笼子里的金丝雀

秋琳是个“二奶”,而且还是个职业“二奶”。她穿梭于各个富商之间,不停的更换“老公”。她的职业给她带来了丰厚的回报。从农村到城市的短短几年,她的银行存款就达到了六位数,而且还在繁华地段买了三室一厅的大房子。当然,这一切都与各位“老公”的慷概大方密不可分的。

这一天,秋琳又被某位富商的原配夫人痛打了一顿,逼迫着她与这位富商断了联系。还没榨出油水就分手了,这让秋琳很生气。晚上回到家,打开电脑,秋琳登陆上了QQ。秋琳的网名很特别,叫“抱我”。其实就是“包我”的谐音。她经常利用网络寻找“买家”。

然而过了很久,始终没有人来联系秋琳。她很失望,干脆进了就进了一家电影网站,寻找感兴趣的电影来解闷。

就在她胡乱翻看电影目录的时候,音箱发出“嘀嘀”的声音,小企鹅不停的闪动,看来是有人找她联系了。秋琳双击了一下,一个叫“龙子”的对话框弹了出来。

秋琳对这个龙子没有丝毫印象,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既然是“龙子”,那就一定是“富二代”了,想不到自己的魅力如此巨大,竟然可以“老少通吃”?秋琳胡乱猜测着。

就在秋琳胡思乱想之际,龙子说话了。看来她对秋琳很熟悉,开门见山的说道:“晚上很少看到你上网,难道又被‘老公’抛弃了?”

本来秋琳的心情就不好,听到这番嘲讽的话,更是火上浇油。也不管对方究竟是谁,粗鲁的说道:“有屁就放,老娘正忙着呢。”

龙子做了一个“呕吐”的表情,然后说道:“既然你正处于‘离婚’状态,干脆我来包你吧,价钱由你定。请你现在到花艺路245号,那是一座别墅,很好找的。”

秋琳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一个年轻人来包养自己,价钱还由自己做主,这样的好事打着灯笼都难找。

秋琳找到了那座别墅,窗户里透着微弱的光。秋琳摁了门铃,别墅的门像是受人控制一般,自动打开了。看着徐徐开启的铁门,秋琳心里暗想,连一扇铁门都这么高级,说不定这家人有多富裕呢。这次一定要极尽所能的讨好“老公”,争取让自己的存款由六位数变成七位,甚至八位数。

秋琳走进客厅,里面空无一人,没有开灯,只点着几根蜡烛照明。借着微弱的烛光,秋琳看了看客厅的布局,除了简单的陈设,还有一个精巧的鸟笼,放在地上。

“这里有人吗?龙子在吗?”秋琳怯生生的喊道。

“你终于来了!”秋琳的背后突然有人回答,把她吓了一跳。她一回头,看到一个高个子年轻人站在自己身后。

“还认得我吗?”年轻人朝秋琳走了过来。在摇曳不定的烛光下,秋琳看到对方竟然是李峰,一个再熟悉不过的人。

秋琳和李峰本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五年前俩人一起来到城里打工。在最初的日子里,他们的感情还算融洽。可是后来秋琳变了,看到有钱人的浮华与奢靡,她做梦都想过那样的生活。于是她既然决然的与李峰分手,投入到一个富商的怀抱。

李峰十分不理解秋琳的所作所为。他们分手后很长时间,李峰都苦口婆心的劝秋琳摆脱寄人篱下的生活,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女人。可惜秋琳不听劝告,反而大言不惭的为自己辩解:“俗话说‘男财女貌’。我宁愿呆在豪宅里忍气吞声,也不愿意和你在出租屋里逍遥自在。”

“你张口闭口都是豪宅别墅,对你来说那里就是一个笼子,你呆在笼子里,一个任人呼来唤去的,没有任何尊严的动物金丝雀、哈巴狗而已。”

“笼子又怎么样,我愿意做宠物,不愁吃穿,比起你累死累活的打工,强过百倍呢!”

李峰最终没有让秋琳回心转意,从此在她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了。

一晃几年过去,今天在这里看到李峰,让秋琳很有些意外。

秋琳生气的问李峰:“你把我叫来干什么,我可没心情和你旧情复燃。”

李峰说:“我知道你正好‘失业’,我来包养你一段时间,有兴趣吗?”

“你?”秋琳看看李峰:“你一个穷光蛋,还想包养我,知道我是什么身价吗?”

李峰笑了笑:“如果我养不起你,怎么会有这么豪华的私人别墅呢?”

秋琳睁大了眼睛:“你是说这座别墅是你的?你发财了?”

李峰说:“这几年我和朋友做一些蔬菜生意,不敢说发了大财,不过包养你还是不成问题的。”

秋琳仔细回忆了一下,好像是听同乡的小姐妹说过,李峰在做蔬菜生意。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年的穷光蛋竟然也开始包养“二奶”了,双方谈好“价钱”,秋琳爽快的答应了李峰的要求。

李峰对秋琳说:“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私人物品了。看到眼前的笼子的吗,我要你钻进去,当一个地地道道的金丝雀。”

秋琳大声疾呼:“开什么玩笑,这只不过是一个普通鸟笼而已,我怎么可能钻得进去。”

李峰把秋琳带到鸟笼前,只轻轻一推,秋琳感觉轻飘飘的,一睁眼,发现自己竟然真的在笼子里了。同时她的身体也正在发生蜕变,一阵剧痛之后,秋琳惊讶的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鸟,一只美丽的金丝雀。这个该死的李峰,不知用了什么妖法,把自己变成了这个鬼样子。

李峰提起鸟笼,望着已变成金丝雀的“秋琳”,狂笑不止:“你不是很喜欢做‘金丝雀’吗,现在我成全了你,你应该感谢我了吧,哈哈……”

望着冰冷的笼子,秋琳欲哭无泪。她想起李峰约她来时用的网民——龙子。这哪是什么富二代的“龙子”呀,分明是暗无天日的“笼子”才对嘛!

迷迷糊糊中,秋琳感觉天亮了。他看见李峰提着笼子,七拐八拐的走进了另一座别墅。秋琳顿时有了希望,因为这座别墅太熟悉了。别墅的主人王老板曾经是她的第三任“丈夫”,也是最大方的“丈夫”之一。

李峰把笼子交给王老板就走了。屋里只剩下她和王老板两个人——如果她还算是一个人的话。秋琳赶紧大声呼救:“王老板,我不是什么金丝雀,我是秋琳……”

任凭秋琳怎样呼救,嘴里发出的只是“啾啾”的鸟叫声。

王老板提着鸟笼,笑眯眯的看着秋琳:“声音还挺动听,样子也乖巧。看来这鸟买得还不错。来,再给叫几声。”

秋琳连哭带跳的闹了好半天,王老板始终没有理解秋琳的意思。没多久秋琳喊得嗓子哑了,在绝望中耷拉着脑袋不做声。这下王老板可不高兴了,拿着小棍捅捅秋琳:“叫呀,你倒是接着叫呀,我买你是为了享受,不许你这样半死不活的。”

秋琳被棍子捅得生疼,只好有气无力的又叫了几声。王老板不满意,拿棍子狠狠的捅在秋琳身上。秋琳躲来躲去,由于笼子的束缚,她总是被棍子捅到,弄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鲜血直流,把鸟笼也弄得血迹斑斑。过了许久,王老板才罢了手。

以后每隔几天,王老板都要秋琳“唱歌”给他听。而且每次都把她折磨的痛不欲生。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秋琳“唱歌”的声音越来越小,也越来越嘶哑,终于有一天,她再也发不出悦耳的叫声了。王老板把她扔在地下室的角落里,不管不顾了。

就在秋琳就要被活活饿死的时候,李峰出现了。李峰把奄奄一息的秋琳从笼子里救了出来,捧在手心,说道:“怎么样,金丝雀的生活不好受吧。宠物就是宠物,即使再美丽,也只是富人的一个玩物而已。趁着年轻,现在回心转意还来得及。”

秋琳紧闭着双眼,两行清泪从眼角流了出来。

秋琳从泪水涟涟中醒来,发现自己趴在自家的电脑桌上睡着了。电脑上正在播放《哈利波特》。怪不得做这个古怪的梦呢,原来是受了电影的影响。看着变幻多端的哈利波特,秋琳这样安慰自己。

突然,一个对话框出现在屏幕上,竟然是梦中的那个“龙子”。对话框上只有一行字:过去的就过去了,重要的是未来。那个笼子留给你,算做纪念吧!

秋琳正为这句没由头的话糊涂的时候,一转身,发现身后的桌子上真的有一个笼子,一个血迹斑斑的笼子,好熟悉……

第二天,当地早报上刊登了一则新闻:位于花艺路245号的蔬菜仓库昨日发生火灾。仓库保管员李峰葬身火海。

毕业前半个月,罗昆婷接到了卓远集团的offer。

她一个人走在校园的甬道上,抬眼望了望天空。明明是万里无云,她却觉得气闷。

三个月前,罗昆婷和几个校友有幸被选中,进入卓远实习。

罗昆婷被分配在总经办做助理,而其他人被分配到行政以及市场等部门。

一起来的几个准毕业生中,罗昆婷的综合条件最好。她被分配到总经办,大家并不奇怪,但心里却不见得有多舒服。

在卓远实习的三个月里,罗昆婷的努力大家有目共睹。

卓远到学校招实习生的时候,承诺过实习期表现优秀者,将会获得留在卓远成为正式员工的机会。

罗昆婷是整个系里,甚至院里的风云人物。然而同期进入卓远的准毕业生中,并不乏优秀者。

竞争激烈,但她相信自己有过硬的综合素质。所以对于留用问题,她并不特别担心。

罗昆婷当然明白,许多时候,努力并不能决定结果。决定结果的,是选择。事实上,秦仲也是这么说的。

秦仲是罗昆婷的上司,总经办的老大,也是卓远的总经理。

他是个不苟言笑的男人。他年近四十,正是黄金年龄,走到哪里都能引人频频侧目。

都说这个年纪的男人最有魅力。他事业有成,稳重自信。虽然看起来为人随和,但眉宇间隐隐流露着一点儿自命不凡。有些张狂,有些霸道。好像理所应当他就该睥睨天下,却又小心掩饰。

罗昆婷无疑是崇拜他的。

秦仲平日里很忙,难得能在公司见到他。

她协助总助做事的时候,看到了秦仲密密麻麻的日程。

那些紧张的行程让罗昆婷觉得出虚汗。她还暗自担心,秦仲这样拼命会不会过劳死。之后,罗昆婷又觉得自己这种想法很不厚道。

罗昆婷知道自己是新人,所以要更加努力。她把这次实习当成一场比赛,把卓远当做了战场。

对于罗昆婷来讲,日后不能留在卓远发展,并不是一件要人命的事。但输了这场“比赛”却会让她下不来台。

她不能接受从卓远卷铺盖滚蛋、灰头土脸地回到学校之后,看到同学们投来的或怜悯或解恨的目光。

她力求在每一次挑战中,都能表现得完美。

晚上下班,同事们纷纷离开。

罗昆婷一边整理手中未完成的文件,一边望了望仍旧亮着灯的总经理办公室。

秦仲仍旧在忙碌,似乎完全没有要离开的打算。

罗昆婷很好奇,秦仲会工作到什么时候。

然而她没能等到秦仲离开公司,自己就坚持不了,先离开了。

半个月后的一天,秦仲又在公司忙碌到很晚。罗昆婷仍旧没有坚持到秦仲下班离开。

又过了一个月,晚上下班,罗昆婷推掉了同事的邀约,留在岗位上继续工作。

不到七点钟,秦仲走出了办公室。他一只手上搭着西装外套,迈着步子来到罗昆婷的工作台前,看了看她的工作牌。

“罗昆婷?”

罗昆婷停下手中的工作,站起身来:“是,秦总好。”

“还在加班?”

“还有一点儿工作,做完就下班。”

秦仲笑了笑:“不是太要紧的话,就明天再做吧。工作是永远也做不完的。”

于是罗昆婷和秦仲一道,出了公司。秦仲问:“一个实习的小姑娘,工作为什么这么拼?”

罗昆婷笑说:“就是因为实习,所以才要努力。竞争激烈,为了拿到留用的通行证,不得不拼。”

“你们这个年纪的孩子,实在该好好享受生活,读书旅行,吃喝玩乐。何必把时间都浪费在赚钱上?以后的大半辈子,你们都会在赚钱中度过。何必急于一时。”

“这是秦总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现身说法吗?”罗昆婷笑着问。

秦仲望向这个女孩子。她眉目间青春飞扬,唇角带着的微微笑意,明眸皓齿。

他突然觉得年轻真好。

他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此后,罗昆婷偶尔加班,偶尔和秦仲一起下班。偶尔秦仲会请她喝杯咖啡,再送她回家。

秦仲跟罗昆婷讲了很多职场法则,令她受益匪浅。罗昆婷觉得,或许可以把秦仲当做一个良师益友来看待。

临近实习期结束,罗昆婷开始琢磨自己留在卓远的几率有多大。

她总结了自己在卓远的表现,工作努力认真,从未出现纰漏;遇事勤于思考,帮助特助修正过一些工作上的小失误;多次加班,同事们有目共睹,尤其是秦总对她的提携和肯定。

反观同期实习的其他人中,特别努力的人犯过小错误,头脑灵活的人却不够努力,头脑好又胆大心细的那几个,长相没她好。

综合以上考虑,罗昆婷觉得自己必胜。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罗昆婷无论如何也没有料到,公司内突然传起了秦仲和她的绯闻。

说他们一起加班,一起喝咖啡,秦仲对她车接车送,甚至带她酒店开房。

罗昆婷突然觉得目眩,也不明白这些事是怎么被别人知道的。

虽然秦仲和她有些接触,却完全光明正大。没有丝毫见不得人的龌龊。

面对同事们的窃窃私语,她有些恼怒,但又不能去争辩什么。

秦仲说,越是恼怒,越是正中敌人下怀。

晚上下班,罗昆婷提前收拾好东西,想赶快离开公司。对于突然出现的事情,她心里有些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然而却接到了秦仲的内线。罗昆婷接起:“秦总。”

“别着急走,我们聊聊。”

罗昆婷打心底里发憷。

已经处在风口浪尖,秦仲竟然一点儿不避嫌。但她又不能贸然离开,那反倒显得自己心虚。

两个人到了楼下咖啡厅。

一落座,秦仲便开口:“怎么?听到公司内的风言风语,心里不舒服了?”

罗昆婷低着头不言语,也不否认。

秦仲笑。

“到底是年轻。”他顿了顿又问,“想留在卓远?”

罗昆婷点头:“想。”

秦仲望着罗昆婷的眼睛,澄澈的目光里没有杂质。

有时候,他觉得是自己想得太多。可浸淫商界十几年,这样一个小丫头的伎俩,他又怎么会看不出来?

“你的那点儿小心思,以为我看不出来?”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罗昆婷心里一凛,背心出了一层薄汗。

她什么也没说,望着秦仲,等着他继续。秦仲说过,遇事不能自乱阵脚,罗昆婷都记得。

“三不五时地在公司等我下班,想在我面前表现自己。利用我为你的考核成绩加筹码。”

罗昆婷的确没料到,自己的心思竟会被秦仲看穿。她自以为掩饰得很好。她本以为会给秦仲留下她每天加班加点的印象。

她逼自己直视对面的男人。

输人不输阵。还是秦仲教的。

“没错,你的确很优秀,”秦仲点头肯定,“你的小心机我也并不反感。相比之下,与你同期实习的几个人中,你也的确是表现最好的。但你错在不该算计你的老板。”

罗昆婷的目光渐渐黯淡。

自己的苦心经营全部付之一炬,却不是被同学们比下去的,而是被自己的老板否定的。

“我知道了。”罗昆婷起身要走。

秦仲突然伸手握住她手腕:“我还没说完,你跑什么?”

罗昆婷只觉得无颜面对他。此刻的她就像是被剥光了衣服站在大街上,要多难堪就有多难堪。

“你跟我的绯闻,左右也是传开了。不如就将它坐实?”

罗昆婷猛地抬眼,看向对面这个男人。从来没有一刻觉得他如此深不可测,又或者说,是如此衣冠禽兽。

“听到我说这个……觉得骇人听闻?你接近我的心思本来就不单纯,怎么没在最开始就把一切都盘算好?再教你一条,要做,就做绝。否则,就别做。畏首畏尾,受伤的永远是自己。”

罗昆婷眼睛含着泪:“你容我考虑考虑。”说完,抓起通勤包就逃离了咖啡厅。

一路上,她的脑子被这件事填得很满。

如果离开卓远,回到学校要面对大家的目光。或怜悯,或恶意。

大家会传她和卓远的高层有染。之后对方始乱终弃,把她一脚踢开。最后她不得不灰溜溜地离开。

而倘若留下,大家依旧会传这些流言。只是她不再冤枉,不必委曲。大家投向她的目光,或鄙视,或嫉妒。然而都无所谓了。

她会打败同期的实习生,赢得这次机会。

第三天,罗昆婷拨通了秦仲的电话,告诉他,她考虑清楚了。

秦仲报了朝华大酒店的套房门牌号,让她直接过来。

罗昆婷心里一紧。

按下门铃的时候,她突然觉得自己的路,就这么被自己走歪了。

秦仲看到站在门口的罗昆婷,心中有种难以言说的感觉。有些酸涩,却也有些欣喜。

他坐在沙发里,盯着站在对面的罗昆婷。

“告诉我,你的决定。”

“我能问问你喜欢我什么吗?”

“因为你年轻,有活力,”秦仲起身把罗昆婷拥在怀里,叫她,“婷婷。”

罗昆婷把自己拱手送给秦仲之后,忽然明白了一件事——或者这一切都是秦仲将计就计的伎俩。

自己太过年轻……而现在已是无路可退。

秦仲伏在她耳边,说:“婷婷,再教你一条。并非所有优秀的人,都理所应当被众人捧在手心。想要跻身高位,必须付出代价。还有……”秦仲吻她的耳朵,“太过张扬,容易遭人嫉恨。更容易激起我这种人的猎杀之心。”

1.

我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女孩,我再一次意识到这一点,是在“食堂大战”之后。虽然一战成名,但是我却彻底失去了我暗恋的男神。唉,真是得不偿失啊!

我看着镜子里自己狼狈不堪的样子,头发乱得像肆意生长的野草,嘴角有些淤青,衣服上沾满了油污,活脱脱一个野丫头的样子。

我狠狠地呸了一口,心里愤愤不平,还是不解气。刚才应该下手更狠一点,让那个小妖精变成大眼乌鸡才能解我心头之恨。

事情的缘由是争风吃醋引起的。平安夜这一天,大学校园里充满了节日的气氛,人人都在为晚上的化妆舞会做准备。化妆舞会上的舞伴,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只要你带着舞伴出席晚会,就相当于宣布了自己的主权,这是我的人了。

我怎么会错过这个好机会呢,我准备邀请暗恋了好久的男神作为我的舞伴,在晚会上骄傲地宣布,这是我的男朋友,好让那些虎视眈眈的小妖精死心。

我的男神是学霸君,靖宇。他是我心中翩翩的白衣少年,一举一动都带着光环,一颦一笑都让我着迷。

自从那次在图书馆遇见,我那颗情窦初开的少女心,就被靖宇深深迷住了。

我这个学渣,因为就要到来的考试,不得不到图书馆恶补。随意挑了个座位坐下,一抬头发现,对面坐着的是班上的学霸,靖宇。

我悄悄地抬头看靖宇,他正专心致志地看书,浓密的睫毛覆盖了大眼睛,轮廓分明的脸部线条,专注的神情,怎么看怎么迷人。

“你是来看书的,还是看我的?”靖宇冷不丁冒出一句。我闹了个大脸红,赶紧低下头看书。但是那个俊朗帅气的学霸从此住进了我心里。

从那以后,我没事就往图书馆钻,因为那里有我的心上人。就算不说话,偷偷看几眼,心里也是满足的。

去食堂吃饭我是跑得最快的,不是因为我贪吃,而是我要去占位置。早早占好位置,看到学霸君来了,我会大声招呼他,这里,这里有位置!

时间长了,学霸君也会和我闲聊几句,有时还会对我露出笑容。这个时候,我会开心好几天。

这一次,我准备主动出击,邀请男神成为我平安夜舞会的舞伴,免得被别人捷足先登。

2

像往常一样,我早早到了食堂,发现学霸君今天来得很早,正坐在靠窗的位置。

我打好饭坐到了学霸君身边,学霸君向我点头打招呼。默默吃了一会儿,我好几次张嘴想说,都没有勇气说出口。眼看学霸君吃完饭就要离开了,我厚着脸皮说出了口,“靖宇,今晚我能邀请你当我的舞伴吗?”

“不能,是我先邀请靖宇的!”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穿着短裙,化着妆的黎希也坐在了靖宇的身边,她挑衅地看着我。

这个小妖精,平时就爱对着靖宇抛媚眼,搔首弄姿的样子令人作呕,今天竟然敢来坏我的好事,我气不打一出来。

“免开尊口,我没有和你说话。”我冷冷地说。

“也不看看自己的样子,你也配当靖宇的舞伴吗?”黎希嘲笑地瞟我一眼。

她成功地挑起了我的怒气,“你TM就配了?你以为你妖里妖气的样子就配得上了?!”

“你说谁妖里妖气?”黎希尖叫,把手里的餐盘摔到我身上。顿时,我身上沾满油污,挂满了残羹剩饭。

我恶从胆边生,冲上前和黎希扭打在一起。还好我从小野惯了,对付黎希那个小妖精还是绰绰有余的。两三个回合我就占了上风,打得黎希没有了还手之力。

食堂里围满了吃瓜群众,都看热闹不嫌事大,没有人来劝我们。等我们都狼狈不堪地结束战斗以后,我看到站在一旁的靖宇眼里的失望和厌恶。“对不起,你们不用争了,我已经有舞伴了。”扔下这句话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周围的人有人在笑,有人在议论,看不出那个女孩子还挺猛的,公然抢男朋友呢。

我不仅失去了靖宇,还成了校园里的笑话。

回到宿舍后的我,蒙头大睡。去TM的化妆舞会,去TM的学霸君!

这一晚,我没有参加学校的化妆舞会,而是带着闺蜜来到了学校附近的小酒吧,想要一醉解千愁。

3.

暮色酒吧是一家很有情调的酒吧,除了有特色的室内设计以外,还有一个叫狼叔的神秘的歌手,很多人慕名而来却不一定能听到他的歌声。他只是偶尔出现,随性唱两首,并不是一般的驻唱歌手。

我的运气很好,我们到酒吧的时候,狼叔正在台上唱歌:

为何你不懂

只要有爱就有痛

有一天你会知道

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

人生已经太匆匆

我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

忘了我就没有痛

将往事留在风中

狼叔特有的烟嗓,充满了沧桑感和画面感,仿佛在讲诉昨日的故事。一首《当爱已成往事》唱得我悲从中来,眼泪决堤。

在和黎希打架受伤时,我没有哭,在遭到学霸君拒绝时,我没有哭,在受到周围人嘲笑时,我也没有哭。而现在,我却忍不住流泪。我知道,心中的爱情死了,那个白衣少年不再值得我留恋。

我是一个不会掩饰的人,爱也爱得明白热烈,哭也哭得痛快淋漓。

我把闺蜜打发去跳舞,自己点了一打啤酒,一边喝酒一边流泪。

不知道什么时候,身旁坐了一个人,狼叔。魁梧的身材,发达的胸肌,暗哑的声音,棱角分明的脸上,有几痕浅浅的皱纹,深邃的眼睛里写满了故事。

这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和狼叔一比较,学霸君简直就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屁孩。

“有什么伤心事吗?小姑娘。”狼叔喝酒用的是大杯子,他自顾自喝了一大口,喉结上下滚动,性感得不行。

我端起酒杯和狼叔的杯子碰了一下,仰头干了。我要醉一场,让爱成为往事。

几杯下肚,在酒精的催化下,我变成了话痨。我把我的故事告诉了狼叔,并还原了食堂大战的动作,绘声绘色地描述了自己把情敌撂倒的情形,逗得狼叔哈哈大笑。

“像你这样勇敢,这样真实的女孩子,越来越少了。”这是我记得狼叔说的最后一句话,之后的事情全断片了。

第二天早晨,当我头痛欲裂地醒来的时候,闺蜜手舞足蹈地模仿我昨天的醉态,说我喝醉了挂在狼叔身上不肯放手,还嚷嚷着要和狼叔成为兄弟,要拜把子。

闺蜜笑得不可自制,我则羞愧难当,用被子蒙住脸,我有何面目再该面对狼叔啊,一个女孩子毫无节操的醉态,最狼狈的样子都被狼叔看见了,他一定会觉得我幼稚可笑吧。

4.

听说平安夜的舞会,学霸君的舞伴是舞蹈社的“白天鹅”。因为她人美,舞蹈美,成绩优异,大家都叫她“白天鹅”。

我心里一万匹草泥马奔过,原来学霸君有女朋友啊,为啥还和我搞暧昧,为啥还对我笑,笑个毛线!害得我自作多情,花痴一般单相思一场。

我很快走出了情伤,变回了以前那个没心没肺的傻丫头。名草有主的人,我不屑再去惦记。

时隔半月,我又来到了暮色酒吧,狼叔的歌声会让人上瘾。

我悄悄地坐在角落里,台上的狼叔依然唱着李宗盛的歌:

我们的爱若是错误

愿你我没有白白受苦

若曾真心真意付出就应该满足……

狼叔的烟嗓把李宗盛歌里的沧桑和深情,恰到好处地诠释出来,直击人心。

我望着台上的男人,那人的心底藏着多少故事?狼叔能把男人的桀骜不羁和暗涌的深情集于一身,那种铁汉柔情的感觉让人心动。

狼叔一曲唱罢,径直走到了我面前,戏虐地说道:“兄弟,你来啦!”

我红着脸说:“狼叔,你就别取笑我啦。”

狼叔仔细看我一眼后说:“失恋的小姑娘,现在没事啦?”

“能有什么事儿,我才不会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呢!”

“这才像我的兄弟嘛!”狼叔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真把我当成了他的小兄弟似的。

这一次,狼叔不允许我多喝,还告诫我酒吧里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一个女孩子不要总是喝醉酒,要懂得保护自己。

我发现狼叔粗犷的外表下面,内心竟然无比细腻和体贴。

狼叔开着他的牧马人送我回学校,一路驰骋,夜风吹起我的头发迎风飞舞。我伸出手感受夜凉如水,心里妥帖而踏实。

虽然只有几面之缘,但是我竟然无比信任眼前这个男人,连我自己都感到不解。

到了学校门口,晚风中,狼叔手插在口袋里,斜斜地靠在车身上,向我挥挥手,“再见了,兄弟!”

我定定地看着他,暮色给这个男人笼罩了一层冷色调,有一丝落寞,有一点超出凡俗的萧索。

我的心怦然一动,这个男人身上仿佛有一种磁场,吸引人不知不觉靠近。无论是他唱歌时的深情还是现在的那副对什么事都不在乎的模样,对人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我大步离开,又忍不住转过身给了狼叔一个拥抱。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想给他一个拥抱,一个没有欲望,没有负担,也没有目的的拥抱。

而后,我忽而有点羞涩,转身跑开。身后传来狼叔的声音,“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兄弟!”

“你兄弟叫杨玫,狼叔和羊妹,是绝配吧,哈哈哈!”奔跑在夜色之中,我的心底莫名的开心起来。

5.

我成了暮色酒吧的常客,经常赖在狼叔的休息室不走。

狼叔的休息室陈设很简单,一张单人床,一张工作台,还有一个小小的厨房,阳台上吊着一个大沙袋。

我四处搜寻,没有看见任何女人的物品。这个狼叔这把年纪了,看上去荷尔蒙爆棚,居然不近女色?我很是好奇,难道……

一天晚上,狼叔有事出去了,我在狼叔屋里等他,玩着手机的我感到有些困了,就在狼叔床上睡着了。

夜深了,狼叔才回来。疲惫的狼叔钻进被窝才发现在他床上呼呼大睡的我,吓了一跳。

被狼叔吵醒的我,睡眼朦胧地嗔怪他,“怎么回来这么晚啊,我都困了。”

“你就不知道先回去吗?你一个女生睡在单身汉屋里,你不害怕吗?”狼叔好笑地说。

“怕什么?怕你这只狼啊?”我伸了个懒腰,“我才不怕呢,你不是不喜欢女人的吗。”

“谁说我不喜欢女人?”狼叔逼问,“谁告诉你的?”

“没谁告诉我,是我猜的。”我用无辜的眼神看着他,“你这把年纪了都没有女人,难道不是gay吗?”

“我来告诉你我是不是gay。”狼叔猛地拉我进他的怀里,霸道地吻上了我的唇。一时间,天旋地转,我还没来得及招架,就已经深深陷进去了。

等我脸红心跳地推开狼叔,狼叔坏笑着说,“怎么样?还男人吧?”

“你是个骗子!”我恼羞成怒,抓起枕头劈头盖脸地向狼叔砸去。狼叔也不躲闪,任由我打累了,才轻轻地抱住我,“羊妹妹,是你自己先撩我的,你别忘了。”

这一夜,我留宿在狼叔家,听狼叔讲了他不为人知的过往。

6.

十年前的狼叔,还是一个年轻气盛的小狼哥,他为人耿直,讲义气,人脉广,有很多好兄弟,还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女朋友小琳。

小狼哥最开始是酒吧的驻唱歌手,后来酒吧老板准备出让酒吧,小狼哥就接手了酒吧。因为小狼哥别具魅力的歌声和好人缘,酒吧生意非常火爆。

夜场总免不了会有酒醉闹事的,还有砸场子的,小狼哥的威名是一次打架之后得来的。一伙人寻衅闹事,把酒吧砸得一片狼藉。小狼哥以一敌众,撂倒了一片,把闹事的人打得屁滚尿流。从此,得了小狼哥的名号,酒吧也太平了很多,没人再敢来闹事了。

小狼哥很快就开了几家连锁店,生意越做越大。但是树大招风,麻烦不请自来。

当时社会上有一个黑道大哥,人称黑虎。他看到狼哥的酒吧生意火爆,就盯上了狼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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