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能给个微信吗

“其实,我那时候都买好机票了。”咖啡的热气氤氲了沈信的脸庞,属于沈信声音的记忆在脑海中盘旋。

“你说什么?”许禾努力想看清沈信的脸,可是只有模糊一片。

“大抵是那个时候太过年少轻狂,总觉得你不够爱我,想和你的梦想一较高低,然后不肯退步。

其实,后来想想,我的未来规划里都是你,让一步又能怎样,只是没想到,你走的那么决绝,买好了机票去找你,你却已经出国了。那时候感觉被你遗弃了,真的没想到你连声招呼都不打就直接走了,仿佛急于摆脱我,”

沈信轻抿了一口咖啡,笑容中带着点苦涩和愧疚,“后来还是不甘心想去国外找你,但是那时候家里正好出了事情,于是就耽搁了,等冷静下来之后,我突然就明白了你的想法,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有喜欢的东西是件很幸福的事,而我不应该成为你幸福的绊脚石,所以放弃了去找你的想法。

你在国外一待就是五年,五年的时间,能改变的东西太多了。

我想等你,又怕你遇见了更好的人早就忘了我,也怕我错过身边那个深爱我的人。”沈信后来的语调已经趋于平淡,仿佛老友叙旧,却又没有故友那么热切,他放下手里的咖啡杯,许禾才看清他的脸,还是老样子,棱角分明,只是眸子里多了些波澜不惊。

许禾摩挲着咖啡杯壁,小心的措辞,“对不起。那时候我太任性了,我总觉得自己还年轻,还可以作,还有力气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然后常常忽略你的感受。”

沈信无所谓的笑了笑,“都过去了,也不全是你的错,我也有错,你那时候在我眼里是发着光的,说到底,还是我太不自信了。”

沈信单手扶住下巴,笑得像极了两人初见时的模样,洒脱又淡然,他说,“总感觉,我们遇到的时间不对,你教会了我什么是爱,教会了我怎么拍照片更好看,可我现在去爱了另一个姑娘,把另一个姑娘拍的很好看。”

许禾见状,故作嫉妒的样子,“说的就是呢,都后悔死了。”

两人相视一笑,许禾突然道:“但其实,我很幸福,我很庆幸我青春里遇见的人是你,真的,沈信,谢谢你。”

空气中有一瞬间的静默,许禾有些不自在的开口,“你那个时候一定很难过吧,因为我的离开,因为父亲的离世。”

“嗯,很难过,难过的要死,但是,也是在那个时候,遇到我现在的妻子。有时候,觉得缘分也是件很奇妙的事情。那个教会了我爱的姑娘,离开我,然后让我更懂得去珍爱别人。”沈信的眸子里没有太多对生活的怨怼,更多的是释然和珍惜。

许禾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她知道沈信不是故意气她,沈信是真的放下了,她也真的为他高兴,可是祝福的话就像梗在了嗓子里,怎么也说不出口。

沈信看着许禾出神的样子,笑道,“喂,看我看得这么入迷,可别重新爱上我。”

许禾回神,无奈瞪了沈信一眼,“你想多了,我也是有男朋友的人好么,我只是突然想到了和你恋爱的时候,朋友跟我说,你跟她聊起我的时候眼睛会发光,满眼尽是温柔宠溺,嘴角会不自觉的上扬,她还跟我抱怨腻死人了。”

许禾顿了顿,继续道,“我一直想象不到,你那时的表情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可能是因为当局者迷。但是刚刚,我好像知道了。”

沈信听罢,温柔的笑了,只是目光却没有落在她身上。

许禾很认真的说:“沈信,你以后一定会特别幸福。”不过沈信似乎没有听到,许禾注意到他的眼睛突然一亮,然后就离开了座位。

许禾顺着沈信的目光看向窗外,那是一个非常娇小可爱的女孩子,藏在厚厚的围巾里,和风风火火的她一点也不一样,她的手里还牵着一个三四岁大的小男孩,捂得严严实实,依稀可见那双灵动的,像极了沈信的眼眸。

许禾看着沈信推开门,迎了上去,看着他自然而然接过女孩的围脖,牵过小男孩,朝她走了过来。许禾急忙站起来,一不小心打翻了桌边的咖啡。

许禾笑着说:“哎嘿,看我这看见嫂子,给我紧张的,嫂子你好,我和沈信是大学同学,今天刚从英国飞回来,想着和沈信好久没联系了就约出来坐坐,”

许禾不自觉地摸了摸头,“他可是一坐下就跟我说,要和嫂子一起去超市买菜,没太多时间陪我叙旧呢,不过一会我男朋友也来接我了。”

许禾絮絮叨叨一大堆,后来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她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沈信妻子的笑容,暖暖的,像个小太阳。

“我知道,沈信跟我说过你,洋洋,叫姐姐。”沈信的妻子拉过孩子,对着许禾轻笑。

“姐姐好。”小孩子很懂礼貌,笑得和他母亲一样温暖。大概人总是对温暖的事物毫无抵抗力吧。

许禾蹲下摸了摸暖暖的头,将手腕上的手串摘了下来,“初次见面,姐姐也没带什么礼物,这个手串送给你,保护你以后平平安安的。”

沈信看见那个手串,眸色一顿,旋即笑了笑,“收下吧,洋洋,姐姐送你的。”

“嗯。”小洋洋开心地点了点头。

没说几句话,沈信便问许禾要不要去他家吃饭,许禾很自觉的拒绝了。

许禾目送着一家三口的离开,脸上始终挂着得体的笑容,洋洋似乎很喜欢许禾这个姐姐,走的时候依依不舍,还邀请许禾去他家玩,期间回了好几次头,许禾都笑着跟他挥手再见,直到再也看不见。

许禾想,五年前,他看着她转身离开。五年后,她看着他逐渐远去。

许禾回身,拾起桌子上的餐巾纸,擦了擦脏掉的衣服,一点一点,温柔细腻,脸上勾着幸福的笑容,恍惚间,好像有人一边责备她的不小心,一边蹲下身无奈又温柔的将她身上的污渍擦干。

豆大的泪滴不争气的滴落在桌子上的咖啡渍上,晕染出桌子的浅黄色,又慢慢融成咖啡的棕色。

许禾停手,看着对面桌子上还冒着热气的咖啡,终于忍不住趴在桌子上大哭起来,米白色风衣的袖子上沾满了刺目的咖啡。

沈信,我说你想多了,我不会重新爱上你的,我说谎了,从没停止又何谈重新爱上。

沈信,你真的好决绝,爱上别人的时候,眼里真的一点都没有我,我不知道是该替那个姑娘庆幸,还是替自己悲哀。

沈信,你说你不自信,我错就错在太自信也太自我,总以为你还会在原地,可谁还会在原地呢。

沈信,我还是喜欢你,但哭过这一场,你就再也不是我心中的那个少年了。

哪有什么男朋友,不过是不想输得太惨。

我许禾,永远都是最骄傲的。

许禾深吸了一口气,抽出纸巾,擦了擦眼泪和鼻涕,抬起头,一张清秀稚嫩的脸映入她的眼帘,吓了她一跳,许禾失态,气急败坏的骂到,“你有病啊?”

对面的人也不恼,娃娃脸上挂着明晃晃的笑容,“姑娘,我看你好像失恋了,本店对失恋的人有特权的,喏,送你一杯奶茶,暖一暖。”

许禾毫不客气的接过奶茶,脏袖子蹭了娃娃脸一手的咖啡渍,也不自知,娃娃脸若无其事的收回手,许禾也没注意,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你是这的工作人员?”

“算是。”

“算是是什么鬼,我要结账。”许禾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娃娃脸皱着眉,前调略显苦恼,后调带着阔气,“我们老板说,对失恋的人要宽容,所以你的单免了。”

“那替我谢谢你们老板哈。”许禾道的谢毫无诚意。

娃娃脸依然笑容满满,“我们老板说了,不用谢。”

许禾觉得奇怪,“你们老板什么时候说的?”

“刚说的,”娃娃脸笑嘻嘻地摸了摸头,不好意思的说道,“我们老板就是我。”

许禾无语,准备要走。

“姑娘,留个微信吧,我对你一见钟情了。”娃娃脸拉住许禾的手腕,勾唇浅笑,随意又认真。

许禾挣了挣,没挣脱,无奈翻了个白眼,“小孩,我可能都是你阿姨的年纪了。”

明显在阿姨上加重了语气,说不清是故意想挣脱娃娃脸的束缚,还是心里对沈信妻子的那句姐姐耿耿于怀。

她许禾又不傻,国内国外圈子都是上流,没少被浸染,明着是夸她年轻,暗里直接被沈信老婆降了一辈,这硝烟来的轻巧随意又无奈自然。

没有沈信这个中间人,许禾一定喜欢这个看起来温暖会说话的小姑娘,有沈信夹在中间,这话怎么理解,端看许禾自己了。

“我就是长得小,你觉得都开了咖啡店的我,年龄会小么?”娃娃脸扁了扁嘴,透着委屈意味的声音打断了许禾飘走的思绪。

许禾没有犹豫太久,就交出了自己的微信号,或许是因为她想证明她过得并不是非沈信不可,也或许是,她并不反感这个男孩,哦不,男人。

你看,有的时候,爱情就是这么奇怪,也许相遇的时候不是你最美最高傲的样子,可你们还是相遇了,可他,还是对你一见钟情了,而刚刚好,即便你失恋了,你却没有失去面对爱情的勇气,刚刚好,你对他也并不反感。

后记:

许禾说:“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当初出去看看的决定,我只是觉得可惜,那时候太自信了,以至于没能好好处理和沈信的这段关系,给他带来了伤害,但是他遇到了他现在的妻子,那个样子的他让我觉得他很幸福,他们非常合适,”

许禾无奈的整个人被抱在怀里,继续说道,“当然,我现在也很幸福,你终究会遇到一个人,见过你所有难堪的样子,也懂得你所有说不出口的高傲。遇到他,会让你觉得,你是小公主你也是女王,而他既是你的小奶狗,也会是你的霸道总裁。”

我看到许禾和她的曲先生相视一笑,屋子里是一派脉脉温情,曲先生充满占有欲的怀抱无端令人感到安心,许禾在曲先生的怀抱里敛起一双翅膀,收起一身高傲,就像个坠入爱河的、很可爱、很可爱的小姑娘一样。

可爱,是我从没用在许禾身上的形容词。她那副样子,是我从没见过的。曲先生和曲太太很幸福,不过,如果曲太太能不操心我的恋爱二三事,我觉得我也会很幸福。嗯,沈先生和沈太太也很幸福,如果沈先生能不经常怼我,太、飘,还是那句话,我觉得我也觉得很幸福。

微凉晚风中夹杂着些许细碎的雨丝。

远方天空中一片墨绿色流动着,渐渐笼罩了大地。

此刻的我与天南地北的游客共处于大理的一方旅社之中。旅社的老板是个爽朗的中年男人,自身独成一种韵味,民谣歌手般低沉嗓音,健硕身躯,一尾浓厚络腮胡。

在我住在这里的第三天,也就是今天,老板组织了一个主题晚会。夜幕降临,灯火初起的时候,我们聚集在了大厅。大厅中,架子鼓有节奏的打击声以及吉他弦缓缓波动中,民谣歌手低沉的嗓音充斥了大厅。

不知是这天的灯光太迷离还是夜色太温柔,不觉间我们谈到了曾经年少的我们。听着形形色色的故事,看着或惋惜或兴奋的人们,我忽然想起来很久以前,曾有一个男孩,说上大学便赚钱带我去旅行。

与他相识,正值寒冬。

那时窗外的腊梅开得正盛,香气溢满了整个教室。

那天午后,老师拿着新排的座次表让我们按序就坐。如无数青春校园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一样,我坐在你的前面。我们,成了前后桌。而那时我不知道的是,不久的之后,我会喜欢上你。

那时的我还比较嗜睡,早上起床便成为了一项艰难的挑战。而在寒冷的冬天,我更是在室友稀稀疏疏的洗漱声停止几十分钟后,才鲤鱼打挺迅速地翻身起床。即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还执着于“早餐要吃好”的最后底线。

本着这样的想法,我的早餐往往是小卖部的切片面包配上一瓶牛奶。当教室中的读书声起时,我躲在桌前一堆书形成的天然屏障后,享用起了我的早餐。为了追求速度,弯着腰的我两手抓着面包外的包装袋,将四片整整齐齐的切片塞到嘴中,带着点坚定和满足感咬下去,如此往复。

“好可爱啊”,这样一句简短的话飘进了我的耳朵。

我咬面包的动作顿时停顿了一下,看了一眼同桌投过来的意味深长的目光,我松开了面包,转过头来对着你傻笑着,说了一句谢谢夸奖。

你靠着椅子,背挺得似崖上的青松。即使是那样有限的空间中,你还是给了我随意中又自带了一丝霸气的感觉。我看着你,意外地发现你的耳朵竟然红得似煮熟了的虾。

那时我想,那么霸气的你既像战场上一往无前的战士,又像电视中发号司令运筹帷幄的老大。在后来的时光中,我才慢慢地了解到,原来,你的梦想是读军校,穿上军装保家卫国,多么铁血正直的好男儿啊。

转过身,暗暗呼出一口气,我又抓着面包吃了起来。可是后知后觉的我才发现,我竟然在转过身后脸红了起来,连带着耳朵也带上了一丝粉红色的色彩。

多么的莫名其妙又不可思议啊!于是我将头埋得更低,更专注地啃着面包来平复着我激动不安的心。

如青春期许多明朗干净的男孩子一样,你酷爱打篮球。篮球场上,飞扬的发梢晶莹闪亮,瘦高个的少年,自带耀眼光芒。

记忆中,夏天的阳光穿过树林梢,空中飞扬的尘埃四散在光圈中。那个季节的你,酷爱白衬衫,高高瘦瘦的,虽称不上帅,却也干净明快。带球奔跑的少年,目光坚定,脚下生风。我总是爬上看台,站在最高的一层台阶上踮着脚尖,任目光穿越大半个球场去追随某个身影。

后来,他的兄弟发现了我这个看客的存在。一次如往常打完篮球后,一群意气风发的少年拥着他逆光来到了看台,将无处逃遁的我逮了个现形。

“你怎么在这儿啊?”他笑得似雅痞。抬头,望见眼前此刻的少年,逆着光,似身后的阳光光彩夺目。

我尴尬地傻笑着,慌乱地说着喜欢看你们打球的谎话,看着如此状态的我,他笑得更嗨了。那天,他邀请我和哥们一起去吃饭,走在后面的我看着前方后脑勺,踩着脚下影子,想的是那些莫名的情绪。

路过一家新开业的店时,兄弟伙从门前的花上取了几支花下来给他。他转身自然地将花递给了我。我的心,一团乱麻,七上八下。

饭桌上,我埋头专注于吃东西,静静地听着你们的调侃。“林哥,你以后赚了钱干什么?”大概暗恋时的女孩子都比较喜欢默默地幻想着自己和另一方那一点点有可能的契合,那时的我竟默默地想走入你的往后余生。

“不干什么,养自己和媳妇”,玩世不恭的态度,年少轻狂的语气。大概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在心里默默得将你夸了一遍,真好,肯定是一个疼媳妇的好儿郎。

“为啥要你养呢?女孩子也可以自己养自己啊。”一向独立成性的我不禁反驳道。一时之间,桌上发出了一片绵长的“哦~”的起哄声。

一脸不明所以地望向他,发现他的耳朵几乎是瞬间变成血红色。默默叹道,他真的是,很容易红耳朵啊。而那时的我,虽活泼外向却也含蓄委婉。我们两个似乎都蓄着一股劲儿,将年少的心事压在心底。

他的好兄弟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人的时候,我鼓着嘴巴几经纠结后似赌气一般地说:“我喜欢谁你知道呀,就是你以为的的那个人。”

一时之间,起哄声此起彼伏。我偷偷地将目光转向他,看着他若无其事地望着一个不知名的方向。他的目光空幽幽的,似乎找不到落脚点。我的心中,愤怒,又委屈。

当天晚上,他送我到了宿舍楼下,我望着他欲言又止。最终,我微微一跺脚,转身一头扎进了宿舍楼。抱着壮士断腕的决心,我发消息给他,告诉他我喜欢他。

时间在漫长的等待中悄悄流逝,在那几分钟的时间里,我设想了各种可能以及回复,最终,他告诉我,高中时不谈恋爱,等大学才谈。我天真却又坚定地告诉他,那我们大学的时候再在一起吧,我等他。

青春时期的爱情总是带着莫名的笃定,以为能在一起便是一辈子。后来才觉得,其实相对于“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爱情的真谛更偏向于“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在高三的那一年,我们提前在一起了。大概是曾经被他婉拒过而那时又有一些女孩子喜欢她,潜意识里,我认为大多数人的都只认为是我一厢情愿。这样的心理隐藏在我的心里成为了我的心结。相对于最初的自信笃定,我变得自卑敏感。此时的我们,陷入了一种令彼此窒息的怪圈之中。

他在众人面前还是一如既往的高冷形象。路边相遇时,我固执地望着他,渴望能和他有着眼神的接触,用着那些微弱的交接证明着我们在一起了。可是,他总是高傲地目视前方,置若罔闻地和我擦肩而过。每逢此时,我总是沉醉在自我一时的感受之中,自动忽略了他为我做的一些内敛的事情。

年少的感情,纯粹澄澈地不含一丝杂质。两个内敛不擅表达的人在一起时,往往都按捺着自己的喜欢,关心彼此却又折磨了对方。

高考后,他向我提出了分手。当时的我尽管心中有许多不确定,却也仍然想和他在一起,仅仅因为单纯的喜欢。而理智如他,注重着彼此的感受,坚决地快刀斩了乱麻。

后来,我复读了一年追随着他的脚步去了他的学校。在复读的那段时光中,我听着曾经他钟爱的歌,默默地自嘲着。那段时间,我常常安静地站在走廊上看着远方想当时当刻的他。

浪漫成性的我,会在秋天随风穿过漫天的银杏叶,在夏天折一枝干枯的枝桠插于笔筒,在春天吹散一朵朵蒲公英球。我努力地将日子过得如诗般动人,可是我知道,我的快乐很空。

在时光的积淀中,我的心渐渐地归于平静。我开始理解当时的他,开始想起曾经他为我做过却被我忽略的那些内敛的事。也许我曾经埋怨过为什么他不能等我长大变得足够成熟不再躲避他,可是后来我才发现,他并没有错啊。

在大学的校园中,当我再次遇见他时,他和他的女朋友正拉着手走过小木桥。看着迎面走来的他,我微微一笑,一声“Hi”随风飘散,落落大方。

声旁稀疏模糊的话语声,舞台的架子鼓声,渐渐清晰明了。迷离灯光下,环视厅内的人,感觉这些年的自己,挺好的。

他是我提笔写下的绝句,似林间松风新雪初霁,后来物转星移,方知万事万物,终会分离。

入秋后,连着下了几天的雨,把夏天的暑气消得差不多了。有两个神色慌慌张张的人,在大街上走着,四处张望着。

这两个人一老一少,老的大约60岁左右,少的30岁上下,看穿着打扮就知道是有钱人。他们每看到一个卦摊,就坐下,坐下做说:“算卦。”摆卦摊一问:“算点什么?”他们俩站起来就走。

一天下来,他们找了二三十个挂摊。天色不早了,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地少了,但这两个人谁都没有要放弃的想法,最后太阳落山了,天彻底黑了,他们才绝望的回家。

这两个人是什么关系呢?老者姓张,大家都称他张员外,张员外是本地的富户,家里挺有钱的,可惜太太死得早,就留下了一个女儿,张员外是重感情的人,所以一直没有续弦,独自把女儿给带大了。招了个上门女婿,就是这个年轻人,叫——王何。

故事要从四天以前说起,此地连着下了三天的雨。下雨很平常的一件事,尤其是秋夏交替的时候更是平常。

但是,在下雨的第三天,张家就开始出怪事。那天,张员外正在书房里看书,管家跑来对张员外说:“老爷,家里出怪事了,您快去看看吧。”

这个老管家在张家工作了二十多年了,从来也没有这么慌张过,张员外一看就知道出大事了。

马上就跟着管家来到了前院,前院里有一口古井,这口古井水质甘甜清澈,但此时井里的水变得浑浊焦黄,而且血腥扑鼻,最关键的是,水从井口里被喷了出来,离地大约三四米高,和水一起被喷上来的很多骨头,腐肉之类的东西,整个前院像是一个杀人分尸的现场,而且死的还不止一个。

家里的丫鬟,仆人乱作一团,很多人都跑了,就剩下几个胆子大的没走了。

张员外看到这一幕,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虽说他活了60多岁,可是这种事情,也是头一回见。这时,王何出了个主意,说道:“爹,常言说得好,‘事出反常必有妖’,今天这事我看得找个高人来看看。”张员外点了点头,吩咐管家去寻一位高人来。

管家自然是不敢怠慢,连忙去找了。离张家十里处,有一座道观,里面的道士个个有本事。管家就去道观请高人了。按现在的钟点说五点左右了,管家风尘仆仆的带着一位老道,赶了回来。要说这位老道一看就是高人。

为什么这么说?当地连着下了三天的雨,地上早就泥泞不堪了,管家回到家身上早就都是泥点子了。再看这位老道,衣冠整齐干净,裤子上,鞋上,一点泥都没有。

就这身轻身功夫,没几十年练不出来。来到张家大门前,老道没敢进去,而是死死地盯着张家,然后脚踩天罡步,嘴里振振有词的念着什么,折腾了好一会儿,才壮着胆子走了进去。

那么说老道看见了什么呢?一百多只孤魂怨鬼,还有十几个妖怪,都围在张家附近虎视眈眈的。向这么壮观的场景,老道也是头一次见到。

一走进张家,老道感觉张家里阴冷阴冷的,老道看到满地的黄水,还有三口黑色的油亮油亮的棺材。管家去找道士的这段时间里,张家又出了怪事,有三口棺材从地下钻了出来,而且都是立着钻出来的。老道看了看满地的黄水,心里也就明白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妖魔鬼怪聚集在张家附近。

张员外把老道请到了客厅,两人坐下。老道刚要开口说话,家里的仆人就跑了进来,在张员外耳边说了些什么东西,张员外听后显得十分着急,仆人离开后。老道开口道:“张员外,家里是不是有人病了?”

张员外有点诧异的说:“不瞒道爷,小女刚刚身上起了很多红疹,我已经让仆人去请郎中了。”老道说:“贫道略懂岐黄之术,可否为小姐看看?”在当时男女之别是很严重的,尤其是像张家这样的大户人家,那就更看重这些了。

“道爷,您请。”张员外一边说道,一边摆出了一个请的姿势。老道跟着张员外来到了,张小姐的卧房,道爷掀开了张小姐的袖子,看到张小姐小臂上,起了两大块红疹。只看道爷的手指悬在张小姐手臂的红疹上,往张小姐的手指方向移动。

就看红疹也跟着一起移动了,到了手指上。道爷的手指再一移动,就看见红疹变成了一股黑烟从手指上飘了出来。

老道从身上拿出了三张黄符,交给仆人说:“你把这两张黄符贴在门窗上,把这张符泡进水里,半个时辰后取出来把水给小姐喝了,小姐就没事了。”

道爷交代好这一切后,示意张员外,借一步说话,张员外带着老道士来到了客厅。老道士开门见山的对着张员外说道:“员外,您家这事我解决不了。”张员外听闻,大惊失色,忙说:“道爷,您可不能见死不救呀!求您帮帮我吧。”

老道士说:“为今之计,您需在城中找到一位不跟您算卦的卦师,您问他缘由,他会告诉您他不给恶鬼缠身的人算卦,他或许有办法处理。”

老道从身上掏出了好几张黄符,说:“把这几张黄符贴在您家屋子的门窗上,每一个门窗都要贴到,这些符每个人拿一张带在身上,这样可保三天太平无事,对了千万不要让人碰地上的黄水,那是黄泉水,告辞。”说完话,老道转身离开了。张员外刚想阻拦,就看老道纵身一跃,就飞上了天。

张员外一看心想:果真是世外高人呀!他急忙叫来了管家,让人连夜把符咒贴好。第二天,天刚亮,张员外已经早早的穿好了衣服,准备寻找那个奇怪的算卦人,出门前看了看前院的情况,发现黄水虽然还从井口往外喷,但高度只有一尺多了,张员外叫上了王何一起出门了。

这也就是在大街上四处张望的那两个人了。结果大家也都知道了,找了一天并没有找到那个人。晚上,累了一天的张员外和王何回到家里,所幸家中并没发生什么奇怪事情。

第二天,天刚刚亮起,张员外和王何又出门去寻找那个奇怪的算卦人了。一直到晚上,他们两人才回到家,结果还是一无所获。眼看时间就剩下明天一天了,张员外有些着急了,于是吩咐管家再去找一次老道,管家也不敢怠慢,打着灯笼连夜赶往二十里外的道观。

此时,已经是子时了,往常张员外早已入睡,但现在根本没心思睡觉。管家已经去了很长时间了,还没有回来,一个时辰前张员外让一个仆人去接管家,到现在也没回来。

次日天明,张员外早早就准备出门了。从屋子里出来,张员外看见那三口立在院子里的棺材上出现了很多裂痕,密密麻麻的,好像有东西要从里面出来。今天如果再找不到,张员外没敢再往下想。走出家门,张员外看见管家和仆人回来了。

张员外说:“你们还知道回来?”管家急忙解释道:“老爷,您别生气,昨天我按您的吩咐去道观,可是还没到道观就发现自己迷路,直到天亮我们才找到回来的路。”仆人说:“老爷,我也遇到了一样的情况。”

“快回家吧。”张员外心里一想,也就知道是道爷不愿意见自己,所以设了个障眼法。没办法了,继续找吧。一天下来,一无所获。张员外今天没有找到很晚,而是天还亮着就回来了。他心里想着: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我搬家总行吧。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张员外又发现了一个卦摊,摆卦摊的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走了过去,”算卦”张员外说道,小孩摇了摇头说:“我不给恶鬼缠身的人算卦。”

听到这话,张员外是喜出望外,急忙把小孩请到了家里,说清了事情原委,小孩点了点头,说:“老员外,把您女婿叫来,我有话对他说。”王何来到客厅,小孩让所有人离开了这个房间,然后小孩问道:“井底那个人是你杀的吧。”

王何脸色一变,想要否认。却看到小孩正死死的盯着他,让他感觉到了恐惧,一种灵魂上的恐惧,话到嘴边却吓得说不出来。

沉默了许久,王何承认了。事情是这样的,他被招为上门女婿之后,看上了一个丫鬟,一天趁着夜深人静,他把那个丫鬟带到了柴房里,之后的事情大家可以想象了。之后,为了防止事情败露,他把柴房点燃了,丫鬟的死就成了意外事件。

做了这件事情的王何总是被丫鬟的鬼魂缠着,于是他找到了一个法师,法师告诉他把尸体沉到井底就可以让她永不超生了。

“所以,这个女鬼的怨气才如此大。”小孩点了点头,让王何离开了,叫来了张员外,对他说道:“您把这些符咒分发下去,每人一张,在给我准备大量的纸钱,今天晚上我来为您家驱邪,先告辞了。”

小孩走了之后,张员外看着手里的黄符诡异笑了笑,让管家把黄符发了下去,还让管家准备了纸钱。

到了晚上,小孩如约而至,手里拿了两根蜡烛和一包蜡烛,又叫人搬来了一张桌子,放在了屋子中间。自己站在桌子后面,叫来了王何跪在了桌子旁边,其他人站在身后。小孩面对着前院,开始做法。

小孩把蜡烛和香点好,蜡烛的火是惨绿的,香点燃后的烟是直直的,碰到屋顶才散开。小孩吩咐王何烧纸钱,烧纸钱的火很弱,好像随时会灭。王何看向小孩,却发现小孩正闭着眼,口念咒语。王何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烧下去。

其他人都在后面紧张的看着他们两个人,生怕他们失败。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就看小孩睁开了眼睛,大喝一声:“起!”接着是噗,噗两声,烧纸钱火燃起来了,蜡烛的火也不是惨绿色了。井口也不再往外喷黄水了。

小孩让王何站起来,和大家站在一起。他有点了三根香,放进了香炉。

霎时间,整个张家鬼叫连连,哀嚎不断,一阵阴风,吹灭了屋里所有的蜡烛,蜡烛都熄灭了,只剩下小孩面前的桌子上的那两根蜡烛还亮着,不过火光也是忽明忽暗,三口棺材全都碎了,三个还没进化完全的僵尸从里面走了出来,奔着小孩走了过来。

张家人都害怕抱在了一起,浑身瑟瑟发抖。接着天上开始打雷,借着雷光大家看到了前院地上的黄水正在减少,于此同时大家耳边的哀嚎声,变成了咒骂,有人受不了冲了出去,小孩一疑惑,没来得及阻拦,他就出去了。大家看着他几乎就是,一瞬间就啃成了一具白骨,血肉横飞……

第二天,小孩一脸遗憾的离开张家,张家所有人都死了,除了张员外和他的女儿女婿是把别人杀死的,其他人不是自杀就是被鬼杀死的。

小孩在离开张家时,用笔在门上写下了,“害人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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