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奶奶忘记了我

王丽看着手里这根细细的亮亮的针,一个人坐在床边愣住了。是那种最小号的针,可以轻易戳进肉里。

囡囡是王丽和老公何健的第一个孩子,医生抱出产房就跟家属说这个宝宝五官好看呢,以后肯定像妈妈。

王丽和老公是大学同学,四年的朝夕相处让他们决定毕业就结婚。因为何健是他父母将近四十岁才好不容易怀上的老来子,所以很急切地想抱孙子,早早给何健存了一笔钱,婚房也在大学期间就买好了,就等着这对新人入住了。

王丽第一次见婆婆张华,觉得是个面目慈祥,一脸笑容的中年妇女。张华拉着王丽的手说很喜欢她,想他们尽快结婚,早点生孩子,一切事宜他们都安排好了。

王丽也感觉和何健四年感情很好,双方父母都满意,早点结婚也挺不错的。这样这对才大学毕业的情侣,就选了个好日子喜结连理了。

婚后婆婆每天变着法给王丽炖补汤,笑着叫她早早生个孙子出来,趁她还能动,帮他们带,这样也不影响他们的事业。王丽连连答应。

王丽夫妇都是身体健康的年轻人没有任何不良爱好,宝宝就在一个月后默默地扎根在王丽子宫里。

怀胎十月,王丽从怀吐到养,整个人都憔悴不堪,但宝宝生下来,是个七斤八两的小美女,夫妻两个高兴得不得了。各位长辈也表达了祝贺。

婆婆张华在月子里尽心尽力地照顾王丽,期间偶尔开玩笑说再生个二胎成个“好”字。儿子何健每次都反驳说生囡囡王丽已经吃很大的苦了,而且他们都觉得女儿贴心,要把所有的爱都给她。这个时候王丽总是很感激地看着老公,婆婆总是笑几下就出去了。

囡囡从出院回家就是婆婆带,理由是怕王丽年纪小不会带孩子,总是喂奶的时候才抱给她。但也是奇了怪了,医院里住了七天,囡囡都是吃了睡,睡了吃,很少哭,偶尔还睁着圆圆的大眼睛好奇地东看西看。

回到家没几天就开始动不动就哭闹不停,只有喝奶的时候会安静一下。王丽当新手妈妈根本没经验,婆婆愿意带孩子她很感激,每次孩子喂完奶张华就贴心地把孩子抱走,哭声透过几道门已经传不进王丽的耳朵里。

这天婆婆有事出门,王丽把宝宝抱到自己的房间,却忘了拿小被子。她进去婆婆的房间拿了被子走到门口,眼睛瞥到地上有张黄纸。她捡起来一看,纸上字体杂乱地写着什么七七四十九天得男,唯有针破女煞。

王丽看不怎么懂,把纸放在婆婆的梳妆台上。台上有个红色绒布的小口袋,但王丽没有翻别人东西的习惯,何况这个还是自己婆婆的。

囡囡哭闹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有时喝奶也安抚不了她。王丽说带她上医院,婆婆总说没事,女孩子娇气爱哭点没事的,只要不发烧不咳嗽就不要紧,医院跑多了不好。

王丽想着婆婆毕竟有经验,网上也说别经常带宝宝上医院,这样会降低抵抗力什么的。何健这段时间公司忙,每天早出晚归也没时间陪他们上医院。想想孩子哭也不要紧,就先不去医院。

这天王丽喂奶时,囡囡喝了几口就哭个不停,小手乱抓,小嘴里大口大口地吐奶,把王丽吓死了,当下穿上衣服拿起包,抱着孩子就往医院跑,忘记了叫上在楼下超市买菜的婆婆。

囡囡在医院的检查结果把王丽和之后赶来的何健惊呆了,囡囡体内有四十九根绣花针,深深地陷进她身体各个位置。有些针扎得太深必须开刀取出,囡囡才三个月大就要经历开刀这么可怕的事。

谁往囡囡体内扎的针?王丽突然想起婆婆房里那张奇怪的黄纸,拉扯着何健的衣服声嘶力竭地说:“都是你妈害得!”

何健被她摇得头都大了,叫她冷静点,不相信自己那个总是笑容满面的妈会对自己的孙女下毒手。所有亲戚都说张华是真心喜欢这个孙女,一直都是她带的。

王丽跑出医院急忙打车回家,一进门推开上前问话的婆婆就冲进她房间,在梳妆台上翻找。张华急忙来拉开她,王丽推了婆婆一把,在梳妆台最底下的抽屉找到了那张黄纸,旁边还有上次的小红袋子。

王丽打开一看,里面是十几根崭新的明晃晃的绣花针。针尖细得仿佛戳进她心里。

她愤怒地回头看着她婆婆,张华已经瘫坐在地板上满脸泪水。王丽还来不及质问她,何健也赶回来了,看到妻子和母亲这个样子,还有妻子手里的针,大脑一片空白。

王丽和何健离了婚,她无法面对伤害自己女儿的婆婆。原因是张华私底下算过王丽夫妻俩,命中不带儿。想要儿子,唯有在第一个女儿体内扎满49根针。才能破女煞。

当天婆婆一脸歉意地说出这个让人不敢相信又不得不信的理由。还生生地说是为了这个家、为了他们夫妻两个好,从头到尾没有一点后悔的意思。

王丽当天把婆婆骂了一顿之后回到医院照顾女儿,囡囡在医院待了将近一个月。看着从她体内取出还带着血的针,看着老公何健一脸憔悴的样子,听着亲戚们各种替张华求情的声音,她提出了离婚,并且说不同意就起诉张华故意伤害罪。何健只有痛苦地答应了。

王丽带着女儿离开了这个城市,回到了老家。何健搬出了家,张华一个人留在他们的婚房里,小区里的人都对她指指点点,每个人都在说她恶毒。何健爸爸也说她太可怕,一气之下回了老家并且不承认和她的夫妻关系。

张华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嘴里念叨着:“我是为了你们好,为了你们好。四十九天到了,女煞就破了,孙子就有了,孙子就有了,嘻嘻哈哈……”

阿寻,为何不来寻我?

阿寻,阿寻,阿寻……

周寻满头大汗醒过来,是梦。她不记得梦到多少次那只黑猫,那双澈蓝的眼眸悲切地看着她,看着她……

周寻起身,拉开窗帘,独自一人坐在窗台上,今夜月色极好,朦胧的月光洒在窗台上,静谧柔和。

周母在阿寻很小的时候意外离世,周父忙于事业无暇顾及周寻,偌大家中只有周寻和保姆,周寻自小性格孤僻冷淡,不喜与人相处。

明天就是高中开学的日子,周寻拉上窗帘,冲澡老实睡觉。

早上醒来,下楼到餐厅,周文景难得坐在餐桌旁吃早餐,周寻象征性问候:“早安,爸爸。”

周文景温和地点点头,道:“阿寻,今天晚上放学我让张叔早点来接你。”

周寻点点头。

周文景看着女儿,高挑纤细的身姿,乌黑的长发,像极了从前的妻子。

周文景道:“今天爸爸带你去见林阿姨和她的儿子。”

周寻抬起头,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里没有一丝丝感情,声音冷淡,道:“爸爸决定二婚了吗?”

周文景点头,道:“从前爸爸一个人不能好好照顾你,以后爸爸会努力给你一个家。”

周寻轻轻“嗯”了一声,不再说话。

周文景一面欣慰女儿的懂事,并不太大排斥重组家庭,一面心酸女儿对自己的感情浅淡。

周文景温声道:“阿寻,从前爸爸工作太忙无暇顾及你,以后爸爸会尽量弥补你。”

周寻还是轻轻“嗯”了一声,安安静静地吃完早餐。

周寻并不太难过,冷血么,母亲于她而言,是冰冷的墓碑上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关于母亲的记忆已经太模糊,她也早就习惯了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日子。而父亲,努力赚钱为给她更好的生活,她也说不上抱怨。至于父亲选择二婚重组家庭,每个人都有选择伴侣的权利,周文景,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罢了。

周寻不再想这些事情,她并不能改变什么,只能接受。

很快来到了二中门口,周寻和张叔说完再见下了车,根据收到的短信来到了高一七班然后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周寻懒懒地趴在课桌上,看着窗外发呆。

她的容貌极盛,一路走来也惹人注目。

周寻垂下了眼睫,黑发迤逦,皮肤莹白如玉。

不一会儿后,班主任走了进来,是一位戴着黑框眼睛的中年女人,她轻咳一声示意保持安静,众人抬起头来听她开始讲话。

林彦是最后一个进来的学生,他单手提了书包,漫不经心地喊了声报告。众人看着他,狭长的凤眼微微上挑,鼻梁高挺,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虽是笑着,却让人觉得有丝丝凉意。

班主任孙月扶了扶眼镜,点头示意他进来。班里的位子只剩下最后一排,林彦随意地把书包塞进课桌,撑着脑袋双眼放空。

今天早上,母亲林婉突然告诉他,她要结婚了。林彦从未见过他的父亲,林婉也从不与他说。林婉对于他,也不过是每个月按时给钱罢了,也从不过问任何事情。

孙月结束完她的长篇大论后,一转眼就到了饭点,周寻拿了饭卡单独走出去,一路上频频投来的目光,她神色淡淡,安静走到食堂排队,要了简单的一荤一素一汤,周寻素来挑食,吃的也极少,随意找了位子坐下,不紧不慢开始吃饭。

周寻拿着筷子把菜里的青椒一点一点挑出来。倒是有人拍了她的侧颜照传上校园论坛,引得各个年级争相追询周寻的班级,自然,也引得众女生们纷纷嫉妒,更有尖酸刻薄者讥讽她那过盛的容貌。此是后话。周寻倒一概不知,她性子过冷,不喜与人相处,觉得累赘,徒添烦恼。

下午结束了最后一节课,周寻拿了书包走出去,张叔已然等着了,等她来到餐厅的时候,林婉和周文景已经坐着等了。周寻走进包厢,林婉站起来,笑的温和道:“是阿寻吧,快来坐!”

周寻点头,安静坐下。林婉拿了菜单,温声细语,道:“阿寻,你喜欢吃什么?”

周寻回道:“您随意点就好。”

周文景觉得歉疚,这么多年他根本没有好好和女儿吃过饭,也不知道她喜欢吃什么。

周文景问道:“林彦怎么还没到?”

林婉笑了笑,道:“小彦有些顽劣,若是他迟了,我们先吃就好。”

周文景道:“还是给他打个电话问问吧。”

林婉点点头,走出包间去打电话。

林彦已经到了餐厅,他问了前台包间号,接到了林婉的电话,回道:“我到了。”随即挂断。林婉站在门口等着林彦。林彦从那一头走过来,神色冷淡,不见悲喜。

两人走进去,林婉笑的柔和,道:“久等了。”

林彦坐到周寻对面,笑眯眯说道:“唔…真巧,我和妹妹是一个班的呢!”

周文景笑道,“是吗?以后要好好相处啊!”

林彦笑的灿烂,道:“当然了,周叔叔,我会好好照顾妹妹的。”

周寻安安静静地吃饭,并不搭话,也没有抬眼看林彦一眼。

林婉笑道:“好了,快吃菜吧,阿寻,阿姨给你舀汤。”

周寻道:“我不喝汤。”

周文景打圆场,道:“好了,吃饭吧。”

一顿饭下来十分安静,除了林彦偶尔抬眼笑眯眯地看着周寻。周寻性子原本冷淡,全程只安静吃饭。

四人用完餐,周文景道:“林婉啊,那你明天就和林彦搬进来吧。”

林婉温柔地点点头。

周寻道:“爸爸,我出去等你。”随即走出了包间。林彦也笑着打了招呼走了出去。

林彦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周寻面前,笑眯眯道:“妹妹怎么不理我这个哥哥呢?”

周寻抬头看了林彦一眼,不过是极其冷淡的一眼,有些暗的灯光下,周寻白皙的小脸,桃花眼微微向上挑,分外勾人,林彦忽的有些失神。

周寻已经绕开他走了出去,这里是市中心的一间餐厅,车水马龙灯红酒绿,周寻准备过了人行道去对面的一家书店看看,忽然,一只黑猫跑了出来,躲在一旁的草丛开始不停地叫唤,周寻看了一眼黑猫,和梦里的倒是相似,然后过了马路。

黑猫闻夜有些呆愣,呜呜呜他的阿寻,阿寻怎么还是认不出他来!!

阿寻,阿寻走了啊喂!

闻夜反应过来,朝人行道冲过去,已经是红灯,正要开过的车猛然急刹车停住,闻夜在路中间看着少女的背影,“喵喵喵”地哀声叫唤,司机抬头冲周寻大喊:“姑娘!快把你的猫抱走!!”

周寻回头,四周的车不停地鸣笛,司机们都在催促她把猫抱走,她低头看那只黑猫,那黑猫是蓝瞳,朝着她哀切地叫唤,周寻无奈,道:“自己过来。”

黑猫得了话,一瘸一拐跑到周寻脚边,软声软气地喵喵叫唤。周寻继续往前走,这回她是在找宠物店了,好在并不太远,她领着黑猫到了宠物店,宠物店的人给黑猫做了包扎,一边嘱咐周寻注意事项。周寻并不接手去抱,淡淡道:“它不是我的猫。你们这里可以收留它么?”

宠物店的小姑娘摇摇头,道:“我们这儿不收养流浪宠物,你可以把它送去流浪宠物中心。”

周寻无奈,对着黑猫说:“下来,自己跟着我。”

黑猫喵呜一声,听话地从小姑娘手里跳下来。

小姑娘道:“它真聪明!你不考虑收养它么?”

周寻摇摇头。

一少女一黑猫走出了宠物店。

闻夜一面跟着周寻,一面细声细气地叫唤,好像在请求少女收留。

周寻带着它回到餐厅门口,张叔已经在车里候着了。周寻打开车门,道:“张叔,这只黑猫麻烦您把它送去宠物流浪中心。”

张叔点头说好。

周寻把黑猫拎进车里,黑猫睁着蓝色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她,好像知道周寻要把它送走,“喵喵”地叫唤仿佛在求收留。

周寻冷淡地看了它一眼,并不理会它的哀求。

黑猫“喵呜”一声,软趴趴地呆在后座,耷拉着脑袋,好不可怜的模样。

闻夜的黑猫心都碎了,他的阿寻,真的一点点都不记得他了。蓝色的眼睛里满满的黯然神伤。

张叔看了一眼后视镜,这只黑猫很有灵性,不过小姐素来孤僻,从不养猫猫狗狗,只能把它送走了。

周寻安静地走回餐厅,林彦走出来朝她挥挥手想要和她搭话,周寻象征性看了一眼目不斜视地走过,然后坐在休闲区的软椅上掏出手机。

林彦摸摸鼻子,笑了一下,这个“妹妹”真是高冷啊。

他坐到周寻对面,开始有一搭没一搭说话。

“妹妹,你平时喜欢做什么?”

“喜欢弹钢琴还是画画?”

“妹妹这么漂亮,是不是经常收到小男生的情书啊?”

……

周寻突然站起来,林彦抬头看着她动作,周寻生的太好,雪肤红唇,本是一双多情桃花眼却不含一丝情意,冷若天上寒月。不过初见,却已终生难忘。

周寻走出休闲区,周文景和林婉已经出来,林婉温柔地和周文景父女俩道了别,带着林彦开车离去。

周文景转头问周寻,道:“张叔呢?”

周寻道:“遇到一只流浪猫,我叫张叔把它送走。”

周文景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不一会儿,张叔回来了,父女俩坐上车,一路无话。

第二天早上周寻到了教室,林彦笑的一脸灿烂,道:“阿寻,早啊!”周寻淡淡看了他一眼,无话。

班上同学小声议论起来。

“这才第二天,周寻就俘获这么多人的心了!果然啊!”

“看她高傲的样子,都没听她说过一句话。”

赵若涵背着书包走了进来,和同学打了招呼,她的笑容甜美,温柔可亲。

昨天开学,她穿了一袭白色连衣裙,仙气飘飘本想一举拿下二中校花,没想到注意力倒是被别人夺走,想到这儿,她笑的越大甜美,走到周寻位子边,道:“周寻同学,早啊!”

周寻抬眼,回了一个字“早”。

声音倒是又软又轻的,男生们看着两个大美人,越发觉得赏心悦目。林彦坐到周寻前一个位子,对着周寻道:“阿寻,你怎么不理我?”

周寻低头开始翻书,道:“早。”

赵若涵也对林彦笑的温柔可人,道:“林彦同学,早啊,你吃早餐了吗?”

林彦看着周寻,眨巴眨巴眼睛,笑道:“阿寻,你声音真好听。”

赵若涵还等着林彦回答,可惜林彦眼皮也不抬地盯着周寻看,并不理会她的问题。

她只得尴尬地僵笑回了座位,手指握紧的有些发白。

上课铃响,林彦才回了座位。

他撑着头,看着少女的侧颜,越看越好看啊。

周寻并不在意,安静地听课。

午后,温暖的阳光洒在公园的长椅上,一个女孩正斜倚在上面小憩。远处走来一个少年,脸上挂着笑意。少年的手轻轻搭在女孩肩上,“你来了呀。”女孩从梦中惊醒,坐直了身子,羞怯的捋了捋发丝,目光看向别处。

她叫荆茜,来者是她喜欢了多年的人,肖翰。

“今天有什么事吗……”荆茜的脸颊微微泛红,神态略不自然。肖翰直截了当地表明来意:“我要结婚了。”说着从口袋小心地掏出请柬,递给荆茜。荆茜愣住了。她没想到,时隔许久后的再见,带来的是他结婚的消息。“这么快的吗……”她双手微颤,缓缓接过请柬,轻轻打开——是熟悉的,清秀的字迹。默默看完,时间定在一周后。荆茜抬头,对上的是肖翰幸福的微笑。

他一定很喜欢她,荆茜这样想。

沉默良久,荆茜先笑出了声:“怎么,这么长时间不见,结婚的时候想起我来啦。放心好啦,虽然没准备,但是——份子钱不会少了的。”肖翰也笑了:“准备什么呀,份子钱不重要,人到了就好。”说完两人笑了起来。一时间,荆茜感到一丝酸涩。“既然没别的事了,那——我先走啦。”顿了顿,“我会按时到场的。”说完冲肖翰一笑,转身打算离开。“等等——”肖翰把她喊住了。

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打在小路上,树下的女孩驻足回头,暖暖的笑。这一刻,时间仿佛都静止了,只有她的笑容吸引着他的目光。他也跟着笑了。

“怎么?”“嗯——下周,穿你最想穿的衣服来。”荆茜捂嘴:“你也不怕抢了新娘风头。”肖翰不说什么,只是看着她笑。“好啦,知道了,我先走啦。”荆茜刚走两步,又回头:“真的走了。”

背后一束温暖的目光,目送着她离开。

荆茜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一路上百感交集,思绪万千。狼狈地推开门,扑在床上。今天的她,笑得那么明媚,可谁知道她心里的苦涩啊。

高中三年,她一直喜欢着他。无论有没有回应,她一直都在默默关心着他,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终于,毕业前夕,她鼓起勇气,在开满樱花的季节,在树枝上系了一个信封,里面装满了少女的情愫。次日毕业典礼进行完,她匆忙赶到树下,信封却完好如初的挂在树上。风一吹,粉色的丝带随着满树的樱花飘扬。她快走过去一把扯下了丝带,将信封连着情书一起撕了个粉碎,然后转身离去。她背后的地上,是一地的纸片。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喜欢过别人。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他终于还是,要结婚了啊。

——我最想穿的衣服,是和你的婚纱啊。

荆茜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一觉睡了多长时间。

一周以后的婚礼,荆茜还是没敢穿婚纱去——她总不能让人以为她是去抢婚的吧。尽管如此,她还是去了。和他的最后一天,总要不留遗憾。她穿着一件纯白的曳地连衣裙出现在了酒店的大厅里。柔软的布料、流畅的裁剪,这样一件长裙穿在她身上,让她一下成为了全场的焦点。从手包里取出红包,里面装着三千三百四十四元——不算多,甚至可以说很少,但却是她最后能为他祝福的。在签名簿上签下自己的名字,然后走入会场落座。

“……掌声有请新郎出场!”荆茜抬起头,看向台上。肖翰一身白色的直挺西装出现在台上,顿时所有的聚光灯都打在他身上。四周安静了,整个世界只有他在闪闪发光。荆茜目不转睛地看着肖翰,完全没听司仪都说了些什么。“有请新娘出场!”直到司仪喊道这句话,荆茜才如梦初醒,苦笑着盯着上台的方向。

她一定要见见他的新娘。

她要看看,他看上的人,到底有多么美丽善良,温柔细致。如果有幸能和新娘说上话,那就更好了。她会把他所有的喜好,所有的习惯都告诉她。她一定会好好嘱托那位新娘,对他好一点。当然了,也要祝福他们,百年好合。

她只是这样想着,全然没有注意到新郎——肖翰,正从台上走下来,径直走向她所在的位置。等她反应过来,只看见他向她伸出了一只手。她鬼使神差地把手交给了他。

荆茜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他牵上了台。走至台中央,肖翰转过身来,缓缓俯身,单膝下跪。他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精致的盒子,拿出戒指,慢慢套进她纤长的手指。“荆茜,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一时间人声鼎沸,掌声雷动。荆茜一时间又惊又喜,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一边捂着嘴哽咽,一边不停地点头,将肖翰拉起来。肖翰和荆茜十指紧扣,站在台上。司仪眼含笑意,走向两人。“肖翰先生,你愿意娶荆茜小姐为妻吗?”会场静默了。肖翰偏头,看向身旁的荆茜,眼里的爱意恨不能流出来。“我愿意。”“荆茜小姐,你愿意嫁给肖翰先生吗?”荆茜此刻早已哭成泪人,不成句子的说:“我愿意。”

整个会场再次轰动了,人们纷纷为这一对新人祝福。荆茜扑在肖翰怀里,头倚在他的肩上,紧紧揪着他的西装外套:“不要再离开我了……”肖翰轻拍着她的背,为她擦干眼泪:“不会的。我永远在你身边。”

【番外】

樱花树下,荆茜穿着婚纱,挽着肖翰的胳膊,幸福地依偎在他身边。“三,二,一!”在摄影师按下拍摄键的前一秒,荆茜踮起脚尖,覆上了他的唇。“咔嚓”一声,摄影机留下了他们最美好的瞬间。

“如果我那天没去,你怎么办啊。”荆茜把下巴放在肖翰的肩膀上,笑着看着他。“我可是还有后招的!你不来我就找别人啦。”肖翰故意逗她。“噫!除了我谁还能看上你啊。”说着两人都笑了。“其实我还真没想过这一点。”半晌,肖翰答话。“你不去的话,我可能就终身不娶喽。”他一边说着,一边刮了一下她的鼻尖。

——傻瓜。

份子钱当然不重要,你就是我最好的礼物啊。

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因为这是你的婚礼。

你可能永远不会知道,那年的樱花树上,挂着一个少年的回信。

不过,一切都过去了——现在,你只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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