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我,怎么才能让你心动?我一定努力去学
我一直都不是个勇敢的姑娘,以至于总是错失良机。我经常会有“是我的不会走,不是我的我不会留”的心态,遇事不强求。就算遇到心动的人也不会主动,直到遇到你。
你是个意外,我们俩从未见面,我也从来没听到过你的声音,只看到过你的一张模糊的照片,不过让我心动的并不是因为照片。说实话,我说不太清,为什么心动,可能因为我觉得你做事有自己的想法,可能因为你偶尔的几句关怀,也可能因为我把你想的太好。你能做的别人也都能做,甚至比你做的更好,别人再多的问候,也抵不过你一句“在吗”,让我欢喜。喜欢一个人真的挺累的,你的一字一句都牵动着我的心情。
你知道吗?当我问你有没有听说过“海上月是天上月”,我已经暗暗的诉说着内心的情愫,你说这可能是个逻辑问题,我真的哭笑不得,你根本就没有往感情方面想,然后我就失眠了。第二天我没有沉住气就对你说了诗的下句“眼前人是心上人”,然后趁着当天生日我鼓了很大的勇气,对你说你让我心动了,这是我长这么多第一次对男生表白,隔着屏幕你不会看到我脸红,不会感受到我的紧张。然而对于我的突然表白你没有做出直接回应,只是说你可能不太主动,但是我却欢喜的在那蹦蹦跳跳,其实这时候你的回应不管是怎样的我都会接受。因为我知道,我比谁都明白,你没有那么喜欢我,但是遇到心动的人对我来说真的很难,我明知和你的结果,但是我还是去尝试了,哪怕有一点希望,喜欢一个人让我有了铠甲,也让我有了软肋。
你说你会来看我,
我说我等你,
你说好,
但是我可能等不到你了,
我会等,你也不会来了。
我们两个所在城市距离约900公里,坐火车12小时左右,高铁5小时左右。两人异地能阻止一段感情吗?能或不能,全然不在于异地,而在于两颗心的距离。当然,我完全可以去找你,但是你连一句正面的回答都没有,所以我不会,身为女生,我懂的自重。再炙热的感情,也需要回应,不然也会慢慢消逝。现在的我,怕给你发个消息都是打扰,我一直在小心翼翼,小心翼翼的喜欢着,可能在心底,我也不足够爱吧。
都说爱情应该是两个人的势均力敌,遇见你我想让自己变得更好,也总是觉得自己不够好。是我不够漂亮,不是大长腿,也不是白富美,不够优秀,没有多才多艺,不够有趣,打动不了你的心。
不喜欢一个人有很多理由,而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道理我都懂,可是我还是自欺欺人。我不是你的心动女生,就算我再好,你也感受不到。
你说,怎么才能让你心动?我去学还不行吗?我一定是个好学生。
我在心底这样呐喊,我是个纸老虎,一捅就破,不敢亲口对你说出。喜欢你让我变得卑微,我想要的感情不是这个样子的,在感情里我们应该是平等的,可能是我先动心,注定我会输。可能对你来说我只是个聊天的人,我心里翻天覆地的变化你也察觉不到,女生是感性的,连你的回应都没收到,我在心里已经和你走过了一生。
“海上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向来心是看客心,奈何人是剧中人”我以为我们的结局是开头,谁料到没有开始就已经是结局。我的独角戏,也该谢幕了,我可能也没有足够的勇气让你看到这篇文章。我会深埋在心底,不再让它生根发芽。不知道我会不会在你的人生里留下一点痕迹,有也好,没有也罢,至少对于我来说,风吹过,你来过,就算稍纵即逝的感情,也会留下痕迹,因为我记得。
我自己经营了几亩池塘。
北边的池塘养了鱼,各种鱼,有花鲢、鲤鱼、鲶鱼、麦穗儿鱼,还有几条半大的黑鱼,放黑鱼在里面,是防止其他鱼类的无限繁殖,而且黑鱼的肉紧致富有弹性,适合煲汤和清炖。这些鱼中,我最喜欢食黑鱼肉,可能因为它们是食肉鱼类,肉质很特别。
南边的池塘里养了螃蟹和淡水虾,每到秋初,我池塘里的螃蟹都会长的非常肥美,蟹黄撑的它们的肚皮鼓鼓的,我知道它们的生命到了黄金时代,而伴随而来的就是他们的生命落日,当他们被缚在麻绳上,捆住两个有力的螯和六只蟹脚时,夕阳落尽时的红色染红了他们的蟹盖,那两只没有瞳仁的呆呆的眼睛就那么被死死的镶嵌在天生的凹陷里,不在左右摆动,两半吐着泡沫的嘴巴也变了颜色,成了淡黄色,至于那种从体内流出来的黄色包裹着他们时,对我造成的不忍直视的视觉冲击,我觉得那是一种罪孽。一种人间烟火的罪孽。
但我仍旧在从事这种勾当,每当这个季节,阳澄湖的大闸蟹还没有出湖面,就早已经被人订购一空了,为了满足市场需求,阳澄湖的蟹贩子总是会跑到我这里来,眼巴巴地盯着我这一池塘大闸蟹吸溜吸溜地抽着烟,用上他们那三寸不烂之舌,以极高的价钱让我把蟹子卖给他们,每当这个时候,我觉得自己也是个十足的奸商,我知道他们的从中油水很大,所以我就暂时忘记了大闸蟹在锅中被蒸熟的场景,而将所有的大闸蟹销售一空。
每当那些蟹贩子运着几十袋子大闸蟹高兴地离开时,我也会因为数着手里的钱而兴奋一阵儿,可是兴奋过后,望着月色下空空的池塘,不再有螃蟹偷偷爬上岸来捕捉飞虫,南面的这片池塘死了,除了水光时常被风浮动,我知道水的下面已经没有了我所照顾的那一群顽皮的蟹子。
第二天,我便将钱打到了银行卡上,父母在家不容易,我这个不走寻常路的儿子,只能在这个时候把自己饲养的时鲜卖一卖,换些钱,好让父母的生活可以过得好些。
我唯一的姐姐曾经几次带着人来,要把我这里捣毁。她自己开了一家服装厂,每年收入过百万,可是唯独有个烂泥扶不上墙的弟弟,她跟我商量了好多次,让我去厂里做秘书,可都被我推辞了,每次她光顾这里,我都看着她砸东西,因为就只有一间破房子,夏天漏雨,冬天漏风,除了把我的锅碗瓢盆摔打一遍,他们拿我池塘里的东西毫无办法。
池塘里的家伙们是机灵鬼,每次听到动静就要躲到池塘深处,这让我很是开心,只要他们不受到伤害就好。
但是,我该卖他们还是得卖,养了这么久,总不能看他们慢慢老死在池塘里。
这个南边的池塘,已经养了六批螃蟹,也就是说,我已经在这里待了六年。
每次卖掉老一辈大闸蟹,我都会在来年买到蟹苗时,悉心照料下一批蟹苗,给足它们饵料,而且有时候还要搞些面包虫啥的,作为加餐,看它们吃的开心,我内心的愧疚也会减少一分。
每当午后的阳光慵懒的洒在我的池塘上,那种波光粼粼的美,总是让我忘记自己所处的现状,这边的水里适合芦苇的生长,所以芦苇青青的叶子,一直伴我卖了大闸蟹,还要绿上一个多月才逐渐变黄,那时候池塘的水位也下降了许多,池边的芦苇便露出水面,在太阳的亲吻下变成了干燥的易燃材料,在每个寒冬,为了让自己的小屋可以有些零点以上的温度,我都会在一个破旧的煤炭炉子里烧芦苇,整个冬天,我的小屋都是烟雾缭绕的,因为只有被烟雾环抱,我才会感到暖和,不是我舍不得买煤球,实在是我这个地方交通很不方便,煤球厂嫌我要的煤球太少,不给我送,我自己又没有什么好的代步工具,只有辆时常掉链子的大梁车子,于是,买煤球的想法就这么被搁置了,一搁置,就是六年。
每个寒冬,我都与芦苇烟作伴,芦苇燃烧时,所散发出的特有的味道,让我的小屋中,四季都会残留着烟熏的香味,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家前边刘大爷店里做的烟熏鸡,小时候最好这口,上了大学,回家越来越少,最后工作了,也就没有机会吃饭了,现在,我待在这里,家也不想回,所以这烟熏鸡,也就成了一个遥远的念想。
芦苇的被烧过后,可以被用作很好的肥料,每到开春季节,我都会用铁铲,把大堆大堆的芦苇灰洒向池塘,这不仅加快了冰面的消解,而且为水里的鱼儿们带去了初春的好食物。
在严冬时,我是很少捉鱼的,一来冰面冻结的厉害,要用锤子才能敲的开,二来,大冬天的,鱼虾好不容易在冰面下有了一个好的藏身之处,如果我把它们惊扰到了,难免自己心里会有些愧疚,毕竟在我这儿,为了一时食欲,而去破坏鱼儿的美丽生活,这对它们太过残忍。
于是整整一个冬天,我都在和大白菜作伴,有时候带着那个大梁车,半骑半推地到镇上去,要两个多小时,在肉铺里割二斤猪肉,就够我一个冬天享用的。我不太喜欢吃肉,但我必须吃,因为寒风让我不停地发抖,只有吃点肉才可以御寒。记得小时候,我对肉很反感,母亲总是把肉钝的很烂让我吃,但我仍旧不领情,现在想起来,真的有些不知好歹。
每次看到白菜肉丝漂在浮有几个油花的锅面上时,我都在想念初春的鱼汤,我在等待严冬快点过去,好让我在春天开始后,脱掉这身沉甸甸的皮,喝一碗热气腾腾的鱼汤,那种乳白色的液体,不加任何佐料,是火、鱼、水给我的天然馈赠。
冰面终于有了融化的迹象。我看到池塘边的那棵大柳树的枝条上,已经有了一层朦胧的绿雾,因为在池塘对面,我没有走过去细看,我只知道在我穿着皮裤到池塘中捉鱼时,水中的冰在我的搅动下,都像是碎了的玻璃,也像是漂浮在水中的一座座无根的小岛。
我拿着绿色的勺状网,不一会儿就捞上来两条鱼,天还是有些凉的,尽管皮裤裹在身下,还是感受到了一阵阵袭来的寒意,我提着两条鱼到了岸上,这两条鱼不算肥,一条鲤鱼,一条花鲢,估计在冰下待了一个冬天,也没有太多东西可以吃,所以身形有些显瘦了。
干燥加寒冷很快让它们窒息,停止了腮部的开合。我用刀子收拾了一下鱼鳞和内脏,就将两条鱼下了锅,当我闻到鱼汤的阵阵清香时,我知道,第七个春天就这么悄悄的来了。
我喝完鱼汤,太阳正在落山,那种余晖的美,让我每天下午坐在小屋子中去欣赏,都无法感到厌烦,我知道这比任何一张油画和照片都要真实。
我不喜欢用照片记录下这种美,这种美只有自己的回忆才可以留住,照片留下的,只是已经死去的东西。
我扛起锄头,在小屋的右侧翻了翻还没有解冻的土地,我准备在天气回暖后,在这里种上一些蔬菜,诸如辣椒、韭菜、黄瓜、芸豆等等,都是很时鲜的蔬菜,这样我就不用经常到镇子上去,每次去都要累个半死,这样,我便可以在自己的菜园里收割自己的作物,每天做属于自己的美味佳肴。
除了吃水里的鱼虾之类,我有时候嘴巴还特别馋,所以我会想方设法捣鼓一些野味,诸如野兔、野鸟之类,虽然这有些残忍,但是这一带,这些野味十分泛滥,我种的蔬菜,时常会被一群群野兔糟蹋的体无完肤,为了给它们点教训,我在去镇上的时候,特地买了些兔夹子,在我的屋子周围埋下了陷阱,等待着野兔子们再次光临。
这天深夜,我还没睡熟,就听见屋外发出了“吱吱”的惨叫声,我知道夹子发挥了作用,待我拿着一根枣木棍子出去捉兔子时,眼前的一幕让我有些呆住。我看到一只兔子的腿被夹子死死夹住,他的嘴巴在不断地舔舐着受伤的腿部,并试图挣脱,而围在它周围的,竟有四五只很强壮的成年野兔,在撕扯着绑在木棍上的绳子,那根绳子拴住夹子,使得被夹住的野兔无法逃脱。
只见我的手电筒打在那几只野兔的眼睛上时,那眼睛发出的幽绿色的光,让我想起了电影中的幽灵,它们竟对我呲着牙,看到我也毫不害怕,有两只跑到被夹住的兔子前面,半蹲在那里,耳朵警觉地支楞着,意思好像是不让我靠近,而剩余的兔子则在继续啃啮着绳子,当时的我,如果拿着棍子上去敲这些兔子的头,它们肯定是会落荒而逃的,毕竟它们没有武器,我还可以多收几只兔子,风干了可以做腊肉吃。
可是我没有拿着棍子去抡它们,我也没有走开,因为我想上去解了绳子,开了夹子,甚至处理一下伤兔的伤口,放它们走,但是另一方面,这些野兔不会容许我这么做,因为我已经伤害到了它们,所以我心里很矛盾。
直到我看到它们竟一点点将绳子咬断,那只受伤的兔子,在其他野兔的护送下,慢慢撤退,我才悄悄舒了一口气,我买的夹子并没有那么大的杀伤力,只是用来捕鸟用的,因为夹子拴在绳子上,所以导致野兔无法逃脱。
等野兔们慢慢爬走,我用石头打翻了所有的夹子,因为刚才那一幕,让我着实一惊,兔子急了确实是会咬人的,它们那么小,却不放弃自己的同伴,就因为这,我也不能将他们置于死地。这不公平,也毫无道理可言。
今天翻开简书,看到很多简友写到双十一光棍节,还有很多写到相亲的遭遇和经历,让我想起了曾经尴尬的相亲经历。
那年我大学还没毕业,站在大学尾巴上,我竟然还没有男朋友。(无奈我们大学女多男少)虽然我还是期待爱情的,不想将就的我,还幻想着来一场你情我愿的浪漫爱情,无奈年龄不饶人,虽然自己不觉得有多大,但在家人眼中已经算大龄剩女了。
于是在大学寒假,经过亲戚的介绍,我也走上了尴尬的相亲之路。虽然心不甘情不愿,我还是被家人拉了过来。
第一次相亲对象是姐姐老乡会上认识的一个老乡,比我大了四五岁,企事业单位工作,在市区已买过车房。
对于这样的条件,家人自然觉得不错。出发前,姐姐特意给我画了精致的妆容,娇艳的红唇,用心搭配的衣服,看着镜子中浓妆艳抹的样子,我几乎都快不认识自己了。
相亲地点约在咖啡厅,结果我从头到尾喝完了一杯苦涩的蓝山咖啡,他闷着头磕完了整盘的瓜子,两个人完全没话题聊。现场气氛一度尴尬极了。
最后走出咖啡厅,他还是很绅士的问我要了电话,并打的把我送回了家,挥手再见后,我们就各自回家了。我们都知道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了,两个陌生人坐在一起无话可说的尴尬,让本就排斥相亲的我更加厌恶相亲了。
第二次相亲经历也是大同小异,对方是一个有车有房的富二代。我又一次被姐姐拉去浓妆艳抹了一番,大家一起吃了顿饭,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一直觉得相亲就像人逛菜市场买五花肉,而相亲的人就像摆在案板上的五花肉,被人挑肥拣瘦。而我也很清楚自己虽然说不上丑,但绝对不属于一眼惊艳的脸控。所谓一见钟情,钟的大多是脸,很显然我不是靠脸吃饭的。
接二连三的相亲失败,让家人也对相亲不大报希望了。很快我大学毕业开始实习,整天忙的四脚朝天,也没功夫想单身的事了。
其实我交际圈也很有限,玩的好的不过那几个熟悉的朋友。一个盛夏酷暑难耐的晚上,要好的女同学给我打电话,说有老同学都在同一个城市,而且还认识我,不妨大家一起出来吃个饭。
本来不想出来的,可是同学盛情难却,我就简单的洗了把脸,穿了短袖短裤的运动装,脚上穿了一双类似于拖鞋的凉鞋,在门口炸鸡店买了点炸鸡块,提着就出发了。
奈何我是个路痴,找了好久,打了n多个电话,我们终于碰面了。天气异常酷热,再加上长时间的奔波,彼时的我已经汗流浃背,满脸大汗了。见到女同学,我先不顾形象的臭骂了她一顿,骂完才发现她身后站了一位男生,戴副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正看着我笑呢。
我一脸尴尬,才发现平常女汉子一样的女同学,竟然穿了百褶裙,还穿了精致的高跟鞋。好嘛,原来我是被拉来当电灯泡了,这下看来是够亮了。
后来我们三个人找了一家饭店,点了几个菜,简单聊过之后,才发现我们竟然是初中同学,他还对我印象很深刻,而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他是谁了。吃完饭我们就各自回家了,在门口他竟要了我的电话号码,一向心大的我也没有多想,只想着老同学在同一个城市,要个联系方式也是正常。
回去之后我试探性的问了问他们两个合不合适,两个人都委婉表示不太合适。女同学说完还加了一句,我觉得你俩还挺合适,你没发现吃饭的时候他看你眼神都不一样吗?他一直看着你笑,你等着吧,他早晚会追你的。
女同学的话,我没有太在意,全当她在开玩笑了。但是男生竟然给我联系越来越多了,时不时的煲个电话粥,后来慢慢接我上下班,带我出去玩,自然而然的我们竟成了男女朋友,谈起了恋爱。
而我也觉得很意外,想起我们初次见面,我满脸大汗的狼狈样子,怎么就成了他眼中独一无二的风景?!我那位还盛装打扮长裙飘飘的的女同学,做梦也没想到她长裙飘飘竟然败给了我的短裤短袖,估计也是快郁闷死了。
缘分来了还真是挡也挡不住,后来这位男生成了我现在的老公。结婚几年,我一直都是素面朝天,体重也没减下去,还是那个小胖子。但是老公却一直爱我如初,把我宠成小公主。用他的话说他一直对我印象深刻,十几年不见,第一眼看到还是小鹿乱撞,那或许就是爱情的感觉。
自从遇见你,我就变成了最简单最真实的自己。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即使从未涂脂抹粉,我依然是你最爱的模样。
真正爱你的人,根本不需要你打扮的花枝招展。而不爱你的人,你就是浓妆艳抹,为他倾其所有,依然改变不了他不爱你的事实。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愿所有的好姑娘,都能遇到欣赏你、懂你、爱你的心上人!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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