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寿:折现

吾之幸甚

桦桦

周深深,女,今年29岁,大学的时候就认识了她的男朋友高朗,毕业后,两人辛苦工作,攒了几年钱,合起伙来开了一家小众的首饰店,专卖各国小众的设计师饰品,开在大学城附近,一时间很受欢迎,两人在小挣一笔的同时,也商量起了结婚的事情,房子也早就买好了,一切都很顺利。

然而就在昨晚,A城下起了大雨,深深担心店里会漏水,所以一早就去店里看个究竟,没想到竟然发现本应该是今天晚上才到A城,前往国外进货的高朗已经回来了,而且还跟店内的工读生曾小柔衣衫不整地睡在了一起,被发现的当下,两人并不惊慌失措,尤其是高朗,用着一双沉静的眼睛沉默地看着她,一言不发,仿佛这样的局面正在他的意料之中,反而是深深本人,没出息地尿遁了。

于是,深深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失婚了……

深深是个精致的猪猪女孩,脸上不带妆不能活,连高朗都说,你什么时候能让我看一下你的素颜,深深总觉得结婚之后可以让高朗看自己的素颜,但没结婚前的两人还不是时候。但是,经历过失恋打击的周女士,出离地愤怒了,老子天天画着精致的妆,穿着婀娜的衣,男朋友居然出轨一个脸没老娘漂亮,胸没老娘大的黄毛丫头,难道年轻真的是王道?深深越想越不明白,于是,在这个晚上,她选择了买醉,独自一人在酒吧畅饮,一杯接着一杯,本来有几个男人想趁机搭讪,但是,看着美女这不要命的喝法也被吓了回去。渐渐地,视线开始模糊了起来,头越来越低,越来越低,最终,完全低了下去,埋在了桌子上,这时候,有个高而瘦的男人走了过来,轻轻地推了深深两下,深深看了他一眼,咕哝了句什么,就又闭上了眼,男人的脸一阵青白,因为他清楚地听到,深深喊得是,“爸爸”。他直接将深深扛了起来,周围的人见状,也见怪不怪,只当是来酒吧捡尸的,只有两个女生悄悄议论道:“现在帅哥这么没有市场吗?连捡尸的长得都这么好看?”“红马甲是新的时尚单品吗,他穿上好好看。”

头好疼,深深困难地睁开了眼,看着熟悉的天花板,她又重新闭上了眼。“不对”,猛然睁开眼,呵,“昨天不是在酒吧吗?我是怎么回家的?”深深陷入了深深的苦恼。

“不对啊,我怎么觉得昨天最后见到的人是老爸,可是,老爸早就不在了啊”。深深一边挠着头,一边出了卧室。

呵,厨房里居然有一个人,穿着老爸最爱的红色马甲,但是比老爸高,比老爸瘦,深深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双手使劲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吓,幻觉还在,幻觉居然还会唱歌,正在一边煎蛋,一边唱歌。深深努力保持冷静,“请问……您是……?”

男人回过头来,在清晨阳光的照射下,深深发誓,这是自己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人,浑身充满着阳光的气息,微微一笑,深深感觉全世界的花都开了。

深深承认,自己是被美色所诱,所以两人现在能够平静的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

“哼哼……”男人清了一下嗓子,“我从迷雾中来,笼罩在一片黑暗中,穿越千年的孤独……”

深深睁大了眼睛,她震惊的问:“您是金侁?”

男人突然害羞了,含羞带怯地看了深深一眼,“我是周小申,人家一直随你姓的,你忘了吗?”

深深浑身一激灵,突然这么娘是几个意思。可是,周小申,周小申,这个名字,(⊙o⊙)…,跟自己的名字这么像,现在的骗子怎么这么懒,骗人的时候连个名字都不愿意起了。

“我不认识你。”深深肯定地回答。

“别总往正常的方向想。”周申眨巴着眼睛看着她,把下巴放在了手上,深深莫名地感觉有些熟悉,恍惚之中,她好像看见周申洁白的牙齿,不对,周申没有张嘴,怎么会有兔牙。有什么东西突然进入了深深的脑子,从小到大,她认识的叫周申的,并且从正常角度思考得不出结论的,好像只有……呃……她曾经养过的一只兔子。再看向周申,一人一兔莫名地重叠在了一起,她颤颤巍巍地举起自己的手指,“你……你是那只兔子?”

“昂,你总算认出我了。”兔子很欢快,显然,被认了出来,让他感觉很满意,但是深深的情况就十分不妙了,她眼前一花,直接晕了过去。深深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妈妈抛下了爸爸和自己,去了国外,老爸担心自己孤独,就买了一只兔子回来给深深当宠物,小兔子是白色的,深深每天放学回来最开心的事就是跟兔子玩,但是兔子并不爱搭理她,她给兔子起了名字,叫小申,告诉兔子它跟自己一个姓,是自己罩着的兔,兔子的眼里闪过了一丝不耐烦。深深每天每天地给兔子喂胡萝卜,跟它说话,每天提着它的耳朵在屋里转来转去,终于,兔子每天一见深深就要往身上扑,深深写作业,兔子就蹲在她的脚下,一人一兔构成了最美的画面。直到那一天,深深回家发现兔子不见了,爸爸告诉她,我们要搬家了,新家不能养小动物,深深哭啊闹啊,但是一直宠着女儿,愿意满足女儿小任性的周爸爸这次却没有妥协,后来,深深听说小兔子被吃掉了,哭了一整个晚上。兔子好像对自己说,深深宝贝,你一定要等着我回来。

……

深深睁开眼,迎上的就是周小申期盼的目光。“深深,你是不是想起我了?”他摇头晃脑的说话,深深仿佛在他的头上看到了一对耳朵在晃来晃去,也许是越看越像,深深从心里也觉得眼前的这个人就是自己记忆中的兔子君。

餐桌的两端,深深和兔子君分坐两端,俨然一副谈判的样子,当然,这是应周深深女士的要求,对面的兔子君早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坐到深深旁边。

“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伸手制止兔子君想要过来的动作

“什么怎么回事?”兔子君一脸迷茫。

“你不是被吃了,怎么又变成了人?”

“咳咳”,兔子君清了一下嗓子,郑重其事地说:“我可不是一般的兔子,可以算作是兔子中的精灵,你们当时吃掉的只是我的肉身,而不是我的灵魂。”见深深一脸震惊,他又补充道:“好吧,你们吃掉的不是我的元神。那个时候,我在你们这里历劫,趁着我身体虚弱的时候把我捉了起来,成了你的宠物,后来,你就都知道了”。我的天,敢情自己当年养的还是一只凡兔。

“那你在我身边晃悠啥?”

“我跟着你已经一个月了,前些年我一直在兔届休养生息,强健体魄,决心锻炼好身体,提高仙力再去找你,这样就再也没有人能把我们分开。”

“哇,那你现在岂不是很厉害,能不能表演一个胸口碎大石?”

兔子君突然害羞了,他低下了头,害羞地说:“其实……人家这么多年,身体真的特别好,再也不会随便变身了……”说完,还眨巴了眨巴眼睛。

“所以,其实,你的意思是,你什么法术都不会?!!!”

“诶呦,话也不是这样讲了啦,不是说男人最大的优势就是脸吗,你看我的脸,是不是特别完美,特别好看,见过的兔子都说好,难道你不喜欢吗?”

望着他白瓷一般的皮肤,深邃的大眼睛,还有红润的嘴唇,深深自叹弗如。

“人家喜欢你。”兔子君娇羞地抛下了最后一颗炸弹。

深深跟兔子君正式开始了同居生活,每天早上,兔子君做好早饭,虽然都是草,呃,蔬菜类,但好在还有一颗鸡蛋。白天,两人一起到店里上班,晚上一起下班,兔子君过起了给霸道总裁深打工的生活。

自从深深目睹了高朗和曾小柔的奸情,这俩人可能自知理亏,就再也没有出现在深深面前,而深深每天的生活也被兔子君填满,过得圆满而充实,直到这天,高朗神情憔悴地到了店里,对深深说:“小柔怀孕了,她还是个大学生,我得对她负责,深深,对不起,店跟房子都给你,祝你,以后幸福。”

高朗走后,深深哭得不能自已,其实从看见那一幕开始,深深就已经明白自己跟高朗回不去了,两人在一起多年,相比刚认识时的喜欢,更多的可能是彼此在一起的习惯,深深此时的眼泪更多地是在哀悼自己逝去的青春,毕竟,自己的青春岁月中充满着一个名叫高朗的痕迹。

兔子君快要疯了,他一直以为,这么多年,只有当时自己的离去给深深带来的打击最大,最伤心,并且为了这个在兔届臭屁了很多年,他一直没把高朗放在眼里,没想到深深竟然能为他哭到这个地步。哼,不就是一个小白脸,兔子君恶狠狠地吃了一口草,他已经忘了自己才是脸最白的那个。深深跟朋友聚会完回来,看到的就是这诡异的一幕,兔子君一边吃草一边恶狠狠地看着电视屏幕,突然,不知道看到了什么,嘴角突然扬起了笑容,他长得好看,这抹笑容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失了色,突然,深深很好奇究竟是什么能让他笑得这么好看。

第二天,深深终于明白了昨天兔子君的笑是什么意思,兔子君开始每天坚持不懈地向深深求婚,无论是什么对话,都以求婚为结束。

“周小申,帮我结账。”

“你跟我结婚,我就帮你结账。”深深脸色通红,顾客们笑得不能自已,有人还起哄,让她嫁给他。

在数不清的求婚之后,这天,兔子君一早就不在,深深喊了几声,没有人回答,感觉很不习惯,她突然惊慌的发现,自己并不知道兔子君的联络方式,如果他突然失踪,自己竟然完全找不到他,那他现在是走了吗?深深的心沉沉地往下坠。

“深深宝贝,我回来了。”在深深自怨自艾的时候,兔子君蹦蹦跳跳地回来了。

深深一脸纠结地看着他,就在刚才,她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自己好像……仿佛是喜欢这只兔子的。

“深深宝贝,跟我结婚吧。你看,我给你从兔届带回来的。”兔子君伸出了手,里面有一颗很漂亮、看起来很透彻的红宝石戒指,“这是用我肉身上的兔眼做的,是不是很漂亮?电视上说了,女人喜欢漂亮的戒指,我身上最漂亮的就是红眼睛了,你看……”

听着兔子君絮絮叨叨的话,深深突然流下了眼泪,自从母亲离开,父亲去世,被高朗抛弃之后,她有多久没有体会到这种被关心的纯然的幸福,她抬头看着窗外,突然发现,往常被雾霾笼罩着的天空,今天依然很蓝。

“用生命在耍帅请求添加您为好友。”

梓予盯着手机屏幕上的好友申请,眼中闪烁着许久未见的光芒,内心的激动与狂喜在她发抖的手上完美的诠释出来。

“嗨,最近怎么样?”他发过来一条消息。

“我挺好的啊,你呢?”

“也还不错,就是心里好像少了点什么。”

梓予看到这句话,激动的心情急转直下,目光一下子黯淡下来。她反复的读着那句“心里好像少了点什么”,又回想起属于他们两个的从前。

1

梓予在排练室里琢磨着手里的朗诵稿,同时也在后悔为什么要报朗诵节目,一个鼻炎患者的重度鼻音加上不够有特点的嗓音,还是一个非专业人士,在两位专业的搭档中间显得格格不入。跟朗诵组一起排练的还有主持组,梓予正陷入各种纠结的时候,一个男生引起了她的注意。

这个男生个子很高,身形挺拔,不管行走还是站立都很有气质。这样有气质的男生非常能够吸引梓予,她在一旁装作认真读朗诵稿的样子,然后时不时的抬头看看这个男生,想要认识他,又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先开口。

这时指导老师推门进来,给他们介绍了这个男生,原来他叫孟渭,是新选中的男主持人。大家都对孟渭表示欢迎,梓予这才有机会好好看看这个吸引他的男生。

孟渭其实没有梓予想象中那么帅,很腼腆,不爱说话,但是不知道为何,梓予的眼睛总是想看向孟渭。

排练开始了,梓予总是朗诵不出指导老师要的那种铿锵有力的感觉,于是到了她那一段,她卯足了劲大声的读出来,脸憋的通红,她感觉那一瞬间脸烫的像发烧一样,她知道孟渭正在看着他们排练,肯定也看到了她的窘态。梓予觉得自己完蛋了,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跟孟渭有交集。

排练结束后,梓予收到了孟渭的好友申请,两个人简单了聊了几句,孟渭聊起了梓予排练时脸红的事情,梓予心想这个人真不会聊天,非要把我的尴尬继续下去不可,然后回了他一句“很尴尬,不过还好,效果出来了”。

刚刚发送成功,对话框中弹出一条消息,让梓予在寒冷的冬天感觉到一股暖意。

“不过你脸红的样子真的蛮可爱的。”

2

梓予和孟渭渐渐的熟络起来,两个人一天除了睡觉和排练的时间基本上都抱着手机聊天,梓予盯着屏幕傻笑的次数越来越多,身边的朋友从刚开始的强烈好奇变成了现在的平淡回应“哦,在和孟渭聊天啊”。

晚会结束后,老师带着主持组和朗诵组一起聚餐,唱歌。梓予是一个不擅长社交的人,但是聚会有孟渭在,她无论如何都要参加。

聚餐时,孟渭坐在梓予旁边,大家一起玩了大冒险,孟渭被抽到跳性感的舞,一个腼腆的男生,四肢僵硬的扭了几下,梓予用手遮住眼睛,只留一条缝,毕竟画面太美有点不敢看。

在KTV唱歌时,孟渭又坐在了梓予身边,这让梓予禁不住乱想:是偶然还是他故意要坐在梓予身边呢?不过,不管是偶然还是有意为之,能离孟渭这么近,梓予就已经很满足了。梓予唱歌还不错,手握麦克风唱歌的时候是梓予最有信心最放松的时刻,大家都在赞叹梓予的歌声,而梓予关注的只是孟渭一次次投向她身上的目光。

孟渭点了首超级英雄,每一次唱到副歌部分,“你说我是你的超级英雄,偶尔也客串你的出气筒……”孟渭总会将眼神从提词屏上转向梓予,梓予懂得,那种炽热又温柔的目光,是孟渭传达给她的信息,这份情意只属于她一个人。

谁也没有把爱说出口,但彼此心里都明了,这种感觉既幸福又让人心急。

放假后孟渭送梓予去车站,在候车区依依不舍,不敢表达出来,就互相开着对方的玩笑,梓予能感觉到,孟渭的眼睛里充满了对梓予的宠溺,他摸了摸梓予的头,说“不要太想我啊”,梓予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她不想在他之前表明心意,慌乱之中说了句“我头发没洗,你抹了一手油,哈哈!”孟渭接受到梓予这个梗,嫌弃的看了看自己的手,撇弃嘴来说“算了,回家正好炒盘菜。”

孟渭总是能接住梓予的人各种梗,化解尴尬,又会让梓予很开心。

梓予要进站的时候,不开心的情绪毫无保留的展现在脸上,她终于忍不住问孟渭“我可以抱抱你吗?”

答案当然是可以,拥抱过后,梓予转身的瞬间,孟渭又把她拉回来,轻轻的吻上梓予的嘴唇。

梓予先是睁着眼睛手足无措,接着害羞使她的双颊又开始发烫,她强装镇定,努力的让自己平静下来,在孟渭睁眼之前将脸上的粉红色褪去,但她越想镇定,越着急,脸上发烫的感觉就越强烈,孟渭睁开眼睛,看着面前一张像极了猴屁股的脸,哈哈的笑着说“哟哟哟,小可爱脸这么红”,然后将她揽入怀里,紧紧的拥抱着她。

孟渭用一个吻表达了他想说的所有,也许,喜欢是可以用多种方式让对方知道的。

3

后来孟渭告诉梓予,当他看到梓予害羞的样子,就决定一定要把这个女孩娶回家。

孟渭和梓予,每天在一起都甜到齁嗓子,梓予每看到好吃的好玩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给孟渭送去一份,买来的水果洗好之后放在保鲜盒里给孟渭送去。孟渭会将梓予说过的所有愿望都记下来,列成清单,慢慢实现。包容梓予所有的小脾气,梓予不高兴甩脸子,亦或是吃醋生气,孟渭总是默默地听完梓予的抱怨,然后一直道歉,直到梓予原谅他。

孟渭和梓予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的场景,全在细节中完美体现。

梓予记得和孟渭在一起的每一个瞬间,一起规划未来,一起在操场散步,一起坐在地上聊天,孟渭最喜欢躺在梓予腿上,看着梓予越来越厚的双下巴傻笑着,但从来不嫌弃梓予胖,总是对说不要减肥,肉肉的超可爱。孟渭一直都是把梓予当作小公主宠着,像掌上明珠一样捧在手心里,生怕掉在地上磕着碰着。

可梓予是一个比较强势的女生,很要强,孟渭说,梓予你以后一定是个女强人。

某一天朋友告诉梓予,她健身时看见孟渭和一个女生举止亲密。梓予先是愣了一下,而后心想,孟渭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但这件事不管是真是假,一直都是梓予心中的一个结,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去询问孟渭,“我朋友说看见你和一个女生在健身房举止亲密,是真的吗?”

梓予期待着孟渭否定的答案,等来的却是一句“我没有什么好解释的。”

梓予并不生气,她很失望,她突然不认识跟她相处了一年的孟渭。

两个人冷战了一段时间,梓予问孟渭怎么打算的,孟渭只是浅浅的说了句“这么长时间了,也该解决了,我们分手吧。”

梓予不死心,她对孟渭说,我要你当面告诉我。梓予认为,孟渭的眼神不会欺骗她。

两人见面后,梓予对孟渭说,“说吧,说你不喜欢我。”梓予看到孟渭的眼睛里不再是宠溺,而是深深的愧疚,他咬了咬嘴唇,说“我不喜欢你了,我们分手吧。”

对梓予来说,真正的晴天霹雳正是那句不喜欢了,梓予没说一句话,扭头就走了,到了楼下,慌张的掏出手机想要再说点什么,发现联系人里已经没有他了。

分手后的梓予,突然变得安静了,笑点变高,容易悲观,连续好几个晚上哭着睡着,分手几个月仍然沉浸在悲伤里,拒绝看任何关于爱情的文章,电视剧以及电影,哪怕一个小片段都会让梓予哭到双眼肿胀的像只金鱼。

她要跟孟渭复合,几乎是用祈求的语气,仍然被拒绝。

这次孟渭是真的走了。

4

梓予回过神来,想想距离他们最后一次聊天已经有半年了,手机提示音一条接着一条,她这才突然想起,还没有回复孟渭的消息。“用生命在耍帅”,这么无厘头的网名是很符合他的性格,孟渭告诉梓予,当初他是故意从健身房里跟那个女生做出很亲密的样子,就是想用分手看看他在梓予心中的位置,他的计划是先分手再和好,却没成想这一分就再也没复合。

梓予也早已想明白,孟渭的离开其实是因为梓予强势的性格,让孟渭很有压力,梓予也成长了很多,如果可以重新在一起,梓予绝不会想以前那样强势的对待这份感情。

可如今孟渭和梓予,怕和好之后又会分手,都默契的选择了做朋友。

梓予放下手机,眼泪一滴滴的从眼眶跳下来,慢慢打湿手背,她擦了擦鼻涕和泪水,在日记本里写下几行字:

我仍然想和你共度余生。我们漫步在麦田,抬头便是蓝天,转眼可见明月。我的皮肤会被刺眼的阳光晒成你的颜色,我的眼眸会在夜晚闪烁着有你的皎洁。我们笑啊、跳啊,抬头纹都笑出了三个褶。我们在大雨中拥抱,追着暴风跑。终有一天,我想我会与你一起,把渲染孤单的个人传记,改写成世间最浪漫的情书。

(1)

寒冬的夜里,卖火柴的小女孩一盒火柴都没卖出去。

大雪覆盖了整个城市,凌冽的风在耳边呼啸,卖火柴的小女孩拖着不合脚的鞋子在雪地里行走,发出咯吱咯吱的踏雪声,她的脸已经被冻的通红,刚烫的金色卷发在风中飞舞。

说起金色的头发,还是她偷了爸爸放在抽屉里的钱烫的。因为这事,她还被打了一顿。

自从她的妈妈死后,爸爸娶了后妈,她变得更加叛逆,以前,她也是班里的三好学生,这事之后,她就结交了一些校外的社会人士,抽烟打架烫头,叛逆三件套,她学了个遍。

风中飘来了一阵烤鸡的味道,她想起了外婆做得烤鸡,那可是一绝,金黄酥脆的外皮,里面的肉质细嫩却有嚼劲,想想就流口水。外婆去世之后,她再也没有尝过这样的美味了。

又是一阵疾风吹来,卖火柴的小女孩裹了裹单薄的衣服,冻得瑟瑟发抖。

爸爸让她出去卖火柴,要她赚烫头发的钱,而她却一根火柴也没卖出去,她想到回家又要受后妈的奚落,说不定还要挨爸爸的打,她就不想回那个没有温度的家。

小时候,她也是父母的掌中宝,她也曾坐在爸爸的肩头,玩骑大马的游戏,可是自从爸爸心心念念的儿子出生以后,她在家里越来越没有存在感,热闹都是他们的,她什么都没有。

(2)

既然这样,那就不回去了吧。

卖火柴的小女孩下定了决心,世界那么大,她想去闯闯。

M城不大也不小,有两个汽车站,一个火车站。要去哪儿呢?卖火柴的小女孩陷入了沉思。

那就去南方吧,那里四季如春,没有严寒。

小女孩缩着脖子,双手环抱,弓着背,向火车站走去,在洁白的雪地上留下了一连串的脚印。

深夜的火车站,只有零星的行人。

到了这里,她才想起了一个现实问题――没有钱。

她颓然地坐在火车站里的座位上,低下头,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支火柴,划了一下,火花顿时就窜起来了,她用手拢着这弱小的火苗,感到了一丝丝温暖。

“小妹妹,喝杯热水吧。”

小女孩抬起头,看到了一个慈眉善目的女人,大约三十多岁,她的声音好像一阵春风般柔和,让人想要信赖。

她接过女人的水,捧在手上,顿时感到了一股暖流流向心里。

有时候,陌生人比家人还温暖。

(3)

女人得知小女孩无家可归时,邀请她在她家暂住一晚。

小女孩没有丝毫怀疑的就跟她走了。

她把自己的围巾给了小女孩,不断提醒小女孩路上滑,小心点。

走了大约十多分钟,就到了女人的家。

她的家在一座古老的单元楼,人烟稀少,远离市区。

女人热情地招待小女孩进门,门里面,一个男人直勾勾地盯着她,他的眼神让她感到很不舒服。

“你先进房间里休息,我有些事情要处理。”

小女孩进了房间,越想起那个男人的眼神,越觉得不对劲,她趴在房间的窗户上,仔细听外面的动静。

“这么水灵灵的姑娘,最少要四千。”传入耳朵的正是那熟悉的温润的声音。

原来,女人是个人贩子。

小女孩的心情跌落到了低谷,世界上已经没有再对她好的人了。

现在不是难过的时候,要赶紧想办法了。

“住着还习惯吧。”女人推开门进来,一如既往得和善。

原来有的人还有两幅面孔。

小女孩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挺好的。我这次出门就是为了去找工作,我还有两个女同学要一起去。”

女人听到还有两个女同学,自己还可以多赚一笔,心里不禁一动。

“明天一早,我带你去找你同学,今天晚上就安心在这里睡吧。”女人温和得笑了笑。

(4)

小女孩一夜无眠。

阳光从窗户里飘了进来,今天是一个好天气。

小女孩坐在女人的车上,向她指定的地点驶去。

“姐姐,你就在车上等我,我找到同学了,就带她们过来。”小女孩朝着女人一笑,一脸人畜无害。

这下,总算摆脱了她,小女孩高兴的蹦蹦跳跳。

前方,有一个精瘦的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在烤火。

小女孩灵机一动。

“大叔,你一个人在这烤火呀,你的妻子孩子呢?”

“嫌我穷,早跟别人跑了。”

“那我给你介绍一个,三十多岁,长的还不错,你看怎么样?”

“多少钱?”

“我就赚个介绍费,四百就成,不过就怕那个女人不乐意。”

男人嘿嘿一笑,“你把人带来,剩下的事不用你操心。”

小女孩心情很愉悦,蹦蹦跳跳的跑到了女人的车上。

“姐姐,我那同学的父母不同意,还要拜托你去跟她们的父母说一说。”

女人一听,没有丝毫怀疑的就跟小女孩走了,小女孩把她带进了男人家,那女人就再也没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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