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用杜拉斯的口吻,写一封情书
# 此刻,我听见杜拉斯在海浪里沉浮,她即我 #
黑夜将我密密实实地包裹,像一团纱包住一颗腐烂的果核,那样小心翼翼,那样细声细气,那样生怕泄漏,生怕被人瞧见似的。
我成了黑夜里最深重的,最悠久的,最原始的,一个秘密。
它爱我,温暖我,像我爱着自己,爱着这夜色的凉,的冷,的荒芜,的空虚。
我躺在海滩上,听着海浪一声一声的拍响,像潮水涨起时,一波一波的浪撞击着岩石,那样不顾一切,那样势如破竹,那样疯狂而果决地,像一个为了爱情而什么都不必考虑的荡妇。
她只要碰撞,只要爱,只要一个男人的荒淫,无耻,一个男人的时而躁动,狂热,与冰凉。
我睁开眼睛,天上无星,也许有那么三两颗,我看得实在累了,我双手捂住了眼睛。
我的眼睛处于干涸的状态,快要撕裂了,它需要水,需要眼泪。
然而我没有哭的欲望,与心情,亦没有这勇气。
我相信,如果我的爱人不来,我不会为谁哭泣。我的爱人来了,我更不愿哭泣,因为我怕脸上的皱纹将他吓跑,我这个可怜的女人,可怜的,爱着一个男人的女人。
我摸了摸口袋。忽然强烈地生出了抽一支烟的渴望,然而我忘记了带打火机。
这可怕的记性,我想我是老了,也许是因为我经历过了,见证过了,书写过了太多的爱情,它们像井底的水草,盘根错节,纠缠在一团,令人窒息,然而我需要它们给我营养,去面对下一次沉溺。
我时时刻刻都想将自己浸入爱的死亡阴影中去。
我对自己太狠心了,我爱得太用力了,所以每一次,我都告诉一个男人我只爱过他一个,他只能相信。
男人不应该不信任一个女人,如果她愿意为他奉献爱情,奉献一颗心的潮湿与火热,甚至奉献她的肉身与灵魂,我是说,不一定。这是真理。
当然,在爱情里,我不肯定我还有没有灵魂。
它或许已被啮咬,被腐蚀,被掏空,只剩了空空的皮囊。
我用这残破的肉身来爱你,即便世界只剩下灰烬,还好末日来临之前,我做的是一场有关于你的噩梦。
十八岁以后,我就日日夜夜发梦,也许只有来海滩上,躺在这温润的沙的冰凉里,听着海浪与风的摩擦声响,我才能安然笃定地睡着。
我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纱衣,露出了小腿肚的肌肤。
风像一只有着灰色眼珠的狗的舌头,一下一下地将我舔舐,我感到一阵麻痒的醉,不,不行,这是犯罪,这是一种自暴自弃的颓废,这是恶魔的抚慰。
我本应该换一个睡姿,或者走回我自己的房间,躺在地板上,窗台上,或者软软的,富有弹性的棕榈床上。
在那里,我已经待得太久,它让我窒息。
打字机,钢笔,厚厚的边框眼镜,抽到一半的香烟,扔了满房间的废纸,写着我的歪斜的像喝醉了酒冒冒失失跌跌撞撞的字迹,也许只是因为它们也像我一样老了,没有力气了,所以苟延残喘,气息奄奄,形容憔悴。
还有一瓶八零年的威士忌。也许是冒牌货,他们欺骗我老眼昏花看不清楚。我不在乎,只要它能让我醉,我不介意这酒里掺杂了酒精,香水,还是吗啡。
白天,我在房间里,双手撑着枯草似的头发,感受着自己手掌的皱纹,盯着沙滩上,那一个个青春靓丽的少男少女在嬉戏打闹,他们都是孩子。
他们应该放弃所有,与一切罪恶的教条与规则作对,无所顾忌地恋爱。
他们应该虚度每一个盛夏的黄昏,追着海鸥嬉戏,跳进海里打闹,在房间里贴满心上人的照片,然后一整个夜里什么都不做,也不睡觉,拼命地,字斟句酌,浪漫至死,压榨自己的所有思维的精华,用来写情书。
他们应该读莎士比亚,读王尔德,或者读我。
我什么都不感兴趣,我什么都不会去写,去赞美,去歌颂,或者去谴责,除了可恶又可爱的相恋。
虽然我已经老得没有力气再写了。但我想我还有力气恋爱,这种力气我还是有的,就像我相信每一个黄昏里面,都藏着一个男人的哈欠,一个女人的眼泪,一个幼童的梦呓,一个少女的怀春,一棵树的枯萎,一朵花的凋谢,还有一个老妇人的回忆与守候。
看孩子们粗鲁而精致,纵情而顽皮地相爱,总令我想要扑哧一笑,幸亏他们听不见,不然会无情冷血地骂我,这死老太婆,这老古董,这臭骨头。
他们还会朝我身上扔沙土,扔果壳,仍饮料罐,可能还有沙滩排球。
你知道,有些年轻人是不以尊重老人为荣的,我早已习惯,所以我只会躲在二楼的窗户里头偷偷地朝他们凝望着。
他们不会发现,也许会,我也不清楚,至少有一个男孩子会,他戴眼镜,穿咖啡色的小衬衣,长筒袜,黑色的皮鞋。
他独自在读着一本书,这一次我就看不真切了,我老了,他还年轻,他还会有无数的磨难与爱情。
他是一个敏感的男孩子,偶尔会回头朝我望一眼,我不确定他是否被我吓哭,他也没有离开。
一天一天,我看着他长大起来。
他依然是那么瘦,瘦得我想给他一个吻,吻在他的膝盖,他的肩胛骨,他的额头,还有他的耳垂。
有一天,我忽然想到我应该给他写一封信,于是我就写了。
你好。我是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女人。我住在海边公寓二楼B21房间。我看了你一整个夏天。你的衬衣和你的鞋子很配,是我喜欢的样子,如果可以,我这里有最好的咖啡。
写完之后,我把纸揉成了团,扔进了纸篓里面。
我像一个诱拐年轻人的老巫婆。童话里的,会施魔咒,会挥动魔法棒,肩上栖着猫头鹰,头上戴着惊悚的,似教堂一般的尖顶的帽子的老太婆,会从年轻女郎身上偷窃她们的青春,会把蟾蜍毒蛇蝙蝠的舌头割下来制成毒药,然后送给一个爱慕她的人喝,这样她就能够抱着她的爱慕者的尸体一辈子,守着森林里的洞窟,再也不出来。
我写过那么多本书,但却想不出一句合适的话可以开启这封信的密码。
我想我是心力交瘁,精疲力尽了,我甚至再也不能写书,不能写诗,不会做梦,除了一寸寸枯萎,一点点失望,对自己的失望,对世界的失望,对这个海边的城市一年四季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罗曼史发生而失望,除了一步步变老。
有一天,我的门铃前所未有地敲响,我相信那是我的幻觉。
很久以前我的房间再也没有客人,他们都死了,或者老了,老了就不要见了,免得彼此看着,心里不知该窃笑还是同情的哀伤,我拔掉了电话线,只与我的打字机厮守,还有一只叫作法兰西的老猫,她连叫都懒得叫了,这世界,万事万物老起来都是一样的萧条与可怕。
但是铃声还在执着地响着,如果我再年轻一点,这个耐心充足的客人我是会给他一个热情的拥抱作为奖赏的。
我缓缓地踱到门口,开门时,我看到一个年轻而清瘦的男人,三十岁,或者二十五,我不知道。
他有一双浅灰色的眼睛,像黄昏后堆积着云翳的天空,像被阳光烤得太久的老巷子的路面,也像我年轻时在海边捡到的某一枚贝壳,后来无缘无故地消失了。
他唇上留着两撇小胡子,故意模仿好莱坞黑白默片时代某个幽默明星,真是令人发笑。
也只有年轻,才舍得这样不顾一切地干傻事,还美其名曰时尚;穿着一件灰色绒线毛衣,手里拿着一本书,身上散发着一种柠檬的香气。
他对我说,你老了,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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