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亲爱的

收到一个快递,非常小,以为是前不久下单的广电万能遥控器,或者电动牙刷。

打开一看,却是一个普普通通的U盘,金士顿的那种,还是个旧的,容量标签已模糊不清。

插上电脑,打开却什么也没有。右键点击属性查看,发现容量是7.8G,而且只剩下200MB的空间。到底是谁把它快递给我的呢?

我从垃圾桶里找回那个纸盒子,一看署名,居然是我的同学朴顶力。

这家伙搞什么名堂,他不是已经在北极冻成了冰棍吗?

是这样的,他在成都高新区搞网游公司,挣了不少钱,却因为整天加班而失恋了(我认为离开这样富有的男人是不明智的)。为了散心,他决定去北极玩玩。

他出发后没多久,就传来他在北极掉进冰窟窿的噩耗。

我左看看,右看看,觉得这U盘并没什么秘密,就扔到了抽屉里,不再理会。

第二天我又收到了他的一封电邮,我很奇怪为什么他死了还能给我发电邮,很快就明白了,他一定是定好了时间。

包括这个快递,应该也是他请人在特定时间点过后就发过来给我的。亦即,他知道自己可能会死,提前安排好了一切。

电邮一开始便说既然我已经收到这U盘,那么意外很可能已经发生了。

接下来的内容很诡异,他说他的灵魂已经全部复制到这个U盘里了,要我妥善保管。

他投资的一家名叫“灵魂再生”的公司很快就能研究出灵魂灌入克隆肉体的方法,到时我再投递过去。

而如果灵魂再生公司失败,就等另一家“矩阵公司”的“矩阵世界”研制成功,即可让他的灵魂永远入住这个虚拟的世界中。

最后他还说,其实他并不是真心想分手,打算从北极回来就去复合,如果不幸死掉,重生之后再去。

我以为他是黑客帝国,或者黑镜看多了,这简直是白日做梦。

但是当我按他留下的联系方式去联系这两家公司时,都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我还去参观了这两家公司,这一切竟然是真的,并且灵魂再生公司的进度已接近完成。我不知道朴顶力是怎么想的,但把他的灵魂U盘交给我肯定是错误的。

回去后,我就找出那个U盘砸了,并且用电焊枪烧毁了芯片。

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他的前女友,因为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她在和朴顶力分手时非常消沉,投入了我的怀抱。我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她,因为我觉得,一个不过分看重财富,重要的是长得很漂亮的女孩是值得拥有的。

农村里一般都会有一个极大的打麦场,村里人几乎家家户户都会有麦草垛摞在场子里。这是一个有百十户人家的村子,每家一个大大的麦草垛,排列整齐划一给人一种浓烈的乡土气息。

打麦场大约二十亩地的样子,呈圆形,麦草垛一般都堆放在西边,东南北三边都空着,东南边盖了一排敞开的瓦房,供夏秋两季村里人摆放农具。

麦草垛一般是用来喂牛的,没有牛的人家就将麦草垛当柴火烧。冬天暮色将近时分,人们总爱去打麦场搬些麦草回家烧土炕。也有谈情说爱的年轻男女在麦草垛后边卿卿我我。

李妍的未婚夫叫胡磊,胡磊没死之前,和李妍常躲在麦草剁里互诉衷肠,描绘未来。

那是一个初冬之夜胡磊去城里替李妍拿定好的首饰。遇到同学一高兴就多喝了几杯,酒醉的胡磊从县城摇摇晃晃走回来,到了村口的麦场里,也不知他那根神经搭错了,也许是走累了,竟窝在麦草剁里抽了支烟,没想到抽着抽着就睡着了。

农村的人家睡得早,火光漫天,等大火救下来的时候整个打麦场烧的已经差不多了。人们在现场发现一具烧焦的尸体上一枚丑陋的戒指和一个首饰盒子。经辨认尸体是酒醉的胡磊。

胡家和李家长辈吵得不可开交。胡家认为是李妍害死了胡磊,要求退还礼金的基础上翻倍作为赔偿;李家则认为胡磊在麦场抽烟导致死亡,是自己活该倒霉。开始是口水战,最后演变为棍棒刀锹战。所有人在混战的时候,没有人理会李妍的痛苦,她失去的不单单是她的爱情还有未来。

李妍听着外面呼喝怒骂,以及乒乒乓乓交战的声音,摸着小腹唇边泛起一丝无助的笑:“孩子,就剩我俩了……你放心我不会抛弃你的。你爸爸会在天上看着我们。”未婚先孕,村里人每人一口口水也会喷死她。

但是她不怕!村里出面调停了两家的矛盾,胡家极不服气。当得知李妍怀孕了,胡家有主张要孩子的,有主张打掉的,李家一致的要求李妍打掉。

李妍得不到家人的支持,只好求助于胡家。胡家是独子当然愿意,但说好了是男孩就留下,是女孩就给李妍。农村人重男轻女的思想在老一辈的脑子里早已成为禁锢。

李家人一听李妍答应了这么苛刻的条件,气的和她断绝了关系,李妍忍着泪没有动摇丝毫。她住进了胡家的偏房,偏房正对着麦场西面。每天她睡前都要凝神看着那里很久才会入睡,她觉得胡磊就在那里看着她。

寒冬腊月,三个月下来,胡家人殷勤的带她去大医院做检查,其实就是想知道是男还是女。回来时看着胡家爸爸阴沉的马脸,李妍就知道完了。

回到偏房,胡家妈妈最后一次走进来颇有同情的劝她:“李妍,我实不瞒你。是个丫头,你要不打了吧?还可以回李家。”

“胡妈妈,我想生下来!”李妍斩钉截铁的说,眼神望着窗外。

“那随你便吧,但你要知道一个人养孩子不容易。”胡妈知道李妍的固执,也不在劝说只是转身就走。

这一天后李妍的苦难开始了,饭菜时常是凉的,不会主动送到屋里,只是在屋外喊一声:“吃饭啦!”也不管李妍听没听见。

冬天里热水倒是有,李妍这有三个暖水瓶,还是他们准备结婚用的。本来烧炕的事都是胡家人给她弄得好好的,可现在她要去喊人来帮忙,久而久之胡家人一到晚就躲着她。李妍就只能自己去麦场里揪麦剁回来烧炕。

这一天,腹中小人踢得厉害李妍下午就睡的沉了。天黑才醒,腹中饥饿难耐,起身在饼干罐子里抓了一把,借着外面的月色干嚼了起来。下床倒了热水喝一大口,差点呛到。去开灯开关,反复摁却不见光亮。暗暗叹口气,也不知是跳闸还是他们搬了闸。还有六个月,等孩子出来,李妍决定去城里找表姐,找份工作养大孩子。

表姐和她关系一直很好,也很疼她,她在一家大公司里上班,就是个不婚族。李妍打算结婚的时候还被表姐嘲笑一阵。要是有部手机,就可以联系表姐了,可是她之前说要去外地工作半年,算算日子也快了。想起明日要去求胡家人给她给她弄部电话,心里又是一阵发毛。

回到炕上,发现炕凉了,可是这时候到哪喊人帮忙。李妍下床穿上加厚的长到脚裸的羽绒服,围巾帽子手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出去不远的麦场搬点回来把炕烧热。

冬夜十二点已过,今天的月色朦胧真是凄美,风却刺骨,她蜷缩着身子往打麦场走。村里人都说村边上有鬼市,夜晚切莫出门,还说胡磊就是被鬼市里的女鬼勾走了。要不然他那么个聪明人怎么会在那里抽烟,不是找死么?李妍不信,她从不信这些歪理邪说。

但今天她希望这是真的,如果那样,她还可以见到他,问问他,为什么这么残忍的丢下她和孩子?对了,孩子的事他还不知道。她倒是要告诉他,他们有个女儿了,他给她的承诺何时兑现?美好未来在哪里可见?

夜渐月朗星稀,走进打麦场的那一刻李妍惊呆了,她一路愤愤的想着要问的话。没注意这里明亮温馨却又鸦雀无声,向外看去却看不见麦场外的东西,一片雾气生腾,两旁的小摊贩默默地坐在待卖的物件前,和前来购买的人用手指比划着,没有一人发声说话。

她突然发现这里无风,刚刚还冷的直哆嗦的她,现在却一点也不冷了。肚子里的孩子异常的安静,她用手护着腹部,生怕有人撞到她。

李妍突然看见一个摊位的小器皿很精致,奈何想买没有钱。摊主全身上下一片漆黑,连头带脚的裹得好不严实,他带着一副黑手套,手套上有一个绿色骷髅的戒,李妍看着这枚戒指发呆。

胡磊也有一个类似的假货。她站在摊位前良久,久到那个摊主抬起头,她才看见一张被烧的面目全非的椭圆形,应该说是脸,坑坑洼洼的树皮上黑洞洞的是眼睛,鼻骨牙齿外露。李妍因为离的距离近,最终吓得没发一声,两眼一翻倒了下去。

摊主带上风帽遮住整张脸孔,犹豫了一下绕过前面抱起倒下的李妍。旋风一过,麦草剁上恢复一片黑暗。

第二天,胡家人在中午的时候发现李妍不见了,什么都没带走,只是穿了自己的衣服,桌子上残留着饼干渣子和半杯水。就开始四处寻找。

第三日李妍醒来时躺在偏房的炕上,炕上暖烘烘的。她脑子暂时性的短路,对于一个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熏陶过的文化人,她无法相信鬼神之说,可是偏又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她昨晚到底见过什么,身处何处,又为何记得这般清晰。

听胡妈说她是被人在一个大草垛中间找到的,那家人因为要办酒席,需要很多就把自家的草垛往院里运,草垛运到一半就发现她人躺在里面呼呼大睡。

可是她明明记得她是睡在一个有着高顶殿宇的房子里。她看见胡磊身穿锦袍,背她而站,还有小丫鬟在旁。难道是她自个做梦?李妍决定再去一次草垛场。胡家人怕她乱跑出事,这几日都轮番的来陪着,李妍一时走不脱,只得作罢,等着他们放松了警惕在做打算。

日子一天天的又过了月余,李妍绞尽脑汁也没能出门,这天年初二,家里忙忙碌碌,她便装作困乏吃了晚饭早早上床歇息。一觉睡到了十一点,李妍睁开清明的眼一骨碌从床上爬起,穿戴如同那天的模样。

还是走着老路,一步步的坚定走到麦场却是一片漆黑。来早了?还是根本就是自己冻晕了做的梦,那自己不可能钻进那么一个大草垛的中间去睡觉的。真的好冷,她瑟缩的窝进一个草垛里,她没注意那个位置,是胡磊死的时候躺的位置。

迷迷糊糊又睡着了,李妍看见一个熟悉高壮的黑衣人飞奔而来。看不见面容,只一手就把她抱在怀里。她这次不怕看他的脸,眯缝着眼偷看,却怎么也看不到他的脸,也许他怕再次吓晕她。

朦胧中又到了那个殿堂,这次她没有晕,却也怕他再次跑掉,只假装睡着。

古代的楼宇李妍只在电视里见过,躺在垂着纱幔的大床上,黑衣人将耳贴在她的腹部。一股寒气令李妍一哆嗦,他的身体真的好冷。

接着是叹息,长长的叹息,李妍听的出是他的声音,他是从地府里来看她和孩子的吗?就在他将手抽离的时候,李妍猛的坐起来抱住他的腰抽抽搭搭的说梦话:“别走,我知道是你,你舍不得离开我们母女对吗?”

他的手冷的彻骨,也不言语扭着头欲起身。李妍这一刻觉得有必要抓住他,再也不许他溜走。

苍老嘶哑的声音开了口:“你留下只会让你死的更快!”

李妍泪落满面扬声道:“我不怕,如果怕,我早死了!”

“孩子你还要留下么?”暗哑的声音里流露着不舍。

李妍顿了顿,眨眨眼,让泪滚进眼窝里:“要,都要!”

“一个人,心不能太贪……”

“我不贪心,你只要陪着我到生完孩子。”李妍考虑再三哽咽着说。她知道他已非人类,是不是她死了就可以在一起了?

“你别胡思乱想,好好休息。”嘶哑的声音再次响起,这次他果断的抽离身体,转瞬不见了。

李妍大声呼喊:“胡磊,你去哪,你别走……”偌大房里只有李妍的声音回荡,她知道胡磊已不再是她的胡磊了。

第二日李妍醒来仍躺在偏房里,似乎她从未出去,她一度怀疑自己是脑子出了问题。可她偏不信这个邪,还是一有机会半夜就溜出去在那个草垛处等他。

果然还是如前一次一般他如天神降临般,将她带进那个大殿里安然入睡,虽然每次李妍说着不同的话,他只是叫她好好休息然后离开。

李妍在别人眼里就是产前忧郁症的表现,她时常白日里呆坐窗前,很少同人交流,因为她的心中藏着那个秘密。就这样每天重复着相同的事情,还有两月余孩子就要降临。

那一次夜里李妍去草垛场的时候跑的急不小心摔了一脚跤。这时候已经到了初夏,穿的衣服很少,不像冬天穿得多摔一跤还隔着厚棉衣。

当时鬼使神差的竟爬起来了,除了肚子有些痛,其他倒还没有大碍。她到了老地方坐在草垛上喘着气,肚子大了,走路快一点都累的慌。

这一次她等了好久,也没见他出现,心中不由焦急起来。来来回回的在场子里走了几遍,还不见起雾,不起雾,胡磊就不会出现。他答应过,要陪她到孩子生出来。

胡磊披着黑色斗篷在暗处黑洞洞的眼睛处射出蓝光,跟着她的身影来回移动。手上的骷髅戒指幻化出一只全身黑色的鸟停在他的肩头开口说起人话,声音一如他苍老嘶哑:“走吧,不要再留恋人间,你在人间逗留越久,就越舍不得离开。今夜她就会产子。你早点去投胎,或许还赶得上。”

胡磊道:“我想去和她告个别!”

大鸟的声音突变尖细:“告完别,你会更不舍,你不该带她回殿里。等冥王知道了,一切都来不及了。走吧!”

“如果你不想去投胎,还有一条路。”

“什么?”

“黑无常的位置比较适合你,可以去争取一下!也许以后你还可以常常上来看她。”

“那要多久?他才会退,让我顶这个位置?”

“看你的表现了,这条路不好走。还是去投胎,去个好人家吧!记得以后别贪小便宜,什么好东西都往手上戴。”大鸟用嘴理了理羽毛。

胡磊怒道:“都是你这个戒指害了我。”

大鸟:“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决定的,自己愿意走的,你要为自己的的行为负责。”

胡磊想起这枚骷髅戒指的出处:那场大火前的三个月,他和老同学逛古董一条街。听说那里的古董货真价实,就想买回来给李妍做个纪念,奈何女人的首饰都很贵,偏有一玫丑陋的骷髅戒指躺在一堆低廉的玉器里。他不由自主的摸了一下,骷髅似乎闪了闪。

胡磊就问老板多少钱,老板说一百块钱有眼缘者拿去。他也不知道老板是不是忽悠他,就想着不贵,甩了一张百元大钞,带上戒指就走,同学还嘲笑他,花一百大洋买这么个丑陋的东西不值。当时他什么也没说,但是自从戴上骷髅戒以后,生意越发顺风顺水,三个月抵上人家三年赚的。

只是失火那天和同学吃饭时不小心划破了中指血流了一手,骷髅戒沾染了血变得黑亮起来。那天他就喝多了,然后就被无缘无故的烧死在麦场。

大鸟继续道:“时间不多了,要去告别就快点。”说完化成轻烟消失了。

胡磊手上的骷髅黑的明艳动人,他犹豫半响还是冲出了黑暗,用手一抹脸,一张漂亮的面孔出现了,这是骷髅戒指给他的人皮。

李妍打着瞌睡,头点着,一有声音立马扬起头来回看。胡磊到她面前轻轻抱起她,她霍的抬起头,笑着道:“你怎么这么晚才来?”语气温柔娇憨。

胡磊面无表情的拉开头罩,贪婪的看着她的笑。

李妍豪不吃惊:“我已经不害怕你的脸了,不用带面具。”

胡磊压低的声音在她心上鼓动,敲得她心跟着跳的极不规律:“李妍,是我对不起你。我要走了,以后你要好好活着,照顾好儿子。把他当成我……”

李妍道揪住他胸口的衣服嘶吼:“你不要我们了?你告诉我这几个月的事情,到底是我神经错乱?还是你真的回来了?你说,你说啊!到底怎么一回事!”

胡磊任她眼泪鼻涕的倒在怀里摇晃着他的身体。

“你早知道,我不是人,要不是你误闯鬼市,我怕你出事,也不会出现了。都是它引起的,咱们可能就没有缘分吧!”抱着爱人,吻了吻她额前秀发。

“骗人,我不信……那扔了它,你会不会回来?扔了它,你会回来吧!”李妍动手去扯他手上的骷髅戒指。一阵青烟冲起,大鸟飞出叫起来:“你这个歹毒妇人,我是宝贝!你扔了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李妍一把揪住它的尾巴愤怒道:“现在他还不是一样要离开我?”

大鸟又哑了嗓子道:“你放他去投胎,说不定赶上你肚子里的孩子出生。”

李妍张了张嘴半天才发出声音道:“不骗我?”眼睛却看向胡磊。

“真的!我送你回去待产。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我不在的时候…”胡磊空洞的眼里流出两行清泪,嘴角贴在她唇上留下些许齿印。

天快亮了,李妍从床上疼醒了,她知道她要生了,忍着痛下床去对面的屋子喊胡爸胡妈。

这下整个胡家都知道李妍提前生产了,都说早产的多半是男孩。来不及去医院,胡妈就喊了村里的赤脚医生来。

这医生还是有点经验的。阵痛很快,李妍痛的死咬嘴唇,医生叫人掰开她的口,塞条毛巾在她的口里咬着。

”深呼吸,用力!用力!再用力!”李妍按着医生说的却是无法做到,只是胡乱的使劲,直到全身劲都使完,孩子还不见头出来。医生也急得浑身汗如雨下,送医院肯定是无望,只有靠产妇自己。医生问保大人还是孩子的时候,室内鸦雀无声。

医生又问了一遍,李妍挣扎着道:“保孩子。”胡磊昨夜说是个儿子,即使我死了,胡家也会好好抚养他的,我死了,就可以去见他了。胡磊,我来了!眼泪顺着眼尾流进耳内。

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声在麦场上回荡。李妍神情安详的合上眼,她要去见他了!也许,见不着了……

胡家人欣喜万分,是个漂亮的男婴,男婴一只手指上不知从哪里套来一枚骷髅戒。孩子很可爱,只可惜胡磊走了,李妍也走了。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人与人,人与鬼,鬼与鬼……于情爱都是一样的。缘分错过一丁点,那就是十万八千里的路程。

锲子

“君上为何自历劫归位后,便一直少言寡语闷闷不乐,可是在凡间的劫太过不顺心了些?”作为君上座下第一得力星君,辰星认为自己很有义务替君上排忧解难。

白皓灵正斜靠在软榻上闭目养神,闻言轻轻睁开灵眸,眼底是化不开的愁绪,轻启薄唇淡淡道:“本君多次下凡历劫,唯此次有些不同,虽已归位重回天庭,却始终想不清楚,这须臾一生,究竟是渡过了这情劫,还是被套进了这情劫。”

辰星自然知晓,君上此次下凡,便是为了体味一番七情六欲,而能让君上如此惦念的,恐怕这情缘也是颇为曲折。

“小神已按照君上的意思嘱托过司命星君,并未在气运簿上写一个字,因而这一生,君上是全凭自己的命数度过的。”

“本君的命数吗?”白皓灵喃喃道。

殿中又恢复了一片寂静,辰星见君上陷入了沉思,便也不再出言打扰,只恭敬地候在一旁。

“你去替我见一见司命,问一下……问一下那个凡人林松沐此生的姻缘。”白皓灵说话时神情略有犹豫。果然,辰星很是惊诧,原来那个令君上心心念念的凡人,叫做林松沐。

“诺!”辰星忙敛了心神,怀揣着这个惊天秘密去寻司命,不多时便面色古怪地回来了。

“如何?”

“这……司命星君也觉得古怪,替那凡人写好的一段姻缘,竟平白消失了,方才司命翻遍了命簿,也找不到原先的文字。小神斗胆猜想,莫不是因了君上的缘故,使那凡人也被影响了命数。”

“因为我吗?”白皓灵喃喃道。

“还有一事,那个凡人消失的不仅仅是段姻缘,连带着还有他的后半生……”辰星越到后面,声音越小,他明显感觉到君上周身的气息开始泛起涟漪。

“他竟然……死了?”

突然,白皓灵转身下榻,整整衣袍,沉声道:“本君要去一趟冥界,若是天君有什么事情急着寻我,你便传信给我,若是旁人请见,一律推了就是。”

“诺!”辰星低眉顺眼退到一边,看着君上眨眼间便消失不见,甚感欣慰,自家君上这万年不开窍的铁树,如今竟隐隐要开一株桃花了。

1

平静了万年的天庭一朝震动,众仙家颇为心痒却不敢妄议,只在眼神交汇之际暗传八卦,毕竟事关那位神君,谁又敢轻易将之作为谈资呢?

白皓灵作为仅次于天君的神君,比天上的任何神君更难以捉摸,众仙家只知他性子淡漠,其余概是揣摩不透,也只有他座下的辰星星君能略微说上几句话。

此番震动了整个天庭的消息,便是这几万年来都足不出户的神君,居然主动要求下凡历劫,一尝人间疾苦,连天君都颇为惊讶,毕竟投身凡胎大多都是作为一种惩治仙家的手段。

白皓灵无视其余众仙的反应,对座下的众星君稍作交代,便下了冥界,过奈何桥去了。

所谓天上一天,地上一年,春去秋来,转眼已是第十八个年头。

白皓灵从铺子查完账回府,老远便瞧见有个人影靠坐在自家宅子门前,冷漠的俊脸不自觉蹙起眉头。

待走得近了,白皓灵开口,清冷的嗓音没有丝毫的感情:“让开。”

那人生就一张白白净净的小脸,扑扇着略有稚气的眼眸,就是衣袍看着脏了些,有几分风尘仆仆的意味,听到有人轻呵,立马爬了起来,只是刚一站定,身子就开始不自觉轻晃,眼瞅着便要朝后栽去。

自看见那人起,白皓灵拧在一处的峰眉就未展开过,更遑论要伸手去扶,于是就这么站在原地冷眼旁观。

好在那人迅速伸手扶住了一旁的石狮,才免于以头抢地,旋即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笑道:“这位公子,打扰了,小生自家乡进京赶考,却不料途中被劫匪抢了盘缠,本想着也不算远了,约莫也能撑到京城,哪知适才路过贵府门口,一阵目眩,因而不得已借此地稍作休息。”

白皓灵盯着那书生,半晌冷冷开口:“那可休息够了?”

书生也不恼,依旧一脸笑意,拱手作揖道:“够了,多有叨扰,小生告辞。”

却不料书生刚一迈步,脚下发软,径自栽倒在白皓灵身上。

白皓灵虽说是个富贵人家的少爷,自通一本生意经却从未习武,哪里避得开这么大个人,下意识便伸手去接,令得书生撞了个满怀。

书生微窘,赶忙站直,连连道歉。

“罢了,瞧你也确实站不稳了。”白皓灵退后一步,摆摆手。

“多谢公子体察。”那书生抬手又要作揖。

“你叫什么名字?”白皓灵开口问道。

“小生姓林讳松沐,字子栩,江南人士,因乡试中榜赴京赶考,只求此番能光耀门楣,也不负多年的寒窗苦读。”

“书生都似你这般话多吗?”白皓灵瞥一眼兴致高昂的林松沐,冷冷开口,依旧没有丝毫的表情。

语罢白皓灵朝偏门走去,一旁候着的下人早已将门打开,白皓灵一只脚正要迈过门槛,却突然开口道:“傻站着做什么,还不跟上?”

林松沐一愣,呆呆地反问道:“你……是在叫我吗?”

白皓灵不再开口,径自朝院内走去。

林松沐大喜,甩开两条腿就要朝白皓灵跑去,却忘了自己多日未进水米,连走路都成问题,于是乎,便在白府门前行了大礼。

从这日起,白府上下所有人都知晓了,自家那位冰块一般的少爷,身后多了一个小尾巴。

“你在忙些什么?”林松沐趴在门扇上,瞧着白皓灵进进出出。

白皓灵停下步伐,转而露出昙花般的笑容,“既要赶考,总不能落下功课,书房先借你,好生温习。”白皓灵将书房大致收整一番,挑了几本常用的书籍,连带着账簿一道搬出了屋子。

“那你呢?”

“我先去父亲的书房暂用几日。”

“在你府上叨扰这么些时日,竟也一直未能拜谒令尊,实是失礼,却不知白老爷哪里去了?”林松沐状似轻松般问出声来,心里却是万分紧张。

白皓灵倒是不疑有他,“父亲去了南方,算日子倒也快回来了。”

“那你可得提醒我,我好提前准备一番。”林松沐认真嘱咐道。

白皓灵失笑,“又不是见公婆,还需要准备什么?”此言既出才发觉不妥,当下却也只能尴尬地住了嘴。

林松沐也是微愣,旋即大笑道:“头回拜谒宅邸主人,自是该礼数周全,若是一不留神冲撞了令尊,令尊不许你再跟我来往了可如何是好。”

“言之有理。”白皓灵面色酡红,丢下这么一句便匆匆离去。

“总得给你父亲备份大礼才是。”林松沐盯着那道仓皇的背影喃喃自语。

2

作为一名赶考的书生,白皓灵认为林松沐十分地不敬业,整日里不见他背书温习,却总爱赖在父亲的书房,同自己一并呆着,偶尔看些小话本,咯咯笑个不停。有几番忍不住要考问他,却偏偏一次也没将他难住,便也只好由着他去了。

“你又在算些什么?”林松沐不知何时挪到了白皓灵对面,双手撑着脑袋,认真地看着后者将算珠打得啪啪作响。

白皓灵正认真核对账本,陡然被人出声问话,自是惊了一跳,抬眼对上那双乌漆的灵动双眸,也只得无奈道:“话本看完了?”

林松沐点点头,十分乖巧,“我可否翻翻令尊的书架,找本有趣的读物,这几日城里的话本都被我翻遍了,实在找不出新奇的了。”

“你随意,别再打扰我就是了。”白皓灵挠挠头,先前算到了哪里,已然忘记了。

“好好好,不打扰。”林松沐笑着退后几步,直到白皓灵再次集中精力,方才去翻看白老爷的藏书。

“少爷!”仆从白吟踏进门,正要说什么,但是打眼瞅到林松沐,便急忙住了嘴。

白皓灵接连被打断,不悦地抬头蹙眉,沉声道:“何事!”

“老爷极为珍爱的那柄玉如意不见了,昨夜小的分明查看过,可是今早去打扫屋子,那玉如意竟不翼而飞了。”

“丢了就去找。”

“白叔已经找遍了府里,只差您的院落和林公子的厢房,因了是您的客人,白叔不敢擅入。”白吟语罢小心翼翼瞥一眼林松沐。

“你这是何意?难不成是怀疑松沐?”白皓灵不悦道。

“小的不敢,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有人亲眼瞧见,昨夜林公子进过老爷的房间。”白吟笃定地望着林松沐,而后者却丝毫不见慌乱。

白皓灵当下只觉荒谬,自己也不知为何,竟会对一个初识不久的人这般信任,“既是入夜时分,看错了也是极有可能的,我不信松沐会做出偷盗这等下作之事。你去告诉白叔,让他看紧近日出入府邸的下人,一旦发觉异样,便来报我。”

“诺!”

待白吟退下后,白皓灵定定地望着林松沐,那双古井无波的眸子透着暖人的光芒,“抱歉。”

良久,林松沐方才开口:“为什么信我。”

白皓灵失笑道:“因为我相信,你不屑于做这种不告而取之事,即使当真做了,定也是有正当理由的。”

“你……”林松沐神色有些怪异,一向坚定的信念竟有些许动摇,这种莫名的情愫……是不忍吗?

“没事的,反正我信你。”白皓灵抬起手,拍拍林松沐的脑袋,言语之间竟透着宠溺之意,只是两人却无暇顾及。

林松沐故作轻松地用手肘戳戳白皓灵的胸膛,“原来你这大冰块也会暖人啊。”

“这叫什么话。”白皓灵手指轻弹林松沐光洁的额头,“行了,别被这些不懂事的下人搅扰了兴致,看书去吧。”

本该踏上归途的白老爷,却不料被一位贵人绊住了脚步,纷杂的朝局总也免不了官商勾结,在利益的牵扯下,有些人早已牢牢捆绑在一处,中饱私囊之际也注定了悲剧一场。

而远在北方的白皓灵依旧过着富足的小日子,前段时日的偷盗事件也终于抓住了正主儿,一场纷纷扰扰的捉贼算是落了帷幕,还了林松沐一个清白,也还了白府一个清静。

恰巧又赶上小城特有的灯火节,白皓灵特意放下了铺子里的琐事,陪着林松沐一道上街。既是节庆,城里自然热闹非凡,未出阁的女子依着风俗,大胆寻求如意郎君,而独身的俊俏公子,自是也趁此良机一览芳华。

一时间俊郎丽人,妙灯烟火,倒真是目不暇接。

“虽然我是无所谓,但总算没有累你名声受损,倒也值得一庆。”白皓灵手中提着一兔儿花灯,递给林松沐。

“我也没觉得有甚,不过能劳你这大忙人带我逛灯会,倒真是该好生庆祝了。”林松沐将花灯提到眼前,轻轻左右旋转,直乐得咯咯笑。

“往年我也不曾好好逛过,眼下可是沾了你的光,才能领略一番本土的人情风俗。”白皓灵笑着摇摇头。

林松沐意料之中地惊诧,“如此有趣的节庆,你竟是头一回上街?那你这十八年来都在做甚?”

“儿时许是随着母亲一道玩耍过,但年成久了,早就记不得了,自母亲走后,父亲一直忙碌,我也便没了兴致。”

林松沐坏笑,“说到底还是觉得一个人无趣吧,倒真是奇了,大好儿郎难道不该借机结识几个姑娘吗?”

“那你希望我去结识吗?”白皓灵突然认真道。

“我……”林松沐没料到随口一句揶揄他的话,竟被他拿来憋得自己哑口无言。

世间最有趣的便是说何事便来何事,还没等到林松沐的答案,便有位大胆的姑娘款款而来,横在白皓灵面前。

“这些年都不曾见过白公子,今日倒是得幸能在花灯下相会,不知可否约白公子一道游湖,在画舫一叙?”

要说这女子也颇有几分姿色,因而才能在姑娘们观望犹豫之际,有这自信直言相邀,含羞带怯的眼神直撩人心弦,轻柔的声线让人狠不下心来拒绝。

林松沐不知怎的头脑一热,一把将白皓灵扯到自己身旁,急声道:“他已经有人陪了。”

白皓灵眉眼弯弯,低头去看林松沐,嘴角溢出的笑容比灯火还闪耀万分,“姑娘也瞧见了,还请恕在下不能赴约。”

林松沐脸庞烧红,也不敢抬头去看白皓灵,只任由他牵着自己抬步离去,路过那女子时,林松沐分明瞧见那动人的脸庞是一片惊愕。

走得远了,白皓灵低笑出声。

林松沐有些被人看穿心思的羞恼,“你笑什么!”

“因为我高兴啊!十八年来从没有一刻似现在这般高兴!”

林松沐抬眼去瞅,心下暗叹,原来这张总是冷若冰霜的面庞,笑起来竟是这般光芒万丈,倒真是应了那句,心中纵有万语千言,也找不出恰当的语句来形容你此时特有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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