是想,晋修上仙睡着的时候看起来没那么高冷。”

齐麓笑起来,“他呀,就是傲娇而已,从来被捧着惯了,跟人讲话都不知道怎么讲。”

嚯,瞧这宠溺的口气,我脑中一下展开了无数联想。

忘了说,养我的那位网文作者,除了虐绝人寰的言情小说,也写耽美的。

好不容易和齐麓一起把晋修扛回了他的仙府,累出了一头汗。我是第一次进晋修的仙府,偌大的府中竟然连个侍女仙童都没有,空荡荡的,显得极为冷清。

哪怕不喜人伺候,齐麓府中也是有一个处理杂事的仙童啊。当然,还有一个因为一见便知道齐麓心软好说话于是抱住大腿死皮赖脸混进去的我。晋修这一个人都没有,岂不太寂寞了。

“小圆,能不能帮我去咱们府中找粒解酒的仙丹来?这酒劲太大了,晋修又不胜酒力,怕是他几日都要醒不过来。”齐麓说。

我自然是马上应承,一甩袖踏了朵云就奔府中去了。说来惭愧,召云的口诀是最简单的,可是我记性实在太差,总是忘记,于是偷偷藏了一小朵祥云在袖子里,每次要用便直接抖出来,特别方便,但是我估计,这朵云有点恨我。

在努力的把小祥云塞回袖子后,我急匆匆跑进府里想赶紧把仙丹拿给齐麓。结果我刚一迈进大厅,就看到晋修绯红着脸仰靠在齐麓的怀里,齐麓一手拦着他的腰,一手端着杯子在小心地喂水。

我的小心脏马上加速地奔腾了起来,怎么办怎么办,这么养眼的一幕我一定要保存下来。所幸我竟然记住了“实时记录”的口诀,悄悄一挥手,把这养眼的一幕拍了下来。

之后我装作若无其事的走进大厅,把仙丹递给齐麓。齐麓喂晋修服下后,把他安置在了房中,但是齐麓还颇不放心。

“齐麓上仙,你为什么对晋修上仙这么好呀?我看他对你也颇为冷淡。”我暗怀着小心思问道。

齐麓笑笑说:“其实晋修同我并不冷淡,只是他讲话少而已。许多年前,我们俩一起被下放历劫,他曾豁出命来救我,那场面我永远都忘不了。说起来,就在那时他承了某人的恩。”

齐麓说到这,看了我一眼,我不太懂他的意思。他自顾自接着说:“后来回了仙界,我便总找机会与他攀谈,久而久之便成了朋友。他呀,其实心肠很好,就是总要摆出那副样子。你怕是不知道,晋修本是一株天山雪莲。”

怪不得,我暗暗撇嘴,原来人家原形就是高冷本冷啊。

“你在想什么,今天一直若有所思的样子。”齐麓问。

“我在想,要不我留下来看顾晋修上仙吧,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做。”我微笑着对齐麓说。其实我是想起今晚文化办的老仙们要来府中找齐麓商量事情,要是见了我又得教育我一通,我还是躲远点好。

齐麓很高兴,拍拍我的肩膀说:“小圆,那便太好了,我替晋修谢过你!他一定会很开心的。”

“小事小事。”我温柔地笑笑,心想晋修上仙怕是不知道开心这两个字啥意思吧。

齐麓一走,我坐在晋修床边幻出我的键盘,开始打起字来。没办法,虽然仙界并不需要这种东西,但是我是个怀旧的人,键盘声会让我非常愉悦。

不知是不是我敲打键盘的声音太大,晋修开始呢喃起来。我想了想,还是止住了自己泉涌的文思,凑过去听他说什么。

“水。”

我赶紧去找来仙泉水,扶起晋修小心地喂他喝下。

晋修迷迷糊糊地拉住我的袖子,眯着眼嘟囔道:“刺呢?”他的声音太小了,我很努力才听清。

刺?难道他眼睛都没睁开就看出了本姑娘的真身?我裹紧衣服坐远了点,又开始噼噼啪啪敲键盘。等到写完了,我开心地把刚才偷拍的照片也贴了上去。

这些日子很多人给我的小说留言,那么我有福利也要和大家分享嘛。我开心地看了又看那张图,真是完美。

3.盛会上的争执

蟠桃仙酿,歌舞宴乐。一年一度的仙界盛会举行了,王母娘娘她老人家无比贴心,因为这一年来了许多小仙,所以除了各种仙果,还备了许多人间食物。难得没被文化办禁止出席,更难得见到荤腥的我,乐呵呵地在席上大吃特吃。一边吃,一边欣赏歌舞,一边还跟身旁的小仙交流美食心得。

忽然一道阴影挡在我面前,我一边啃着鸡腿一边含糊地嚷:“大哥麻烦让一下,看不到跳舞的漂亮仙女了。”

“你倒是吃得挺美。”

低沉又磁性的醇美男声让我一个激灵,我抬头一看,妈呀,这不是晋修吗!

没想到他的声音竟然这么好听。可他居高临下看着我,一脸阴郁。

我有些不知所措,沉默的气氛太压抑,只好试着和他尬聊。我举着鸡腿问他:“你要吃吗?”

晋修勾起嘴角,脸上的表情可以算作是微笑了。

我感觉我右边才还和我相谈甚欢的小仙迅速撤离了两米远,扎到人群中夸张地说:“晋修上仙生气了,他跟我身边那个傻子说话,他还笑了!”

你才傻子,你全家都是傻子!

我茫然地看着晋修,不知道自己哪里惹到了他,耳边听着那些神仙大惊小怪地叫喊。

“晋修笑了,我的天!”

“奔走相告啊,铁树开花,晴天霹雳,晋修说话了,他还笑了!”

“完了,完了。”

我虽没听明白,却也知道大事不妙,哆嗦着可怜巴巴地对晋修说:“晋修上仙,不管我做错什么,看在我家齐麓上仙的面子上,能不能大人不记小人过?我绝对不会故意惹您生气,冒犯您老人家的。”

“哦?你家齐麓上仙?我老人家?你如何愿意和我这个老人家爱得难舍难分呢?”晋修冷笑道。

糟了!我暗叫倒霉,晋修竟然看到我写的小说了!不过,我又没署名,他也没证据是我写的,打死不认便是了。

想到这,我梗着脖子道:“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江小圆,我不明白,你既然喜欢我,也幻想我喜欢你,为何还要把我和齐麓写成,写成一对?”

“我没有,我不知道。”我仍嘴硬。

晋修手一挥,面前显示出一幅图像,正是昨日我偷拍的基情画面。

“还敢说不是?”

昨天得意忘形把这张图贴在小说结尾了……我一下忘了自己的死不承认战略,狗腿地解释道:“幻想就是幻想而已,我知道您这样光风霁月的人是不会属于我这种废柴的,于是我忍痛成全了您和齐麓上仙。”

晋修脸色变得更加地难看,声音冷如冰霜:“江小圆,你马上给我把你那什么小说改回去,什么发现我和齐麓才是真爱,统统改掉,我宁愿和你是真爱!”

我还没出声,只听见身旁十米内骤然寂静后,所有人齐齐发出了吃惊的吸气声。

“我没听错吧,我男神说什么?”

“天呐,晋修上仙说他和江小圆是真爱?”

“我要把这个劲爆的消息匿名发在论坛里!”

一片压低的叽叽喳喳中,我求饶地看向晋修,小声说:“晋修上仙,有什么事咱们私下说好不好?你看,让大家都误会了,对你我的名声也不好。”

晋修哼了一声:“我的名声早被你败坏了,我不是爱那个叫什么小方的小仙爱到不能自拔,霸道囚爱吗?”

我讪笑道:“都是虚构,虚构,艺术作品而已,大家不会当真的。”

晋修又哼了一声。

这家伙可真是如齐麓所说,傲娇啊。我心里拿不准他到底是什么态度,是不是要找我算账,只好就这样同他傻站着,觉得颇为煎熬。

嘀嘀嘀!

我的灵石突然响了,我掏出来一看,竟然是文化办的上仙们召唤。完了,我苦着脸,看来这次又要被批斗了。

“为什么哭丧着脸?”晋修蹙眉问。

“文化办召见。”我一边答他一边从袖子里扯出我的小祥云,踏了上去。

临走前,我真诚地对晋修说:“晋修上仙,我这就去挨批了,之后可能还要禁足好一阵,希望您看在我已经要倒霉的份上就别和我计较了,我回去马上把小说改了,再也不写您了!”

“不写我你写谁?齐麓?你准备把男主角换成齐麓?”晋修眯着眼道。

“那……不然呢?”我不懂这位大仙的意思。

“这主角我既然当了,便要当到底。不过你的确不该写那么多人,我看就不要写齐麓了。”

我愕然地看着晋修。难道他占有欲如此之强,宁可牺牲自己让我YY,也不肯让我写齐麓?我不禁对看起来高冷难及的晋修肃然起敬。真是个霸道情人啊,我果然没看错他!

4.受罚

“江小圆,这个《霸道上仙爱上我》的话本可是你写的?”

“是……是我。”

“你自己说说你这话本写了什么内容?”

“我,我写了我,啊,不,是我话本的女主角小方爱上了齐麓上仙,但是不敢表明心意,此间她遇到了晋修上仙,晋修上仙看上了小方,霸道地夺爱,将她禁锢在身边,后来齐麓上仙察觉到对小方的感情,开始和晋修上仙争夺小方。”

“你昨天又写了些什么?”

“我,我写了,原来晋修上仙和齐麓上仙才是真爱,只是他们一直没有发觉,我就,我就成全了他们,默默地退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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