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深爱的城市,会有怎样的故事。
请允许我开头这么介绍自己。
在这座城市里,我生活了近十年,在这十年里,我从一个青春帅气的小伙子长成了一个中年油腻大叔,三十二岁的我,这厮有多少辛酸,就有多少个日夜拼搏的日夜。
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唯一能拿得出手就是煮泡面能吃出法拉利的感觉,炙手可热,只有自己做得到。
生活本就枯燥无味,再加上我对生活抱有的态度持有怀疑,所以这城市里的日子,我并不见得过得比别人有多好。
唯一能让我觉得人生有意义,居然来于去TM可笑的爱情,说到这,我要对着墙角处撒一泡尿,以示对我这卑微的视角说一句抱歉。
其实也过去这么久了,这座城里,她也在,可是我没有勇气再去找她,不知道该和她说什么,之前有多难过,家里就有多少个酒瓶子,就有多少个狼狈的夜晚。
和她遇见,是在三月樱花盛开的季节。
我被公司委任到这座城出差学习,想提拔我当项目经理。
初来这座城市,谁也不认识,懵懵懂懂,傻傻呼呼,怕就剩下我一个。
也是一个出奇的遇见,坐公交车没有零钱,而她刚好在我身后,见我面露尴尬,她拍了下我肩膀,笑着对我说,小哥哥,我帮你付好了。我回过头一看,才知道对我微笑的女孩子是如此迷人,那一刻我愣了足足五秒钟,看着她硬是憋不出一句像样的话,然后傻子一样呵呵笑着,我说,我会还给你的,谢谢。
她没有再说什么,微微一笑很倾城的模样。
我想跟她解释下,没带零钱的原因,刚想开口,她好像读懂我的心思,她先说了,小哥哥,我之前也会这样,你啊,下次出门多备点零钱。
我又TM像个傻子一样笑着,挠着后脑勺,但还是鼓起勇气说着,下次我会注意的,我能要你个联系方式嘛?我想请你吃个饭,表示感谢。
我们两人对视了几秒,没有说话,静默之后我们两人忽的都笑起来,那种感觉像是多年好友初见的微妙。
顺理成章,我要到了她的联系方式。
然后,我们在各自的站点下车,她下车的地方被我记了下来,这儿也成了我往后都不敢想起的记忆,名字很好听,叫——樱花路。
樱花很美,和她比起来,我更喜欢她的美。
后来,我回到家,赶紧煮好我的法拉利式泡面,接着拿出手机给她发了一个两块的红包,上面写着:谢谢你的路费。
她没有接收。
她说:你就想两块钱打发我了嘛?
我隔着屏幕感受到她的俏皮可爱。
我说:那我请你吃个饭可以嘛?
消息叮咚一响,勾着我的魂也去了一边。
她说:那估计你请不起,我吃的可多。
我说:嗯嗯,那不怕,你看什么时候有时间呢?这个礼拜六如何?
她说:容本姑娘三思。
聊着聊着,我们聊了很久很久。
聊着我的面都煮糊了,我想,这大概就是爱情的味道,猛的一口就着糊着的面吃了下去。
那一晚,我在厕所蹲了很久很久。
通过彼此的了解,我才知道她也是一个人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大学毕业之后,和同学们分道扬镳,并没有待在家乡图一份安稳,而是在这偌大的城市中找到一份培训班老师的工作,日出晚归,也和我一样,像个没名字的工作者。
她的名字很好听,叫晓萱。
我的名字更像她的哥哥,叫晓天。
大概,两个人身上有共同的语言,很快,我们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
她还是答应和我一起出来吃饭的请求。
那一天,我开心的像个孩子一样。
在房子里,上演了我的时装秀,这一套不满意,那一套不满意,总觉得怎么搭都不好看,后来跑到楼下卖衣服店打了个转身,门口喇叭叫的很大声:十块钱五双袜子快来买,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我觉得不能让自己掉身份,走了一里路买了件品牌搭着,总要讲究年轻时尚,我想,爱情来临的前兆总该留给有准备的人。店小二还在旁鼓吹着,帅哥你穿这衣服很好看,你女朋友看了肯定很喜欢,我一咬牙为了爱情买了第一笔大单,花了520元。
然后我又在家捣鼓了自己的发型,刮了好几遍自己的胡子,用洗面奶洗了好几次自己的脸,喷上清香花露水当成香水使,运动鞋擦的锃亮才敢出了门。
为了让自己显得更胸有成竹,能掌控这场约会的节奏。
在约定的地点,我等着她。
空等的这段时间,我用手机度娘下——该如何让女孩子动心,想学学经验。
可没想到,度娘给我度出——如何让女孩子和你上床,如何被勾引等让我鼻血一冲的内容,我心里大骂,你怎么不给我弹出一个小黄网,话还没说完,度娘就已经智能化给我打开一个网站,里面有图有视频,我打小就受不了刺激,果真鼻血就有感觉要冒出来,除了骂,我没有一点脾气,仰着头看着天,想让鼻血涌回去。
她却出现在我面前,穿着一身米白色的裙子,青春洋溢,迷之微笑着的样子让我看着有些入迷。
还没和她打招呼,我鼻血已经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像流鼻涕一样流着鼻血,这样子看着她,我还傻呵呵的笑着。
她用手指着我鼻子,我完全没有注意什么情况,当我以为可以拿手直接擦掉还能维持我的完好形象,可擦掉以后还是继续流着。
我赶忙仰着头,不在看她。
她拿出纸巾给我,指尖碰触那一刻,我感受到她手的温柔,和纸巾的芳香味。
把鼻血止住后,是鼻子里有着一坨纸巾和她说话,这种场景我没有想到会是第一次约会的样子,除了尴尬,我挠着后脑勺想缓解下。
她看着我这样子,噗嗤笑了起来。
我说:有那么好笑嘛?
她说:你是不是有些紧张啊?
说完,她又忍不住想笑。
我也跟着她笑起来,和着樱花的味道,走在樱花路的我们,笑的很开心。
从那以后,我和她,成了我们。
后来的我们,在这个城市里,有了更多关于我们的印记。
她带我去爬山,带我去游西湖公园,带我吃街边小吃,带我去她朋友家做客,带我去骑着单车散心,带我去了这个城市的每个地方。
我带她去看了电影,带她去电玩城,带她去吃了我亲手煮的法拉利式泡面,带她去蹦极,带她去寺庙许愿,带她去了这个城市她没有去过的地方。
一和她说起我们初次见面的故事,她总笑我流着鼻血的样子,我说她是我花了两块钱买回来的公交卡。
大概,爱情初时美好的样子都是如此,有糖的味道。
即使两个人彼此都了解对方,也更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和讨厌什么。
在这座城市里,理想是个什么东西,谁也说不清,也说不好什么时候能达到。
在去樱花路那条熟悉不能在熟悉的路上,我牵着她的手,来来回回,爱上樱花的季节,和有她的日子里,每一天都是种享受。
公司的一个电话打破了这种往日的宁静。
远在公司的吴姐,是我的顶头上司。
“晓天,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吴姐,什么事?你说。”
“公司决定提拔你,你这次可以提前回来,不过去的地方有些远,不过不要紧,男人嘛,最重要的是要有上升空间,对不对——”
我忽的惊了一跳。
我说:“吴姐,安排到哪呢?怎么就提前回去呢?”
电话那头有些不解,语气有些重起来。
“晓天,你后天准备好东西,到公司报道。”
我刚想说推迟一段时间可以嘛,话还没说出口,对方已经挂掉了电话,传来几声嘟嘟嘟的响声。
听到高升的消息,我没有一点喜悦感,脑袋里一片空白,总感觉这不太可能,怎么来的这么快。
我在想,该如何和她开口说这件事,她是会理解还是会抱怨。
我其实也挺舍不得离开这座城,因为在这儿,我有喜欢的她留在这,关于这座城市的记忆,让我记忆深刻的只有她。
我还是和她说了,没想到,她十分理解我,而且很替我高兴,说欠我两块钱的小哥哥原来是个潜力股。
和她吃的这顿饭,我感觉得到,她有些哽咽,但是她一直在强忍着自己情绪不爆发,她一直在我面前装着很开心的样子,但我从她眼神中读出不舍。
可我还是买了机票离开了这座城。
她送我的那天早上,天气有些冷,她买了条围巾亲手系在了我的脖子上,对我的嘱托都是轻声细语,我什么都没有说,只留下一句:你放心,我不会把你丢下的。
转身那刻,她还是哭了,流着泪在风中告别。
这座城,走的时候都没让我有多舒服。
我去公司报道,并没有太多喜悦,本该开一场联欢会请同事们为我庆贺,但我在饭局上一个劲的喝闷酒,足足喝了三瓶白酒,把吴姐和同事们都吓了一跳,后来都不欢而散,没人来问我怎么,也没人敢问,我醉醺醺的样子坐在马路上,像个小丑,不像个白领。
我还是去了北方的城,工作的繁忙与她的联系也愈来愈少。
夜里给她打电话,她忙着备课,出于礼貌我挂断了电话。
白天工作闲余之间给她打电话,她忙着上课,出于礼貌我挂断了电话。
我太礼貌了,礼貌的我不太像当初她认识的那个人。
北方的饮食习惯,和风土人情,与在她那有很大的差别,可我的身边没有她,她同样身边也没有我的陪伴,一个在北,一个在南,相隔异地的我们,互相诉说着各自的烦恼,一个说着,一个听着,紧跟着夜晚的安静入了眠。
我恨不得马上一张机票飞到她面前,可第二天紧凑的工作任务,让我不得不承认现实的残酷。
她跟我说,她生病了很难受,没有力气去上课。
她跟我说,她被小朋友拿东西砸到了手,疼的要命还要假装微笑。
她跟我说,她忙到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送过来的外卖等她去吃都冷了吃不下。
她跟我说,她看到老鼠的恐惧大过于暴风雨来临的害怕。
她跟我说,她的朋友和男朋友出去约会了,自己一个人在家追着剧的无聊。
她跟我说的,我都一一记在了心里头。
可远在北方的我,像一头孤独的狼,什么都不能为她去做。
我想着,等我把这个业绩做上去,我就好好休个假好好来陪你。
就这样,那个夏天我发了疯追着业绩,日益消瘦,日益沉迷,只为业绩的成功。
她开始有些不理解,说我为什么一天这么忙,说我怎么不会照顾好自己,还天天吃着泡面,说我为了业绩出卖了自己的身体,整天醉倒在酒桌上,说我对她的关心越来越少,说我没有以前那么可爱了……
她说的,我都记得,可我不想去解释,解释太累了。
我说,我这么拼命赚钱就是为了以后我们有个好的将来,能让我们有一间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能让你过上你想要的生活…….
这些好的想法,她听都不想听,直接挂断了我的电话。
我们之间存在的争吵开始不休不停,爱在一起的感觉越来越累。
远在南方城里的她,和她闺蜜讲起了我们之间的故事。
有人诉说,有人听,是最好的合作伙伴。
她的闺蜜告诉她,趁早结束这段感情,别让自己受伤。
至于理由,她闺蜜列举了太多太多让她有所触动的借口,以至于她自己都信了。
所以,后来的联系,是她躲着我。
我终于成功拿下一笔大单,为我的业绩足够增光添彩,我计划着休长假去她的城市找她,去好好和她说一下话,牵她的手好好陪她去樱花路走走。
那天去她的城市,我没有告诉她,下车我买了她最喜欢的满天星,想给她一个惊喜。
可那天,忽然下起了雨,没带伞的我走在这座城市里,怕淋湿给她买的花,我拿衣服包着,路上的行人都在奔跑着,而我没有,怕弄坏了手头上的花,在屋檐下我细心整理着这束花,樱花路的路牌在我前面立着,再往前走一点距离,就到她住的地方。
白天给她发了信息,我等着,一直等到了夜里,她才出现在我面前。
见面惜字如金,我不知该说什么好,她没有说话,沉默得很。
我以为她在生我的气,我傻乎乎的哄着,挠着后脑勺看着她。
她还是没有说话。
一路上,樱花路上死气沉沉,旁边的热闹也与之我们没有太大关系。
我说,找个地方我们坐坐吧。
她点了点头,委屈的像个孩子。
我握着她的手,陪着她静静地坐着。
前面的小孩子嬉笑玩闹着,这般快乐却与我们格格不入。
我说,你要像那个小孩子笑起来,你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
她依旧没有说话。
我说,我不是过来看你了嘛?干嘛还在生我的气,傻丫头。
她依旧没有说话。
我说,我明天带你去爬山游水,带你去看最美的风景,可以嘛?
她依旧没有说话。
那一晚,安静的很。
公司只给了我三天时间休息,在我走的那天,她没有来送我,我一直不放心,给她打了很多个电话,她都没有接。
在我已经上飞机的那一刻,她给我打来了一个电话。
她说:晓天,我们分手吧。
我猛的一惊,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给我的答复是:就这样吧,没有那么多为什么。
我那刻的心情,真的很想从飞机上跳下来去找她,可我的理智控制住了我自己,我再给她打电话,就是不接。
在飞机上,我像个傻逼一样,哭着。
没有朋友可以倾诉,没有谁能懂得我的心情,也没有人会去真正关心一个不属于这座城市里的陌生人。
到了北方的城,我彻夜买醉。
为此,一段时间,萎靡不振,毫无事业心。
吴姐几次打电话有些责骂我,我都是三五几句敷衍过去。
我给她打了很多个电话,始终她没接。
我给她发了很多天信息,始终她没回复。
在那座城市里,我居然连认识她以外的人都没有,我只认识她一个人,想联系她朋友,想联系她的姐姐,都没有,一个都没有。
年底里,我给吴姐发了条信息:吴姐,谢谢你这些年对我的关心和厚爱,我最近遇到一些事,我想好好去梳理下,对此我很抱歉的和你说一声,我想辞职走人,请你理解我,谢谢。
一键发送,和一份E-mail到了公司。
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放弃了年薪几十万的工作,去了有她的这座城市里。
有人说我是傻子,有人说我不值得这么做,有人说我是个疯子。
要我说,这是我自己的决定,与谁都无关。
我还是没能找到她,她已经不住在樱花路这条巷子了,也换了个地方,唯一能够知晓的是她的朋友圈,我还能看到与之相关的消息。
但这一切都不那么重要了。
她在躲着我,那就让她躲着吧。
我已经彻底来到了这座城,曾经说过的话,我想,我应该也要去完成,不单是为了她,不也全是为了我,是为了曾经的那个我们,去实现当年的誓言。
既然不爱,那就请深爱。
既然不恨,那就请放手。
在这座城里,至少我可以做我自己,只是没了你,一切都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但那又有什么关系,我知道在这儿,某个咖啡馆会有你的身影出现,我等着,等你出现。
一个从春天爱到秋天的故事,是好还是坏,是温暖还是萧瑟,谁能说得清。
这座城里,至少我认识你,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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