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碗(上)
那一张照片承载了太多太多的想念,它从青涩走向成熟,再从成熟走向衰老。可那上面的人却永远留在那个不谙世事的年代,那照片里面的记忆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不见。
张爷爷是我家的邻居,是一个整天都乐呵呵的老人,每天早上会在院子里打太极,街坊间都很和睦。
可是最近张爷爷很少在院子里打太极了,老是躺在躺椅里看一张照片。有天早上我走进一看,张爷爷手上是一张老照片,照片已经在泛黄了,照片的四周是花边的,仔细一看会发现上面是一对新人。
两个年轻人看着很青涩,两个人的嘴角都噙着笑,看得出来两人很幸福。
张爷爷告诉我这是他和张奶奶,这是他和张奶奶之间唯一的联系,这也是他和张奶奶唯一的照片,也是张爷爷这几十年来唯一的念想。大概是因为张爷爷不喜欢照相吧。
张爷爷和张奶奶在战争年代相识,在战争年代相爱,在战争年代结婚,也在战争年代分离。
张爷爷那时候冲动好强,有一颗赤子之心,他告诉张奶奶他想去当兵,报效国家。他说他堂堂一个男子汉不能在家里当一个窝囊废,想要把自己的一腔热血献给国家。张奶奶含着泪答应了,张奶奶还说了要结了婚再走。张爷爷很诧异,对张奶奶说:“我有可能回不来,如果结了婚的话你怎么办,这样对你不公平。”
张奶奶突然就笑了,“没关系,我不在乎。”张爷爷还想再说话,张奶奶用手堵住了张爷爷的嘴。
于是,“咔嚓”一声就将张爷爷和张奶奶的一生捆绑在了一起。
原本应该过着快乐的新婚生活的两个人就这样分开了,张爷爷走了,踏上了一条可能没有归途的路。张奶奶望着张爷爷的背影出了神,满眼满眼的舍不得,可是她能怎么办,这是他的理想不能剥夺。于是张奶奶就这样等了张爷爷一年又一年。
张奶奶每隔一个星期就会收到张爷爷的一封信,字里行间虽说没有“我想念你”这样的字眼,可是张奶奶同样可以感受到张爷爷的思念。
可是已经有连续几个月没有收到信了,张奶奶心里很着急。可她什么也做不了,直到后来还是张爷爷的队友告诉了张奶奶:张爷爷受伤了,大腿被子弹打穿了。张奶奶表面很平静,可是她自己心里清楚,自己心里有多疼,仿佛那颗子弹打在了她的身上。
后来张奶奶在信里问张爷爷为什么不说,张爷爷说:“这有啥说的,说了又不能减轻我的痛,还要让你瞎担心。”
张爷爷也跟大禹一样就算到了家门口也不愿意回家看一看。所以之后的几年里,张爷爷就没回过家。尽管他很思念自己的妻子,他也不回家,因为他怕他自己后悔,回去了就不想走了,他不想也不敢回家。
可是,这次他必须要回家了,因为张奶奶生病了,相思成病,抑郁成疾。张爷爷以最快的速度回了家,可还是慢了一步。张爷爷坐在张奶奶以前睡过的床边喃喃自语:“你肯定是在怪我的吧,怪我连你最后一面都见不到,怪我没有常常陪在你身边。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都是我不好……”
张爷爷在张奶奶枕头下找到了一封信和一张照片,信里面只有六个字:对不起我爱你。
这是张奶奶想寄却还没来得及寄的。
以后张爷爷也没有再娶,一个人守着一张照片过了一辈子。
他们之间没有任何承诺,可他们却坚守了彼此一辈子;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甜言蜜语,却比任何夫妻都相爱。
那张结婚照承载了他们的那一份执著,那一份想念,那一份坚守,那一份弥足珍贵的爱情。
童言无忌
妈妈不在家,四岁的儿子和老爸百无聊赖的观看电视里的点歌节目。看着随机播放的一组组新人婚纱照,儿子忽然郑重其事地说:“长大了我可不娶媳妇。”老爸不解:“为啥?”儿子瞟了一眼电视画面,“你看,还得抱着她,多累的慌!对了,你和我妈结婚时,你抱她了吗?”老爸忍俊不禁,逗他,“你妈妈太胖,我抱不动啊!”“我是说,你和我妈妈刚结婚,还没生我,还不胖时,你抱的动吗?”儿子认真追问,老爸大笑不止。
儿子六岁,有一天忽然发问:“妈妈,你们结婚时我爸给你买戒指没有?”我摇了摇头。儿子思忖半晌,缓缓说道:“等我长大了,挣了钱—”我内心一阵狂喜,静待下文。“我得给我媳妇买个戒指!”我晕,我倒!
和七八岁的小男子汉在一起,我经常故做小女儿态,拉着他的衣袖,“儿子,那是什么呀,我害怕!”小家伙把胸脯一挺,虚揽着我安抚:“没事,妈妈,我保护你。唉!你们女人啊,总是那么弱小!”
十岁的小帅哥,总爱标榜自己已经长大。老公出差了,儿子对我煞有介事地说:“在咱们家,按胆量排序。我爸是大哥,我是二哥,你是我们的三妹。大哥不在家,你得听二哥的。三妹,门窗我都检查好了,没有问题,咱们安心睡觉吧。”
小白字先生
“妈妈,你说有些人啊,在人家风光时,围着人家,追着人家。等人家不行了,就不再理睬,有的还落井下石。你说这些人卑耻吧?”“啊?卑耻是个啥意思啊?老妈不懂啊?”“卑耻都不懂!”儿子得意,“我发明的,卑鄙无耻的合称!”
“妈妈,老师让我们互相交换着读书。我拿我的《金银岛》和同学换了一本《鲁宾孙(四声)漂流记》。”“什么,鲁宾什么?”儿子稍有迟疑,“不是鲁宾孙(四声)吗?”“我记得好像是叫鲁宾逊吧!逊色的逊!难道他改名了?”儿子赫然。
“爸爸妈妈,看到那个奶茶店了吗,它推出优惠活动了。你只要大声孔(吼)叫一声‘钓鱼岛是中国的!’就打九五折。你们说便宜吧!”我和老公面面相觑,‘孔叫’?是‘吼叫’吧。领悟过来之后,我俩笑做一团。
老妈的爱称
儿子自小乖巧懂事,没怎么让爸妈操心,唯独这不紧不慢的拖沓性格,随着年龄的增长日益凸显。上了小学之后更甚,穿衣慢,洗漱慢,吃饭慢,如厕慢—看到他不疾不徐,慢条斯理的动作,真是气不得,急不得,说不管用,打又舍不得。每天早晨都在妈妈一声高过一声的连环夺命催中度过。许多饱含爱意和无奈的绰号应运而生。
从一开始的“小肉肉”,到“劳模”、“区长”,再到后来的“肉夹馍”,又演化成现在的“玫瑰少年”。(注:玫瑰花的英文读音为‘肉死’。嘻嘻)要么就对着他吟诗“蛆哥,蛆哥,肉的没法说,昨个当区长,今个做劳模!”要么就对着他唱歌“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儿!”他若无其事,我头顶冒烟,老公则在一旁煽风点火:“还不快点,没看到你妈都咬牙切齿了吗,小心她咬你!”
记不清小小少年从何时起开始注重个人形象。牛仔装的衣领要竖起来才叫酷,小平头要留点头帘才叫帅。孤芳自赏之余,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妈妈,我这样酷吧!”“酷!太酷了!和裤头一样酷!”“妈妈,你看我帅吧!”“帅!真帅!比蟋蟀还帅!”
夫妻斗法
恋爱时悬殊的身高差异成为他最打动我的甜言蜜语,“这两口子的最佳身高差距你知道是多少吗?二十公分!咱俩最合适!”结婚后,当我嗔怪他懒,“你咋成了支支动动,拨拨转转”时,就变成了“大高个,门前站。不干活,也好看!”到了现如今,每当儿子和我站在一起比身高时,他就会坏笑着说:“还和你妈比,她那五短的身材都不叫个!”嘴上沾光之后,其悲摧的下场往往是以被我各处戴表而终结。
烫成卷发之后,画了淡妆,满心欢喜的等待给他一个惊艳,坏家伙痞笑着的一句“迪克牛仔”差点没把我的下巴气歪。等到电视中出现时,还专门指认给我,“你看,这就是迪克牛仔。我没骗你吧。多像啊!”
新近上映的电视剧《我爱男闺蜜》引起他的浓厚兴趣。再陪我遛弯时,频频看表,边加快步伐边唠叨:“哎呀,都八点多了,少看了多半集。”我顿住脚步,嘴一撅,歪头问道:“在少看半集电视和我的健康之间,哪个重要!”
“当然是你的健康重要!”他从善如流的回答。第二天早晨,我发现自己手机又没电了,肯定是他玩‘消灭星星’玩得。没等我发飙,人家抑扬顿挫的说道:“在我的快乐和你的手机没电之间,哪个重要!”
二零一七年冬
那一年我十七岁。地震发生的那晚,天上下着小雨。
雨滴落到地上的时候,已经冻成了冰,走起来需要很小心。半夜十一点的夜里,没有人想要摔断条腿。
算起来,这是第三次离家出走。
第一次的时候我才六岁。我和隔壁姓王的小胖子合计着要闯荡一下,他要远离老是打他的爸爸,我则是老是唠叨的妈。我们躲到楼对面的小园子,待了一下午,吃完面包后便各自打道回府。小胖子想起了妈妈买的烧鸡,我则是爸炖的排骨。
第二次离家出走,我决定不再那么没出息。从家里顺了点钱,我寻思明天要找个工作喂饱自个儿,起码要看起来精神一点。
然后,我进了家理发店。那店窗上挂着帘子,点着小粉灯,一个妖冶的女人叫我小帅哥。
我慌张逃出来,灰溜溜地摸回家去。爸妈应该是睡了,至少第二天早上,一切如故。
第三次之前,我做了详细的计划,钱、投奔地点、赚钱方案……林林总总地记在本子上,又撕掉印在脑子里。那晚我和妈大吵了一架,互相说了很多狠话,趁爸还没回来,我果断收拾东西离开了家。
“出去了你就别回来!”我妈是这样说的。我没有理会。
结果,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她。
沿着镇上大街向西,我一路步行。这个时间,旅馆并不划算,通宵营业的网吧才是最佳选择。现在的网吧大多不太景气,我知道的唯一一家在学校不远的巷子里。
也是在那里,我碰到了羽歆。
见到我,她也很惊讶,“你怎么在这儿?”
“哼,你呢?”
“天文社活动。”她简单地说。
怪不得。班上的尖子生怎么可能夜不归宿,又不是我。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跟你没关系。让让。”我摆摆手,网吧的沙发还等我呢。
“正好,我们顺路,你陪我一起走吧。”
我又没说去哪儿。“你们……不是还有什么社团的人吗?”
“都先走了,我是最后一个。”没征得我的同意,她就大步地走进小巷,坏了的路灯不时闪烁,墙后零星传出几声咳嗽。
我暗骂自己不争气,紧走两步跟在后面。
在学校,我和羽歆的交流几乎为零。大概早就预料到没什么可聊的吧,她是好学生,我则远远不是。本身就不在一个圈子,何必自讨没趣。
她倒像是不怎么明白,“……我最喜欢那首诗了,意境特别好,难道你不觉得吗?只是可惜了,《锦瑟》之后,他就再也没写过诗。江郎才尽了吧。”
“嗯……是啊……”
我并不在乎她说的是什么。才是初冬,风就已经很冷。我不禁裹紧外套,却不知怎么又有些担心她会不会冷。
“下雪了。”她忽然说。
我抬起头,亮晶晶的斑点轻盈滑落,在黑色的夜幕中格外明显。我看不到云在哪里,不知道今晚会不会有流星。
“是下雨。”我说。
羽歆耸耸肩,“雨不过是雪的另一种形态。”
“我完全不想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那个女生,隔壁班的,是你女朋友吗?我听他们说的……”她的声音听起来轻飘飘的,我看不到她的表情。
“嗯,是啊。”如果在天台拉拉手,蹩脚地亲过几次嘴就算的话。我脸有些红,还好夜色够浓,“你呢?”
“我?什么?”
“没什么。”她当然没有了,我不是早知道吗?“你爸妈管你这么松?半夜放你一个人走,也不怕你出事。”
“他们主要管我弟弟。我比较听话,他们……我其实挺羡慕你的。”
我挠了挠头,“我?”
她点点头,“嗯。你自由啊,想怎样就怎样。我可做不到……我其实一直想离开这儿,看看其他地方。”
“好啊,那就跟我走呗。”我拍拍胸脯说道。
“没那么简单……”羽歆忽然一歪,我连忙跟上去,抢先扶住她的胳膊。
下一秒,我也摔在了地上,还顺势拉倒了她。
马路软化成海绵的形状,在我面前摇摆晃动,上下起伏像是波浪。紧接着,犹如工厂般的巨大噪声四面涌来,地面裂开裂缝,沿途延伸到前方的小院。我亲眼看着裂缝一路爬上两层小楼,沿着墙壁攀到屋顶。墙皮散落,瓦片纷纷掉了下来。楼上卧室的灯亮了一下,接着迅速熄灭。
后来我才知道,这次地震的烈度超过了十度。
轰隆声中,小楼眨眼坍塌成了废墟。
“那,那是我家……”羽歆吓得愣在原地。我一把拉她跑了起来。
翻过院墙,地震已经停歇。顾不上余震的可能,我赶紧爬上废墟。身旁一片死寂,趴在砖石上屏气聆听。是微弱的呻吟声。
我立刻开扒。下面的声音更响了,羽歆凑过来想帮忙,被我轰了下去。她着急地喊着,我手上的动作也越来越快。原来砖块也可以这么锋利,不一会儿手上就削去了一层皮。
余震突如其来,废墟下的人恐惧地喊叫。呼的一声,整面墙体倒塌了。里面伸出来几只手,羽歆抓住就往外拖。我把洞口挖得再大些,和她一起用力。
沾满灰尘的胳膊终于一点点地拽了出来。最先出来的是个中年女人,然后是一个小男孩,最后是羽歆的爸爸。他们三人头发散乱,身上衣衫不整,惊魂未定地在空地上蜷在一起,边哭边拥抱,不停地安慰对方。
我瘫坐在半堵墙上,莫名地感到疲劳。羽歆在我身旁静静地站着,她忽然转向我,眼里的慌张又回来了,“你家人怎么样了?”
妈的。
我来不及告别,转身就跑。
第二六一九四天昼
“老察,等等!”矮墩墩的男人紧追出来,“我们再想想办法。”
老察低头只顾自己的路。这么长时间的资料攒起来厚厚一摞,还是不能说服他们,他感到不能更沮丧了。
老察研究的内容是天顶亮度,按说这本身是项没什么前途的研究。一直以来,天顶都是不明不暗的,只是偶尔闪过发着彩光的仙女带。就连昔日的导师也认为,天顶发光的本质就是随机的电离发光效应,这又怎么可能从随机中研究出规律呢?可老察还真做到了。
他比对了有明确历史记录以来一万多天的天顶亮度,结果证实,天顶在空间上发光变化的确是随机的,但随着时间增加,平均亮度却一点点地逐渐增加,增加的速度可以用简单的数学模型表示。
而那模型的曲线,并不是匀速上升的。按照计算,很快亮度将会突破阈值。现在的白昼只比夜晚亮不了多少,但两百天后,天顶无论昼夜,都将比现在正午时的亮度强过千倍,而约五百天后,天顶将比白灯更要炽热。
老察将研究汇报给委员会,自然无法令人满意。反驳的理由很多,最重要的在于证据不足。亮度为何变化,连老察自己也解释不了原因,甚至给不出像样的猜想。他苦苦摸索,直到有一天遇到了大苏。
大苏就是那个在委员会外叫住他的人,专业是考古学。他们的世界有许多未被官方记录的文明遗址,而大苏整理后发现,遗址的推断年份具有强烈的周期性。有时两座遗址看起来文明程度相同,中间却相差几万天之久,这甚至大大超过了他们自己的历史。而根据推算,大苏得到了一个文明周期,历时约两万七千天。这和老察的计算不谋而合。
两万七千天,即是一次轮回。
这无疑给了老察一个新方向。他和大苏一起,交叉翻阅了其他学科的文献。
地震频率逐渐频繁,地壳活动稳定程度下降……
史前文明遗迹有焚毁特征,起火并无具体地点……
进化史最早可追溯到两万四千天前……
一切迹象都在表明,五百天后,整个世界将会毁灭。老察这次把所有材料报给委员会,得到的答复是:无稽之谈。
这才有了之前的那一幕。
大苏追上老察,“别多想了,这次不行,还有下一次不是?这样,晚上来我家,我亲自下厨。”
下一次?如果没有下一次了呢?老察没有应声。
“怎么样?问你呢。”大苏胳膊肘捅了下他。
“算了吧,改天,改天……”
大苏无意间看向天顶,惊讶地说道:“看啊,仙女带出现了。”
绿色的条带毫无预兆地出现了,精灵般晃动在乳白色的天顶上。这一景象老察已经看过不知道多少遍了。没人能解释那是为什么,发光源头的离子又是从哪儿来的。而天顶呢?老察曾经读过相关的文献,五千天前的人们曾经目睹天顶碎裂,大块的物体砸穿了民居。那是一块冰。
天顶就是无穷无尽的、发光的冰,他们就生活在被这冰包裹住的世界上。
这未免让人感到压抑。
嘈杂声分散了老察的注意力,骚乱来自柱廊外。那是一个被保安带走的老人,他的头发乱蓬蓬的,手里拿着一个锥形的模型,嘴中叫喊着什么。
大苏好事地凑上去,好好打听了一番,“又是一个申请专利被拒的,这年头玩骗子的还真多。”他看着老察的表情,“有兴趣?我帮你问问?”
“我还以为你老婆等你晚上回家吃饭呢。”
“哎,小意思,我和她说一下就行。”大苏看准老人离开的方向,紧紧跟了上去。
老察的视线却从大苏滑到了另一个人身上,那是一个故人,许久未见的故人。对方显然也注意到了老察,他招招手,从容走了过来,老察心里却莫名开始紧张。
“嗨,你是老察,对吧?”那人嘴角带笑,老察对这神情再熟悉不过了。
“阿钧。”老察说道。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春
她和心程算是青梅竹马。
心程八岁大时跟着爸爸来到了村里,那是她第一次看到这么白净的男生。心程的爸爸戴着眼镜,很斯文的样子,还带着一箱子书,只是这里面的书她再没见过。
心程来了之后,就借住在了奶奶家。她爸妈走得早,家里农事都是奶奶操劳,心程爸爸帮忙下地搭手,就当还人情了。
打小她就喜欢心程,两人常常在外面疯玩上一整天。她带着心程认识村里的每户人家,带着他去钻树洞、打野兔、拔蒿草。没多久,心程就晒得和她一样黑了。
他们有时夕阳西落傍晚才到家,全都带着一身土,奶奶就拉着俩人胳膊,用烟袋锅子拍打。心程的爸爸在一旁揉着面,蒸笼的热气飘在空中,就像白色的云彩。
这样的时间走得飞快,就连最困难的那几年,也不留痕迹地熬了过来。眨眼的功夫,四五年就过去了。
当然,她还是喜欢和他一起。
“翠翠,你要不跟奶奶说说,别搞什么跳大神了。”半躺在小土坡上的心程,歪着头叼着根草。
“那不是跳大神,是祖上传下来的……”她笑眯眯地答道。
心程说的,是村里特有的一种祈雨舞,传女不传男。此地算是中原南部,隔上几年就缺雨水,村里人就用这种办法,希望老天爷能看到,赏口饭吃。而她奶奶,是这辈人里面最后一个会跳的。
“甭管是什么,反正是迷信。”
“好,你说迷信就迷信。”她依着心程的话说。
心程倒是自顾自的,也不管她听不听,“大夏天的非要跳,还穿那么身怪衣裳,早晚得中暑喽。奶奶身体又不好,夜里咳嗽着呢。”
“她就是最近热伤风,没碍的。”
“那也不行。”
她拍拍土,拉着头羊站起来,山羊晃晃脖子,铜铃叮当作响。今年天旱,这里的草吃得差不多了,她想找片新地方,好喂饱这群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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