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格

永恒的爱与约定。

栀子花从冬季开始孕蕾,直到夏季才会绽放,或许你会埋怨它的孕育时间太长,但是没有这么长的准备时间,怎么得来清香幽远的花朵。或许等待了那么久,只是为了一个约定,每一个夏季吐露芬芳的约定。

沈南栀曾在姐姐沈北卿婚礼那天问过她一个问题,“姐,你遗憾后悔吗?”沈北卿沉默良久后说:

“我遗憾,遗憾自己的十年没能走到最后,但是我不后悔,不后悔当初,不后悔现在,而遗憾,也仅仅是遗憾罢了。”

说完之后,沈北卿陷入了回忆里,那年她还是十四岁的模样……

十四岁那年,沈北卿刚上初中,她认识了之后影响十年青春的那个人赵杰。赵杰凭借阳光干净的外貌,开朗的性格,幽默风趣的自我介绍,收获了超高的人气,成功竞选为班长,之后也证明了赵杰确实适合,他不仅有领导管理能力,名列前茅的成绩也肯定了他的实力。各方面出色的表现,他广受老师同学的喜爱。

沈北卿的长相不是很惊艳的类型,但很耐看,恬淡的气质,随和的性格,栀子花般脱俗,虽然成绩只能勉强在中游,也不能影响班里男生对她的评价——班花。

所以十五岁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许多礼物,其中还有一些别的班级的,她不认识的人,而且这些人的礼物并不是直接给她的,而是让别人直接放在她课桌上,让她想拒绝都找不到人。

在她生日这天,他们这一级篮球队的一个男生在他们班门口拦住了正好经过的赵杰,把准备好的生日礼物递给赵杰,

说:“同学,麻烦你把这个给你们班的沈北卿,谢谢了。”

赵杰同学直接又把东西还给了那个男生,说:“不用了,沈北卿的男朋友说她不能收其他男生的东西。”

据说被赵杰拒绝的那个近一米九的男生晚上回宿舍伤心了一晚上。

沈北卿问赵杰:“听说我有男朋友了。”

“如果你想的话。”

“我什么时候有男朋友了?”

“现在就可以有。”

“你吗?”

“不可能是其他人。”

“过分自信是一种病。”

“你有药吗?”

“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只想成为你喜欢的那个人。”

“祝你成功。”沈北卿说完之后转身想走,赵杰一把拉住她的手腕,沈北卿瞥了一眼被他握住的地方,赵杰适时的松开了手说:“既然这样,四舍五入,现在你算是我女朋友了!”

“我数学不太好,就算是吧。”然后就走了,留下赵杰一个人在那傻乐。

赵杰确实不是沈北卿喜欢的类型,她不喜欢特别会说话的,异性缘太好的男生,而赵杰确实是跟女生都能玩的开的人,但当赵杰说“我只想成为你喜欢的那个人”那句话时,沈北卿的心乱了。所以她心想:那个人是他了啊!

十五岁,情窦初开的年纪,他们恋爱了,一个一见钟情,一个一瞬心动。赵杰对沈北卿的喜欢从认识的那天开始就毫不掩饰,经过一年多的攻坚下,如愿以偿。他俩在一起对班里的人来说有点理所当然。

两个人就在别人的羡慕中初中毕业了,而俩人又在同一个高中,同一个班级。高二分文理时,赵杰选了理,沈北卿学了文,不在一个班了,一个在五楼,一个在一楼,但赵杰经常会在课间或是午休时去沈南栀班的后门偷偷地看她,而这一切沈南栀一直到此后的五六年后才知道。高三沈北卿又去学了艺术,他们之间的距离不再是一楼到五楼,而变成了西校区到东校区,中间隔了座天桥,见面就变得奢侈的多了,各自的课程又很紧,起先半个月才能见一面,后来沈北卿因为要去外地进行集训,所以半年多都没见面,他们高中管理特别严格,想用手机联系都不现实。

就这样在各自的忙碌中,他们到了高考最后冲刺三个月的时候,沈北卿艺考也结束了,她专业很强,合格证也陆续到手。只要高考可以正常发挥,俩个人在一个城市或是一个大学的可能性非常大。她在努力的追赶着喜欢的那个人的脚步。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在沈北卿像看到了她和赵杰实在的未来时,生活给了她响亮的一巴掌。

在她集训和艺考的期间,赵杰跟他们班一个女生走的很近,近到了晚自习都会送那个女生回宿舍。而这一切还是她在无意间听到别人八卦才知道的。这一刻,她仿佛明白了几乎一年的时间不交流,原来感情也会变质,可笑的是在她回来后赵杰还会说着他们的以后。她不敢去质问赵杰,她怕一切都是真的,所以她安慰自己都是假的,但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就会疯狂生长,沈北卿的心态崩了,而赵杰对此却一无所知。

可想而知,在接下来的高考中,沈北卿考砸了,而赵杰却考的特别好。沈父沈母以为是女儿压力太大所以才会发挥失常的,决定让沈北卿出去散散心,放松一下。

在走之前,沈北卿给赵杰打了个电话。

“我们分手吧”

“怎么这么突然啊,别闹了啊,我差点就信了呢。”

“我是认真的,我想我们不合适。”

“为什么?发生什么事了吗?”

“因为我发现,我喜欢的那个人最后还是败给了我不喜欢的那类人,你让我的喜欢变得一文不值。”

赵杰听到后愣了好久,在彼此沉默的时间里,对双方都是折磨,沈北卿挂断了这通几乎耗尽了她全部力气的电话。

“对不起。”赵杰觉得她知道了,但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还说什么,什么也说不出口。

看到手机屏幕上的三个字,沈北卿笑了,哭了,心想:一切都完了,结束了……

经过三个多月的折磨,沈北卿散心回来后决定不复读,不学艺术,选择父亲最初希望她学的金融经济和财务管理,上一所普通的大学,给过去画上一个不完美的句号。

就这样两个人分开了,赵杰选了一所北方的高校,沈北卿选了一所南方的普通学校,两个人再也没有了联系。但是沈北卿每年生日都会收到一份匿名礼物,围巾,手表,蛋糕,鲜花,卡片上写的都是同一句话“十八岁生日快乐”。第一年的时候舍友以为是哪个暗恋者送的,看到上面的字的时候还调侃说:

“都不知道人家多少岁就乱写,北卿今年是十九岁生日好伐!一看就是情报工作不到位啊。”

沈北卿却知道是谁送的,不是什么暗恋者,是她曾对一个人说过“我以后只过十八岁生日,所以你要记住啦。”

大学四年里沈北卿没有在谈过恋爱,追她的人不少,有一个甚至在放假的时候都追到了她家的楼下,要见她一面,她就用一个短信拒绝了“天挺冷的,你回去吧,我们不合适,不要再这样了,也别再联系了,祝你幸福。”

起初,她的舍友也很好奇她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因为追她的很优秀的都被拒绝了。终于在第二年她生日的时候,她们知道点什么了。

匿名的十八岁生日礼物是一块手表,很漂亮。

那天晚上,她们庆祝的时候都喝多了,那也是沈北卿大学四年唯一一次喝醉。当时沈北卿拿着那块手表,哭了,嘴里说着“什么十八岁生日快乐,我以后再也不会过十八岁生日了!赵杰你混蛋啊!……”

从那以后,她们知道了“十八岁生日快乐”叫赵杰,一个不能说出来的名字,一个或许很优秀的男生,沈北卿的拒绝与冷漠不是因为眼光有多高,只是因为她心里有道伤还没好……

而在沈北卿毕业那天,她们见到了那个男生,帅气,阳光,去想象中的优秀。对于赵杰的出现,沈北卿也没有想到,只见他拿着一束栀子花走来。

“你怎么来了?”

“路过,听说你毕业,就来看看,毕业快乐,送你的。”

“谢谢。”沈北卿接过花。

两个人离开的背影,还有他们不经意间的默契,一切仿佛还是十八岁,但又好像有什么变了,那天他们谈了很久。

当收到沈北卿的结婚邀请时,都以为会是赵杰,打开后发现新郎的名字跟预料中的不一回事,陌生的名字,陌生的面孔。

有人问沈北卿为什么是他呢?

“在我26岁的时候,秦硕在最合适的时间出现,七岁的时候认识他,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同学,彼此都很了解,不知道什么时候关系开始变了,他是医生,很忙,我是干财务的,也很忙,但他总是会迁就我。他的业余生活很简单,没有太多的朋友,没有应酬,不会花言巧语,我很喜欢,他表白了,我同意了,然后我们在一起了,再然后我们结婚了,不是将就,是因为喜欢,因为爱。或许没有一开始的怦然心动,但在长久的相处中慢慢离不开对方了,成为了一种习惯。”

沈北卿结婚那天,赵杰也去了,但他没有进去,而是坐在酒店对面街的咖啡厅里,看着站在门口,穿着婚纱,挽着别人的沈北卿。

沈南栀在不经意间看见赵杰后,去见了他一面。

“赵杰哥哥,你怎么来了,不进去吗?”

“不进去了,我就是来看看她穿婚纱的样子,很想象中的一样美。”

“哥,你……”赵杰打断了她的话。

“南栀你知道吗,我想象过这个场景的,新郎是我。”赵杰说到这,掩面挡住留下的泪水。

“哥,我一直想知道,当年你真的背叛姐姐了吗?到底有没有过啊?”

“没有。”

“真没有?”

“当年你姐去了大半年,我们没办法联系,我就忽然对我们的关系不自信了,会想是不是有比我更优秀的男生出现,在她生病的时候陪着她,整个人都不好了,很烦躁。这时候有个女生出现了,我们只是讨论问题,下了晚自习很晚了,我就送她回了宿舍。但有一次我送她回宿舍的时候她跟我表白了,我拒绝了她,说我有女朋友了,可她说的话给了我当头一棒。”

“她说什么了?”

“她说,你说你有女朋友,可是这几天你给我的感觉完全不想有女朋友的人。所以你是喜欢我的对吗?不然你怎么会每次都送我回来,这是男朋友才会做的事啊。而且这么多天我不信你看不出来我喜欢你。说完她就抱住了我。”

“什么?”

“但我推开她了,也解释了是觉得女生自己回来不安全才送她的,也不喜欢她,之后就走了。所以当你姐跟我说分手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事她知道了,我当时动摇了。”

“那后来你跟我姐解释清楚了吗?”

“她毕业那年我去找她了,也跟她说了。”

“那她怎么说的?”

“赵杰,你的解释迟到了四年。四年能改变的太多了。所以我们都放过彼此吧,我原谅你了。我决定要放下了,好好生活,因为我太累了,刚开始的时候,真的,真的觉得天都塌了,呼吸都费劲。不过现在好了,一切都在慢慢变好,我们,就到此为止吧。我不想和你做朋友,再见。”

沈南栀回去之前,告诉了赵杰一句话:

“你知道吗?我问过我姐姐,关于你,后悔吗。她说她不后悔。”

她不知道,在她走后,那个男人哭着说了一句“可是,我后悔了,真的……”

在离开曲先生后我观察过周围人的恋情,得出一个结论”人的生命中总会出现一个你不知道哪里好,但就是想把他牢牢拴在身边的人.”不同的只是他们出现的时机罢了.

1初识

我和曲先生相识在一家花甲店的门口,那时他刚和朋友饮过酒,看状十分难受,他的朋友正是与我相识多年的好友,我去寻好友时注意到了他,曲先生看着是顺眼的,我也好奇他是喝的多么过量才会如此,遂向好友询问.

“哈哈哈哈哈哈哈,两瓶,小伙子酒量不错不错”我本就是个跳脱的人,听得曲先生是因为两瓶酒如此难受没有多想其他,便先狠狠地嘲笑了他.

曲先生虽不甘示弱,但终是屈服于了现实中身体的不适.

后来他说他从那时就已经注意到了我,似乎我身上有种奇妙的吸引力.

我怼回他,羞愧后的征服欲罢了

2相恋

曲先生生日也邀请了我,我带了另一个男生去,那是我和那个男生只差临门一脚便会在一起了,而曲先生也让我感觉到了他的爱意,我本是想明确我和男生的关系的,可是在席间,曲先生端着酒带着侵略性的和那位男生说:”我喜欢阿如,你呢?你喜不喜欢她?”

那位身上带着二两腱子肉的男孩竟怕了曲先生,在这个向我表白的大好时机说了句”我怎么可能喜欢阿如呢”在男生说完这话后曲先生狡黠的笑了,与男生碰杯、对饮.

第二天中午,曲先生正式向我表白,我答应了.并向我的女朋友公布了我们在一起的消息,女性朋友简称女朋友哈哈哈.

女朋友后来和我说原本内个男孩也打算那天和我说明情愫的,我说:”说不定错过也是一种安排呢”

3甜蜜

和曲先生在一起有很多快乐的回忆,我睡觉时喜欢抱着布偶,和曲先生同居后我就开始抱着曲先生,可我想,不能冷落了我的布偶,于是有天晚上,曲先生抱着我,我抱着布偶,正当我快要睡着的时候,耳边传来了曲先生幽怨的声音:”你怎么只抱它不抱我呢”

于是没等我回应,曲先生就把布偶夺走放到了沙发上,断了我的念想.回来我们相拥,他心满意足的睡着了.

原谅我记不清太多美好,时间不仅带走了我们之间的不快,也带走了美好的记忆.

3决裂

和曲先生在一起三年后我们分手了,原因有很多,曲先生算是我的初恋,在与他在一起后没有任何恋爱经验让我参考,我也没有多么成熟的心智支撑。

在初期的美好过去,我们同居开始后,争吵充斥了我们的生活,曲先生玩心未泯,而我想把他拉出深渊,但一次次失望让我充满猜疑让我丢失了所有的安全感,我蛮不讲理的指责,他漫不经心的应和,终于,我提了分手.

当然,那次我们还是没有分手,曲先生来挽留我,我不争气的接受了,这奠定了我的噩梦.

最后的分手是什么情况呢?

我想起来了,那是场闹剧,曲先生说他受够了我,要和我分手,我不信他真的不爱我,他躲在朋友家不出来,我想问清楚凭什么,最终他出来了,和我说

“是朋友不让我出来,我还爱着你,只不过你的这性格太差,我受不了了,我们还是分手吧”

我昏了头脑,放下尊严挽回他,说我会改,可最后他还是离开了,后来我才知道,朋友从未说过不让他出来,他只是不想面对我,分开的话也都是借口,他只是玩心太重而我阻拦了他的路.

曲先生天生就是个坏胚子,在分开后他三天两头一个女朋友,酒量慢慢大的惊人,甚至玩起了”社会人”的一套,纹开了身,掺和进了一群年少轻狂的少年组织.肆无忌惮的和一群渣滓玩耍.这些事我毫不夸张.

分开后曲先生仿佛做尽了他所谓的极乐之事.

而我也慢慢找回了我.

4结束

如今的曲先生还是一如既往的本性难移,一事无成.

刚分开后的我虽也消沉了一段时间,终日与酒为伴,但后来却也因我的良友慢慢走了出来.

后来我一个人走过了许多城市,见过了许多美好和不堪.

偶尔与知己小酌

找到了自己真心喜欢的生活

不时与书和文字相伴

中间也谈过几次恋爱,每个人都很优秀,每段感情都值得纪念,但也许是我少了些热情,我们终不是对方的良人.

曲先生一直是我生活的刺,分手后我记起他的不堪,总会让我对自己的选择产生怀疑.

当一年后再于曲先生相见,我竟没有残存丝毫爱意,我们互加了微信,几次孤寂无聊时会叫他出来去湖边谈谈心,但我的生活一般是很充实的,所以平常我不会和他交谈,有一天曲先生发了一段很长的话,等我回复嗯时,发现我们已经不是好友,至此,曲先生被完全拔除了我的生活.

我想了想,准备写一段文章来纪念曲先生,于是你便看到了这篇刺.

农村里一般都会有一个极大的打麦场,村里人几乎家家户户都会有麦草垛摞在场子里。这是一个有百十户人家的村子,每家一个大大的麦草垛,排列整齐划一给人一种浓烈的乡土气息。

打麦场大约二十亩地的样子,呈圆形,麦草垛一般都堆放在西边,东南北三边都空着,东南边盖了一排敞开的瓦房,供夏秋两季村里人摆放农具。

麦草垛一般是用来喂牛的,没有牛的人家就将麦草垛当柴火烧。冬天暮色将近时分,人们总爱去打麦场搬些麦草回家烧土炕。也有谈情说爱的年轻男女在麦草垛后边卿卿我我。

李妍的未婚夫叫胡磊,胡磊没死之前,和李妍常躲在麦草剁里互诉衷肠,描绘未来。

那是一个初冬之夜胡磊去城里替李妍拿定好的首饰。遇到同学一高兴就多喝了几杯,酒醉的胡磊从县城摇摇晃晃走回来,到了村口的麦场里,也不知他那根神经搭错了,也许是走累了,竟窝在麦草剁里抽了支烟,没想到抽着抽着就睡着了。

农村的人家睡得早,火光漫天,等大火救下来的时候整个打麦场烧的已经差不多了。人们在现场发现一具烧焦的尸体上一枚丑陋的戒指和一个首饰盒子。经辨认尸体是酒醉的胡磊。

胡家和李家长辈吵得不可开交。胡家认为是李妍害死了胡磊,要求退还礼金的基础上翻倍作为赔偿;李家则认为胡磊在麦场抽烟导致死亡,是自己活该倒霉。开始是口水战,最后演变为棍棒刀锹战。所有人在混战的时候,没有人理会李妍的痛苦,她失去的不单单是她的爱情还有未来。

李妍听着外面呼喝怒骂,以及乒乒乓乓交战的声音,摸着小腹唇边泛起一丝无助的笑:“孩子,就剩我俩了……你放心我不会抛弃你的。你爸爸会在天上看着我们。”未婚先孕,村里人每人一口口水也会喷死她。

但是她不怕!村里出面调停了两家的矛盾,胡家极不服气。当得知李妍怀孕了,胡家有主张要孩子的,有主张打掉的,李家一致的要求李妍打掉。

李妍得不到家人的支持,只好求助于胡家。胡家是独子当然愿意,但说好了是男孩就留下,是女孩就给李妍。农村人重男轻女的思想在老一辈的脑子里早已成为禁锢。

李家人一听李妍答应了这么苛刻的条件,气的和她断绝了关系,李妍忍着泪没有动摇丝毫。她住进了胡家的偏房,偏房正对着麦场西面。每天她睡前都要凝神看着那里很久才会入睡,她觉得胡磊就在那里看着她。

寒冬腊月,三个月下来,胡家人殷勤的带她去大医院做检查,其实就是想知道是男还是女。回来时看着胡家爸爸阴沉的马脸,李妍就知道完了。

回到偏房,胡家妈妈最后一次走进来颇有同情的劝她:“李妍,我实不瞒你。是个丫头,你要不打了吧?还可以回李家。”

“胡妈妈,我想生下来!”李妍斩钉截铁的说,眼神望着窗外。

“那随你便吧,但你要知道一个人养孩子不容易。”胡妈知道李妍的固执,也不在劝说只是转身就走。

这一天后李妍的苦难开始了,饭菜时常是凉的,不会主动送到屋里,只是在屋外喊一声:“吃饭啦!”也不管李妍听没听见。

冬天里热水倒是有,李妍这有三个暖水瓶,还是他们准备结婚用的。本来烧炕的事都是胡家人给她弄得好好的,可现在她要去喊人来帮忙,久而久之胡家人一到晚就躲着她。李妍就只能自己去麦场里揪麦剁回来烧炕。

这一天,腹中小人踢得厉害李妍下午就睡的沉了。天黑才醒,腹中饥饿难耐,起身在饼干罐子里抓了一把,借着外面的月色干嚼了起来。下床倒了热水喝一大口,差点呛到。去开灯开关,反复摁却不见光亮。暗暗叹口气,也不知是跳闸还是他们搬了闸。还有六个月,等孩子出来,李妍决定去城里找表姐,找份工作养大孩子。

表姐和她关系一直很好,也很疼她,她在一家大公司里上班,就是个不婚族。李妍打算结婚的时候还被表姐嘲笑一阵。要是有部手机,就可以联系表姐了,可是她之前说要去外地工作半年,算算日子也快了。想起明日要去求胡家人给她给她弄部电话,心里又是一阵发毛。

回到炕上,发现炕凉了,可是这时候到哪喊人帮忙。李妍下床穿上加厚的长到脚裸的羽绒服,围巾帽子手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出去不远的麦场搬点回来把炕烧热。

冬夜十二点已过,今天的月色朦胧真是凄美,风却刺骨,她蜷缩着身子往打麦场走。村里人都说村边上有鬼市,夜晚切莫出门,还说胡磊就是被鬼市里的女鬼勾走了。要不然他那么个聪明人怎么会在那里抽烟,不是找死么?李妍不信,她从不信这些歪理邪说。

但今天她希望这是真的,如果那样,她还可以见到他,问问他,为什么这么残忍的丢下她和孩子?对了,孩子的事他还不知道。她倒是要告诉他,他们有个女儿了,他给她的承诺何时兑现?美好未来在哪里可见?

夜渐月朗星稀,走进打麦场的那一刻李妍惊呆了,她一路愤愤的想着要问的话。没注意这里明亮温馨却又鸦雀无声,向外看去却看不见麦场外的东西,一片雾气生腾,两旁的小摊贩默默地坐在待卖的物件前,和前来购买的人用手指比划着,没有一人发声说话。

她突然发现这里无风,刚刚还冷的直哆嗦的她,现在却一点也不冷了。肚子里的孩子异常的安静,她用手护着腹部,生怕有人撞到她。

李妍突然看见一个摊位的小器皿很精致,奈何想买没有钱。摊主全身上下一片漆黑,连头带脚的裹得好不严实,他带着一副黑手套,手套上有一个绿色骷髅的戒,李妍看着这枚戒指发呆。

胡磊也有一个类似的假货。她站在摊位前良久,久到那个摊主抬起头,她才看见一张被烧的面目全非的椭圆形,应该说是脸,坑坑洼洼的树皮上黑洞洞的是眼睛,鼻骨牙齿外露。李妍因为离的距离近,最终吓得没发一声,两眼一翻倒了下去。

摊主带上风帽遮住整张脸孔,犹豫了一下绕过前面抱起倒下的李妍。旋风一过,麦草剁上恢复一片黑暗。

第二天,胡家人在中午的时候发现李妍不见了,什么都没带走,只是穿了自己的衣服,桌子上残留着饼干渣子和半杯水。就开始四处寻找。

第三日李妍醒来时躺在偏房的炕上,炕上暖烘烘的。她脑子暂时性的短路,对于一个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熏陶过的文化人,她无法相信鬼神之说,可是偏又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她昨晚到底见过什么,身处何处,又为何记得这般清晰。

听胡妈说她是被人在一个大草垛中间找到的,那家人因为要办酒席,需要很多就把自家的草垛往院里运,草垛运到一半就发现她人躺在里面呼呼大睡。

可是她明明记得她是睡在一个有着高顶殿宇的房子里。她看见胡磊身穿锦袍,背她而站,还有小丫鬟在旁。难道是她自个做梦?李妍决定再去一次草垛场。胡家人怕她乱跑出事,这几日都轮番的来陪着,李妍一时走不脱,只得作罢,等着他们放松了警惕在做打算。

日子一天天的又过了月余,李妍绞尽脑汁也没能出门,这天年初二,家里忙忙碌碌,她便装作困乏吃了晚饭早早上床歇息。一觉睡到了十一点,李妍睁开清明的眼一骨碌从床上爬起,穿戴如同那天的模样。

还是走着老路,一步步的坚定走到麦场却是一片漆黑。来早了?还是根本就是自己冻晕了做的梦,那自己不可能钻进那么一个大草垛的中间去睡觉的。真的好冷,她瑟缩的窝进一个草垛里,她没注意那个位置,是胡磊死的时候躺的位置。

迷迷糊糊又睡着了,李妍看见一个熟悉高壮的黑衣人飞奔而来。看不见面容,只一手就把她抱在怀里。她这次不怕看他的脸,眯缝着眼偷看,却怎么也看不到他的脸,也许他怕再次吓晕她。

朦胧中又到了那个殿堂,这次她没有晕,却也怕他再次跑掉,只假装睡着。

古代的楼宇李妍只在电视里见过,躺在垂着纱幔的大床上,黑衣人将耳贴在她的腹部。一股寒气令李妍一哆嗦,他的身体真的好冷。

接着是叹息,长长的叹息,李妍听的出是他的声音,他是从地府里来看她和孩子的吗?就在他将手抽离的时候,李妍猛的坐起来抱住他的腰抽抽搭搭的说梦话:“别走,我知道是你,你舍不得离开我们母女对吗?”

他的手冷的彻骨,也不言语扭着头欲起身。李妍这一刻觉得有必要抓住他,再也不许他溜走。

苍老嘶哑的声音开了口:“你留下只会让你死的更快!”

李妍泪落满面扬声道:“我不怕,如果怕,我早死了!”

“孩子你还要留下么?”暗哑的声音里流露着不舍。

李妍顿了顿,眨眨眼,让泪滚进眼窝里:“要,都要!”

“一个人,心不能太贪……”

“我不贪心,你只要陪着我到生完孩子。”李妍考虑再三哽咽着说。她知道他已非人类,是不是她死了就可以在一起了?

“你别胡思乱想,好好休息。”嘶哑的声音再次响起,这次他果断的抽离身体,转瞬不见了。

李妍大声呼喊:“胡磊,你去哪,你别走……”偌大房里只有李妍的声音回荡,她知道胡磊已不再是她的胡磊了。

第二日李妍醒来仍躺在偏房里,似乎她从未出去,她一度怀疑自己是脑子出了问题。可她偏不信这个邪,还是一有机会半夜就溜出去在那个草垛处等他。

果然还是如前一次一般他如天神降临般,将她带进那个大殿里安然入睡,虽然每次李妍说着不同的话,他只是叫她好好休息然后离开。

李妍在别人眼里就是产前忧郁症的表现,她时常白日里呆坐窗前,很少同人交流,因为她的心中藏着那个秘密。就这样每天重复着相同的事情,还有两月余孩子就要降临。

那一次夜里李妍去草垛场的时候跑的急不小心摔了一脚跤。这时候已经到了初夏,穿的衣服很少,不像冬天穿得多摔一跤还隔着厚棉衣。

当时鬼使神差的竟爬起来了,除了肚子有些痛,其他倒还没有大碍。她到了老地方坐在草垛上喘着气,肚子大了,走路快一点都累的慌。

这一次她等了好久,也没见他出现,心中不由焦急起来。来来回回的在场子里走了几遍,还不见起雾,不起雾,胡磊就不会出现。他答应过,要陪她到孩子生出来。

胡磊披着黑色斗篷在暗处黑洞洞的眼睛处射出蓝光,跟着她的身影来回移动。手上的骷髅戒指幻化出一只全身黑色的鸟停在他的肩头开口说起人话,声音一如他苍老嘶哑:“走吧,不要再留恋人间,你在人间逗留越久,就越舍不得离开。今夜她就会产子。你早点去投胎,或许还赶得上。”

胡磊道:“我想去和她告个别!”

大鸟的声音突变尖细:“告完别,你会更不舍,你不该带她回殿里。等冥王知道了,一切都来不及了。走吧!”

“如果你不想去投胎,还有一条路。”

“什么?”

“黑无常的位置比较适合你,可以去争取一下!也许以后你还可以常常上来看她。”

“那要多久?他才会退,让我顶这个位置?”

“看你的表现了,这条路不好走。还是去投胎,去个好人家吧!记得以后别贪小便宜,什么好东西都往手上戴。”大鸟用嘴理了理羽毛。

胡磊怒道:“都是你这个戒指害了我。”

大鸟:“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决定的,自己愿意走的,你要为自己的的行为负责。”

胡磊想起这枚骷髅戒指的出处:那场大火前的三个月,他和老同学逛古董一条街。听说那里的古董货真价实,就想买回来给李妍做个纪念,奈何女人的首饰都很贵,偏有一玫丑陋的骷髅戒指躺在一堆低廉的玉器里。他不由自主的摸了一下,骷髅似乎闪了闪。

胡磊就问老板多少钱,老板说一百块钱有眼缘者拿去。他也不知道老板是不是忽悠他,就想着不贵,甩了一张百元大钞,带上戒指就走,同学还嘲笑他,花一百大洋买这么个丑陋的东西不值。当时他什么也没说,但是自从戴上骷髅戒以后,生意越发顺风顺水,三个月抵上人家三年赚的。

只是失火那天和同学吃饭时不小心划破了中指血流了一手,骷髅戒沾染了血变得黑亮起来。那天他就喝多了,然后就被无缘无故的烧死在麦场。

大鸟继续道:“时间不多了,要去告别就快点。”说完化成轻烟消失了。

胡磊手上的骷髅黑的明艳动人,他犹豫半响还是冲出了黑暗,用手一抹脸,一张漂亮的面孔出现了,这是骷髅戒指给他的人皮。

李妍打着瞌睡,头点着,一有声音立马扬起头来回看。胡磊到她面前轻轻抱起她,她霍的抬起头,笑着道:“你怎么这么晚才来?”语气温柔娇憨。

胡磊面无表情的拉开头罩,贪婪的看着她的笑。

李妍豪不吃惊:“我已经不害怕你的脸了,不用带面具。”

胡磊压低的声音在她心上鼓动,敲得她心跟着跳的极不规律:“李妍,是我对不起你。我要走了,以后你要好好活着,照顾好儿子。把他当成我……”

李妍道揪住他胸口的衣服嘶吼:“你不要我们了?你告诉我这几个月的事情,到底是我神经错乱?还是你真的回来了?你说,你说啊!到底怎么一回事!”

胡磊任她眼泪鼻涕的倒在怀里摇晃着他的身体。

“你早知道,我不是人,要不是你误闯鬼市,我怕你出事,也不会出现了。都是它引起的,咱们可能就没有缘分吧!”抱着爱人,吻了吻她额前秀发。

“骗人,我不信……那扔了它,你会不会回来?扔了它,你会回来吧!”李妍动手去扯他手上的骷髅戒指。一阵青烟冲起,大鸟飞出叫起来:“你这个歹毒妇人,我是宝贝!你扔了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李妍一把揪住它的尾巴愤怒道:“现在他还不是一样要离开我?”

大鸟又哑了嗓子道:“你放他去投胎,说不定赶上你肚子里的孩子出生。”

李妍张了张嘴半天才发出声音道:“不骗我?”眼睛却看向胡磊。

“真的!我送你回去待产。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我不在的时候…”胡磊空洞的眼里流出两行清泪,嘴角贴在她唇上留下些许齿印。

天快亮了,李妍从床上疼醒了,她知道她要生了,忍着痛下床去对面的屋子喊胡爸胡妈。

这下整个胡家都知道李妍提前生产了,都说早产的多半是男孩。来不及去医院,胡妈就喊了村里的赤脚医生来。

这医生还是有点经验的。阵痛很快,李妍痛的死咬嘴唇,医生叫人掰开她的口,塞条毛巾在她的口里咬着。

”深呼吸,用力!用力!再用力!”李妍按着医生说的却是无法做到,只是胡乱的使劲,直到全身劲都使完,孩子还不见头出来。医生也急得浑身汗如雨下,送医院肯定是无望,只有靠产妇自己。医生问保大人还是孩子的时候,室内鸦雀无声。

医生又问了一遍,李妍挣扎着道:“保孩子。”胡磊昨夜说是个儿子,即使我死了,胡家也会好好抚养他的,我死了,就可以去见他了。胡磊,我来了!眼泪顺着眼尾流进耳内。

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声在麦场上回荡。李妍神情安详的合上眼,她要去见他了!也许,见不着了……

胡家人欣喜万分,是个漂亮的男婴,男婴一只手指上不知从哪里套来一枚骷髅戒。孩子很可爱,只可惜胡磊走了,李妍也走了。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人与人,人与鬼,鬼与鬼……于情爱都是一样的。缘分错过一丁点,那就是十万八千里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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