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汉代性开放的野合图与秘戏图
在汉代遗留下来的一些性文物中,野合图是很突出的,它通过一些艺术形式,至今还向我们展示了汉代某些性开放的遗风。
例如,在四川成都发现的汉代画像砖上,有不同形式的男女野合形象。如前所述的云南晋宁石寨山出土的铜饰、云南江川李家山出土的铜器上,也有男女野合的形象。在比汉代早得多的一些原始岩画上也有这个内容(如本书第二章第二节所述的新疆呼图壁县岩画和广西左江岩画),但是汉代出现的野合图更多、更精致、更形象而实际。在成都发现的东汉墓中所出土的画像砖上,有一妇女将衣服挂在桑树上,把篮筐丢在一旁,男女裸体在树下野合,甚至有几个男子在排队等候。
目前在四川省博物馆内还保存着两块出土于彭县的汉墓“秘戏”画像砖。其一图上左方为一裸体男子,席地而坐,显露出硕大的生殖器,并以手抓握,中为一树枝,上面垂挂着类似云朵般的枝叶。树下两人,一人在上,其坐在下方一人的肩头上,右方为一对男女在性交,男在上,手抓生殖器,女在下,双腿抬起,架于男子的肩部,男女二人皆赤身裸体,性特征十分明显。另一块画像砖左边为一男子,露出生殖器,中间有一小人用手推其臀部;右方是一对男女的性交场面,姿势与上图相似,不同之处是此图的右下角还扔着一个草筐,似有“野合”地点的寓意。
另外,在四川乐山麻浩崖墓中,也有刻于门楣上的两幅“秘戏图”,一为男女二人跪坐在卧羊背上拥抱接吻;另一为男女二人跪坐拥抱接吻。在四川彭山崖墓的门楣上也曾发现过男女二人裸体性交的图形。
以上这种情况,在后代墓穴中也多有发现,如在四川宜宾地区发现的一些宋代岩穴墓中也有这种“秘戏图”。宜宾回龙箱子石一区墓群第15号墓墓口的下方,用阴线刻着一幅“秘戏图”,图的左上方为一蹲伏状的男子,右手握着生殖器,生殖器前有一圆圈,似在射精;右下方则为一对裸体男女在性交。在宋代的墓穴中还发现过墓罐,上镌有男女秘戏的场面,一个男子正在抚捏另一个裸露上身的女子的乳房。
这种被现代人斥之为黄色淫秽的“流氓行为”,为什么却在古代流行,而汉人还把它作为吉祥、如意、美好、神圣的象征画在墓砖上呢?原来,有一种原始性风俗允许这样做,甚至认为野合比在家中交合为好。男女野合本来是远古人类的一种婚配形式。美拉尼西亚索罗门群岛的年轻土著只能到森林里发生性行为,而决不允许在村内发生。在斐济群岛、新喀里多尼亚群岛、新几内亚的某些部落,在印度的冈德人和乌托人部落里,甚至禁忌夫妻在住宅内发生性关系,而要到森林中去媾合。
在我国,对野合的文字记载最早见于《周礼·地宫·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诗·郑风》云:“溱与洧,浏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矣;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经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惟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朱嘉在《集传》中称:“此诗淫奔者百叙之解。”这种解释是对的。
中国古代的大思想家、“大圣人”孔子,就是野合的产物。梁玉绳《史记志疑》云:“古婚礼颇重,一礼未备,即谓之奔,谓之野合。……颜氏从父命为婚,岂有六礼不备者,……盖因纥偕颜祷于尼山而为之说耳。”由此可知孔子是其父叔梁纥和母颜氏野合而生。清人雀适《史记探源》云:“纥与颜氏女祷于尼丘野合而生孔子,于尼丘扫地为祭天之坛而祷之,遂感而生孔子,故曰野合。”
这种风俗,到了汉代仍有一些残留,如《后汉书·鲜卑传》云:“此春季大会,洗乐水上,饮宴毕,然后婚配。”《太平寰宇记·南仪州》云:“每月中旬,年少女儿吹笛,相召明月下,以相调弄号,日夜以为娱,二更后期耦两两相携,随母相合,至曙方散。”应该说,汉代出现的野合图正是这种性风俗在艺术上的反映。
这种风俗,一直传至后世。如雍正《续台湾府志》卷十四云:高山族“男女于山间弹口琴,歌唱相和,意投则野合”。《炎徼纪闻》卷四云:瑶族“踏歌而偶奔者,入宫岗,插柳避人”。《苗疆闻见录》云:“男女婚娶不须媒妁,女年及笄,行歌于野,遇有年幼男子,互相唱和,彼此心悦则先行野合”。
在现代,民族学和民俗学中保存的野合资料也很多。据宋兆麟指出,广东连南瑶从除夕到正月初三为放牛出栏,其间成年男女无论婚否,均可自由性交,不受任何习俗的约束。云南红河元阳地区的哈尼族死人后,由巫师“白玛”主持丧仪,棺材埋葬后,送葬的人都跳“乐作舞”,然后实行不受传统约束的性交活动。四川木里俄亚有一个“米华登格”,意为妇女节,从农历十二月底至三月初,由已婚未育的妇女主持,煮酒做菜,在村中广场上点燃篝火,男女对歌、跳舞。午夜老人和少年离去,青壮年男女则谈情说爱,建立“安达”(性伙伴)关系,然后到野外交合。
野合的风俗不仅遗留在某些少数民族中,汉族地区也有类似的风俗。例如,河南淮阳的祖庙会,每年三月三都祭伏羲、女娲,过去也流行一种野合风俗。陕西临潼也有一祖庙,供奉女娲,三月三也举行祭祀,游古迹,洗桃花水。据调查,此会又名“单子会”,不育妇女挟着床单,怀里藏个布娃娃,拜女娲后可以在林中与意中人过夜;次日她们回村时只能低头走路,不可回头,否则会“冲喜”。
既然在古代有这种野合的风俗,那么在一些绘画和雕刻艺术中反映出来,也就不足为奇了。有人认为,在古墓中有这种秘戏图形,可能是起着一种“压胜”作用,可备一说,但可以肯定地说,那时的古人并不对性交、野合视如多么淫秽、不洁,反而认为是吉祥、美好、子孙繁昌,这和今天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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