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混混生涯

老姨只比我大九岁,由于姥姥姥爷早已过世,所以老姨是大姨抚养大的。在我小的时候,每逢家里要采山杏、收花椒的时候老姨都要来我家照顾年幼的我,大姨家离我家很近,这也使得老姨陪伴了我的整个童年,就像一个姐姐,照顾我、陪我玩。

老姨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自幼时起鼻子流血就会止不住,都是那种很大很大的血块。这些都是在我年龄稍长一些才知道的,我只知道小的时候看到老姨鼻子流血家里人就会很担心,我也跟着害怕,直到有一次听到爸妈亲戚几个们在一起商量,说国家好像有了针对先天性心脏病的政策,亲戚几个每人出点钱,给老姨去治病的时候,我才知道——我知道的仅仅是这种病需要很多钱,即使有补助。

然而老姨却已经走了。

记得刚上学的时候,那时正流行《还珠格格》,正直非典放假在家,我和老姨一遍又一遍地看,爸妈都去山上干活,只有老姨陪我。

还有一次,爸妈外出很长时间,流行的电视剧是张卫健演的《西游记》,有一个小伙伴到我家时正好到了演出时间,我提议要看,老姨不许,等到那个小伙伴走后方打开电视,偷偷和我说刚才不许的原因是怕费电。

我每次想到这的时候都很想哭,和老婆讲,但你们肯定是不能体会的。

老姨特别喜欢我,每次放假都赶忙打电话希望我到她家去玩几天,初中时常去,但后来由于假期本来就短,竟开始了推辞。

其实在我三个姨中,我最喜欢去老姨家,真的就像亲姐姐,每次放假回家只要听到老姨在我家总会在路上就开始开心,开始迫不及待。

有一次去她家,老姨给我熬冰糖雪梨喝,当时第一次喝冰糖雪梨,之后到家自己也试着熬,打电话问老姨方法,却也总熬不出那种味道。

这是我最喜欢的饮料,熟悉我的人都知道,不论什么时候,我买饮料一般都只买冰糖雪梨,不知为什么,好像就是一种习惯。

前些天用家里拿来的梨,买一些冰糖给老婆熬了几次,她说好喝,可我总觉得味道不对,至于什么才是正确的味道,我也已经几年都没有尝到了。

老姨去世那天我正在呼和浩特,那天我和老婆一起去了昭君墓,刚刚到家,就听到了妈妈的电话,妈妈在电话里哭喊着说你老姨住院了,问我在医院不是有认识的人吗?让我赶紧找找……我很奇怪,心里想也不是什么大病,至于这样?因为老姨体质弱,经常生病,所以我也没有在意,只说等等吧,你们先看看是啥情况,严重的话再说。

不一会儿,妈妈就又打了电话,还是大哭,说你老姨快不行了,你赶紧找找人啊。我感到情况有些严重,但也不以为然以为妈妈怕我不上心里去故意言重,但还是打了电话,然后想起忘了没问老姨在哪个病房,忙给送老姨去医院的大舅打电话询问,我问大舅,我老姨在哪个病房?大舅在那头低沉地问我干什么,我说我找找人,大舅说不用了,我忙问为什么,他说,你老姨已经没了。

我不敢相信,停顿了很长时间,“哦”了一声挂断电话。然后赶忙给妈妈打电话想知道一些更好的消息,电话接通后听到爸妈和大姨们在那头撕心裂肺地哭……我说我现在回家。

当时还是不敢相信,竟没有反应过来。挂断电话好长时间后,我终于哭了出来,由于手头没钱,又赶紧给丁哥打电话借钱,然后打车去火车站,买票到北京。这是我第一次坐火车不吃不喝,并且之前一天都没有吃饭,也没抽烟,只呆呆地坐着,一宿的火车过后终于到了北京,爸妈不停来电话催我,可我在北京没有一点方向感,被人骗走五十块钱又倒腾了很长时间才到六里桥车站,因为骗我钱的那个人说到六里桥车站有去我们家那边的汽车,到车站外面,由于车站正在整修,我找不到进站口,绕着车站走了一圈又一圈,一边走一边哭,终于到车站里面后又得知得去四惠汽车站,又赶紧坐地铁到四惠。

等到迁安的时候已是下午三点多,赶忙去找在迁安的姨兄和他一起去老姨家,到了半路爸爸来接我们,那时眼泪都流干了,爸爸说,以后你们没老姨了,抓紧回去再看一眼吧。顿时,又是止不住的哭。

印象中从没有哭过这么长时间,到老姨家下边时我没有听到唢呐的声音,当时心里还抱有一丝幻想,多想这时爸爸笑着说,其实你老姨没什么大事,昨天只是休克一下。

我赶忙向老姨家跑去,爸爸叫住我说一起上去,我没有理会,等到院内看到老姨夫正在棺材跟前哭,见到我,老姨夫似乎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只是大哭着指着屋内方向,说,子泓,你老姨她……

到了屋内看到妈妈大姨她们都在不停地哭,我问能不能让我最后在看一眼我老姨,老姨尸体被一块黄布盖着,老姨夫小心翼翼地打开黄布,我终于又看到了老姨,我最亲爱的老姨。

去年寒假回来在县城写作时,我生日那天爸爸打来电话说,老姨她们都在我家,今天杀猪,心里很想回家可手头却有一堆事,心想没事,过年后还有很长时间,等到家时听说那期间有一次;老姨生病来到县医院看病,我愤怒地问那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好去看看我老姨。

过年那天给老姨打电话拜年,老姨说她们一家人都在感冒,爷爷八十大寿那天老姨也由于生病而没有来,我想去看看她,但总也是今天推到明天,明天推到后天,好像每天都很忙,可那时谁又曾想到会有来不及那天。

那天晚上我本来打算守灵,可由于已经两天不吃不喝不睡,再加上一天一宿的坐车,竟没有守灵。事后我无数次在心里恨自己、咒骂自己,老姨那么想我,我也那么想她,却还没有陪着她走完她的最后一程。

那天是儿童节,看着年仅七岁的新燕,大家又该如何难受。

第二天老姨出灵,走着那条路时突然想到去年夏天妹妹非要来老姨家玩,都是我骑着摩托车来老姨家接送妹妹,而做梦也没想到会有一天在走上这条路的时候,竟然要送走老姨,从此天人两别。

等到入土后大家就要都回家了,其实我很舍不得,很不想回家,等都收拾东西要走的时候,新燕看着镜子上老姨的遗照,一个人在那里偷偷地哭。我再也忍不住了,只好又跑到外面去哭一场。

回家的车上,大姨夫可能是想找个话题转移注意力,问我什么时候把媳妇带回家,我就想,和老婆在一块儿的时候经常计划等今年暑假带她回家时一定要坐那趟最破的车,因为那趟车经过老姨家,要先带她去老姨家见见老姨,老姨一定会非常开心……

到了第二天又是端午节,呼!

我写过《时间,等一下》,我说多希望时间能等我一会儿,哪怕一会儿,我多希望再多见老姨几面,哪怕只是见见,不说一句话。

等到去秦皇岛现代汉语写作学校的时候,那家校长说我的文字太悲观、沉痛,让我写《生命之树常青》,我写到,生命之树虽然不会常青,但起码不会早衰,它亘久不变,永远存在于你我的心中,所以常青。

家人们常说,或许以后再也不会去老姨家了,因为不敢去。老姨走后我由于上火加上哭泣导致双眼尤其是右眼肿大,还起了很多白色的疙瘩,导致右眼甚至睁不开,并且落下了以后只要上火右眼就会难受的毛病。

有一次和老婆回家,班车不知为什么突然改道走了老姨家方向那条路,在车上看到那条路不禁偷偷地哭,怕老婆发觉赶紧跑到前面,给新燕买了一些吃的希望新燕能到我家去玩,她竟然害怕我,不敢接近我了,没办法只得把东西交到她奶奶手上。

到了外面我哭着告诉老婆,在那里上去就是老姨家,在那里上去就是老姨的坟墓。

老姨心高气盛,看到别人家都垒砌了后院墙,自己家就也想弄,可是,直到去世时那些砖都还在后院摆着。

我说满天神佛,睁大你们的狗眼瞧瞧,她才那么年轻,并且也没犯过什么大错,你们为什么就这样残忍。

我总会不停和老婆絮叨老姨,即使那些话已然说过无数次,但竟然不觉得厌倦,每次喝到冰糖雪梨时就会想起老姨,每次想起就会想哭。

小时候老姨总说,让我以后好好学习争取做个医生,我说我生物不好,我知道老姨就是嫌看病太贵,平时不舍得花钱,直到昏倒,而直到去世……

没想到现在走上了这条路,其实我多想回到以前,好好学习,争取做个医生,或者争取有一番事业来帮老姨看病,现在无能的我却只能通过这种方式……

有一次爸爸笑着问我,有没有给老姨写一篇文章,我沉默不语。

其实我是不敢写也不愿写的,因为我一直觉得老姨没死,并且,记忆又那么混乱。

我最亲爱的老姨,子泓想你。

0.火车

天终于蒙蒙亮的时候,青青拖着箱子走出候车室。火车到站的时候,外面还是一片漆黑,青青就从出站口绕到候车室,等着天亮起来,她还没有习惯独自在黑夜里活动,哪怕是坐车。

火车站前的广场上稀稀拉拉站着几个等客的出租车司机,他们嘴里叼着烟,远远地向青青望过来,烟头一明一灭,仿佛某种暗号,又像无言的召唤。但是当青青走过去的时候,他们之中却没有人走上前来招揽生意。

他们只是一齐静默地看着她走过,目光中有着某种奇特的怜悯。青青不知道他们是否从她的一身黑衣上看出了些什么,她的脸上并没有哀伤的神色,她现在不会为任何人哀伤。青青最终放弃了打车,她的箱子里装着眼前这些人最为忌讳的东西,她现在目不斜视地从这些出租车司机身边走过,一句话都不说,已经是对他们最大的善意,她能够对这个世界抱有的善意,实在是不多了。

青青走出火车站前的广场时,小城还笼罩在一层稀薄的琥珀色光亮中,但很快太阳就从远处的地平线上升了起来,云朵由远及近从绛紫逐层褪为粉红,朝霞映照下,一座七歪八斜的破败小城无处遁形。这是潘笠的故乡。

青青看着太阳升起来,打了一个大大的寒战,她对着自己的手心狠狠呵了一口气,仿佛要将昨天晚上那个穿灰色衬衫的男孩儿留在她身体里的寒冷驱散。

这是一座很偏僻的小城,时至今日,只有一列普快列车还会在这里停留五分钟。青青似乎是这趟列车上惟一一个买了软卧席位的乘客。她箱子里带的东西,让她无法身处人群之中,于是她买下了四张同一房间的软卧车票。不过上车之后,她发现远远没有这个必要:几乎所有的软卧房间都空空如也,她从车厢里穿行而过,每一扇门都上了锁,房间里的黑暗被列车的颠簸不断稀释,它们透过房门上的玻璃淡淡地看着青青。

青青是在盥洗间遇到那个穿灰衬衫的男孩儿的,男孩儿的出现让她稍微有些意外,也有些失望,她原本以为这节车厢,起码在今晚,是属于她一个人的。

男孩儿的眉目十分疏淡,已经入秋,身上依然只穿着单薄的衬衫,看起来不到二十岁。他斜靠在盥洗间的门框上,看着刚洗完脸的青青,问她去哪。青青说她去一个很近的地方,天亮就下车。那还买软卧?男孩儿不以为然地说。

他凑近青青,盥洗室惨白的灯光让他的皮肤泛出一些青色。青青发现他的眼睛似乎有些不能聚焦,但他又显然不是一个盲人。她耸耸肩说,带的东西多,怕不安全。

男孩儿不屑地摇摇头说,你以为软卧就安全么?我上次有一双很贵的篮球鞋,就是在软卧车厢被偷掉的。青青礼貌地笑了笑。

或许是从中得到了鼓励,男孩儿很快滔滔不绝起来,说自己经常混在这趟列车上,硬座、硬卧、软卧、餐车,每节车厢他都去过,他认得出这趟车上所有的惯偷,对他们各自固定的作案地盘了如指掌。他让青青在车厢里等着,他要去餐车给她偷一瓶红酒,以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男孩儿脸上那种强烈的自以为是的神情和急于卖弄些什么的姿态激起了青青的兴趣,她曾经见过一个和他很像的男孩儿,在后来的日子里,她一直在想念他。

在这个夜晚,在这节仿佛被从整个地球抽离而出,孤零零悬浮于黑夜中的车厢里,青青忽然决定,要心平气和耐心地等着这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男孩儿,听听他还会说什么,等着看他还能做些什么,这样,她也许就能够试着猜测一下,那个她一直想念的男孩儿,究竟是怎样变成后来那个样子的。

男孩儿果然带回了一瓶红酒,从瓶身上的标签来看,这是一瓶廉价的、很可能已经过期的酒。青青看着男孩儿从腰间摸出一串钥匙,用其中的一把插进瓶口的软木塞子里,然后用力把它戳进瓶子里,在这个过程中,血红色的酒汁洒了一些在软卧的床单上。

如青青所料,这是一瓶过期的廉价葡萄酒,除了酸涩的口味之外别无其他,她喝着倒在白瓷茶杯里的红酒,听着男孩儿虚张声势地说着他的那些了不起的见闻,有几桩差点要打动了她,但她很快嗅出了其中夸张和编造的成分,比如他说自己曾在一列火车的锅炉房里睡了整整一个星期,醒来的时候外面白雪皑皑。你知道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雪,都看傻了,男孩儿说。

潘笠似乎也说过这样的话,他的故乡,她即将抵达的那座小城,位于温暖湿热的南方边陲,几乎从没下过雪。

男孩儿后来还吹嘘了其它的事,但是青青都没听见。因为说到雪,潘笠从窗口消失前的那张面孔在青青的脑海里浮现出来,她被尖锐的恨意所刺穿。

她借着酒意咕咕地笑起来,对男孩儿说,你吹牛的吧,你到底从哪里来的?要上哪儿去?怎么混到软卧车厢里来的,是不是来偷东西,说!她伸出食指歪歪扭扭地指着男孩儿。男孩儿突然伸手抓住她整只手掌,脸凑到她跟前,小声说,这是我的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车厢的灯不知道什么时候熄了,列车正从荒野奔驰而过,有零星的灯光穿过车窗玻璃掠过男孩儿的脸,他谨慎而真诚的神色蓦然亮起,旋即隐没在黑暗里。

整个过程都很仓促,青青一直有些心不在焉,她担心着坐过了站,毕竟列车的停留时间只有五分钟。但最后,在男孩儿微微的抽搐中,青青却感到了一丝久违的快意。一切仿佛早该如此,她知道自己自由了,她不再欠潘笠什么,潘笠也不再欠她什么,即便她会很快被偷个精光甚至被勒死在这节车厢里,她也不在意了。

她长吁了一口气,腰微微向下沉,要把自己收回去,男孩儿却伸手搂住她,嘴里喃喃说,别,冷。男孩儿皱着眉头,嘴唇发青,仿佛青青是他在这世上贪恋的最后一丝温暖,最后的救命稻草。青青这才注意到,男孩的整个身体几乎是完全冰凉的。

青青知道刚发生的一切荒谬而不堪,却终于不忍推开他,她看到放在床角的箱子,轻轻拍拍男孩儿的后背,说,你告诉我一个秘密,作为交换,我也告诉你一个,好不好。

男孩儿抬了抬眼皮,在青青怀里点点头。青青指着那只箱子,说,你知道吗,那里面,还有一个人,我这次,是送他回家的。男孩儿点点头,似乎毫不感到惊诧。青青想,或许他以为她只是在讲一个拙劣的笑话吧。

青青没有坐过站。她醒来的时候,男孩儿已经消失不见了,如同他来时那般安静而突然。最坏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她的鞋子、衣服、包包和那只箱子,都还在原处。只有他留下的寒意还在她身体里盘桓不去,让她的腹部不时微微战栗。

离开站前广场时,青青回头望了一眼还亮着灯的小小的候车室。她看到门口多了一道灰色的影子,那影子仿佛正隔着一条无形的河流,与她遥相对望。他也是在这里下的车,他没有骗她。

在昨夜的火车上,穿灰衬衫的男孩儿在车厢的灯熄灭之前,凑近青青的脸,在她耳边说,我不是小偷,告诉你,我从你来的地方来,我要到你去的地方去,我在这火车上来来回回十年,那么多趟,只是想找一个人。这个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1.街心花园

火车站附近的小旅馆意外地陈旧而整齐,隔着塑料门帘,这里有种异样的安静,掩埋在混乱和喧嚣里的带着破旧气息的安静,正是青青现在所需要的。

房间在三楼,楼梯和走廊都打扫得很干净,墙壁的下半部分漆成绿色,走廊上挂着昏黄的灯泡,两边的房间里不时传出仿佛很遥远的电视新闻播报声,还有细碎的笑声。放好箱子后,青青去公用水房,把热水开到最大,让蒸腾弥漫的热气彻底驱散身体里残留的寒气。她需要尽快地恢复元气,打起精神。

青青的丈夫潘笠,四天前从医院大楼十一层坠落身亡,青青要把他送回家。她有三天的时间做这件事,如果一切顺利,三天之后,一切将彻底结束。

而首先要找到街心花园。

那是一座很小的城,城中心有一座街心花园,不管你从那座城的哪个角落出发,最多走上半个钟头,就能走到街心花园,然后你就只能再花最多半个小时走回去,这就是那座城的全部。潘笠曾经这样对青青描述自己的故乡。

潘笠说的没错,他对这座小城的厌烦也没错,这的确是一个很乏味的地方,在网络上几乎查不到任何信息,没有好吃的,没有好玩儿的,没有名胜古迹,也没有风景优美的公园,就连记忆,也是贫乏的,因为潘笠很少提起他在这座小城度过的日子。

她和潘笠相识十五年,结婚十年,这是她惟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来到他的故乡。

在阳光下,小城仿佛蒙着一层浅灰色的雾,无数细小的微粒在空气中漂浮,前路看起来有些影影绰绰的。青青回头去看来路,并没有人。

那个男孩儿没有跟踪她,青青也并不希望和他再有什么瓜葛,她之所以现在还总是想到他,不过是因为他们互相告诉了对方一个秘密。那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秘密,那些事可能仅仅对他们自己是重要的。

街心花园出现在青青眼前时,青青看了看表,刚好半个小时,这已经是最远的路了。而青青抵达的,不过是一座在她的城市司空见惯的环岛,这座小城惟一的一座环岛。四条道路围绕环岛,分别通往小城的四个方向,这里就是中心和交汇处。

所谓的街心花园,不过是一个稍大一些的花圃,里面种满了红色、黄色、蓝色和紫色的小花,它们拼成一只硕大的蝴蝶图案,花都是一些很轻贱的品种,蝴蝶死板地趴在花圃里,丝毫没有要飞起来的迹象,花丛里立着两个鲜红的塑料大字:欢迎。

青青觉得,这个花圃看起来很像潘笠最后消失的地方。

那天他们本来是要把事情彻底解决掉的。出门之前,潘笠再次向青青确认,他绝不会离开她,一切都会变好,他们会有一个孩子。

潘笠还说了很多,说着说着,这件事就仿佛变成了他们两人生活的一个重要转机。如果是真的,我们会有一个孩子,潘笠一路上反复说着这句话,两眼放光。

青青看着这样的潘笠,禁不住想,仙仙的怀孕,也许并不像潘笠说的那样,只是一同出差时发生的一桩意外,而是潘笠处心积虑的结果。

那么,他们之间,就一定还有过许多次。青青不知道,潘笠从医院的十一楼窗口坠落的那一瞬间,她心里那汹涌的恨意,是不是与这念头多少有点关系。

青青对潘笠的恨,让她自己也有些意外。她早知道自己没有资格恨他。

青青十七岁的时候就和潘笠在一起了,那时候,青青没有上学,也没有工作,潘笠带着她,住在租来的房子里,给她做饭,洗衣服,陪她看病,带她去散步,晚上哄她睡觉。

每个月发了工资,他就会买一个她最喜欢的蜂蜜蛋糕带回来,如果竟然还挣得了一些额外的奖金,他会带她到城南的批发市场去买条裙子,或者一个带蝴蝶结的发卡。青青觉得自己有一部分是潘笠亲手养大的,虽然他只比她大两岁,对她而言却承担了一部分父亲的责任,一个人怎么会恨自己的父亲呢?

青青结婚后,一开始,因为她的病,他们无力考虑孩子的事,后来病渐渐好了起来,潘笠的事业也逐渐上了轨道,可是他们一直没有孩子。

潘笠后来和家里恢复联系后,青青听见过几次他和父母的通话,他家里催得很急,潘笠总说他们还年轻,青青的身体也一直没有好全,这事不着急。但青青知道潘笠是着急的,即使在已经完全不能碰青青之后,他还是好几次旁敲侧击地问过她要孩子的事。他的语气让青青觉得,他其实早就已经不在意她了,他只想要一个孩子。

青青自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也已经不在意潘笠了。她的潘笠,那个像爸爸一样扶养她,又像情人般爱抚她的男人,已经消失不见了。那次意外之后他们创立了自己的生意,她就渐渐地不再认识他了,那件事仿佛让他们都脱胎换骨,也让他们渐行渐远了。

但一个星期前,潘笠公司里一个叫仙仙的女公关直接把电话打给青青,说自己怀了潘笠的孩子,还是让青青有些意外。这些年来,青青早就和潘笠没有任何肌肤之亲,潘笠也似乎不再有这方面的需要,不工作的时候,他几乎都在家里待着,看书,种花,养鱼,盘核桃。

和青青说话,也大多是研究怎么把生意做得更大,在这件事上他离不开青青。青青觉得这是这些年来他在外面,不论明的暗的,一直没有其他女人的原因。让她深恶痛绝、痛苦不已的东西,却也是最终保护了她的东西。

但是潘笠想要一个孩子,必须有人能继承他挣下来的产业,这件事是可以和青青完全没有关系的。他终于还是做了。

但是青青还能够怎样呢?她是由这个男人养大的,他在自己也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用尽自己所有的耐心和心力来扶养和照顾她,而她在经年的疾病和后来的剧变之后,已经完全不知道,离开了他,她还能怎样活下去。

但最终,死去的是潘笠。在四天前的清晨,他们一起出门去接仙仙到医院做检查。那时他为了稳住青青,对她信誓旦旦,在路上,他把油门踩到底,却不过是奔向了一个和他既厌烦又无法割舍的故乡小城里的街心花园大同小异的地方。

围绕街心花园的四条道路川流不息,看得久了,就仿佛道路本身在旋转一样。四条路里,必定有一条通往潘笠的家。青青拖着箱子,顺着四条道路旋转的方向,开始慢慢地走。在每条道路离开环岛的路口,青青就停下来,静静地等待片刻。

终于,在第四个路口,街心花园的南边,她手里拖着的那只箱子,几乎难以察觉地动了几下,箱角的小轮磕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咚咚”声。青青看到路口树着的四路公交车站牌,她蹲下去,点了点头说,知道了。

2.广场

黄昏的时候下了一场雨。青青的房间只开了一个很小的窗,窗子对面紧挨着一堵灰色的墙壁,她从窗口费力地探头出去,极细的雨丝从上方被夹成一线的灰白色天空飘落下来,密密地刺在她脸上,让她产生了缓慢下坠的错觉。

虽然下着雨,青青还是决定出去一趟,她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

据说广场上有夜市,青青向前台的老太太问清楚方向,就拖着箱子出门去。

虽然是雨天,这里还是很热闹。许多小摊都已经支起了深红色的篷子,篷子下吊着的橘黄色灯泡蒙了厚厚一层油污,隔着雨丝望过去,朦胧而温暖。

服装摊上的小音箱里飘出热闹而尖利的歌声,小吃摊上的炉子早就生好,摊主们此起彼伏地颠着手里的铁锅,油烟和香气混杂着升腾起来。一派活色生香的烟火人间,而这些很快将不属于她。

青青走到一家没有客人的小吃摊前,旁边一只全身毛湿得打起结来的狗先是对着她吠了几声,突然又垂下耳朵趴在地上。摊主有些奇怪地看看狗,又看看青青,没有说什么。

青青要了一盘炒饭和一杯果汁,坐定之后,她看到火车上那个穿灰色衬衫的男孩儿,正蹲在不远处一个地摊旁,像是隔着一条河一样看着她。他的眼神似乎依然无法很好地聚焦。

青青向他招招手,男孩儿就站起身,跨过那条并不存在的河流,来到她身边坐下。小吃摊的老板并没有过来招呼男孩儿,而是继续视而不见地拨弄着炭火架子上的肉串。青青想也许男孩儿常在这里摆摊,和老板早已熟稔,所以见惯不怪了。

男孩儿问青青,你的事办完了吗?

青青耸耸肩说,现在还不是时候,得等到后天晚上。

她又问男孩儿,你呢?准备什么时候再回火车上去找人?

青青并没有相信过男孩儿告诉她的所谓秘密,谁会花十年的时间在火车上找人呢?看他的样子,十年之前,也不过八九岁的孩子,又能真正懂得什么呢?

她只不过认为昨晚在火车上发生的事,多少让她有了一点逗逗他的资格,这是少有的让她感到轻松的时刻,也是她少有地感觉到自己对这个世界尚存的稀薄的善意的时刻,这种时刻会越来越少,她现在已经开始有些舍不得了。

男孩儿却只是极认真地对青青说,快了,我只是怕,我们会忘了。

青青幽幽地笑了起来,花十年的时间去找的人,一定很重要,怎么可能忘了呢?

男孩儿像昨晚在火车上那样凑近青青的脸,问她,你还记得这里原来是什么样子吗?

青青笑着摇了摇头,说,我怎么会知道?我是第一次来呢。

男孩儿用似乎难以聚焦的眼睛努力地盯着青青,说,这里是一个广场,原先可热闹呢。青青看着这张隐约有些熟悉的面孔,说,现在也很热闹呢。

小城曾经是新建的矿业特区,这里地处边陲,除了被意外探测出的丰富矿脉之外,几乎一无所有。矿区的工人大多从内地随企业搬迁而来,一同到来的,还有他们未成年的子女。许多家庭仿佛被连根拔起的树,从原先的土壤,硬生生地被安插在这个为了采矿而仓促搭建起来的城市里。

男孩儿和女孩儿都是矿区子弟。和他们的祖辈、父辈都不同的是,他们不用在黑暗里生长,但这并不能让他们的成长快乐一些。

因为缺乏规划的过度开采,矿区很快枯竭了。和当年轰轰烈烈的搬迁进驻相比,矿区的衰落安静而迅速,孩子们在家中消失的时间则开始越来越长。

作为第二代的矿区子弟,他们已经不需要去同小城的临时、陌生和荒凉作斗争,一切对他们来说都是顺理成章既定了的。他们生于斯,长于斯,早就接受了小城这座牢狱,并且理所当然地像囚徒那样无聊、消沉和易怒。

监狱中惟一的娱乐场以小城的广场为中心,电影院、茶座、溜冰场、露天卡拉OK,台球桌,还有镭射录像厅。

少年们整日流连在这些场所,喝加了冰块、杯底有着可疑沉淀的“港式丝袜奶茶”,对着18吋电视屏幕上细眉红唇的香港女演员嘶吼beyond的《喜欢你》,在黑暗里等待屏幕上装醉的小马哥把藏在花盆里的枪拿出来对着包房里的大佬们怒射,光着上身抓着球杆走向球桌上留给自己的球局,同时迅速地在经过的女孩儿的屁股上重重拍一下,在没有冰的冰场上靠着围栏,闭上眼睛,任凭顶棚悬挂的彩色灯球不停旋转,沐浴在杂乱污浊的灯光中,自以为是地作出一脸心碎的表情……

而此时,世上已千年。

矿区的衰败斩断了许多人的人生,包括那些看似一脸无所谓的只等接班的少年。那一年,男孩儿19岁,是同伴中为数不多上到高三的人。高中文凭将能为他争得厂里宣传科的位置,一个高中生,下井就可惜了,写写画画什么的才合适,父亲说。

他帮他想好了所有避免下井的借口,就好像还有什么可以让他们这样的人家拒绝一样。男孩儿感到无望,但是他只能听从父亲的安排,像他一样,用一种自以为是的极端盲目来抵御崩塌中的人生。他知道许多和他一样大的孩子都是这样。

那个女孩儿则是个例外。比起矿区的许多坐等下岗的职工,她的父母似乎更有先见之明,他们在矿脉彻底枯竭之前就离开了小城,他们极有默契地离了婚,又不约而同地决定到外面去闯荡一下。他们走之前都不愿带走女孩儿,她也拒绝按照父亲的安排回到老家奶奶身边去。

她刚上高一,成绩不错,她不愿意转学,她能照顾好自己,只要他们按时寄钱回来。此外,从小一起长大的男孩儿也会照顾她。她明白他的心意,她的父母也明白,他们就这样把她托付给了男孩儿和他的父母,仿佛也托付了她的终身。以盲目来掩盖和回避盲目,几乎是他们这样的人用以应付人生惟一的招数。

但是男孩儿很清楚,即便他和他的家庭愿意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她也注定不会长久地留在这里,她不会把自己托付给她。他的父母留到了最后,他和他们是一样的人;她的父母离开了,她和他们也是一样的人。她只不过需要一个暂时的庇护和借口,而他们两家关系不错,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如此而已。

她会陪他到广场去喝奶茶、看录像、打台球,在彩球旋转的光线里从冰场的地上爬起来,艰难地抓着铁栏杆学习滑行,她用这些换取暂时的庇护和安全,但是她也会冷静而专注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她将考上一所大学,然后永远地离开这个暂居之所,不再回来,把男孩儿和他的家庭都抛在身后。

她本来会有自己的人生,不被任何人和事所左右的人生。可男孩儿却把她,和她的人生,都弄丢了。

青青在暖融融的灯光里寻找着男孩儿难以聚焦的眼神,她凑过去,幽幽地对他笑,说,我知道,我都知道,可你自己,也不过还是个孩子。

她伸出手去,握住了男孩儿的手。男孩儿一愣,脸庞随即浸没在一种深深的怜悯中。他反手握住了青青的手,青青带着快意,感受着男孩儿手掌蚀骨的寒意穿透自己,是她早晨刚刚依靠漫长的热水澡将之驱散的那种寒意。

3.百货大楼

青青醒来的时候,男孩儿已经走了。枕头上有一张他留下的字条,上面写着:我不是孩子,你很快会知道,署名是“小歌”。青青把被子裹紧了一些,窗子外面局促的天空洒下来一些稀疏的阳光,她身上还是很冷。时间还早,她还能像昨天那样再细细地洗个澡,然后,她要去逛逛这里的商场。

现在许多城市已经没有百货大楼了,那些高耸闪亮的大楼外,汹涌的人潮卑微地从巨大的电子屏幕前穿行而过,屏幕上一刻不停地循环播放着纤毫毕现的商品广告,趾高气昂地展示着某种无懈可击的、华丽而诡异的生活幻景。

它们都被冠以“购物中心”、“新时代广场”、“SHOPPINGMALL”之类的名称,而眼前这个似乎被时间遗弃了的小城,却还保留了这么一座真真切切的、充满着往昔岁月的古旧气息的,百货大楼。他们当初也是去到像这么一座土灰土灰的百货大楼去挑选婚戒的。

青青曾经有过一个孩子。那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五年,他们终于因此而决定结婚。这个决定似乎让他们都暗暗地松了一口气,在他们几乎被艰辛的生活磋磨得心灰意冷的时候,这个孩子给他们带来了某种非常朦胧的希望。青青觉得自己终于能够报答像父亲一样照顾了自己五、六年的男人了,她的病一直断断续续,没法出去工作,潘笠四处打工,非常辛苦,却从来不肯告诉青青他在外面做些什么。

青青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想要一个孩子,一个活生生的、属于他们的孩子,但她终于能够报答他了。潘笠后来对她说过,他原本是可以读到高中毕业的,但后来,没有那纸高中文凭,让他被许多应有的机会拒之门外。

虽然潘笠不肯说,但青青总觉得,他的学业的中断、命运的改变,应该是和自己有关系的。只是她不再有机会弄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在流产之后,她忘记了自己和潘笠认识之前所有的事,甚至记不起自己是怎样认识这个男人的了。

青青原本没有指望任何的誓约和仪式,那时的她还太年轻,又生着病,任何一点点微弱的暖意都足以让她在卑微中感激涕零,更何况是一个男人持续五、六年的忍耐与照顾,以及最终的,许以终生。

那一年的梨花开满了枝头,压弯了纤嫩的枝条,半开的,含苞欲放的,挤满了枝条。雪白芬芳的花朵渲染了湛蓝的天幕,洋洋洒洒,好不美好。

那是,最初的邂逅。

1.“哥哥,里面到底有没有比哥哥还帅的男生啊?”

莫小兮纠结的指了指小精灵幼儿园,“都逛了五家幼儿园了!没有帅帅的男生的幼儿园我才不要去呢!”,莫小兮信誓旦旦的对哥哥说。莫修远拉着妹妹,勾了勾她的小鼻子,好笑地说:“小花痴,你不进去看看怎么知道有没有?”莫小兮犹豫了三秒,说“那,好吧,那就进去看看。”

一进幼儿园大门,便看到一个大大的露天园子,不远处有嫩绿的草坪和灿烂的花朵,还有几个小秋千。十几棵茂密的果树围起了园子,不难看出,到了夏天,是个避暑的好地方。

草坪上有几个嬉戏的小孩子,还有几个小女孩在荡秋千,然后,然后,然后莫小兮看到了大树下的一个小男孩。

莫小兮看到了他在编花环。挣开哥哥的手,噔噔噔跑到了小男孩的身边,一屁股坐到他的旁边,兴奋的问他,“你是不是在编花环?好好看哦,你比我哥哥编的还要好看呢!”

小男孩抬起头,莫小兮看呆了-好漂亮的好帅的男孩子!比哥哥还要帅呢!

“嗯,我是给我妈妈编的。”小男孩回答。

莫小兮眼睛转了转,狡黠的一笑,天真的说:“花环不都是给新娘子的吗?”果然,小男孩挠了挠头,困惑的说“是吗?那花环怎么办?我没有新娘子啊。”莫小兮灿烂的一笑,好像是某事得逞了:“我可以当你的新娘子啊!”

小男孩愣了愣,似乎是没有料到这个小女孩会这么说,他想了想,说:“你叫什么名字啊?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呢。”“我叫莫小兮,你呢?”“我叫陌枷霖。”“那,你同意我做你的新娘子吗?”

看到莫小兮期待的眼神,他低下头,揪着小花的花瓣,又问:“你为什么要做我的新娘子?”莫小兮又是灿烂的一笑,“因为,我喜欢你呀!”

我喜欢你呀。简简单单的五个字。

“我-”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人打断了,“小兮,我们该回家了,妈妈都打电话了。”莫小兮抬头,看到是哥哥,有些遗憾的起身,对着陌枷霖说再见,转身笑意盈盈地对哥哥说:“啊,哥哥,我要来小精灵幼儿园!”

莫修远看了看陌枷霖,明白了为什么,笑着说“好啊,来,哥哥抱你,回家喽!”

“陌枷霖再见!”小女孩如阳光般的笑容落进他的眼眸,他第一次见到如此阳光的女孩。

“再见,莫小兮。”

直到看不到他们,陌枷霖低头看着手中的花环。

再见,是为了下一次再见。

这是,最初的邂逅。

2.

景中的作业是出了名的多,这都半夜十一点了,莫小兮的面前还有两张数学卷子。

“嗯……对顶角相等……嗯……”

“这个是Rt三角形……可以用勾股……”(省略号处均为哈欠)

莫小兮边打哈欠边做题,眼皮子都跳开了拉丁舞。

好不容易写完了作业,莫小兮拿起一旁的手机,听到QQ的提示音,点开动态,嗬,又有人在表白墙上表白他们年级的一个帅哥了,好像是叫乔锦,告白的人还是个高中部的小姐姐,说的还挺文艺:

三千青丝为你留,蓦然回首望君留。

不求怦然心动,只求默默相守。

看着动态底下的留言,有人说这位神级别的人物,已经被表白了628次了。

莫小兮不禁啧啧了两声,她至今还没有见过这位风云人物呢,不知道有她哥帅没有。

望向窗外,看着灯火阑珊的城市,景城,陌生中透露出一股子熟悉感。

你们都还好吗?

莫小兮身为语文课代表,被老班派去送征文到角楼的教务处,角楼到是好找,但是,

whereistheeducationoffice??(教务处在那里?)

当她看到一个身穿校服的男生走过来时,眼睛倏的一亮!嘿,救星啊!

跑过去拉了拉对方的衣角,当对方转过头看向她时……

“乔大壮?!”

“卧槽,莫小兮?”

二人坐在校门口的小店里,莫小兮一边听着乔大壮,哦不,是乔锦的牢骚,一边麻利地吃着微辣的关东煮。

“所以,你这是为了娇年的一句话改了名字?”

对方两秒的沉默,又摆摆手,

“没有啦没有啦,我就是觉得这样叫也挺好听的。”

莫小兮翻了翻白眼,这家伙的口是心非看起来还是老样子。

“嗬,光说我了,你呢?当年怎么就一去不复返了?”

莫小兮耸了耸肩,完全没有解释的意思。

乔锦也没有再细问,试探的问了问,“是因为阿香姐?”

莫小兮含糊不清的嗯了一声,乔锦明白了什么,叹了一口气。

“陌枷霖那小子合着还不知道你回来了?”乔锦挑了挑眉。

莫小兮闻言,停下了啃肉丸的动作,垂下了眼幕,也不说话。

乔锦无奈的看着她:“真不知道你有什么可怕的,当年那个能把我推进水池的小霸王是升华了??”

莫小兮不禁失笑,头靠在椅子背上,喃喃的说:“我觉得他肯定生气了。”

乔锦拍了拍她的肩,信誓旦旦的说,“我会帮你的!”

3.莫小兮拿着乔锦给她的地址去蹲陌枷霖了。

心跳的很快,手心里都是汗,心里酸酸的,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有两年了吧?

两年了耶,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

不知道他又长高了没有。

不知道他还喜不喜欢旺仔小馒头。

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喜欢八点档。

不知道他还喜不喜欢吃榴莲。

好多的不知道。又好想知道。

她抬头,阳光温暖又刺眼。

莫小兮为了来陌枷霖在的学校,请了一下午的假,看着还紧闭的校门,她坐在学校门口的长椅上,闭上了眼睛,听着王菲的匆匆那年,慢悠悠的回想起从前的事情。

她从一出生就是一个花痴,看到长得帅的男生就就走不动了,因此,她小时候最喜欢让她哥抱她,她爸还为这事吃她哥的醋,抱怨自己生的儿子太帅。

在她四岁半的时候,参加她小姨的婚礼,认识了姨夫的侄子乔大壮,当时的乔大壮是名副其实的大壮,胖的很,莫小兮嫌弃他的一身膘肉,离得他远远的。当姨妈的外国朋友来的时候,还带来了一个外国小男孩,长得跟洋娃娃一样,十分可爱,莫小兮喜欢的不得了,总是跟着人家转悠,一不小心,摔了一跤,到没受伤,就是啃了一嘴的草。

宾客们哈哈大笑,她姨妈至今还保留着照片,从那以后,莫小兮这个花痴的属性就是司马昭之心,人人都知道啊,每逢过年,大人们总会把这件事拎出来溜溜,再打趣一句,兮兮现在有没有喜欢的男生啊?

4.莫小兮把陌枷霖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所以,陌枷霖是三个小伙伴里第一个知道莫修远喜欢阿香的人。

阿香是娇年的表姐,叫沈香,因为两家住得近,上学也顺路,便常常来送娇年上幼儿园。

他们几个小布丁都喜欢叫她阿香。当年流行还珠格格,他们都还小,只知道里面有好多的阿哥,便阿香阿香的叫起来了。

有一次莫修远学校考试,不能按时接莫小兮回家,拜托阿香带她回家,阿香欣然同意。

不料,在一条小巷里突然窜出四五只大狗,阿香的第一反应是抱住莫小兮……

莫小兮从此特别讨厌狗。

阿香的头皮缺了一块。

莫修远十分自责,悉心照料阿香,渐渐的,在相处中喜欢上了这个坚强善良又文静的女孩子。

整天的献殷勤,搞得她都吃醋了好不好?

5.学校里的铃声响起,打断了莫小兮的回忆。

心跳明显快了起来,飞快的跑到校门口的旁边,仰着脖子,寻找着心底的那个影子。

一个个学生从大门口出来,但没有一个是陌枷霖。

莫小兮心里有点焦急,又等了三分钟左右,还是没有看到他,索性坐在长椅上。

他们学校可真开放,居然有明目张胆染头发的,还有的人带着绣着TFBOYS字样的帽子。

啧啧

嗬,还有一对小情侣呢。

这个男的带着一条红围巾,十分短,不过长得还挺高,比女孩子高了半头呢。

唉,想当年她也给陌枷霖织了一条红围巾,以那货的性格,怕是早丢了。

等等……她是不是忘了什么?

大脑在一瞬间做出了决定,她撒腿就向刚刚的那个男生跑了过去。

越来越近,越来越像。

莫小兮心里很生气,他居然背着她找了小女朋友!

“陌!枷!霖!”

声音之大,惹得好多人都看了过来。

那个男生也回了头,但是,但是这哪里是陌枷霖啊?!

那个男生笑了笑,问她:“我不是陌枷霖,我叫季邦。”

“啊哈哈,真不好意思,我看错了。”莫小兮觉得自己的脸上可以烤羊肉串了。

“没关系,你,认识陌枷霖?”

“嗯。你们认识?”

男生点了点头

莫小兮十分激动,正准备问问知不知道陌枷霖在那里,身后传来了一个慵懒却难掩几分开心的声音。

“嘿,笨蛋。”

6.

莫小兮看着愈发帅气的陌枷霖,眼睛鼻子都有些酸酸的。

下一秒就哭了出来。

“你个混蛋!我不联系你你就不知道主动联系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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