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微到尘埃里的爱情,注定开不出花朵

肖玲离开西安的时候哭得伤心欲绝,那时候,她刚刚失恋,准确来说,是被男朋友抛弃的。那天,我去北京高铁站接她的时候,她哭得梨花带雨,她说,她不知道该怎样继续以后的日子,她说她离不开安宇,放不下过去。那天,我紧紧地抱着她,帮她擦干眼泪,安慰她从此以后高傲地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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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宇是肖玲的男朋友,准确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男朋友。

初识安宇的时候,肖玲刚刚读大学,那时候,安宇是学生会主席,而肖玲是在参加学生会面试的时候见到的他。那个时候,安宇就是肖玲心目中的男神,风度翩翩,更重要的是他站在台上侃侃而谈的样子,自带一种迷人的魅力,让她欲罢不能。也是从这个时候,肖玲开始暗恋安宇的。只不过,安宇从未知晓。

肖玲大一的时候,安宇读大三,在学生会期间,肖玲就盼着每周的周会时间,因为每次周会她都可以见到她的男神—安宇。每次,安宇安排什么任务给她的时候,她都会满心欢喜地答应,并且完成任务一丝不苟。久而久之,安宇对于这个学妹倒是有了不错的印象,只不过,这种好感和爱没有半毛钱关系。那时候,安宇有女朋友,他女朋友还是学校的校花。在她的面前,肖玲自惭形秽,从来也不敢表露心迹。

大学毕业以后,安宇去了西安,好像和他的朋友在搞创业,具体什么项目,我们都不得而知。肖玲和安宇偶尔会在朋友圈彼此点赞,别的很少有更多的交流,如果说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的话,也只能算得上是点赞之交。

后来,肖玲大四找工作的时候,她也一心想去西安,因为她一直觉得北上广那些大城市竞争太过于激烈,空气太过于压抑,人情太过于冷漠,而西安,既有大城市的繁华,又少了些许的锋芒毕露,她喜欢西安这座城市的性格,沉静内敛,一如她自己。于是她第一次主动在微信上和安宇聊了天,问了一些关于工作的事情。她投了一些简历到西安大大小小的公司,也陆陆续续收到了面试邀请,于是她决定亲自去西安体验一下,也许她会和西安一见钟情,从此非他不可也未可知。

她到西安的时候已是傍晚,安宇没有去接她,因为他们的交情还没有那么深,尽管肖玲知道这些,不过她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内心还是有一些失落。出了火车站,街上的路灯已经亮起来了,她看着火车站匆匆而过的行人,内心竟然涌现出一丝落寞,对于别人而言,她也只不过是一个过客。火车站广场上站满了很多的商贩,有卖地图的,有开车拉客的,还有住宿旅馆的,很多人围着她,问她要不要住宿,要不要买地图,或者要坐车去哪里。面对那么多的陌生人,她不敢多说话,自顾自地拉着行李箱往前走。她其实是害怕的,害怕被骗,害怕被宰。这时,她多么希望,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能够有人带她到处逛逛,熟悉熟悉街边的风景,也熟悉熟悉这个城市的相关故事。只是,她知道,这不过是她自作多情的奢望罢了。在西安这座城市里,她只认识安宇一个人,他们约好的见面时间是一切安顿好之后,而安顿自己这一系列的琐事都将由她独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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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找了一家相对便宜的宾馆住下,然后又去找面试公司,一个人查公交线路和地铁线,过程很是折腾,好在,她很快就被西安的一家上市公司录用了,公司为她安排了住宿。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她暂时算是安顿了下来。

安顿好以后,她和安宇联系,安宇开车过来接她,请她吃了陕西特色菜,晚饭后还带她去了大雁塔音乐喷泉广场。两年未见,安宇依然很帅气,在社会上打拼的这两年,更为他增添了成熟男人的魅力,肖玲心中沉睡已久的爱慕再次被唤醒。后来,聊天中得知安宇现在单身,和女朋友毕业的时候就分手了,肖玲更是窃喜,她觉得上天真是厚待自己,兜兜转转,她终于有了靠近安宇的机会。

也许是因为在同一个城市的缘故,肖玲和安宇接触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了解,后来,在安宇生日的时候,肖玲鼓起勇气表白了,她说:“安宇,我喜欢你,我想做你女朋友。”说完以后,她就又后悔了,红着脸坐立不安,她想,万一安宇拒绝了她,她该有多丢人呀。不过,庆幸的是,安宇答应了她,他说:“那我们不妨试试。”从此以后,肖玲如愿做了安宇的女朋友。为了节省开支,也为了方便照顾安宇的生活起居,肖玲搬离了公司安排的宿舍,开始了和安宇同居的生活。

在这份感情里,肖玲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打破这难得的幸福,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梦醒一场空。她每天早早起来,帮安宇做好早餐,煎好鸡蛋,甚至连他的牙膏都帮他挤好;下班后,不管多累,她都会系上围裙,为安宇炒两个可口的小菜,因为她觉得安宇创业辛苦,而自己相比就轻松多了。她包揽了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所有家务,只要安宇回来之后能稍微夸她一句做得真好,她都会开心不已。她觉得,安宇幸福就是自己幸福,安宇开心就是自己最大的快乐。在她独自构建的理想王国中,她心甘情愿,默默付出,从没有任何怨言。

她和安宇同居两年,三次堕胎。医生曾劝她,不要再来打胎了,否则以后可能会习惯性流产。其实,每一次堕胎她都会特别难受,因为她觉得自己是在杀人,而她杀害的又是自己最爱的孩子。所以,每一次堕胎,对她来说,最难熬的不是身体上的疼痛,而是内心的折磨。早在她第一次怀孕的时候,她就跟安宇商量,说自己想把孩子留下,她说,他们可以不办婚礼,只要领个结婚证就行了。但是,就这样简单的要求安宇都拒绝了,他的理由是,自己正在创业,压力很大,他们经济还不是太宽裕,还不满足要孩子的条件。就这样,肖玲傻傻地为他三次堕胎,每次堕胎都不曾好好休息,她也知道自己是在透支健康,但是她没有办法,因为她还要照顾安宇,还要帮他洗衣做饭。

她以为只要自己全身心付出,安宇就会慢慢爱上她,慢慢离不开她,她说,是石头也会被感化的,何况是人呢?她以为她会守得云开见月明,只是到最后等待她的不是惊喜与温柔,而是无情的抛弃与自私地离开。

那天,安宇对她发火,他说,你不要总是像一个保姆一样,不要总是像我妈一样照顾我,我需要的是一个女朋友,不是仆人,更不是一个哈巴狗。面对安宇的咆哮,肖玲强忍着泪水,她觉得难过,觉得失望,但她说出来的竟然是“对不起”三个字。安宇摔门而去,留下她一个人呆呆地矗立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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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安宇经常不回家,也不接她电话,甚至连看都不愿意多看她一眼。安宇曾经提过无数次分手,但每次肖玲都不同意,她以为只要她不同意,安宇就不会离开自己,只要他没有爱上别人,她就还有机会。只是生活偏偏要打破她所有的幻想,安宇到底还是爱上了别人,当他把那个打扮妖娆的女人带到她面前的时候,肖玲有愤怒还有委屈,还有不甘心。她原本想砸坏家里所有的东西,将自己一肚子的委屈都发泄出来,就算离开,她也要把所有的东西都毁掉,但是最后她没有这么做。她默默地收拾好自己的衣服,拉着一个行李箱,就走了。她想,懦弱如她,也安静如她,从来不会对任何人发火,也从来都不会主动破坏任何的美好,就这样安静地离开也许才更像自己的风格吧。

她拉着行李箱泪如雨下,离开了西安,离开了那个承载了她太多泪水与欢笑的城市,一如她曾经独自一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悄悄地来,悄悄地走,不带走一片云彩。

原本她那么排斥北京,而如今她还是来了北京,她说,真正冷漠的不是城市,而是人心。她说,她此生再也不想踏足西安,不愿再想起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

她想,此生她最大的错误也许就是去了西安,在那里爱上了一个根本不爱自己的男人,并且心甘情愿为她卑微到尘埃里。

三年前,她回他:既为本命,岂为良人。

三年后,他回她:既为本命,岂非良人。

-1-

2014年九月初,宋清澜丢下生活中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情,一个人跑去了上海,并没有特意想去见谁,只是忽然想去一个谁也不认识谁的地方的时候,恰好在一个人的直播音乐会上听到了这个地名,所以突发奇想就决定了这个目的地。

到了上海的第二天,想起之前朋友推荐过的地方,特意挑了个离住处比较近的地方,遂起意去了豫园。在去的路上,宋清澜拿出手机百度了一下这个豫园,发现真的挺符合自己对江南园林的想象,立马来了兴趣。大约逛了两个小时左右,觉得差不多了,才从里面出来。

出来已是中午十二点半,站在路口正想着要去哪儿的时候,忽然从背后出现一个大约一米八的男生站在她面前,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你好,能不能麻烦你帮我个忙。”

宋清澜简单地打量了一下他,一件白T加牛仔裤,是正常人的装扮,心里考量了一番才回道:“什么事?”

只见那男生用手指了指她背后,宋清澜半扭着身子顺着他的指向看去,是一个身穿正装的高个儿外国人,他正好对上了宋清澜的视线,随即回了一个微笑,宋清澜在疑惑地同时,也礼貌性地回了一个微笑。然后转过头问那个男生:“他怎么了?”

那男生一边从兜里掏出一张纸片一边解释道:“是这样的,你能帮我把这张纸上的话用英语告诉他吗?”

宋清澜并没有接过那张纸片,只听是要用英语说,立马回绝:“不好意思,我英语不好,帮不了你。”

那男生看见宋清澜直接拒绝,再次真诚地请求:“不是,你就简单地把这个意思表达给他就行,不用特别准确。”宋清澜还想拒绝,只是还没等她把拒绝的话说出口,那个男生又补充道:“你的程度肯定要比我好,我照着读也读不出来,一看你就是特别有文化的人,就帮我这个忙呗。”

宋清澜看着那个男生一眨一眨的眼睛,她才意识到,这个家伙是在给自己卖萌,明明他比自己大好吧。还有她最受不了这种眼睛特别好看的人装可怜的样子,心里立马做出妥协,最后无奈道:“我可以试试,但是说错了你不能怪我。”

这才拿过男生手里的纸条看了看,按照纸条上说的,大概就是让这个外国大叔去一个没听过的大酒店去开个会。可是这个会议的英文是“meeting”还是用高级一点的词汇“conference”,还有这个酒店名字和后面这些事情该怎么表达他才能听得懂呢。宋清澜现在有点儿后悔当初在学校没有好好练口语了,要不然这会儿也不会硬着头皮帮别人忙了。

不过答应了人家要帮忙,自然要守信,只能走到那外国大叔面前没有底气地说:“HEllo,my English is poor, so I hope you can…can…”说到一半,宋清澜突然想不出来这个“包容”的英文该怎么说了,这下惨了,她不由自主地看着站在她旁边的男生,然后问道:“包容的英文怎么说?”

那男生挠了挠头,笑着说:“我不知道。”

宋清澜其实早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要不是这会儿是在大街上,她早就想给自己翻个白眼了,只能再次说:“My English is poor,so I hope you can forgive me.HE ask me to tell you something.You need to have a …meeting at … hotel…”

好不容易结结巴巴说完了一大段话,宋清澜尴尬得脸都憋红了,当她抬头确认那个外国大叔是不是听懂的时候,外国大叔再次对她笑了笑,然后语速很慢地夸奖道:“You’re brilliant.I can see.Where am I going? ”

宋清澜听到外国大叔的夸奖也是一愣,然后反应过来他在问自己他要去哪儿,她很确定这个酒店名字没办法让他理解,只能另想办法,然后对那个男生说:“你打个车送他过去吧,这个地方我没办法告诉他,其它的我已经给他说了。”

那男生听到宋清澜这么说,很高兴地表达了感谢,之后让宋清澜等她一分钟。在街边拦了辆车,送走了外国大叔后,又拐了个方向,然后不见了人影。不一会儿再次出现,只是这次手里拿了个浅绿色的冰淇淋,他走到宋清澜面前递给她,然后热情地说:“今天很感谢你,请你吃冰淇淋。”

宋清澜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这么温和的声音似乎在那儿听过,但是又记不起来,便也作罢,接过他递过来的冰淇淋,之后两人便说了再见。

-2-

傍晚时分,街上大多数灯已经亮了起来,有了点那种夜上海的意思。宋清澜选了条临江的街道走着,路边时不时会出现酒吧,还有酒吧里乐器演奏的声音,各种摇滚流行歌,听过的没听过的都充斥在耳边,唯独有一家酒馆里传出的声音很独特,随着脚步的趋近,声音也慢慢大了起来,是自己之前特别喜欢听的一首古风歌:“折千朵红莲,换得南珠与金线,饰我嫁衣之上针针缀连……”

等那首歌结束,宋清澜才发现已在这家酒馆门口驻留了半分钟,正犹豫要不要进去的时候,突然又响起了另外一首歌,正是那个自己喜欢了好多年的网络歌手,也就是本命翻唱的一首古风歌,这才放弃犹豫,抬脚走了进去。

酒馆东侧是吧台,靠西侧是一个小舞台,上面有人正在演唱。宋清澜随便点了杯喝的,然后找了一个比较靠近舞台的桌子坐了下来,认真地欣赏着那个主唱唱的歌。真得很不错,和本命唱得很相似,不过他还是差点儿,声音没有本命那么清澈和穿透力,宋清澜心里评价着。

待到一曲终结,宋清澜傻愣愣地鼓起了掌,掌声在这个人很少的酒馆里显得是那么突兀,也正是这份突兀让戴着黑色鸭舌帽的主唱现出了脸,一瞬间的对视,不得不让宋清澜感慨“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因为这个人就是之前让她帮忙的那个男生。

那个男生当然也看到了宋清澜,站在台上对着她笑了笑,然后转身好像对后面的人说了些什么,之后跳下了舞台,朝着宋清澜这边走了过来。

坐在宋清澜对面的男生貌似兴致很好,开玩笑地说道:“又见到你了啊,咱俩今天真的是太有缘分了。”

宋清澜万分同意地点了点头,喝了口手边的饮料,然后沉默。

“你好,我叫季嘉聿。”宋清澜倒没想到他会直接自我介绍,听到他的名字的那一瞬间也是不明所以地看着对方。季嘉聿看着眼前的姑娘疑惑的眼神,好心解释道:“既然第二次见面了,认识一下吧。”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明明冷到骨子里,还要温柔对你笑的。白天他极少出门,仿佛整天都在看书。天气好的时候,去院子里坐会儿,一手撑着石桌,一手捧着书。也不知他读的什么,我不识字,只见纸上有墨,有时他也翻竹简。不知别人读书是不是也这样:冷冷清清,连翻书的声音也听不着,我觉着奇怪,叶子落地都分明,茶壶冒热气也擦出声响,偏偏我听不到他的动静。他手指掐着书角也无声,茶杯落案也无声,就连呼吸——好像也和空气融在一起。“青儿,水。”

“哦!嗯……好。”我又发呆,他叫第二声才反应过来。一路小跑添了水来,毛毛躁躁,壶盖自手中滑落,铛铛落在地上,滚几圈,茶沫子抖了一路——像蜗牛爬过的痕迹,不过蜗牛的痕迹,风一吹就亮了,这湿漉漉的茶沫,风一吹就凉了。“青儿,无事,我来。”我不敢动弹,拎壶的手被他轻轻按着,隔着袖子,也感觉到他收敛的力量。那捧书的手,指节分明,消瘦又苍白。分明是书生的手,如何能与兵器扯上关系。

“青儿。”他唤我的声音也是温和的。“是,公子。”“昨夜的刺客,你可收拾干净了。”分明是问我,偏不用问句。他说的收拾,不仅是刮掉墙上的血迹,外人踩过的泥土,也要挑新的换了才是。也怪他们功夫太好,恰巧我在酒窖,让两人进了内院。这院子,常年是我一人伺候,我不在,便只有他了。我该早些到的,也能给他们一个痛快。可怜两个陌生人,被骨钉封在墙上,满身窟窿漏着血,舌头落在草坪里,一声哭喊都出不来。

“青儿,你来了?”他见我拿着酒,便温柔一笑,神色从容自在,仿佛这满墙的血气,皆与他没有关系。他向我走来,一手接过酒壶,一手拉过我的手腕,仍是隔着衣袖,许是刚才活动过,他的手总算有了些温度。

夜色如墨,他邀我去河边走走。“青儿,你可记得我们初见的时候。”他总是问这个问题,我亦回答了千百遍:“公子,青儿记得。”我醒来的时候,还睁不开眼,只感觉冰冷的指尖滑过我的眉目。脑中却已没有半丝记忆,他赐我一个“青”字。

我于他是特别的,我知道,他分明知道我的来历,却不告诉我。他知道我会武功,乃至招数都一清二楚。我对他一无所知,偶尔有错觉,他手指轻扣石桌的样子,仿佛真在哪里见过,却只一瞬,就像大雪葬了尸虫,忘得一干二净。我是怕他的。他牵我的时候,从不触碰我的手指,他环着我的脉搏,就像掐着我的脖子一样。窒息。

“错了,青儿。”他第一次打断我。“你错了,我们见过的。”他背对着我,瞧着手上的灯笼,又添了一句,“今生就见过的。”他淡淡一笑,灯笼和月光衬着他的脸,眉目清明,又深不可测。本来温和的神色,经这一笑,多了分凌厉。我无奈,却已出剑。婴乾剑未离鞘,他已近身,仍是不闻生气,笼内烛火不乱一缕。不至于被夺兵器,但拔不出剑也够丢人了。我也算谷主的关门弟子,功力远在其他同门之上,却被他压制不能动弹半分,实力悬殊,我是知道的。师父定也知道,她却说:“清儿,只有你能杀了他。”

为她这句话,我被炼作兵器。练剑的时辰多过吃饭睡觉,只为勉强当他的对手。这个男人,让师父发了狂,每次我见他,听不见他的呼吸,耳畔响起的是师父的鞭子和自己的哀求声。更恨的是,我被要求活成一幅画像——那个叫“青儿”的女子,早已尸骨无存,我有一张与她相似的脸。

“唉,”他无声一叹,我却听到了,“青儿,你今天不集中。”自我醒来,药性就慢慢消退,我很快记起来他身边的目的。两年,我找了数十次机会,都出不过十招,刺杀未果,却都也没有今日狼狈。每次刺杀失败,一切恢复常态,他仍锁在院中读书,我在身侧待他唤我。

“青儿。”“是,公子。”“你可知师妹……你师父为何派你来杀我。”我以为他是要添茶水,却不料他问这个问题。不避讳至此,果真是小瞧我。无妨,直来直去也好:“您负了师父,背叛百鬼花谷,无论如何,该死。”我特意在“该死”二字加重了语气,却没明确回答他的问题,为何是我来,心照不宣。

自当是我来,我是青儿的替身,我活在这世上,就是披她的样子来取他性命的。他带爱徒青儿叛出师门的时候,青儿已受重伤,手无寸铁,却不还手,还未抵中庭,已经万剑穿心。老谷主下令:你可以走,婴乾剑须留在谷中。他活了下来,一个人。

师父却不愿放过他,在她即位前,便有了谋划。百鬼花谷,有两把剑,一为婴乾,一为“清”。我刻意在“青”字前加个“水”字,是想告诉自己:我活着。“唉,”他合上书页,仔细看我的脸,像是要把我吸进眼里,“青儿,你又不用心了。”“是,公子。”他的肩膀微微一动,我知他又在叹息。取来笔墨,他要我写自己的名字。

他既然知晓我的身份,也知我会写字,也不隐藏了。一个“青”字,虽不及他写的那般俊逸,倒也清秀,自以为有几分个性。正陶醉其中,他一个动作,吓得我魂飞魄散。“错了,”他已欺身过来,握住我执笔的手。十指相触,凉得恰到好处。我浑身僵硬,任由他的手牵引,在纸张上落下一个“清”字。“该是这个,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了。傻姑娘。”唉,这个人。

月光凝视的小园迎来了第二场雪落,空枝手捧的碎雪终是不得安宁,树枝随性地挥挥手臂,抖落银光,迷乱了双眼。一呼一吸之后,小园恢复了寂静。树木仍是负手而立,兀自思索,除了小径新铺的白雪,再看不到风的痕迹。

正当我烹水煮茶的时候,园子外面传来一阵敲门声。归来的人,有这番闲情逸致,非要在这晴朗的雪夜打破我的安宁。听那清脆的敲门声,我大概能猜到那人是怎样的身姿。定是手指微曲,用指节毫不客气地扣着木门。

我知道他此刻一定披着棉衣,一手扣门,一手提着灯笼,孤零零地站在家门口。门框上贴着的还是去年的春联,左右两边,早已淡了颜色,这白天雪地,也不显得突兀。门楣的横木上,是那人去年亲手题的字,读曰:书香年景。

门外那人明知故问:主人在家吗?我可懒得盛情接待,向来不是好客的人,没有开门,只在门后对那人说:主人哪,还没回呢。隔着门,自己偷笑,却不敢让那人听了去。我仿佛听到了他无奈的轻叹。毕竟是刚下过雪,天寒地冻,不敢任性过头,还是请了他回来。两个人,踏着雪夜,在小径上留下一串脚印。月色衬着雪色,却没有风来,痕迹没有被掩去。“喝茶吧。”我说。

刚才给自己泡的茶放置太久,水凉了,茶香仍弥漫在屋子里。两人对饮,如同品着一坛烈酒,闻到茶香就已经醉了,总想喝得慢一点。初雪后的夜晚,后半夜越发得冷,手脚冰凉,只能双手捧着品茗杯,分点热茶的温度。

我看着他的手,不时走神。茶香越来越淡,汤色也越来越淡,不知过了多久。待我再添水的时候,才知壶里早已没了水。

屋外明月照积雪,树木仍是负手而立,空荡荡的枝头仍留了一抹白霜,屋内的烛火已经明了几更,说不上是什么时候。“今夜晴朗,积雪不算厚,要不——去园子里赏花去?”赏花?我笑他异想天开,这满枝头的雪,哪里还有花呢?

不过树枝也是好看的,没了叶子,没了花,却披了一层无暇的白雪。只是今夜月色太好,分不清那映入眼帘的,到底是雪,还是月光了。夜色醉人、月色也醉人。我的手指摸索着杯子,却是怎么也喝不下去了。早就醉了。茶也是醉人的。

他知道茶水有毒,我也知道他知道。他双膝跪在雪地里,下巴微微扬起,望着我。我却不敢伸出手去捧起他的脸颊,去深看他的眼睛。我怕他会知道,我的指尖有多冷,我的眼里如枯井。“公子。”我最后一声叫他。他却温柔一笑,眉目清展,心中放下巨石一般,望着我说:“错了。”“傻青儿,叫师父。”

我眼看他栽进雪地里,没有理会。

尾声

完成任务,可以回去复命了。可是百鬼花谷已空无一人。我出发前就给谷主发了信函,她知道我要回来的。我一点都不置疑百鬼花谷撤离的速度,一梁一瓦都烧了干净,唯独我那间屋子剩了残渣。那幅画,自然也留下了。

让师父心痛的人已经死去,和他相干的一切她都不会带走,自然包括我。我走到天涯海角,谷主都能找到我。而我却寻不到百鬼花谷的半点声迹。

也不知走了多久,看见一个荒芜的园子,门是锁着的。门框上贴着的还是去年的春联,左右两边,早已淡了颜色,这白天雪地,也不显得突兀。门楣的横木上,是那人去年亲手题的字,读曰:书香年景。书页环香,年末成景。书香待浸,年景还生。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没有家了,是一个人。

下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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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江湖琅琊令第三十八期:刺客同名主题曲:锁(原曲《晴雪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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