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念的,是你最温柔的相拥
最喜欢的就是,我喜欢着你,你也喜欢着我。即使这中途有些波折,但最后我们还是一起看的山河。
在夏依衣高一这一年,她遇见了她一辈子的劫。这个劫算是逃不掉了。夏依衣这三年的心动都源自那个劫。
初见就已经芳心暗许,坚持不懈的对男神的穷追猛打仍然不起什么作用,可是夏依衣仍旧不灰心,在得知顾什填了A大的时候夏依衣几乎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A大。
在高三的毕业晚会上上,夏依衣打扮的很让人惊艳,夏依衣穿了黑色的落地长裙,衬的夏依衣越发的白,同样是黑色的细高跟鱼嘴,越发的让人觉得夏依衣的高挑。优雅的身姿与夏依衣此时的表情很不符合,夏依衣的眼睛睁的大大的充满光彩的望着远处正在与他人交谈的顾什。原本白嫩嫩的脸颊染上了柿子般的颜色,一不做二不休,夏依衣咬了咬牙漫步向顾什的方向走去,“顾,”夏依衣还没说完的话跟着前面哪位挽着顾什手臂的女生而停止。夏依衣看着顾什宠溺的看着那个女生夏依衣突然失去了勇气。
顾依衣突然觉得这世界上就剩自己好傻,人家都有女朋友了,自己他妈的还春心萌动,真恶心。想着想着顾依衣突然就笑了出来,只是眼里的悲伤太盛,满满的已经溢出来了。望着眼前的香槟,夏依衣伸出手,一次,两次,三次。呵,算了。
“哎,依依,今天咱们法律系与外语学院篮球比赛,你去不去?听说外语学院的大神也去,今天的好多女生就是冲着他去的。”跟夏依衣一个宿舍的苏小一脸花痴的对夏依衣说。夏依衣听苏可这么说便就一脸好奇的问苏可“谁呀,那个大神叫啥?竟然叫你这么花痴?”苏可本来心花怒放的心情被夏依衣的这番话给熄灭了。有些无语的说“大哥,不会吧,大神你都不知道,顾什啊顾什,学霸加帅哥啊,A大的校草啊!”夏依衣听见苏可说道顾什两个字的时候脸色突然就不好了。顾什顾什那个把握着自己高中三年心情的人。自己怎么可能会忘那。呵,夏依衣你竟然还没有忘记他。“算了,可可我不去了我有些不舒服。”“不行,夏依衣你除了吃饭上课,其余的时间你都在宿舍里度过的,今天的篮球赛无论如何,你都要跟我去。”苏可一脸嫌弃的说,紧接着就把夏依衣从床上拖了出去。
“哎,依依你帮我把这些水给李文,我刚收到信息,我表姐来这里工作想看看我。所以我可能一时半会回不来,但是,我告诉你夏依衣别以为我不在这你就能跑,我时时刻刻在盯着你。”临走前,苏可还不忘警告夏依衣不离开体育室。
无奈之下,夏依衣只能自己把水搬过去,给体育委员李文。李文看着是夏依衣把水送过来不由得很是惊奇“依依,你送的水?”夏依衣听见李文说这话
翻了个白眼“你不是都看见了吗,还问,算了我去观众席上给你们加油。”“嗯,你去吧。”李文悻悻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就做准备动作去了。
对面的外语学院的李天一正对着顾什说话突然看见了李文摸夏依衣的头,不知道那根筋搭错了用手碰了碰旁边正在做准备动作的顾什说“哎,你有没有觉得法律系的李文和夏依衣很配,很对人都说他俩在一起了,要是他俩真在一起了,那也还真养眼,一个女学霸,一个男才子还是会打篮球的才子。”顾什抬起头向夏依衣的方向看过去,正好看见夏依衣和李文说再见,很是亲密的样子。顾什的脸色就黑了,看向李文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块石头一般冷漠。
夏依衣坐在观众席上,突然听见旁边的两个女生在议论顾什“哎,你听说了吗昨天外文系的系花向顾什表白了,可是顾什只是说了句我有喜欢的人了,就走了。”“啧啧啧,果然这大神就是冷啊。”
夏依衣的脸色陡然变得苍白,顾什就是一个劫,一个过不去的劫。
球场上,法律系和外语系打的火热,顾什看着对面的李文,眼神冰冷一片,路过李文并且成功抢球的时候,顾什对着李文说“自不量力”
李文听见顾什的话,有些恼火更多的是疑惑。也拿出了十二分的精神来,打了一个漂亮的三分球,观众席上立即响起一片欢呼声,尤其是夏依衣,顾什看见夏依衣叫的那么热情,心情逐渐冷漠。冷笑一声,便开始进攻。
观众席上的女生看着顾什完美的投球,都站起来大声的喊“顾大神,我爱你。我要嫁给你!啊……”夏依衣看着旁边的女生都这麽疯狂,又看了看刚刚输了球还有点的呆李文,和赢了球淡定的顾什,突然感觉上天好不公平。
比赛刚刚结束,许多人都去送水,夏依衣想起刚刚拉过来的一箱水,马上跑过去给李文他们送水并且安慰。“体育委员,你咋样,还行不行?”夏依衣试探的对李文说。“别提,球场的事了,算了,今天班长请客大家都去聚德福啊。”李文招着手对大家说。莫名被点到名的班长一脸懵,不过看着李文那一脸如果你不请,今天就睡沙发的表情,班长还是忍住没有上前把李文给捶死的冲动。
“哎哎哎,大家听我说,今天咱们大获全胜,所以我决定今天咱们好好去聚福德吃一次。”这边的李天一同样是招呼大家。“好”所有人都爽快的答应了下来,废话,有饭局不去蹭吗?顾什看着对面夏依衣又给李文送水脸黑的更要命了,听见李天一说饭局,刚想说不去就被李天一拽着去了。
聚福德505包间,夏依衣和苏可两个醉鬼拿着话筒在唱《纤夫的爱》李文实在忍受不了,就打算把她俩大白送回宿舍,在回去的电梯前正好遇见了同样回校的顾什。顾什看着那个趴在李文肩膀上小脸泛红时不时还啪叽嘴的夏依衣,身上散发出一股寒气。
对着李文说了一句“夏依衣我拿走了”就一把把夏依衣公主抱走了。
顾什毫不犹豫的把夏依衣抱回了家。一把把夏依衣扔到床上,看了一眼正在床上酣睡的客人,就进了浴室。等顾什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夏依衣睡在地上。穿的一字肩稍下露,能够清楚看清那一片柔软,顾什看见这样的夏依衣,眼里逐渐有了一丝火光。可是夏依衣好像还是觉得不够,一把把被子从自己的身上推向一边因为夏依衣不老实的睡相,原本的小裙子想上撩,露出蓝色的小内内。顾什眼里的欲望更重一分,不由分说,把夏依衣扔到床上,关上台灯,拉上窗帘。欺身上去。
窗外的月亮害羞的钻进了云层,屋内的气氛很是微妙。
第二天夏依衣起来就看见陌生的房间,正在排测她正在那?就发现自己竟然是全裸躺在床上,在看地下自己的衣服正躺着在那。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她的第一次,她还想她的第一次留给她的花烛夜啊,好了,她现在不完整了,她再也没办法面对顾什了。她已经不配了不是吗。想到这,夏依衣就忍不住哭了出来。
正在夏依衣哭的最厉害的时候,顾什进了进来,看到夏依衣在床上哭的厉害,心里一紧,不住的后悔昨天的行动。忍不住就上前用手碰了碰夏依衣。
夏依衣感觉有人碰她,知道一定是哪个让她失去清白的人,边抬头边骂起来,还没等骂完一句,就看见碰了碰她的是顾什。夏依衣顿时连哭都不哭了。“夏依衣,你……你怎么样,昨晚,昨晚是我不好,没经过你同意,就要了你。”顾什小心的说完了这些话。夏依衣听见后,惊讶的问“顾什,你不是有女朋友了吗,那你为什么还要碰我,我真是看错你了。”女朋友?对面的顾什听见不由得笑了一声,“夏依衣你从哪听说我有女朋友的?为什么我自己不知道。”
被嘲笑的夏依衣涨红了脸“那个,高中
毕业晚会的时候,我……我正要去跟你,跟你说话,对说话,然后就看见你挽着一个女生啊!”。毕业晚会?顾什努力的想什么毕业晚会,让后突然先回到了些什么,朝夏依衣吼道“夏依衣你长不长脑子,那是我姐姐啊!”姐姐?啊,对啊顾什有个姐姐啊,而且就在学校里教书啊,啊,我怎么这么笨啊!就在夏依衣嘀咕自己无敌笨的时候又想起来,自己的第一次被夺了,就问顾什“顾什,你的意思是,昨天是你拿走了我的第一次?”“…嗯,我知道我不该控制不住我自己,我会对你负责的。”
“负责,老娘当初因为你我…,哎呀,反正你欠老娘的多着那,现在就想还一点吧”说罢,夏依衣就一手拉住顾什,吻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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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即将迎来百年校庆,筹备委员会正在策划“爱在X大,让母校见证我们的爱情”校庆活动。校足球队的洪教练带着一本影集,找了过来,他想提供一个非常迎合这次活动,本校学生的一段不为人知的爱情故事。洪教练解释完来由,向委员会成员递出了手中的影集。
“这本影集,记录了他俩过往的点点滴滴,有着女孩为爱情所做出的巨大努力,也有着男孩在生命燃尽前为爱情做出的牺牲。虽然他俩从未成为正式的情侣,但他俩的这段故事却感人至深。”洪教练认真的说道。
这本影集,一看就是手工装订制作的,纯白的封面,中间位置,留着一张5寸照片的空白空间,底下有一段用马克笔书写的字,字迹清晰飘逸,“我的心正在说爱你”
时光回转到8年前,校足球队上场比赛主场作战,面对已经6年未取胜的同区强敌,在比赛临近结束阶段,凭借着新球员贾沛的飞奔40米追防,在门前破坏了对手的必进球,守住了本场比赛的胜利。他个子不高,却身板结实,相貌不算出众,神情活泼,最引人注入的是他那双清澈的双眼,一如秋水。已经大四的他,为了能在毕业前,实现自己夺冠的梦想,在双方学校的协调下,来到xx大学,加入了这支虽然只具备二流的实力,但正处在上升期的球队。
在之后的一次训练中,他不经意踢飞了足球,不巧的砸中了路过的女生孟媛,幸而孟媛没受伤,只是这一惊吓,摔碎了手中的空水瓶。贾沛飞奔过去,表达歉意,又买了新水瓶,打好开水,就一路陪护着孟媛,把她送回宿舍楼下。那时的孟媛,相貌平凡,不懂得装扮,如她自己所说,“就像落入绿地中的一棵小草那样平凡,只会听到“可爱”这样的称赞词,“漂亮”“美丽”与我无关。”孟媛性格直率开朗,又灵动精怪,看着眼前这位关切又细心的男同学,也就没过多谦让了,心想“都挨了这一下砸了,既然他诚心要送我回去,以示歉意,那我又何必拒之于千里之外”。为避免这一路的尴尬,两人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结果越聊越起劲,原来他们都是来自邻省的老乡,年纪也相仿。孟媛无心而自然的接着话题说,“也算没白挨这一下,能认识你这样的大哥,值了。要不这样,我就叫你哥,行吗?”
“好啊。我是独生子女,从小也没兄弟姐妹。不过我这可没做过哥哥,是要有考核实习期么?”就这样继续轻松愉快的聊着…………不知不觉一路聊到了孟媛寝室楼下,这才发现,周边已有不少学生们正看着他俩,居然从楼上的窗户里也投出了许多正一脸艳羡的目光。
“好了,我到了,谢谢你,哥”孟媛白皙的皮肤下透出淡淡粉红,头不自觉得半低下来。
“总该留个号码吧,好歹要是我没通过考核期,也得通知我一下啊。”贾沛朝着孟媛,把手机递了过去。
回到寝室的孟媛立刻被室友们围住,盘问着她和贾沛的一切细枝末节,还在那不断灌输着贾沛是如何如何优秀,孟媛好不容易应付完了这些絮叨的“八婆”,无奈的轻舒一口气。“他是这么优秀吗?”
他俩这一相识的故事,已经传遍全校,女生们一看,这招真是接触心目中球员的好机会,之后球队训练时,球场外又多了不少女生。而课余时间爱好摄影的贾沛,也不再像之前那样骑着单车一消失就是一天,不时的也被孟媛拖在了自习室。
孟媛作业完成的挺快,看到贾沛还在继续翻着书,找着答案。她无聊的拿出空白纸,在纸上随意的写画着。
“这是在设计环保公益广告啊,不错哦。”看着孟媛画下的绿水青山,贾沛一本正经的说道。
“只是上午看到报道,地球环境恶化的好严重,刚刚闲着无聊,画着画着就这样了。哥,明年植树节,你来组织一下,我们都去植树,好吗?”
“看看你这伤感的样子,就冲这个,准了。”
“还跟我跩字,“准了”?谁向你请示了?”说完,就往贾沛的肩膀上锤了过去。
贾沛一攒劲,肌肉硬邦邦的,锤上去也不好受。孟媛朝着贾沛一瞪眼,嘴里嘀咕一句,“石头”。
贾沛一脸无辜“这,本能反应啊,咱天天就是摸爬滚打的,这和膝跳反应还不一个道理。膝跳反应,你总该学过吧?”
“没学过,整天都是歪道理一大堆,因为所以,科学道理。说不过你。走了,下自习了。”伴着三三两两离开的学生,教室也空旷了许多。“哥,从今天开始,我们都注意环保,相互监督,好不好,这样就能养成环保的好习惯。”
“没问题啊,我一直都是骑车出行的,吃饭也不浪费,不像某人哦。”贾沛似笑非笑的看了孟媛一眼。
“那好,下次我再出校门,就叫你骑车送我,哼。”孟媛朝着贾沛努了努嘴,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
“好吧,你赢了。那你千辛万苦熬到的驾照,不是白考了。赶快回去了,我来关灯,节约用电。”说完贾沛就走到门口顺手关闭了教室的灯,跑出教室,还在收拾的孟媛跟着就追跑出来。
为此贾沛给自行车后座加上了坐垫,成了孟媛的专享,孟媛又非常痴迷于坐自行车,找出各种理由,让贾沛骑车带着她,贾沛也成了她的专人司机。
整天嘻嘻哈哈的贾沛,身边也是集结了不少好友,无论贾沛是去训练,还是课余时间,也都有好友相伴,孟媛个性随又爱开玩笑,也时常引得贾沛好友们调侃,渐渐的成为了这个小集体公认的“开心果”。但是这也招来了其他女孩的嫉妒,有意无意间,孟媛也察觉了出来。甚至听到,她不配站在贾沛身边,还整天哗众取宠的言论,孟媛没去回应,只是暗暗下定决心,为了留在贾沛身边,她会努力改变自己,因为她发现,她已经着迷于贾沛。
没多久,学校组织了英语演讲比赛,孟媛的班级却没人报名,辅导员情急之下,找到了孟媛,他知道孟媛的英语不错,就半推半就的帮她报了名。
“西贝(贾沛比孟媛大不了半年,在一次两人打赌,孟媛打赢后,孟媛就此在短信中改称他为西贝),来自习室找我吧,张大头帮我报了名,要我参加这次英语演讲。”孟媛第一时间发给了贾沛,希望贾沛能给自己提供帮助,无论是讲稿,技巧,还是什么,哪怕是他那天马行空的想法,有他在身边,她就倍感踏实。
傍晚的自习室里,贾沛先是整理了一下英语演讲的相关资料,然后打量了一下孟媛。“下午,大老刘和我说,梦琪也报了名,他还发动我们去给梦琪加油助威,好给他在梦琪面前加加分。我刚看了一下资料,这演讲还讲究形象气质什么的。梦琪参加嘛,形象气质上过得去,英语说的顺当一点,表现的谦和一些,拿奖应该问题不大。可你这天天和个假小子似的,和这演讲也不搭啊。”
“我在你眼里就是这样的?”孟媛没好气的说道,双手往桌上一架,一把把演讲资料收回到自己桌前。
“哎。生气了?是我说错话了,说话没个轻重。我的本意是想激励你来着。”贾沛连忙道歉,这下真是玩笑开大了。
“我也想表现好,可真的是不会啊。”孟媛没有转头,依旧气嘟嘟的看着课桌面。
“旅游系的陈老师,是我远房小姨,我已经和小姨说过了,她会对你的仪态进行系统的培训。至于演讲稿,就找环保主题相关的,这样演讲起来,你也更有感觉。我知道你是会努力做好的。”贾沛说完,慢慢的伸出手,轻轻的在孟媛的头上摸了一下,下意识的又立刻收回了手。
之后两个星期,课余时间除了训练,贾沛都会陪着孟媛在陈老师那培训。不过无聊时的贾沛,也会不时的拿起相机,对着窗外的校园捕捉瞬间的美好。比赛当天,为了让孟媛能有更好的表现,下午陈老师特意为孟媛装扮一番。等到贾沛结束训练,来到了礼堂,看到陈老师身边精心装扮的孟媛,不禁目光专注,呆呆的看了足足2秒。此时他眼中的孟媛,没有浓妆艳抹,却是那么的清雅秀丽,如同初降人间的天使。“怎么样?媛媛,这丫头也就是不爱打扮,这打扮起来,漂亮吧!”陈老师问道。贾沛回过神,轻声说道“老样子啊。有什么区别。”说完,就看到孟媛瞪了他一眼。
轮到孟媛演讲了,她在语速语调以及感情的控制上把握的不错,加上几近教科书般的仪容举止,最终获得了第四名。
“不错哦,没给我们丢人。想怎么庆祝啊?”贾沛也是一脸的开心。
“谁给你丢人了。第八烤场,赶紧的,等会没位置了”孟媛边招呼大家,边拉着贾沛就向门口快步走去。
赛季半决赛开始了。由于双方实力相当,你来我往,攻防转换节奏很快,下半场明显双方球员体力跟不上了。贾沛在一次防守时和对手撞在一起,膝盖受了伤,在场地内缓了缓,他站来起来,磕了磕脚,然后向洪教练示意他没事,还能坚持。比赛最后阶段,凭借队友抓住机会,打进了一球,球队顺利进军决赛。在拼完整场后,贾沛一瘸一拐的走下了球场,洪教练走了过来,拍拍贾沛的肩膀,轻声地问道“膝盖怎么样,没事吧?”贾沛摇摇头,挤出一副笑容“决赛前,一定能恢复,我来这,可是要站在球场上拿冠军的。”
下了课,孟媛直接骑着贾沛的自行车,一路疾驰到球场。比赛结束没多久,刚洗完澡的贾沛边揉着膝盖,边和队员们坐在场边,畅快的回味着刚刚所进行比赛中的点点滴滴。看到远处的走来孟媛,贾沛和队员们打了个招呼,就起身拿起了背包,挂上他那几乎不曾离手的相机,慢步走去。虽然他很刻意的想走的自然一些,但伤痛却由不得他作假,膝盖那别扭的弯曲弧度,任谁也是能一眼看出他这是受伤了。孟媛见过不少贾沛受伤的情况,但眼前的贾沛带给她的,是不曾有的揪心的感觉。
“哥,你伤着哪了,我们去医务室吧”孟媛关切的问道,顺手接过了他的背包。
“没事,就是膝盖被撞了一下,和你说过,这叫硬伤。明天自然就好了。”说完,贾沛还想在孟媛面前蹦一蹦,结果被孟媛一把拦住。
“你就安分一下,不行吗。我来骑车,你就坐在后面吧。”
“恩,今天你腿不酸,腰不痛,走路有劲了?居然还要骑车带我。”
“别贫了,快坐好吧。”
由于贾沛的膝伤,洪教练在近几次的训练中,只安排给他运动量不大的恢复性训练,但明显的,贾沛的受伤情况,比他自己所说的要严重。再过2天就是决赛了,训练课结束后,洪教练留下了贾沛。
“还疼吗,贾沛?”
“还行,就是一阵一阵的疼,过2天就没事了。”
“可我看着,感觉好像越来越糟糕了。”
“现在球队里,大家都是带伤的。我知道到了医生那,很可能就参加不上决赛了,就让我再试试吧。我保证,教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洪教练思索了一会,“即使你只能发挥出百分之八十,我也愿意让你上场,你是防守核心,球队拿到目前的成绩,离不开你的努力。答应我,如果还疼,就去看医生,好吗?”
“好的,教练。我的腿,到了决赛那天就好了。”
训练结束后,孟媛在场边等着贾沛。
“哥,我知道决赛对你有多重要,但是,请你不要勉强自己,好吗?”
“我已经和教练说好了,到比赛那天,如果感觉不疼的话,教练才会让我上场。放心吧,我总不能拖着伤腿上场比赛,影响球队的夺冠啊。”
“那你一定要答应我啊。”
决赛的场地,被安排在第三方学校进行,孟媛因为有课没办法同行。一路上,孟媛和贾沛一直短信联系着。比赛开始了,考虑到贾沛的膝伤,洪教练,还是很稳妥的打算根据场上的变化,再安排贾沛的出场。他最希望,球队可以顺风顺水的拿下比赛,这样贾沛也不用出场。比赛的争夺很激烈,虽然大家都很拼,但是缺少了贾沛,球队的防守还是明显实力有所下降。上半场球队0:1落后,中场休息时,贾沛主动请缨,洪教练思酌再三,还是让贾沛上场。看着场上咬牙坚持的贾沛,队友们无不振奋,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拼搏下,下半场连进两球,最终夺冠。本场的最佳球员,没有颁发给打进关键进球的大老刘,而是颁给了贾沛,以表彰他的顽强拼搏精神。
回到学校,早已等候在校门两旁的学生们,热烈的欢迎着校队载誉归来。贾沛还是在人群中快速的找到了孟媛。正当贾沛走到孟媛身边时,经过的学生和贾沛打了个招呼,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时,贾沛的脸上抹过一丝的痛苦,虽然很快恢复了平静,但是孟媛却看的真真切切,拉过贾沛的手“哥,和我去看医生吧,就现在。”
贾沛满脸轻松的说“哎,本来伤都好了,没想到又被碰了一下。没事的,只是又要好好静养2天。”
说完,贾沛夹杂在热情的学生人群中,脱离了孟媛的视线。
庆祝活动,一直持续到深夜。孟媛始终担心贾沛的膝伤,时刻跟随着贾沛的脚步,直至活动结束,贾沛和室友们回到宿舍楼下。
接下来几日,贾沛又忙着配合学校的宣传,和洪教练东奔西走,甚至有2天都没有返校。孟媛和贾沛的联系,也渐渐地越来越简短。校内甚至传出,有职业俱乐部在打听贾沛,很可能贾沛就要休学去职业队了。果然,一个星期之后,洪教练回到了学校,而贾沛却没有一起回来,随后,贾沛的休学申请书,被学生看到,再一次击起巨大反响。与此同时,孟媛也有2天都没联系上贾沛,她问了洪教练,洪教练说一个星期前,他们就分开了,自己去忙着为球队报名一个杯赛,贾沛应该当时就回校的。
孟媛的室友们,当然是了解她的心思,纷纷劝她放下这一段感情,本来就是没结果的,现在更应该认清事实,然后调整自己,去发展真正属于自己的恋情。自从参加英语演讲比赛后,孟媛愈发自信,形象气质也大不如前,身边不乏有追求者。追求者。现在贾沛的离校,他们自然是想多多的表现。可这一切,孟媛毫不关心,她关心的只是贾沛为什么,一声招呼都没打,突然间就没了音讯。
一个月后,贾沛突然出现在了校园球场边。这一消息第一时间传到了孟媛这,她立刻飞奔到球场,只见一辆轿车的副座上,正是贾沛。轿车旁是大老刘,弯腰伏在车窗上,和贾沛正交流着什么。看到孟媛的到来,大老刘站起了身子,靠在门边,贾沛也探出了脑袋。
原来,贾沛被一家俱乐部选中,即将随队去国外拉练。今天来学校办休学手续。陆陆续续的昔日的伙伴们都来了,可是没说上几句,旁边的司机就催促道,抓紧时间,办完休学手续,他们还要赶回球队。贾沛也无奈的使了个眼色,对大家说道,等他回来,一定会来看望大家。最后,他看着孟媛,吩咐她要照顾好自己,也半开玩笑的让这帮兄弟好好照顾他这个妹子。司机师傅又一遍催促后,汽车终于启动,渐渐离开了大家的视线。
这几日的别离,让孟媛时常陷入深深的思索中,考量再三,终于她鼓起勇气,要向贾沛表白,她不想这一转身,就留下一辈子的遗憾。电话接通了。
“贾沛。我有话对你说,我非常的喜欢你,我所做的一切努力改变,都是为了你。我知道,我目前最该做的就是要亲口对你说,就是要亲口对你说,做我的男朋友吧。”孟媛不带丝毫犹豫,吐露了隐藏已久的心声。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我一直都知道你很优秀。这些日子,我也很开心能遇到你。但是,抱歉,我一直是把你当做妹妹来看待的。对不起,就在前2天,我已经有了女朋友。”
“哦,那…那很好啊。你们一定很般配,要永远幸福啊。那就先这样吧。”说完,孟媛就挂了电话,泪水早已忍不住,顺着脸颊,流向内心。
洪教练听说了这些情况,大为恼火,这段时间从他和贾沛交流来看,他明显感觉到贾沛的改变,难道是夺冠的荣誉,已经让他开始自我膨胀。不行,身为教练的他,决不能让他的爱徒,就这么毁了自己。于是,他立刻打电话给贾沛,在电话里直接就对贾沛教训起来,紧跟着在问清了贾沛的所在地,直接就去找贾沛,他要当面骂醒这个昔日的爱徒。可是到了贾沛所在的医院,看到坐在轮椅上,缺失了右腿的贾沛,他突然间明白了。
原来,当天在和教练分别后,膝盖传来的疼痛,让贾沛感觉到再也耽搁不得。他就来到医院,经过检查,医生告知他,他的腿伤很可能是肿瘤引起的,2天后,经过进一步检测,确诊为骨癌,需要截肢。坚强的他,默默的承受着这一切,原本打算回校后带上影集去向孟媛告白,现在,也只得深深地埋在心里。临别前,贾沛请求教练去到寝室帮他把影集取回,他打算就此彻底退出孟媛的生活。在往后的日子里,每每抑制不住自己的思恋,贾沛就会打开影集,痴痴的看着这一张张熟悉的画面,直至感到生命即将燃尽之前,他写下了,长久以来想对孟媛的告白:
感谢命运的安排,让你来到我身边。
也许我该告诉你,你早已让我对你动心;
也许我该告诉你,早早的我就为我们在森林公园林区种植了一棵梧桐;
也许我该告诉你,我也很喜欢你坐在我自行车后座的感觉;
也许我该告诉你,演讲那天我对你说的是,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一样那么漂亮;
也许我该告诉你,那天你骑车带我的时候,我悄悄的拥抱了你;
也许我该告诉你,许多话,我本打算在夺冠后和你一一诉说;
也许我该告诉你,……我的心正在说爱你
可惜,孟媛却一直不从得知,贾沛对她是如此的深情。在贾沛弥留之际,洪教练得知后前往探望,渐渐地贾沛的真实境况才被大家知晓。那天孟媛正在参加毕业实习,听到这个消息,立马打电话找洪教练证实。在听到洪教练完整的讲述后,她没有多做停留,直接开车赶往贾沛的家。由于孟媛早上参加了学校组织的献血活动,加上长途开车,身心俱疲,在路上不幸遭遇车祸,抢救无效离世。
两个月后,校庆活动如约举行,热闹非凡。与此同时,学校在足球场边新建了一条长廊,长廊上宣传窗内展示的正是一张张贾沛影集里珍藏的照片,诉说着当年那感人至深的爱情。
随着,贾沛和孟媛爱情故事的流传,如今的校园内,越来越多的学生情侣们骑着自行车漫游在校园内。
我有个习惯,如果穿雨鞋的话,看到路边的水塘,总会忍不住一脚踩进去。
然后我妈就会说:“这人啊,从小就有毛病。”
因为是清明,我们一家人回乡下扫墓,田埂边的水塘真的很多。
雨点细碎,在高楼夹缝中,这种雨会把人憋得缺氧,但走到乡间,风从开阔的田地上吹来,它仿佛就变成一种呼吸了。
我妈拨了拨自己斗笠下雾湿的头发,转向背后的亲戚们,又开始说个不停。
“七八岁大的时候,跟他有致姐,下雨天也闹着要去游泳。家里还有他们俩的照片,穿游泳裤,配个雨靴,你们说他是不是从小就有毛病!”
亲戚们哈哈地笑。
“有致,说起来是要结婚了啊!”
“可不是,老公听说是法国人哦?”
“福气好!”
该来的,还是来了吗?
虽然我早就知道……
“有致那么漂亮,人聪明又懂事,你怎么不说那男的福气好!”
“哈哈,我们以前还老开玩笑说,有致想嫁的人是你们家阿冠哩!”
我呆站在水塘里,任由泥水漫进我的靴筒。
“瞎说啥!”我妈拍了那亲戚一下,“知不知道羞了!都老邻居,一家挨着一家的。”
亲戚们于是都不说话了。
我回头,笑着问我妈:“妈,那今年清明,有致姐会来吗?”
“不知道哦!”小时候邻居家的大伯,我父亲的远方表哥,有致姐的爸爸,终于开口,“有致,两年多没给家里打电话了,也没见过人。就偶尔在网上留一两句话。连结婚这么大件事,都是在网上跟我们说的。”
他摇头叹气,“我也不知道哦。”
是啊,有致姐,谁能知道你啊。你快乐吗?你需要应付孤独吗?
你还会不会坐在窗边,对着雾一般的雨点猛地吹气,然后咯咯笑个不停?
有致姐,你在哪?
——
清明雨季,曾经是我和有致姐最喜欢的天气。但若是独自看雨,我不喜欢,有致姐也不喜欢。
“有致姐,雨都被你吹晕过去了!”
每次我这样说,她都会咯咯笑个不停,然后一脚踩进水里。虽然明知道没那么好笑,但是看到她笑,我就很开心。
印象中,有致姐从来没离开过我的童年。
童年的定义是什么呢?有的人从没有过童年,有的人直到老死还活在童年里。
我多希望能永远活在童年里。当然,现在只是偶尔想想。随着年纪的增长,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少了,也许这只是一种心理断奶的过程而已。
自从我们13岁那一年,有致姐搬到省城去念书,童年就结束了吧。
那年夏天,我们从河里玩水回来。阳光暴晒着院子里的树叶,新鲜的味道穿过百叶窗,飘进屋里。
有致脱了雨鞋,突然对我说:“阿冠,我要搬家了。”
“搬到哪里?离我家远吗?”
她转身看着我,“不远。”她说。
“那是多远?”
“很难见到你了。”
沉默许久,她像下定了决心一般,终于凑过来轻轻地在我脸上亲吻了一下。
“你不要和别人去游泳,好吗?”她说。
“好,我也不和别人一起看下雨。”我说。
树上的蝉安静得出奇,树叶间也没有风。有致姐的吻很轻,就像我们一起看过的雨点。人总有这样一些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一切就那么发生了,如同雨落在窗上一般自然。
我想,那时候我们的心情,大概也像被风吹过的、清明的雨点一样吧。
“你们在干吗?”突然,我妈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有致哭着跑开了。
那个夏天,她再没来见过我。
——
邻居家的伯伯仍然会每年回来扫墓。要不,至少出于怀旧也会过来看看。每次见面,有致姐总是不一样了。我想我可能也是。
“又长高了哦!”
“你头发怎么这么长啦!”
这大约就是见面时她会对我说的话,甚至不再叫我的名字。没人提起过那个吻,偶尔站在窗边看雨,她也不再对着水滴吹气。
现在想起来,我们应该都走进了多愁善感的年纪吧!只是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对孩子们来说,距离间的沉默,已经足够让两个人渐渐疏远了。
一年一年过去,有致的长发慢慢没过肩膀,花瓣在她的裙子上绽开又凋谢,她的话更少了。
离开院子的人越来越多,他们难得齐聚一堂时,谈论的总是新鲜的生活,而窗外,杂草向着院门蔓延,安静地将旧时光吞没。
17岁,我也终于得离开这所老房子。
这似乎是注定的事,时间像是不断收紧的绳索,将你牵向远方,没人可以站在原地喘息。父母在一座很远的城市找到了新的营生,即便坐火车也得十几个小时,他们说是为了让我念到更好的高中。
搬家那天,许多亲戚都来道别。眼看一箱箱东西被搬上卡车,我有种被抛弃的感觉。
正盯着百叶窗发呆,有致姐端过来一个小纸箱,放到桌上。
“你看我翻到了什么?”她故作神秘。
我揭开纸箱,都是些我小时候的东西。里面有一双红雨鞋,正是她和我拍照时穿的那双。
“你居然还留着哦?”
“那……”我挠挠头,“你有一年落在我家里的,我想,扔了也不大好……万一你还想要怎么办?”
她拿起雨鞋把玩了一会,侧过头说:“应该穿不下了呢。”
“有致姐,”不知为什么,我说,“我没有和别人一起游泳。”
她托着下巴笑了。这么多年,有致第一次这样认真地看着我。
“阿冠,我很开心。”她说。
那瞬间,好像我们之间有什么东西突然融化了。我想告诉她,院子里的树变得越来越矮,春天时溪里的水会漫到柏油路上。
我想告诉她,我早就学会骑自行车了,我可以在雨天里载着她,呼呼地压过路面的积水。如果她高兴的话,可以跳下车去,一脚踩进水里,然后咯咯地笑。我会陪她一起看雨点滴在叶子上,消失在流水里。
“哎,阿冠,我……”
有致正要说话,我妈又走了进来。
“喂,偷什么懒呢!帮忙搬桌子呀!”她指着我说。我慌忙避开有致的眼神,起身干活。
“有致姐大老远跑过来,也不给倒个茶,真是的,越大越不懂事……”
身后还是她不休的唠叨,而有致的身影,在余光中再次离我远去。
——
搬家后便很难再回到这个院子来了。
有一两次,我冲动地想在网上搜寻有致的消息,但每每在开始时就泄了气。就算找到她,又如何呢?我们本来就天各一方。到念大学的时候,只会离得更远吧……我到底想证明什么?寻找有致,还是寻找自己丢失的孩子气?
在她心里,我可能也不过是那个邻家小弟弟。我会穿着雨鞋和她一起跳到水里,偶尔能逗得她咯咯笑,仅此而已。
院子里的故事,就让它留在院子里吧。
我用功念书,成绩也算不上特别好,总之正儿八经地升级、高考,然后进了一家正儿八经的大学。勤勤恳恳念完四年书,又用毕业证换了个正儿八经的工作。工作的城市不常下雨,但在冬天,雪景也很美。
我交了个正儿八经的女朋友,学着在情人节买玫瑰送给她,而她会在我生日那天下厨,做的菜也不难吃。我们一起上班,一起度过早餐时光,还在旅行的时候一起看过日落。
别人都说这样已经很幸福了,铁板钉钉,毋庸置疑。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她也是。
这就是大人的生活吧!有时候我会这么想。
但我仍然会梦到童年。在那里,杂草疯狂生长,淹没树叶与河流,遮蔽阳光和雨季。我找不到回去那座院子的路了。
他们说,时光最狡诈之处在于,它会慢慢让你相信命运根本不存在,于是你就渐渐忘记自己的模样。直到有一天,它猛地束紧绳索,你霍然惊醒。
而惊醒的那天,根本和平常没什么两样。
我记得那天是下大雪的。一大早,我撑着伞,送女友到她公司楼下的便利店买早餐。她总是会挑挑拣拣很久,也说不上不耐烦,我只是总觉得站在狭小的便利店里会挡着别人,所以习惯出门等她。
抖掉身上的雪,我听到隔壁咖啡店的员工咯吱咯吱擦拭窗玻璃的声音。我很喜欢的一家咖啡店,店员既热情,又卖力。
店长大约是和一位常来的顾客打了声招呼,他们聊了几句,最后,那位顾客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这笑声好熟悉。
熟悉到我不敢抬头。
我深深呼吸,雾气在我眼镜上凝结,我紧盯着地板,眼前一片模糊。我不知道是雾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人生像是一台静置的提琴。在那一秒钟,琴弦断了。
是有致。
她拨开头发,双手捂住热咖啡的纸杯子,然后她转身。那一瞬间,我知道,她认出了我。
咖啡落到了地上。
“阿冠!”
有致几乎是冲了上来,握住我的手。
“你很冷吧?”我摘下羊皮手套,捏了捏她冻得通红的双手。她身材更高了,头发长长地披过领口的围巾。这么多年过去,她还是一样怕冷,即便裹着呢绒大衣还在瑟瑟发抖。
“阿冠!是你!”她蹦得像个孩子,“你戴眼镜了!”
“我在这里上班……”
“你还是那么呆的一个男孩子!”
她笑起来和小时候一模一样,我也笑了。而这时,玻璃门被推开,暖气涌到我脸上,在一起已经两年多的女朋友走了出来。
6
这两天,单小王爷总是三天两头往巧绣坊跑,整个上京的人心里暗暗骂小王爷不要脸,这才赐婚没几天就忙着上门,同时再携带上陈萁感叹一番佳人福薄之类的种种。
而此时,京城新开的最大的赌坊里,迎来了两个公子哥,一看穿着打扮就觉得赏心悦目,再看看两张脸,一看就是贵气逼人。堵坊老板心里乐开了花,忙叫人好吃好喝地伺候着。
陈萁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易了男装,从内心生出一种神清气爽。单灵均见她这个样子,内心却生出一丝情愫,忍不住直起胸膛,难得温温柔柔地对陈萁说:“没见过世面的,走,跟着爷。”
陈萁看他正在兴头上,便也不像从前那样泼他凉水,明媚地笑了一笑,“小的遵命。”
这一笑,晃花了单灵均的眼,他不自然地咳嗽一声,为掩饰尴尬,哈哈拍了拍陈萁的肩膀。
赌坊老板见这时候场面热火朝天,便估摸时间差不多了,喊人用镲“哐啷,哐啷”平息了一下场面。
有赌得面红耳赤的赌徒被这样一打扰,差点抡起袖子就要砸。有那么几个常客便笑道:“你一看就是第一天进来,等着吧,这接下来才是最有看头的时候呢。”
只见高台上,走上来一个哭哭啼啼面貌清秀的女子来。
“各位,今天我们的活动规则是这样的,只要你在我们赌坊内,成为下注最高的人,这位美娇娘就是你的了。当然,底价不低于700两银子。”
话音刚落,人群中就像有人点燃了火把一样,下注声此起彼伏。陈萁吃了一惊,这赌人,不是犯法的吗?
有个公子哥儿见陈萁面容清秀,以为是个漂亮的小哥儿,心中便起了亲近之意,“你不知道吧,这个老板,上头有人罩着呢。每个月的初一十五,总会弄些漂亮姑娘,拿来当做赌注。”
单灵均冷笑一声,“谁罩着呢?”
公子哥见单灵均面色不善,本不欲再理,可这样在那漂亮小哥面前不就丢了脸面嘛?于是犹豫再三,“哎,也不怕告诉你们,据说那人是丞相大人。”
“丞相?”单灵均忽然笑出声来,“我当是谁呢?”
“哎哎哎!声音别这么大,俗话说得好,这当官的是千万得罪不了的,就说这柳丞相吧,更是文官之首。”那公子哥四下探了探脑袋,“甚至还有人说,这上京有两个皇帝呢。”
单灵均现下再也忍不住哈哈哈哈大笑起来,“就那老匹夫!哼,他就做梦吧!”向后招了招手,小书童上前,“公子。”
单灵均拉过陈萁向外走去丢下轻飘飘一句话:“和从前一样,砸了吧!皇帝只能有一个,毒瘤也只能有一个。”
陈萁心里有什么东西好像裂开了一样,原来,原来竟然是这样!
老马已经八岁了,身上压着两个人还要跑到西郊去,它简直累得半死。陈萁如愿看到荷花,但也无心认真去赏,身侧站着的人,从来没有像此时一样顺眼。
单灵均被陈萁看得不好意思,憋了半天才说出一句:“干吗这样看着我?”
陈萁忙低下头扯帕子,“没有啊。”
脸旁边却飞起两片红霞出卖了她。
不时地有野鸭子在池子里穿行,单灵均的注意力也被吸引过去,“陈大小姐,今天,就让你尝尝我的手艺怎样!”
还不等陈萁回答,单灵均便挽起袖子,瞅准了一只靠岸边最近的鸭子,快准狠地抓下了去。
陈萁第二天回家时拉了两天的肚子,小王爷那边据说也是这样的情况。上京又流传开来,那无恶不作的大毒瘤小王爷不知怎么地心情又不好了,砸了才开起来不久的赌坊。
不过这回总算老天有眼,报复他病了一个月不说,只是可怜那陈小姐,因为要嫁入王府受到了牵连,也跟着病了不久。
陈萁听到这个传闻心里有些苦涩,单灵均,他还真是,被误会得太多。同时,心里竟然升出一丝丝甜蜜喜悦,还有一个月,整个上京都知道,她即将成为他的妻。
三日后,王爷府的马车准时停在了巧绣坊门口,单灵均抓起还在昏昏欲睡的陈萁,一起进了宫,直奔永寿宫。
7
一声皇祖母,叫得太皇太后心里吃了蜜一样甜,这当亲孙子一样疼的人,果然没有白疼。身旁的陈萁也恭恭敬敬跪安,“民女叩见太皇太后,祝太皇太后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太皇太后现下看陈萁看得清清楚楚的,不禁越发满意,让陈萁到自己面前来,脱下手上沉甸甸的翡翠金镶玉镯子戴到陈萁手腕上,“傻孩子,现在还叫太皇太后?”
不等陈萁回答,单灵均却忽然跪下,“皇祖母,请您将我和陈萁的婚期提前到这个月二十四,是个黄道吉日。”
太皇太后原以为他又要做些退婚之类的荒唐事,现在这么一听,心中大石头是彻底落地了,当即眉开眼笑,“好小子,允了你的迫不及待,以后有家室了可不能再胡闹了。”
陈萁虽然心下有些奇怪且不安,但是也没找到什么有破绽的地方,只当自己思虑多了。再一想自己即将为人妻,心中羞涩喜悦占据了大半,低头小小叫了一声皇祖母。
单灵均笑了笑,直直看向陈萁,“你先在皇祖母这里陪陪她老人家,我去找皇上说点事儿。”
太皇太后打趣道:“这还没大婚就这样眼巴巴难舍难分得紧,若是以后大婚了那还得了?”
陈萁被打趣得脸红,只好一个劲地绞帕子,小声说了一声:“去吧,我等着你。”
单灵均朝皇太后行了个礼便退了出去,吴公公早已等在外面,见小王爷出来便迎上去,“殿下,皇上已经恭候多时了。”
单灵均颔首,“有劳了,吴公公。”
两人一前一后,朝养心殿走去。
皇帝今年和单灵均同岁,现下国泰民安,风调雨顺,他从六岁坐上这个位置已经十六年了,其中的艰险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灵均。”多年挚友回京,今日才得好好聚聚,皇帝想起两年前的万分无奈之举,心中还是有些愧疚的。
“得得得!别和我来这套,今日我有要紧事要和你说。”单灵均也不拘着,大大咧咧往凳子上一坐,“还记得我从前烧那柳老贼的账本吗?那死老东西怪会隐瞒,我猜着那根本就不是什么账本。上面的钱财往来,数额大得惊人,本准备偷出来的,可一个疏忽给柳老贼发现便只好烧了他那间屋子。”
皇帝点点头,道:“你接着说。”
单灵均喝了口茶,“好不容易逃出来我准备第二天和你说来着,可谁知第二天,他便联名上书,给你施压急匆匆将我赶到了塞北。
“其实这塞北是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路上的暗杀,少不下上百次。那个时候我便留了心,暗中差遣人回来调查。谁知老贼藏得极好,我查了两年也是前些日子才查到,我两年前烧的那本应该是他谋反的最大证据。”
少年帝王心下漏了一拍,“怪不得最近青州水患,怎么治都不好,当地官员源源不断来要银子,整个国库三分之二都用在了这青州。昨日,这柳丞相就上了折子,请求告老还乡,朕已经准了,日子就定在八月三十。现在看来,这柳丞相,是断断不能离开京城了。”
单灵均哈哈一笑,“那就让他离不开这京城。”
皇上不禁苦笑,“现下这个节骨眼儿对老贼下手,怕是难上加难。”
单灵均拈起个大葡萄扔进嘴里,“怕啥?这不还有我呢嘛?我都想好了,我这京城大毒瘤,不能一回京城就威风不再。我这回,一定得做件大事来重振威风!弑相这种事儿不能脏了你的手,放着我来吧,你好好做个好皇帝。办法我都想好了,今天进宫就是来和你说这事儿的。
“我和皇祖母说了,把我婚礼日期提前到了八月二十四,那天把老贼邀去,收完他的礼我便宰了他,我还赚到了呢。”
单灵均说话时眼睛亮晶晶的,可看得皇帝眼睛有些发红。这些年,他替他做了许多事,这京城里背负骂名的,说小王爷丢老王爷脸的。他全都知道,他竭力呵护着他的民心,只愿他成为一个明君,他和他爹一样为国效力,只是以不同的方式。
“那,陈姑娘呢?你和她说了吗?”
单灵均吃葡萄的手一顿,唇边有些苦涩地笑道:“到时候我会好好和她解释的。”
八月二十四,整个上京的大日子,京城人人唾骂的小王爷要和京城才子心尖儿上的佳人白月光成亲了!
赏赐源源不断地从皇宫运入到王府,为表示厚爱,太皇太后还特意将陈萁接到皇宫,从宫中嫁出。
陈萁无比期待这一天的到来,从一开始初见时的厌恶,到后来莫名其妙的接纳,再到后来发现大家对单灵均的误会,荷花池下的心动……
仅仅一个月多,陈萁从前是不信命的,可现在看来,这一切都像是注定的一样。她不能说阅人无数,可她从内心深处知道,单灵均不是个坏人,以后嫁给他做妻,肯定是件很幸福的事。
可这一切,却又像是一场梦一样。
入目的是鲜艳的红,红烛上两个鎏金喜字,红被上绣了对鸳鸯,预示着白头偕老。床上洒了花生瓜子,象征早生贵子,手下丝绸柔软的触感……
一切一切又都是真实可靠的,过了今夜,她便成为一个女人,嫁给自己喜欢的人。陈萁啊陈萁,明天得携上单灵均去给菩萨烧烧香,感谢上天对自己的偏爱。
虽然头上沉甸甸的首饰压得脖子生疼,可陈萁还是直了脖子,她不能在这永生难忘的一夜,给心上人留下不好的印象。更何况那人的嘴,恶毒起来真的很讨打。
胃里空落落的,今天早上就没有吃过东西。等到明天,一定要单灵均带着自己去城东那家糕点铺子里买桂花泥回来。还有抽个空得回家一趟,小时候调皮,学着画本子里偷偷藏了两罐女儿红,现在可以开封了。
若是以后他们有个孩子,最好一男一女,相貌脾性嘛,随谁无所谓,反正都是不差的,只是名声却不能随了他爹,京城一大毒瘤这叫法太难听了点。还有还有单字这个姓够独特,取名字倒好听,这个倒是不急。
等日子差不多,儿女们都长大了,便邀了单灵均,两人一同大江南北地走一走。听说江州有一棵千年古树,上面挂满了恋人们的红绳,据说可以白头偕老,结下三世情缘,单灵均应该不知道吧。到时候诓了他去,说不定下辈子就可以好好地遇到他。
……
这一夜陈萁想了很多,脖子压得酸痛她也默默忍耐,可是红烛燃尽,单灵均也没有来。
8
八月二十五京城出了件大事,如春风般四散开来——即将告老还乡的三朝元老国家栋梁柳丞相,在大毒瘤小王爷的婚宴上,一个如厕的功夫被喝醉了的小王爷认成了偷东西的贼,一剑给砍死了。
当夜之事震惊朝野,皇上震怒,小王爷洞房都还没入便将其投入天牢,人人在可惜柳丞相鞠躬尽瘁竟落得这样一个下场之时,同时也对皇上的做法拍手称快。
对啊,从前再荒唐的事,只要那人是小王爷,皇上总会从轻发落。如今这码子过分事儿一出,皇上总算是舍得对这十多年玩伴下手了。
只是可怜了陈萁姑娘,命途多舛,遇人不淑。
单灵均秘密回到单府时,已经是两个月后,自己虽然在天牢却也是好吃好喝地供着足足胖了一圈。可看到陈萁时,他却吓得一大跳,怎么和陈萁解释的话却再也说不出来。
虽然已经入秋天气逐渐凉了起来,听到自己回来的消息,她只随便披了件单衣便出来了。陈萁整个人瘦得脱了形,看起来病秧秧的,只是在看到自己时,眼睛里才有那么一丝丝光。
难道叫他说:“对不起,陈萁,我只是想利用我们这个喜宴,来除去这个国家最大的真正毒瘤。”
这样的话,他说不出,他也舍不得说出,尤其是当陈萁冲上来抱着自己说“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时,他终于再也忍不住,心里陷下去一块柔软,抬手摸了摸她的头,“看你平时那么镇定,原来真是个傻丫头,原本还想着写封休书放你走。现在看来,怕是你想走,我肯定也是不会准了。”
陈萁紧紧抱着单灵均,生怕眼前的人是个幻影,只要一松手便会随风去了。
“你敢要我走,我偏不走,这辈子,下辈子,你要是敢休了我陈萁,这整个京城的人都戳你脊梁骨,砸你臭鸡蛋,你受得了吗?”这些话说出来带着哭腔,陈萁到最后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浸湿了单灵均胸口一大块衣服。
“得得得,别哭了,真是个爱哭鬼。”单灵均故作厌烦地给陈萁擦眼泪,可手上的动作却放得慢慢的,生怕弄疼了陈萁,“等你好好地养养,至少得和原来一样胖时,我们把你欠我的事儿给办了吧。”
这话说出口时,单灵均也不禁老脸一红,自己真是无耻,不要脸。
怀中陈萁脸皮也一红,“做梦吧!那晚上我等了你许久,脖子都被压得酸酸的,现在想起来心中还有气,所以呢,你休想!”
单灵均哈哈大笑,架起陈萁,“我这京城大毒瘤可不是浪得虚名,你就乖乖听为夫的话,好好养身子吧!啊!”
京城十月天气就开始悠悠转凉,雨一场一场下下来,寒气嗖嗖往骨头上窜。杨柳只剩下树干还在风雨中站着,上京落入萧瑟。
这一年是陈萁这辈子最快乐的一年,这一年她受到了天大的恩赐,以一个区区皇商之女嫁入皇室,成为王妃。这一年她遇到了单灵均,两人结发,许愿白头。
这一年,也是整个国家最为危急存亡的一年,柳相的儿子在青州,反了!大军一路势如破竹,仅仅两个月便到了离上京不足千里的江州!整个皇朝,陷入一种深深的恐慌之中。
国之毒瘤单小王爷,这个时候,偏偏出来添乱,自动请旨,前去送命。可不就是去送命嘛?对方有备而来,打个措手不及,且国库亏空,粮草不足。
皇上当然是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什么丑话都说了——笑话,久经沙场的将军十有八九,他不过是一个挂着父亲的名在京城养尊处优的小王爷,让他去简直就是儿戏!
可单小王爷不仅软磨硬泡,许是利用了朝野大臣对自己的厌恶,满朝文武,竟然全部请旨,请皇上让他去。就当双方僵持不下之时,小王爷只说了一句话:“臣,这辈子,不想只当一个国之蛀虫,皇上,我不能丢了单家的脸。”
满朝寂静,最后,皇上终于无奈点头,“准!”
单灵均出战前夕,陈萁流了一夜的眼泪。
单灵均笑得勉强,“傻媳妇儿,我又不是不回来了。”
陈萁不语,只是默默流泪,良久之后才起身,“我不是那种不识大体的女子,说实话我的夫君是个大英雄我很高兴。所以,你最好给我平安回来,我不想我以后的孩子没有爹。”
陈萁话音刚落单灵均闻言激动地直接站起来,“萁萁,你……”
陈萁眼睛红红,脸颊也红红,“闭嘴,别说那些没羞没臊的话,我去给你收拾行李。还有,要记得,信,至少半年来一封。”
单灵均心里有些触动,想说点什么,但是最终只动了动嘴唇没说话。
9
平成十七年,朝廷由单灵均将军带兵对抗青州叛军,双方在江州血战两月余。
青州叛军,败,退至凉州。
陈萁在清晨收到来信:
4.天桥
从百货大楼二楼的门走出去,竟然是一座天桥。青青走到天桥上的时候,才发现天已经黑了,她在这座冷清的商场里待了整整一天,那些蒙着灰尘的商品,现在无人问津,却足以让曾经的她和潘笠向往而又恐惧。
青青把手撑在天桥粗大的栏杆上,探出头去向下看,马路两旁的路灯已经整齐地亮了起来,一条稀稀拉拉的车河从她眼前延伸开去,融进远处深蓝的夜色里。
叫小歌的男孩儿告诉她,这是因矿区的兴起而建的城,也因矿区的废弃而败落,如果这是真的,那么这里的平静和落寞的气息就找到了说明。
而如果不是小歌讲的那个故事,青青又怎么能够知道,这种平静的表面之下,有多少人的一生,在还没有真正开始的时候,就被残酷地碾压过去。这其中,也许也包括曾经的潘笠,她的那个已经记不清面容的潘笠。
有大片的风回旋着拍打在青青的胸口,她乌黑卷曲的长发猛地飞扬起来,在空中飘成一道诡异的黑影,没有人注意到她已经几乎把上半个身子都探出到栏杆之外了。
青青的一只胳膊忽然一紧,有一只手牢牢抓住了她,冰凉的手掌。小歌在她耳边轻声说,小心,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的话,就没命了。
青青一笑,收回身子,轻轻挣脱小歌的手掌,说,我知道,我没事,只是想看看这里的夜景。青青说着,发现她不能很清楚地对上小歌的眼神,他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本该有一双在黑夜里也炯炯有神的眼睛。
青青转过身子,靠在栏杆上,饶有兴致地看着小歌,问,你为什么总要到晚上才出现呢?小歌缓缓叹了一口气,说,因为我只有这个时候才能出来见你。
青青耸耸肩,笑着问,我们不是可以像昨天那样么?为什么还要跟踪我?那个女孩儿是不是知道了你是这样的人,所以才不原谅你的。小歌听了这话,仿佛突然激动起来。她本来就不该原谅我,都是我的错,他再次抓住青青的手臂,很快地说。
高三的寒假刚开始的时候,男孩儿带着女孩儿一起离开了小城,当时他们都决定不再回来。男孩儿已经参加了高中会考的最后三门,开学之后成绩出来,他就可以拿到高中毕业证,然后进入矿区,去接下父亲那个不知道还能存在多久的岗位。
女孩儿上高一,虽然经常跟着一群男生到城里的广场去混,但成绩一直不错,所有人都知道她是奔着考大学去的,她不属于这里。但他们都没有能够等到正常命运的降临。那年,男孩儿19岁,女孩儿17岁。
那天女孩儿在学校里一直没见到男孩儿,她在下了晚自习之后到男孩儿班上去找他一起回家时,才知道他生病请假了。于是女孩儿那天不仅独自回家,还绕了一截路,准备先到男孩儿家去看他,再回自己家。她原本不应该这么做。
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女孩儿孤身一人被草草离婚各奔前程的父母遗弃在这里,依靠每月寄自远方的生活费、和一直喜欢她的男孩儿及其家人的照顾活下来。这种遭遇让女孩儿和她周围的人与事之间的关联一直非常稀薄,她没有要好的同学和朋友,除了男孩儿和他的父母之外,其他人的关心和帮助,她一概抗拒。
这多少让人们在例行的同情和怜悯之外,也不由自主地将某种异样的眼光、乃至他们自己都不曾意识到的敌意加诸于她。她在小城是孤立无援的,惟一的出路就是考到外地的大学去读书,然后不再回到这里来。但是她没有能够等到那一天,在抄近路去往男孩儿家的路上,她遇到了那伙混混。
男孩儿那天没有真的生病,但他知道女孩儿一定会来看他,他是她惟一的朋友。他等到很晚,女孩儿的敲门声都没有响起。
他终于意识到不对,骑上单车从家到学校一路走一路找,往返几次之后,终于想起那条抄近路的巷子。在那里,他发现了衣衫破烂的女孩儿。女孩儿受到了严重的惊吓,事情比他预料得严重得多:他们轮番侵犯了她。
女孩儿的身体受了伤,有的伤口在男孩儿不能够看到和触碰的地方,她还发起了低烧,她要求男孩儿把他送到医院去。这样一来,事情就不可能瞒得下去了。
警察很快介入,混混们酒醒之后,也被这样的事吓坏了,说到底,他们不过也是和他差不多年岁的孩子。但事实已经很清楚,这是一起令人发指的恶性案件,混混们十恶不赦,而且正赶上了严打犯罪的风头。
宣判大会在小城惟一的一家电影院里进行,几个混混都被判处死刑。他们胸前挂着写着罪名的纸板,被五花大绑押到卡车上游街一圈后,押赴刑场枪决。
男孩儿没有去看他们,但他在医院照顾女孩儿的时候,觉得自己仿佛听到了枪响的声音,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他只是感到自己的某一部分也被执行了枪决,他该死。
女孩儿最终也下达了自己的判决。她告诉男孩儿,她早就已经看透了小城的单调乏味、毫无指望,她厌恶广场上茶座里那些劣质奶茶的味道,她讨厌那些打打杀杀的香港警匪片,她甚至受不了溜冰场那肮脏浑浊的玻璃彩球灯,还有台球桌旁边那些光着上身头发油得拧结在一起的年轻人,她在这里一刻都待不下去了,她等不到高考就要离开,此刻,马上。
男孩儿知道,人们虽然都跑到医院来看她,在她面前指责那些杀千刀都不够的坏蛋,她的同班同学们虽然也给她拎来了果篮,告诉她伤好之后早些回去上学、参加考试,但是事情很清楚,在这座闭塞的小城,她已经成为一桩丑闻。出了这样的事,那些从前因为她的遭遇、因为她的骄傲和不近人情而在她头上若隐若现的阴暗烙印只会更加刻骨,永远无法抹去。
她是为了去看他才出的事,他责无旁贷。女孩儿语气冷硬而坚定地要求,男孩儿带她离开这里。男孩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他们离开的时候,心里都十分清楚,他们不可能再回来了。男孩儿知道这是他应当承担的,他罪有应得。他们抛下各自惊慌失措的父母,抛下尚未完结的学业,没有留下任何解释,就这样,永远离开了。
再然后,女孩儿消失了,男孩儿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她了。
我找遍了所有可能的地方,最后想到,我们是坐那趟火车离开这里的,我是不是那时候就把她弄丢了呢?我就到那趟火车上去找她。男孩儿说到这里试图看着青青的眼睛,可是青青发现他的眼神依然是微微散开的。
他们,男孩儿和女孩儿,不是都决心不再回到这里了吗?那么你现在回来了,又去回这里的火车上找她,又有什么用呢?青青问。
她想,潘笠当时,是不是也曾经下定决心,不再回到这个地方,可是现在呢?她低头看看自己脚边的箱子。
男孩儿却仿佛没有听到一样,只是自顾自说,还有一天,你走的时候,如果凑巧见到那个女孩儿,就帮我告诉她,小歌在找她。他眨了眨眼睛,仿佛有些疲惫。小,歌,唱歌的歌,不是哥哥的哥,男孩儿强调道。
5.操场
操场上一个人都没有。
小城惟一的一所高中,三块篮球场组成的操场,操场对面是两栋四层的教学楼,一根旗杆光秃秃地立在校园中央,上面早就没有了旗子。没有一点动静。阳光下站久了,青青就有些恍惚,学校门口挂着矿一中的牌子,矿区早已消失,不知道学校是不是也随之废弃了。
潘笠发达之后,信誓旦旦地告诉青青,他们一定会把他的照片和事迹,张贴在操场边宣传栏里最显眼的位置。虽然那时他的成绩远算不上优秀,也没有最终完成在那里的学业,虽然他没有拿到高中毕业证,也没有办退学手续,连正式的肄业都算不上,但是,他最终成功了。
这所成立几十年,只有寥寥几个毕业生考上大学的高中,走出了一个记忆科学大师,在二十七岁的年纪就名满天下,一年之内在全国举办巡回演讲三十多场,出版记忆学著作五部,其中两部再版五次,销量上百万。
他独创的全脑记忆法极大地开发了人脑的潜力,造福了一大批在应考路上茫然踟蹰的莘莘学子,还曾被国家级、省级媒体争相报道……
以及,他也凭借自己的天才,在短时间内积累起令人咋舌的巨大财富。这已经足以让所有人信服。他理应成为这所学校最应当大肆宣传的校友。即使他再也没有回来过。
然而现在已经没有人会在意这些了。或许在他猝不及防的丧命之前,这所学校就已经荒废多时,他的传奇经历、令人炫目的财富、他的那位一言难尽的妻子,甚至他对于重返故里的拒绝,都随之一同埋入尘埃,不见天日,和他的成功背后所埋藏的那些秘密一样,再也难以追索。
那次流产让青青失去了一部分的记忆。在她的身体终于被巨大的失望和痛楚冲决了一个堤口之后,随着鲜血一同冲刷而出的,还有一些她不再愿意记起和面对的事。
她清楚地记得那个摆满黄金和钻石首饰的的柜台,记得她倒下去之前潘笠一脸的冷漠和不耐烦,记得潘笠语带嘲讽地说自己是背井离乡身无分文的穷鬼,记得潘笠在上个星期买了一个很小的蜂蜜蛋糕给她,记得他在三天前的半夜回到家中,精疲力竭,在睡梦中不停急促地喘息和低声吼叫,如同落入陷阱的困兽。
记得他偶尔说起,他的人生被某一桩意外所斩断……但她忘了那是怎样的一桩意外,她忘了他口中他们共同经历的那个断裂的过程,忘了他们一起到这个城市来之前的所有事情。
一觉醒来,她失去了自以为可以报答潘笠的东西,失去了原本虚妄的希望,失去了一部分的人生,失去了来时路。这同时意味着,她也失去了一部分的潘笠,那个据说和她一起长大、一起离开故乡的男孩儿,他的少年时期,青青永远地失去了。
她的记忆从她十七岁跟着他来到这里的时候开始。他们的时间表,就这样错开了。
潘笠比她更快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她甚至觉得他为此暗暗松了口气。那或许是一段他也不希望记起的人生吧,青青想。她也就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反过来安慰潘笠,他们还年轻,又刚结了婚,他们还会再有孩子的。
她这样说的时候,自己也并不相信这话。她一直害怕潘笠碰她,虽然原因已经记不起来了,但那种让她自己也难以承认和面对的隔阂和厌恶是真实地留存在她心里的,况且,商场里的愤怒、耻辱和绝望,还像一个噩梦一样,远远没有散去,她知道她以后几乎不会再心甘情愿地让他碰她了,即使她必须倚赖着他继续活下去。
潘笠的注意力很快被别的事所吸引。伴随着一部分记忆的失去,青青的记忆力似乎一夜之间惊人地爆发出来。
她能够准确地说出三天前给她打过针的护士脸上的痣长在什么地方,也对于一份被潘笠抛在一旁长达一个星期的报纸上一条不起眼的新闻倒背如流,就连潘笠从超市买回来的肥皂,她也能开玩笑一样把包装上一串长长的条形码正过来、再倒过去背给他听,然后等着他从垃圾桶里把包装袋翻出来验证。
后来潘笠给她找来长长的一串数字,让她从数字开头的3.1415926开始背起,再后来,他又拿来一本砖头一样厚的书,叫作《战争与和平》。青青每次都照他的话做了。她有时候头疼得厉害,背牛津英语高阶词典那段时间,她几乎失眠了整整一个星期,闭上眼睛,那些陌生的英文字母就汇成一股浑浊的洪水,向她席卷而来。到了近前,洪水里又化出一头面目狰狞的猛兽,亮出尖利的獠牙向她逼近。但她还是坚持下来了。
她流产之后,他似乎变了个人,也许他没有变,只是她的记忆出了偏差,她连自己的一段人生都可以完全忘却,当然也可能记错了他是怎样一个人,甚至记错了自己是怎样一个人。
她当然不会把这些想法告诉潘笠,潘笠也似乎并不再真正关心她在想什么了,他只是再三提醒她,不要当着任何人的面,提起她失忆的事,她要把这件事忘得干干净净。
潘笠带着她四处去表演背圆周率的把戏,再后来是背那些漫长的俄国小说,人物的全名、昵称、地名、时间、罪行、景色、长篇的辩论、冗杂的心理活动,对她来说都不在话下。后来他拿一本没看过的书给她,向观众宣称她能在半个小时后背出全文。而她也没有让他失望。
他宣称她是受了他的训练,他在多年潜心钻研记忆科学的基础上,独创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记忆训练方法,他的妻子就是他的第一个实验对象,如今已经用事实证明他的研究成果斐然。
她开始跟着他在各地奔波,频繁地在越来越大的场面上表演令人惊叹的记忆力,甚至能够当场背诵随机抽选的观众指定的书籍段落。有了活生生的证明,不由得人们不信。
他的方法随之受到欢迎和追捧,他组建了研究团队,成立了公司,开始巡回演讲、出书,接受电视台的采访。她后来很少再亲自出来展现他神奇的记忆方法的成果了,他的团队不断壮大,有许多据称是经过了训练的人代替她来进行神奇的表演。
只有在记者关心到他最初的创业构想时,她才被短暂地请出,作为一个因为过度的奇思异想而一度为世人所冷落和质疑的天才,他衷心地感谢他的妻子,正是她的相信和支持,乃至甘愿亲身试验,才造就了他今天的成功。
再后来她就很少露面了,据说是因为早期的方法不太成熟,她在试验中因为试错而伤到了脑子,需要长时间的静养。但一些关键的演讲和售书活动,还是需要她的出席和表演。
他们曾经以为遥不可及的一切,现在唾手可得,他们在几乎被绝望的潮水冲散之后,重新建立起新的联结纽带,而且似乎牢不可破。而真正的希望早已消失,青青知道这一点,她知道潘笠也知道。
她的潘笠,据说她从小就认识的、一起长大、又为着什么变故带着她一同来到这里的那个少年,已经被她弄丢了,而眼前这个人,则变得越来越陌生。
那次流产似乎是一个转折点,而真正发生了什么已经永远无法知道。忘记了应该记得的,记住了想要忘记的,青青便注定只能生活于没有来路、也不见去路的凝滞的当下,一片空白的令人惶惑和厌烦的当下。
宣传栏还在,用作背景的大片的白纸早已发黄,上面密布着褐色的水渍和霉点。青青透过上了锁的玻璃橱窗往里面望,是已经模糊的几个学生的照片和介绍,她艰难地辨认出,它们都与所谓成功的事业或惊人的财富没有关系。是对当年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公告。
高三二班的宣传委员潘阳歌,工作勤恳负责,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坚持每月更换教室后墙的黑板报,为同学们在紧张的备考中带来放松和欢乐。关心同学,积极帮助家庭有困难的学生。先进事迹到这里戛然而止,没有写怎么关心和帮助同学。
简陋的小城中学,无心学习的少年们,有再多的不安于室和不羁的想望,最终也只能编织出这样平淡浅陋的“先进事迹”。
或许是岁月剥蚀的缘故,照片上的男孩面目并不鲜明,疏淡的眉眼间有些怯生生的神色,眼神散开去,不知在望着什么,是落魄小城中纯良无害又带着几分怯意的懵懂少年。潘笠少年时的样子,永远地留在了这里,这本该是青青最熟悉的样子,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失去了他,忘记了他,竟将叫那个小歌的男孩儿视为陌路。
从那张照片往下数两行,是高一一班的唐青青,三好学生,语数外成绩均名列年级第一。
说是三好,其实只有这三科的成绩好。音体美课一塌糊涂,性格内向,不合群。父母离异,依靠每月寄自远方的生活费和少年恋人的照顾而生活,以为自己能够在三年后考上大学,顺理成章地抛弃这个被遗弃的小城,扬长而去,却不想遭遇意外,多年后依然是知情人士口中意味深长的、近似丑闻和耻辱的存在。
那个女孩儿,就是性格太倔了,也是运气不好,看看,害了自己不说,还害了那个男孩儿,一家子都这么毁了。他们说。
十七岁的唐青青,眉头微锁,眼睛里面没有笑意,而是透出紧惕,嘴角紧紧绷起来,得意洋洋,虚张声势,以为没有人能看透自己,以为自己不受掌控,无坚不摧。青青盯着她看了很久,轻轻说了句,真蠢啊,你。明亮的阳光下,她的影子变得很淡很淡。
6.四路车
天擦黑的时候,青青带着箱子,上了一辆四路车,就是她前天上午在街心花园旁边找到的那一路。城市很小,只有一路公交车,不知道为什么是四路。十九座的中巴车,纸板上写了行驶方向,末班只到八点。
车上几乎没有人,不出所料,小歌坐在最后一排。
青青拖着箱子,随着车厢的摇晃走过去,在小歌身边坐下来。车子在夜幕中穿行,青青就着外面幽微的路灯打量着入夜后的小城,白天曾经走过的街道此时散发出愈加荒凉的气息。
小歌不看青青,仿佛已经笃定地知道她知道了什么。良久,他看着青青脚边的箱子,说,你终于等到这天了么?青青点点头,对小歌说,你也终于回家了。
小歌耸耸肩说,其实那时他心里是害怕的,他从生下来就在这里,从来没有离开过,可是他强忍着,他犯了罪,只能自己赎。
青青转开头去,小歌淡淡的眉眼映在车窗玻璃上,随着街边路灯的光一同流动着。这是潘笠已经死去的少年时代,已经被青青忘却的,彷徨无措游荡在故乡的少年,死在某个青青已经无法记起的时刻。曾经的,她的潘笠,坐在她的身边,静静地看着她,他们对彼此充满了歉意,共同穿过只属于他们的时光。
真正的结束其实早就开始了,他们去到广场,生硬地模仿醉生梦死的姿态,却无法抵挡真正的倾颓。他们知道一切,男孩儿,女孩儿。和他们的祖辈当初迁徙到此的阵仗非常类似,衰败的过程竟然也透出一种怪诞的轰轰烈烈和热火朝天。
学校里的人越来越少,甚至有几个老师都办了手续离开了。矿区的人走得更多。不知什么时候起,家属院附近的片区自发形成了一些集市,售卖着各种被认为尚存一线价值、却又无法带走的东西。铁锅,绳子、盆栽、铁镐、脸盆、一些奇形怪状辨不出颜色的矿石,甚至还有成捆的旧杂志。
与此同时,楼房逐渐空下来,有时青青放学回家后,看见某一个阳台上的花突然全部不见了,阳台的门打开着,隐约透出房间里空洞的气息,就知道又有一户离开了。
女孩儿也和男孩儿一起去逛过那些卖旧货的集市,走过一个个摊点的时候,女孩儿脸上的表情几乎是冷漠和傲慢的,仿佛正在发生的令人沮丧的一切和她没有关系。男孩儿知道她是对的。这里发生的一切早已让她深深地厌烦,她不属于这里,她很快会毫无留恋地把它们统统抛在身后,也包括他。
男孩儿知道自己不会参加高考,也没有办法和女孩儿一同离开这里,他知道自己属于这个地方,除了和父母一同留在这里,接受近在咫尺却又模糊不清的人生,他想不出还有什么其它的出路。
在这场热热闹闹的天翻地覆中,他几乎从开始就抱定了决心,张开手臂紧紧地攀附着正在沦陷的地平线,由于无从想像其它的可能性,他几乎唯有从这种垂头丧气的前景中才能获得一些安全感。
所以他需要驯服她,他被自己这念头吓了一跳,但也是在这时他才知道自己远算不上真正的恶人。小的时候,男生们把毛毛虫放进女生的铅笔盒,只是为了吓吓他们,这是他们所习惯的驯服她们的方式。也是他能想到的惟一方式。
他去找了那几个常年游荡在小城的混混,他们中有几个是他的小学和初中同学。他们的父母都是留守的工人,领着最低保障的工资,每天负责巡查几处库房和开关几处电闸,以喝酒和咒骂度日。这些孩子身上浸染了怨恨与戾气,以骚扰和恐吓他人为乐。
他在他们面前装作不经意地提起她,特别说到了她的古怪和骄傲。他觉得如果他能够在她被骚扰和惊吓之后及时出现,救下她,安抚她,她在他面前就不再能骄傲得起来,她就会知道她不能离开他,离开这座小城。
然而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他的想像。混混们那天晚上喝了酒,也许他们就算不喝酒,也不会把男孩儿对他们的嘱咐放在心上,男孩儿故意反激他们不敢动那个女孩儿的话倒是被这帮人放大了。
黑暗在眼前无边无际地铺展开去,那是他们曾经无法想像的黑暗,他们同样没有想到的是,这黑暗还会延伸得更宽、更远。而公交车终于到达了终点站,潘笠的家。
青青拖着箱子走进单元楼。楼里几乎全都空了,潘笠的父母是为数不多的留守到现在的人。潘笠的生意做起来之后,每个月都会往家里寄钱,他从来没有担心过他们已经从小城搬走了。他们老老实实一辈子,宁愿抱残守缺,和他一样,他告诉青青。
屋里黑漆漆地,没有人。潘笠的父母不在家,青青知道他们在哪里。
那天在去医院的路上,潘笠说到兴奋处,甚至提到,等仙仙顺利地把孩子生下来,他要和青青一起带着孩子回老家一趟,他们会把那次断裂造成的裂痕好好地修补起来,他现在有了钱,又有了孩子,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圆满的?他的圆满。
仙仙是光鲜漂亮的女孩儿,周身透着尖锐和生动,如同一把锋利的匕首,在阳光下不停翻滚的灰尘里牢牢插着。青青要下车把前排副驾的座位让给仙仙坐时,潘笠忽然拍拍她的手背,像他以前陪她去医院时,她起身走进检查室之前一样。
他们去了一家人很少的私立医院,潘笠提前预约了经验丰富的主任医师。检查结果很快出来了,仙仙没有骗他们,她确实已经怀孕两个月。潘笠喜出望外,但他很快恢复了生意人的狡狯。
他们会把仙仙接到家里养胎,一切都不用担心,在这家医院生下孩子之后,他们会把先孩子抱回家,而仙仙则留在这里的特护病房。到此为止,和仙仙有关的部分仿佛就结束了。
青青站在一旁,听着潘笠在步步为营中充满警惕地等着仙仙提出条件,疲惫和厌恶排山倒海地袭来,她打了个冷战,像是有条蛇爬上了她的脊背。
仙仙很快愤怒起来,她并不如潘笠所想的那样头脑简单。你们把我当什么了,她说,你们把人当什么了,她用手捂住自己的肚子,像是要单枪匹马地应对两个即将抢走她的孩子的强盗。孩子,现在能够这样称呼他了么?成形了么?青青想着,有些恍惚起来。
我现在就去把孩子拿掉,仙仙说。青青看见她抬起手,指着潘笠和自己,仙仙说,你们两个,强盗,杀人犯。
青青的头忽然剧烈地疼起来,有什么东西在脑子里面左冲右突,像是要把脑袋分裂开来,破壳而出。和那次流产后在医院苏醒过来时,一模一样的症状。
她早知道自己的孩子保不住,为着某个她已经不可能记起来的原因,她早已经一片破败,荒芜不治,即便没有那次商场中的意外,她也无法成功诞育一个孩子。那道为她所遗忘的人生中的裂痕,无从抹平。
疼痛持续地冲撞青青的头脑,她眼前的空气一点点扭曲,潘笠和仙仙正慢慢变形,离她越来越远。仙仙似乎在对着潘笠大声地咆哮,潘笠上前去试图稳住她,可是仙仙实在是太激动了,她转身想要摆脱潘笠双臂的控制,她的眼泪和鼻涕流了一脸,她好像声嘶力竭地吼着什么,可是青青一句也听不到。
然后青青看到潘笠突然在仙仙面前跪了下来,还向自己招了招手,似乎是让自己也过去说点什么,她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有一些人围了上来,而自己已经被挤到了人群之外。
她隔着人群,看到潘笠跪在冰冷的大理石地砖上,双手握拳杵在地上,怀抱希望仰视怀孕的仙仙。她的潘笠,已经死了。他们是强盗、杀人犯,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先杀死了自己。
青青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坐在楼道里的窗台上,这里是十一层,从窗口望出去,底下一个五颜六色的圆形大花圃。人群像是突然发现了她似的,霎时间安静下来。仙仙也愣住了,潘笠慢慢从地上站了起来,还来不及收回脸上恳求的表情。
潘笠慢慢地走过来,犹豫着向青青伸出了手臂,说,青青,你要干嘛?你别傻了。青青像看一个陌生人一样看了看他,她在剧烈的头痛中,无比地憎恨起自己两个小时前那不切实际的妄想,她带着这样的憎恨向后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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