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过来真好

1

常被程云挂在嘴边的就是缘分俩字。可是,什么是缘分呢?无数次的,程云曾经在夜里想过这个问题,但是始终是没有答案。

直到,陈拾的出现。

这是第几年了呢?真好,五年了,陈拾用五年时光告诉了程云何为缘分。

还记的,初次见面的时候。不是那种微风不燥,阳光正好的日子。和白衬衫牛仔裤不一样的是,他们不是在篮球场认识的。而是列车。

被课业磨得毫无棱角的程云,独自踏上了去外地的一日游,返程时,想到了作业没做完,而第二天还有课,便急急的从包里拿出报纸赶紧写起来。一个少年跌跌撞撞的从车厢一遍走过来,手里拖着个大号的行李箱,显得很是吃力。程云看了一眼,没有在意。

管他呢,反正和自己无关。后来少年安置好行李,程云发现,他的座位在她斜对面,手里翻开一本书正在看。看惯了车厢里睡觉唠嗑嗑瓜子儿的情况,这个读书的少年郎简直就是一股清流啊。沉静在美好的幻想中,便打量了一下:个子不算高,也不算胖,只是显得有些黑了。

彼时车外的小雨斜斜的打在了玻璃床窗上,却意外的映衬着少年的脸庞,本来不觉得怎么样,但硬生生把坐在对面的程云看呆了。

没有言语,没有眼神交流,就像是没有交集的其他陌生人一样,随着列车轰轰的向前驶去,马上就是程云下车的站点了。不顾其他,扯了作业纸的一小角,写了自己的QQ号——那时候最流行的联系方式。

那一年,程云16岁。

其实对于程云这种在陌生人面前内向的人来说,能放开自己的时候,是少之又少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她那次就做了命运的推手。可能以后不会有交集了吧,本来也没指望少年会加她好友。

第二天,突然有好友申请,看了一眼备注,程云是懵着的,但同时又是欣喜的,抑制不住的

欣喜涌上心头,点下同意的一瞬间,她整只手都是抖着的。

后来一有机会少年便会发来消息和她聊上几句,渐渐的知道了更多关于少年的消息。

原来,他叫陈拾。大二了呢!可惜,那是的程云,才是高二的一个小丫头。

这样的交流方式持续了很长时间。后来陈拾推荐了一本书《查令十字街84号》,整本书是书信体,看完书的共鸣是,写信好浪漫啊!于是从那时候开始,两人便是写信来沟通。

车马邮件都很慢,确实是体会到了,中途还会出现各种丢失信件的情况。频率基本维持在一月一次来回。那时候对于程云来说,课业已经渐渐繁重,唯一用来消遣和放松的方式就是给陈拾写信了。恰巧,大学里的陈拾,也觉得能坚持写信下去时唯一一件觉得有意义的事情了。

两年时光流逝,高考成绩出来的时候,程云是崩溃的,原来,在时间的沉淀中,陈拾早已经成了埋在心底最亮的一抹色彩,她想要留住。她满心以为可以和她的少年一起漫步在校园里,但是,高考失败意味着两人可能从无交集。程云内向,不可能去以一个不是大学生的身份去和陈拾表白,而陈拾,她从来不敢想是否对她有意,毕竟大学生活精彩,陈拾那么优秀,围绕在身边的女生又怎么可能少呢?

破罐子破摔的程云,一头扎进了复习班,一年时间里,陈拾都在小心的抚慰着她,怕她情绪不稳定,时时刻刻给她讲些有趣儿的小事情,希望可以减轻她的压力。

可能这就是,天道酬勤吧。程云后来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比陈拾好的学校。留在了陈拾所在的城市。可这时候,陈拾对她却没那么多话了,程云找遍了理由,也说服不了自己,为什么有的人莫名其妙的就觉得变淡了呢?

联系方式已经从最爱的QQ成了微信。大学的程云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她始终觉得,陈拾是最好的,需要变得优秀才可以和他站在一起。于是学着各种才艺,学着去接触陈拾喜欢的东西。她总以为,有一天陈拾会看到她的努力,会看到她的好。

陈拾突然在朋友圈发了一个和女生搂着的图,还配有图文不符的字,程云看着像是欲盖弥彰。可是她那一段时间过得很是恍惚。怕人抢走自己这些年来小心守护的陈拾。

“我喜欢你,你要不要考虑我们在一起呢?”程云小心翼翼的发给了陈拾。

“你在哪?我去找你。”

两个小时后,他出现在了她所在的坐标。

“傻丫头,我也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陈拾轻轻的拍着程云的头发,柔声说道。

2

程云有一个疑问始终解不开,到底什么时候陈拾注意到自己的呢?

原来,初见即是终身。

还记得吗?第一次相间,陈拾似乎实在看书,却早已经被对面的小姑年吸引了,觉得她很有灵气,尤其是那双眼睛,教人移不开眼去。后来渐渐交谈,陈拾也注意着她的喜好,给她讲故事,讲一些好玩的事情。本来陈拾觉得她大学了就可以和她说喜欢她的事了,可是看见大学的她那么努力,陈拾怕自己给不了她更好的未来,又没办法将小丫头从心上抹去,便故意冷淡着。直到看到小姑娘的表白。才给了她肯定的答案。

原来,被陈拾搂在怀里的是自己的妹妹。

“陈拾,我们遇见是缘分吗?”

“不,时光加你等于缘分。”

二零一七年冬

那一年我十七岁。地震发生的那晚,天上下着小雨。

雨滴落到地上的时候,已经冻成了冰,走起来需要很小心。半夜十一点的夜里,没有人想要摔断条腿。

算起来,这是第三次离家出走。

第一次的时候我才六岁。我和隔壁姓王的小胖子合计着要闯荡一下,他要远离老是打他的爸爸,我则是老是唠叨的妈。我们躲到楼对面的小园子,待了一下午,吃完面包后便各自打道回府。小胖子想起了妈妈买的烧鸡,我则是爸炖的排骨。

第二次离家出走,我决定不再那么没出息。从家里顺了点钱,我寻思明天要找个工作喂饱自个儿,起码要看起来精神一点。

然后,我进了家理发店。那店窗上挂着帘子,点着小粉灯,一个妖冶的女人叫我小帅哥。

我慌张逃出来,灰溜溜地摸回家去。爸妈应该是睡了,至少第二天早上,一切如故。

第三次之前,我做了详细的计划,钱、投奔地点、赚钱方案……林林总总地记在本子上,又撕掉印在脑子里。那晚我和妈大吵了一架,互相说了很多狠话,趁爸还没回来,我果断收拾东西离开了家。

“出去了你就别回来!”我妈是这样说的。我没有理会。

结果,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她。

沿着镇上大街向西,我一路步行。这个时间,旅馆并不划算,通宵营业的网吧才是最佳选择。现在的网吧大多不太景气,我知道的唯一一家在学校不远的巷子里。

也是在那里,我碰到了羽歆。

见到我,她也很惊讶,“你怎么在这儿?”

“哼,你呢?”

“天文社活动。”她简单地说。

怪不得。班上的尖子生怎么可能夜不归宿,又不是我。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跟你没关系。让让。”我摆摆手,网吧的沙发还等我呢。

“正好,我们顺路,你陪我一起走吧。”

我又没说去哪儿。“你们……不是还有什么社团的人吗?”

“都先走了,我是最后一个。”没征得我的同意,她就大步地走进小巷,坏了的路灯不时闪烁,墙后零星传出几声咳嗽。

我暗骂自己不争气,紧走两步跟在后面。

在学校,我和羽歆的交流几乎为零。大概早就预料到没什么可聊的吧,她是好学生,我则远远不是。本身就不在一个圈子,何必自讨没趣。

她倒像是不怎么明白,“……我最喜欢那首诗了,意境特别好,难道你不觉得吗?只是可惜了,《锦瑟》之后,他就再也没写过诗。江郎才尽了吧。”

“嗯……是啊……”

我并不在乎她说的是什么。才是初冬,风就已经很冷。我不禁裹紧外套,却不知怎么又有些担心她会不会冷。

“下雪了。”她忽然说。

我抬起头,亮晶晶的斑点轻盈滑落,在黑色的夜幕中格外明显。我看不到云在哪里,不知道今晚会不会有流星。

“是下雨。”我说。

羽歆耸耸肩,“雨不过是雪的另一种形态。”

“我完全不想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那个女生,隔壁班的,是你女朋友吗?我听他们说的……”她的声音听起来轻飘飘的,我看不到她的表情。

“嗯,是啊。”如果在天台拉拉手,蹩脚地亲过几次嘴就算的话。我脸有些红,还好夜色够浓,“你呢?”

“我?什么?”

“没什么。”她当然没有了,我不是早知道吗?“你爸妈管你这么松?半夜放你一个人走,也不怕你出事。”

“他们主要管我弟弟。我比较听话,他们……我其实挺羡慕你的。”

我挠了挠头,“我?”

她点点头,“嗯。你自由啊,想怎样就怎样。我可做不到……我其实一直想离开这儿,看看其他地方。”

“好啊,那就跟我走呗。”我拍拍胸脯说道。

“没那么简单……”羽歆忽然一歪,我连忙跟上去,抢先扶住她的胳膊。

下一秒,我也摔在了地上,还顺势拉倒了她。

马路软化成海绵的形状,在我面前摇摆晃动,上下起伏像是波浪。紧接着,犹如工厂般的巨大噪声四面涌来,地面裂开裂缝,沿途延伸到前方的小院。我亲眼看着裂缝一路爬上两层小楼,沿着墙壁攀到屋顶。墙皮散落,瓦片纷纷掉了下来。楼上卧室的灯亮了一下,接着迅速熄灭。

后来我才知道,这次地震的烈度超过了十度。

轰隆声中,小楼眨眼坍塌成了废墟。

“那,那是我家……”羽歆吓得愣在原地。我一把拉她跑了起来。

翻过院墙,地震已经停歇。顾不上余震的可能,我赶紧爬上废墟。身旁一片死寂,趴在砖石上屏气聆听。是微弱的呻吟声。

我立刻开扒。下面的声音更响了,羽歆凑过来想帮忙,被我轰了下去。她着急地喊着,我手上的动作也越来越快。原来砖块也可以这么锋利,不一会儿手上就削去了一层皮。

余震突如其来,废墟下的人恐惧地喊叫。呼的一声,整面墙体倒塌了。里面伸出来几只手,羽歆抓住就往外拖。我把洞口挖得再大些,和她一起用力。

沾满灰尘的胳膊终于一点点地拽了出来。最先出来的是个中年女人,然后是一个小男孩,最后是羽歆的爸爸。他们三人头发散乱,身上衣衫不整,惊魂未定地在空地上蜷在一起,边哭边拥抱,不停地安慰对方。

我瘫坐在半堵墙上,莫名地感到疲劳。羽歆在我身旁静静地站着,她忽然转向我,眼里的慌张又回来了,“你家人怎么样了?”

妈的。

我来不及告别,转身就跑。

第二六一九四天昼

“老察,等等!”矮墩墩的男人紧追出来,“我们再想想办法。”

老察低头只顾自己的路。这么长时间的资料攒起来厚厚一摞,还是不能说服他们,他感到不能更沮丧了。

老察研究的内容是天顶亮度,按说这本身是项没什么前途的研究。一直以来,天顶都是不明不暗的,只是偶尔闪过发着彩光的仙女带。就连昔日的导师也认为,天顶发光的本质就是随机的电离发光效应,这又怎么可能从随机中研究出规律呢?可老察还真做到了。

他比对了有明确历史记录以来一万多天的天顶亮度,结果证实,天顶在空间上发光变化的确是随机的,但随着时间增加,平均亮度却一点点地逐渐增加,增加的速度可以用简单的数学模型表示。

而那模型的曲线,并不是匀速上升的。按照计算,很快亮度将会突破阈值。现在的白昼只比夜晚亮不了多少,但两百天后,天顶无论昼夜,都将比现在正午时的亮度强过千倍,而约五百天后,天顶将比白灯更要炽热。

老察将研究汇报给委员会,自然无法令人满意。反驳的理由很多,最重要的在于证据不足。亮度为何变化,连老察自己也解释不了原因,甚至给不出像样的猜想。他苦苦摸索,直到有一天遇到了大苏。

大苏就是那个在委员会外叫住他的人,专业是考古学。他们的世界有许多未被官方记录的文明遗址,而大苏整理后发现,遗址的推断年份具有强烈的周期性。有时两座遗址看起来文明程度相同,中间却相差几万天之久,这甚至大大超过了他们自己的历史。而根据推算,大苏得到了一个文明周期,历时约两万七千天。这和老察的计算不谋而合。

两万七千天,即是一次轮回。

这无疑给了老察一个新方向。他和大苏一起,交叉翻阅了其他学科的文献。

地震频率逐渐频繁,地壳活动稳定程度下降……

史前文明遗迹有焚毁特征,起火并无具体地点……

进化史最早可追溯到两万四千天前……

一切迹象都在表明,五百天后,整个世界将会毁灭。老察这次把所有材料报给委员会,得到的答复是:无稽之谈。

这才有了之前的那一幕。

大苏追上老察,“别多想了,这次不行,还有下一次不是?这样,晚上来我家,我亲自下厨。”

下一次?如果没有下一次了呢?老察没有应声。

“怎么样?问你呢。”大苏胳膊肘捅了下他。

“算了吧,改天,改天……”

大苏无意间看向天顶,惊讶地说道:“看啊,仙女带出现了。”

绿色的条带毫无预兆地出现了,精灵般晃动在乳白色的天顶上。这一景象老察已经看过不知道多少遍了。没人能解释那是为什么,发光源头的离子又是从哪儿来的。而天顶呢?老察曾经读过相关的文献,五千天前的人们曾经目睹天顶碎裂,大块的物体砸穿了民居。那是一块冰。

天顶就是无穷无尽的、发光的冰,他们就生活在被这冰包裹住的世界上。

这未免让人感到压抑。

嘈杂声分散了老察的注意力,骚乱来自柱廊外。那是一个被保安带走的老人,他的头发乱蓬蓬的,手里拿着一个锥形的模型,嘴中叫喊着什么。

大苏好事地凑上去,好好打听了一番,“又是一个申请专利被拒的,这年头玩骗子的还真多。”他看着老察的表情,“有兴趣?我帮你问问?”

“我还以为你老婆等你晚上回家吃饭呢。”

“哎,小意思,我和她说一下就行。”大苏看准老人离开的方向,紧紧跟了上去。

老察的视线却从大苏滑到了另一个人身上,那是一个故人,许久未见的故人。对方显然也注意到了老察,他招招手,从容走了过来,老察心里却莫名开始紧张。

“嗨,你是老察,对吧?”那人嘴角带笑,老察对这神情再熟悉不过了。

“阿钧。”老察说道。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春

她和心程算是青梅竹马。

心程八岁大时跟着爸爸来到了村里,那是她第一次看到这么白净的男生。心程的爸爸戴着眼镜,很斯文的样子,还带着一箱子书,只是这里面的书她再没见过。

心程来了之后,就借住在了奶奶家。她爸妈走得早,家里农事都是奶奶操劳,心程爸爸帮忙下地搭手,就当还人情了。

打小她就喜欢心程,两人常常在外面疯玩上一整天。她带着心程认识村里的每户人家,带着他去钻树洞、打野兔、拔蒿草。没多久,心程就晒得和她一样黑了。

他们有时夕阳西落傍晚才到家,全都带着一身土,奶奶就拉着俩人胳膊,用烟袋锅子拍打。心程的爸爸在一旁揉着面,蒸笼的热气飘在空中,就像白色的云彩。

这样的时间走得飞快,就连最困难的那几年,也不留痕迹地熬了过来。眨眼的功夫,四五年就过去了。

当然,她还是喜欢和他一起。

“翠翠,你要不跟奶奶说说,别搞什么跳大神了。”半躺在小土坡上的心程,歪着头叼着根草。

“那不是跳大神,是祖上传下来的……”她笑眯眯地答道。

心程说的,是村里特有的一种祈雨舞,传女不传男。此地算是中原南部,隔上几年就缺雨水,村里人就用这种办法,希望老天爷能看到,赏口饭吃。而她奶奶,是这辈人里面最后一个会跳的。

“甭管是什么,反正是迷信。”

“好,你说迷信就迷信。”她依着心程的话说。

心程倒是自顾自的,也不管她听不听,“大夏天的非要跳,还穿那么身怪衣裳,早晚得中暑喽。奶奶身体又不好,夜里咳嗽着呢。”

“她就是最近热伤风,没碍的。”

“那也不行。”

她拍拍土,拉着头羊站起来,山羊晃晃脖子,铜铃叮当作响。今年天旱,这里的草吃得差不多了,她想找片新地方,好喂饱这群羊。

十七岁那年遇到的人,二十七岁的时候还在你身边吗?

你还记得初恋在你心里是什么味道的吗,是酸是甜是苦是涩?虽然初恋在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不同的定义,但是不管初恋是什么味道的,以及ta是否还在你的身边,相信在大多数的人心里ta始终是最美好的一次遇见吧!

我遇到他的那年刚好十七岁,第一次看见他是国庆黄金周即将收尾的前一天,在一间常去的广场楼下。要说第一印象的话就是高冷。他和我在同一个高中,同一级,又恰好他有个初中同学和我同班,而那个同学又极力想撮合我们两个。

于是乎我们有了联系方式,还知道了他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梁远铭。话说也很奇怪,从没在学校碰过面的我们,自从有了第一次广场偶遇开始每天都能在学校碰见。这样子毫无波澜的生活转眼之间过去了两年,这期间我和他偶尔短信聊天。

在第三年刚过完年开学的时候我和他莫名其妙的就在一起了。印象中有一个星期五的晚上他和我在QQ上聊了很久,聊的具体内容我不太记得了,倒还记得我跟他引用了这一句话“在对的时候遇见对的人是扯淡,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爱情。”

果然初恋是懵懂的,就连初吻也是。当他第一次把嘴唇贴在了我嘴唇的上面,其实我没什么感觉心里却在想原来接吻是这样子的呀。

我们也像其他情侣一样下晚自习会去逛一圈操场聊聊当天发生的事情然后回宿舍睡觉,通常是十几分钟才逛完一圈四百米的操场。他体贴细心,会在放小礼拜前一天问他班的同学有什么地方好玩的好吃的,然后发过来叫我选。

记得有一次星期日中午,我们在校园里玩,当时是夏天我穿的是超短,然后我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说要和他换裤子穿,他看了我一下然后同意了。

我们就去厕所那边,他关上杂物房的门在里面把他的裤子脱下塞出来给我拿去厕所里换,然后我再把我的裤子拿出来递给他穿。

我看着穿上我超短的他在一旁哈哈大笑,然后他还开玩笑的问我,他像不像我,就在这时有一个男同学朝我们走过来,他轻声对我说色狼来了,然后跑进了杂物间。

还有一次我们去海洋公园玩,我们一直绕着那里走了好久才逛完,然后回到学校上晚自修时我的小腿就开始痛了,下自修后他找到我就帮我按摩小腿,按摩过后的小腿真的不痛了。

还有个星期六的晚上他qq上说要和我去操场上看星星,他出校外去买东西叫我在操场上等他,然后我就看见他一拐一拐的从我面前走过来,问了才知道他打球时扭到脚,那天似乎没有看成星星,不过第二天又看见他抱着球脚好像不痛了一样很开心的往球场上跑。

那些过往一幕一幕在我脑海里回放,就好像昨天刚发生的事情一样。

那个时候的我们不只是忙着谈恋爱,也忙着学习。他学习成绩很好,是个学霸,而我恰恰相反是个学渣。当时的我想今年六月过后我们就会分手了吧,因为未来的道路不一样,也因为听说初恋分手的概率是百分之九十九。

后来高考过后我们竟然没有分手,不过从此之后我们开始了异地恋。刚开始异地的时候我们联系很频繁,慢慢的慢慢的一年过后不再每天都聊天了,有时候好久才聊一下,不过再也不会打电话了。

他来过我所在的城市找我,我也去过他所在的城市找他,就这样相聚又分离。可每一次他来了又走了我总感觉我丢了什么似的。不过至此之后我们之前总会错过一些什么。

例如差一天没去看成的大海,差一天没送出去的贝笛(一只宠物猫),差一天就不会闹分手的我们。要说初恋在我这是什么味道的话,我觉得他是甜的,如那些惊喜,那些期待;

可他又是酸的,如那些距离,那些分离;他又是咸的,如那些流淌过的眼泪;他还是苦的,如强迫性的教会了我们如何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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