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一见钟情是伪命题

1.

少年疾步往前走,突然觉得肩膀碰到了什么,转头一看,一位眉目清秀的女子也转过头来。此时四目相对,情愫暗生……佛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一次擦肩而过。而今生的擦肩未过,恐怕要前世把脖子扭断吧。

上面是很常见的一见钟情的桥段,甚至说烂俗了。在生活中我们时不时会听到某人说起一见钟情的故事,然后感叹又相信了爱情。可是一见钟情,真的就如此美好吗?首先有两个问题,一是这样的个例有多大的代表性。二是一见钟情的故事真实性如何。完全存在这样的情况:两人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为了让他们的爱情显得更符合一种缘分,他们事后说当时是一见钟情。

光鲜的背后,往往有不为人知的故事,一段“一见钟情”的故事旁边,也不乏草草收场的爱恋。这个时代,从来不缺少伪命题,虽有华丽的外表,里面是诡异的笑面。况且就算是认人,“一见”也很难知道什么,而对于爱,“相识,相知,相爱”才是比较符合规律的过程。

在情感上盲目,是人性的缺点,却也是很多人的共同点。更可怕的是,那个口口声声说对你“一见钟情”的人,不过随口编了一个谎言。

2.

与其说一见钟情,不妨说是一见钟X吧。X可以填入很多字眼,比如脸、腿、胸、钱、声音。概括起来,大致就是外在的东西。有人认为这很俗,说我们要多关注内在。实际上,关注外在,也是很自然的。一见钟X并不一定让一个人显得庸俗,也许反倒能体现一个人的真实。

我在大学认识的小黑,有些“猥琐”,常常一见钟X。他曾经在半醉的时候给我们一群人讲:“老子真的就看不起一些人,嘴上说对别人一见钟情,实际上就是扯淡!妈的,不就是因为别人长得好看,身材好么?我就喜欢XXX,前凸后翘,特别有味道……”

小黑对一见钟情的鄙视,也一定程度说出了我的心声。现在好多人很虚伪,用一见钟情来掩盖真正钟的东西。这种人也很危险,渣男经常用这样的借口达到自己的目的。

钟于外在,太正常不过了。东方学大师季羡林曾经在《清华园日记》中写到:所谓看女子篮球者实在就是去看大腿。说真的,不然的话,谁还去看呢?附中女同学大腿倍儿黑,只看半场而返。读完我哈哈大笑。季羡林先生钟的是大腿,这挺时髦的,现在的人钟腿的真不少,大白腿,大长腿是好多人的大爱。

苏轼的《洞仙歌》里描写花蕊夫人: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钱钟书在《围城》里写唐晓芙: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照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得嘴馋,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

读到这些,我们也很容易“一见而钟”。我想起,很多年以前,我从别人口中听到了一个女生的名字,对名字产生莫名的好感,后来机缘巧合,和那位女生成了同班同学,再后来居然坐到她的旁边。她成了我喜欢的第一位女生。这大概就是一见钟名了,严格说,之前根本没见。

爱美是人的天性,内在美是美,外在美也是美,为什么要过分突出内在美,而贬低外在美?我突然想起来周国平写过的一句话:你知道尤物吗?就是那种既风骚又智慧的女子。尤物很容易让人一见就喜欢,当然,可能更多并不是因为智慧而是因为风骚。

3.

不管是一见钟情,还是一见钟X,都有潜在的危险。心理学上有“晕轮效应”,说的是人际交往中,人身上表现出的某一方面的特征,掩盖了其他特征,从而造成人际认知的障碍。

因为所钟的东西,我们忽视了对方其他的方面,可等我们意识过来时,往往后悔莫及。比如我们常听说这样的故事:一位男生喜欢了一位漂亮的妹子,从一开始就向身边的人夸她各种好,可是慢慢地,他发现了她的各种让自己不喜欢的地方,矫情、脾气坏、虚荣……类似的,一个女生对男神一见而钟,后来却抱怨他懒惰、心眼小、不可理喻等等。

“早干嘛去了?”很多人习惯这样的质问句。早一见钟X了呀!哈罗效应告诉我们,一开始觉得某个人只有一点点讨人喜欢,但这种喜欢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得到强化,最后使得你对他整个人都喜欢。问题是这种喜欢,很可能是盲目的,当冲昏的大脑慢慢清醒,当与对方的接触逐渐深入,问题就暴露出来。

所以,一定程度上讲,别一见钟X,老老实实经历“相识,相知,相爱”的过程,细水长流,未尝不是浪漫。世间并没有那么多浪漫的人,倒是有为了浪漫而强行浪漫的人。

4.

话说回来,为什么要一见钟情或者一见钟X?电视剧、小说、电影等的影响不小。可我们应该把它们和生活区分开来。人们把理想主义寄托其中,引起大家的共鸣。我们因此开始憧憬美好梦幻的爱情,却不小心把看过的与真实的生活交织在一起。

别忘了有一句话:认真你就输了。王小波在一篇文里说:“要让我来说,哪种电影都没有爱情片扯淡——人要像这种电影里那样疯狂,不出一个月准完蛋。”虽然说得比较绝对,但不无道理。

在虚构的故事里,一见钟情的人,经历了曲折,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生活中,我们其实很难分辨面对的是否是一见钟情。如果把一些经典的话语当成爱情的信条,那么你可能会上一堂印象深刻的课,黯然神伤。

5.

爱情是一件感性的事,但感性的事并不意味一定要用感性的思维。面对对方的“一见钟情”,何不理性面对。有人说,理性让人错过美好的爱情,可相比之下,因为理性错过的爱情应该远不如因为感性而遇到不幸的爱情的情况多。

叔本华说:女性的美只存在于男人的性欲冲动之中。话虽偏执,可这就是“一见钟情”的真相之一。你说别总把事,把人往坏处想,不过墨菲定律告诉我们,如果一件事存在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多小,它总会发生。

你觉得渣男渣女只存在于别人的故事里,可你和他们又有什么不同?你并非上天恩宠的幸运儿。如今的人,套路很多,他们有一万种方法让你相信一见钟情。

我想起了一个词——识妄。佛教法相宗把人类的正常认识称作迷妄,他们认为人们之所以有迷妄,就在于相信外界事物是真实的。

一见钟情是否真实?悲观主义的我是不相信的。有乐观主义者相信了,最后成为悲观主义。

-1-

周四下班时,我买新鲜的乌鸡、红枣枸杞,炖了一锅鸡汤。鸡汤在灶上炖着,我刷简友圈打发时间。

苏雨给我打电话,一起出来吃火锅吧。我说,今天是什么行情,怎么突然就想起约我吃火锅,是发工资,还是想求我做什么。

电话的那一端,沉默许久。我想了想,来我家吧,正好炖鸡汤,你小子有口福。冰箱里也有储备,我再炒两个菜。

好,我这就来,他话说完,就把电话给挂了。下班晚高锋,南城这个点车堵得厉害。等我菜都备齐时,他才姗姗来迟。

喝过一碗鸡汤之后,我瞥见,苏雨的眼框中盘旋着泪。他说,我难受,就想找个人说说话,你权当听了,当故事写也好。

-2-

那年苏雨十八岁,是个高中生。上了高中之后,像甘蔗一样飞快长个,五官渐渐有了轮廓,成绩也不错。这样的男生,是女生眼里的焦点,每个课间,他都会被很多同学围着,讲题问作业。

班里那么多的女生,他一眼就看中,在人群里笑得没心没肺的若瑶。她没有很漂亮,只有笑起来时,脸上才会有一个浅浅的梨涡。

她总扎着马尾,走路的时候,马尾辫会随着步伐,左摇右晃,像极张扬的青春。

他给她讲题的时候,总会举一反三,格外有耐心。有时间,还会偷偷给她开小灶。

十月末的一天,秋风萧瑟,空气中满是清冷。苏雨给若瑶讲知识点,讲着讲着,日色渐暮。

偏偏到了停车场,若瑶的单车被扎破轮胎。那个点,学校门口的修车师傅早早关门,苏雨提出送她回家。

若瑶起初还有些不好意思,可日色已晚,只好上车。

他把书包递给若瑶。说:“走吧,不然校门一关,出不去。”她那模样像是害怕,苏雨的技术不过关,一不小心就会把她摔了。

途中有一段上坡路,若瑶忍不住说,“你慢点。”然后手紧紧地拉着,苏雨的校服衣角。

苏雨心里暗爽,风吹拂她的长发,有一股好闻的柠檬香味。

“做我女朋友行不行,行不行,不行我再想想办法。”

苏雨一口气地说完这句话,见若瑶没有反应,放慢车速,停下车。

她下了车,脸蛋红红。手足无措地问,你能再说一遍吗,我听不清。

我说,“你能不能当我女朋友。”苏雨用了最大的分贝,吼了出口,想让全世界都知道。

若瑶望着天空,憋回盘旋在眼框中感动的泪,给了苏雨一个大大的微笑,说,“好!”

到若瑶家附近,苏雨稳稳停下车。听到若瑶说,明天我要给你带早餐,路上小心。

-3-

他是她的初恋,她是他第一个喜欢的人。

上课的时候,他会时时看着她,不让她轻易分神。还常常在她解不出题时,从书包里拿出六个核桃,“给,补补脑。”

常常粘在一起的两个人,渐渐暧昧的关系,也被学校里的同学知道。

那些喜欢苏雨的女生扎堆说若瑶的坏话,她长得也没有多好看,成绩一般。怎么就和苏雨在一起了,不会是用了什么手段吧。渐渐地,嘲讽的眼光,以讹传讹的言论,越来越不堪入耳。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做桃花源的地方,潺潺的小河在山间静静流淌,两岸全是娇艳欲滴的粉红色桃花。

在美丽的桃花源里住着一个无忧无虑的山羊妹妹。清晨她在溪边梳妆,美丽的身影和桃花一起倒映在水面,白天她在桃花源里玩耍,晚上皎洁的月光下,她坐在河边,桃花林里轻雾缭绕,如梦如幻,这时,她才感觉真得好寂寞。

又是一个月圆之夜,山羊妹妹又早早的来到小河边,狂风四起,她连忙躲到桃树后面。啊,不知从那儿来了一匹黑色的狼,这匹狼高大威猛,额前有一缕金色的毛发,他的眼睛在月光下闪着幽幽的绿光。月挂中天,月光和点点繁星洒在河面上,不可思议的事情出现了,狼身上的皮慢慢褪下来,一个飘逸出尘的男子出现了,剑眉星目,唇红齿白。山羊妹妹偷偷的看着这个俊朗的男人,心怦怦直跳,仔细的看了一下,才发现他的眼睛是碧绿碧绿的。山羊妹妹心想,我什么时候也能幻化为人,那该多好啊!

“狼王,恭喜你已修成人身。”一个灰衣女子从天而降,这个女子的头发竟然是银色的,眼睛是妖媚的紫。

“银狐,你什么时候跟来的?”狼王似乎有些不悦。“快回去吧,我想一个人待会儿。”

“狼王,我是想提醒你,您的狼皮可一定要保管好,不要让别人偷走了,只要披上您的皮就可以在月圆之夜幻化为人形呢!”

“知道了,走吧。”

“是,狼王!”

狼王看着银狐离开,才转过身对着桃树后面喊道:“出来吧!”声音很威严,山羊妹妹直打哆嗦,她胆战心惊从桃树后面走了出来,水汪汪的蓝色大眼睛惊恐的看着狼王。狼王没有想到桃树后面藏着的竟然是一只又小又白的山羊,不过这只山羊看起来还蛮可爱的。狼王忽然觉得很好笑,狼和羊是天敌,自己竟然会觉得羊可爱,也许修成人身之后会有许多变化。

他心头浮现一个好奇的想法,如果把狼皮披在这只小羊身上,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他不再犹豫,长袖一挥,狼皮就到了小山羊的身上,小山羊立刻变成了美丽无比的可爱少女,她白衣胜雪,白发飘飘,如水的双眸似睛空般透明的蓝。

小山羊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是被狼王盯得很不好意思。

“过来。”这回他的声音轻柔多了。

他领着她来到水边,她看见了水中恍若仙子的自己,惊呆了,她真的变成人了。

她高兴的跳了起来:“我变成人了!我变成人了!好喜欢现在的我!”

他忍不住笑了,这个小家伙。

“你笑起来还真好看。”她脱口而出,随即又调皮的吐了吐舌头。“是吗?你笑起来不是更好看?”他调侃道。

“你是谁?为什么来桃花源?”

“我是对面山上的狼王,以后叫我凌风就行了。我已经修行了一千年,必须在月下的桃花源才能真正脱胎换骨,修成人身。”

“桃花源是风水宝地呢!”

他只是微微一笑。

“我叫月儿,谢谢你让我变成人。”

“月儿,嗯,不错。谢什么,你别恨我就行了,一个月只能变成一次人,你受的了吗?”

“我不知道。”月儿无奈的说。

凌风有点后悔自己太冲动了,自己鲁莽的举动也许会毁了月儿宁静的生活。

“凌风哥哥,前面有块大石头,我们坐下说会儿话吧。”从四条腿变成两条腿,站一会儿就有点累。

凌风和月儿坐在大石头上,月儿把脚伸进水里,凉凉的溪水让她打了一个寒颤,可是非常的惬意。

“凌风哥哥,狼很凶残吗?你们会自相残杀吗?”

“想哪儿去了,我们狼天生就是吃肉的,为了生存,当然会捕杀各种动物,甚至是比自己大的动物,所以大家都觉得我们凶残。我们狼群中都有一定的等级制,每个成员都很明确自己的身份,因此我们相互之间,很少有仇恨和打架的行为。相反的,在围捕猎物和共同抚幼方面,我们会非常友爱和合作。我们只是为了生存才和对手厮杀。”

“噢,做狼王累不累?”

“当然累了,哪象你这样轻松自在,什么都不用想。”

月儿困了,趴在凌风的膝盖上睡着了,嘴里还喃喃自语:“那你干脆不要做了,天天陪我在桃花源里玩吧,我一个人在这里好寂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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